张恩荫
圆明园遗址的发展方向问题,历来颇为国人所关注,并一直存在着激烈论争。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南京行政院曾正式指令:将圆明园遗址拨给清华大学办“农事试验场”,只是后来因为爆发了“七•七”卢沟桥事变,而没有来得及大规模实施。解放后由于周恩来总理和彭真市长的特别关照,这处名园胜址总算保住了。但对其发展方向的看法,学术界则一直存在着争论。1983年经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式批准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明确要把圆明园建成“遗址公园”,2000年8、9月,北京市政府和国家文物局也已先后正式批准了《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方案。按说这场论争本已有了结果,但时至今日,主张原样保留废墟与倡导全面重修圆明园者仍在争论不息。近来有关圆明园防渗工程之所以搞得沸沸扬扬,大概与此也不无内在联系。笔者认为,圆明园是否应该修复大量园林建筑,这至少不是最近二三十年需要争论和能够解决的问题;而只允许保留废墟的观点,则明显与整修遗址公园这一既定发展方向相悖。据此,我在这里谈点圆明园“废墟”的形成历史,并说说对遗址公园应有形象的看法,供研究参考。
一、圆明园成为“废墟”是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清代“康乾盛世”经过一个多世纪营造而成的圆明、长春、绮春三园(统称圆明园),总占地面积350余公顷,建造有成百处山水环抱、意趣各异的园林风景群,殿阁亭榭等各式园林建筑达20万平方米,被国人誉为中华第一园,西洋人则称之为“万园之园”。它从1860年(咸丰十年)被英法联军纵火焚毁,到最终沦为一片废墟经历了一个世纪的漫长过程,大体可以分为四个历史阶段,套用赵光华先生的说法,就叫做火劫、木劫、石劫和土劫。
一是,1860年10月,入侵北京的英法联军对圆明园大肆劫掠之后,又连续两天在园内到处纵火,使之化为一片焦土,这无疑是它罹难于外敌的关键性浩劫,时称“庚申劫难”,也就是“火劫”。当时虽然园内绝大部分建筑物被毁,情状惨烈,但山水花木景观依旧,并且幸存有廓然大公、蓬岛瑶台、海岳开襟等三个园林风景群以及散见于园内多处的亭台楼阁。
二是,圆明园在此次罹难后,清帝仍未放弃经营,并于同治末年在慈禧太后主使下,进行了大规模的“择要重修”,拟修建筑达3000余间,但终因财力枯竭被迫停工。不过当时经过修缮和重建而基本成型的园林建筑,不少于120座近千间1万多平方米。后来直至光绪朝中后期,慈禧太后仍未完全放弃重温圆明园旧梦,直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她发动了“戊戌政变”之后才无暇顾及圆明园。就在此后两年即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慈禧太后挟光绪皇帝逃奔西安而去,侵略军烧杀掳掠,京畿秩序大乱,土匪地痞即蜂拥而起,八旗兵丁也趁火打劫,化兵为匪,纷纷涌向圆明园,推倒残存建筑,拆运木料砖瓦,砍伐古树名木,偌大的圆明三园除了孤零零的绮春园宫门、福园门门楼及正觉寺等个别建筑物之外,统统被拆抢一空,致使这座历史名园的昔日景观遭到彻底毁灭。是为“庚子再难”,主要是“木劫”,这实际上是一次外敌入侵战乱中的内匪劫难。
三是,1911年辛亥革命后,末代皇帝溥仪逊位,圆明园仍属皇室私产,园内并住有太监看管,同时由步军统领衙门及中营官兵负责保护。也就从这时起,圆明园遗址又经历了长达数十年之久的一次“石劫”。最初是北洋政府的军阀、官僚及洋人巧取豪夺,比如:京畿卫戍总司令王怀庆依仗权势,拆毁圆明园围墙,大运砖瓦石料,历时三载,在福园门外修建成私人花园——达园。他不仅公开拉运,而且由中营副将亲自督办。步军统领聂宪藩,本是负责保护遗址的,他却让中营副将派员从长春园拉走太湖石352车。京师宪兵司令车庆云、公府秘书长王兰亭等,都先后从园内运走大批石料修建私人宅园。因贿选总统而臭名昭著的曹锟,在担任巡阅使期间,为了修他在保定的巡阅使署花园,从文源阁拉走太湖石数十车到西直门装上火车,并由中营游击(官名)负责押运保护。时任北京市地方长官(时称“京兆尹”)的刘梦庚,则在王怀庆的庇护下,从长春园、绮春园强行拉走太湖石623车、云片石104车。驻守西苑的陆军十三师、十六师和边防军炮兵营,也多次派员强行拆运圆明园大墙城砖和园内山石,管理人员劝阻反遭辱骂殴打。美国教会学校燕京大学修建校舍(即今北京大学校址),擅自起运安佑宫的巨型华表,经北郊警察分署署长现场劝阻也无济于事。就在这场巧取豪夺的石劫之中,市内的一些公共场所包括颐和园、中山公园、文津街图书馆以及香山慈幼院等,也都纷纷从圆明园运走大批石刻文物、太湖石和云片石等。就这样前后二十余年间,圆明园遗址除西洋楼旧址外凡具有文物价值的碑碣、石坊、石雕、石刻以及稍微像样的山石等几乎被抢运殆尽。1928年,北洋政府垮台,北平特别市政府接管圆明园后,遗址又遭到了更加有组织的损毁,此时的“石劫”对象就转成了所有砖石。为了修筑高梁桥经海淀至玉泉山的石碴公路,北平市政府先后下令拆毁了圆明三园的4800米南墙和长春园东侧的全部虎皮石墙,砸成碎石以补石碴之不足。同时还组建了“清理圆明园园产事务所”,政府当局同意将园内的所谓“废旧砖石”变价批卖,大宫门外的影壁被招商投标卖掉;西洋楼石门左右的石柱连顶,被按山价卖给商人修建绥远省阵亡将士碑。当局甚至明文规定:圆明园内所有虎皮石可一律出售;西洋楼故址之大理石、青条石,凡雕花粗镂者亦可出售。再加上园内住户为了建房、垒圈长期刨石挖砖;日伪时期,附近贫民因饥寒所迫,时往圆明园窃取砖石,伪市公署又出面设置砖石收集处,实为助长刨挖妖风。经过如此长期折腾,圆明园内的多数古建基址早已被掘地三尺,难觅整砖片瓦。这一“石劫”过程,实际上一直延续至解放初期和“文革”期间,直到2000年底园内住户全部迁出后才算最终得到根绝。
四是,圆明园遗址蒙受的另外一大劫难就是“土劫”,这是大批农民在园内种地并居住、生活带来的必然结果。圆明三园遗址,在光绪末年出租给附近农民耕种的即有水旱地田30顷零36亩,到1933年时年租金为2683元。三园遗址墙圈内,从1918年(民国七年)前后开始迁入住户,最初都是管园太监的亲属,后来则越迁越多,最终竟形成大小村落和居民点31处。遗址内在解放前基本上没有保留下什么树木,1956年北京市园林部门开始绿化园内的荒山空场,1960年前后国家还征用了园内1000余亩旱地,并进行了大规模植树绿化,遂有十余万株树木蔚然成林。但圆明园遗址的农林矛盾却始终难以解决,1976年11月圆明园管理处成立后,也一直在忙于应付农业生产对遗址和林地的蚕食。据我们1978年统计,海淀乡西苑大队的一、二、五、六、七、八和水磨等7个生产队及果树专业队的全部或者部分耕地,是在圆明三园遗址内,共计1860余亩地(主要是水田),这还只是说的纳粮地亩,实际耕地要超过2000亩。园内共有常住人口2000多,村落占地300余亩。另在遗址范围内还有市属、区属和乡、大队所属的企事业单位14个,占地430余亩。如此庞杂的侵占,整个遗址的惨象是可想而知的。尤其是农民要在园内种旱地,就在不断地平毁园林遗址;要种水田,就会时常挖山填湖;养猪、养牛,也需要拉土垫圈,因而成天挖山不止。圆明三园原有大大小小的土山不下250条,据我1980年实地踏勘,几乎每条土山都有程度不同的破坏,被完全夷为平地的为80条,基本挖平的为20条,再加上普遍存在的山脚平毁现象,被挖平的土山面积不会少于山丘总面积的50%,被挖掘的土方超过100万立方米。由于原有植被遭到破坏,长期的水土流失也使幸存山体普遍变矮、缩小与走形。而且当时农民仍在为垫圈到处挖山,我们实在无计可施,就索性在福海西南岸指定了一片土山任其处置。这就是那时的现实。
据以上所述不难知道,圆明园从毁于英法联军劫火到遗址沦为“废墟”,除了最主要的“庚申火劫”是西方入侵者所为之外,其余的“庚子木劫”以及后来的“石劫”、“土劫”,基本上都是我们国人自己干的。如果说前者是中华民族近代史上的奇耻大辱,那么后者更多的则是辛酸与无奈。前几年有个别专家曾指责整修遗址是在“消灭帝国主义罪证”,这实在有点言过其实。据说文物部门的个别领导同志,对整修遗址公园仍存有疑虑,觉得恢复圆明园的山形水系,似乎是在摧残这处遗址。我认为这也是难以自圆其说的。至今还有一些专家、学者极力主张原样保留圆明园废墟,据说“废墟也是美”。人们很难想象,圆明园内的住户和单位在2001年迁出之前,这处遗址千疮百孔、满目狼籍的惨象会是美的。笔者认为反对整修遗址、主张原样保留废墟的观点,是很难站得住脚的。如若那样,北京市和海淀区政府何必用近二十年时间并花费几亿元,用来征用园内全部耕地和外迁785户住户、13个驻园单位(唯有一O一中学暂缓搬迁)呢?而没有这些举措,原样保留遗址的愿望是绝不可能实现的,其结果只能是圆明园遗址最终被完全毁掉。
二、圆明园遗址公园应有形象之我见
关于圆明园遗址公园的预期形象问题,《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方案本已有原则规定,但实际上目前仍存在着诸多不同理解与主张,主要分歧表现在对遗址保护与公园功能二者关系应如何正确处理上。这也正是目前遗址公园整修中的最大难题。
业经批准的《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方案,其规划原则共有四条,最主要的,一是要坚持“整体保护、科学整修、合理利用”的方针,明确保护遗址是整修、利用的前提和核心。三园内的遗址(包括山形水系、植被、建筑遗址)必须整体保护,体现圆明园盛时的基本风貌。在充分发掘、深入研究、依据可靠、史料准确的基础上,清整展示遗址,进行必要的恢复和整修,使遗址得以科学保护和永续利用。二是三园遗址内不新构思,不添新景,遗址的整修、恢复必须有利于体现圆明园历史的真实性,以确保博物馆式的园林遗址,充分发挥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及史料、借鉴和教育作用。三是三园内外的所有居民点、单位及与三园风貌特色相悖的经营项目都应迁出或停止经营。园内各种市政管线尽可能埋入地下,确保规划范围内的风貌不被破坏。
我认为,这些规划原则都非常正确,其中最后一条内容,特别是居民和单位外迁一事,近年已取得决定性进展,这非常了不起。现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则是,在遗址公园整修中,究竟应该如何进行“整体保护,体现圆明园盛时的基本风貌”,“确保博物馆式的园林遗址,充分发挥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及史料、借鉴和教育作用”。
从1984年开始整修遗址公园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看,笔者认为遗址整修工程必须要有几条规范性的措施作保证。一是事先要有比较充分的研究与考证,不能想当然;二是整修方案要经过多学科的专家论证和主管部门审批,防止个别领导“拍脑袋瓜”与工程主持者的随意性;三是施工队伍要具备相应资质,工程要精工细做,讲究造园艺术,力争体现圆明园原有风貌,防止粗制滥造。我在下面就遗址公园的应有形象,谈点具体看法。
(一)、实现圆明园遗址“整体保护,体现盛时基本风貌”,最根本的是要全面恢复原有的山形水系,形成“以水为纲、以木为本”的园林骨架。盛时的圆明三园,是全部由人工起造的一处大型水景园林。它对水的处理,不仅比例适中(水面占总面积的十分之四),而且手法高明:用大中小水域巧妙结合,且由无数条曲溪联缀成完整的河湖水系,构成全园的脉络;并有人工堆叠而又效法自然、形态各异的众多冈阜石峰与水系相结合,形成山复水拥、层层叠叠的园林空间。使整个园子水随山转,山因水活,宛如江南水乡般的烟水迷离,从而创造出我国古典园林理水艺术的一大杰作。我认为这其实就是圆明园造园艺术中,最为独到与精妙之处,也正是该遗址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精髓所在。我们如今之所以能够整修遗址公园,其主要基础也在于此。要想“整体保护”圆明园遗址,就应该全面地精细地恢复其山水骨架,舍此就根本谈不上是在真正保护这处名园胜址。
至于整理山形水系一事,除了要全面恢复原有的山水脉络之外,一定要精心处理好河湖驳岸和山的形态,要效法自然,竭力体现盛时“虽由人做,宛自天开”的造园艺术水平。遗址公园应进行全面绿化,花木配置则应参考盛时,照顾现状,努力再现昔日既以松、竹、柳、荷四大园林植物为主调,而又“因景而易,各具特色”的植物造景风格;对山野间乔灌木下边的植被,应尽量实现乡土化和多样性,避免千篇一律地铺设草坪。在对水的处理中,还有个桥梁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圆明园作为一处水景园林,桥梁实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圆明园盛期的桥梁,是其他园林无法可比的:一是数量多,三园共有桥梁不下180座;二是材质结构多样化,有石桥、木桥和砖桥,还有石木混合(石拱木栏、石墩板桥)和砖石混合(石墩砖拱、石墩砖雕花栏)结构的桥;三是桥梁造型尤为丰富多彩,有平桥、拱桥,直桥、曲桥,有单孔、三孔、五孔、七孔、九孔,乃至十三孔者。园内主要桥梁都要能通过帝后画舫,但处理手法却别致多样,有桥洞为拱形的,或是中孔隆起的高水桥、踏跺桥,多数桥则是将居中的一孔建成木盖板式,画舫通过时可以翻开。在一些桥梁上边还建有木结构的游廊、方亭或是棕亭。如今我们整修遗址,当然不可能再现原有的各式桥梁(原盖板式桥已无法适应群众游园的安全要求),但为了体现圆明园的遗址特色和盛时风貌,并适应“公园”特有功能的需要,除了应该保留一些石桥残迹之外,还必须复建(哪怕是临时性的)一定数量的园林桥梁,并要尽量体现原有风格。前些年由于缺乏应有的研究与论证,匆忙在长春园残存的石桥墩上复建的两座石桥,其体量与造型存在着明显瑕疵,此类教训值得认真记取。
(二)、为了实现遗址整体保护,体现盛时基本风貌,并适应公园的游憩需要,除了《遗址公园规划》方案中规定的“重点复建”少量园林建筑(包括宫门,适合博物馆使用的殿堂以及个别点景亭榭)之外,对多数古建基址,则应采取“博物馆式”的展示方式,以便真正“发挥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及史料、借鉴和教育作用”。
关于如何“清整展示遗址”,这是整修遗址公园的一个大题目,处理得成功与否将直接涉及到这处遗址的整体形象问题,切不可等闲视之。就目前实际情况看,此事也非常值得认真探讨。笔者认为,圆明园作为历史文化遗产和遗址公园,其园林建筑基址的展示可以是多样的,但基本展示形式无非是两大类型:
第一类,就是规划方案中划定为“遗址凭吊活动区”的西洋楼旧址。由于残存的石雕断柱、海墁台基较多,占地面积也很有限(为全园总面积的五十分之一),我们从1976年冬季起至1992年间,陆续对其全面清运流土、渣土,廓清各座古建基址、喷泉池及甬路,并归位部分石件,将外围环境做了适当绿化,从而烘托出了昔日胜景被毁后的悲壮、惨烈气氛。又在附近辟建了简要的园史和文物展陈,使昔日的秀丽图像与目前的遗迹惨状形成强烈对比。从效果看,这一清整展示形式基本上得到各方面的普遍认可,是成功的。如若能够按规划方案,复建长春园含经堂景群的部分殿宇用作正式园史展览馆,其效果可能还会更好些。
第二类,是对“遗址游览区”,也就是园内大面积的古典园林区的遗址清整展示问题。为了实现规划所要求的充分发挥圆明园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及史料、借鉴和教育作用”,我认为这就不仅要再现圆明园“峰回路转的山形水系和优美的植物景观”,而且还必须有选择地清整展示一些古典园林基址。只有如此才能使游人通过“参观凭吊、游览观赏和休息”,真正“领略到我国古代皇家园林‘移天缩地在君怀’的园林格局和‘虽由人做、宛自天开’的造园艺术”,从而“激发爱国热情和增强反对战争、热爱和平的信念”。
怎样展示好这一大片区域的古典园林基址,这不仅至关重要,而且也是目前分歧最大又颇为棘手的一个难题。我的看法是:第一必须要有适当数量的清整与展示;第二展示形式可以多样化;第三不能破坏遗迹并要有利于“永续保护”;第四展示的目的和形式,不能背离遗址公园“存史、游憩、教育、借鉴”这样一些基本功能;第五清整展示要有选择、有步骤地实施,不能遍地开花,不能急于求成,在条件尚未成熟时,宁可少发掘和不发掘,也要竭力避免盲目发掘与展示对遗迹可能造成的无谓损坏。这类教训以往就曾有过,1994年对藻园遗址考古发掘与展示的后果,正是如此。下面就几个实例谈点个人看法,与大家商榷。
1985年整修福海景区山形水系时,福海中央的蓬莱三岛园林基址仍在,经过清运渣土,修补坑穴,整理坍塌叠石、湖石之后,除了保留中岛上的原殿阁基址之外,同时还在原址照原样复建了东岛六方亭和西岛庭院,并修复了岛与岛之间的两座曲桥,只是桥的用材变更为仿木结构,中孔也未取盖板式。笔者认为,当时对这处园林风景群采用的综合整修方式,基本上是成功的。我看这应该是展示皇家古典园林原有风貌的基本形式,它大概也正是“遗址公园”的应有之义。
1986年在整修绮春园山形水系时,涵秋馆一景的建筑基址还比较清晰,我们没有做大的修补,主要是清理了台基上的渣土及周围流土,并界定遗址范围,竖碑镌刻盛时景观复原图,供游人凭吊。从效果看,这一展示形式还是可取的。福海东南隅山水间的别有洞天一景,原存园林基址比较全,1990年进行整理时,全面补砌了条石台帮和方砖地面,但由于事先研究不细,因而未能完全再现其殿阁亭台高下错落、曲折有致、轩廊相属的园林格局,展示效果很不理想。福海北岸平湖秋月一景,1998年对其园林基址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修,基本上再现了各座建筑物原来的台高、开间等园林格局,从总体上看,这类清整展示效果还是可以的。长春园含经堂景群,是当年乾隆皇帝为他自己预修的一处大型“归政后娱老”之所,其园林基址也是圆明三园保存最为完整的。文物部门在2001年对该遗址群科学考古发掘之后,接着又进行了全面“工程保护”。对所有8000余平方米的园林基址,均用现代大青砖进行全面包砌,使这处遗址群的壮观景象得以呈现在游人面前。但从效果看,如此整修使人很难从中真正领略到原有的造园艺术魅力,也缺少了盛景被毁后应有的震撼力,对遗迹保护的持续性恐怕也值得探讨。我认为这种用青砖包砌的“工程保护”方式,也可以算是遗址展示的一种形式,但不宜推而广之。2004年,在整修圆明园的核心景观——后湖景区的山形水系过程中,地处后湖西北隅山水间的杏花春馆一景,发掘出了极为完整的园林基址格局,非常值得全面保护和展示,但后来有关方面却在全部回填之后,又在上边用青砖筑砌了数十厘米高的方框,框内以土充之,结果这处景观就成了十多个同样高度的大小豆腐方块,人们对原有景物的确切形状、大小、高矮、开间等,均已无法知晓。后湖西岸坦坦荡荡一景,原是一处饲养与观赏金鱼的著名景观,经考古发现这处大型金鱼池,存有非常壮观的汉白玉石岸和条石池底,池内还叠有多座湖石奇峰与藏鱼深潭,只是石岸的上沿有少量缺失,石栏杆不全。本来只要稍做整理与加固,即便保持残状,也会是一处十分难得的皇家古典园林风格展示。但有关方面却用青砖补砌了石岸残缺,并以青砖与条石混杂的形式修补栏杆,使之既失去了原有风貌,又没有了被毁后的震撼力。我认为此次对杏花春馆和坦坦荡荡等处园林遗址,所做的这类莫明其妙的保护与展示方式,实属败笔。
关于石桥的整修与展示,绮春园新宫门内有座单拱石残桥,是圆明三园近200座桥梁中唯一幸存者,我们只是清理了渣土、石块,恢复了水系,使其仍保持原有残破景象。长春园狮子林也有一座单拱石桥,名曰虹桥,该桥原已基本塌毁,1994年清理这处山形水系时,经过清挖之后修复了石拱,使之恢复了原有风貌,但并未做大的修补。福海北岸有一座石墩、木栏中孔盖板式五孔桥,整修时,先是在原存石墩上复建为水泥桥身木栏杆,后又用石板全贴桥面并改为石栏杆。从效果看,我认为这几座石桥的整修和展示方式都还是成功的。长春园宫门内的十三孔板桥,时称“长桥”,该桥的原结构为石墩、木枋子木栏杆、青砂石桥面(中孔为木盖板式),1998年整修时,在原石墩之上修了一座十三孔石桥,桥的造型设计欠佳,加之桥南北两头的河岸高程也未落到位,结果就出现了一座形象怪异的园林桥梁。2004年整修后湖景区时,也发掘出几座石桥的残构件,原桥或为石拱式,或为石拱木盖板式,或为石墩砖雕栏杆式,这次整修的方式,是用大青砖补砌石桥所缺失的大量石构件,甚至将桥墩的水下部位也做如此修理,这既有损于圆明园遗址的原有风格,也不利于遗迹的永续保护和利用,为日后埋下了很大隐患。我认为此类工程方式,应该尽快得到纠正。
我在这里列举了一些实例,目的无非是希望能吸取以往的教训,并在今后切实全面提高圆明园遗址公园的整修水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得起我们民族这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对得起后人。这些看法不过是一家之言,只是抛砖引玉,不当之处企望各方专家批评指正。
(本文作者系圆明园管理处原副主任,现为圆明园专家顾问组专家)
(来源:《圆明园研究》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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