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物保护与生态保护
圆明园的选址和以水为主的造园特色源自于当地的自然环境,10000年前永定河由此经过,留下宽广低平的河道。5000年来,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由废弃河床中的沼泽低地发展成为稻畦千顷的水田,又成为达官贵人兴建园林别墅之地。清康熙年间,在平定三藩之乱后,清廷将郊园建设的中心由南苑转移至海淀,逐渐形成以“三山五园”为代表的皇家园林区。西郊御苑选址除香山、玉泉山外,皆在永定河故道中,丰沛的水源造就出以水景为主要特色的园林景观。于是很多人提出水是圆明园园林景观的灵魂,维护水景成为今天圆明园遗址保护的重要议题,也引起围绕水的生态环境的争论。
1.圆明园遗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生态保护还是文物保护
近30年来,生态保护受到大众的广泛认同,圆明园的生态尤其受到关注。2005年的圆明园事件中,争论的主要问题就是防渗膜是否会破坏圆明园遗址的生态环境。然而争论的双方却忽视了一个基本问题,即圆明园是园林遗址,为解决水和生态问题而采取的措施有可能造成遗址破坏,生态保护有可能与文物保护发生冲突。在当时的研讨会上,只有一个人明确指出圆明园事件的要害,即它不是生态问题,也不是水景问题,而是违反文物保护法的问题,这个人就是清华大学的李循楯先生。
李循楯先生指出:
首先,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性质的事 大家都在谈对环境有利、不利,我们面对的问题是个违法行为,……我们首先说圆明园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挖掘等作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该根据你的级别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这是第21条第2款规定。(2005.4.13人民网)
2005年的圆明园事件实质上是破坏文物的违法事件,由于人们的注意力偏移到环境问题,没有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所以至今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在最近的整治工作中仍然犯了同样的错误。
2.文物保护与生态保护的矛盾
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保护、绿地建设之间会有矛盾吗 这样的问题似乎难以让人理解,但事实上二者的矛盾已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甚至对文物保护造成威胁。为了述说方便,此处把绿地建设、树木保护也归入生态之中,于是可以看到许多矛盾的事例。例如,20世纪80年代末,在西直门外北下关,为扩建道路,人们在路中间留下广通寺前的百年槐树,却拆除了路边有300年历史的山门殿。1998年,为了长河通航,人们不敢不移动两棵百年槐树,却拆除了有700年历史的元代广源闸部分闸身。2003年,在城府村改造中,人们为了保证绿地面积,拆除了著名历史学家顾领颉刚先生的故居,数十名教师呼吁也无济于事。2012年,为了颐和园的保护,人们拆除了六郎庄,改为绿地,这座与海淀园林关系十分密切的历史村落完全消失。此类事例可以举出很多,冲突存在于各处,圆明园的问题并非偶然。
在遗产保护与生态保护冲突时该如何选择,有时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需要集众人智慧,定出基本原则,找出可行的解决办法。从以往的情况看,人们在处理此类矛盾时,总是偏重于生态保护,树的生命远重于人类创造的文化遗产,宁肯牺牲价值更高的文物,也不敢移动树木,即便树木能够移植成活不敢触动。这是因为绿地、树木的保护有硬性法规、规范的规定,而文物古迹的保护却没有刚性的具体规定,因而在二者发生冲突时,受破坏最大的往往是文物。此种社会背景正是圆明园遗址保护中重生态环境轻遗址保护的原因之一。
在遗产保护与生态保护冲突时该如何选择,有时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需要集众人智慧,定出基本原则,找出可行的解决办法。从以往的情况看,人们在处理此类矛盾时,总是偏重于生态保护,树的生命远重于人类创造的文化遗产,宁肯牺牲价值更高的文物,也不敢移动树木,即便树木能够移植成活不敢触动。这是因为绿地、树木的保护有硬性法规、规范的规定,而文物古迹的保护却没有刚性的具体规定,因而在二者发生冲突时,受破坏最大的往往是文物。此种社会背景正是圆明园遗址保护中重生态环境轻遗址保护的原因之一。
3.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如何处理文物保护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首先应该权衡二者的轻重关系,评价树木移植的风险。像广源闸这样的文物,其重要性是百年树龄的槐树无法相比的,应该移树保闸。对于规划绿地来说,更应以文物保护为先,不可为了建一小块草坪而毁掉有价值的文物。对于圆明园这样重要的大型遗址,园林时期的生态环境早已不复存在,应该完全以遗址保护为先,在遗址保护的前提下回复必要的生体环境。尤其要明确的是,水不是圆明园遗址的灵魂,不能为了追求水景效果而破坏遗址。水不是圆明园遗址保护的必备条件,有水固然好,实在没水也无碍遗址的保护,如果本末倒置必然会破坏遗址。
2005年的圆明园遗址破坏事件是一个应当编入教科书的典型案例,它涉及到遗址保护的多个方面,有很多值得思考和讨论方面,生态保护与遗址保护的关系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园林遗址基本要素的界定与保护
1.圆明园遗址要素界定上的差异
当我们谈论圆明园遗址保护的时候,需要明确什么是圆明园遗址的基本要素。这个看起来十分简单的问题,在现实中却很不明确,看法不能统一。例如,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的专家称, 2005年他们曾去制止拆改圆明园遗址清代石护岸,结果20000米的护岸仅留下300米,他们之所以要制止,是因为他们认为河湖护岸叠石也是遗址。与此同时,北京市文物局领导却说圆明园铺膜没有破坏文物:
本报讯讯(记者刘薇于心欣)昨天,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孔繁峙代表文物局对圆明园湖底铺膜一事做出回应,认为圆明园湖底铺膜属园林日常维护,未对文物造成破坏。孔繁峙说,对于遗址概念的界定一定要清晰,圆明园湖底铺膜是湖道清淤的一部分,属于园林日常管理,不是文物建设项目,因此可以不审批,而且铺膜并未对遗址本身造成破坏。(《京华时报》 2005年04月02日A06版)
市文物局之内看法尚且不一,何况社会上,意见就更不一致了。
由于对遗址要素看法不一,就给破坏遗址留下空间,在此状态下去整修或复建遗址,必然会破坏遗址。例如在2005年的圆明园事件中,圆明园主园区整治项目的执行者们不顾圆明园遗址本身的历史风格,擅自加入自己的创作,使本来沧桑的遗址变成现代水景公园,圆明园遗址遭受又一次严重破坏,招致各方批评。本可树丰碑,却成耻辱柱。政府花了钱,形象却受损。这样的教训应该汲取,尤其是政府官员更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最近,为了圆明园主园区开放,圆明园遗址公园对西部主园区进行新一轮整治,由于没有从 2005年的事件中吸取教训,此次整治依然延续了前次的做法,继续对遗址造成破坏,引起民众批评。所以,明确遗址保护对象,确定保护原则和保护方法是圆明园遗址保护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2.园林遗址的基本要素及其保护原则
什么是遗址的基本要素 这首先是由遗址性质决定的。遗址的种类多种多样,如聚落遗址、建筑遗址、道路遗址、矿冶遗址、园林遗址、农田遗址,等等。不同遗址所含要素不尽相同,圆明园遗址属于园林遗址,园林的基本要素应该构成遗址保护的基本内容。中国园林追求自然山水的情怀,园林要素除了房屋建筑外,往往还有叠石、池塘、假山等体现山水的内容。园中河湖的叠石护岸、土山、土山上的叠石点缀等都属于遗址要素,应该予以保护。
在2005年的整治中我们看到,清代的园林护岸被随意破坏,挖掘机的轰鸣过后是满目疮咦痍,这不应是一个国家级文化遗址所应有的景象。就在同一时刻,有两则报道引人思考,一个是加拿大的中学生在希腊旅游时,从遗址的地上捡了一块石块,希腊人要将其告上法庭。另一则是,一位欧洲人因在复活节岛上用当地石块垒自己的艺术品而被捕。而我们的圆明园遗址被破肚开膛,换了面貌,当事人却没有受到任何法律的追究,领导者也全然没有感觉,说那没有破坏遗址。为什么会这样,原因之一是法律意识淡漠,原因之二是人们没有把这些园林要素看作是遗址,看做是需要保护的文物。
有鉴于此,在提高法律意识,坚持依法办事的同时,确认保护内容,制定修缮方案,规定施工程序,明确施工方法,是今后圆明园遗址保护工作中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而要实现这一点,观念的转变是最为重要的。一是要明确什么是文物,什么是遗址,需要保护的遗址要素是什么。二是要明确一切开发、改造、利用遗址的项目都要以遗址保护为重,保护优先是第一原则。
三、圆明园遗址的保护与复建
1.圆明园遗址保护和复建的不同观点
关于圆明园遗址保护,目前有四种卞主要的观点,一是认为应该保护现有遗址,以起到警示后人,进行爱国卞主义教育的作用,遗址本身只做适当修整就可以了。二是复建圆明园,认为复建才能体现圆明园的价值,才能一洗国耻,体现中国的强盛。三是部分复建,以照顾公园的生计。四是将圆明园遗址改建成大学,以发挥这块地皮的作用。
究竟采取何种做法?在这里,爱国主义教育、体现强盛中国都是对的,照顾公园生计也无可厚非,至于建大学,民国年间也曾有过尝试。但在重视文物保护的今天,衡量采用哪种办法的最根本标准是看它能否有利于文物保护。由此出发,用遗址建设大学的做法显然不合适,大学的建筑特征与园林建筑不同,不破坏遗址不可能满足大学建设的要求。当年美国人墨菲设计燕京大学校园,就是在填平部分湖泊,挖掉部分土山,毁掉部分建筑遗址,去除部分叠石景观的前提下安排燕园建筑的,这种做法对于圆明园遗址显然不合适。
全部复建是否合适?这要在清代建筑遗址与现代仿古建筑之间进行权衡。目前,对于文物建筑群中的局部损毁建筑进行复建,对于某些城市标志性古建加以重建,人们并无很大异议,如颐和园、故宫中都有这样的复建。对于一些单体文物,尤其是标志性建筑文物来说,复建也是常事。当然对于这样的文物遗址,是否需要复建意见也并不完全一致,仍有不少反对的声音。而对于圆明园遗址来说,其作为遗址的重要程度远大于单个文物建筑遗址,是否复建应充分权衡利弊,不可贸然行事。2000年,圆明园遗址保护规划制定时,在各方利益平衡下,定出了了了 10%的复建指标,为此进行了长春园含经堂的复建考古。遗址挖出后,专家们一致认为,应保留该遗址,不再复建。在此,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人们面对的是一个艰难的抉择:要清代遗址还是要现代仿古建筑。在那次复建工程中,理性战胜了感情,遗址被保留下来。今后这样的选择必然要不断遇到,要不断在保留清代建筑遗址与建设现代仿古建筑之间进行抉择。在复建圆明园遗址之前,应充分权衡利弊。
2.文化大发展下的遗址大复建
今天圆明园遗址的主园区又面临是否复建的问题,有人提出复建圆明园40景,这等于复建整个圆明园主园区遗址。这样的主张与当前全国各地遗址复建的大潮合拍,反映出今人的急躁心态。中央提出文化大发展的战略,一些地方为追求政绩,纷纷对文化遗址下手,遗址复建的投资计划从几十亿元到几百亿,甚至上千亿,一个比一个大,堪比“大跃进”的浮夸。对于这股潮流我们需要高度警惕,若对它不加限制,可能会对文化遗址造成巨大破坏,形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我们应该全面理解中央发展文化的决策,文化大发展不是文化“大跃进”,不能一窝蜂地复建文化遗址,不应把复建遗址作为文化大发展的必要手段。遗址的开发利用可以有多种途径,选择何种途径,必须以有利于遗址保护为前提,轻率决策有可能造成巨大损失。文物管理部门的领导者更应谨慎行事,不可为了政绩而盲目追风,不可因为来自其他方面的压力而忘记了自己的职责。
3.复建圆明园遗址需要解决的问题
1)明确需要保护的遗址要素。这一点至今尚不明确,在此状态下匆忙复建,只会造成更多的破坏,2005年以来的整治工程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2)找到清代建筑遗址的保护方法。复建必然会再次面对含经堂的棘手问题,我们毁掉40处清代遗址,把它们变成仿古建筑是否值得,园中的山形水系叠石护岸已经现代化了,建筑遗址再现代化,圆明园遗址将脱胎为现代仿古公园。如果不破坏建筑遗址,又该如何复建呢?人们没有很好地思考。
3)单纯建筑复建难以体现圆明园的辉煌。圆明园遗址复建最容易做到的是建筑复建,今天政府的财力完全可以负担得起。但是圆明园的多数建筑比较普通,模仿得再像,也难以达到人们对这座万园之园的想象程度。要想展现圆明园的辉煌,还必须复原其内部的种种装饰、陈设和收藏,对此几乎没有准备。这方面的投资也远大于建筑投资。
4)复建圆明园遗址应考虑民众的接受程度。在许多民众反对复建的时候,强行复建,只能引发更多的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5)国内正在出现遗址复建热,此时复建圆明园遗址将会对此种热潮火上加油,威胁到全国的文物保护。
6)尽管国家拿得出复建经费,但面对国家和百姓的需求来说,仍有许多比复建遗址更紧迫的事情,目前仍有许多濒危文物巫亟待修缮,尤其是我们的民生水准还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提高国民生活水准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的科技水准需尽快提高,以面对经济转型和加强国防的需要。在现阶段,是否有必要把政府的钱大量用在复建遗址上,值得认真思考。
总而言之,在圆明园遗址复建问题上,想要体现国家强盛的心情可以理解,追求政绩的抱负可以理解,提高创收能力的愿望可以理解。然而从遗址保护的现实来说,圆明园遗址不宜贸然复建,应有充分的论证和研究。今天仅仅做些遗址区的修整,就已经对遗址造成破坏,若此时贸然复建,还不知要造成多大的遗憾。圆明园遗址已经存在了150年,再过50年再来决定是否复建也不迟,万万不可为追求一时的政绩而做出破坏遗址的憾事来。圆明园暂时不复建并不会影响我们对它的利用,不会影响文化大发展,不会影响文化产业的开发。
圆明园位于北京西郊最重要的黄金旅游线上,它与颐和园、北大、清华组成黄金景区,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去年圆明园的参观人数己经达到700万,今年或明年有望达到1000万,参观人数直追颐和园。不管是否复建,圆明园的参观人数都会稳步增长,要不了多久就会在旅游高峰时节趋于饱和,圆明园并没有因为是遗址而失去吸引力。圆明园遗址所具有的不忘国耻、爱国励志的主题吸引着国人前往参观,尤其是两所大学拉动的青少年励志旅游,更能推动圆明园遗址公园的人气。在此状况下,以其匆忙复建,不如暂且留下悬念,给游客以想象的空间,这样更能发挥圆明园遗址的社会效益,激发人们的爱国热情。
本文作者岳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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