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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同之际两宫皇太后的理政听政与垂帘
来源: 皇家园林  作者:皇家园林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5/20

摘要:晚清时期,新继位的几位皇帝年龄太小,不能立即亲政,于是出现了非正常状态的太后理政、听政与垂帘等皇权运作模式。其实,两宫太后垂帘听政的仪制,很快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学界所谓慈禧太后三次垂帘听政的说法有误,至少不够准确。所垂之帘,只是黄色的纱幔或纱屏;至迟在同治九年六月,两宫太后召见大臣时,即已不再垂帘;听政的地点除了养心殿的明殿或东暖阁,后来又包括养心殿西暖阁、乾清宫西暖阁、西苑勤政殿的东暖阁、颐和园仁寿殿之北楹。严格说来,慈禧共有三次听政或训政,其中只有第一次是垂帘。
关键词:咸同之际;两宫皇太后;皇权统治;理政;听政;垂帘

在清代的早期与中期,皇权与皇位集于皇帝一身,无论是在太和门或乾清门的御门听政,还是身居其他各宫各殿内的军机“叫起儿”、召见官员、批阅奏章、颁布上谕等等,皆属于其理政的范畴。但是到了清代的晚期,由于新继位的皇帝年龄太小,不能立即亲政,于是出现了非正常状态下的太后理政、听政与垂帘等皇权运作模式。那么,咸同之际两宫皇太后的理政、听政与垂帘有何异同?各自具体运作方式如何呢?本文拟就此略作阐述,愚谬之处,敬请方家教正。

一、中国古代各朝女主的理政与临朝

只要一提起垂帘听政,做为当代人首先想到或印象最深的,就是晚清慈禧太后三度垂帘且统治中国长达47年之事。其实,根据二十四史的不完全统计,在中国数千年的王朝历史上,临朝称制或垂帘听政的女主共计40人,仅宋代即先后有九位女主临朝称制。太后临朝称制或垂帘听政,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一种非常态化的皇权统治形式,是对家天下皇位继承过程中出现的某种危机的一种补救措施。

皇太后直接垂帘听政之事,在中国历史上曾多有先例。但是,垂帘听政之帘,究竟是怎样的形制,是什么样的材质,则很少有明确的记载与说明。《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说,“帘”即是“用布、竹子或苇子等做的遮蔽门窗的器物:竹帘/窗帘儿/门帘儿”。《辞海》的解释与《现代汉语词典》大致相同:“帘”即是“用布、竹、苇等做成的遮蔽门窗用具。如窗帘;门帘”。在一般人看来,富有四海的帝王之家,自然不会垂挂棉布的帘子,至少应该是珍贵而精细的竹帘。而最大的可能则应该是精致的薄细纱帘,或是珍珠穿成的珠帘。《清宫遗闻》中有慈禧时“玉座珠帘五十春,临朝三度抱冲人”[1]的诗句,即是此意。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太后临朝称制听政,大概是战国时期秦昭王时的宣太后。当时,昭王年少继位,其母“宣太后自知事。以同母弟魏冉为将军,任政,封为穰侯。太后摄政,始于此也”[2]。其后,是西汉高祖刘邦的皇后吕雉。公元前194年,刘邦死后,吕后之子刘盈继位,是为汉惠帝,吕后被尊称为皇太后。未及七年,惠帝死,“太子立为皇帝”,因其年幼,不能处理朝政,于是由“太后临朝称制,大赦天下”[3]。此时吕后虽已临朝称制,但却未采用垂帘的礼仪。

检阅中国古代历史,东晋以前各朝虽屡有女主称制之事,但并无“垂帘听政”之事或相关的记载。最早为了临朝听政而垂帘的,大概是东晋康帝的皇后。据《晋书》记载,晋康帝死后,其子穆帝司马聃即位,年仅二岁,于是“皇太后设白纱帷于太极殿,抱帝临轩”听政[4]。此时所垂之帘,是白色的纱帷。

再其后,唐代的武则天皇后、宋代仁宗的光献皇后、英宗的宣仁皇后等,均曾于听政之时有垂帘之举。

《旧唐书·高宗纪下》记载说,“时帝风疹不能听朝,政事皆决于天后(即武则天皇后)……上每视朝,天后垂帘于御座后,政事大小,皆预闻之,内外称为‘二圣’。帝欲下诏,令天后摄国政”[5]。此处明确记载为垂帘,至于所垂之帘是什么材质,则没有具体的说明,我们不便悬揣。

中国古代各朝虽有太后称制临朝、垂帘听政的先例,但并不为广大的传统官僚士大夫所完全认同。

两宋时期先后有九位太后垂帘听政。仪制较以前完善,其中也寓有裁抑太后专权之意。

首先,对皇太后的自我称谓进行了限制。大家都知道,“朕”字的本意,就是我,在秦朝以前并无使用的限制,一般的平民百姓皆可以自称为朕。但是到了秦始皇,朕字成了皇帝自称的专有名词,其他的人就不可随意使用了。然而,我们在检阅中国古代历史文献时却发现,一些临朝称制的皇太后、太皇太后,是可以自称为“朕”的。如汉平帝刘衎继位时,只有九岁,太皇太后王政君垂帘听政,《汉书·平帝纪》中即有 “诏曰 …… 朕以皇帝幼年,且统国政”[6]之语。此处的“朕”,即是太皇太后王政君的自称。但是,至迟到了宋朝时即明确规定,皇太后垂帘听政时的各种仪制虽然可以与皇帝基本相似,但太后只能自称“予”,或“吾”,不能称“朕”。

其次,皇太后拜谒太庙时,虽然也可以穿着皇帝的衮服,但必须从十二章纹饰中(日、月、星辰、群山、龙、华虫(华虫者,谓雉也)、宗彝(宗庙彝器,作尊形)、藻(即水藻,为水草形)、火(即火焰,为火焰形)、粉米(即白米,为米粒形)、黼(黑白 相次的斧形,刃白身 黑)、黻 (黑 青 相 次 的 “亚”形))[7]“减二章”,即“衣去宗彝,裳去藻”[8]

按《清史稿》,清代皇帝朝服“列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黼黻在衣,宗彝、藻火、粉米在裳,间以五色云”。皇帝的龙袍也“列 十 二 章”[9]。其十二章的名称与上述宋代记载有所不同,不知所据为何。

再次,宋代有许多人认为,“母后临朝,非国家盛事。文德殿天子正牙(衙),岂女主所当御乎?”[10]故此明确规定,皇太后垂帘听政的地点,不可设于外朝的正殿。例如宋仁宗嘉祐八年时,“皇太后御内东门小殿,垂帘听政”[11]

另外,宋代的太后垂帘听政之举遭到了许多官僚士大夫的强烈抵制。他们深受儒家正统思想的影响,认为只有男性皇帝才是国家和朝廷的当然统治者,而太后临朝摄政,是“政出房闼,斯已国家否运”[12]。宋哲宗时,钦圣皇后临朝摄政,御史中丞丰稷即上疏曰:“自古母后临朝,危社稷,乱在天下,载在史册,可考而知。”[13]宋徽宗时,殿中侍御史陈师锡上疏,亦有“自古母后临朝,危乱天下,载在史册,可考而知”[14]之语。

 

二、辛酉政变前两宫太后的理政与听政

1861年8月22日,咸丰帝在热河的避暑山庄去世,当日颁布的第二道谕旨是命载垣、端华、肃顺、景寿、穆荫、匡源、杜翰、焦祐瀛等八大臣“尽心辅弼,赞襄一切政务。”咸丰帝的意图十分清楚,他是要利用赞襄政务八大臣的政治经验与智慧,共同辅佐小皇帝,处理军国大事,待小皇帝学成长大,再行亲政。也就是说,咸丰帝给予八大臣很大的辅政权。

咸丰帝为防止八大臣挟制天子,临终前将自己非常喜欢的两枚私印“御赏”和“同道堂”分别授与皇后钮祜禄氏和儿子载淳,以此做为最高皇权的象征,同时特别规定,凡是皇帝的谕旨,在起首处,必须钤盖“御赏”印,即所谓的“印起”;谕旨的结尾处,必须钤盖“同道堂”印,即所谓的“印讫”。

载淳当时只有六岁,既不能妥善保管,更不能用好这一印章,只能由他的生母懿贵妃代为保管。于是,懿贵妃便顺理成章地取得了代子钤印之权,而这一代子钤印之权,如果运用得当,则可取得与皇帝无异的无上权力。两宫太后拥有的这一无可置疑的钤盖印玺权,可以对赞襄政务八大臣形成一定的钳制作用。

根据咸丰帝弥留之际的这一“后事”安排,两宫太后只有上谕的“钤印权”,既无实际的“理政权”,也无“听政权”,更无通过垂帘的形式直接出面临朝听政的权力。

慈禧与慈安太后首先利用这一“钤印”权,向以肃顺为首的赞襄政务八大臣发难,要求两宫太后不但具有上谕的钤印权,而且具有实际上的处理朝政、国政之权。

肃顺等赞襄政务八大臣认为,自己是受咸丰帝的临终顾命,具有赞襄一切政务的全权,因而坚持凡是需要颁布谕旨诏书等等,皆由赞襄政务八大臣全权拟定后上呈,两宫太后只管钤盖印章即可,至于谕旨的有关内容是否得当,两宫太后则不必过问,更不得更改;朝廷各部院衙门及京内外大臣所上的奏折等,也不必呈给两宫太后阅看。这就意味着清廷的最高权力,全部掌握在肃顺等八大臣之手,两宫太后没有一点儿的实权,只是充当循例钤印的工具而已,也就是说两宫太后不得理政。

然而,两宫太后没有丝毫的软弱与退缩。双方僵持了四天。最后,赞襄政务八大臣做出了让步与妥协。两宫太后取得了谕旨的发布权、奏折的阅看裁处权,大小官员的任免权,也就是说,两宫太后具有了几乎与皇帝相同的“理政权”。

9月13日,山东道监察御史董元醇上陈《奏请皇太后权理朝政并另简亲王辅政折》,共计提出了四点要求,其中第一点,谓现在正值天下多事之秋,而皇帝陛下尚在冲龄,不能亲政,因此必须请“皇太后暂时权理朝政”,以防其他朝臣干政把持。只有这样才能使人心益加敬畏,满朝文武臣工“俱不敢稍肆其蒙蔽之术”。我大清朝虽然向无太后垂帘之仪,“而审时度势,不得不为此通权达变之举”[15]。这一要求,显然正中两宫太后,特别是慈禧太后的下怀。

对于董元醇这一明显为两宫太后和恭亲王奕訢张目的奏折,肃顺等八大臣极为不满,只等两宫太后将奏折发下以后,再予以痛驳严惩,以杀鸡儆猴。

而两宫太后或是因一时间畏惮于“后妃不得干政”的祖制家法,尚拿不准究应如何处理,或是为了试探一下八大臣的态度,决定先将董元醇的奏折“留中”,迟迟未发下。9月14日,赞襄政务八大臣派人前去催要,奏事处太监回话说“西边(即慈禧太后)留阅”。

肃顺等赞襄政务八大臣催要董元醇的奏折甚急,两宫太后于9月15日召见赞襄政务八大臣,明确表示接受董元醇的几点奏请,命他们即刻办理三件事。第一件事即是,“饬令廷臣会议”,就有关两宫太后“垂帘权理朝政”之事,提出具体办法[16]

肃顺等八大臣不肯再做妥协退让,群起“勃然抗论,以为不可”[17],毫不客气地说:臣等只是受命“赞襄皇上,不能听太后之命……请太后看折亦系多余之事”[18]。据时人李慈铭的《越缦堂国事日记》记载:当时,载垣、端华、肃顺等人,已经无所顾忌,“三人纠党忿争,声震殿陛”,结果吓得小皇帝载淳哇哇大哭,“遗溺后衣”[19]

八大臣等以所谓的“搁车”方式,表示对两宫太后的强烈不满。两宫太后一时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暂时做些让步,“将折(即董元醇的奏折)及拟旨(即八大臣所拟痛驳董元醇的谕旨)发下照抄”。赞襄政务八大臣胜利了,“始照常办事,言笑如初”[20]

古代的晋、唐、宋等朝虽有太后垂帘听政的先例,但是大清朝此前却从无此制,肃顺等赞襄政务八大臣所说:“我朝圣圣相承,向无皇太后垂帘听政之礼”,的确是不争的事实。

1643年9月21日(崇德八年八月初九日),清太宗皇太极猝死,年仅六岁的儿子福临继位,是为顺治帝。生母孝庄太后并未临朝,而是由睿亲王多尔袞、郑亲王济尔哈朗辅政。

1661年2月5日(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顺治帝病逝,年仅八岁的儿子玄烨继位。当时,有一位名叫周南的秀才,特地从江南赶至北京,诣阙条奏十款,其中一款即是恳请孝庄以太皇太后的名义垂帘听政,“以襄盛治之隆”[21]。但是,孝庄不愿出面垂帘,而是由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大臣辅政。

清朝末年造成两宫太后垂帘听政的局面,恭亲王奕訢负有很大的责任。

辛酉政变发生前,留在北京的部分清廷官员认为,女主临朝听政,终非国家之福,不希望出现两宫太后垂帘的局面。但是,恭亲王奕訢及另外一些大臣则认为,两宫太后垂帘听政,不过是皇室统治的不同形式,只要辅政大臣能够把握住大权,就可化害为利。经过反复的权衡利弊,恭亲王奕訢决定,为使两宫太后,特别是慈禧太后能够坚定地与自己结盟,给她们以尊崇的地位,给她们以临朝理政的虚名,而自己则可以亲皇叔的身份与地位掌握辅政实权。两宫太后出面垂帘,不过是自己迈向掌握清廷大权目标的一块垫脚石。

惇亲王奕誴之孙溥雪斋事后曾这样分析恭亲王奕訢此时的心态:“咸丰死后,怡、郑二王和肃顺的权势日益扩张起来;同时奕訢等对他们的妒恨也随之日益增长。奕訢内心的如意算盘是,太后垂帘,容易对付,于是便和太后定下了诛除肃顺的密谋”[22]。对于晚清宫廷之事颇为熟稔的恽宝惠也说:“西(太)后虽母以子贵,然而按照清朝家法,两后均无干涉行政之权……均未闻前之皇太后、太皇太后出而听政……而所以造成后来之局面者,则在

西(太)后与肃顺之斗争,亦即奕訢(恭王)与肃顺之斗争也。”[23]正是慈禧太后、恭亲王奕訢与肃顺等人的权力斗争,才使得两宫太后,有可能违背家法,从而出面垂帘听政的。

三、辛酉政变后两宫太后垂帘听政制度的确立

早在热河之时,两宫太后与肃顺等赞襄政务八大臣斗争的核心问题,主要是两宫太后是否具有阅看各地官员的奏折,和对各级官员的任免等的最高“理政权”。其间虽然也曾兼及两宫太后是否可以垂帘的问题,但基本上是以两宫太后的失利而暂告一段落。董元醇所上奏折确实有“虽我朝向无太后垂帘之仪,而审时度势,不得不为此通权达变之举”一句。但是我们细察文意,就会发现其本意并非是要求两宫太后直接出面垂帘。所谓“通权达变之举”,其实仅仅是要求由两宫太后在宫内暂时权理朝政,数年后仍将归政于皇帝。以往许多人皆认为董元醇上奏折要求两宫太后出面垂帘听政,实是有所误解。

18611031日(九月二十八日),兵部侍郎胜保上奏,虽然也曾明确提到中国历史上的女中尧舜曾行垂帘听政之制,也曾称赞大清朝的孝庄文皇后“虽无垂帘明文,而有听政实用”,但是更多地是大谈周朝的周公如何辅佐周成王,本朝的摄政王多尔袞如何辅佐世祖顺治帝。由此可见,这些大臣的论点是请两宫太后亲理大政,并择近支亲王辅政,其真实意图是由亲王辅政,而不是奏请两宫太后直接出面垂帘[24]

真正给两宫,特别是慈禧太后以直接出面垂帘听政机会的,是11月2日(九月三十日)大学士贾桢、周祖培等人所上《奏请皇太后亲操政权以振纲纪折》。这一奏折虽然也说:“我朝圣圣相传,从无皇太后垂帘听政之典”,已隐寓着他们并不主张太后垂帘听政的意思,但是,他们要求由两宫太后“不居垂帘之虚名,而收听政之实效”的建议,则给两宫太后实行垂帘听政提供了借口,特别是奏折的最后,又提出由廷臣议定“皇太后召见臣工礼节及一切办事章程”,这就使两宫太后公开出面听政变得水到渠成,顺理成章,而且制度化了。

两宫太后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谕命各王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等,就贾桢、周祖培等奏请太后操权及皇太后如何召见臣工的礼节等章程问题,并就胜保奏请皇太后亲理大政并另简近支亲王辅政问题,“酌古准今,折衷定议”[25],然后具奏。

即使是此时,两宫太后,特别是慈禧太后与众多朝臣在是否垂帘听政问题上,仍有很大的差异。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曾多次出现太后临朝,但都是临时的,似乎并未形成章程,更未形成制度。清廷的众多朝臣考虑到皇帝年小不能亲政,所以希望太后能有处理朝政之实权,但因清廷祖制并无太后垂帘的先例,故此又希望太后最好不采取垂帘的形式。即使是事出从权,需由太后垂帘听政的话,也仅是一个形式而已,仅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但是两宫,特别是慈禧太后所要求的并非仅仅是在宫内居于幕后处理朝政之权,也不仅仅是理政之实,而且还要求有垂帘听政之名,亦即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在两宫太后的强烈谕令下,清廷大臣首先就太后的理政之权重新做了明确的规定。以前凡有各省将军、总督、巡抚等上陈奏折,或需颁发上谕,均是由军机大臣们先行拟定初步意见,于进呈太后认可后即发交有关部门执行。现在规定,此后凡有各省将军、总督、巡抚等的奏折,均应首先呈递两宫皇太后阅看慈览;然后再交议政王、军机大臣等评议讨论;由议政王、军机大臣听取两宫太后的意见,将相关的指示谕旨缮写清楚,再次呈递太后;太后批阅同意后再行颁发。这种处理军国大政的办法与步骤,虽然太过繁琐复杂,但其根本的出发点则是要确保清廷的一切政务权力,“均蒙两宫太后躬亲裁决”[26],两宫太后的最高权力,必须体现在皇权运作的各个具体环节与全过程。议政王与军机大臣等,则没有任何独立处理政务的权力与空间,“一切政务均蒙两宫皇太后躬亲裁决,谕令议政王、军机大臣遵行”[27]。议政王与军机大臣等,完全沦为两宫太后的秘书班子。

两宫太后理政已先行确定下来,但是如何垂帘却迟迟不能顺利解决,原因是,一些御史言官及王大臣等几经商议后所拟的垂帘章程的内容,皆不合两宫,特别是慈禧太后的心意,故此屡经改议。最后,在慈禧太后的多次授意之下,11月28日(十月二十六日),以礼亲王世铎领衔的各位王、贝勒、贝子,文武百官共计二百零二人,才再次联合上陈《遵旨会议皇太后亲理大政事宜折》,并附有议定的太后《垂帘章程十一条》[28]

太后垂帘章程中最为重要的内容是:召见内外臣工的地点设在养心殿;由两宫皇太后与同治帝共同召见;在两宫太后前面垂帘;召见时,从各位王、大臣中轮流选派一人,引领被召见人进见[29]

太后垂帘章程进呈后,两宫太后颁懿旨称:各王大臣所议章程,“援据典章,斟酌妥善,著即依议行”。随后又表示:“垂帘之举,本非意所乐为,惟以时事多艰,该王、大臣等不能无所秉承”,在此万般无奈的情况之下,两宫太后才不得不“姑允所请”,出面垂帘听政,“以期措施各当,共济艰难。一俟皇帝典学有成,即行归政”[30]

四、养心殿内究竟是垂帘,还是设置纱屏

12月2日(十一月初一日),咸丰帝的百日国丧已过,清廷各宫殿内外的白幔黑纱均被撤下,文武大臣、后宫嫔妃们也都换下了缟素的衣服。两宫太后的第一次垂帘听政仪式在养心殿举行。养心殿属于“内廷”,位于清宫西路。其建筑基本上呈工字形,即由前殿与后殿组成,中间有穿堂相通。自雍正帝以后,清帝遂以养心殿前殿为处理政务之所,后殿为寝居之处。后世各朝继之,少有更改。恰如《国朝宫史》所说,养心殿,乃“皇上宵旰寝兴之所也。凡办理庶政、召对引见,一如乾清宫”[31]

    慈禧太后与庆亲王女儿等合影 来源:故宫博物院编:《光影百年 故宫博物院九十华诞典藏老照片特辑》,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5年。

两宫太后垂帘听政的仪式是:各位王公大臣们身穿朝服,头戴顶翎,由议政王、军机大臣恭亲王奕訢引领,至养心殿外向同治皇帝和两宫太后行三跪九叩之礼。如王公大臣们有奏折呈递,可由恭亲王奕訢将奏章呈送皇帝御案。如无奏折,则礼成结束。

晚清重臣翁同龢在186112月2日(咸丰十一年十一月初一日)的日记中记载说:是日,“天气晴和。两宫太后垂帘听政,御养心殿。是日,内廷诸臣及王公大臣、六部、九卿于养心殿行礼,朝珠补褂,吏部带领引见”[32]

两宫太后垂帘听政的仪式虽然简约短暂,但其象征意义却非同一般。至此,清统治集团内部政治斗争的尘埃落地,最高统治权力有归。

两宫太后垂帘听政的地点究竟是在养心殿的明间,还是东暖阁,抑或是西暖阁?两宫太后垂帘听政时,在她们的面前所垂之物究竟是帘,还是幔帐,抑或是纱屏?由于各书记载不一,人们往往不知所从。

据吴振棫《养吉斋丛录》记载,清廷的“宫殿园苑,立夏后纸窗内有纱棂,曰‘替窗’。冬用毡簾,夏用竹簾”,嘉庆年间,“大内用簾二千七百二十架”[33]。两宫太后垂帘听政时所垂之帘,肯定既不是毡簾,也不是竹簾。

一般而言,两宫太后的垂帘听政,大致可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较为随意,或者需要议论一些较为具体而重要政务的召见,一般在养心殿的东暖阁进行。在此处垂帘听政时,同治皇帝与两宫太后皆是面西背东而坐,在两宫太后前面的木隔扇框柱上,悬垂着黄色细纱幔帐。这种情况较切合于“垂帘”的本义。咸丰、同治时期的重臣翁心存、翁同龢父子,以及曾国藩等在日记中,对此均有明确的记载。

翁心存在186112月2日(咸丰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的日记中记载说:“复召见于养心殿东暖阁。是日,两宫皇太后垂帘后,初次召见大臣也。”据翁心存的日记称,觐见时,两宫太后于“帘中天语甚低”,翁心存因年老耳聋,“几不能对,赖恭邸传言,乃能敷奏而退。”[34]

翁心存在18611216日(十一月十五日)日记又载:“是日,都察院有引见,予于辰正三刻入内右门,在养心殿丹陛上叩头谢恩,出,两宫垂帘后,今日始召见外廷诸臣,吏部始。”[35]

在此,翁心存记载说两宫太后前面所垂的是“帘”,但并未明言所垂之帘究竟是怎样的材质。

翁同龢于18611212日(咸丰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日记载:“巳初召见于东暖阁。两宫皇太后垂帘,帘用黄幔。上坐帘外,恭邸、宝少农带领入见。对数语出。”[36]

在此,翁同龢明确记载说两宫太后前面所垂之帘是黄幔。

1869年1月26日(同治七年十二月十四日),直隶总督曾国藩觐见两宫太后和同治帝以后,明确记载说:是日,“巳正叫起,奕公山带领余等入养心殿之东间(即东暖阁)。皇上向西坐,皇太后在后黄幔之内;慈安太后在南,慈禧太后在北。余(即曾国藩)入门,跪奏称臣曾某恭请圣安,旋免冠叩头,奏称臣曾某叩谢天恩。毕,起行数步,跪于垫上。”[37]

在此,曾国藩也明确记载说两宫太后前面所垂之帘是黄幔。

187011月1日(同治九年十月初九日)曾国藩在当天的日记中先是记载说他受召见于“养心殿东间”,并未明确言及是否垂帘。但他在后面记载:当被告知可以跪安了,他便“退至帘前,复跪请圣安”[38]

在此,曾国藩所记两宫太后的前面所垂之物为帘,与其之前所记载的黄幔应该即为一物。

我们有理由相信,翁同龢和曾国藩在日记中所谓的“黄幔”或者“帘”,应该就是黄色的纱帘。这是因为,翁同龢在186211月1日(同治元年九月初十日)的日记中又说:是日的“晨初三刻,召见于养心殿东暖阁,命御前大臣奕山带领,上向西坐,两宫皇太后垂黄纱帘,亦西向坐。龢等入,摘帽碰头谢恩”[39]

翁心存、翁同龢与曾国藩,都是同治、光绪两朝的重臣,他们在觐见两宫太后以后在日记中所记的情况,具有相当大的可信性。

第二种是较为正式的君臣觐见仪礼色彩较为浓厚的召见,一般在养心殿明殿进行。

清廷议定的垂帘章程规定:“召见内外臣工,拟请两宫皇太后、皇上同御养心殿,皇太后前垂帘。于议政王、御前大臣内轮派一人,将召见人员带领进见。”“京外官员引见,拟请两宫皇太后、皇上同御养心殿明殿,议政王、御前大臣、带领御前乾清门侍卫等,照例排班站立。皇太后前垂帘,设案。进各员名单一分(份),并将应拟谕旨分别注明。皇上前设案。带领之堂官照例进绿头签。议政王、御前大臣捧进案上,引见如常仪。其如何简用,皇太后于名单内钦定,钤用御印,交议政王等军机大臣传旨发下。该堂官照例述旨。”[40]

根据上述规定,在较为正式召见内外臣工之时,小皇帝同治帝在养心殿明间内面南背北坐于御座之上,慈安太后和慈禧太后也是面南背北地并排坐于后面宽大的宝座上,在两宫太后的前面,需要垂帘,以便于两宫太后与被引见大臣隔着所垂之帘交谈。但是,实际上在两宫太后前面并非如在东暖阁内那样,垂设有黄色的幔帐,而是放置了八扇黄色的纱屏。

翁同龢在18611225日(咸丰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的日记中记载了随父亲翁心存觐见两宫太后的情形。是日“黎明,侍大人(即其父亲)入内(即清宫),辰正(早八点正)引见于养心殿。两宫皇太后垂帘,用纱屏八扇,黄色。皇上在帘前御榻坐,恭邸(恭亲王奕訢)立于左,醇邸(醇郡王奕譞)立于右。吏部堂官递绿头笺(又称绿头牌),恭邸接呈案上。是日引见才二刻许(半个小时)即出”[41]

翁同龢明确记载,两宫太后在此垂帘听政之时,并非自上而下垂设黄色幔帐,而是放置八扇黄色的纱屏。这 一记载,也同样具有相当大的可信性。如若咬文嚼字的话,两宫太后在此,就不是垂帘听政,而是隔纱屏听政了。

但是,有一个问题笔者百思不得其解。在养心殿的明间,皇帝的御座安置在最北侧,在御座与北墙之间没有可以安放两宫太后御座的空间,更无“设案”之地,那么,两宫太后当时究竟坐在什么位置,似乎还是一个未解之谜。是将皇帝的御座临时前移?还是两宫太后的宝座置于御座两侧的稍后地方?切望识者教我。

为什么两宫太后在养心殿内明间听政时,不用垂帘,而是改用八扇黄色纱屏呢?我认为这是养心殿明间与东暖阁内部空间结构的差异造成的。

要讲清这一问题,就需要简单介绍一下养心殿前殿的基本结构。

清代中晚期养心殿的前殿,大致可以划分为明间、东暖阁和西暖阁三大间,或者说三部分。

中间的明间部分,宽约3.75丈,进深三间。从外面看,两根方形的殿柱将明间分做三楹,而其殿内则是一大间,北面的正中设有皇帝的宝座、地平、屏风、御案等等,御座上方悬挂雍正帝御笔“中正仁和”匾额。北墙的两侧,是存放十三经、二十三史等书籍的书格,御座前的上方是藻井,殿内明间的东西两侧,是朱漆板墙,墙上开有毗卢帽式的双扇板门,以通东、西暖阁。养心殿明间内的设置,与清宫内其他朝仪殿宇的形制相同,具有如太和殿、乾清宫等朝仪正殿的功能与作用。

养心殿明间的形制庄严,殿宇高大宽敞,没有现成的垂悬帘幔的木质框架可以利用,不可能从高高的殿顶上垂挂黄幔,故此只能因地制宜,以摆放于地面的八扇黄色纱屏代替垂挂的黄色纱幔。

养心殿的东暖阁和西暖阁,均宽3.15丈,进深也是三间。从外面看,两根方形的殿柱将东暖阁和西暖阁也各分做三楹。但是,在东暖阁和西暖阁内,均以珍贵木质材料为隔断,分为数个较小的空间,这样,不但使用功能更加多样化,而且增强了隐私性,更适合于日常生活起居。此即吴振棫在《养吉斋丛录》中所说:“前殿之东、西暖阁中,界以重户曲室,或屏,或壁,或纱厨,各悬榜以为别。东曰‘寄托所’,曰‘随安室’,曰‘如其在上’,曰‘明窗。西曰‘勤政亲贤’,曰‘三希堂’,曰‘自强不息’,曰‘无倦斋’,曰‘长春书屋’,曰‘梅坞’,曰‘为君难’,曰‘能见室’。”[42]

根据中国国家图书馆所藏“样式雷排架”中有关道光、咸丰年间养心殿内檐装修的六幅图样来看,养心殿东暖阁与西暖阁内的空间结构格局曾屡有变化,但却并无大的,更无根本性的变化。

西暖阁,“乃向来听政之所”[43]。自乾隆朝开始,清帝在“西暖阁西门上,悬各省总督以下,知府以上;将军以下,总兵以上姓名单。西壁悬挂天下缺分繁简单”[44]。按南北方向,被划分为前后两部分。后半部分自东而西,分 别是 “仙佛楼”、“无倦斋”、“长春书屋”和“梅坞”等等,前半部分自东而西,分别是“勤政亲贤殿”、“三希堂”。

东暖阁,也是按南北方向,被划分为前后两部分。后半部分自东而西,分 别是 “随安室”、“寄所托”(清末改为“寿寓春晖”)和“斋宫”(斋室)等等。在前半部分东面大约四分之一处,设有一木质隔扇,使前半部成为隔而不断的两部分。东面的部分狭长窄小,西面的部分较为宽敞。这里即是两宫太后与小皇帝的垂帘听政之处。

两宫太后垂帘听政之时,小皇帝的宝座安放于木质隔扇的前面,而两宫太后的宝座则安放于木质隔扇的后面,在隔扇的上方垂设黄色的纱幔,自然就方便多了。

综上所述可见,两宫太后与同治帝在养心殿东暖阁召见内外臣工时,在慈禧与慈安两宫太后前面隔垂的是黄色的幔帐,而在养心殿明间召见内外臣工时,则是在两宫太后前面放置了八扇纱屏。两宫太后听政时之所以要垂以黄幔或黄色纱屏,主要是基于男女有别的伦理道德或社会风气的考虑。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各王朝均制定了严格的宫禁制度,即所谓的“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45]。在皇宫之内,因特殊情况需要由后妃替代幼主临朝执政时,则必须在她们与内外臣工之间隔以纱帷、帘幕等,以示男女之大防。

五、太后垂帘听政仪制的变化与余绪:

慈禧太后三次听政,但并非三次垂帘

笔者曾翻检了同光时期清廷军机大臣如李鸿藻、宝鋆、李棠阶等人的日记或年谱,他们在谈到被召见时,或者根本未曾提及两宫召见的仪制,或者仅是简单地记载说,“召见如仪”,或是“召见如常”。惟有李棠阶同治三年九月十七日日记,在提及为两宫太后进讲《治平宝鉴》时谈到:“召见 后,恭王带进,太后垂帘,恭讲《治平宝鉴》。”[46]在此,我们只知道两宫太后此次召见时,仍然垂帘了,但具体的仪制情况如何,则不甚了了。

但是,一些历史事实表明,太后垂帘听政章程颁布大约十年以后,清廷已不再实行严格的太后垂帘听政制度了,太后听政时不再垂帘,垂帘听政的地点,也不再固定设于养心殿的明间或东暖阁。

就笔者所见,两宫太后垂帘听政仪制较早发生变化的,大概是1870年7月23日(同治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两宫太后召见恭亲王奕訢、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等议论如何应对天津教案。是日,“召见于乾清宫西暖阁,两宫及上南向坐,未垂帘,垂询良久”[47]。由此可见,此次召见发生了两点重要的变化。一是垂帘听政的地点,改在了“乾清宫西暖阁”;二是此次召见“未垂帘”。

自此以后,两宫太后在养心殿召见翁同龢等军机大臣时,也均未见有垂帘的记载。如1871年5月27日,两宫太后召见翁同龢等人,询及同治帝的学习功课事时,只是记载说:“军机见起时,两宫论功课语极多,谕诸臣须尽力。大略督责之词多,有‘支吾搪塞’及‘恨不能自教’之语”[48],并未言及是否垂帘。其后的11月8日和12月8日的两次军机见起,亦均未言及垂帘之事[49]

慈禧太后等在颐和园排云殿前留影 来源:故宫博物院编:《光影百年 故宫博物院九十华诞典藏老照片特辑》,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5年。

 

18741213日(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五日)同治皇帝病重,至1875年1月12日(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同治帝病死的一个月内,两宫太后多次在养心殿召见惇亲王、醇亲王等各亲王,及御前大臣、内务府大臣等,均未见有垂帘的记载。如1216日的翁同龢日记记载说:是日“巳正叫起,先至养心殿东暖阁,先于中间供佛处向上三叩首,入见又三叩首。两宫皇太后俱在御榻上持烛,令诸臣上前瞻仰(同治帝的病情)……瞻仰毕,略奏数语皆退。旋传再入。皇太后御中间宝座,南向。”[50]翁同龢此日日记虽然记载较为详细,但并未见有关垂帘的记载。

翁同龢于1875年2月17日(光绪元年正月十二日),记载两宫太后召见醇亲王奕譞,内务府大臣魁龄、荣禄于养心殿西暖阁时,明确记载说是“两宫太后并几南向,未垂帘”[51]

另据《德宗景皇帝实录》记载,光绪帝继位以后,慈禧太后命礼亲王世铎等人再议太后垂帘的仪制。会议的结果是,“垂帘事宜,参酌旧章,条列以闻”。最后“报可”[52],得到了慈禧的认可。

据清起居注官恽毓鼎的《崇陵传信录》记载,光绪初年之时,仍是慈安、慈禧两宫太后垂帘听政,当时的情形是“帝中坐,后蔽以纱幕,孝贞、孝钦左右对面坐”。但是到了光绪七年慈安太后崩逝以后,即是“孝钦独坐于后”[53]了。

光绪九年元旦之日,翁同龢于养心殿西暖阁受召见,慈禧“皇太后与上同坐御榻,太后在右,上在左,俨如宋宣仁故事,盖前此所未有也”[54]

根据翁同龢的上述记载来看,此时在光绪帝、慈禧太后与大臣之间,似乎不再隔以帘幔或纱屏了。另外,既然此时光绪帝与慈禧太后不再是分前后而坐,而是并排“同坐御榻”,因此在光绪帝与慈禧太后之间更不必隔以帘幔了。

两宫太后在乾清宫西暖阁召见恭亲王奕訢与军机大臣,以及翁同龢光绪九年元旦之日受召见于养心殿西暖阁之时,为何不再垂帘了,究竟是因乾清宫或是养心殿的西暖阁不具备如同养心殿东暖阁那样的垂帘设施,而采取的一时权宜之举,还是太后垂帘的仪制规定发生了变化,目前我们还不能确定。

戊戌政变以后,慈禧太后第三次训政之时,光绪帝与慈禧太后仍是左右并排而坐,且并不再垂帘,当属确定无疑。恽毓鼎在《崇陵传信录》中记载说,戊戌政变以后,慈禧第三次训政之时,是“太后与(皇)上并坐”,光绪帝与慈禧太后“若二君焉”[55]。《清稗类钞·宫苑类》中也记载说:“孝钦后入殿升宝座,两旁有孔雀毛所制之翣各一柄。皇帝之座在其左,大臣皆跪于案前,面孝钦。”[56]

1900义和团运动失败以后,中外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慈禧太后不但接见清廷的王公大臣之时不再垂帘,即使是接见外国公使之时也不再垂帘了。

在此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就中国古代历史而言,太后临朝听政之时,的确有皇帝与太后左右并排而坐的先例。据李焘所撰《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宋真宗时,太后垂帘听政之日,皇帝与太后共同出御承明殿,“皇帝在左,太后在右,垂帘听政”[57]。但是,各种史料中对皇帝与太后所坐左右位置的记载有所不同。故在该书 的注四中,又说:“皇帝在左,太后在右,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七“庄献垂帘”、宋史全文卷六、编年纲目卷八,均作“太后坐左,皇帝坐右”[58]

在中国古代,一般情形下皆是以左为上。李寿所撰《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太后垂帘听政之日,皇帝与太后共同出御承明殿,“皇帝在左,太后在右”[59],应是出于国家政治体制方面的考虑,以皇帝为至尊无上,故此 皇帝在左。而该书注 四 又注释说,其他诸如宋本、宋辑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宋史全文、编年纲目等,均作“太后坐左,皇帝坐右”,则显然是从家庭或是社会伦理的角度,从孝道的角度考虑,以母后为上,故此皇太后坐左。

另外,到了晚清末年,慈禧太后听政、训政的地点与形式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晚清军机大臣瞿鸿禨在《儤直纪略》中记载说,1902年光绪帝与慈禧太后从西安回銮北京以后,“两宫(即慈禧太后与光绪皇帝)办事、召见,皆有定所,共御一案”,如果是在清宫大内,地点则 “在乾清宫西暖阁”,其时,“太后坐西,皇上坐东,皆北面”。若是在西苑,地点“则在勤政殿东暖阁,太后坐东,皇上坐西,皆南面”。若是在颐和园,“则在仁寿殿之北楹,亦太后坐东,皇上坐西,皆南面”[60]

此时的慈禧太后是只听政、训政,并不垂设帘幔;光绪帝与慈禧太后是并排而坐,且“共御一案”了。

但是,据《清史稿》记载说,戊戌政变以后,慈禧太后“升座训政”时,不再垂帘,但仍是“设纱屏以障焉”[61]。笔者未见有关训政时期仍设纱屏的史料记载,不知《清史稿》此说所据为何。还有一些学者,甚至是辞书也认为,慈禧太后死后,隆裕太后亦曾出面“垂帘听政”[62],这一说法绝对是错误的。

有鉴于以上的历史事实,我们如果咬文嚼字或字斟句酌地去分析词理与字意的话,所谓慈禧太后三度垂帘听政的说法是错误的,至少是不准确的。慈禧只是在同治帝年幼之时,186112月2日第一次听政时,才有垂帘之仪。而1875年初光绪帝继位时,虽然慈禧有“谕云此后垂帘如何”[63]之语,礼亲王世铎等人所议定的慈禧太后垂帘事宜,虽然亦有“参酌旧章”之说,但实际上慈禧太后在第二次听政之时,并无垂帘之仪。1898年9月21日戊戌政变以后,慈禧太后第三次出面掌控清王朝的最高权力,亦未实行垂帘之仪。故此,严格说来,慈禧共有三次听政或训政,其中只有第一次是垂帘[64]

 

【注释】:

[1]《清宫遗闻》,《清朝野史大观》,第1册,卷二,上海:上海书店,19816月版,第71页。

[2]范晔撰:《后汉书·皇后纪序》,卷十上,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738月排印本,总401页注二。

[3]班固撰:《汉书·高后纪第三》,卷三,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626月排印本,总第95页。

[4]房玄龄等撰:《晋书·帝纪第八》,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7411月排印本,第191页。

[5]刘昫等撰:《旧唐书》,卷五,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755月版,第100页。

[6]班固撰:《汉书·平帝纪》卷十二,第1册,总358页。

[7]日、月、星辰、群山、龙、华虫等六种纹饰,为上六章,绘绣于上衣之上;而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等六种纹饰,为下六章,绘绣于下裳之上。

[8]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一十一,第5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9月版,第2595页。

[9]赵尔巽等:《清史稿》,第11册,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8月版,第3035页。

[10]谢维新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前集》,卷二十一,第6页,

[11]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九十八,第8册,第4797页。

[12]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八,第4册,第2271页。

[13]赵汝愚辑:《国朝诸臣奏议》,卷三十五,第11页。

[14]脱脱等撰:《宋史》,卷三百四十六,第31册,北京:中华书局,197711月排印本,总第10973页。

[15][16][18]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1辑,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5月版,第9192140114页。

[17]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第2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7月版,第291页。

[19]李慈铭:《越缦堂日记》,第3册,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文献丛刊,扬州:广陵书社,2004年5月版,第1968页。

[20]佚名:《热河密札》,《近代史资料》,1978年第1期,第6页。

[21]《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9月版,第54页。

[22][23]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晚清宫廷生活见闻》,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月版,第7071页。

[24]参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1辑,第99101页。

[25][26][27]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1辑,第105119123页。

[28]到光绪朝,太后《垂帘章程十一条》被纂入《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这样就使太后垂帘听政从合法化,进而法律化、制度化了。

[29][30]参见《清实录》,《穆宗毅皇帝实录》,卷八,第1册,总第45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1月版,第228229225226页。

[31]鄂尔泰、张廷玉等编:《国朝宫史》,上册,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7年7月版,第249页。

[32][36]陈义杰点校:《翁同龢日记》,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6月版,第159162页。

[33]吴振棫:《养吉斋丛录》,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1月版,第217页。

[34][35]张剑整理:《翁心存日记》,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6月版,第16721674页。

[37][38] 《曾国藩全集·日记三》,长沙:岳麓书社,1989年6月版,第15831791页。

[39][41]陈义杰点校:《翁同龢日记》,第1册,第235166页。

[40]《清实录》,《穆宗毅皇帝实录》,卷八,第1册,总第45册,第228页。

[42][44]吴振棫:《养吉斋丛录》,第189页。

[43]章乃炜等编:《清宫述闻》,下册,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912月版,第642页。

[45]《墨子·辞过》,《百子全书》,上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8月版,第714页。

[46]《李文清公日记》,李德龙等编:《历代日记丛编》,第44册,北京:学苑出版社,20064月版,第516页。

[47][48]陈义杰点校:《翁同龢日记》,第2册,第784849页。

[49][50][51]参见陈义杰点校:《翁同龢日记》,第2册,第88288610761097页。

[52]《清实录》,《德宗景皇帝实录》,第52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5月版,第92页。

[53][55]恽毓鼎:《崇陵传信录》,章伯锋、荣孟源主编:《近代稗海》,第13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1月版,第492页。

[54]陈义杰点校:《翁同龢日记》,第4册,第1713页。

[56]徐珂:《清稗类钞·官苑类》,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412月版,第159页。

[57][58][59]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八,第4册,第227322882273页。

[60]瞿鸿禨:《儤直纪略》,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52辑,第520种,台北:文海出版社,1970年7月影印本,第3637页。

[61]赵尔巽等:《清史稿》,第10册,第2620页。

[62]陈旭麓等编:《中国近代史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10月版,第667页。

[63]陈义杰点校:《翁同龢日记》,第2册,第1086页。

[64]清廷官方在表述两宫太后垂帘听政时,有时用垂帘听政,有时则垂帘训政,并未有明确的区别与区分。参见《清实录》,《穆宗毅皇帝实录》卷八、卷三十五、卷一百零七、卷三百三十三、卷三百四十三、卷三百四十八、卷三百四十八;《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二、卷三百四十三、卷九十五、卷一百九十一、卷二百零二、卷二百二十九、卷二百二十九、卷二百三十一、卷二百五十二、卷二百五十六、卷二百四十六等。

 

原文发表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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