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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遗址公园保护建设成就与发展思路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8/28

陈名杰


  圆明园建园300年的历史,反映了中华民族的兴衰荣辱。1860年前它是万园之园,1860年,它惨遭英法联军劫掠焚毁,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长期努力,圆明园遗址的保护工作走上正轨,逐渐形成今天的圆明园遗址公园。


  一、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历史脉络


  (一)1707-1860年:皇家园林


  1、圆明园的建设背景。由于清朝统治者入关以前在东北过着游牧生活,入关后,他们对北京盛夏干燥炎热的气候很不适应,建造“离宫”成为他们的首选。海淀自古以来颇具山、泉、湖、沼之胜,地理条件得天独厚,被誉为“都下宝地,神皋奥区”。从金代起就成为封建帝王及亲贵显宦缔构行宫苑园之地。明末之时,这一带已经是私家园林荟萃之区。其中名重一时的有,以恬淡雅致著称的“勺园”和被誉为“京国第一名园”的清华园。海淀的地理特征是圆明园修建于此的背景之一。


  2、圆明园的始建年代。圆明园的始建年代众说纷纭,学术界比较集中的观点有两种,即1707年和1709年。《清代全史》第一卷记载:康熙四十六年(1707)正月十八日,胤祉、胤禛等7个年长皇子,“奏请于畅春园附近建房”。康熙降旨:“(畅春园)北面新建花园以东空地,赏与尔等建房。”[2]。圆明园研究专家张恩荫在《圆明园兴建史概说及年表》中指出“圆明园的实际始建时间,不会晚于康熙四十六年,即1707年”。 杨启樵、张宝章等专家也持这种观点。


  《日下旧闻考》第80卷至83卷《国朝园囿•圆明园•长春园》记载:“圆明园为世宗宪皇帝藩邸赐园,康熙四十八年所建。”所以很多学者认为当以《日下旧闻考》为准,即始建年代为1709年。  


  与上述观点相左,李大平在《圆明园始建年代考》一文中曾考证“圆明园始建于康熙二十七年,即1688年”。[3]


  我们比较赞同圆明园始建于1707年的观点。圆明园管理处和圆明园学会于2007年10月18日,共同举办了“纪念圆明园建园30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  


  3、圆明园的命名。康熙于四十八年(1709)三月御题“圆明园”匾额。《雍正御制集•圆明园记》将“圆明”解释为“夫圆而入神,君子之时中也;明而普照,达人之睿智也”。《周易•系辞》曰“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智”,“圆”即“不定”,运转不息,意思是出神入化;“明”指“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意思是说,日月中时,遍照天下,无幽不烛,故云明。  


  《乾隆御制集•圆明园后记》书文“或怡悦于斯,或歌咏于斯,或惕息于斯。我皇考之先忧后乐,一皇祖之先忧后乐,周宇物而圆明也。圆明之义,盖君子之时中也”。《尚书• 大禹谟》中说“允执厥中”。意思是心有主见,不偏不倚谓之“中”。  


  历史学家汪荣祖认为“圆明”这两个字,在字义上是“圆融和普照”,意味着完美和至善。[4]  


  总之,圆明园的命名,大致体现了清朝最高统治者希冀国家长治久安以及力图成为圣明君主的追求。


  4、圆明园的历史文化价值。


  圆明园是经过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五代皇帝150余年的扩建经营,逐步形成的一座大型御园。盛时的圆明三园占地共352.13公顷[5]。其中,陆地面积228.4公顷,水面面积123.73公顷,建筑占地面积60公顷,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园内叠山250余座,筑桥180余座,风景群组100余处。圆明园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圆明园是中国古典园林营造艺术的集大成之作和18世纪世界园林艺术的盛大博览会。盛时圆明园的园林艺术构思综合体现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丰富内涵。如正大光明、九州清晏分别体现了中正治国和天下大一统的治世境界;濂溪乐处、上下天光等景点再现了前人的诗情画意。宋代理学家周敦颐《爱莲说》云:莲,花之君子者也。周敦颐建有“濂溪书堂”,乾隆皇帝《濂溪乐处》诗序:左右前后皆君子,洵可永日。圆明园兴建过程中还大量移植江南名园,即所谓“移天缩地在君怀”,如苏州狮子林,杭州西湖十景等均在园中仿建。同时还兴建了西式园林——西洋楼景区。  


  盛时圆明园是中国古代建筑艺术的综合展览馆。圆明园的主要建筑类型包括:殿、堂、亭、台、楼、阁、榭、廊、轩、斋、房、舫、馆、厅、桥、闸、墙、塔,以及寺庙、道观、村居、街市,等等,应有尽有。圆明园的建筑样式,几乎囊括了中国古代建筑可能出现的一切平面布局和造型式样。  


  盛时圆明园是一座收藏丰富的文物博物院。园内珍藏的历代图书、器物、珠宝种类繁多,难以计数。雨果说:“法国所有大教堂的财宝加在一起,也许还抵不上东方这座了不起的富丽堂皇的博物馆。”法国历史学家皮拉佐莉认为,圆明园曾容纳了物质世界所能创造的最精美、最罕有的东西。  


  盛时圆明园是一座精品荟萃的皇家图书馆。园内收藏有《古今图书集成》[6]、《四库全书》等书籍。其中,《四库全书》是中国古代规模最大的一部丛书,也是世界古代史上规模最大的丛书。该书收录先秦至乾隆朝的图书3503种,近8万卷、36000余册,共计8亿字。  


  (二)1860-1976年:圆明园旧址或圆明园遗址  


  从1860年英法联军劫掠焚毁圆明园到1976年圆明园管理处成立,圆明园历经四次大劫难——“火劫”、“木劫”、“石劫”、“土劫”,昔日富丽堂皇的皇家宫苑变成了一片废墟。


  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大量珠宝和珍贵文物被劫掠。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圆明园再遭洗劫,园内火劫之余零星分散的建筑和木桥之柱子和桩子也被锯走,大小树木被盗伐殆尽。民国初期,走马灯般更迭的军阀把圆明园作为取之不尽的建材场,方砖、墙砖、屋瓦、石条、木钉、木桩、铜管道等都成为洗劫的对象,仅运石料的车辆就断断续续拉了20多年。历经劫难的圆明园成为一片废墟。溥仪为帝时,当地旗人便在园内建房种植,致使园内麦垅相望。日寇占领时,北京粮食紧张,奖励开荒,农户陆续入园平山填湖,开田种稻。圆明园的山形水系、园林植被遭到大面积破坏。


  新中国成立之初,圆明园遗址的保护与管理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没有实质性进展。不仅如此,在“十年动乱”期间,圆明园遗址仍继续遭受着人为的破坏。直到1976年圆明园管理处的成立,圆明园遗址才真正迎来了保护与建设的春天。


  (三)1976年11月至今:圆明园遗址公园


  1949年北京解放后,圆明园仍由颐和园管理部门代管。1956年,由北京市园林局保护。1962年海淀区政府接管后,便委托区农林局将部分地域交海淀公社西苑大队管理。1964年,由新成立的区绿化队管理。1976年11月17日,海淀区政府正式组建圆明园管理处(科级单位),隶属区建设局。1984年,管理处升格为区属局级单位,由海淀区政府直接领导。  


  1983年,《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将圆明园确定为“遗址公园”,市政府决定成立圆明园遗址公园筹建委员会,由副市长白介夫任筹委会主任。1984年,海淀区决定由圆明园管理处与振海农工商总公司共同组建“圆明园联合开发公司”,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依靠社会力量共同开发建设遗址公园。1986年,市政府成立圆明园遗址公园建设委员会,负责遗址公园建设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协调。1988年1月13日,圆明园遗址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6月29日,圆明园遗址公园对社会试开放。  


  1999年,北京市政府撤销圆明园遗址公园建设委员会,成立圆明园遗址保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圆明园遗址保护规划专家指导委员会,重点负责园内搬迁腾退工作。2000年和2001年,国家文物局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分别正式批复《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2002年,圆明园遗址保护被列入《北京奥运行动规划》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7年,圆明园遗址被正式列入国家《“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二、 建国后圆明园遗址保护与建设的成就


  (一)政府及社会各界对遗址公园的关心与支持


  1、党和政府的关怀。1950年北京市第101中学选址绮春园西部,周总理叮嘱北京市规划部门:圆明园要保留,地不要拨用了。195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下令禁止任何机关移用圆明园石块。1953年,周总理又制止了中央党校选址圆明园方案。1973年,海淀区革委会在圆明园遗址召开现场会,明确规定不许擅自砍伐园内树木、不许挖山取土、不许挖掘砖石和随便建房。1979年,圆明园遗址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根据焦若愚市长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召开圆明园林权保护会,决定冻结园内户口,停止建房。1983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明确规定:在本世纪末建成圆明园遗址公园。北京市政府决定成立圆明园遗址公园筹建委员会。1993年,国务委员李铁映来园视察并主持会议研究遗址的保护和整修利用,提出:圆明园的问题,首先是要把围墙修起来,住户搬出去。  


  2、社会各界的支持。1977年,应圆明园管理处邀请,侯仁之等70余名专家学者和各届代表参观圆明园遗址,并就遗址保护举行首次专题座谈会。1978年,北京土木建筑学会组织专门研究和探讨圆明园遗址保护和利用问题学术活动,并向国务院撰呈了《关于圆明园遗址保护和利用问题的建议报告》。1980年,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历史学术委员会召开全国性“纪念圆明园罹难120周年学术讨论会”,并发起成立中国圆明园学会。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等各届知名人士1583人联名发出了《保护、整修及利用圆明园遗址倡议书》。1981年,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视察圆明园遗址,建议“迅速采取措施,开辟圆明园遗址公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遗址公园的概念。1982年,中国地方史志协会、中国圆明园学会筹委会等8个学术团体在人民大会堂广西厅召开了“圆明园遗址保护、利用座谈会”。


  (二)圆明园征地转居,修复围墙,恢复圆明园盛时的地域规模  


  1、征地转居,安置劳动力,恢复遗址公园用地。光绪二十三年(1897),圆明园内有耕地307亩,随后耕地和居民不断增加。至20世纪90年代初,圆明园遗址内已形成福缘门、福海(西岸)、课农轩、安澜园、韶景轩、西大地(月地云居)、紫碧山房、茜园、澹怀堂、新宫门、涵秋馆等大小近30处自然村落。农民分属海淀乡西苑大队的第一、五、六、七、八等7个生产队,占有耕地130多公顷。  


  1984年10月,“圆明园联合开发公司”组建。1985年,接纳西苑大队福海、福缘门两个生产队,291个劳力、780亩耕地;1986年,接纳新宫门生产队,84个劳力、230亩耕地。


  采取国家不征地、农民不转居的形式,由国家和农民共同保护、整修圆明园遗址,是当时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对遗址的保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园与农民长期合作所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亟待解决。


  1990年和1993年,在各方面条件基本成熟的情况下,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海淀区政府以及圆明园管理处先后两次,对圆明三园遗址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进行了建设征用


  1989年12月,市政府批准为已经开发出来的遗址东半部200公顷土地补办手续(包括圆明园的福海地区、长春园和绮春园),同意将海淀乡西苑大队三个生产队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1993年3月,市政府批复同意征用遗址公园西半部西苑大队西大地、一亩园两个生产队粮田35公顷,划拨国有土地96公顷,并同意转居和安置劳动力。


  两次总计征地331公顷,办理农转非2725人,安置劳动力1627人,接收超转人员344人。三园遗址范围352.13公顷的土地除一零一中学外,基本收回。使圆明园自二十世纪初清政府“弃管”后,首次恢复了其地域规模。


  2、修复圆明园内外围墙。历史上圆明三园内外围墙总长度为20000余米,是圆明园盛时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自1860年英法联军劫毁圆明园至圆明园管理处成立之前损失殆尽,20世纪80年代初期时,围墙仅存不足300米。


  1983年,市政府拨专款40万元用于修复长春园东、南、北三面围墙,至80年代末累计修复虎皮石围墙3700余延长米。1993年,全国人大代表、香港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宪梓先生捐资800万元人民币用于复建围墙。1994年,圆明园围墙修复全面展开,至2003年,共修复12608.75延长米。  


  迄今,总计复建围墙16308.75延长米,基本实现了“圈起来”的目标。  


  (三)圆明园住户搬迁及驻园单位腾退


  为数众多的园内住户和驻园单位长期以园为生,对山形水系的破坏达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将这些住户和单位搬迁出去。


  1986年,为修复绮春园新宫门和开放遗址公园,首次搬迁了宫门区及涵秋馆遗址135户住户。1994年,又将居于圆明园西部山高水长和藻园遗址的35户住户外迁。但是,至1998年底,遗址内尚有615户住户、14个驻园单位。为解决住户问题,1999年6月和11月,副市长汪光焘、刘敬民先后开会研究部署住户搬迁工作,决定由海淀区政府负责在2000年底前将圆明园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居民全部搬迁。在市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尤其在遗址公园保护整治领导小组的主持下,搬迁工作分两期进行。一期拆迁自1999年12月6日开始,共涉及172户。二期拆迁自2000年9月1日开始,共涉及443户。截至2000年12月28日,区政府动用资金2.8亿元,将遗址保护范围内615户居民全部迁出,结束了近一个世纪以来园内有住户的历史。


  接着,驻园单位的搬迁被提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2001年3月,副市长汪光焘主持召开关于研究整治圆明园遗址公园有关问题专题会,决定园内13个单位于年底前全部迁出。在区政府的努力下,搬迁工作从2001年5月开始启动,到2001年12月31日区属单位基本迁出(区园林中心绿化队除外)。在此过程中,管理处接收长城锅炉厂职工323人(含退休职工168人)。2006年6月6日,圆明园管理处正式接收了北京化工研究院腾退的房屋及地域。


  至2008年3月21日,除一零一中学暂缓搬迁、海淀区园林局绿化队的搬迁尚存在一些扫尾问题外,其他驻园单位均已搬迁,共腾退占地14万余平方米, 海淀区财政补贴拆迁费近亿元,基本实现了“迁出去”的目标。


  (四)对遗址公园的保护和建设


  1976年,圆明园管理处开始对遗址进行局部整理,首先清理西洋楼遗址。1977年,清理观水法遗址。1978—1983年,整理了远瀛观、大水法和线法山的基址及喷水池、甬道,并从北京大学运回流杯亭基座、从中山公园运回西洋楼汉白玉栏杆等部分石件。1979年,市政府投资16万元,首次在圆明园遗址东部建成3.6公里道路和几座桥涵。  


  1984年,遗址公园开始全面整修。1984年12月1日,圆明园遗址公园建设首期工程──福海景区整修工程正式动工,整个工程历时7个月。1985年冬,第二期工程即整修绮春园山形水系开始实施。1986年6月1日开揽放船。1987和1988年,在绮春园整修工程的同时,还对西洋楼景区进行了部分整理,重点整修了万花阵。到80年代末,共投资1225万元,动土方40万立方米,清挖和修通水系60公顷,修筑桥涵20余处,铺装园路、广场4.2万平方米,调整和新植各类乔、灌木8万余株,清整蓬岛瑶台、观澜堂、涵秋馆、万花阵及别有洞天等十几处遗址,修复了福海中心六方亭及西岛庭院、绮春园宫门等建筑,增建了适量园林服务设施,复建了绮春园宫门等建筑。遗址公园规模初具,1988年8月29日售票开园。


  20世纪90年代,主要完成了以下工程。一是全面整修长春园山形水系。1992年12月,长春园山形水系整修工程全面开工,至1994年5月竣工放水。共清挖土方30万立方米,整理山形42座,清整海岳开襟、思永斋、玉玲珑馆等7处遗址约2万平方米,恢复水面28公顷,修砌自然石驳岸9200延长米,复建长春桥、翠鸟桥和彩虹桥等桥涵10余处,并全面调整更新了长春园的绿化植被。二是对园林遗址进行清整。陆续系统整理了西洋楼景区西半部海晏堂至谐奇趣一线约30余处遗址。2001年对西洋楼遗址景区进行重新整理,并实行保护性封闭独立开放。清理绮春园天心水面和凤麟洲及圆明园山高水长、藻园和方壶胜境等遗址。三是修复重要景点建筑,包括福海别有洞天的西山四方亭,绮春园的鉴碧亭、浩然亭、仙人承露台,复建了长春桥、翠鸟桥和彩虹桥等桥涵10余处,新建凤麟洲九曲仿木桥。四是实施福海清淤及整修工程。共清淤泥13.24万立方米,湖底铺装6300平方米,新建水闸3座,整修驳岸5992.7米,新做护山脚4180米,改造桥梁6座,新建石桥1座,整修遗址3604平方米,新铺方砖路2183.92平方米。五是继续完善园内绿化美化、园林道路桥涵和服务设施。全面补砌绮春园东部水系自然石驳岸4960延长米,对绮春园主路进行维修并实施两侧绿化环境铺装工程,完成绮春园水运主航道清淤工程,完成福海码头更新改造和福海酒家装修改造,实施长春园环湖道路铺装、山顶游览步道铺设及水电设施安装等工程,恢复沟通长春园陆地及水面游览干线所必须的桥涵和道路,全面调整更新长春园绿化植被并适当增加必要的园务管理和旅游服务设施。此外,还完善了全园的基础设施,维修了广播线路,铺设了补水干线等。  


  2001年,含经堂遗址考古发掘及保护工程启动;使用市文物抢险专项资金977.9万元,对园内唯一残存的古建筑——正觉寺进行修缮。  


  2003年底开始,圆明园环境整治一、二、三期工程逐步实施,共计完成整治面积76万平方米,完成九州清晏景区绿化提升与坦坦荡荡、杏花春馆、上下天光及万方安和遗址的试点保护,遗址考古发掘,测绘21100平方米,池山山石修复6座,鉴别归安残存石件5000余件;完成长春园荷花区、绮春园宫门区环境改造调整工程。2008年7月29日,九州清晏景区对社会试开放,标志着圆明园环境整治第四期工程的竣工。此项工程包括复建如意桥、南大桥和棕亭桥三座古桥;修整景区约40万平方米,包括正大光明、勤政亲贤、九州清晏、镂月开云、天然图画、碧桐书院、慈云普护、上下天光、杏花春馆、坦坦荡荡、茹古涵今、长春仙馆、曲院风荷、洞天深处14组园林景观。  


  至此,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开放面积已达到五分之四。  


  流散文物回归是圆明园遗址公园保护和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1976年11月圆明园管理处成立后,将散落在北大的五块“观水法”石雕围屏和两块汉白玉鼎运回,成为圆明园被毁百余年来散失文物回园并原位归安的首例。2000年,流失海外的12生肖铜雕之猴首、牛首和虎首得以回归国内。2003年,猪首也得以回归国内。2007年6月8日晚,北京市文物局和海淀区人民政府主办、圆明园管理处和海淀工商联承办的圆明园流散文物回归首归仪式在遗址公园举行,首批社会规模捐赠的汉白玉石鱼等十余件散落于北京的圆明园石雕构件回归,标志着“圆明园流散文物回归文物保护工程”正式全面启动。  


  此外,自1988年圆明园遗址公园对社会试开放以来,圆明园管理处举办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旅游文化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如:中华民俗风情百乐艺术节、5届灯会、7届菊花节、13届荷花节,举办圆明园图片展以及圆明园罹难日纪念活动,等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发展思路及近期举措  


  (一)以规划修编为指导,扎实推进大遗址保护工程  


  在2000年规划基础上,抓紧《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及圆明园遗址考古发掘与保护、遗址古建复建、山形水系整修与植物配置、旅游线路设计、夜景照明、市政环卫设施等分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完善九州景区的设施建设、服务管理等后续工作,完成标识牌、道路等后续项目的施工。按期完成长春园宫门复建保护和正觉寺一期复建修缮项目,在正觉寺筹划建立圆明园博物馆。启动圆明园西北部未开放区的方案设计和绮春园西部整治工程。大力推进圆明园宫门区复建保护、万方安和复建保护、西洋楼景区(含狮子林)遗址抢险保护、含经堂遗址展陈等文保项目的设计与报批工作。抓紧成立圆明园基金会,为圆明园大遗址保护提供资金支持,并为全国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服务。  


  (二)以品牌经营为核心,加大文化创意产业开发力度  


  继续推进商标注册工作,申请认定圆明园驰名商标。保护、挖掘圆明园的品牌形象和文化价值,加大圆明园文化创意产业开发力度。一是建立数字互动体验中心,用4D电影、三维动画等数字化手段,全面、生动展示圆明园盛时风貌与历史脉络。二是借鉴印象西湖和印象刘三姐等大型实景类演出的经验,运用高科技手段,策划梦幻圆明园大型实景类演出,树立文化旅游品牌。三是通过灯光、幻影成像、夜间文化活动等手段,打造如诗如幻的夜景照明效果,推出夜游圆明园项目。四是贯通全园水系,推出水上游览观光线路,带动水上经营项目的发展。五是在已有荷花节、睡莲节的基础上,策划端午赛龙舟、中秋赏月等传统节庆文化活动,使圆明园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展示地。六是充分挖掘圆明园历史文化内涵,研发特色旅游产品,做好旅游纪念品、高档礼品以及数字动画与游戏等不同层次的系列旅游产品开发。


  (三)以创建带发展,全面提升圆明园游览品质


  今年“十一”前完成4A级景区的验收和挂牌工作。加快制定我园创建5A级旅游景区的工作方案,力争“十一五”期间成功创建5A级旅游景区。研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拓展项目和国家遗址公园的可行性。着力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等国家级和市级荣誉称号,带动我园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继续推进中水水质净化工程,完成东部地区的“应用食藻虫控藻引导圆明园水体生态修复”科研示范项目,依托西长河与北长河地理优势,利用湿地净化技术探索实施圆明园西北区湿地工程,力争使我园的中水水质净化工程成为全市甚至是全国的示范工程。


  (四)以圆明园研究院为平台,大力加强基础研究工作


  加强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的全面合作,在清代皇家园林研究中心基础上,联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圆明园研究院,借助圆明园研究院的平台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  


  多领域开展研究工作,营造浓郁的研究氛围。高质量完成“清代政治文化与圆明园”专项课题,成立圆明园研究系列丛书编委会,继续整理清朝五代皇帝圆明园御制诗文并尽量列入国家清史编纂工作项目,启动《圆明园遗址保护年度报告》白皮书,继续推进《圆明园植物图谱》的编制工作,恢复编印《圆明园研究》专门刊物,启动圆明园遗址保护论坛。


  加强与中国圆明园学会、中国紫禁城学会、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北京市旅游协会、北京市园林绿地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交流互动,广泛开展学术文化交流活动。  


  开办内容丰富的公益文化讲座,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展览与宣传活动。  


  (五)以主动正面宣传为抓手,积极优化社会形象  

   圆明园万众瞩目,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圆明园新闻的需求量比较大。因此,主动进行正面引导,正面宣传,而不是消极被动地躲记者,是我们应该采取的措施。今年针对横店异地复建圆明园、黑天鹅、荷花节、睡莲节、4A景区、奥运服务等事件进行了有效报道,特别是九州景区开放,连续上了两次《新闻联播》,中央台、北京台所有的频道和绝大多数地方台都进行了报道,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新闻宣传工作的力度,把握新闻宣传的整体策划、快速反应的特点,不断打造宣传亮点。

作者陈名杰,男,1969年生,湖南隆回人。历史学博士,作此文时任圆明园管理处主任,中国圆明园学会副秘书长。 今任海淀区常委、宣传部长。

(来源:《圆明园研究》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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