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袍哥即四川的哥老会,是从清朝到民国四川社会影响最为深入广泛的秘密社会组织。依赖五种不同的文本,即档案、社会学调查、小说、回忆录和文史资料,通过在方法上进行新的探索,可以超出国家和精英的话语,从多角度考察基层袍哥的背景、活动和日常生活。这些资料都从其特定的角度,分别描述了1940年代四川乡村袍哥的不同故事。从微观的视角,探寻四川乡村袍哥与地方权力操作的细节,能够使我们进一步了解这个组织在社会基层的角色和作用,特别是通过一些袍哥成员的个人经历,从最基层来建构袍哥的历史和文化。
关键词:袍哥;四川;乡村;文本;社区控制;1940年代;
袍哥即四川的哥老会,是从清朝到民国在四川地区影响最为深入广泛的秘密社会组织。这个组织的成员到底分布有多广,在地方人口中到底占多大的比例,虽然是众说纷纭,但倾向几乎是一致的,即认为这个组织数量非常之大,在成年男性人口中占非常高的比例。正如1946年的一篇文章所称:“袍哥在川省的势力,正正庞大得惊人。听说,单以重庆一地而论,至少也有半数以上的人参加这个组织,三教九流,简直无所不有,尤以工商界及军人为最多。”11947年的一篇文章也宣布:在四川,几乎有三分之二人口“加入这一组织”。据1948年的观察,“凡是在社会上稍有一点活动的人差不多都是‘袍哥’,乡村亦不能例外”。重庆的袍哥大爷范绍增则估计,袍哥成员要占全四川成年男人的90%左右。如果说上面的数据都是记者或者文人根据观察和感觉做出的估计,那么燕京大学社会学家廖泰初也在1947年发表的一篇英文论文中估计,四川成年男性70%以上是这个组织的成员。据1949年《四川帮会调查》和1950年《重庆帮会调查》,重庆袍哥有“五百余社”,袍哥人数“占全市人口百分之七、八十,真正职业袍哥估计将近十万人”。袍哥分布在重庆各个阶层,在保甲人员中占百分之九十,在同业公会会员中占百分之七十,在职业公会会员中占百分之八十,在军警人员中占百分之五十,在特务人员中占百分之九十,在各行庄商号学徒和店员中占百分之二十,在土匪、小偷、流氓以及妓院、舞厅、茶旅馆、澡堂老板中占百分之百。1949年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全川人口有袍哥身份者在百分之七十以上”,职业和半职业袍哥“有一千七百万人”。
除了人数众多,四川袍哥势力和影响到底大到什么程度?以1946年的重庆第一届参议员的选举为例,参加竞选者,“差不多有四五十人,均为袍界人物领袖”。而不是袍哥的候选人,看到选上机会渺茫,为了竞选成功,“大肆活动,临时要求参加袍界组织”。曾有某人平时“自命清高,看不起袍哥”,但是此时“以千万元之代价,要想入门拜某堂社,请求支持其竞选”,但是数次被拒绝,被拒的理由是“袍界不为利诱”和“袍哥不为人所利用”。后来经过各方面的“恳请”,才答应协助,而且并不要金钱,说是“袍哥们都是够朋友有骨气的,以利诱之,反而要遭拒绝”。因此,虽然袍哥本来是“下层民众的一种无形的组织”,但是袍哥在四川的势力之大,已经发展到这样的程度,“甚至中等阶层的各色人等,为了适应环境也乐于参加,中上等人为增高自己在社会上的声望,也有人不惜与‘袍哥’相周旋”。所以有人指出,袍哥“是民间的中间份子,有领袖的威信与领导作用,只要好好利用,不让他沦入普通帮会之路,是非常有力量的群众组织”。据说立法院院长孙科都称“袍哥是一个有力的民众集团”。
袍哥从反清复明肇始,到辛亥革命风光一时;从清朝被严密查禁,到民国时期成为半公开的组织;从早期秘密的活动,到后期渗透到党、政、军各级机构,这些都表现了这个组织强大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在其近三百年的历史中,各个时期的政府为摧毁这个组织进行了极大的努力,但是都没有成功,直至1949年共产党取得政权后,才达到了这个目的。
昔日的袍哥成员,现今几乎都一一作古,只有极个别的留下了自己的回忆,而且他们的回忆还是在1949年以后限定的政治话语中形成的。目前我们对袍哥的认识基本依靠历史上保存下来的资料,这些资料以官方的档案为主,加之其他有关的公私记录。这些现存的资料,其实也就是从清初到现在三百多年时间内,政府和精英对袍哥形象的塑造的一部分。这种塑造使我们对这个集团的观察经常只是从资料记录者的角度出发,必然妨碍了我们对袍哥的整体认识。资料是多元的,我们对袍哥的认识也是多元的。由于我们现在从资料所知的袍哥的历史只是他们真实存在过、发生过的历史和故事非常微小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对他们的认识也是非常有限的,无非是对现存资料的一种解读。不过,这种解读,可以使我们对他们的认识逐步深入下去。
本文试图在方法上进行新的探索,力图超出国家和精英的话语,从多角度考察基层袍哥的背景、活动和日常生活。本文所依赖者,是五种不同的文本,即档案、社会学调查、小说、回忆录和文史资料。这些资料都从其特定的角度,分别描述了1940年代四川乡村袍哥的不同故事。我们将从这些故事中看到什么?发掘出什么样的秘密?本研究即试图从微观的角度,了解四川乡村袍哥与地方权力操作的细节,使我们进一步了解这个组织在社会基层的角色和作用,特别是通过一些袍哥成员的个人经历,从最基层来建构袍哥的历史和文化。
档案中的叙事
过去研究秘密社会,档案是最基本的资料,也是历史研究最可靠的记录。但是,历史学家越来越认识到档案的局限,因为档案形成过程中必然有曲解历史事实的情况,娜塔莉·戴维斯在其《档案中的虚构》中对这个问题有深入的阐述。孔飞力在其《叫魂》中也指出清刑部档案中的许多供状是苦打成招的结果,不足为信。因此,我们在使用档案的时候,既将其作为历史的记录,也作为一种分析的文本。当我们将一份档案作为历史资料使用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清楚这个档案后面的故事,它是怎样被制作和保存下来的。而当我们将其作为一种文本,我们就要问这个档案为什么会出现,并去挖掘其制作和保存的后面所隐藏的含义。
关于袍哥的档案资料并不十分丰富,四川省档案馆保存的资料多是情报性质,一些由政府收集,另一些是地方上所谓“绅民”的密报,往往是只有动态,缺乏细节。正如我们所知,从清朝到民国,政府对秘密社会的态度始终是敌对的,这些情报的收集,也是为了进一步控制。而地方“绅民”的密报则有着多种可能性:一是按照政府的法令,知情者必须报告,否则将受到惩罚;二是可能受到袍哥的侵扰;三是地方权力的竞争者试图以密报的形式,利用国家的力量,在权力的争夺中将对手置于死地。不过,从这些档案中,我们可以了解政府对袍哥活动的信息掌握的程度。
1942年10月15日,国民党省执委发公函,“函请查办威远新场哥老会”。这里政府公函并没有使用“袍哥”这个称呼。在档案中,“哥老会”在清代使用更多,但是民国时期越来越频繁地使用“袍哥”这个词。可以说是两个词共用。公函称根据报告,新场“本场哥老,原分仁、义、礼、智各堂口,除部分不肖份子外,大体尚能安分”。这里可以看出,虽然袍哥是被禁止活动的组织,但如果能够“安分”,政府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并不干涉其活动。
1942年7月(旧历6月),当地退伍军人黄初年“为增加势力,扩大组织”,乃致函各方,召集资中、内江、荣县、仁寿各县帮会,合组“四和兴社”,并于8月21日召开成立大会。省执委公函指出其合并的动机是:“一为敌人将攻入四川,我们要团结全川哥老,必要时揭竿而起作游击战,抗日救国;一为四川人非团结不足以驱逐外省人。”合并后最高负责人称“正副主席”,参加会议者“推选”黄初年、黄承年两人分任。下设总务、评理、交际、庶务、文书五部门,各部门的正副主任也选定了。值得注意的是,庶务正主任蒋志诚竟然是新义乡乡长,文书正主任杨君禄是新义乡副乡长。国民党执委对地方政府处理袍哥活动的措施非常不满,指出新场(即新义乡)是威远县第三区署及新义乡公所所在地,但是区长杨某“置之不理”,正副乡长“均分任该社重要职务”,这样该社势力非常大,“得以为所欲为”。
据“内幕分析”,该社以黄初年“活动最为激烈”。黄本人曾任廿四军营长,“与各地哥老甚为密切”,其余重要角色也系烟贩、土匪“自新”人员等,“主要企图在联络感情扩张力量以作贩运鸦片之勾当”。上述公函认为这个组织虽然“无政治作用”,但是也担心“若为奸人所利用,则为害非浅”。该社经费来源除黄初年“私人捐洋数千元”外,凡参加社员每人捐洋10元,共社员二千余人,凑款约三万元。旧历八月十五日,四和兴社举行联欢大会,并向五里浩迎接剧班演唱川剧十天。这种活动与过去民间组织的唱大戏类似,而袍哥逐渐取代了它们的角色。
这份资料有几点值得我们注意。第一,一个退伍军人成为袍哥的首领。当时袍哥大量渗透进入军队,秘密社会和军队的结合是政府所警惕和担心的。第二,这个组织规模极大,联络了四个县的袍哥,达到二千余人。第三,地方官的参与,乡一级的最高官员乡长、副乡长都在其中。第四,动机耐人寻味,首先是打着爱国抗日的旗号,宣称是为了在敌人入侵的时候,团结一致打游击战。这可以说为其结社活动提供了一个充足的理由。但是,另一个动机却是驱逐外省人。抗战爆发后,大量难民从沿海迁入四川,但似乎不仅日本人,外省人也是他们要驱逐的对象,说明这些袍哥成员有非常强烈的排外心理。第四,首领黄初年有着非常强的经济实力,其他人捐10元,他却捐几百倍以上,这也说明经济实力与在袍哥内部的威望是成正比的。下面我们将看到的雷大爷权力的衰落就是从经济开始的。第五,袍哥的“土匪”背景。虽然不排除个别袍哥与土匪有联系,但是官方反复强调这一点,其实也是国家和精英话语中袍哥形象塑造的一部分。另外,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土匪”这个词是官方对一切反抗地方政府集团的通称。第六,值得注意的是,省执委的这份公函并不是下达的命令,也与整治袍哥无关,似乎仅仅是一种情况通报,而且也没有建议采取任何措施,无非是了解动向。这反映了地方政府与袍哥这个地方豪强组织的微妙关系。第七,这样的资料主要依靠地方密报,其产生的背景非常复杂,经常是源自地方的权力之争。和欧洲的宗教裁判所档案不同,中国关于秘密社会的档案往往大而化之,缺乏细节。这样,就需要采用当时的社会学调查和小说来弥补其不足。
社会学调查的叙事
1945年夏天,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生沈宝媛利用暑假的时间,为了“理论与实际之配合”,到成都外西的“望镇”进行调查,并于次年完成毕业论文《一个农村社团家庭》。抗战爆发,不少大学内迁,1942年燕京大学在成都华西坝复学。在那个艰苦岁月中形成的紧密联系社会、关心民众生活的踏实的学风,在这篇毕业论文中充分表现了出来。在那年的夏天,沈有机会往返于华西坝和望镇,对那里的一个袍哥家庭进行仔细的考察。其论文的中心是“分析一个曾经经历兴衰阶段的袍哥领袖人物的生活史,以说明秘密社会在一个社区里的控制作用及其消长兴替”,以及“从雷氏家庭透视袍哥社会的真象”。
望镇具体位置是出成都西门北巷子,通过平乡,再往前约5里路,是一个典型的成都郊区乡场。作者在调查中发现,“本乡乡长,本地保安队长,及保甲长的绝大多数,多属于入社会的人物,他们是本地袍哥内地首长分子”。在调查过程中,作者有机会接触了保安队长雷明远,其妻子和几个儿女都参加了她和同学开办的农村补习学校,她也经常到雷家做客,与雷家建立了密切关系。当时燕京大学部分迁到成都,雷家还多次访问成都华西坝的燕京校园。文中作者称雷明远为“雷大爷”,称其妻“雷大娘”。据作者透露,他们的补习学校的筹办,“仰赖雷家夫妻的许多助力”,向当地小学借桌椅也是他们操办,他们还成为学校的“义务宣传员”,课余还帮助管理学生。从这一点看出,这个袍哥似乎热衷地方公益。
作者对雷做了这样的外形描述:在夏天,哪怕是阴天,他也戴着墨镜,手上拿一把折扇,穿着黑绸缎短衫和黑裤,背着一顶草帽。他脸是褐色的,烫过的头发长长地披在肩上。这是我们所知道的典型的袍哥打扮。雷属于“清水袍哥”,他们不像“浑水袍哥”那样随心所欲,而行事有“周密的规划”,而且有“较正当的作风”。乡长是成都附近13县的“舵把子”(指袍哥的首领,即掌舵的人)。而雷明远过去当过副乡长,是本镇袍哥的副舵把子。作者在这个调查中很少用他的名字“雷明远”,而是更多地使用“雷大爷”这一称谓,估计是随着他家里人和当地人的叫法。这里大概有两个意思:一般在四川农村,上了年纪的人都可以叫“大爷”,算是一种尊称;另外,袍哥的首领,一般也称之为“大爷”。我想,人们叫他大爷,可能这两种意思都包含了进去。
作者在和雷大爷聊天中发现,他喜欢谈过去“带兵”和“捉匪”的事情,他以“一位纯英雄的姿态”描述他过去的“英勇”事迹。在1925年,这个地区盗匪横行,“而为地方上英勇人物所平息”,那些领导者,成为望镇“秘密会社的首领人物”,其中一位便是雷明远。关于他的传奇故事是他成为袍哥首领和在地方享受声望的基础。他自己在外面“横行直闯,招惹是非”,曾因吵闹的缘故而杀死了一个浑水袍哥,当地人称为“棒客”,结果引起了“附近的棒客群起复仇”。1937年3月,当他一个人独自在茶馆喝茶的时候,一二十个“棒客”围攻过来,向他枪击,他匆忙地跳在一个小坡上,向天开了三枪,向弟兄们发出暗号,接着是“一场血战,反而打死了好几个凶猛的对手”,以后,浑水袍哥不敢再来挑战。这个九死一生的经历,在作者调查时仍在村内外传颂。他不好饮酒,只爱抽烟,在茶馆(作者称为“店上”)除了吃茶以外,常推牌九、打麻将,对手们就是袍哥大爷或兄弟们,大家交谈着“隐秘的暗语,互做生意,互通音息,互相讲解自己得意的经过”。堂官(作者称“茶伙”)和其他茶客“不敢怠慢他们”。
雷大爷还有更不可思议的故事———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关于“这一幕惨剧”,当地人长期都在议论,认为“那做父亲的心,也未免过于狠毒了”。事情是这样的:他的大女儿在念完私塾以后,就一直闲在家做女红,家里请来一个年轻的裁缝,两人有机会接近,日久生情,便“非常的要好起来”。很快“一阵流言”传遍了望镇,甚至有人说他们还“干过不名誉的事”。消息传到雷的耳中,他极为震怒,认为女儿有辱家风,发誓要严惩这对恋人。母亲知道问题的严重性,悄悄将女儿从后门放走,令其暂时躲在城内小裁缝的父母家,但雷亲自带兵将两人捉回,并在河滩上公开行刑,几声枪响,河水“冲走了这一对人世间的怨男怨女”。作者评论他们是“一对旧礼教所淹埋的可怜虫”。现在我们用“可怜虫”这个词都是带有蔑视的意思,但我理解,作者认为在旧礼教的索缚下,这对情侣就像蝼蚁一样地被摧毁了。
调查中还写了雷大爷的衰落。雷过去因着“家中的田产个人的财富而挥霍的炫耀过一时,也曾因着自己的英雄武行的表现,而到达黄金时代中一流大爷的地位”。我们很难设想的是,这样一位有实权的地方人物竟然不过是一个佃农而已。雷家租尤姓地主(作者称之为“主人”)的四十亩田,因为“未能按时缴租而另佃了旁人”,这成为“他遭受打击的主要原因”。由于没有佃到田,连属于地主所有的雷家住屋也随之转给新佃客。1945年腊月,新佃户到达,要接手田和房屋,但是按照当地“迷信”,腊月里切忌搬家。作为妥协,他们暂时只退出了正屋,由大厨房搬到小厨房里,“这好像一个大家庭要趋向于没落的预兆”。看来这个新佃户也是讲道理的人,并不是马上把他们扫地出门,当然也可能是碍于雷的地位和影响,不敢莽撞做出得罪人的事情。
在这些日子里,雷清晨出,夜半归,“藉口在烟铺子里料理店务”(说明他还有一个烟铺子)。而且他又“恢复了抽大烟的嗜好”,开支逐月地增加,成为“家庭中的一大负担”。雷大娘和家人只好“吃着几样泡菜”。似乎新来的佃户是一个殷实人家,所以他们可以听见“隔壁蔡家的机杼声不停的响着”,这与冷清雷家的庭院,“显然有一个强烈的对比”。夜深时候,在雷的妻女都上床睡下了,雷“才蹒跚的由外边归来”。由于经济上的打击,他的外貌与过去有了很大的改变,鸦片烟使他的脸变得“瘦弱枯槁”,身体也被弄得“皮包骨”,丧失了过去“魁伟的体格与英雄的气概”,对袍哥的活动也无能为力了。过去有一群弟兄经常住在他家做“食客”,经济的衰落使他无力继续进行这些活动,使他脱离与社团人士的密切往来。就这样,在家庭经济趋向于破产之时,他在袍哥内部也不能维持原有的地位,不能领导弟兄们,他的“声名逐渐动摇了”,由首领“几乎一变而为贤大爷了”。
小说的叙事
四川著名乡土作家沙汀于1940年发表小说《在其香居茶馆里》,描写了抗战时期四川一个小乡场权力的较量。在这部中篇小说里,联保主任方治国和地方豪绅幺吵吵是主角。方治国听说新任县长要整顿兵役,想巴结新上司,投书告密,让土豪幺吵吵的二儿子去充当壮丁。幺吵吵在乡里是一个人物,他的儿子本在服兵役的范围之内,可他依仗权势,使儿子四次缓役。幺的儿子被兵役科抓进了城,这不仅使他利益受损,而且大丢面子,于是纠集同伙,和方治国在茶馆里“吃讲茶”。
所谓“吃讲茶”,是一种民间流行的解决纠纷的方法。人们之间有了冲突,一般不是先上法庭,而是到茶馆评理和调解,这样茶馆成为一个解决纠纷之地。一般程序是:冲突双方将邀请一个在地方有声望的中人进行调解,双方先陈述自己的理由,中人再进行裁判。虽然“吃讲茶”是一个被广泛接受的习俗,但它也不可能公平处理各种纠纷,除了会造成暴力事件,也有些不公正的判决,这经常是由于调解人的偏见和偏袒所造成的,反映了“吃讲茶”的局限。其实,袍哥并没有一个权力中心,各自为阵,分会之间经常发生纠纷。这现象是见惯不惊的。他们之间争夺地方权力,扩展势力范围,追求经济利益等,都可能酿成暴力纠纷。所以“吃讲茶”的活动,经常是他们解决内部矛盾的手段。
在小说里,新老爷被幺吵吵邀请来茶馆主持公道。在各种文学研究对这篇小说的分析中,新老爷这个角色往往被忽略。在这篇小说里,他是一个比较隐晦的人物,外貌并不鲜明,也不是事件的主角,但是他却扮演着一个平衡各方权力的角色。从某种程度上看,这也是某些退休袍哥在地方作用和地位的一种反映。新老爷是一个在地方有身份的人,当他出场的时候,作者有这样的介绍:“新老爷是前清科举时代最末一科的秀才,当过十年团总,十年哥老会的头目,八年前才退休的。他已经很少过问镇上的事情了,但是他的意见还同团总时代一样有效。”就是说他有着多重身份,前清的低级功名还是有一定作用的,作为地方精英,使他能够在保甲制度、特别是地方治安中,扮演团总的角色。其实这里最引起我注意的身份是“十年哥老会的头目”,这是他退休前最后一个身份,这个身份是耐人寻味的,应该是他退休后仍然能在地方事务中举足轻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些袍哥人物在地方靠武装和权势横行乡里,但有的却是因为德高望重而被人尊敬,从小说中的描述看,新老爷应该是属于后者。退休8年了,但是他对地方事务主持公道的作用,还是很明显的。
他一旦在茶馆露面,立刻成为中心,大家以“喊茶钱”来赢得他的注意:“茶堂里响起一片零乱的呼唤声。有照旧坐在坐位上向堂倌叫喊的,有站起来叫喊的,有的一面挥着钞票一面叫喊,但是都把声音提得很高很高,深恐新老爷听不见。其间一个茶客,甚至于怒气冲冲地吼道:‘不准乱收钱啦!嗨!这个龟儿子听到没有?……’于是立刻跑去塞一张钞票在堂倌手里。”喊茶钱充分表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成都,一个人进入茶馆,在那里的朋友和熟人会站起来向堂倌喊:“某先生的茶钱我付了!”这便是“喊茶钱”。叫喊声可能来自茶馆的各个角落,当然也可以相反,刚到者为已经在那里喝茶的朋友熟人付茶钱。这种场景每天在每个茶馆都可能发生不知多少次。
沙汀的这篇小说透露,这个镇上流行着“这样一种风气”:“凡是照规矩行事的,那就是平常人,重要人物都是站在一切规矩之外的。”这个新老爷便是可以不按规矩办事的人物,他并不缺钱,但是地方的一些需要凑份子的活动,如“打醮这类事情,他也没有份的”。这里所称的“打醮”就是“打清醮”,是地方社区的一种敬神活动。这里所谓没有份,不是他不参加这样的活动,而是不必凑钱,因为他的参加和出现,就已经使活动生辉,人们不在乎他是否参与凑份子,“否则便会惹起人们大惊小怪,以为新老爷失了面子,和一个平常人没多少区别了”。沙汀指出,“面子在这镇上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像幺吵吵这样的在地方有势力的人,对新老爷也必须是客气的,当新老爷看到他无精打采,问起他是否欠安,“‘人倒是好的,’他抱怨说,‘就是眉毛快给人剪光了!’”但是新老爷对他的口气表明了双方地位的不同:“‘你瞎说!’新老爷严正地切断他,‘简直瞎说!’”幺吵吵的回答也是耐人寻味的:“当真哩!不然。也不敢劳驾你哥子动步了。”说明新老爷出面,对这个有势力的乡绅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小说中,幺吵吵可以算是一个豪绅,但是在新老爷面前,还是必须毕恭毕敬的,这也凸显出新老爷的地位。
而方治国那边也是把希望放在新老爷身上,一个同伙也向方建议:“去找找新老爷是对的!”虽然他知道,新老爷同幺吵吵的关系“一向深厚得多,他不一定捡得到便宜”。但是他知道,过去并没有得罪过新老爷,而且在“派款和收粮”问题上,他并没有“对不住新老爷的地方”。逢年过节,他也“从未忘记送礼”。不过,他心里面还是没有底,因为过去在“几件小事情上,他是开罪过新老爷的”。其中之一是,有一次有人“抬出新老爷来”为其壮威,他竟然说道:“新老爷吓不倒我!”结果这个失言被传到新老爷耳里。所以他对这次“吃讲茶”的结果是没有多大信心的。
谈判进行得并不顺利,显然,新老爷要方主任像过去一样,找一个人来做顶替,但是方不愿意,怕新县长查出来,那麻烦就大了。这使得新老爷很恼火。虽然新老爷有威望,但不能使方主任就范,方反复强调他“负不了这个责”。忍耐不住的幺吵吵开始和方撕打起来。局面闹得不可收拾,当双方被新老爷拉开的时候,两个人的脸都打出血了。
新老爷的这个建议倒是耐人寻味的,因为这透露了地方权力操作的许多内幕。作为一个在地方有影响的人物,居然建议基层官员违规操作,而且对此他并不忌讳,并没有人对他的这个违法建议感到吃惊,说明地方上在应付上边的各种政策时,是有相当的默契的。也就是说,为了社区某些人的具体利益,他们可以联合起来,糊弄上峰。甚至我们也可以猜测,上峰也不是那么轻易被糊弄的,只要下面能办事情,至于采取什么手段,他们宁可睁只眼闭只眼。因为从方主任和幺吵吵矛盾的起因可以看到,过去四次找人顶替,都是轻易蒙混过关的。这次方主任摸不清新上司的底细,所以不敢轻举妄动。但是沙汀故事的结尾,再次告诉我们新上司其实认可了这个默契,这边方和幺吵吵的架刚打完,幺吵吵的儿子就已经被放出来了。
袍哥的个人叙事
1949年中共政权建立后对袍哥立刻进行了严厉的打击,许多袍哥头目被处决,大量袍哥成员受到各种形式的惩罚,当然也有一些幸存下来。这些幸存下来的袍哥大概有几种情况:一是那些底层袍哥,他们参加这个组织本来就是为了寻求保护,且没有任何权力,属于共产党所称的“人民”和“被压迫者”。二是那些与共产党有一定关系的袍哥,他们与国民党地方政府有矛盾,暗中同情和支持共产党的活动。三是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处事比较温和,在地方上没有什么敌人,也没有干过“坏事”的袍哥。下面所要提到的蔡兴华属于第二类,所以他有机会在晚年时(1987年)讲述自己的历史,说出自己袍哥的经历。
蔡兴华是开县临江寺人,他说自己“从小”就当袍哥,但是没有说究竟是多少岁。这种“从小”当袍哥者,我估计多是与家传有关,就是说父辈也是袍哥成员或者头领。他最后当上了临江寺的“礼号袍哥大爷”。在这个口述中,他花了不少篇幅讲述袍哥由来及其组织形式、袍规及处罚形式、袍哥的活动内容及方式,这些东西在有关袍哥的资料中倒是不难找到,这里不再赘述,我最关心的还是他自己的经历和故事。
根据他的回忆,临江寺袍哥有仁、义、礼、智四堂,各堂表面称兄道弟,实以各自的实力选择堂口,确立势力范围。仁、义两堂被当地人称为“官场袍哥”,加入者皆有钱有势,从字面上讲,可能是与官场有一定联系甚至联系紧密。而参加礼、智两堂者被称为“腚子袍哥”,大都是无钱无势的下层人,但从蔡的表述中,他们也并非就处于十分弱势的地位,因为“当地有钱有势的老爷”对这些袍哥也是“无可奈何”。有趣的是,他把参加袍哥和袍哥活动叫“玩袍哥”。这倒是透露了那个时候参加袍哥并不是那么严重或者严肃的事情,这与清朝时期不同。清季袍哥以推翻满洲统治为宗旨,政治目的非常明确,参加袍哥活动有着生命危险。但是民国时期他们并不以政府和统治阶级为敌,而更多的是一个为自己的利益服务的社会控制集团。
根据蔡的回忆,1927—1928年间由于各堂倾轧,有的袍哥乘乱当了土匪,“打着扶危济贫招牌,到处打家劫舍,奸淫乱盗,无恶不作,实则更加导致了江东浦部分百姓的不幸和灾难”。蔡提到的这个时代是四川最混乱的时期。四川从护国战争之后就一直处于动乱状态,由于川军、滇军、黔军是你方唱罢我等场,国民党统一中国后,四川仍然是军阀割据,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抗战前夕。3当局势不稳定时,袍哥在地方治安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按照蔡的说法,他就是在这种局势下出山的。
1932年,蔡兴华被推为礼号大爷,但他自称是“无可奈何的充当了大爷”。这个回忆录中并没有讲述他早期活动,究竟何德何能而被推举并不清楚。他回忆了上任后振兴礼号袍哥的活动。当时临江寺袍哥各堂与各势力间争斗激烈,礼号处于衰落的地步。上任伊始,他把精力放在整顿组织上,特别是一些主要位置的人员,如“红旗大管束”是统管一切的人,不但能力强,而且还要“能说会道,口齿清楚”,如在迎宾司仪时都要做得“干净利落,丝丝扣扣,才显出管事功底”,这在袍哥行话中叫“行市”或“宰口”,“否则降低威信而影响社会活动”。其次他抓紧发展组织,无论三教九流还是下层贫民(他称之为“巾巾片片”者),都拉拢、争取、吸收进来,包括船帮,挑凉粉的,卖针头麻线的小货郎,耍蛇的,打莲花闹的街头卖唱者,铁、木、石、剃、扇匠,轿夫,长短工,皮大汉,叫花子,吹鼓手,和尚以及不得志的中下军政人员等,人数发展到近千名,一度成为了临江寺“最活跃的袍哥之一”。他竭力争取当地实力人物和各堂大爷为其所用。
按照蔡的说法,仁号大爷洪锡麟“是国民党右派的忠实走狗,以为有后台撑腰就可为非作歹”。但是只要察觉他们“有意识地对我个别兄弟进行人身侵犯时,就一声令出,迅速聚集数十甚至数百兄弟向对方复仇”。特别是那些“船帮兄弟,个个拿着浆和脚棒,凶神恶煞地冲到肇事处”,把对方“吓得三魂不知二魂”,即是“仁号大爷在场也无可奈何”。但是他宣称,若是本堂兄弟“无故抢了附近百姓东西”,打伤了人,他亲自登门赔礼,如数送还和赔偿财物。他说“至今临江群众中仍流传着‘腚子袍哥’复仇的轶闻”,但没有说明怎样的轶闻。这里,口述者暗示礼号袍哥是仁号的对头,而仁号则是国民党的“忠实走狗”,和这样的袍哥作斗争,就有了正当性。在这份口述回忆录中,蔡还特别强调了他“对进步人士的支持和帮助”。这里所谓的“进步人士”,他并没有说明身份,应该指的就是共产党,因为后来他提到自己由于私通“共匪”,被软禁一个月。他列举了支持和帮助的三个方面。首先,是“支持进步人士加入袍哥”。也就是说让共产党人加入袍哥。南山游击队领导人等都加入了袍哥,与蔡成为好朋友。蔡的弟弟蔡兴福、儿子蔡成月相继加入了共产党。礼字袍哥在游击队领导的“教育和帮助”下,在1945年的乡镇长的竞选中,有袍哥身份的蔡兴福当选为临江书院小学校长兼副镇长,“既提高了本堂的社会地位,又为进步人士活动提供了条件”。第二,为“进步人士”提供联络手段。袍哥历来以“投片”、拜码头为联络方式。投片有两种:一种直接投片,上面写明办什么事;另一种间接投片,用白矾写字,用清水泡就显出,看后毁掉。礼号堂使用的是第一种,把“投片联络”提供给“进步人士”使用,使他们能够利用袍哥的力量得到保护,因为持投片者就被视为自己人了。第三,利用江湖朋友“保护进步人士”。蔡列举了若干他所结交的“进步人士”,还讲述了一个他始终“记忆犹新”的故事。1948年4月13日(奇怪的是,这个回忆用的都是民国纪年,时间是“民国三十七年农历三月初五早晨”),国民党特务、县中队人马、便衣、镇长等“气势汹汹地”来他家抓人,蔡见情况不妙,便一边款待“这帮不速之客”,一面派人往书院小学通知“进步人士”迅速转移。另外一次,几百“国民党反动军”从南山游击队驻地搜捕后,又包围了整个临江寺,先后抓捕了他的“进步朋友”。而蔡也因为“私放”“共匪”而被软禁一月有余,这些被抓的“朋友”大都被抓进重庆渣滓洞,“英勇殉难”,这成为他的“终身遗憾”。
这份回忆录中还提到经费问题,这是作为大爷的蔡所苦恼的事情,组织的收入包括每年每人交三至五元会费,有困难者可以免交,外加“办提升”交纳(他并没有解释什么是“办提升”,我猜想是袍哥成员的升级)的“码头钱”,以及个别人对本堂的资助三项,但主要的应酬费来自“各铺子的倡捐和摊派。如年拜会、清明会、单刀会等”。由于当大爷,所以还必须多捐款,如果少了,会被讥讽为“狗(吝啬)大爷”。蔡为了解决“当大爷后支多进少的矛盾”,挪用了原来开织布机房积攒的钱,除“做临时应酬”外,还开店铺,先后开了桐油铺、盐铺、烟茶馆、“饭客铺”(饭馆兼客栈)等,“人力不够就请兄弟帮忙”。但是蔡称,“每天虽有微利进来,仍满足不了各种开支”。“饭客铺”不对外,“专供来往过客食宿”。所谓“来往过客”就是指他的袍哥兄弟。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这些铺子大多数都是他当大爷以后开办的,也说明大爷的这个地位促进了他生意的发展。
还有其他开支,如资助访客和本堂兄弟,“特别是逢着达官显贵既要留驾宴请,又要给钱送行”。逢年过节,还有“应酬各种倡捐和摊派”,还要“筹备许多钱粮,强装大方地赐给在场兄弟”。具体给多少,则根据人数和交情厚薄而定,当时叫做“压岁钱”或“酒钱”。总之,当大爷要“吃得开、宰得动,不仅有钱,还要洒脱,否则便是狗大爷”,因此没有相当的经济实力,这个位置是很难做的。蔡称他采用“高来高打发,低来低打发”的“应酬原则”,但是仍然难以维持收支平衡,只好“拆东补西”,很是焦心烦恼。蔡所面临的这个问题和上面所提到的雷明远的情况类似,袍哥大爷必须要有经济能力款待小兄弟们。下层袍哥经济状况一般都比较差,还指望在大爷那里混吃混喝,不过在大爷需要的时候,则要为之冲锋陷阵,这点也和幕府时期的日本武士类似。平时给予了他们好处,在关键的时候才能显示其忠心。
也正是蔡与共产党的这种关系,他才得以在镇压反革命的运动中幸存,在这个运动中袍哥上层几乎都被一网打尽,很多被处死。礼号袍哥都是下层人,所以共产党政权应该不会十分为难他们。蔡最后表示,当袍哥大爷给他带来经济压力和无穷烦恼,“真正要解除这种烦恼,只有终结袍哥这种组织。直到新中国成立,我才算脱离苦恼”。我们不清楚这是否是他的肺腑之言,是否对失去大爷的地位没有一丝一毫的遗憾,但是我们知道的是,他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并不存在任何的选择。而且他与“进步人士”的长期来往,使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对新制度持欢迎的态度。
文史资料的叙事
对于袍哥,除了像蔡兴华那样的共产党的朋友,1949年以后都难逃劫难,由地方政府主持的文史资料的编撰和写作,对他们也多是讨伐的口吻。在过去的若干年里,我翻阅了四川省、市、县、区各级所编撰的几乎全部文史资料中关于袍哥的文章,特别是对地方袍哥著名人物的描写,这些资料对我们深刻理解袍哥的历史提供了非常珍贵的记录。这里所选取的是上述文史资料中对袍哥的一个典型的叙事,即对金堂县袍哥首领贺松的描写,其标题是《霸踞竹篙集党、政、军、匪、袍于一身的反动人物贺松》,我们不用看内容就知道是一个地方恶人的传记。也就是说,这些资料的写作目的就是记录这样的“坏人”及其所干的坏事。
贺松生于1910年,父亲是当地袍哥“仁恕公”的舵把子,贺松共有弟兄九人,他是老大,深受其父宠爱。这个传记描写他从小养成了“专横独断、残忍狡诈的个性”。“混入”政界后,又学会了“耍阴谋、藏诡计、见风使舵、权变乡里的政客手法”。他从青年时代开始在地方“混迹”,历任联保主任、乡长、县参议员、区队附、金堂县青年党主席、竹篙地区袍哥九山联合总社社长,其间“干了大量的危害桑梓、欺压百姓的罪恶勾当”。1949年12月,解放军进入金堂县,贺松为了“挽救自己的灭亡,疯狂地垂死挣扎”,多次“组织暴乱”。1950年7月贺松被判处死刑,“在金堂县城厢镇原县立中学校园内执行枪决”。“贺家王朝覆灭了,竹篙又回到了人民的怀抱”。
根据这个传记,贺松曾在小学和中学任教,也算地方的一个小知识分子。初踏社会,“羽毛尚未丰满”之时,他遇事总是“小心翼翼”,对上司、对同事都“较有礼数”,对教学工作“也颇认真”,曾受到社会好评。1938年冬,通过父亲打点关系,他被委任为竹篙乡联保主任。这个所谓联保主任,就是沙汀小说里的那位方主任的位置,虽然不是什么高位,但也算地方的一个人物。贺大权在手之后,“专横独断的作风”便显示出来,“处处刚愎自用,事事非己莫属”。对前任人员概不留用,又“因袭贪污之风,浮派各种款项”,上任未到一年,“劣迹便昭然若揭”,“动辄骂人打人,辱及乡里”,而且下属工薪“到时不发,一拖再拖,有的竟一文不给”。这样“引起了公愤”,各保保长和有关人员暗中活动,联名倒贺,将“贺之劣迹”具文呈控县府。1939年冬,县长撤去贺松联保主任职务。
1940年初,中心小学校长杨秀实任乡长(改联保主任为乡长)兼中心小学校长。贺松对杨极为不满,认为自己倒台与杨想当乡长并暗中活动有关,因而计划对杨报复,杨在回家路上,被贺“纠集土匪”十余人截住去路,但杨得以脱逃,幸免于死。后杨自知再干下去决无好结果,辞去乡长、校长本兼各职。杨辞职后,贺松认为竹篙地区已是自己天下,乡长一职非己莫属,但到1941年初,县长委任雷烈为竹篙乡长,贺“盛怒之下”,常会同亲信“谋求逼雷下台之策”。当时土匪猖獗,甚至白天也拦路抢人,夜晚洗劫乡里,街上店铺时开时关,民众苦于匪患,常到乡公所告状,乡长没办除匪。贺松认为这种形势正是逼雷下台的机会,“便唆使亲信在竹篙附近大肆进行抢劫,搞得人人心惊,户户自危”,雷烈无法稳定局势,年底只好辞去乡长职务。1942年初,贺松如愿以偿,当上了竹篙乡长。
贺松上台后,大摆酒席,宴请当地士绅名流、袍哥大爷以及下属亲信,“借以笼络人心,壮大声威”。贺松“网罗亲信,利用袍哥、青年党等封建反动势力,培植个人力量,以盘踞竹篙,称霸一方”。传记称贺松为了巩固和扩大地盘,以“自新”之名“广招土匪,结纳亡命”,并“笼络游手好闲之徒,以壮大实力”。当时各路匪徒“均来投靠”。贺任乡长前,竹篙有九个袍哥码头,“各踞一方,互不相属”,其中以“同兴公”、“聚义公”、“仁和公”势力最大。各码头的舵把子“多为土匪头子,在当地很有势力”。贺为了控制这些码头,进一步扩大地盘,“便主动和各‘码头’袍哥交往”,对他们的活动不仅不过问不干涉,有的还“暗中支持”。最后贺和各码头的舵把子商量,将九个码头合并成立一个总码头。1943年春,九码头合并成立“同仁公”总码头,由贺松任总舵把子,总揽内外一切事务。总社成立后,有的人“除在本地抢劫外,还外出打起发”。贺松“明是乡长,暗地里却是坐地分赃的土匪头子”。贺以各种手段搜刮到了很大一笔钱,供其“挥霍糜烂”。另外,他还“唆使兄弟伙到处抢劫”,他则“坐地分赃”。贺松家只有四口人,“但常吃饭的却有两三桌”,他们都是“贺的爪牙、保镖”,这些人“依仗贺的势力,狐假虎威,横行乡里,大干伤天害理之事”。而贺松也利用这些人“残暴欺压百姓,攫取非分无义之财”。
1944年,国民政府在广汉县三水镇近郊修建军用机场,限三个月内完工。贺松被任命为民工大队长,派往机场督工。贺去机场住了一段时间,“不愿在工地吃苦”,便以催民工为由自行回乡,职务交给雷烈代理。贺回乡后,对机场事务概不过问,整天和他姘妇“吃酒聊天,打牌消遣”,各保送来的机场建修款,“不少纳入了腰包”。由于上下克扣,机场上的民工吃住条件不好,不少人开了小差,使工程进度大受影响。1944年6月,县长决定惩治贺松,派人到竹篙捉拿他。在押解途中,贺手下两三百人将其解救。贺随后逃往雅安投靠军队里的朋友,“逍遥法外,贩运鸦片,过花天酒地生活去了”。
后来贺松托人说情,此案也就不了了之,贺也回到竹篙,贺的走卒“掌握了全区武装力量”。1946年县参议会选举,贺松又“把持选举,当选为县参议员,东山再起,继续操纵地方实力,为所欲为”。1948年4月,青年党金堂县党部召开代表大会,贺被选为青年党金堂县党部主席,“常以党魁身分出席县的各种会议,追随国民党反动派,死心塌地的进行反共反人民的罪恶活动”,并“欺骗一些商人、农民、手工业者和部分公教人员入会”。青年会发展成员多达三百余人,“其中有不少土匪、滚龙、流氓”。贺松凭借“这个反动组织,进一步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贺松就是这样发迹起来的反动人物。他在竹篙、在金堂干下的残害人民、危害革命的滔天罪行,真可以说是罄竹难书”。
归纳传记所举出的实例,贺松的主要罪行是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和欺负乡民。例如他贩卖大烟毒品、枪支弹药。他从驻军手中弄到枪支弹药卖给外地,从外地弄回大烟毒品“强迫”卖给当地烟馆,结果使竹篙地区“烟馆林立”,染上烟毒者甚多,“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他还低额承包屠宰、市场各税,高价招标包出,从中渔利。当时,当地每天屠宰生猪甚多,市场上米粮、棉花成交额也颇可观,每年可收一定数量的屠宰税和秤斗捐,贺低额承包了这些捐税,然后用招标方式高价包出,获得巨额收入,除“给码头、学校部分外,余全部落入贺的私囊”。贺还“私设关卡,勒索过往客商”。竹篙是地区交通要道,经营布匹、棉花、白糖、油米、烟酒生意的商旅均假道于此,当时政府在竹篙设有收税机关,如食糖专卖分局等,派员专门征收糖税。
这个传记所透露的袍哥介入地方税收的事例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看到,作为一个被政府禁止(至少在理论上)的组织,他们居然可以通过包税的办法帮助地方完税,并从中获利。他们代地方纳税给政府,然后直接向人民收税,所以说一定程度上,他们成为地方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一个中介,而他们所得到的利益,要分给“码头和学校部分”。这里作者没有给出具体信息,但是至少也在不经意间透露出,有部分收益用于地方公益。这个资料也证明,对于像贺松这样的袍哥首领,地方官经常是睁只眼闭只眼,例如县田赋管理处徐科长被抢的事件,连县长都无可奈何。
贺松从1945年起,也以地方名义在竹篙场头私设关卡,要过往客商缴纳“保商费”。凡在竹篙地段交了“保商费”的行商,可不交国家税收,这样过往商人都愿去他手下那里交“保商费”,致使“专卖局”收入大减。专卖局“对贺松也没办法,只要求他少收些费,少放些人走就算对了”。他还“管仓吃仓,侵吞公粮”。抗战后期到国民党垮台前,地方上的田赋税改征实物,贺以“地方名流”和乡长身分插手田赋管理,将每年征收的稻谷加工成大米后上交军粮。收粮时,贺“在升斗上盘剥农民,加工中又有意降低米的标准,一律打成糙米,还杂以泥沙”。这样每年多出谷“何止数百石”,统归贺所得。就是说这个袍哥首领甚至敢于且有能力从地方政府那里截留税收,可见其能量之大。甚至对于上面来的官员,他也敢于雁过拔毛。1945年初,县田赋管理处徐科长来竹篙搞土地陈报,在勘查土地过程中敲得很大一笔钱,徐想独吞,未给贺送礼。贺对徐很不满意,命爪牙在徐回县路上将其身上钱财尽数抢走。徐知道此事是贺松所为,回县向县长状告贺松。但“那时的县长对于贺松这样的地头蛇,又有多少办法”?
按照这个传记的说法,一般民众经常受到贺松的欺辱。在贺任乡长期间,正值抗日战争紧张阶段,国民党政府急需大量新兵,征兵不够,只好实行一些变通办法。据这个传记称,贺“估卖壮丁,吮吸人民血汗”。政府给各地分配了“壮丁”任务,并拨给一定数量的“壮丁款”。贺借此机会大发“国难财”,将上面拨的壮丁款“能贪污的尽力贪污”,乱拉其他壮丁抵数,还另外“估拉估卖”壮丁,老百姓骂之为“吃人骨头钱”。这篇资料称,从1943年起,贺所拉所卖壮丁“不止一、二百人”。被贺所拉所卖者多系“老实农民、单身客商”,“弄得许多户数家破人亡,笔笔命债,令人心寒”。1945年春,贺松以“同仁公”总社名义,在竹篙禹王宫庙内正殿上开设“竹园”茶旅社,以接待来往客商和袍哥弟兄。为了方便吃喝,还决定在庙内耳楼下开设红锅饭店。但耳楼下早已被开酒店的唐立保租用,为了要房子,贺下令将唐的酒店迁走。唐因一时未找到住处,没能及时搬出,贺命人砸烂唐的酒店,并估拉唐立保长子作为壮丁,后他自伤中指,成了残疾才幸免被拉走。唐立保因得罪了贺乡长,“事后还专门卖了两头大肥猪,出钱请客赔礼,说了许多好话,从庙内耳楼下搬出,才算了事”。
这个资料称,贺松公开身份是乡长,但是暗里却“已是坐地分赃的土匪头子”,掌管了竹篙附近“黑白两道”。每逢过年过节和红白喜事,兄弟伙均要以各种名目给其送礼。贺能长期“称霸一方”,主要有“大批爪牙为其效力”。他对“爪牙”也极会“笼络利诱”,给以“小恩小惠”,使一些人愿为他“奔走卖命”。但对不听招呼的,其惩罚手段也极“毒狠”,轻则打骂,重则处死。下面这件事就充分说明贺松的“心狠手毒”。1944年农历腊月,“同仁公”分社“仁和公”全体哥老团年,邀请贺松参加,仁和公因前社长病故,哥老们准备趁团年之际议出新的社长,该社大爷刘府金一贯追随贺松,贺想趁此机会立刘为社长,但仁和公另一个“土匪出身”的大爷郑国山,子弹上膛,拍桌子反对,引起了贺松除郑之意。后又因元宵节与人争执时,郑朝天鸣枪,造成混乱,贺于是命杀手在烟馆内将郑国山击毙在烟榻上。后来大家知道这事是贺松派人所干,但“谁也不敢再说什么”,死者家属只好自己领尸回去。袍哥内部的权力争夺导致他们互相残杀,郑国山之死便证明了这一点。
怎样解读不同的叙事?
如果这五种叙事是讲述同一人或者同一件事情,那就是最理想的,我们可以比较不同叙事中对相同人事的描述,但是这种资料是可遇不可求的。不过,至少本文所使用的资料涉及的是同一个群体———袍哥,这使我们能够用五种不同叙事来构建这个已经消失的秘密社会。这五种不同的叙事有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目的,不同的叙事方法,不同的政治背景,因此它们对袍哥的叙事存在较大差异是毫不奇怪的。
在这五种袍哥叙事中,前三种都是当时人们留下来的记录,是同时期(即1940年代)人们对袍哥的三种不同角度的观察。第一种是官方的,第二种是社会学的,第三种是左翼知识分子的。第四和第五种都是1949年以后的记述,而且都是1980年代完成的,离故事发生的年代已经有相当的距离。第四种是袍哥个人对亲身经历的回忆,第五种是别人为袍哥撰写的历史。我想指出的是,上述五种资料,虽然都不能简单地看作是信史,但是它们对我们了解袍哥提供了不同的视角,都是珍贵的记录。认识历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每一种资料都提供了一个历史事件和人物的一种文本,它们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意识形态、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描写方法,给我们提供了对袍哥的一种认识。它们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存在真实和虚构两方面的因素,即使虚构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无意识中产生的。因此它们在帮助了我们对历史真实的认识的同时,也可能误导我们对历史真实的探索。
这五种资料从哪些方面让我们看到了袍哥的不同面相?首先,从官方的角度,我们看到虽然政府也的确采取了一些措施限制袍哥活动,但收效甚微,直到共产党1949年末接管成都,地方政府都未能阻止袍哥势力的扩张。虽然民国政府公布了那么多禁止哥老会的禁令,但在档案中却看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对这个组织进行打击的运动,这和1949年以后的情况是截然不同的。应该认为,民国时期袍哥之所以能够有如此巨大的发展,与地方政府的这种纵容的态度是分不开的。当然,袍哥在民国四川有如此巨大的发展,和四川民国时期的历史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知道,四川直到1935年才真正纳入了国民政府的管辖之下,正是在军阀混战时期,袍哥奠定了自己权力的坚实基础。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政府,1920和1930年代,袍哥弥补了地方权力的真空,包括参与税收和地方治安。如果没有袍哥,社区的日常生活将会更加混乱。当国民政府在抗战爆发前夕终于把四川置于统辖之后,袍哥已经发展到如此的规模,政府不但无法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打击,而且必须更多地依靠这股社会力量。
其二,社会学的调查再次证明,在抗战时期的四川,地方领袖几乎都是袍哥成员,望镇乡保甲、治安的头面人物便是最好的证明。这也印证了本文开始时所引用的廖泰初在《太平洋事务》(Pacific Affairs)上关于袍哥在四川成年男性中比例非常高的说法。从雷明远捉匪的事迹中,我们看到袍哥是土匪的克星,袍哥在地方安全事务中扮演了一个活跃的角色。但在官方———从清朝到民国再到共产党政权———的历史记述中(包括本文关于贺松的记述),他们却与土匪联系在一起。这个现象可以有若干种解释:一是袍哥背景的复杂性,不可否认某些袍哥的土匪背景;二是官方话语的影响,使袍哥消极的方面被扩大;三是1949年以后红色政权对袍哥形象的再创造。在现在的国家话语中,袍哥都是无恶不作的恶棍,但是从本文关于望镇袍哥的故事,却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大学生和这个家庭建立的友谊,这是否暗示当时袍哥的形象并非那么可怕,或者说相当大部分的袍哥,看起来和一般人民也差不多?关于雷明远失去佃田的事情是耐人寻味的。在我们的概念中,作为一个袍哥首领,他似乎可以轻易迫使地主继续让其承租这些田地,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尽管他可以杀人,但是在佃田的问题上却是无能为力,最后导致了其权力的衰落。
其三,在这五种叙事中,可能对历史研究者来说,小说是最上不了台面的资料,其实,文学对于我们研究历史,却有着独特的用处。正如M·德塞都(Michel de Certeau)所指出的:如果说“标准的历史写的是权威势力的谋略”,那么那些“编造的故事”则提供了了解文化的基础。沙汀所描述的故事离真实的历史到底有多远?如果我们了解沙汀的写作方式和故事源泉,就会发现其创作的小说具有强烈的纪实性。沙汀的写作类似另一位四川乡土作家李劼人,李在1920年代写了《市民的自卫》,1930年代写了《死水微澜》、《暴风雨前》、《大波》等历史小说,被文学批评者称为历史的“纪事本末”,缺乏革命的浪漫主义。同李劼人类似,沙汀的小说都是根据他对四川乡场的个人观察和亲身经历写出来的。例如《在其香居茶馆里》所涉及的茶馆的茶客、讨论的问题、文化、习俗等都是有所根据的,诸如联保主任、壮丁、兵役科、吃讲茶、喊茶钱、团总、哥老会、打醮、派款、收粮等等。沙汀后来回忆《在其香居茶馆里》的创作时,也承认这个故事基本上是写实的,“听来的故事就那么一点点,被摆在小说的最后,用来点题。虚构的是几个人物争吵的过程,一次不可开交的吃讲茶场面。这一定是在一个乡镇的茶馆里进行!想象中那是安县的西南乡,桑枣、秀水一带的样子,叫它回龙镇。茶馆定名‘其香居’,却是综合所见各种乡镇茶馆的情形的。每人有每人的与身份相称的茶座。尊贵的客人一进来,人人抢着喊‘看茶’。闭起眼睛也想得起来那种氛围”。其四,个人经历的回忆是珍贵的口述历史记录。袍哥大爷蔡兴华的回忆有相当的资料价值,但是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存在的问题。首先是有些事情回忆者并不愿意讲出来,所以我们所知道的这个袍哥的面貌,很可能不是完全的,而只是他愿意让我们看到的面貌。另外,由于共产党在取得政权后,一直以国家话语来解释历史,所以这些老人在回忆历史的时候,也难免落入这种话语的俗套,他们对自己历史的回忆,也难免用敌我分明的思维方式,尽管这种方式经常是无意识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意识到,由于年代久远,其回忆的准确性一定会受到影响,因而不能仅仅依靠他们的回忆来看待历史,还需要其他材料的补正。
其五,尽管本文引用文史资料所提供的事例具体生动,但这种政治化的表达影响了资料的价值。这类资料很显然有着先入之见和政治倾向,这样会影响其作为史料的价值,因为撰写人难以持公允的态度。本文所引述的关于贺松的叙事便大量使用具有倾向性的形容词,诸如“专横独断”、“残忍狡诈”、“危害革命”、“滔天罪行”、“罄竹难书”、“疯狂地垂死挣扎”等等,代表了1949年以后官方对所谓“反面”人物的评价。其实我们应该理解,一个地方文史资料的撰写人很难置于政治之外,因为地方政府、政策、人事、历史、文化、习惯等因素,都会影响到他们的写作,地方文史资料的编写体例留给他们的自由空间并不多,因此我们不能对他们过于苛求。而且我们应该意识到,正是因为他们长期的努力,才抢救了大量地方的历史,如果没有他们,一些资料和故事就永远消失了。他们的记述给我们提供了十分有用的信息。
五种文本所讲述的故事有什么共同点呢?综合这五种袍哥叙事,我们可以发现,这五种叙事至少在四个方面显示了袍哥的共性。第一,很多地方精英都加入了袍哥,如本文所提到的贺松是学校教师。但他们不是正统精英,而是以下层为主,所以袍哥难免被正统精英所歧视。袍哥的公开活动和影响引起一些正统精英的不安,虽然他们表示“对于任何帮会的正规活动”并不干涉,因为“我们是拥护结社结会自由的”,但担心现在“帮会的活动已经达到极点了”。以成都为例,“那一街莫有码头?哪一个茶铺里莫有袍哥?现在的地方自治人员,不通袍的究有几人?甚至在机关里,在议会里,也有不少人以什么公社社员的姿态出现”。他们指出帮会之所以这样活跃,是由于“政治低能、法律失效,社会秩序紊乱所引起的”。他们支持政府“重申前令”,加强控制,不准学生加入帮会,凡参加者予以开除,校长亦须受管教不严的处分。
第二,袍哥在20世纪上半叶的剧烈扩张其实是和中国现代国家形成及现代化过程紧密联系的。过去四川地方社会有着各种民间组织,在地方治安、经济、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清明会、土地会等。但是晚清民国时期的现代化摧毁了这些组织,政府又无力填补留下的权力真空,从而给袍哥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第三,袍哥渗透进入了地方政权,特别是低级政权,上面提到的雷明远和贺松都是极好的例子。他们甚至通过地方选举,进入到地方议政机构。我们还看到,虽然袍哥是政府所宣布的非法组织,但是他们却在相当的程度上为政府服务,地方上许多事务都要依靠他们来实行,如抗战中贺松成为修机场的民工大队长。甚至有些袍哥从秘密社会组织的首领转身成为合法政党组织的负责人,贺松成为青年党县党部主席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就是说,袍哥在四川乡村权力结构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第四,不同文本都参与了袍哥形象的塑造。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各种叙事间各有不同,但是1949年前后的叙述也是界限分明。“袍哥”这个词在1949年以前的民众间,虽然存在不少的消极因素,但也并不总是一个消极的概念,他们经常也被视为是和政府对抗的好汉。但是政府和精英却有完全不同的评价,并建立了其决定意义的话语权。我们现在对袍哥的认识,在相当程度上是传统社会精英和现代革命话语长期影响的结果。从清初到民国,袍哥为非法的、政府明令查禁的组织。晚清地方改良精英把袍哥与江湖盗贼等列为一起,有其政治动机,与官方关于袍哥的话语一致。不过他们所料未及的是,不过几年之后,袍哥成为倾覆清朝的主要力量之一,并在辛亥革命后一度得以公开活动。民国时期,虽然国民政府压制袍哥的活动,但是这个组织却不断壮大。在1949年后共产党的革命政治话语中,袍哥变成了和土匪一样的集团。
袍哥的覆没固然是共产党国家机器打击的结果,也是这个组织传统地与国家机器对抗的必然结果。虽然在民国时期,这个组织试图与地方权力结合,并由此扩张了组织的规模和影响,不过共产党政权却绝对不允许与国家机器相对抗的这样一个组织的继续存在。这个组织被摧毁了,但是它所留下的许多问题,今天仍然值得我们去认真地回答。
【本文注释从略,详见原文】
上传者:郑静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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