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一九二九年宿迁小刀会暴动与极乐庵庙产纠纷案》(上)
五、刀会的声音
事件亲历者的言说表明, 即使在当时, 有关刀会事件的表述都充满了互相矛盾之处, 如果不加批判地拿来进行再表述, 不过是将三次事件简单地排列在一个直线连续的故事里。
关于第一次事件, 从载诸报端的刀会口号、标语看, 刀会把半年来地方发生的不幸尽皆归于党部和学校。在刀会看来, 拆毁东岳庙、反对过阴历年, 是破坏民间既存的信仰体系;逮捕“劣绅”、“恶僧”似乎针对特殊阶层, 但清查田亩、重新制定征税标准则与所有人息息相关;“拥护帝国主义”、“日本帝国主义是我们的好朋友”等口号令人费解, 三谷认为民众痛恨党部, 以至拥护党部所反对的一切, [68]笔者的看法是, 这些口号不能代表刀会整体的要求, 或为别有用心政客所拟, 或为仇恨国民党禁止贩卖“洋货”商贩所作。[69]
国民党左派青山在其文章中引用了一份据说来自刀会的《民众联合意见书》, 其中写道:
大家要知道, 打倒演讲厅, 是为什么起见呢?演讲厅是东岳庙庙产, 这全是韩某 (韩占一——引者) 阴谋所为……在去年竟将皂河一带, 农民新栽树木, 尽以为他有, 向富户追索许多金银, 这是他们党和教育局县政府公安局所做所为, 把三民主义竟忘了干净, 民生主义全丢在他乡了!……以三民主义而论, 是与民众谋利益的, 党和贪官污吏, 竟加收种种捐税!就是县政府买典纸, 财政厅定价, 明说二角五分, 他竟浮收一元;什么验契行政费一角, 正副等税价合算九分之谱, 为什么收加一还多呢?忙漕两项, 省令银价究竟多少呢?也是随便他加征;毛田又加四成钱, 何从有省令呀!对于公安局, 不论违警与否, 有礼 (理) 没礼 (理) , 他便拘留起来, 任意罚起洋钱来!你们大家也该知道了!以及毛 (茅) 厕都捐了!地皮搜括受不了了!什么阴历阳历, 连门也管起来了!以后连吃饭屎尿, 全得问他才行呢!这吗, 民众何日能得解放呢?我们民众积极联合起来, 取消无省令的苛捐杂税, 及废除党部的一切不平等条约, 那才实现中山先生革命, 注重民生问题;要照这样, 我们民众, 才得安然……于第二日童县长谈话, 所允条件即是以上话, 倘有意外更动, 大家努力呀![70]
文中贯穿的中心思想是现在的国民党党部违背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 业已成为压迫民众的暴力机器。比照前述刀会事件中出现的“打倒三民主义”等口号, 令人怀疑《民众联合意见书》是否出自刀会之手?但是, 这段长文所批判的内容皆为宿迁实际发生过的事情, 如拆毁东岳庙, 伐去皂河的树木、公安局随便抓人, 以及“第二日童县长谈话所允条件”等, 如果不在宿迁, 是无从知道的。徐政在讲述事件经过时, 也曾怀疑道:“惟广告、宣言文法颇佳, 足见背后尚有人指使。”[71]
与《民众联合意见书》过于政治化的表述相比, 《江北民众告白》较为平实地反映民众心声。
奉告诸位请听, 民众报有不平。
昨日打倒党部, 为它苦害民情。
阴历不许过年, 毁坏庙宇伤情。
妇女出来看景, 它说土娼游行。
打倒算命押卦, 说书也不安宁。
老妈出卖水烟, 赶她无处活生。
眼看人民饿死, 无处去把冤伸。
大家联合起来, 打他滚出县城。
倘若再留党部, 不久灭祖灭宗。[72]
这段告白批判党部反迷信, 整顿风俗等, 表达了民众对党部的切肤之恨。在第二次刀会“暴动”中, 与上述宿迁刀会没有直接关联的窑湾刀会发布的告示也表达了同样的心声。通告如下:
为通告事, 窃因连年匪乱, 民不聊生, 幸蒙上神保护, 编传红白旗会, 民众为自卫计, 虔心学习, 灵效卓著, 所以风行各省无地不有也。问其初心, 除对土匪外, 毫无其他作用。讵料革命告成, 实行三民主义, 人民耳目为之一新, 方冀得享平等幸福, 永除一切痛苦, 孰知党人执政, 变本加厉, 更有出乎意料之外者, 即如钱粮, 每两[亩]增至四十余千, 一切杂税等捐, 层出不穷。又藉口打倒恶绅劣董, 抄人房屋, 拆庙毁像, 敛财肥己, 凡公正士绅, 人人皆有自危之势, 民等受其蹂躏, 罄竹难书, 不得已上请祖师指示, 下藉民众联合, 祭旗誓师, 亦非打倒万恶党员及新式官僚劣董, 而不得甘心焉。民等纯以义气相结合, 不准抢劫民财, 不准骚扰民宅, 如有不法会员, 违反法度者, 一经查出, 定按军法从事。遵从三民主义, 任何方面, 决不参加。恐传言误会, 或奸人捏造, 特此明白通告, 望各界人等, 一体知悉, 切切特告。[73]
这份通告虽然出自号称大同皇帝、试图复古的薛干臣手下, 但文笔通畅, 理路整然, 具有反讽意义的是以三民主义批判国民党地方统治。
比较以上口号和文告可知, 在对“三民主义”问题上, 刀会内部存在差异, 但对国民党政权所实施的政策皆持批判态度。在南京国民党政权的主流叙事中, 刀会被当成反动的迷信团体。[74]在非主流的左派人士那里, 因反主流而同情地称刀会“暴动”为“党逼民反”。[75]在笔者看来, 刀会所“反”是实, 但所“反”内容需要仔细咀嚼。
在三次事件中, 刀会均表现得比较节制。在第一次事件中, 刀会发泄了对党部和学校的不满, 砸毁房舍, 绑走党员和师生, 但是并无伤害这些人人身的主观——两个受伤的教员是因为翻墙头而不慎跌伤的, 宿迁中学那个声称被大刀砍伤的教师是因为刀会要阻止其逃脱而不慎伤及的。将“刀匪”挂在嘴边的党部人员也承认刀会会众通情达理, 大部分都是农民, 当军队来时, 会众很害怕, 自动形散。在第二次事件中, 因童县长一再失言, 且还首开杀戒, 刀会被迫围城, 力图救回被捕首领。在镇压刀会过程中, 县长和军队滥杀无辜, 给宿迁民众造成了极大危害。相较而言, 刀会可谓纪律严明, 对此, 连敌视刀会的媒体也困惑地将“刀匪”不滥杀掠夺归因为“迷信”。[76]在第三次事件中, 媒体充斥着各种有关刀会烧杀的文字, 实际上比较可信的是薛干臣的大同军杀过一个人, 因为此人曾参与拆毁窑湾奶奶庙。[77]
与人们熟知的红枪会一样, 宿迁刀会原本为防匪自卫的民间武装组织, 会员通过拜师 (神) 、练功 (念咒) 和画符 (用朱砂粉画在黄元纸上, 或将黄元纸放在香火上熏) , 习得“枪打不动, 刀砍不入”。苏北刀会分为三派, 红会居多, 黄会次之, 女子结成的“花篮会”人数甚少。红会的祖师为“黄莲老祖” (佛祖) , 会员系红带、刀缨为红色;黄会的祖师为“红莲老祖” (关圣) , 会员系黄带、刀缨为黄色。[78]党部徐政在讲述事件经过时曾谓:“皆着平时老百姓服装, 惟身上多一黄布带子。”由此可知, 第一次和第二次事件、甚至第三次事件中的刀会都属于黄会系统。
宿迁城周边有几大股刀会:永庆乡丁克兴、大同乡张儒高、南乡刘士龙。张儒高和刘士龙均出现在前两次事件中, 其中张还被童锡山封为“剿匪司令”。丁克兴有没有参与第一、二次事件无从得知, 在第三次事件中, 被刘昌言俘获, 供称曾受军阀张宗昌之委任状。[79]刀会彼此独立, 从童锡坤烧毁数十家刀会佛堂看, 各刀会不是以圩子为单位进行活动的, 因此规模当不会太大。刀会和地主、商人等有关, 商会出面担保县长赔偿损失等, 说明刀会信任商会。第一次事件后, 党部曾怀疑寺院、商会和大地主之间存在某种结盟关系, 后来怀疑一个个排除, 唯有极乐庵从未从嫌疑人中消失。
六、僧众的诉求
极乐庵既是统称, 又是单称。作为统称, 除极乐庵 (又曰南大寺) 外, 还包括五华顶等分院, 因此, 报章和档案往往称“极乐庵、五华顶”。
极乐庵是一座拥有高大庙宇和多达数百僧众杂役的律宗寺院。吴寿彭认为极乐庵有1000顷土地, 极乐庵则只承认有300多顷。“伏思极五两寺庙产, 全系地亩, 综计不过三百余顷, 多系马陵一带之瘠田, 自行耕种, 勤苦操作, 而常驻僧众不下数百名, 俱属江北贫苦衲子, 且衰老者又居大半, 加以挂单之行脚, 服老之香伙, 以致食指浩繁, 入不敷出, 维持已非易易。再加以历年军阀、恶绅、地痞、土豪, 层层掀剥, 债台高筑, 困难极点。”[80]
第一次事件后, 在党部“仇教制造空气”的压力下, 县长童锡坤派公安队搜查极乐庵, 逮捕僧人文轩。文轩一问三不知, 从其口中套不出任何“窝藏匪类”的信息, 童县长“即将文轩开释, 并以好言安慰”。[81]
童弃官而去后, 继任县长刘昌言行事粗暴, 命公安队四处捉拿小刀会首领, 据说一次就捕杀过20多名刀会首领。半个世纪过后, 当地人还记得此人, 称其为“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刽子手”。[82]第二次“暴动”尚未平息, 刘昌言找上惊恐不安的极乐庵, 要求“借款”。“借款”说于情于理不合, 极乐庵当然不能接受。4月17日, 公安队突然逮捕极乐庵癫僧灵澈, 刑讯结果, 灵澈供认极乐庵接济刀会, 主持蓬仙暗与刀会首领刘士龙往来。翻阅《江苏省政府公报》可知, 从灵澈口中得到供词的次日 (18日) , 刘昌言曾向民政厅报告就任一星期羁押未决人犯多达280余人,[83]要求省政府拨款处理积旧案, 一个月后被否决。[84]也正是在申请拨款之际, 刘县长想到从极乐庵攫取钱款的主意, 在随后呈报江苏省民政厅报告中, 称两寺愿出钱30万或提产三分之一以赔偿学校损失, 协助地方公益事业等。
极乐庵获知寺产将被瓜分消息是在一个月后。5月30日, 僧众急电行政院院长谭延闿, 称事件与极乐庵无关, 童锡坤前县长早已上报民政厅备案;刘县长刑逼癫僧, 诬攀极乐庵主持蓬仙接济刀会400元。856月5日, 宿迁佛教会常务委员祥斋在呈行政院信中全面阐述了对事件的看法:
查蓬仙自本年阴历正月初四即赴萧县探看师病。嗣闻 (字迹不清, 疑为“闻”字——引者) 上海《新闻报》纪载会党冲突事, 涉及极乐庵, 遂由萧赴申, 报告江苏佛联会, 并登报更正, 经僧人玺山等呈报县府, 有卷可稽, 迄今在沪养疴, 并未回宿, 焉得谓与刘士龙等往来。将谓密谋劫城, 果何所据?谋既曰密, 外人从何而知?将谓资助巨款, 而蓬仙并未归来, 从何资助?况本年四月十六日, 刀会吴丕顺抢劫五华顶时, 曾被五华顶与极乐庵乡练痛剿。该匪等近已宣言, 拟将两庵僧众杀害, 业经五华顶僧藏真呈请省政府及民政厅派兵往剿在案。如果与刘匪往来, 或有资助情事, 极乐庵何能派练痛剿?该匪等又何至宣言杀害?又查刑法第三十一条, 心神丧失人之行为不罚, 而僧人灵澈, 心神丧失, 已非一朝, 素患头荤 (晕) , 供明在卷, 即使犯罪, 依法亦在不罚之列, 何况刑逼供词。现又招集数县会议, 强迫僧人献产三分之一或卅万元作赔偿费, 否则查封。僧果何辜?……若夫强迫献产, 否则查封, 殊与《寺庙管理条例》四、五两条不合, 为此备文呈请鉴核俯准, 主张公道。[86]
平心而论, 这封信在事实认定上并非没有漏洞。关于蓬仙离开宿迁、由萧县赴上海的时间有误。祥斋先说:“查蓬仙自本年阴历正月初四日即赴萧县探看师病”, 继曰:“再查蓬仙确于本年正月初四日即由萧赴申, 养疴沪上, 迄未归来”。蓬仙到底是什么时候离开宿迁和萧县的呢?如果蓬仙是从《新闻报》上得知刀会事件涉及极乐庵的话, 应该是2月20日以后, 即一个星期以后才出发前往上海。[87]此外, 不同地区的民间武装组织虽然一般通称刀会或枪会, 其实彼此之间缺乏同一性, 有的是以自卫为目的的村落武装, 有的是以掠夺为职业的土匪集团。进行“暴动”的刀会应为前者, 前来打劫的吴丕顺刀会当属后者。撇开这些问题不论, 申述信足以颠覆江苏省民政厅和宿迁县查封极乐庵寺产根据, 也质疑了由党部和报章所建构的刀会“暴动”故事。
但是, 民政厅对极乐庵的申述不予理睬, 就在这封信寄达行政院时, 民政厅长缪斌视察了宿迁县。6月22日, 缪斌从濉宁到宿迁, 在肯定刘县长处理方式后, 认为极乐庵与五华顶寺僧劣迹斑斑, “如居积财产, 广置园林, 私刑佃户, 奸占妇女, 不守清规等, 皆经指实”。缪作出没收寺产, 分配下列之用:一恢复被刀会所毁各学校, 并扩充平民教育;二治河;三恢复耀徐玻璃厂, 兴办其他工业。次日上午, 缪在公共体育场发布演讲, 声明此次来苏北乃为地方除三害:一共匪;二会匪;三土匪, “宣布没收极乐寺及五华顶寺田数百顷”。其后, 又在会见地方党政商学人时重申:“当即谕令调查该寺产业, 并令减轻田租, 该寺所属农具, 悉行无价分发农民。寺僧闻讯, 即逃避一空。”[88]缪处理极乐庵的决策过程不详, 从行政院内政部11月公函可知, 民政厅决议根据如下:“宿迁县极乐庵五华顶两寺僧祥斋、慧门等, 平日恃富逞强, 甚于土劣, 近复窝庇匪类, 阴谋返[反]动, 供给刀匪食养, 酿成二月十三日刀匪事变。当将所有庙产悉予发封, 停候处分, 以清匪源。”[89]为此, 民政厅制定了《处理宿迁极五两庙办法》五条: (1) 两庙主持由省政府函知江苏省佛教会选举, 不应由宿迁县佛教会公推; (2) 拟将庙产十分之四留寺, 派贤经管, 以维香火。提出十分之二兴办工厂, 十分之二补助自治经费, 十分之一补助教育经费, 十分之一筹办救济院; (3) 两庙蓬仙、祥斋等九人仍应通缉归案法办; (4) 划分两庙财产, 设立极五两庙财产处理委员会; (5) 极五两庙财产处理委员会由江苏省政府及民政厅各派一人, 江苏省佛教会酌派二人, 宿迁就地公推公正人士四人暨宿迁县长为委员。[90]
《处理宿迁极五两庙办法》制定后, 1929年6月22日, 县公安队搜查两寺, “地挖三尺, 屋无完器”。三天后, 张贴布告, 宣布查封, 指慧门勾结刀会, “暗与出谋”, 逮捕了这位年届九十的老僧。之后, 眼见县长任意盗卖两寺粮食至数千元, 长期为经费所困的党部各部门纷纷要求得到一定份额的寺产。6月28日, 善后委员会常委吴庄、周宣德电告中央党部、内政部和中央大学:“僧众劣迹昭著”, 希望将部分查封庙产作为建设、教育等项经费。[91]
陷于无助的极乐庵想到不久前成立的全国佛教联合会。[92]倡导改革中国佛教的太虚法师在国民党内有一定人脉关系, 与考试院长戴季陶相熟。7月间, 应极乐庵要求, 太虚先后致电行政院内政部, 要求将民政厅《处理宿迁极五两庙办法》改为交由中国佛教会利用寺产兴办僧学和僧工厂。1929年9月5日, 内政部函知民政厅后, 立即遭到拒绝:“两庵原有主要僧人扰害地方, 人民衔之刺骨, 自应另选贤能主持, 以资接管佛教会”;“划分庵产, 兴办工厂、地方要政等, 亦所以平息众愤, 普结佛缘。”“而此案情形又极重大, 无相关处分, 殊不足以维党纲而平民愤。”[93]结果, 同年11月20日, 内政部将以上意见上呈谭延闿院长:“查《寺庙管理条例》, 未经修正公布以前, 寺庙处分殊无根据, 惟此案情节重大, 似应从速解决, 以平民愤。”[94]
但是, 形势朝着有利于极乐庵和佛教联合会方向转变。首先, 宿迁政坛再次发生变故, 行事粗暴的刘昌言与主导宿迁县政的党部发生冲突, 被免职。[95]新任县长崔馨山将屈打成招的癫僧灵澈无罪释放。其次, 12月《监督寺庙条例》公布, 极乐庵决定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 确认《寺庙管理条例》相关条文是否对处理极乐庵寺产有效。1930年2月13日, 正当刀会事件一周年, 极乐庵方面连续向行政院院长谭延闿上呈三封诉求信。第一封信是灵澈所写, 控诉刘县长在其卧室对年届48、患有残疾的当事人进行刑讯逼供, 捏造极乐庵蓬仙接济刀会洋400元并与刘士龙来往, 并以此为根据“朦请”——欺骗民政厅查封两庙。[96]第二封信来自宿迁佛教常务委员会莲远等。莲远因被刘县长通缉而不敢公开露面, 刘县长借此捏造其名义, 制定了分割庙产方案。[97]第三封信来自极乐庵、五华顶所在地西山乡乡长王龙山、岭阴乡乡长张巡五、双湖乡乡长高孝鼎、龙泉乡乡长高孝宗以及第一区民众代表, 一干人等证明极乐庵没有通匪, 声言不能以《监督寺庙条例》第九条来剥夺寺产。[98]限于篇幅, 这里仅引用灵澈部分诉状如下:
窃僧出家宿迁南大寺, 素患厥证 (症) , 人多疯和尚目之, 加以行步蹇涩, 从不出外。去年正月四日, 宿迁刀会事变, 捣毁党学, 刘前县欲嫁祸极乐庵、五华顶两寺, 突于三月初八日派队至南大寺, 将僧拿获到府, 诬称两寺勾通刀会, 僧知其情。僧绝对不肯承认。次晚, 刘前县长复将僧提到卧室, 逼僧供扳极乐庵蓬仙接济刀会洋四百元, 并与刘士龙来往等语, 僧仍旧不肯, 即触伊怒, 藤条桠杠, 烛燎香烧, 毒刑遍施, 僧受刑不过, 只得一一承认。刘前县即命录供画押, 将僧人收所。遂据僧刑逼伪供为朦请查封该两寺之张本。僧刑押之后, 体无完肤, 辗转囹圄, 日食一餐。迨本年一月六日, 始蒙郑县长怜愍无辜, 当庭讯明开释。僧开释后, 将息平复, 怨气填膺, 对于刘前县淫威赫赫, 故不敢妄施攻击, 徒膏虎吻。但百般之飞刑, 九月之敖押, 实不能默而不言, 为此愤极, 诉叩钧长鉴核, 恩怜无罪受刑, 科刘昌言以相当之惩戒, 以泄冤愤。
谭延闿阅毕灵澈来信, 立即将其转给江苏省政府主席钮永建, 钮接信后表示彻查到底。1930年2月26日, 钮永建派查案员余炳忠协同现任县长查案。[99]3月9日, 灵澈被传唤到法庭。余炳忠、崔馨山等当庭验伤, 时过九月, 灵澈脊背、臀部、双手伤痕斑斑在目。差警勤务宋光起、执行程尊德均证明刘县长确实对灵澈刑讯逼供。[100]与这种有利于极乐庵的态势相呼应, 3月底中国佛教会常务委员圆瑛、太虚、杨仁山等上呈内政部, “饬令江苏省政府取消原案, 以维法令而保人权”。[101]极乐庵开始运用国民党的政治话语为自己辩护。蓬仙、五华顶主持藏真等116名僧人在联名上呈行政院的信中质问:“十八年宿迁刀会之变, 原因愚民无知, 嫉视党部、学校而起, 方外人与党无嫌, 与校无怨, 与刀会向不往来, 何从勾结?”强调佛教乃慈善团体, 绝非寄生虫, 信教自由应受法律保护, 查封庙产需有法律依据, 等等。[102]1930年4月15日, 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无下文后, 极乐庵于6月再次提起诉讼。除强调与第一次事件无关、曾抵抗吴丕顺刀会以及据以查封寺产的灵澈口供乃刑讯逼供所得外, 还指出:“刘前县拿获会首丁克兴曾供联络人为刘仁珩, 地点在文昌阁, 安得谓两寺。既然说是密谋, 从何而知?而被通缉的慧门以九十残年, 两目双瞽, 何以参加?”“僧等虽稍有田产, 亦不过供养十方, 究非大地主之自私自利可比, 处分一层似与《监督寺庙条例》有所抵触。”[103]6月12日, 钮永建表示“所称勒捐庙产, 如果属实, 该县长显有渎职行为”。[104]
针对极乐庵的诉求, 宿迁党部的抵抗异常激烈。在党部的压力下, 宿迁县长又被撤换。6月8日, 新任公安局长杜光晨率队逮捕两寺“退局僧”祥斋和跻圣, “审讯尘押, 威吓敲诈”。祥斋被逼吞金, 由公安局抬送马陵医院抢救, 跻圣受逼神智不清。[105]入秋, 在蓬仙等反复催促下, 江苏省政府调阅案卷, 准备重新审理, 极乐庵翻案在即。感到危机的党部徐政等在1930年11月25日越级直接给行政院新任院长蒋介石去信, 要求维持原判。[106]接着, 12月徐政等33人代表宿迁不同团体上书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 将怨愤发泄在崔县长身上:“忽有根本动摇之传说, 民众骇闻, 舆论哗然。查崔前县长原系官僚余孽, 滥充党治下长官。当未莅宿任之前, 已在省垣与极乐庵恶僧结合。”崔到任后, 不捕办祥斋, “置党部函请捕拿于不顾, 任该僧在宿活动而受理其诉状”, 为灵澈翻案。“祥斋、藏真等始终盘踞两庙, 任行变卖庙产籽粒, 奔走宁沪, 极力运动, 以冀回复其庙产, 不请厉行已确定之成案。贪官地痞受其嗾使, 则吾宿前此杀人放火之惨祸有随时暴发之虞。”[107]1931年2月10日, 教育局局长罗毅堂等越级致电行政院长蒋介石称:“此电本应逐级转呈, 因事属特殊, 敢即直叩聪听。”“地方痛恶该两庙恶僧, 不啻猛兽蛇蝎。”“乃前崔县长馨山于极乐庵恶僧祥斋获案之后, 多方为其展脱, 朦复纵释。”[108]3月21日, 蓬仙等要求新任县长张县长释放羁押僧人和庄佃, 制止拍卖寺产。极乐庵是否操纵刀会“暴动”已然不再重要, 能否达到剥夺寺产的目的, 对党部来说至为关键。庙产纠纷仍在继续。1931年5月9日内政部长刘尚清签署布告称:“查本案虽经江苏民政厅处分, 并未作成决定书, 自应依法发还, 再行决定, 方符程序。”[109]
接下篇《一九二九年宿迁小刀会暴动与极乐庵庙产纠纷案》(下)
上传者:郑静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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