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国子监,是封建统治阶级培养人才的最高学府。它既是进入仕途的桥梁,又是向科举制度的金字塔攀登的阶梯。
清初,沿袭了明代的制度,南京和北京都设有国子监。顺治七年(1650),改南京国子监为江宁府学,保留了北京国子监,称为国学,亦称太学。
清代的统治者对国子监是非常重视的。顺治元年(1644)就设置了祭酒、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典簿等国子监官员,建立了各种有关的制度。顺治九年(1652),清世祖福临亲自视察国子监,此后历代相沿,称为“临雍视学”。康熙时,清政府重修国子监,清圣祖玄烨亲自为国子监题写“彝伦堂”匾额,并一再谕令祭酒、司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对国子监的管理,雍正三年(1725),增设管理监事大臣。乾隆九年(1744),清高宗弘历批准了祭酒孙嘉淦的请求,将国子监南面方家胡同官房142间拨给国子监,“令拔贡及助教等居住其中,就近肄业”。称为“南学”,大门悬额曰“钦赐学舍”。1783年,乾隆在一道上谕中说:“国学为人文荟萃之地,规制宜隆。而辟雍之立,自元明以来,典制阙如,自应增建,以臻美备。”命礼部尚书德保、工部尚书兼管国子监事刘墉、侍郎成德仿《礼经》旧制,在国子监彝伦堂的南面开凿了一个直径19丈2尺的圆池,池中方形的台基上,建造一座四面各为3间,四脊攒尖,宝顶重檐的辟雍殿。东西南北各有一桥,横跨池上。第二年工竣。1785年,乾隆亲临辟雍,举行隆重的讲学典礼。命大学士伯伍弥泰、大学士管监事蔡新进讲《四书》,祭酒觉罗吉善进讲《周易》,并颁发了他自己撰写的两篇论文。这天,圜桥听讲的有王、公、衍圣公、大学士以下官员和肄业观礼的生员3088人。国子监的规模和制度,比以往任何朝代都更加完备。
国子监的学生来源广泛。《清史稿》说:国子监“肄业生徒,有贡、有监。贡生凡六:曰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监生凡四:曰恩监、荫监、优监、例监。荫监有二:曰恩荫、难荫。通谓之国子监生。”皇帝恩赐入监的称恩监,贵族官僚的子弟因祖、父为朝廷效力或死于国事而得以入监的称为荫监,由增生、附生选优入监的称优监,由俊秀援例报捐贡生的称例监。由廪生、增生、附生或俊秀监生援例报捐贡生的称为例贡。在国子监生中,最为人们重视的是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合称五贡。由五贡出身而任官职的人和举人、进士一样,称之为正途,和杂流出身者不同。
岁贡,亦称挨贡。顺治二年(1645),命直隶及各省每年贡士京师。岁贡的名额,府学岁1人,州学三岁2人,县学二岁1人。每个名额之下,选一正二陪,即正式名额一,递补名额二。由学政在各府、州、县学廪膳生员中按年资选送。如有滥充,发回原学。滥充者达5名以上,学政要被罚律。生员入学,一般要在10年以后才能取得选送的资格。《儒林外史》第四十五回余持说“生员离出贡还少十多年哩”,就是指岁贡说的。顺治十五年(1658),令岁贡到礼部时必须详查,年力强壮者,才许送国子监,从此入监的人数大大减少。康熙二十六年(1687),停止岁贡廷试。岁贡选授本省训导,只须经学政考试合格,上报吏部,得缺之后,再由巡抚进行一次考验即可。所以愿意入监读书的人就更少了。
恩贡,是皇帝特别恩赐的贡生。一种是全国性的恩贡。顺治元年(1644),为笼络汉族知识分子,诏直省府、州、县学,以本年正贡作恩贡,陪贡作岁贡。以后凡遇国家庆典或皇帝登极都照此办理。另一种则范围很小。1652年,顺治首次临雍视学,孔、孟、颜、曾等五氏子孙来京观礼生员15人,送监读书,准作恩贡。此后各代皇帝临雍,都有恩赐圣贤后裔来京观礼生员入监读书的事例。至于康熙、乾隆东巡,亲诣阙里,选拔五氏、十三氏子孙中的生员贡国子监,那更是特殊情况了。
拔贡,又称选贡。拔贡始于明代,但不大被重视。清承明制,在入关伊始的顺治元年(1644),便令顺天特贡6人,直省府学贡2人,州、县学贡1人。康熙十年(1671),根据祭酒查禄的建议,令各直省学政于院试考取一、二等的生员内,选拔文行兼优者贡太学。明年,又令选拔八旗生员入监,满洲、蒙古、汉军各2人。康熙三十七、八年(1689一1690),祭酒特默德、孙岳颁面试山西、陕西、广东三省选送的13名拔贡,均“文理不堪,字画舛谬”,照例驳回原卷,学政被参。于是停止选拔,“遇应行拔贡之年,以陪贡充之”。雍正元年(1723),因太学监生皆由捐纳,能文之士稀少,又令各省学政照旧例选拔送监。1727年,雍正在一道上谕中指出岁贡的缺陷,认为仅仅“较其食廪浅深,挨次出贡”,选出的人必然“内多年力衰迈之人”,因此,“欲得人才,必须选拔。”他非常重视拔贡,下令将原来的12年举行一次改为6年举行一次。明年,又谕令学政,选拔不拘一、二等生员,酌试时务策论,只要“其人果有识见才干,再访其平日品行端方,即正考未列优等,亦准选拔”。乾隆初年,实行拔贡朝考,考列一、二等,拣选引见录用,三等送国子监肄业。不久,停止拣选,一律送国子监肄业,3年期满,由祭酒分别等第,核实保荐,用知县、教职。1742年,乾隆因拔贡6年一举,人多缺少,妨碍举人铨选,而优秀生员也不必专凭选拔,仍改为12年一次,成为定制。
优贡,在清代与拔贡并重。顺治二年(1645)令直省府、州、县学,不拘廪、增、附生,选文行兼优者大学2人,小学1人送国子监肄业,名为贡监。雍正十一年(1733),开始将贡监加以区别。“优生由廪、增升入太学者,准以优贡,由附生、武生者,准作监生。”乾隆四年(1739),规定选优名额,大省不得超过5、6名,小省1、2名,宁缺毋滥。于学政三年任满时会同总督、巡抚保送:优生到部,还要像拔贡朝考那样试《四书》文一篇,诗一篇。文理明通者升入太学,荒疏者发回原学,学政议处。乾隆二十九年(1764),贵州学政奏请拔贡年分暂停选优。礼部认为,拔贡12年一举,学政3年任满,正宜举优黜劣,以示劝惩。况且所举优生,全省不过几名,又有宁缺毋滥的规定,不致滥竿充数,不须更改旧例。嘉庆十九年(1814),御史黄中杰奏请优贡与拔贡一律廷试引见录用,礼部议驳,但请免优贡来京朝考,以示体恤。嘉庆认为:“各省优生,由学政会同督、抚保题,升入太学,朝考后,始准作贡生,斯合贡于王廷之义,若停止朝考,殊觉名实不符”。为此,礼部尚书、侍郎等以“轻改旧章”受到申斥,优贡朝考,仍照旧举行。但是,因无引见录用的规定,许多人不愿赴京报考。一直到了同治二年(1863)议定新办法,从明年甲子科开始,在保和殿考试优生,仿顺天乡试例,分南、北、中卷,考列一、二等,用知县、教职,三等用训导。优贡不愿赴京朝考的局面才有所改变。
副贡,各直省乡试,有文理优长,限于名额者取作副榜,副榜贡入太学,称为副贡。顺治二年(1645),令顺天乡试副榜55名,是增生、附生的准作贡监,廪生及恩、拔、岁贡均免坐监,直接参加廷试。顺治十五年(1658),因贡生人数太多,不好安排,暂停恩、拔、岁贡,只有副榜贡生仍照旧额解送。康熙元年(1662),停止乡试副榜贡额,康熙十一年(1672),又采纳了祭酒查禄的建议,“直省乡试,仍取副榜,作贡生送监”。
每逢乡试之年,在国子监肄业的贡生和监生,经国子监考试录科,就可以参加乡试。在籍的贡生和监生,愿到北京参加乡试的,必须在这年的2月(福建、广东、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等省可延至4月)到监肄业,才能由国子监录科。其他的贡生和监生,则由学政录科,参加各直省的乡试。贡生和监生,虽然要在乡试录取之后才能成为举人,这一点和生员一样,但是,他们却可通过其他考选途径进入官场任职,其身份已和府、州、县学的廪、增、附生不同,因而他们已和举人一样,可以戴金雀顶冠,穿青绸蓝边的公服和披领了。
* 本文选自《中国高校招生》2000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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