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旭光
广东会党指的是三合会,这是辛亥革命时期广东地区一股活跃的下层社会势力,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它与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有过一定程度的联合,在辛亥革命的反清斗争中曾起过积极的作用。本文拟以1895至1913年间资产阶级革命派与广东会党的关系为主线,探求两者之间关系的发展变化及其原因。
一
显然,资产阶级革命派与广东会党产生某种程度联合的原因,在于两种势力都以清朝统治者为反抗对象。反清,成了它们联合的共同基础。
山堂林立、力量分散的广东会党的组成力量是游民无产者(注:陈剑安,《广东会党与辛亥革命》,载《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青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选》上册。),但也夹杂着不少农村下层民众。正是由于十九世纪末中外反动势力残酷剥削掠夺造成的农村经济的凋蔽,使得农村中的贫困者一游民阶层的主要来源一增加,再加上清朝地方官府黑暗统治的驱使,将众多的农村下层民众卷进了会党的行列、积极参与会党的斗争。光绪末年,清政府“国步艰虞,百废待举,而库储一空如洗”(注: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第301页。)。甲午、庚子两次战争赔款更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粤督岑春煊为凑够摊派到广东的赔款数,百计罗掘,“尚短三十余万两”(注:《东方杂志》第3卷第9期,第228页。)。清廷借口办“新政”搜括民财,旧税加征,并开征新税。种种苛捐杂税成为下层民众无法忍受的沉重负担。繁重的负担,“民奈何不穷且盗也”!频繁的天灾又加重了农村经济的凋蔽。岑春煊承认:“广东盗贼日多,游民日众,推其所致,实因民穷。”(注:《光绪朝东华录》(5),总第5185页。)另一方面,清朝地方官府“治盗良法”的“清乡”政策,则是“极残酷离奇,名为‘治盗’,实则殃民”(注:资料丛刊:《辛亥革命》(7),第266页。)。滥杀无辜的“清乡”政策把更多的下层民众推向反抗者的阵营。正是由于清末农村经济的崩溃,下层民众生活困苦,特别是穷困破产农民失去靠田间耕种获得生活出路的可能,因而更多的是参加会党,从中谋求生活出路。
做为一个以游民者为构成主体、部分贫困农民和手工业者参加的下层民众社会组织,清末会党的斗争活动具有隐晦的政治上反异族统治内容(即反清)与明确的经济互助(“劫富济贫”、“敛钱分用”)双重性目标,而更多的是表现出经济上的追求。广东不少地方的会党也常“聚众起事”,进攻府、县城,冲击官府。如,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灵山县“会匪林大、黄载兴、滕八等攻陷西乡司署”(注:刘运熙:《灵山县志》卷8,“经政志”。)。光绪三十年八月初八,清远邻县会党“匪成大股,揭元帅旗,贴‘洪英元年’告示。时怀集城戒备,乃下攻广宁,清远震动”,中秋节后,攻陷广宁,清远县“各会匪蠢蠢欲动”(注:朱汝珍:《清远县志》卷3,“县纪年”(下)。)。会党反抗官府的斗争,冲击了清政府地方统治秩序。这类活动为数当在不少。但是,由农村经济崩溃引起的下层民众生活贫困、大量加入会党的情况,使广东会党“劫富济贫”的经济互助特点表现突出,不少会党更多地从事“打家劫舍”、“扶弱抑强”的活动。这是出身贫寒的会众为谋求生活出路、图得饱暖而夺富豪财产为己有的斗争。它冲击了地方富户、商人(间或波及平民),为资产阶级所厌弃。吸引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只是广东会党与清朝对抗、冲击官府的反清活动。
力量薄弱的资产阶级中下层组成的革命派,要反对由中外反动势力所组成的强大敌人,就得寻求自己革命事业的支持者,要有一支能为自己利益冲锋陷阵的武装力量。而散布南粤大地、多次起事反抗清朝地方统治的广东会党,这股松散、缺乏统一组织然而却是现成的反清势力,自然不会被正在形成中的、以出生于广东熟悉广东情况的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所忽视。革命派认为,明末会党出现时的宗旨是“反清复明”,但到了清末,早已时过境迁。至于“反清”,则因“国内之会党有与官吏冲突,故犹不忘其与清政府居于反抗之地位”。在他们眼中,广东会党的价值就在于它作为一股下层民众反清势力可以利用,为自己推翻清朝政府的革命斗争服务。孙中山较早认识到了利用广东会党进行革命斗争的意义,早在广州博济医院附设南华医学堂就学时即与当时惠州会党首领之一郑士良交往甚密。孙氏后来与人谈起:“及交愈稔,始悉彼为三点会头目之一,于是赖以得知中国向来秘密结社之内容,大得为予实行参考之材料。”(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84页。)
在开展反清斗争活动之初,粤籍的革命派非常重视广东会党的作用。孙中山曾表示,把武装起义起点放在广东的理由是:“潮嘉惠三府,其人民十居八九已加入反清复明之会,”“一月之内可集山林剽悍之徒三四十万。”(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183页。)同时,孙中山也认为,“会党本是民族主义的遗产”,“所以教同志们赶紧去加以整理与指导”(注:胡汉民:《七十二烈士的成仁就是成功》,《革命先烈纪念专刊》。),充分结集会党这一反清力量参加革命派的反清革命。其他一些粤籍革命志士的看法也与此相近。如“党人余永生、陈涌波以为革命运动,首在得众,洪门宗旨,不外反清,与吾党主义无殊,应联络以厚势力,乃加入(会党)共同进行”(注:邓慕韩:《丁未黄冈举义记》,《辛亥革命》(2)。)。反清的一致性,使革命派把会党视为联合进行反清革命行动的同盟军。需要指出的是,革命派对广东会党斗争活动的认识是片面的,他们只看到会党反清,带有模糊政治色彩的斗争,而忽视了会党群众“劫富扶贫”的经济追求,这将影响到以后两者的关系。
二
简略考察1895—1918年间革命派与广东会党关系的发展过程,可以根据其合作的松密程度,划分为1895—1907年、1908—1911年及1912至1913年三个时期,窥测出两者关系所表现出的与其他省份不同之处。在辛亥革命时期,兴中会成立至武昌起义前,革命派在广东发动了多次起义。自1895—1907年间,广东的武装反清斗争,多是由革命党人联络本地的会党首领,由其率领会众举行的。会党成了革命派发动起义的主要依靠力量。
1895—1907年
1895年爆发在广州的革命派领导的第一次反清武装起义,以部分广东会党力量为发难主力,这是革命派利用广东会党进行武装斗争的开始,也正是由此始,广东会党的斗争部分地纳入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轨道,不自觉地为革命派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目标而战斗,成为革命派夺取政权的工具。1900年的惠州起义充分展示了会党力量的反清作用。这次起义由会党充当主力,直接指挥者是兴中会会员、惠州三合会首领郑士良。惠州会党势力强大,他们“聚众拜会”、“习以为常”,经郑士良组织发动,振臂一呼,“新宁、归善一带洪门起而应者逾万众”(注: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第597页。)。1902年兴中会会员谢缵泰联络会党洪全福部起事,拟用“大明顺天国”为旗号,发动会党,但谋泄而败(注:冯自由:《革命逸史》第4集,第101页。)。
1905年同盟会成立后,革命派联络、利用广东会党举行武装起义的活动曾在1907年间达到高潮。孙中山以联络会党举行起义为要务,他先后派了同盟会会员许雪秋、黄耀庭、余绍卿及邓子瑜等人自南洋回广东原籍,分头联络会党,准备大举起义。在潮汕地区,许雪秋联络了本地会党首领余既成、余通、许涌波等人于6月在黄冈起义。起义队伍正是由三合会会员组成(注:《丁未潮州黄冈之役别记》,《辛亥革命史料选辑》(湖南)上册。)。此役失败,会党牺牲近二百人,为革命派领导的起义中会党牺牲人数最多的一次。黄冈起义失败后,许雪秋等人更四处联络会党以图再起,“除遣同志吴东升、黄得胜会同黄苍龙、林蟹往惠来县属离城三十里之金须公山竖大旗一面,大书‘反清复明’四字”招徕会众外,还派人往普宁等地联络会党,并亲赴潮阳汕尾、提胜沿海招集会党,准备再次起义,后因枪械未及时运至,未能起事(注:冯自由:《革命逸史》第2集,第187页。),潮汕方面联络会党起义的活动至此才告结束。惠州的会党由邓子瑜负责联络。在黄冈起义消息传来时,邓子瑜匆促派归善、博罗两地会党首领陈纯、林旺、孙稳等人集合部分会众在归善县属七女湖起义响应,“各乡会党纷纷来会,声势大震”(注:冯自由:《革命逸史》第5集,第112页。)。但因黄冈起义失败,七女湖起义队伍孤立无援,也被清军所镇压。
1907年的钦廉防城起义和1908年钦廉上思起义则是另一种情况。同盟会没有派人深入发动会党举义,只是由黄兴、王和顺等人率由同盟会员、华侨、农民所组成的队伍,到处征战。一小部分会党成员参加了起义队伍,但没充当主力。
这些起义的失败,使一些革命党人对会党的作用产生怀疑,有的人对会党表示失望。胡汉民认为:“会党首领难用,与其众之乌合不足恃。”而赵声则宣称:“以后举事,民军简直不中用,非运动新军不可。民军太无战斗力,太无训练,新军比较来得好。”(注:冯自由:《革命逸史》第5集,第207页。)此后,有一部分同盟会员放弃联络会党的工作方法,转而在新军中开展革命工作,以便利用新军举义对清朝作有力的打击。
1908—1911年
1907年后革命派并没有放弃在广东会党中活动、组织起义的做法。尽管1910年革命派发动了广州新军起义,主力是革命派争取过来的清朝新军,1911年广州黄花岗起义更是以同盟会员组成“选锋队”冲锋陷阵;但是,革命派依然把联络发动会党起义响应作为发难的一个重要环节,而不是如有的论者所称“基本上撇掉了会党,先后发动了广州新军之役和黄花岗起义”(注:《论辛亥革命中会党的性质和作用》,载《华中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
事实是,在发动新军起义的准备过程,1909年12月底,姚雨平到惠州运动会党起义并策动清军陆路提督秦炳直的部属起义;同时,还由李福林、陆领等人策动广州附近的会党组成民军准备入城支援。但由于1910年元旦新军士兵与警察发生冲突,导致新军仓猝起义,原已布置的会党力量没有用上(注:《广东辛亥革命史料》(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下同),第75—76页。)。同样,在1911年黄花岗起义的准备过程中,同盟会仍积极联络会党,配合行动。朱执信、胡毅生负责联络广州附近的会党、绿林,大塘的李福林、上祺的陆领及顺德的张炳、邓江等人领导的会党武装,“亦咸来联盟也”(注:邓慕韩:《辛亥三月二十九之役南顺战纪》,《辛亥革命资料类编》。)。此外,还派了罗炽扬前往惠州联络会党。由于种种原因,起义未能按原计划进行,“选锋队”匆促行动,多数已联络好的会党武装来不及同时起义响应,闻讯而动的只有顺德乐从墟一路由会党力量组成的起义军,跟着行动的是顺德、南海两县的其他会党势力,“时顺德之容奇、桂洲、龙山、龙江、甘竹、马宁,南海属之九江等处,有会匪揭榜招人起事,四面响应,势甚危急。”但广州城里起义已败,清军得以集中力量剿杀,至农历四月初三,“事定,各处会匪皆窜”(注:《记广东乱事》,《东方杂志》第8卷第4号。)。广州起义至此始告完全失败。
显然,革命派只是联络了广东会党的一部分,未被联络的远胜其数,而且,革命派并没有也不可能在会党中做扎扎实实的发动工作,从政治、思想上改造会党,改变会党的落后性,在军事上武装、训练会党,提高会党的战斗力——乃至提高会党的整体水平,使之成为新型的革命组织,而仅只局限于争取与部分会党首领的组织联合,没有去动员、改造众多的会众。故而,起事仓猝,常在敌人围攻下失败。尽管如此,在革命派领导的起义影响下,广东地区有些自发的会党斗争也已在客观上不自觉地被纳入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轨道。在一些地方,会党斗争削弱了清朝地方官府在本地的统治,与革命派在广东的武装斗争相呼应。它在某种程度上带动了下层民众的反清斗争,启迪了人民群众的反抗暴政意识,有助于革命思想的传播,而与广东革命派的反清革命活动达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共振”,有助于革命运动的向前发展。辛亥“三·二九”广州起义虽然失败,但却激励了会党斗争的活跃展开。清朝地方官员在奏折上称:“广州自省城、佛山二次乱(按:即指黄花岗起义)后,各属土匪同时蜂起。……综计全省除惠州、廉州、钦州略称安靖,此外各属无不匪踪遍境,尤以高州、韶州及广州等为甚。”(注:《辛亥革命》(7),第256页。)由此看出,在革命派与部分广东会党联合斗争的作用下,清政府在广东的统治已是“岌岌可危”,□厦将倾,只要再有稍微震动,就会倾塌下来。
辛亥年武昌起义后的一段时间内,革命派与广东会党的联合达到了一个新高潮。1911年11月9日应武昌起义而起的广东独立,是由同盟会员率领以会党为主要组成成份的民军力量所促成。
在1910年广州新军起义失败后,“新军大受清廷猜疑,监视摧残,惟恐不力”,新军中的革命力量备受摧残;1911年“三·二九”起义失败,同盟会骨干力量损失惨重。故此,广东省的革命力量元气大伤。在五月份的四川保路风潮起后,广东本籍的同盟会员才陆续从港澳、海外返回。他们积极联络会党,组成民军,准备发难。革命派与广东会党关系较前更为密切,而不是如有的论者所称:黄花岗起义失败革命派“和会党的关系冷却下来”(注:《论辛亥革命中会党的性质和作用》,载《华中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显然,这种更加亲密的关系是广东的条件使然。省城广州附近的会党仍由朱执信、胡毅生联络发动,组成民军,进占佛山,逼近广州。同盟会员、广州府会党首领之一的李福林组织了“福字营”;南海会党首领陆领组织“陆字营”;三水的陆兰清组织“兰字营”,拉起民军队伍。这些民军多是由广州附近的会党、绿林及一部分农民组成,而多在同盟会员的统率之下。正是这些围逼广州城的民军迫使清朝地方官员张鸣歧等人“微服遁去”,促成广州的光复。
在地方上,不少同盟会员回到家乡,联络会党,组织民军,占领府县城,推翻清朝地方政权的统治,建立新政权。如黄明堂在新会杜阮,召集当地会党首领,以会党为基本队伍,并招收一些绿林、团勇组成“明字顺军”,先后占领江门和新会县城(注:《广东辛亥革命史料》,第240页。)。在顺德,同盟会员罗景联络大良城北门三合会头目周辅及其会众揭竿起义,组成“景字营”,占领大良城(注:《广东辛亥革命史料》,第230—251页。)。在梅州的同盟会员,一方面联络一般的青年志士,另方面“与洪门相结合”,联络在梅东拥有势力、受到革命党人影响、愿意效力的会党首领,配合起义(注:《广东辛亥革命史料》,第327页。)。在清远,同盟会员檄召各乡会党会攻省城(注:朱汝珍:《清远县志》卷3,“县纪年”(下)。)。开平,“革命党人在内地暗设机关,召集会党欲乘乱占领苍城”,赶走知县,控制县城。
这些事例足以说明,武昌起义前后,革命派与广东会党关系不是“冷却下去”,而是更加“热乎起来”。由革命派加以联络、以会党为主要组成成份的民军,在辛亥年广东独立中起了重要作用。自然,也有不少会党力量不在革命派联络、控制范围中,它们藉武昌起义后各地局势动荡、清政府在地方统治崩溃这一时机起事,各地会党的起事打乱了顽固旧官吏的抵抗计划,促成地方政权的易手。正是此伏彼起、持续不断的会党斗争,才使武昌起义的秋风吹遍广东。同时,由于革命派与部分会党的联合斗争,才使广东的辛亥革命带有群众性运动的色彩。广东会党在革命派所领导发动的武装起义中冲锋陷阵,流血牺牲,为革命派在广东夺取政权起了积极作用。
1911—1913年
1911年11月,广东独立,同盟会要人胡汉民自港返穗任都督,掌握省政权。大批由会党、绿林改编而在同盟会员统率下的民军开进广州城内。在取得推翻清朝统治、掌握省政权的胜利之后,对内如何处理会党?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革命派与广东会党的关系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微妙阶段、出现了新的转折。
胡汉民认为:民军是由“赤贫农民与其失业而流为土匪者为基本队伍,更裹胁乡团及防营之涣散者”组成,他们“以成群为众,其气甚壮,然仓猝啸聚,其军实固逊,其行列形式亦较防营更差”。对这些进驻广州的民军,胡汉民并没有采取歧视、镇压的措施。因为当时投诚的巡防营及新军不在革命派控制中,倒是有不少民军是在同盟会员统率之下。故而,胡汉民采取“张民军之势,以压迫降军与防营”的策略,将由同盟会员李福林、陆兰清、谭义等人率领的民军,“施以组织训练,并捐资以军实”;而会党首领杨万夫、周康、石锦泉等人率领的民军,则令其归属“民团督办处”加以编练(注:《胡汉民自传》,《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尽管独立后革命派与广东会党的联系已名存实亡,但在胡汉民督粤时,还没有公开与会党决裂。
大量民军蜂拥入城,给城市生活带来混乱,军事磨擦与打家劫舍事时有发生。就如有的论者所认为:“革命后,对于盘根错节、破坏成性的会党组织,加以解散,是势所必然。”(注:陈旭麓:《秘密会党与中国社会》,载《会党史研究》(学林出版社1987年版)。)同样,解散民军也在所必行。1912年3月,陈炯明督粤后,以都督名义派军消灭了王和顺率领的惠军,毙杀石锦泉,解散协、仁等军,此后,又加紧裁撤、遣散其他民军。到“二次革命”前夕,仅广州一地被裁民军即多达九万多人,仅剩下由朱执信、胡毅生招集的李福林率领的“福军”。地方上的会党也受到了镇压。光复后,各地仍把会党目为“匪类”,在“剿匪”声中杀戮会党,如仁化县长张宋载因会党活动频繁,“请督办陈仲实来县,严惩拿案,讯实即行枪决者数十人”(注:何炯伟:《仁化县志》卷4,“政绩”。)。在大埔县,1912年陈炯明派萧冠英带兵袭捕三合会首领温阿拱,当场枭首,从此大埔三合会默默无闻(注:《广东辛亥革命史料》,第333页。)。
部分由会党组成的民军或被武力消灭,或被强行解散。他们没有得到妥善安置、抚慰,而是听任自流,不少原已失去土地沦为游民的会党仍复为“盗”,行“打家劫舍”故伎。1912至1913年间广州城民军的遣散、地方会党的被镇压,结束了自1895年以来所形成的革命派与广东会党联系的进程。
三
光复后革命派与广东会党关系变化的原因何在?时人称:会党“抢劫如故”、“烧杀掳掠”依然故我,因而“该杀”;昔日回首往事者则指责此系陈炯明力排异己、控制广东之所为;而当代有些研究者则把它笼统归之于“资产阶级革命派软弱性”,不能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去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这些回答,或片面,或缺乏具体分析,未能令人满意,原因只能从会党与革命派双方——特别是应该从革命派本身对会党的认识、选择、联系过程中去寻找。
实际上,独立后革命派对广东会党的杀戮,除了会党做为下层社会——特别是游民阶层组织所具有的破坏性为众所弃外,更主要的还是源于革命派并没有把会党引为同志,而只当做夺权工具,更没有通过联络会党去“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参加革命”的企图。会党的被抛弃,是随着反清斗争形势变化、革命派力量发展壮大所引起的革命派对会党态度由重视、轻视到蔑视、最后敌视这一认识过程所产生的必然结果。
我们可以注意到:1905年前,革命派力量薄弱、尚未形成气候,没有一个统一的全国性革命组织,革命力量分散。而主要以广东、港澳为活动范围的兴中会势孤力单,未能在国内立足,更谈不上去直接组织由自己统率的武装,只能是通过联络会党首领(一些兴中会员同时也是会党中人物)带动会众举行起义。故此,这时的革命党特别看重会党。孙中山后来回忆:“内地之人,其闻革命排满之言而不以为怪者,只有会党中人耳。”(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233页。)“自己先前倡导民族主义时,共鸣者仅会党而已,中流以上者寥寥无几。”(注:过庭:《纪东京留学生欢迎孙君逸仙事》,《民报》第11号。)1904年,他还对会党备加推崇,在抗辩改良派的攻击时称:“革命与洪门,志同道合,声应气求,合力举义,责有应尽,非同利用。”(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71页。)可见他们对会党的重视。
1905年后,全国的革命力量逐渐集聚,革命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孙中山等人集中精力发动“中等社会”也即资产阶级中下层的力量参加革命。革命派联络会党,主要是为了利用这股下层社会现成的反清力量为自己的反清斗争服务。此外,还带有防止会党成为革命障碍的用意,如1905年孙中山在与旅比中国留学生谈话时提到:“予因不愿诸同志为左宗棠,但我同志必须能指挥下等社会有组织之团体,而后于事有济。不然此等团体固在,我辈一动,而彼辈等出而阻碍,甚妨我辈之进行也。”(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71页。)他明显地将“我辈”与会党相区分。尽管同盟会成立,但由于革命派手中没有现成的新的武装力量,只好是轻车熟径,仍借重于会党力量。
此后,革命派联络广东部分会党力量发动了几次起义,但多次起义失败,赵声等人对由会党组成的队伍失望转而运动新军。孙中山也责怪会党“皆知识薄弱,团体散漫,凭借全无,只能望之响应,而不能用为原动力也”(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233页。)。革命派已开始轻视会党力量的作用。1909年以后在广州发动的两次起义,革命派在起义计划中只把会党当响应起义的辅助力量来使用。
武昌起义后广东独立,革命派基本上掌握了广东政权,政治形势有了新的变化:革命派与清政府的政治矛盾已解决。清朝退位,民国建立,“反清”宗旨已达,革命派与会党两者原来联合的共同基础已消失。随着新的矛盾一一革命派与广东会党的矛盾出现而且变得日趋尖锐,可以这么认为:会党是专制统治下旧社会的产物,其内部有许多难以克服的缺点,与民国民主政治精神背道而驰,除非改造会党,重新予以新的精神武装,“否则是不适于现代社会需要的”。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革命派没能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农村经济依然疲蔽,革命派没能收拾好清政府遗留下来的烂摊子,反而是,“逮 入民国,诸役益嚣然并兴,官署如传舍,法令如牛毛,或朝命而夕改,或省令而部违。土豪地痞巧立名目,争相充承其利,半饱私囊,而归于政府涓埃之助”(注:余启谋:《开平县志》卷4,“经政”。)。省政权财政紧张,苛捐杂税未见减少。农民、手工业者的经济状况没有得到丝毫改善,反而负担加重,生活困苦。以出身贫困农民、手工业者为多,生活无着的游民阶层组织——会党出于切身的生活问题,为求生存而继续走“打家劫舍”、“檄商人缴金”以图饱暖的老路,这自然为当政者所不容。掌权的革命派认为:既然清朝已被推翻,反清宗旨已达,任务已完成,会党这一“民族主义遗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他们再也不能容忍具有破坏性会党组织的存在、不能容忍会党的“闹事”。这些新贵以恢复统治秩序、维持“社会治安”、保护富人利益为己任,与独立后继续“闹事”的会党产生敌对矛盾,敌视会党。
结果是:革命派以“捣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秩序”等罪名加诸会党,视为“匪类”加以剿杀,以此解决矛盾,且自认“合理合法”。粤督陈炯明用武力消灭“惠军”,当政的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去电嘉奖,称陈炯明“坚强不挠,办理尤其合宜,民害之除,社会之幸也”(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257页。)。这代表了民国成立后革命派敌视会党的共同心理。会党的被镇压,后果是革命派与唯一有组织的下层社会群众力量脱离了联系,二次革命时孤军作战。
革命派力量的薄弱,迫使自己寻找反清革命的同盟者。阶级的软弱性与环境的险恶限制了他们——不敢也不能去放手发动农民、手工业者群众参加革命。他们看中了有共同反清基础的会党这一反清力量并加以利用。他们只是把广东会党当作可以用来推翻清朝统治、夺取政权的工具,根本就没有通过会党去联络农民参加革命的企图。革命派没有对会党进行革命化改造,两者只是利用与被利用的不平等关系。两者关系的戏剧化变化发展过程是中国近代史上一出短暂的历史悲剧。
文章出处:《广东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第89~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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