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习之法度”者方得胜任
通常,小京官入署后,其职责多为抄抄写写,有诗云:“自中前年丁丑科,庶常馆里两年过。半欧半赵书虽好,非宋非唐赋若何?要做骆驼留种少,但求老虎压班多。三钱卷子三钱笔,四宝青云帐乱拖。”“几人雅雅复鱼鱼,能赋能诗又善书。哪怕朝珠无翡翠,只愁帽顶有砗磲。先生体统原来老,吉士头衔到底虚。试问衙门各前辈,此中风味近何如?”这里所说的是翰林官,诗中既有翰林们为官生活的写照,也叙述了他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单调生活的无奈。而真正能够成为有所作为的京官,就要“习之法度”。乾隆皇帝更是明发上谕,要求词臣熟悉国家制诰等文章格式,并要就朝政发表自己的见地。
据陈康祺记载:乾隆初年,有上谕曰:“古来制诰,多出词臣之手,必学问淹雅,识见明通,始称华国之选,有裨于政事。今翰詹官员甚多,于诗赋外,当留心诏敕。掌院学士以下,编检以上,可各以己意拟写上谕一道,陆续封呈朕览。倘有切于吏治民生者,朕亦即颁发,见诸实行。则词曹非徒章句之虚文,而国家亦收文章之实用矣。庶吉士散馆后,即照此例行。”陈康祺评论曰:“高宗是谕,实足以培植儒臣,俾各储经邦济世之略,设永永遵守,则西清东观,必无复有空疏不学谬玷华资者矣。”
事实上,对于凭借熟读四书五经而科举及第的大多数京官而言,不仅词臣需要增长识见,内阁部院的官员也同样需要历练政务。
京官虽伙同办公,但也须独自“当月”。“当月”就是值班,古代又称“值宿”,这是京官的主要职责之一。清代,“部院各衙门值日,八日一周,咸有定序”。“凡遇值日,所有奏折即于是日呈递,堂官亦递绿头牌请安。有召见则留牌,不留牌则不见,此正班也。若有要事,则不待值日,亦可加班,其递牌递折之法与正班同。寻常只此八班值日,周而复始。若遇令节、庆典及特别事故,则推班一日。先期则传旨,某日推班,次日仍接原班递输。司官遇值日,有紧要公事稿件并带领引见者,均于是日丑寅之间进内,散班时,冬天不过黎明,夏天不过日出。”也就是说,京官在当值期间要处理奏折的呈递,而各衙门奏折的呈递有固定的时间,不可耽误,一应奏报程序通常都要在清晨之前处理完毕。其时,凡出任京官者,大都有“当月”的经历。据光绪年间有过十九年京曹官经历的何刚德讲述:“余初到吏部,例应学习三年。学习期内,所当之差,以当月为最多。”逢当月,“每日满汉各一员,满员早起赴内阁送题本,多不住宿;汉员则在署住宿,兼监用印。所住之处,即名曰当月处。屋只两间,外间排一公案,为用印之所;里间设两炕一印柜,凡堂司印箱均汇在一处。各司有用印,则另有一牌来领。此即当月公事也。”
除了“当月”之外,政务的繁忙还会出现在诸如皇帝起銮、部院封印这样的特殊日子。有记载曰:是时,由于三日本齐下,内阁小京官们忙得不可开交,所谓“六部书吏立如麻,齐下三单卅点加,埽笔纷纷忙注本,日轮眼急下东华”。可以想见,政务之繁杂需要京官对职司的熟练。
其实,由于处理政务的时间多集中在上午,所以,有心而又勤奋者多能利用空余的时间来研习行政条文及各类政书。当年,不少京官都有相同的经历。何刚德如此,官居封疆大吏的林则徐也是如此。所谓“日长无事,玉苍有《十朝圣训》,借而读之。五本一换,阅时逾两年,二百余卷乃卒读焉。《圣训》即历朝之上谕,行政规矩备焉……王子恒表叔,可庄之尊人也,告余曰:‘汝颇似林文忠(林则徐)。文忠在翰林时,日读六部则例,即此意也。’余逊谢不敏。谁知两年涉猎,从容涵泳,嗣后遇有同列争议、大政咨询,余皆能判断如流,颇中綮要。不得谓非无意中之效验也。”
而京官对政务的历练,不仅系于自身能力的提高,而且上可佐大臣,下可抑书吏。何刚德讲到其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时说:“部务虽分满汉堂司,而事权究属之汉员,且尤以汉司员为重。麟芝庵相国好动笔墨,每喜改余稿。有一日在朝房,欲动笔改奏稿二字,余不觉大声呵之曰:‘不能!’渠遂搁笔而止。溥倬云出而语余曰:‘虽是汉掌印,那能如此专横?’余曰:‘奏稿不能将就,顷间亦急不能择耳。相国与我厚,当不我怪也。’相国人本圆通,遇事颇好通融,每低声与余斟酌,余曰不可,渠亦不敢强。”虽说上述记载表达了麟书作为大臣其待属下的谦和与宽厚,但同时说明何刚德以自身的知识在处置公务上甚得要领。
不仅如此,他还讲到如何应对吏员中的狡黠作弊之徒。吏员在内外行政事务中,其作用不可小视。通常,“一部中,每遇公事,堂官下之司员,司员委之书吏,书吏检阅成案,比照律例呈之司员,司员略加润色呈之堂上,堂上苟无驳斥,则此案定矣。”但是,如果司员能够“习之法度”,则情况大不一样。何刚德曰:“余少时记性尚好,部例只看过两遍,其荦荦大者,时常引用,固不必言。即琐碎条例,及近十余年成案,皆能得其大意。而书吏往往摭拾琐碎例案,于稿尾挑剔数语,以‘例有处分’四字,查取职名议处;一面则写信外省,吓诈取财。外官岂尽明白?动中其彀。余当掌印后,例案既熟,年力正富,颇有一目十行之能。故每日例稿,必有四五百件,应画者皆能于一时许了之。而遇有此等稿尾查笔,必取而勾之。吏每有执简争者,余曰:‘汝要写信耳。我在此,岂能容汝做买卖耶!汝谓我违法,我便违法何如?行法当得法外意,此等零碎条例,无关轻重,汝谓我不知耶?’”
所以,京官之胜任不在科举考试之名次,而须于任职期间“留心诏敕”、“习知法度”。
四 、薄俸菲薄
有关京官的清苦在时人的笔记中不乏记载,有《都门竹枝词》写《京官》云:“轿破帘帏马破鞍,熬来白发亦诚难。粪车当道从旁过,便是当朝一品官。”一品大员如此,小京官更是可想而知。文人王讲泉曾以打油诗记载其友人在馆选庶吉士后,以粮船携家眷入京的情景。诗曰:“粮船一搭到长安,告示封条亦可观。有屋三间开宅子,无车两脚走京官。功名老大腾身易,煤米全家度日难。怪底门公频报道,今朝又到几知单。”何刚德也说过:“京官量入为出,不能不斤斤计较也。余初到京,皆雇车而坐。数年后,始以二十四金买一骡,雇一仆月需六金。后因公事较忙,添买一跟骡,月亦只费十金而已,然在同官汉员中,已算特色。”他将京官的这种节俭和清苦归诸俸禄的廉薄。
清代实行的是低俸制。据《大清会典事例》记载:“文武京官俸禄,正从一品俸禄一百八十两,米一百八十斛;正从二品俸银一百五十五两,米一百五十五斛;正从三品俸银一百三十两,米一百三十斛……正九品俸银三十三两一钱一分四厘,米三十三斛一斗一升四合;从九品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米三十一斛五斗二升;未入流俸银禄米与从九品同。”
官员靠如此薄俸是难以维持生计的。康熙八年(1669)御史赵璟有条奏曰:“若以知县论之,计每月支俸三两零,一家一日,粗食安饱,兼喂马匹,亦得费银五六钱,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费,尚有二十余日将忍饥不食乎?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若督抚势必取之下属,所以禁贪而愈贪也。”他提出“将本省应征税银与折纳赎银加增官员俸禄”。雍正年间,以外官有养廉而京官无,遂实施双俸制,即所谓“恩俸”。京官的俸银:“郎中、员外郎八十两,主事六十两。京官正俸之外加一恩俸,名曰双俸。养廉则春秋二季,每季只给三两左右,由一总数摊匀,不似外省之有专额也。”但仍不能解决京官因薄俸带来的生活窘境。
事实上,京官除了俸禄之外,还有其他各种名目的收入。所谓“京官廉俸极薄,本无贫富之别,而所赖以挹注者,则以外省所解之照费、饭食银,堂司均分,稍资津贴耳。各部之中,以户部为较优,礼部尚书一年千二百金,侍郎一年八百金而已,此其所谓贫也。”
在诸多名目的津贴中,其一当为“印结银”。因“部曹俸薄,赖以为津贴,各省通例也”。它来自地方各省上缴的费用,捐纳也是印结费的来源之一,各部“同乡有印之京官,均分之,各省一律”。但各省丰啬不同,直隶贫瘠,捐官者少,而在部当差者又多,每年所得只有三四十金。寻常省份,每年有二三百金,福建即属此类,年约二百金左右。若川粤江浙等富饶的省份,一年竟有逾千金者。各衙门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在“吏部有查结费,与同部之同乡轮年得之,约在印结半数。得掌印后,则有解部照费,月可数十金,然每司只一人得之;未得掌印,则不名一钱也。当日部员如此清苦,安分从公,并未尝呼枵腹也”。此外即饭食银也,“饭食银每季只两三金耳”。
尽管印结费的金额有限,但对京官而言却是其家用不可或缺的经济来源。即便是贫瘠若直隶籍的京官,节俭者也可赖之养家糊口。何刚德记载曰:“余同年李少林同部锡林,直隶人也,以直隶印结费之微,每自诉情况曰:‘余家平常不举火,上下四人,晨兴以一钱市开水,盥饮俱备。早晚两餐,四人食馒首四斤,加以葱酱小菜,日不过京钱一千有零。每银一两,可易京钱十五六千。印结费一项,作一月伙食足矣。’”
不仅汉人京官如此,“诸满员之贫者,大率类是”。由于“汉京官例有印结费,每月可得数十金,而满京官无之”,为此,清朝专门设置了满京官的“印结费”。“故历朝以来,明知此等委员为虚设,然以此为调剂满京官之用,所以抵汉官之印结。计一岁所养,不下七八百人。其所征者,亦皆富商大贾之财,而非刻剥小民生计也。此数百人,每岁人不过分润百金上下。计一岁国课少入者,不过数万金,而旗员无忧贫之虑。”借此解决了部分满人京官的贫困拮据之态。
其二,为京官的月费。月费属于公费,但却按月发给个人。内阁大学士、各部院尚书、左都御史月支公费银五两;各部院侍郎、内务府总管、内阁学士、左副都御史、通政使司通政、大理寺卿、太常寺卿、光禄寺卿、詹事府詹事等均月支银四两;詹事府少詹事、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给事中、御史、各部院郎中等均月支银三两;内阁侍读、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各部院员外郎主事、内阁中书等均月支银二两;其余小京官月支银一两五钱或一两。“凡京官公费每银一两折制钱一千文。”此“月费”一直发放到晚清,只是数量和内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曾任部曹的何刚德说:“部员月费,廉俸之外,月给新铸大铜钱二十钱,一当五,适合百钱之数。虽系锱铢,不得谓非赍予也。”京官只能得到大铜钱一百钱,但却可以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据记载,两江总督沈葆桢在得知其后辈何刚德有改外任之意时说:“京曹虽苦,然进可战,退可守,何必见异思迁?”一语道破京官所以安于清苦的原因所在。
由于京官的低俸、薄俸,与外官的养廉银不可相比,所以,不安于清苦者即有勒索之行径。乾隆十年,御史柴潮生就指出,早在康熙年间,地方私征火耗,并有陋规匿稅,“上司于此分肥,京官于此勒索”。更有甚者,是已经形成潜规则的各类“别敬”。据记载:“道咸以前,外官馈送京官,夏则有冰敬,冬则有炭敬,出京则有别敬。同年同乡于别敬之外,则有团拜项,谓每岁同年同乡有一次团拜也。同光以来,则冰敬惟督抚送军机有之,余则只送炭敬而已。其数自八两起,至三百两为止。沈文肃送军机,每岁只三百金,而军机亦有不收者。其余则以官阶大小,交情厚薄为衡。后来渐重官阶而轻交情矣,大概寻常京官,非有交情不能得炭敬。而别敬则较为普通,督抚藩臬到京,除朝贵外,如同乡同年,及服官省份之京官,多有遍送,其数不过十金上下,后来竟有降至六金者。然而京官日渐加多,外官所费已不赀矣。余到京后,来源渐涩,每年所入不过百金,然亦不无小补。”
在道光咸丰年间居官外任的张集馨讲到他出京外任的“别敬”时说:“京官俸入甚微,专以咀嚼外官为事,每遇督抚司道进京,邀请宴会,迄无虚日。濒行时分其厚薄各家留别。予者力量已竭,受者冀望未餍,即十分周到,亦总有恶言。甚而陌不相识绝不相关者,或具帖邀请,或上书乞帮……是以外官以进京为畏途,而京官总以外官为封殖。”张集馨接下来讲了他在出任外官前在京城所付的“别敬”。他说:“余道光年间初任朔平守,未曾留别,但应酬师门而已。陕西粮道出京留别,共费万七千余金。四川臬司出京留别,一万三四千金。贵州藩司出京,一万一千余金。调任河南藩司出京,一万二三千金。而年节应酬,以及红白事体,尚不在其内,应酬不可为不厚矣。”
晚清时,地方官的“炭敬”数量是逐渐升级。“光宣之际,公行贿赂,专重权贵,末秩闲曹愈难沾丐矣。炭敬即馈岁之意,函中不言数目,只以梅花诗八韵十韵或数十韵代之,若四十则曰四十贤人,三百则曰毛诗一部,何等儒雅。亲贵用事时,有人送涛贝勒千金者,信面犹书‘千佛名经’四字,亦尚不直致。惜涛不知所谓,举以示人,后拆开,始知是千两银票也。”
但对于那些自恃操守而又没有权势地位的人来说,情况则大不一样。其时,在清前期“京官以翰林院最为清苦,编检俸银,每季不过四十五金”。都察院科道官也是如此,曾以御史出身的侍郎林绍年常说:“御史一穷官,我拼作孤注可也。”而且,京官的俸禄常常被打折扣发放。何德刚说过,他初到部院时,京官俸银尚是六折发给。“六品一年春秋两季应六十两,六六三十六,七除八扣,仅有三十二两。后数年,改作全俸,年却有六十金,京官许食恩,正两俸补缺后,则两份六十金,升五品则有两份八十金。”也就是说,他在京做了数年才改作全俸。因此,翰林官清苦,“所盼者,三年一放差耳。差有三等,最优者为学差。学差三年满,大省分可余三四万金,小亦不过万余金而已。次则主考,主考一次可得数千金,最苦如广西,只有九百金。若得乡会房差,则专恃门生贽敬,其丰啬以门生之贫富为转移,大率不过三百金上下,亦慰情胜无耳”。
为此,一些京官为谋得学差不择手段,故康熙癸酉乡试前,御史有参翰林部曹不可提督学政一疏。但到了晚清,随着翰林、科道等京官整体地位的下降,翰林不再入补军机章京,科道官不再直上书房、南书房。“今部曹无得学政者。乾、嘉以前,部郎视学,不可指数。风气迁变,未解何由。”
从京官铨选、内外迁转、日常公务,到关涉其生活的俸禄,我们不难看出,清代存在制度自身的缺漏与矛盾,在选官上,以京官优于外官、官僚均以铨得翰詹科道为荣,但是,当统治者看到地方官中的不称职者时,却要将其调任京职。这是一选官的误区。京官职司朝廷政令的上传下达,需要把握国家的政策和行政法规,但是,他们在入仕前所学的所考的都是儒家的经典,以“议论识力,词采气昂”为尚。因此,制度与铨政的不合理性在京官身上再次得到验证。而京官的薄俸与其地位的尊贵以及官员心理的预期都存在着矛盾,京官需要以精神自慰战胜清苦,以道德进行自律,而薄俸的制度又需要以其他非正常收入进行调解。这些矛盾成为潜在的政治危机,是封建政治难以克服的顽症。
* 本文选自《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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