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新的革命据点,革命党人干了三件事:一件是筹款,一件是组织国内西南边陲的起义,还有一件是与保皇党论战,而这三件事都得到了南洋洪门下层会员的倾力支持。
筹款始终是革命党人工作的重心。在他们看来,只要能够筹到足够的款项,革命的事情就解决了。
1906年9月26日,孙中山写信给爪哇华侨苏汉忠,信中说:“目前至关重要的是军费,一旦得此,即可随时发动驱除篡夺者的战争。然而军费唯有在爪哇等富庶地区始能筹集。你的工作是高尚的,而我国命运则取决于此工作的成败。请坚决进行,切勿迟疑。”[27]因为孙中山对军费的高度重视,所以他在此期间写给南洋革命者的往来函件多为筹钱。陈楚楠、邓泽如、林义顺、张永福、吴世荣等是孙中山在南洋华社中募捐的中间人,孙中山不在南洋的日子里,由他们执行这项艰巨的任务。据孙中山统计,为东西南边陲的各次起义及采办军械,南洋华侨就捐出了约10万元,这还不包括革命党人来往的活动经费和接待费,其中仅担保河口起义失败后退入越南的600多名义军将士进入新加坡的费用便达8万余元,1908年孙中山家人移居南洋后,每月的生活费也都由南洋革命党人供给。他们不仅代表同盟会向其他华侨筹款,而且以身作则,对革命倾囊相助。陈楚楠因为把家中财产捐给革命,闹到兄弟分家;张永福则因捐助革命几近破产;吴世荣更是为革命变卖家产,散尽钱财,以致晚年在贫困潦倒中去世。
在起义方面,1907年的潮州黄冈起义、惠州七女湖起义、钦廉防城起义、镇南关起义、钦廉上思起义及1908年的云南河口起义都是在南洋洪门会员支持下进行的,越南河内甘必达街61号一直是武装起义的总机关。1907年5月22日爆发的潮州黄冈起义,是同盟会建立后孙中山所亲自领导的第一次武装起义,也是海外洪门第一次主动参加国内的反清革命行动。南洋洪门会员不仅为起义捐钱出力,而且在起义失败后营救和安置流亡海外的义军将士,前后共为700多名流亡将士安排生计。[28]
在论战方面,同盟会成立后,同盟会与保皇会开展了新一轮论战。这次论战主要在东京和南洋两地展开。在东京,同盟会《民报》对阵保皇党的《新民丛报》;在南洋,则是同盟会的《中兴日报》对阵保皇党的《南洋总汇报》。因为《民报》在1908年10月便被日本政府取缔,南洋的《中兴日报》担当起了独自应战的重任。然而,不仅《中兴日报》由南洋洪门会员筹钱创办,而且在《中兴日报》创办两年后出现资金困难时,也是洪门人士以重新招股的办法让其渡过难关,继续让它发挥革命号角的作用。
第三阶段是武昌起义前后,时间大约在1910年至中华民国建立,此阶段支持革命的主要是美洲洪门团体。
随着河口战役的失利,中国西南边陲历时一年多武装起义完全失败。“河口(之役)以后,已决不再为轻举”[29]的孙中山却在此时得到“虏家子母相继死亡”的消息,认为“人心必大动,时局可为”,初步估计需起义经费10万元。然而,起义的一次次失败,不仅使诸多捐助革命的南洋华侨灰心丧气,而且也使他们在经济上一筹莫展,“所有之同志前曾屡次尽力,几成强弩之末”。[30]“出钱者因多叹元气之未复,劝捐者亦殊党开口之为难也”,孙中山只得计划赴欧美另辟财源。恰逢此时,有人从法国向孙中山发来电报,说是可以协助孙中山取得法国资本家支持,于是,南洋洪门人士为孙中山凑了些路费就送孙中山启程了。然而,孙中山在法国根本没能见到一位愿意资助他的资本家,他便直接从欧洲去了美洲。虽然孙中山觉得南洋一带已经“无法可设”而“不能不思图远举,欲往运动于欧美之大资本家”。而当时的情况则是,去欧美的经费也难以筹到。[31]
孙中山在美国活动的近半年时间里,纽约、旧金山、芝加哥、檀香山等地的同盟会相继成立,洪门人士对革命的态度也有所转变,但愿意参加革命的人依然很少,在筹款方面也没什么进展,总共只筹得8000元,孙中山抱最大希望的旧金山仅募得数十元而已。[32]孙中山在1910年7月14日的致南洋各埠同盟会员函中写到:“自离此地一年有二月,适绕地球一周,所经五六国,所图之件尚未达最终之目的。”[33]于是,孙中山在离开南洋半年之后返回,并提出重新组织起义的新任务。为了能筹到新一轮起义所需的10万元巨款,革命者于1910年11月13日在槟城打铜街120号庄荣裕召开了“槟城会议”。孙中山在会上声泪俱下地呼吁大家给予最后一次支援,同志们都深受感动,再次倾囊捐助,当场便收到叻币8000元。然而,这点钱对起义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因此,孙中山于同年12月再次赴欧美筹款。
这一次,孙中山首先将筹款的目的地放在了加拿大。因此,在美国过完中国新年后,孙中山便到了温哥华,不久就在那里组建了洪门筹饷局。随后,孙中山又先后去了域多利(Victoria,今译维多利亚)、锦碌(Kamloops,又称金仑巴)、乃磨(Nanaimo)、面巴仑埠(cumberland)、企龙拿(Kelowila)、利维士笃(Revel-
stoke)、纽威士缅士打(New Westminster,华侨俗称二埠)、卡加利(calgary)、云尼辟(Winnipeg)、杜郎度(To-
ronto,即多伦多)和满地可(Montreal,今译蒙特利尔)等地。在加拿大,孙中山受到了洪门的热情欢迎,洪门致公堂不仅妥善安排其食宿,而且临行也赠予旅费,更重要的是还为黄花岗起义筹到了几万元费用,尽管离孙中山的期望值相去甚远,[34]但聊胜于无,这笔钱占到了黄花岗起义费用的一半。此外,经过这次游说动员,加拿大洪门对革命的态度发生了彻底改变,这为武昌起义以后的筹款打下了基础。
离开加拿大之后,孙中山立即前往纽约,并着手把在加拿大的募款经验———成立洪门筹饷局和抵押洪门产业筹款应用到美国洪门之中。
在美国,孙中山先去了已有革命基础的芝加哥、波士顿、华盛顿、洛杉矶、旧金山等地,并在旧金山成立了洪门筹饷局,随后与洪门筹饷局的其他三人组成演说团,兵分两路分别往美国北部和南部筹饷。这次美国之行虽然动作较大———不仅成立了革命公司,而且同盟会全体加入了致公堂,但筹饷一事依然无着。在芝加哥,当地同盟会会长梅乔林提议组织革命公司(后改名为“中华公司”),以革命军政府名义发行革命股票,一旦革命成功后加倍偿还。股票发行分10元、100元、1000元三种面值,认购对象为海外华侨,因认股者甚少,不了了之;在加利福尼亚,负责劝募的朱卓文与崔通约因效果很不理想,责怪美洲致公堂之革命人物努力不够,几至酿成武斗。对此段美国筹饷,孙中山在1911年7月18日致南洋邓泽如等人的信中给出了自己的总结:“金山致公总堂,虽系洪门,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然向多老朽顽锢,向无进取之气,故尝与吾党之少年勇进之辈积不相宁,数月之前犹大反对同盟会之筹饷。美国华侨十居八九为洪门之徒,致公总堂一反对筹饷,则虽热心革命者亦不敢前;故以美国华侨之数,所集不过万余港银,远不及加拿大少数华侨之
捐款”。[35]
令人高兴的是,不久就传来了武昌起义胜利的消息。革命的胜利给洪门带来了极大的鼓舞,捐赠者顿时踊跃,仅1月时间里,美国洪门筹饷局便购买了6架飞机,还花1万美元请了飞机师。美洲洪门筹饷局自成立到结束,共3个月,筹得14万4千多美元。[36]
三、革命派对海外洪门的动员手段
革命派对海外洪门的动员手段主要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回顾洪门历史及宣传爱国主义激发海
外洪门的革命热情,一是通过利益许诺调动海外洪门捐款的积极性。孙中山及其他革命者在海外集会演
说时无不提到洪门的历史及华侨在海外受到的欺凌;而在筹款活动中,自1894年第一次在檀香山筹款活动开始到辛亥革命胜利后洪门筹饷局发行债券结束,每次都附带利益许诺。
许多洪门会员都或多或少带着一点反清情绪,因为不少华人是在清政府统治下无以为生才被迫出洋
的,而且在出洋后,早期的满清政府拒绝保护他们,后期的满清政府又无力保护他们,使他们受尽了寄人篱下、任人欺凌的痛苦。革命派对海外洪门的动员正是充分利用了这一点,才使得革命得到海外洪门的大力支持。革命派坚持“种族”的革命,其原因一方面是他们认为清廷统治阶层己经腐朽不堪、中国己经岌岌可危,所以要“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同时他们也希望利用会党的革命民族主义情结,为革命争取更多的力量。正如唐德刚先生所说:“孙文这个‘驱除鞑虏’的口号是叫对了,因为它主题鲜明。在这个主题之下,把大清帝国之内一切罪恶,都派给鞑虏去承担,打击面缩小,抵抗力也减少。在一般人心目中,一旦鞑虏驱除,中华恢复,则其他一切枝节问题似乎均可迎刃而解。这一响当当的口号,在那时真是既可服人之口,又可服人之心。”[37]“所以从实力上说,孙中山比起洪秀全来,相差不知几万里了,而偌大的清帝国不亡于洪、杨,却被孙文的几个口号叫垮了,何哉?主题使然也。”[38]
为了让海外洪门支持“驱除鞑虏”这一主题,孙中山及其追随者如温雄飞、陶成章、冯自由首先在天地会创立于何时的问题上大做文章,把海外洪门的开山鼻祖说成是反满功臣,只不过是两百多年过去,他的后代们忘记了自己的历史使命而已。无论是在南洋还是美洲,孙中山面对洪门会员演讲时都不忘提醒听众“洪门为中国提倡排满革命之元祖”。在越南,洪门势力比较大,1905年秋孙中山到越南西贡、堤岸两次召集知名华侨及洪门会党的头领人物,向他们宣传洪门的宗旨在反清复明,声明革命就是要推翻清朝,希望洪门兄弟同心同德,支持革命。他说:“洪门本来就是反清廷的明朝遗老组织起来的,今天应当恢复原来反清宗旨,为反清建立民国事业作出贡献。经过革命党人孙中山的多次宣传教育,西贡、堤岸两地的20多个洪门堂口联成一气,成为同盟会在西贡、堤岸进行革命活动的外围组织。在美洲,1904年,孙中山在为致公堂重订新章时再次提出洪门的革命历史,《致公堂重订新章要义》说:“原夫致公堂之设,由来已久。本爱国保种之心,立兴汉复仇之志,联盟结义,声应气求,民族主义赖之而昌,秘密社会因之日盛。早已遍布于十八省与及五洲各国,凡华人所到之地,莫不有之,而尤以美国为隆盛。盖居于自由平等之域,共和民政之邦,结会联盟,皆无所禁,此洪门之发达固其宜矣。”[39]
革命派动员海外洪门的第二件事就是向他们宣传清政府的腐败无能。19世纪末,国势日衰的晚清政
府为了得到华侨的支持,先后派大员到欧美、南洋各地宣慰华侨,这给革命派的动员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难度。为了消除清朝官员的影响,革命党人把揭露清政府的恶行当成革命动员工作的重心之一。他们动员华侨说,我们大家抛妻别子、背井离乡到他乡异域谋生,经受种种困苦、苛责与侮辱,这些都是因为清政府不让我们在家乡过好日子造成的。如今,我们既无国家保护,更要受人苛待,只有实行革命,废灭鞑虏清朝,光复我中华祖国,建立一汉民族的国家,我们才有希望。清政府现在虽然对华侨采取拉拢政策,他们只不过是想利用华侨而已。因此,“我们一定要在非满族的中国人中间发扬民族主义精神,这是我毕生的职责。这种精神一经唤起,中华民族必将使其四亿人们的力量奋起并将永远推翻满清王朝。”[40]十数年的革命动员虽然让海外洪门会员接受了革命的概念,但要他们出钱出力支持革命派的各种活动却不是件容易的事。考虑到许多华侨出洋的目的,革命派在筹款过程中一直非常注意给与捐助者利益许诺。
孙中山1894年11月24日在檀香山成立“兴中会”时要求每个入会会员必须交纳“底银”5元、“股银”
10元。但同时声明,这不仅仅是大家出钱支持革命,其实也是“股友生财之捷径”,因为兴中会章程规定的回报率甚高,“十可报百,万可图亿”,真是利莫大焉。这次募款之后,革命党人在此后近10年间都没有举行大的起义活动,加之当时孙中山的哥哥孙德彰的农场经营得不错,孙中山这段时间的革命经费大多数都是从他哥哥那里拿的,所以募款行动甚少。而当孙中山伦敦蒙难返回日本之后,他又决定大干一场,起义经费的募集立刻成为革命党人的首要任务。
1905年7月,孙中山返日本后,便开始劝募工作。雄心勃勃的他一开始并没有预料到募款的艰难,初订计划准备筹足200万元。孙中山之所以对募集巨款满怀信心,一是因为他认为南洋多富商巨贾,家资数千万者大有人在;二则是他为捐款者设计了丰厚的利益回报。去南洋之前,他以“中华民务兴利公司”名义,在横滨印制了2000张债券。票面为1000元的债券,实际收款只有250元,债券持有者可由在西贡成立的“广东募债总局”获得担保,待革命成功,以5年为期,连本带利还给1000元,即分五期在每年底以五分之一的本金加利息摊还。当时孙中山对革命充满信心,认为不久即可取得胜利,所以自认为这样的高额回报一定会得到南洋资本家的认同。仔细想想,如果革命能在三年内成功,那回报率可就是每年100%,当今中国被称为暴利行业的房地产业和PE行业也完全不可能达到,当时的南洋还能有做什么比这更赚钱的事呢?难怪孙中山写信给陈楚楠说“此亦觅大利之一道也,望足下图之。”[41]而实际情况也不太坏,因为6年后就成功了,回报率为每年50%,如果那时真有人购买1000张,6年后就成了千万富翁。可是,那时的富商不仅不相信八字没一撇的革命能取得成功,更为关键的是他们认为革命党人跟匪徒没什么区别,因此,革命债券的销售业绩不佳就是可以想见的了。孙中山及南洋革命党人先后动员了一年多,竟无甚收获,唯一得到的捐助仍然来自陈楚楠、张永福、林义顺、林受之、吴世荣、邓泽如等几个不图回报的革命党人。
后来,革命党人在劝捐时改变了策略:不仅许诺高额利润,而且同意给捐款者各种利源、商业优先权
利、实业优先权,甚至特权。“凡捐资助款者,计期必厚利偿还,从丰报酬;其助饷尤巨者,并于国中开浚各种利源时优给以权利。”[42]1908年春,广西云南等地起义在即,可军费无着,为了筹到足够的经费,孙中山要求南洋革命党人在劝募时要跟资本家说清楚:“凡出资助饷者,军政(府)成立之后,一年期内四倍偿还,即万元还四万元也,并给以国内各等路矿商业优先利权,及列为为国立功者,与战士勋劳一体表彰。”同时还表示以后向各地殷商劝募,“皆可以此为则”。“若更有大财力者,愿得他种之特别利权,弟亦有权可以允许订约。”[43]不久,云南义师起,筹款之事更急如星火,加上起义前线不断来函催付十万大款,孙中山无计可施,认为“惟此十万大款,将从何得?其能为力者,舍弼翁(即陆佑,其字为弼臣。———引者注),实无其人。”希望邓泽如和黄心持能去劝说当时吉隆坡的首富陆佑。[44]邓泽如在参加革命前是陆佑的账房先生,陆佑对他信任有加,黄心持也是陆佑的朋友,因此孙中山希望他们二人能通过私人情谊说动陆佑,故告诫他们“先当动之以大义”,如果不行,那就“动之以大利”。这所谓的大利可不是几倍的回报,而是“云南全省之矿权专利十年也”。[45]陆佑是开矿起家的,对当时云南全省铜矿的价值非常了解,因为云南在清代一直以铜脉丰富而著称。10万元即可换得云南全省矿业10年开采权,这样的回报当是每年数十倍。但陆佑不看好革命的前途,认为革命党人纯粹不务正业,还劝孙中山要先办矿业挣钱,然后再革命,以至于孙中山后来还在越南办了个矿务公司,只是大家忙于革命,没人经营而已。河口之役失败后,同盟会革命党人元气大伤,以后的两年内都没有起义行动。
及至辛亥前夕,革命党人在美洲筹款,高额利润、商业与实业优先权、特权依然是他们募款的法宝。但此时的革命形势与当初在南洋募款时已有天壤之别,革命成功的希望更大,因此债券利息亦曾随之减少。1911年5月,孙中山在芝加哥发起中华实业公司,欲筹资百万元。此公司每股百元,以一万股为限,将来革命成功后,专承办开矿,专利十年。可惜认股者寥寥,公司也无果而终。1911年7月,孙中山与旧金山洪门人士成立美洲洪门筹饷局(又称中华革命军筹饷局,对外亦称国民救济局),由洪门内追随孙中山革命的大佬黄三德、李是男等人负责。孙中山代订了《致公堂筹饷章程》、《革命军筹饷约章》两个文件,广为刊发。其中均规定:“其捐数五元以上者,发给双倍‘中华民国金币’券为执,民国成立之日,作为国宝通用,缴纳课税,兑换实银;捐助十元的,可列名为‘优先国民’,他日革命成功,概免军政府条约之约束,而入国籍;捐资百元者,每一百元记功一次;捐资千元者大功一次,民国成立之日,照为国立功之条例,与军士一体论功行赏;捐资千元者还拥有向民国政府请领一切实业优先利权等等。”[46]
从革命债券的发行利息我们就可以看出,革命在不同阶段的发展,革命成功的希望就是债券利息高低的标杆,从最初檀香山的10倍利息,到后来南洋的4倍或3倍利息,再到1911年武昌起义前夕美洲的1倍利息,革命正在一步步走向成功。
综观前文我们可以看出,革命党人在南洋活动近5年,一些洪门会员从微薄的收入中挤出一部分支助革命,他们为起义捐款的总额一点也不比美洲洪门轰轰烈烈甚至以洪门楼堂作抵押筹集到的款项少,但南洋洪门从未以组织的形式参加过任何革命活动。不仅如此,南洋洪门大佬居然没有一个愿意为革命出钱出力,虽然19世纪初南洋的洪门势力因为政府的镇压政策而大大削弱,老一辈洪门大佬也相继离世,但像邱天德之子邱汉阳、郑景贵之子郑大平等依然在当地华人社会中居霸主地位。而美洲洪门却恰恰相反,革命初期革命党人进行了艰苦的个人动员,但几无收获,革命后期由洪门大佬出面,以组织的名义向会员筹款,很快就募集到十几万美元。这是南洋洪门与美洲洪门对革命态度的差别之所在,也是美洲洪门在革命历史上的地位广为人知,而南洋洪门对革命的贡献却鲜有提及的主要原因。
毫无疑问,海外洪门对于祖国的感情是复杂的。笼统地讲,他们希望有一个富强的中国,这也是他们为什么对晚清官员的笼络、保皇会的拉拢及革命派的贴近等都来者不拒的主要原因。而从细处看,每个华侨都有自己对于“祖国”二字的不同体验。对于生活在社会上层的华侨来说,因为生活的优越,他们或者对祖国的概念模糊,或者希望挤入中国的上流社会;而对于惯受歧视的底层华侨来说,民族主义情感是蕴藏在心底的一座火山,一旦时机来临,必然喷发。
参考文献:
[1]孙中山:《中国革命史》(1923年1月29日),《孙中山全集》第7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59-71页。
[2]庄政:《国父革命与洪门会党》,台北:中正书局,1981年,第232-233页。
[3]孙中山:《加拿大致公堂章程》,[加]魏安国等:《从中国到加拿大》,许步曾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40-47页。
[4]《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95页。
[5][澳]颜清湟:《星马华人与辛亥革命》,李恩涵译,台湾:联经出版社,1982年,第121页。
[6][澳]颜清湟:《海外华人史研究》,新加坡亚洲研究学会,1992年,第25页。
[7][澳]颜清湟:《海外华人史研究》,第26页。
[8](新加坡)《叻报》1982年5月24日。
[9]黄建淳于1989年7月26日在槟榔屿“广州府会馆”“五福书院”内摄得郑(嗣文)景贵的神主牌位。见黄建淳:《晚清新马华侨对国家认同之研究》,台湾:“中华民国海外华人研究学会”,1993年,第71-72页。
黄建淳1989年7月在吉隆坡“仙师四爷庙”摄得叶亚来的神主牌位。见黄建淳著《晚清新马华侨对国家认同之研究》,第72页。
[10]《中华民国开国前五十年文献》第一编第二册,台北:中正书局,1961年,第388页。
[11]《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30页。
[12]1907年第10期《东方杂志》记载:当时华侨人数共有8,955,889人,其中,暹罗2,705,000人,安南197,300人,缅甸134,000人,马来半岛1,023,000人,爪哇群岛2,800,000人,菲律宾群岛83,000人,日本17,000人,朝鲜12,200人,俄领亚细亚37,000人,美洲272,829人,澳洲30,000人,非洲7,000人,澳门、香港、台湾共2,638,500.人。因此,从8,955,889人中减去澳门、香港、台湾同胞人数,尚余6,317,389人。而据郁树锟先生考证,在辛亥革命以前,世界各地的华侨大约有五六百万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在南洋一带。当时马来半岛有华侨915883人(包括新加坡华侨222655人)。(郁树锟:《南洋年鉴》,新加坡:南洋报社有限公司,1951年,第癸58-59页。)
[13]Li Poh Ping,Chinese Society in Nineteenth Century Singapore,Kualu Lumpur,1978,p.48.
[14]吴相湘编撰:《孙逸仙先生传》上册,台湾:远东图书公司,1982年,第645页。
[15]冯自由:《革命逸史》(上),北京:新星出版社,2009年,第138页。
[16]冯自由:《革命逸史》(上),第24页。
[17]冯镜如为《革命逸史》作者冯自由的父亲,冯紫珊为冯自由叔父。据冯自由说,当时其父亲及叔父主动赠予孙中山500元路费,但后来孙中山归还了该笔款项。
[18]冯自由:《华侨革命史话》(上),重庆:重庆海外出版社,1945,第114页。
[19]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页。
[20]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一),第5-6页。
[21]《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38页。
[22]黄三德:《洪门革命史》,1936年印行,第7-10页。
[23]冯自由:《革命逸史》(上),第117页。
[24]陈荆淮:《华侨革命活动家林义顺传略》,见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华文史资料文库》(第十九卷),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年,第118-126页。
[25]张永福:《南洋与创立民国》,上海:上海中华书局1933年印刷,第7页。
[26]《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75页
[27]《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94页。
[28]陈荆淮:《华侨革命活动家林义顺传略》。
[29]黄季陆编:《总理全集》(下册),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1940年印行,第97页。
[30]《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86页。
[31]《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11页。
邵雍:《同盟会时期孙中山与美国致公堂的关系》,《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3期。
[32]《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66页。
[33]孙中山在南洋时预计,在美洲筹到10万元是不成问题的。1910年12月10日他在写给邓泽如的信中说:“预计南洋之款恐难足十万,有误大举之期,故顺此赶速赴美,向华侨筹足此数,以应需要。此行想可达目的,因近半年来美之华侨开通颇众,而所筹之款为数不多,当易集事也。”(《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04页。)而据孙中山在加拿大维多利亚的中国戏院举行华侨大会时的演讲内容来看,他是希望筹到30万元的。(参见邵雍:《1911年春孙中山加拿大之行述略》,《近代中国》第十四辑。)但同年5月5日在芝加哥同盟会分会举行会议时,就所需款项的数量问题,孙中山说:“须款多少,难以预定,暂以一百万美元为目标,想一可行方法进行。”(《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17-518页。)
[34]《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26页。
[35]广东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孙中山与辛亥革命史料专辑》,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86页。
[36]唐德刚:《晚清七十年》(五),台湾: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第134页。
[37]唐德刚:《晚清七十年》(五),第133页。
[38]冯自由:《革命逸史》(上),第114-115页。
[39]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7页。
[40]《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75页。
[41]《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46-347页。
[42]《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64-366页。
[43]陆佑约从1900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止,承办赌马、烟马、酒马和当马10多年,估计他在这方面至少赚到三四千万元。连同他历年开矿和其他事业的收益,他的财产应该在9000万左右,约合1000万英磅。当时由陆佑管理的大小赌场共有七八十家。陆佑在雪兰莪、淡江还置有广大胶园,许多地方开了店号;仅吉隆坡茨厂街全街的店铺都是他个人所有。
[44]《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68-369页。
[45]《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第一编第十二册,台北:中正书局,1964年,第482页。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底0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