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是清代最著名的皇家宫苑。院内不仅荟萃了当时国内外建筑木石、奇花异草之精华,而且还豢养着许多珍禽异兽。乾隆时,法国教士王致诚在《圆明园纪事书札》中曾提及:“水滨复有无数禽笼鸟室,畜水禽者则半入水中、半居岸上。在陆则有兽圈猎场,沿途时遇此小建筑也。“据记载,圆明园内这些动物都有专人饲养,饲料由内务府定额统配。皇帝对这些动物十分重视。尤其是一些小宠物,更是爱宠有加,时常亲自过问。饲养者也深知干系重大,兢兢业业,不敢稍有怠忽。然百密难保不有一疏,乾隆二十七年,圆明园中豢养的一只貂鼠跑失了。
乾隆二十七年六月十六日(1761年7月17日)圆明园总管太监得到养牲处奏报:该所豢养的貂鼠有一只夜里咬破铁笼跑掉了。
皇帝的宠物跑失,内务府怎敢怠慢,且通过调查,现场也不无可疑之处。于是当即便将喂养貂鼠的太监刘顺、王福等严讯。
太监刘顺、王福熬刑不过,始供:“实系闰五月二十八日放雀喂养,遗销穿钉,貂鼠钻出跑脱。随各处寻觅,又下木猫捕打,因而未报总管。后于六月十一日皇上问时,虽答应过去,恐怕再要看……。是以我二人商议将铁丝笼弄破,假充貂鼠咬坏自行钻出,比遗失罪略轻些。即于十六日报了总管,说夜里貂鼠咬破铁笼跑脱了”。
取证勘实,内务府议得:“太监刘顺等俱系专管喂养貂鼠之人,平日理宜小心喂养,勿致走失。刘顺因放雀入笼喂养貂鼠,未销穿钉,以致貂鼠窜去,此乃无心过犯,本可薄责示惩。但刘顺复与太监王福商同将铁笼故为损坏,谎称貂鼠自行咬坏窜出,希同谢罪,且审讯之际又不据实供出,一味支吾,有意掩饰,情属可恶,若仅责惩无足为戒。应将太监刘顺王福各鞭一百,枷号四十,日满交与总管太监等著落充当苦差,以昭炯戒。”
无奈奴才依然议结,主子却犹忿忿,不肯就此善罢甘休。宠物丢失,乾隆自是恼火之极,览阅过内务府的奏章,认为其中尚有未清之处。于是下旨“伊等供称闰五月二十八日丢失,乃系谎言,况盛貂鼠之笼尚属干净,定是朕南巡后将貂鼠偷卖,着交内务府大臣再行严加刑讯,钦此。”
此道圣旨一下,无异于已将此案定了性,内务府怎敢有拂圣意。无奈重刑用遍,刘顺等绝不承认有偷卖之事。内务府深感棘手,彷徨无策,正在两难之际,恰巧有庄头丁永带领长工王二持貂皮一张并剥开肉骨一具到案呈报。审案方始出现转机。
庄头丁永供:“我是圆明园庄头,本月十五听见我雇的长工王二在一溪清水引风凉的东边稻池内拾得一个死黄鼠狼,十七日晚我听见里头跑了一个貂鼠,各处找寻,我疑惑王二拾得一个黄鼠狼恐其是貂鼠,因此叫他拿来看,果然是一张貂鼠皮,庄头不敢隐瞒,据实呈报。”
长工王二供:“我是庄头丁永雇的长工,本月十五日巳饭时,在东园内风扇东边稻池内见有一个死牲口,像是黄鼠狼,已经臭了,我随用镰刀将皮剥了,仍旧搁在池边草上晾着,今日庄头叫我取来看,说是一张貂皮,就带着我来呈报了是实,又要貂鼠的肉骨,我埋在稻池边,我也刨出拿来了,所供是实。”
太监刘顺等验看过貂皮及肉骨,也确认无讳。实证在手,内务府总算舒口长气,根据线索,再究失貂的确切日期。
刘顺、王福见貂终于有了着落,偷卖之罪总算侥幸躲过,且刑法如炉,无由以熬,于是彻底招认:“我们从前说闰五月二十八日遗失的,原是害怕慌供的。实系六月初八日遗失的,不敢就呈报总管,是以下木猫捕打,又在各处寻觅未得。六月十一日皇上问时,我虽答应九只只剩了八只,恐怕再要看,我们害怕,是以商议将铁丝笼弄破,假充貂鼠咬坏自行钻出……。这拾得的貂鼠实是我遗失的貂鼠,但审问时,我们害怕,没敢实供……。”
此后,虽复加刑讯,二太监坚供不移,于是内务府再次结案:“看来王二既称本月十五日拾得貂鼠之时已经臭秽,是貂鼠失迷之后去王二拾得貂鼠之日不甚相远。其刘顺等所供六月初八日失迷貂鼠似非遁情。但伊等从前辗转支吾坚不吐实,此太监等怙终积习,殊属可恶,请将太监刘顺等惧罪未报,其每日口分尚未裁减,今既审明治罪,应将初八日至十五日多领喂养肉觔仍著落刘顺王福赔还。”同时,“至该出总管太监平日漫不经心,以致所养貂鼠失迷,并未查出料理,咎实难辞,应将该管总管太监等各罚钱粮六个月。”失踪的貂鼠既然有了下落,乾隆这才作罢,同意了内务府的审议。
如此一桩失误事故,竟然一波三折,几成重案,乃至惊动皇帝亲加干预。两太监惧于宫禁,希图遮饰,不想弄巧成拙。人不如貂,恰恰正是清代宫中下层太监地位卑微、命贱如蚁的悲惨境遇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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