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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成因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17

周丽娟 张德友

 

    黑社会犯罪是社会文明发展中诸多消极矛盾的综合产物,它不是一个孤立简单的社会现象,而是由诸多彼此联系而又相互作用的因素综合互动所产生的特殊复杂的社会现象。根据唯物辩证法联系的观点,运用犯罪综合动因论来考察黑社会组织犯罪,才能揭示出产生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多层次、多维度的原因网络结构。

(一)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社会原因

    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黑社会犯罪作为一种高级的、有理性的犯罪形式,它的社会原因主要有:

1、现代化进程中的负面效应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犯罪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代价。因而经济发展和犯罪增加的对应关系是现代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以工业化和都市化为主要标志的现代化对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产生空前规模的影响,也必然使犯罪发生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由“分散型”向“集中型”的空前飞跃。现代化环境中生存的条件——分工合作,影响着犯罪也必须向人员、技能、利益的凝聚方向发展,也只有高度组织化的集团才有抗衡现代化国家的规范与制约的可能,黑社会犯罪组织的产生成为一种必然。现代社会对个人自由、民主、人权的维护和重视,个人享有自由权利的充分、实在,使免受政府权力和国家法律规范的个人行为和某些组织非法行径的时空领域更加广阔,因而民主体制下的国家的权力真空普遍存在,也为黑社会组织提供了合适的衍生环境。

2、腐败政治的有效庇护

    腐败,说到底就是公权私用,即把公众赋予的权力用于为私人谋取利益的手段。没有权力腐败,就不可能有黑社会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有组织犯罪能够由小到大,发展成为典型的黑社会犯罪,并能够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存在和发展下去,主要是靠收买政府和司法官员,使权力腐败。所以,有组织犯罪还被称为‘依靠权力’的犯罪。”黑社会开展政治渗透的主要形式无外乎四个方面:(1 )对政府公职人员贿赂、腐蚀,以权钱交易编织关系网,寻找保护伞,达到与腐败分子经济利益的一致,就可以利用掌权人手中权力的特殊威力,以合法保护非法,得到犯罪庇护;(2)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 通过赞助或以社会慈善行为收买人心,扩大政治影响,树立良好形象,捞取政治资本;(3)通过控制选票、操纵选举,推出自己的代表, 在政府中安置代言人,这在我们国家也屡见不鲜;(4 )由于黑社会成员尤其是上层首脑人员都有公开的合法身份,又有绝对优势的经济实力,收买官僚机构的权力派人物或通过人大、议会选举打入政界,亲自上阵,造成我中有敌,敌我难辨的有利局面。政治收买之所以成交率高,频频得手,是因为它不仅哺育犯罪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也反过来服务于被收买者的政治、经济利益,二者相得益彰。

3、社会控制机能失调的后果

    我国黑社会势力的产生很重要的因素就在于社会控制机制的中断或弱化。我国的社会结构和整合机制具有浓重的传统色彩,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这种社会整合机制的正常运转要求官僚机构对公众的危急有足够的反应能力,有足够的资源“解民于倒悬”,起码要做到“均贫富”,有效地控制贫富差距的过大限度。否则,官不管民,民则不服官,社会整合机制发生故障。由于官僚机构的逐步腐败,使各官僚机构和官员所做的一切工作不过是给上级和社会观览的哗众取宠的行为,不是全心全意的公仆愿望。所以,从前当官是压力,现在当官是私利,从前的官是组织派,现在的官是自己买。买官是一种投资的商业行为,必然以利润为目的,于是公权就变成了私利。官员们对公众危难责任心淡化,不顾民间疾苦,只为升官发财,搜刮民脂民膏,对贫富悬殊现象视而不见,正义和能力不仅得不到弘扬和重用,而且遭到打击迫害,民众对政府逐渐失望,失去了依靠和信任。这使官僚机构运转失灵,政令无法落实,国家统治力量与公众之间形成一块巨大的权力真空,导致社会秩序失控,黑社会等非法势力趁机得势,一些边远地区因此形成无政府状态,心目中没有公共权力,于是一些非正式或非法组织,如秘密会社、地头蛇、恶势力纷纷乘虚而入,形成一个个专制的国中之国,如刑法第三产业94条叙明的:“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实现非法控制,这就是近年来屡见不鲜的基层政权瓦解的危急景象。

4、经济利益的内在驱动

    黑社会组织运作的内在驱动力的润滑剂不过是巨额的经济利润,丰厚惊人的经济利益吸引着黑社会组织不惜争斗拼杀,甚至走上断头台。除了传统的走私、贩毒、赌博等犯罪行业外,还开始挖掘一种地下经济。这种靠不正当竞争和非法手段积累财富、与合法经济并行的地下经济,由于利润极高而又不受成本、税收、预算分流的限制,其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合法经济。美国地下经济的总值超过7000亿美元,约占1980年全美国民生产总值的30%。仅海洛因一项,年销售额300亿美元, 是美国利润最高的行业。1970年,全球仅有20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超过这个数字。

    黑社会大量的犯罪资金投向合法企业,一方面可以获取合法收入,另一方面可以洗钱,还可以借此壮大自己的组织实力。犯罪资金的另一个流向是非法企业和商业,黑社会控制企业的同时控制工会和管理者并进而控制劳动力市场,创下勒索劳资双方的条件。合法经济与非法经济双向交流与渗透是现代黑社会活动的普遍特点,以致达到良莠难辨的程度,这也加深了黑社会组织的隐蔽性。

    黑社会通过向合法经济渗透,经济地位在国家经济结构中越来越突出和重要,构成国民生产总值的重要部分,甚至与国家财政荣辱与共,打击黑社会需要付出有可能经济坍塌危险的代价,这是黑社会从经济角度危及政权的又一个因素。

5、失业和人口流动失控

    失业,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会遇到的难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由于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导致社会关系的错位脱节,失业就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一定程度的失业,有利于劳动力之间的优化组合,对劳动力市场起着有益的调节作用。但超过正常限度的失业,造成失业人口的贫困和社会分配上的贫富差别,导致贫困人口的心理失衡和情绪不满,形成社会冲突。在人口集中的城镇,或地缘亲缘关系紧密的乡村便形成一定的有组织的犯罪势力,用非法手段摆脱贫困,向富裕的阶层挑战。

    人口流动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呈上升趋势。人口流向主要是农村向城市的迁移。 我国近年来由于耕地的减少和劳动技术的提高, 每年约有800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这种人口迁移的强烈波动性和流向单一性形成对社会的强烈震荡。城市的现代化发展水平还远不能吸收和消化这支庞大的劳动力大军,本来有限的就业机会给城市超负荷的承受能量增加了新的压力。流动人口与城市闲散人口形成广大的无业社会流民阶层,他们为发泄饥寒交迫之怨,慰藉情绪失衡之心,寻求谋生之路,一拍即合,走上共同犯罪的道路。

(二)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文化原因

    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使社会视野更加开阔,经济的繁荣带动着文化的异彩纷呈。传统的主文化向前发展的同时,亚文化也被社会公众普遍要求并创造出来。亚文化在对文化起着积极的丰富作用的同时,它的负面效应也严重地冲击主文化甚至孕育着犯罪。

1、帮会文化的惯性作用

    历史传统对黑社会犯罪有着深刻的影响,各国不同的黑社会组织在组织结构、帮规会律、活动方式等诸多方面各具特色,原因就在于各国具有不同的历史传统以及所在地公众具有不同的亚文化传统。历史的强大惯性使黑社会组织带有深刻的传统继承性。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使封建行帮意识和宗族帮会文化根深蒂固,形成现代黑社会的文化基础。“仁、义、礼、智、信、忠”这种儒家文化的道德范畴,其影响深入到包括社会底层聚集的无业游民、流氓无产者、乃至地痞无赖在内的社会各阶层。对这种儒家文化遵循最坚定的除了秀才就是黑帮。这种主文化被异化成为封建行帮的精神支撑点。从天地会、三合会到青帮、红帮无不如此。这些也被现代黑社会完全继承。“江湖义气”、“侠义精神”仍然是现代黑社会的精神支柱。仿血缘的兄弟关系仍然是现代黑社会的内部伦理;隐语、暗号、纹身、歃血为盟等严密的帮会规矩仍然是现代黑社会的文化规范。这些与主文化格格不入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活动方式、帮规戒律、组织形式,形成了黑社会的文化基础——帮会文化。

2、文化冲突对黑社会组织的启发作用

    所谓文化冲突,是指在文化传播过程中,文化规范不同的异质文化接触、碰撞而产生的文化对抗现象。异质文化间的接触,如果不能相互适应、补充、交融、涵化为一种新质文化,就会相互否定、排斥,形成文化冲突,产生犯罪。

    从我国 黑社会性质犯罪看,近年来,各种影视书刊对凶杀、恐怖、色情、暴力及黑社会组织犯罪内幕的传播以及大众传媒对绑架、劫机等犯罪活动的过分渲染,形成了中外文化的剧烈冲突,诱发一部分人如法炮制,仿效、组织犯罪集团。外来消极文化的描述和展示,成为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形象生动、内容具体的参照物。历史的传统封建帮会观念与社会主文化发生的纵向文化冲突和境外的消极文化传播与社会主文化发生的横向文化冲突,都为黑社会组织提供了不良参照群体的消极榜样作用。

(三)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心理原因

    黑社会犯罪被称为理性化的高级犯罪形态,不仅在于这种犯罪人数众多和企业化犯罪结构,还在于它形成了组织成员之间和成员与组织之间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态度的总和的群体犯罪心理。需要产生动机。当个体的需要,凭借个体的力量难以实现时,群体犯罪就是满足需要的最佳模式。各种个体心理需求的相互接受和默契,形成任何个体犯罪都无法比拟的整体意志力,犯罪群体共同需要结构逐步强化,需要群体的长久和稳定的存在,形成黑社会犯罪组织。

1、共同的反社会心理需求

    犯罪既然是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就具备一定的反社会心理。参加黑社会组织的犯罪成员的犯罪历史形成对抗社会的意识;屡遭打击的代价产生仇恨社会的意识;个人的畸形需求得不到合法的满足又会积累成埋怨社会的意识。所有这些都必然使其萌发和加剧反社会意识。以社会为对象发泄个人的不满,企图从犯罪组织中寻求不受社会调节的需要满足。这种反社会心理往往成为维系黑社会组织的纽带。

2、共同的物质需求

    物质需求是大多数黑社会成员的最原始动机,无论是组织的首领还是积极参加者,大都为了获取某种直接或间接的利益。黑社会犯罪组织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口号以及组织内部利益均沾和利益公平原则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和感召力。当成员得到了个人独立情况下难以得到的利益,或根据自己的贡献得到了与自己自断利益相吻合的公断利益时,更坚定不移地依赖组织。共同的利益需求是黑社会组织产生和存在的至关重要的心理条件。

3、共同的情义需求

    黑社会犯罪组织与成员以及成员之间互相帮助、关怀、救援和鼓励,情感交流十分融洽。情感的关怀极具欺骗性和拢络性,成为每一个犯罪成员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当组织成员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遭到困难或灾难时,组织内部会提供及时的物质和精神抚慰。如被监禁时,犯罪组织的成员会去探视,设法营救,甚至身穿孝服到刑场送行。其家属也会得到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安抚。受人欺辱会有“兄弟”挺身而出,拼死相助。黑社会组织所投入的情感自然会得到成员“义”的回报,组织成员为组织的利益甘愿承担风险、牺牲个人,这种反射回报形成集团内部的合力。

4、共同的精神需求

    黑社会成员除了物质需求以外,他们也同样追求理想的精神满足。他们渴望尊重、威严,希求羡慕、崇拜,向往自由、潇洒。这些需要的满足又不愿通过合法渠道的努力获得,而追求不劳而获,平步天堂。黑社会正是实现梦想的理想温床。这个等级森严的特殊群体结构,不受合法规范的限制,“具有满足成员的畸形精神需求的‘特异功能’。如获取某种权威的威风感、随心所欲的成就感、有依有靠的归属感、获得保护的安全感、以及令人畏惧而又令人羡慕的尊重感。”黑社会向合法政治领域的渗透,还可以使他们堂而皇之的成为社会上的体面人物。所有这些,都在黑社会组织这个“百宝箱”中应有尽有,垂手可得,具有强大的腐蚀性和诱惑力,成为黑社会组织的原动力。

5、差异互补的需求

    随着社会防范体系的强化和高科技被广泛应用于犯罪,个体犯罪成功率越来越低而且收益很少。犯罪收益越大,需要付出的惩罚成本越高,较小的投入获得最大产出的最佳出路是群体犯罪。分工合作,依靠集体的力量形成个体犯罪绝非可能的整体意志力和能量,达到个体差异的互补,实现犯罪目的。比如,计算机犯罪需要有精通电脑软件的专业技术;金融犯罪需要熟悉流通领域的特定规则;非法企业需要管理和贿赂人员;暴力犯罪需要武装力量。群体犯罪的最高形态——黑社会才能达到组织化、企业化的高标准。

6、罪责逃避的需求

    根据群体动力学理论,同一个人置身于群体中和独处时的感受不同,群体中的个人会产生依赖群体的力量感。黑社会组织的成员也一样,组织内部热烈的犯罪氛围和强烈的感召力,不仅焕发不同主体的犯罪热情,而且激发不同主体的潜在的犯罪意向,并能形成比、学、赶、帮的交感效应,淡化甚至淹没个体犯罪时的恐惧感和罪责感。由于身后有一个群体,组织成员有群体的代表身份,会使成员潜在朦胧地产生三种自我感觉和两种侥幸认识。三种自我感觉:(1)有群体的支持与合作, 不是单枪匹马,不仅增强了犯罪成功的自信心,而且吸取来自组织的心理帮助,感到“仗胆儿”,发扬出勇敢精神;(2)受组织的派遣, 以组织的名义完成一定的工作量,蒙发一种使命感、光荣感和上进心;(3 )犯罪的预谋与实施不仅有个人利益的动机,而且有群体利益的大局,产生一种“不仅利己,而且利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消除或减轻了罪责意识。两种侥幸认识:(1 )黑社会组织内部明确的分工,使连贯的整体犯罪行为被分解,每个成员只完成了犯罪的某一环节,参与了犯罪的部分过程,不仅减轻了犯罪时的心理压力,而且产生罪责扩散、责任轻微的侥幸心理;(2 )犯罪实施时有众多的人保卫和掩护,一旦事情败露,互相包庇袒护,有强大的政治后盾和广泛的关系背景,产生罪责逃避、免受打击的侥幸心理。

 

参考文献:

    1.《反贪污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红旗出版社1996年。

    2.王牧:《犯罪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

    3.莫洪宪:《有组织犯罪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19985月。

    4.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

 

文章出处:《社会科学战线》2000年第6期,第197201页。

作者简介:周丽娟,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张德友,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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