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
会党与土匪,是清代社会史研究中值得注意的两个层面。近年,关于会党的研究,取得了较多成果,对于清代盗匪活动的研究,也有起色。但是,怎样区别会党与土匪的关系,在许多时候、许多方面,两者的活动往往是纠缠不清的,这还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
一、清代会党与土匪关系的横向判断
会党是秘密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陶成章在《教会源流考》中曾将秘密社会大致分为“南会北教”(注:陶成章《教会源流考》,《陶成章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北教”即以白莲教为主体的民间秘密宗教系统,盛传于中国北方,如天理教、圆顿教、清水教、混元教、八卦教、义和拳、大刀会、红枪会诸名目。“南会”即以天地会为主的秘密会党系统,活跃于闽台两广、长江流域、西南、西北等地,三点会、三合会、小刀会、洪江会、江湖会等名目都与天地会有直接间接的承继关系。民间宗教以吃符念咒为特征,会党则以歃血盟誓、焚表结拜相结纳。所谓土匪,就是农业社会中那些脱离或半脱离生产行列、没有明确政治目标、以正义或非正义行动反抗社会、以抢劫和绑票勒赎为主要活动内容的武装集团或个人。清代乾隆、嘉庆以后,由于国内外诸因素的影响,传统的自然经济结构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会党与土匪日益成为两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两者之间,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差别,对此,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些分析。
(一)从社会背景、宗旨、成分来看。对于清代会党产生的社会背景,学术界争论比较大。笔者认为,清朝中叶以后,人口问题和土地问题成为阶级矛盾激化的焦点,农村破产者日趋增加,成为社会难以容纳的游民。他们辗转他乡,漂流江湖,生活动荡不定,既无室家之好,又无人生之乐,倍受社会歧视,出于互助谋生的目的,结成某种名目的秘密团体,就成了很自然的事。晚清时期,传统自然经济结构的瓦解与商品经济的畸形发展同时进行,大量破产失业者浮游在社会上,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激增。除了会党以外,土匪、海盗、马贼等盗匪活动显著增加,他们的活动成为晚清社会动乱的一种集中表现。会党与匪股都是穷苦人特别是游民无产者的聚集地,但是,两者的宗旨和成份是有区别的。就会党而言,有的学者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嘉庆、道光时期的天地会案件档案进行统计,其头目供明结会基本宗旨的有96起。其中“遇事得有帮助,免人欺凌”者有26起;因贫苦难度、敛钱分用、纠抢得财者54起;为攻抢城镇、“竖旗起事”者11起; 为拒捕和防备械斗者5起(注:秦宝琦《天地会档案史料概述》,《历史档案》1981年第1 期。)。由此可见,早期会党的“互助”宗旨十分明确。但是,由对内互助到对外进行非法活动(尤其是土匪活动)只是一步之遥,越是到后来,会党演化为匪股的情况就越普遍。如清末广西天地会起事时,“无地不匪,大者千余为一股,小者数十为一股,匪巢匪首奚止百千”(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档案,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初一日署两广总督岑春暄奏折。)。在土匪来说,其成分更加复杂,包括破产农民、无赖、地痞、罪犯、游勇、私枭等等。这些人投入匪股的目的各不相同,有为生活所迫者、复仇者、浪荡者、追求升官发财者,不一而足。这样一个成份复杂、动机各异的混合体,从匪股形成伊始,便表现出一种行为放荡、掠夺成性、贪婪残忍的姿态。
(二)从组织结构来看。会党的组织结构比较完备、稳定,匪股则比较原始、松散。会党在长期的斗争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指挥调度、进攻退守、内部管理、发展组织、吸收会众的机构,各级分工十分明确。如三合会,其内部职位在嘉道年间即已相当完备:“首领称大总理,或称为元帅,普通称大哥,……以下之头目称香主,或称二哥,……再次之头目称白扇或先生,或称三哥。再次为先锋,……次则为红棍,以执行会员之刑罚。以下总称草鞋,为最下级,服役使令随行等事”(注:平山周《中国秘密社会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5页。)。再如晚清时期的最大会党哥老会,内部职掌分工更细,一般分为内八堂、外八堂。当然,无论是天地会还是哥老会,这些职位名称因时因地略有不同。名称虽异,职司略同,一旦举事,他们便能“分遣头目,潜赴各地,扰害行旅,设局抽税,私给印票”(注:《清文宗实录》卷四十九,第632—633页。)。这一套完整的组织结构,有助于会党对内对外行动的协调一致。至于土匪组织,可以按土匪分类来作出判断。国外有学者将近代中国的匪股分为三类:暂时性匪股(又称“简单的匪股”)、半永久性匪股(又称“复杂的匪股”)和土匪军队(注:Elizabeth Perry,Rebels and Revolutionaries in North China, 1845 — 1945,Stanford,California,1980,P.P.66—74;Phil Billingsley Bandits in Republican China,P92.)。据此来观察清代土匪也是可以的。 暂时性匪股是一种结构单一的匪股,人数较少,聚散不定,如清末四川小股土匪蜂起,“不惟匪首难得主名,即股数亦无一定,……数十人或数百人便图起事。倡立不经名目,如顺天灵祖、活孔明、活土地、活观音之类,不一而足,各股皆同。及经大兵进剿,则又不耐一战,弃械狂奔,混入居民。民既容留,兵自莫辨孰为匪也。迨兵远去,若辈复又聚集,焚杀抢劫,无所不为。旋灭旋生,卒难尽绝。良由财尽民穷,游惰日多,盗匪日众”(注:《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下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46页。)。半永久性匪股, 大多在社会动乱严重的时期和地区出现,人数在数百和数千之间,内部组织相对稳定,如嘉庆年间白莲教大起义时期的闽粤海盗,道咸时期的捻匪,稍后的东北马贼、陕洛刀匪、豫鲁杆匪、广东堂匪等,大抵属于此类。如署两广总督岑春暄等在剿办广州府属沙所堂众情形的奏折中说:“沙所之匪名为堂匪,每堂或二三百人为一股,或四五百人为一股,设立堂名,广联声气,专以勒收沙所行水为事。每于农田成孰之时,打单强索,不遂所欲,焚杀劫掳,祸即立见”(注:《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下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51页。)。半永久性匪股一般都有山寨巢穴, 活动时间比较长。土匪军队是由一支主要匪股吸收其他数股而成,一般数千人,也有上万者,土匪军队的社会破坏性,远远超过一般匪股。但是,无论是哪一类土匪集团,由于成份复杂,结构松散,往往旋起旋灭,难以代传。值得注意的是,会党与匪股都模拟传统家庭的组织形式,其内部都有一种强调平等的兄弟姐妹关系(即所谓“八方共域,异姓一家”),但他们又都允许一个首领(如洪门中的大哥、袍哥中的舵把子、青帮中的师傅、老公,匪股里的杆首、堂主)象任何封建家长那样行使最高的统治权。因此,会党和匪股都是封建落后的组织形式。
(三)从活动的内容来看。会党的活动内容十分广泛,举凡政府视为不法的事情都与他们有关,土匪活动则比较单一。由于会党的结会目的在于“有事相帮”、“敛钱分用”之类,加上它所吸收的会众虽以游民为主,实际上也包括了不少劳动者和绅富人等。因而并非所有的会党或会党中人一开始就以抢劫等犯罪活动为己任。如同治年间,湖南巡抚刘崑曾说:“查湖南哥弟会党,人数多不可记,其徒众复多习于战斗,……第其中有积功保至二三四品官阶,家有余资,不至遽萌异志者;有贸易江湖,心忧劫掠,挂名会中,冀以保全资命,初非别有诡谋者,……若欲分别办理,必须辨明良莠,不可稍涉含糊”(注:刘崑请饬在籍大员帮办团防折,《刘中丞奏稿》卷二。)。清末,御史王宝田奏称:“盗贼丑类实繁,有土匪,有溃兵,有退伍,有革党,有在青、在红诸会。……党与则以在青、在红诸会为最众。故他匪可以言剿,会匪不可以言剿,操之过急,尤恐别滋事端”(注:《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88页。)。 钱生可也说:“青红帮匪未必皆为盗贼,亦间有安分营生者,红帮较少,青帮较多”(注:生可编《青红帮之黑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因此,我们不能笼统地把会党一概视之为“匪”, 而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具体分析。
至于会党所进行的非法活动,种类繁多,如聚赌抽头、拆梢诈骗、贩卖私盐、拐贩人口、走私毒品等等,但主要的还是从事各类土匪活动。如清末年间,在长江中下游,会党盐枭所在皆有,“红帮西溯江,青帮南入湖,率其群丑,分道而驰,贩盐则为枭,无盐可贩则聚赌,赌不胜则为盗,盗不足则掳勒索诈,无所不至”(注:《中外日报》1905年10月24日。)。需要说明,在“劫富济贫”方面,会党和土匪都有,如早期哥老会,“不害良民,惟袭劫不义之富豪与不正之官吏”(注:平山周《中国秘密社会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6页。)。再如清末活动于江浙交界的余孟亭匪股,“军行所至,咸以劫富济贫为辞,由是乡里穷民望孟亭军旗,俨犹大旱之望云霓”。但与余合股的夏竹林(夏小辫子)匪股,则“所过残暴,民咸怨焉”(注:陶成章《浙案纪略》,《陶成章集》。)。总的来看,在劫富济贫方面,会党表现得多一些,土匪表现得少一些;“劫富”事多一些,“济贫”事少一些。
(四)从宗教信仰、秘密仪式、誓词戒律、隐语暗号来看。会党由于结会宗旨明确、组织机构完善,与之伴生的宗教信仰、秘密仪式、誓词戒律、隐语暗号相应完备,土匪在这些方面则简单得多,但不能认为没有。会党的宗教信仰因时因地略有不同,如天地会拜会时,有的须拜天地、拜日月、拜五祖、拜万云龙、拜陈近南,还要兄弟互拜(注:罗尔纲《贵县修志局发现的天地会文件》,罗尔纲编《天地会文献录》,中正书局1943年版。),有的则只供“从前传会之万提喜即洪二和尚牌位”。哥老会拜台结会时,则拜五祖、拜关圣等。早期的会党入会仪式比较简单,如天地会在乾隆年间,“凡传会时,在僻静地方设立香案。排列刀枪,令在刀下钻过,即传给会内口号,结为弟兄”(注:《钦定平定台湾纪略》卷五十八。)。后来逐渐复杂起来,大致程序为“一进洪门,二进忠义堂,三进乾坤圈,四饮三河水,五到木杨城,第六(盖)被,第七斩七,第八歃血,第九饮太平宴,第十过火坑,十一到德福祠买果,十二老母俾本钱三个,另有血根钱一个”(注:萧一山《近代秘密社会史料》卷四,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12页。)。无论是天地会、三点会、三合会,还是哥老会,其入会议式都少不了歃血盟誓一节,即刺人指血或割鸡血入酒碗中共饮,同时背诵会中誓词。誓词内容也是逐步完善的,如嘉庆年间,卢盛海等结拜天地会,誓词中有“自盟之后,兄弟情同骨肉,胜似同胞,吉凶则彼此照应,贵贱则甘苦同情,是非则神灵默佑,……不照状施行,诸神共诛”(注:《康雍乾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28页。)。 道咸以后,会中多朗诵、“洪门三十六誓”等会规誓约,哥老会则朗读《十条》、《十款》等。会众如果违反这些会规誓约,将受到严厉处置。盟誓结拜之后,会中人便互称“洪家兄弟”,所谓“忠义堂前无大小,不欺富贵不欺贫”,“百万兄弟俱姓洪”,便是这种“平等”关系的直接反应。土匪也有宗教信仰,如近代中原一带匪股拜的是柳下跖(盗跖),江淮一带盐枭拜的是罗祖,东北马贼拜的是十八罗汉,闽粤沿海海盗拜的是妈祖、天后,但土匪当中最普遍的还是拜关公。加入匪股也有仪式。传统看法认为,土匪与会党的差别主要在于后者有严格的秘密仪式和誓词戒律。实际上,晚清以降,这种差别正日趋模糊,因为不仅各个会党之间有程度不等的仪式和誓词,许多匪股也有他们自己的一套仪式和誓词。例如东北马贼绺子的形成,分为“起局”和“挂柱”。起局就是起绺子。起局时,为首者领大家拜十八罗汉,饮血酒,燃香盟誓:“拜过老祖拜四方,咱哥们今后就起局了。我自个定的规矩,我要遵守……”。挂柱即入伙,分保人(通匪者)保举和自己投靠两种。挂柱拜香与起局拜香不同,须在地上插十九根香,前三后四,左五右六,中间一,其中十八根香代表十八罗汉,当中一根代表大当家的。燃香后,挂柱者跪下对天盟誓:“我今来入伙,就和兄弟们一条心。如我不一条心,宁愿天打五雷轰,叫大当家的插了我……”(注:曹保明《土匪》,(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28—33页。)。比较起来,会党的仪式与誓词比较严密,而匪股则比较简单零乱。但无论繁简,它们只对会党和匪股的内部起着约束作用。会党的隐语暗号(包括腰凭、服饰、手势、茶碗阵等)很复杂,主要是为了加强会内的联系。所以,只要是同会中人,相隔千里,也可相认。比如一位曾经“拜三点”的傅秀文说,三点会称打劫为“打鹧鸪”,其经过是:“放一根竹子横在路子,过路的如果是自己会中人,说“一脚踏过青头龙,任你两过游’,就跨竹而过;如果你不会说,那拦路的喊一声‘豆豉蒸猪肉’,就向你打劫剥衣服了”(注:《太平天国起义调查报告》,(北京)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80—81页。)。土匪“黑话”虽然也很复杂,但主要只在匪股内部或同一地区的匪股之间流行。
(五)从历史作用来看。会党在其自身及领导农民进行反抗、瓦解反动统治基础的斗争中,具有进步作用,尤其是当他们和先进的阶级力量发生关系之后,这种进步性表现得尤为明显。会党的消极作用也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社会破坏性,二是政治盲目性。清末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曾多次利用会党发动武装起义,但往往归于失败。原因之一便是会党的消极性在发生作用。故革命党人慨叹道:利用会党“发难易,成功难,既成而嚣悍难制,不成则徒滋骚扰”(注:杨玉如《辛亥革命先著记》,(北京)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12页。)。土匪也兼具会党的双重作用,但由于他们“旋起旋灭”,一味注意的便是打家劫舍,力量比较单薄。只有在革命运动高潮到来时,他们才纷纷卷入,但无论是农民起义领袖,还是资产阶级革命党人,都对他们重视不够。
通过上面对近代会党与土匪的横向比较研究,不难看出,会党与土匪尽管有相同点,但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们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别,判断这种差别的主要标准在于会党是否进行土匪活动。如果他们只是因为“敛钱分用,免人欺凌”、“裹胁加入”、参加农民起义,我们就不能把他们称作为匪。反之,如果他们参与了抢劫勒赎等土匪活动,或以此为业,就可以把他们与土匪相提并论。看不到这一点,我们就容易陷入“会即是匪,匪即是会”、“会、匪一律”的模糊境地,就很难搞清历史上的许多复杂现象。因此,可以说刘崑等人将会党中人“辨明良莠”、“分明办理”的看法还是比较客观公允的。
二、清代会党与土匪关系发展的两个阶段及其特点
探讨近代会党与土匪关系的发展演变的问题时,要注意两点,一是会党本身的历史演变即会党史的分期(注:关于会党史的分期,可以参见蔡少卿《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4—44页。),二是会党与土匪之间关系的发展在各个阶段所具有的不同特点。
清代会党与土匪之间关系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历史时期。
(一)天地会从产生到发展壮大时期(1761—1874年)。清代档案资料确切表明,天地会最早起自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由福建漳浦县洪二和尚即万提喜首创。这是一个劳动者实行生活互助的秘密结社,创会后,流传迅速。同时,由于天地会是封建社会衰败时期的产物,其本身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缺点。综观天地会与土匪在这一时期的活动,两者关系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1、形成了以天地会为主的会党系统, 会党成为反清斗争的一支主要力量。天地会创立不久,就在闽粤台湾地区迅速流传开来。1786年,台湾爆发了天地会组织发动的林爽文大起义,清政府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这次起义镇压下去。由于天地会不同于以往的农民起义和一般的土匪活动,清政府在林爽文起义失败后严令追查:“现在逆匪荡平,兵威丕振,正应趁此时竭力查拿,务净根株”(注:台湾档,乾隆五十三年四月初三日上谕。)。并从法律上予以明文禁止。但由于以下两个原因,天地会不但没有灭绝,反而迅速蔓延开来:一是从天地会创立到林爽文起义时,它已逐步成为一个从宗旨、仪规到组织、行动都十分严密的秘密团体,它的许多行为准则容易被广大的破产劳动者和贫苦农民接受。如天地会头目严烟供称,会中之人,凡遇“婚姻丧葬事情,可以资助钱财;与人打架,可以相帮出力;若遇抢劫,一闻同教暗号,便不相犯”(注:严烟供词,载清史资料丛刊《天地会》(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这对那些被压迫、受歧视的穷苦人来说是有相当吸引力的。所以天地会枝蔓繁多,扎根深远,绵延不绝。二是林爽文起义失败后,天地会纷纷改变名称进行活动,如添弟会、三点会、三合会、忠义会、江湖串子会、双刀会、千刀会、边钱会等,总计有三四十种名目。至于嘉庆、道光年间,这些会党势力遍及南方各省,其名目迅速由闽粤沿海向内地传播,并逐步确立了以天地会为主的会党系统的地位。
2、会党成为反清斗争的一支重要力量。 林爽文起义是会党大规模武装抗清斗争的发轫之举。嘉庆年间川楚白莲教起义失败后,教门日益衰而会党日益盛,到道光年间,天地会及其支派的活动非常活跃。拿广西来说,“拜台结党,旗帜各编堂名,……几乎无地无之,无时无之”(注:《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页。)。道光末年发生在湘桂交界的雷再浩、李沅发起义,两广交界的何名科、张嘉祥起义,广西境内的陈亚贵起义等会党发动的反清斗争,为太平天国的酝酿发动准备了条件,起到了一种“前驱作用”。太平天国时期,两广天地会起义和北方的捻军起义有力地配合和支持了太平天国。
3、土匪活动逐渐成为会党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 会党的“反社会性”,一方面表现为它们反封建斗争(后加进了反帝内容)积极的一面,另一方面表现为大量的漫无节制的土匪活动。因为会党的主要成分和骨干力量是游民无产者,在它结会之初,便隐含了对外掠夺破坏的动机。这一时期会党的土匪活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会党直接为匪,如道光年间,广州附近,三合会“直入城乡劫掠当店、铺户人家”(注:《太平天国史料》,(北京)开明书店1950年版,第524 页。)。二是会党与土匪相勾结,如嘉庆初年,广东“有艇盗之扰,……大为患粤地。……且陆地会匪,阴济船械硝磺米粮”(注:魏源《圣武记》,嘉庆东南靖海记。)。三是会党与土匪交相为患,如道光末年,广西有“堂匪”、土贼、流寇三种,“最甚者莫如土贼,土贼亦堂匪之变相,党羽众甚。”(注:莫炳奎《邕宁县志》卷三十四,兵事志。)延至咸丰年间,南方的会党与土匪已成“星火燎原,遂不可扑灭”之势。
(二)哥老会崛起时期(1874—1911年)。19世纪70年代以后,哥老会崛起于长江流域,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有他们的身影。哥老会势力的扩张,不但在会党史本身,而且在近代社会政治经济的方方面面都有着重要意义。这一时期以哥老会为主的会党与土匪活动,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哥老会成为晚清时期的最大会党, 南方天地会势力相应地居于次要地位;土匪凭借会党的组织形态展开活动。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因为,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开始在这一地区侵蚀蔓延,加上战乱、天灾的影响,该地区的传统经济结构受到严重破坏,造成了数量巨大的游民群体,另一方面,在太平军起义、捻军起义、西北和西南少数民族起义被镇压后,清政府即大量裁撤营伍勇丁。湘军攻占天京不久,即裁去二万人,此后又陆续遣散湘军数十万、淮军和川勇十余万、绿营五六十万,巡防营和其他地方军队则更多。按湘军初起时,即有哥老会传会其中,曾国藩曾严令禁止:“结拜哥老会、传习邪教者斩”(注:《曾文正公全集》杂著,卷二,营规;批牍,卷三。)。但有令不止,反而迅速盛传于湘淮川楚各军。究其缘由,“一曰在营会聚之时,打仗则互相救援,有事则免人欺;二曰在营离散之后,贫困而遇同会,可周衣食,孤行而遇同会,可免抢劫,因此同心入会”(注:《曾文正公全集》杂著,卷二,营规;批牍,卷三。)。以至“楚师千万,无一人不有结盟拜兄弟之事”(注:《十三峰书屋批牍》卷一。)。
湘淮等军陆续裁撤后,革兵游勇中的结拜之风“仍而不改”。在清政府来说,根本没有、也不可能妥善地安置这些被遣兵勇,使之“敛手归农”。由是,为数甚巨的散兵游勇便流落江湖,与各地游手无赖、土匪盐枭勾联一气,结盟拜会,散票取钱,并从事大量的政治反抗、经济掠夺活动,很快就造成“各路之会匪声气相通,抗官拒捕,势渐不可制”的局面(注:《丁文诚公奏稿》卷十四。)。
这一时期,天地会、三点会、三合会等虽然不及哥老会那样引人注目,但他们在南方各省及海外活动的情况不容忽视,而且,他们的活动最先受到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注目。
在土匪方面来说,由于这一时期哥老会及稍后青帮势力的迅速发展,他们往往凭借会党的组织形式展开活动,所以有人说:“间有入会而不为匪者,断无为匪而不入会者”(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档案,光绪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文格奏折。)。这种会、匪不分,民、匪莫辨的情况相当普遍。
2、哥老会成为群众性反帝反封建斗争的一支领导力量。 晚清时期,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不断加深,人民的反抗在在皆有,其数量之多,范围之广,都是空前的。这些斗争一般又称为“民变”,主要是以反洋教和反封建压迫为内容。在北方,教门充当了斗争的领导力量,在长江流域和南方,则主要由以哥老会为主的会党充当。这些群众性反抗斗争,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创造了有利条件。需要指出的是,会党领导的各种反抗斗争,往往体现了游民无产者的破坏性。所以,不但在“民变”过程中伴随着大量的抢、砸、烧、杀行为,而且在“民变”之后,许多人因官府追拿,往往被迫遁入山林湖泽为匪,如江淮盐枭、东北马贼、陕洛刀客、云贵川的棒客、闽浙两广的土匪与海盗,都与这些“民变”有密切关系(注:参见拙文《清末农村“民变”散论》,载《江苏社会科学》1993年第5期。)。中外反动势力的残酷压迫,造成了社会贫困, 农民的反抗与会党、土匪活动互相交织,反过来又加速了封建统治的瓦解,这个辨证过程在晚清时期正加速度地进行着。
3、青帮势力的发展与青红帮合流。 青帮本来是清代漕运水手中的行会性秘密结社,后来逐渐演变成为一个庞大的以失业水手、地方青皮光蛋、两淮盐枭为主要成分的抢劫贩私集团,这种转变以太平军兴、漕运改折为标志,(咸丰)“三年春,江南被兵,南漕改折,或海运,纤夫游民数十万,无可仰食。丰北黄河连年溃决,饥民亦数万。弱者转沟壑,壮者沦而为匪,剽劫益炽”。(注:张曜《山东军兴纪略》卷十七。)太平天国时期,青帮盐枭主要在两淮一带活动,此后数十年间,其势力沿运河迅速发展,向北则鲁省,向南则江浙皖。南进者与长江哥老会势力互相渗透、融合,大约在十九世纪末年,青红帮在镇扬宁芜地区合流,并沿长江、运河、太湖一线向东推进,二十世纪初年,青红帮势力已在上海站稳脚跟。对于青红帮合流这一问题本身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这件事表明,会党势力已开始向城市及社会上层发展,它所造成的社会危害,远远超过了一般的盗匪活动。
4、资产阶级革命党人联络、利用会党,使之成为推翻清朝的重要力量。这一点,无论是革命党人及学术界都有很多论述,兹不赘引。
不难看出,嘉庆年间白莲教大起义失败后秘密社会的发展趋势是教门日益衰而会党日盛,晚清时期,哥老会的崛起、青红帮合流为土匪活动的蔓延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这一切,与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是息息相关的。
【原文出处】《历史档案》,1999年01期,第96~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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