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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历史·宗教——明清闻香教题材小说的多维阐释
来源:秘密会社 作者: 秘密会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1-30


文学·历史·宗教——明清闻香教题材小说的多维阐释

万晴川

扬州大学文学院

要:明末闻香教之乱后,出现不少以之为题材的小说,具有重要的文学、历史与宗教研究价值。这些小说在艺术上承袭《三遂平妖传》,加上民间教门自身的特点及主流社会对民间教门的看法等原因,遂形成了“以神魔写时事”的叙事风格。不同于以往民间教门题材小说,这些小说的作者虽然站在正统立场上,对闻香教起事进行了根本性的否定,但又揭示出闻香教变乱的深层社会原因,从而对这一历史事件进行了部分还原,可补正史之阙。最后,这些小说还披露了闻香教一些鲜为人知的宗教特点,对闻香教诵经、做会等活动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描写。

关键词:闻香教; 文学; 历史; 宗教; 价值;

闻香教由王森于万历年间创立,曾负责调查

闻香教案的永平兵备道岳和声在《餐微子集》卷四中记述甚详:

石自然,改名王森,存日皮匠生理,移在永平滦州石佛口。生在官长男王好礼、次男王好义、三男王好贤三人。王森于先年间路遇妖狐,被鹰搏击,口作人言求救。王森收抱回家,遂断尾相谢,传下异香妖术,后称为闻香教。

闻香教立大小传头会首名色,此牵彼引,云合响应,蔓延于河北、河南、山东、山陕、四川六省,法门弟子不下二百万。万历二十三年(1585),王森被人告发,下狱论死,后用贿得释。王森出狱后,入京师投永年伯为族,又结阉宦王徳祥,改名王道森。万历四十二年(1614),王森弟子李国用将森出卖给官府,又因是年冀东大旱,王森弟子高应臣等乘机制造舆论,于清凉山起事,王森再次被捕,五年后瘐死狱中。王森死后,教权由其三子王好贤继承。天启二年(1622)五月初三日,王森大弟子徐鸿儒在巨野徐家庄发动起义,旋被镇压,王好贤被当局逮捕处死,闻香教受到沉重打击。但不久复振,王氏家族继续行教,约从清朝初年起,为躲避官府查禁,先后改名为清茶门教、大成教、白阳会等名目。嘉庆二十年(1815),直隶总督那彦成奉命查办清茶门教,滦州石佛口与卢龙安家楼王氏阖族被当局收审,被处死或充军。至此,历经二百余年的王氏传教世家方土崩瓦解。[1]

闻香教起义致使“南北梗塞,远迩震动,诚百六十年未有之大变也”[2],加速了明王朝的灭亡,揭开了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大序幕。这起重大的历史事件,引起了当时及后世许多政治家、史学家、宗教家及文学家的关注,对明末至清期间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持续的影响,涉及闻香教题材的小说,就有长篇小说《七曜平妖全传》(天启四年,下文简称《平妖全传》)、《樵史演义》(顺治间)、《梼杌闲评》(康、雍间)、《七剑十三侠》(晚清)。文言小说有康熙年间《聊斋志异》中的“小二”“白莲教”“邢子仪”,《夜谭随录》中的“双髻道人”,晚清《夜雨秋灯录》中的“秦二官”,等等。闻香教在不同的小说中称法不一,或作“白莲教”或作“无为教”,有的人名也做了改动,如徐鸿儒在《梼杌闲评》中作“刘鸿儒”,在《七曜平妖全传》中作“徐洪儒”,“沈智”作“沈晦”,“洪聚”作“洪流”等。这些小说的创作宗旨和叙事角度虽各不相同,但都在不同程度上揭示了闻香教起义的深层原因,披露了闻香教一些鲜为人知的宗教特点,具有重要的文学、历史和宗教研究价值。

一、以神魔写时事

《平妖全传》是一部全面反映明军镇压闻香教过程的时事小说,全书六卷七十二回,题“吴兴会极清隐道士编次”,文光斗序中称“会极”为“淮南十洲沈太史公孙”[3]“沈太史”即沈坤,字伯生,号十洲,嘉靖二十年(1541)状元,后受诬死于狱中。沈坤虽为直隶太和卫(今安徽太和)人,但原籍昆山[4],与吴承恩为总角之交,吴承恩应邀为其父沈炜写过墓志铭,文中谓沈炜有子沈坤、沈坊;孙沈兆车、沈兆年、沈兆安;曾孙㳂庚、㳂甲、㳂辛。[5]叶德均推测“会极”是作者的字,名当为“㳂□”,庚、甲诸人疑是会极兄辈。[6]但这只是猜测,若揆之于字号,沈会极是“㳂甲”的可能性很大。

叶德均又指出:“揆其初称当时《平妖后传》,以续《三遂平妖传》者;后乃改名《平妖全传》,将‘后’字挖改为‘全’字,而挖改卷一时偶不当心移下一字,遂误‘后传’为‘后全’。”[7]实际上,曾亲自参与平叛的兖东副使徐从治就著有记述平定闻香教始末的《平妖纪事》。而且,《七曜平妖全传》除承袭《三遂平妖传》外,还对《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名著都进行了模仿。徐鸿儒山东郓城人,与宋江是同乡,曾熟读《水浒传》,是宋江的粉丝,以致在起义决策时,“先发寄家口于梁山泊,刑牲起兵”[8]“误信梁山泊故事,巢于梁家楼”[9]。徐鸿儒由于把数十万人马屯扎在狭小的梁山泊,结果被官军全部围歼。《平妖全传》更是刻意模仿《水浒传》,如书中屡屡提到“顺天应人”的口号,把徐洪儒等闻香教头目写成是妖魔转世,而赵彦等明军将领则是北斗七星降凡,裴月娥的父亲藏有一个牌文,上面有七星和妖魔的姓名。作者在第五回分别安排相士真见鬼、术士贾神为徐鸿儒看相算命,又在第十一回写徐洪儒挖出一块石偈,上写偈语,暗示徐鸿儒灭亡的结局,这些都是《水浒传》等小说中常见的预叙手法。又如第二十八回写胡参谋遗锦囊与徐从治,第六十六回沈晦变出无数猴子与齐天大圣拿着金箍棒一路打来,如此等等,无不显示出作者受到多种小说名著的影响。

郑振铎在评价《平妖全传》时说:“今徐鸿儒事,发生不满三载,战血方腥,书中人犹多健在,而已被写得玄幻至此,实为奇事。”[10]《平妖全传》的完成虽然离事件发生的时间不远,但有些史实已不清楚,如关于徐鸿儒被捕的经过就有不同的说法。作者根据自己对史料的解读,对一些史料做了文学化的处理。如《平妖全传》中的徐鸿儒,起初是个吃喝嫖赌的无赖,并不是闻香教领袖,龙华会、闻香会、白莲会教首沈晦、高糜欲联手起事,但苦于未寻访到真主,所以迟迟没有动手,后来遇到携妓逃跑的徐洪儒,见他有天日之表,龙凤之姿,因而拥戴他为王。《樵史演义》中的徐鸿儒教原是秀才,“有一二十万家私”。《梼杌闲评》中的刘鸿儒则是个广有田地的庄主,又是白莲教的首领。又如“洪流”的原型应是“洪聚”(一作“洪众”),《罪惟录》和《明史纪事本末》等书都说洪聚是四川“白莲妖贼”,他曾起兵响应徐鸿儒[11],不是山东白莲教传头。

胡鹤龄和许定国、裴月娥、周如玉是《平妖全传》中的核心人物,胡鹤龄是开国元勋胡大海的后裔,博学多才,料事如神,是参将许定国的老师和军师。许定国则英俊潇洒,勇敢善战。裴月娥、周如玉两个女子原是闻香教的人,她们法术高超,因为爱慕许定国而向官军投诚,并甘愿做许定国的妻妾。这些都是作者向壁虚构的。胡鹤龄实有其人,明方孔照《全边略记》中载录征讨闻香教阵亡将士五十三人,其中就有胡鹤龄[12],但除此之外,找不到其它资料。据目前所见文献判断,在平定闻香教之乱中,许定国根本算不上什么重要人物,相关记载极少提及他。巡抚赵彦、总兵杨肇基、都司杨国栋和廖栋、副使徐从治才是核心人物,如沈国元《两朝从信录》卷一六录赵彦疏称:“总兵杨肇基当机审而谋出万全,料敌明而功收百胜;东兖监军副使主从义、兖州监军副使徐从治、天津监军佥事来斯行运筹则群策群力,兼收督阵则八战八克。并奏山东都司杨国栋、佥书廖栋、天津都司刘永昌冒险冲锋而力战,复扫巢穴以成功。”[13]《明史纪事本末》《全边略记》《明史》等书中有关记载都只字未提许定国。王源《居业堂文集》卷一中只有一句:巡抚“令许定国、梁廷栋以精骑五千讨白莲贼,悉平之”。[14]《平妖纪事》中表彰了许多在平定闻香教叛乱中有功的文官武将,重点突出总兵杨肇基、登将王化溥、梁汝霖等,涉及许定国的只有两句简单的文字,一次记许定国臂膀中弹,回卧府中修养;另一次是沛县告急,遣许定国、江朝栋、梁汝霖、蒋绍芳等率兵往援。结尾表彰的名单中,没有许定国的名字。[15]由此可见,许定国在平定闻香教之乱中功绩不彰。相反,从现存文献记载看来,他可谓声名狼藉,较为正面的文字只是肯定他的武技,绝大部分是负面的记载,有的说他桀骜不驯,如郑廉《豫变纪略》卷七记“许定国为总兵官,性骄倨不能御下,故其军数噪。”李自成围开封,许定国去见总帅侯恂,因为帅府门开启不及时,他就拳殴中军副将邱磊,谒见侯时犹出言不逊。恂子方域劝父立斩之以明军法,恂不听。[16]明钱士馨《甲申传信录》卷六记崇祯十五年七月,开封被围,形势危急,诏命许定国驰援,他不敢渡河,师次沁水,一夕师溃。[17]姜采《敬亭集》卷八云:“许定国中州人,身长八尺,多诈。崇祯朝佩大将军印绶,命中州杀贼,军中掠杀百姓,下吏当斩,乃以三千金赂相魏藻德,会上延问将材,藻德举定国,时天子方贵幸藻德,遂用定国。”[18]通政使徐石麒在《又十一月初三日题为飞报晋兵鼓噪等事山东司案呈覆侯恂题前事》中斥骂许定国“平生弱骨,见小寇而即惊;满腹贪涎,见穷军而必克;慕说钤妄,信巵言为实事。又善以羔贽买名,苞苴营贵,此其所以屡踬屡起、屡起屡偾、屡偾屡脱,视国法如儿戏,甘纵逃而不顾也”。杀掠百姓,临敌逃跑,失误军机。[19]特别是他为报个人私怨杀死高杰、卖国求荣之事,更为时人所不齿,史惇《恸余杂记》等书记此事甚详。[20]

由此看来,自称“目睹其颠末”[21]的沈会极,把许定国塑造成征讨闻香教的灵魂人物,实在难以理解。由于资料所限,目前无法弄清其中原委,但可以由此断定,小说的完成当在许定国杀死高杰、投降清军之前。作者欲美化许定国及其妻妾,但又没有史实作为支撑,因而只能依靠文学想象,进行虚构,进而形成了这部小说以神魔写时事的文体特点。

《平妖全传》写徐鸿儒等闻香教首是应劫而生的妖魔,是邪恶的代表;而赵彦、许定国等是应劫而生的星宿,是正义的代表。通过正邪双方的较量,“维世匡时,感发惩创”[22]。以神魔的笔法曲折反映平定闻香教之乱的全过程,正邪双方都精通法术,有御敌的法宝,战斗过程被演绎成斗法,道高一丈,魔高一尺,官军最终取胜,完全是神魔小说的叙事模式。小说中正反两派人物多拥有神奇的法术,如洪流的追魂摄魄之法,周如玉的定身法,裴月娥能拷鬼搜神,胡鹤龄天文五行无所不通,徐洪儒包围峄县时,他借周围百里水退兵。而且都善能变化,裴月娥曾先后化为骊山老母、铁面天神等。作法时皆是披发仗剑、口中念念有词的套路;常使用牲畜之血并秽溺等物破妖法。总之不出神魔小说的套路,当然也不乏精彩之笔,如第五十七回写裴月娥与沈晦斗法。

《平妖全传》“以神魔写时事”特点的形成,除《三遂平妖传》等神魔小说的影响外,还与秘密教门的特点及当时主流社会对秘密宗教的认识有关。民间教门普遍崇拜巫术,教首们一般出身低微,他们需要借助巫术神化其人其教,以达到聚众敛财甚至反叛之目的。因此,在统治者和一般民众的眼里,其人是“妖人”,其教是“邪教”,其术是“妖术”,其书是“妖书”。因为这一观念,以民间教门为题材的小说就自然演绎成了神魔小说,并成为神魔小说中的重要一支,如以宋代王则弥勒教起义为原型创作的《三遂平妖传》,根据明初唐赛儿白莲教起义故事而改编的《女仙外史》,讲述白莲教起义故事的《归莲岸》,描写万历年间林兆恩三一教的《三教归正开迷演义》,等等,以闻香教为题材的小说也无不如是,如《聊斋志异》卷三中小二“知书善解,凡纸兵豆马之术一见辄精”。卷六说白莲首领徐鸿儒得左道之书,能役鬼神。《夜谭随录》卷三写白莲道人“能登云作雾,唤雨呼风,召神役鬼等术”。《樵史演义》中闻香教女首领丁寡妇能剪纸为人。《梼杌闲评》中的刘鸿儒因有“妖道”元元子和真真子的帮助,一路势如破竹。后来官军请来法术更高的空空儿助阵,才“破法除妖”。在闻香教系列小说中,都写到闻香教崇拜宝镜,以镜或水照出人的三生。如《平妖全传》中沈晦、《梼杌闲评》中玉支和尚、《聊斋志异》卷六中徐鸿儒等,而据文献记载,闻香教确以巫术吸引信众。如《餐微子集》卷四记闻香教主王森等“驾言阴符鬼术,驱电霆于掌上。”[23]《平妖纪事》记徐鸿儒“祖瓜刀悬镜之术,以水贮盆,令男妇持斋,授以俚偈,熟诵往照,观出前后幻身,狰民眼热心稠,奉为瞿昙,罗拜而愿为之死。”[24]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记擒获曹州闻香教头目张世佩时,“其身旁匿纸人数千。”[25]总之,历史上几乎所有民间教门的教义、信仰、仪式和活动,都存在着大量的巫术内容,既是教门暴动的催化剂,也是官府称他们为“邪教”或“左道”的原因。恩格斯曾说,在中世纪,“任何的社会运动和政治运动,都不得不采取神学的形式。群众的感情惟一是宗教‘食粮’来滋养的;所以,为了引起暴风雨般的运动,就必须使这些群众的自身利益穿上宗教的外衣。”[26]弗洛依德进一步指出:“魔法具有多种用途——它必须使自然现象服从人的意志,他必须保护人们免受敌人的攻击和遭受危害,同时,它必须给予人们以力量来伤害他的敌人。”[27]民间教首懂得如何按照民众的期待与需要来塑造自己,深知多数信徒之所以入教,不是被教义所吸引,而是因为对“术”有兴趣,所以只有通过神化自己,才能使徒众产生教首就是“神”的幻觉,引起他们的信任、追随、膜拜,最终形成一个信仰共同体。这样,以秘密教门为题材的神魔小说,就大致形成了固定的叙事模式。一般都是写教门领袖因掌握了“妖术”,遂萌发了称孤道寡的野心,教军和官军的战斗过程被曲解为斗法过程,但代表正义一方的官军往往得到法术更为高超者的帮助。葛兆光先生曾指出:道的妖邪之别,在于“那学了与民间却除妖害的,便是正法,若是去为非作歹的,便是妖术。”他进一步说:“这里区分正道、妖道的标准是价值判断,并不是法术有妖邪,而是用的‘道’有正邪,这是小说中的看法。”[28]实际上,古代小说作者早就发表过类似的看法,如凌蒙初在《初刻北拍案惊奇》卷一七中说:“那学了与民间祛妖祛害的,便是正法;若是去为非作歹的,只叫得妖术。”《三教开迷归正演义》也借道士灵明之口说:“依小道看来幻诈之术也出神化,只是正则为仙,邪则为怪。”在古代小说中,“妖道”的共同特征都是或反抗天庭和朝廷,或运用法术骗财渔色。

《平妖全传》集时事小说、神魔小说和才子佳人小说于一体,也与当时读者的审美趣味演变不无关系。明末清初,小说的文体特征越来越模糊,作者喜欢将历史、神魔、世情等各种内容融于一炉,万历年间描写平定播州之乱的时事小说《征播奏捷传》就有神魔化的倾向。书商也抓住这个噱头进行促销,如闭户先生认为《鼓掌绝尘》兼有世情小说《金瓶梅》和英雄传奇《水浒传》的特色。[29]雁宕山樵认为《水浒后传》具有《庄子》《离骚》《楞严经》《西厢记》四书的一些优点。[30]有的序跋不但说本书集诸名家之长,而且避诸家之短,如子称《林兰香》:“有《三国》之计谋,而未邻于谲诡;有《水浒》之放浪,而未流于猖狂;有《西游》之鬼神,而未出于荒诞;有《金瓶》之粉腻,而未及于妖淫。”[31]所以,《平妖全传》以神魔写时事的文体特点之形成,是多种因素合力影响的结果。

二、闻香教事变的史实揭示

《平妖全传》虽以神魔写时事,但是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完成的,所以有很强的现实感。不像之前一些以民间教门为题材的小说,作者或完全站在官方的立场上,对教门进行歪曲和污化,或因对教门“邪术”的过度兴趣,致使其真实面目被遮蔽。闻香教系列小说则不同,有些描写可补正史之阙,如《平妖全传》《梼杌闲评》中都写到徐鸿儒有个姓乜(乜巢儿、乜淑英)的女人,前者还写到闻香教女教徒裴月英、周如玉反正,《聊斋志异·小二》中写到“女子师事徐者六人”,其中小儿“以徐高足主军务,昼夜出入”,这些描写必有所据。另外,这些小说还把闻香教事件与当时的太监专政联系在一起,如《梼杌闲评》写在万历四十三年(1615)闻香教支派红封教徒刺杀太子朱常洛的“梃击案”中,太监魏进忠挺身救驾,勇斗刺客,成为他发迹的起点。《樵史演义》写赵彦平定闻香教之乱后,天启帝归功于魏忠贤,荫一子锦衣卫指挥。当然,这些小说最重要的历史价值,是揭示了闻香教变乱之深层原因。

明代自嘉靖朝开始,朝政日非。嘉靖三十八年(1559)章焕在《经略中原疏》中说:“民穷财尽,邑无安居之户,里无乐业之家。”[32]次年叶向高《再请止矿税疏》中说:“今日域中遂无一乐土,即向者通邑大都、市㕓喧闹之处,亦萧条凋耗无异穷乡。”[33]嘉靖年间东南沿海发生倭乱,万历年间,又发生平播州、征哱拜、援朝鲜三次大规模军事行动,给百姓带来了深重灾难。至天启年间,皇朝内忧外患,风雨飘摇,熹宗不问政事,宦官趁机弄权,“滥赏淫刑,忠良惨祸,亿兆离心,虽欲不亡,何可得哉”。[34]山东地区乃当时全国的缩影,有明一代,天灾人祸不断,据济南市政协文史委编辑的《济南古今大事记》统计,在14001642年间,仅济南地区就发生地震21次,水灾18次,旱灾19次,蝗灾18次,瘟疫6次,雪灾4次,风灾3次,饥荒4次,尤其在天启、崇祯年间,灾害更加频繁。由于辽东战事,成千上万的难民涌入山东,加剧了人们的生存竞争压力。明王朝各级官府对人民的苦难不但漠视不管,而且为筹措军饷,加派赋税。人民无以为生,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万历四十三年(1615),山东郯城等地发生蝗灾,“禾稼一空,遂成大饥,人相食,父子夫妻兄弟不相保聚,或数十文钱即鬻其妻,一二馒首即鬻其子,流亡载道,非常之灾”。[35]天启元年(1621),山东大旱,“民相食,骨肉不相得聚”[36]。天启二年(1622)二月,济南、东昌、兖州等府所属之地,又发生了百年未有的大地震。但官府不仅不及时救灾,反而借与清兵作战为名,从山东加派辽饷,又乘机勒索,滥杀无辜。山东频繁发生的天灾给明末清初人留下了痛苦的记忆,清初小说《归莲梦》《女仙外史》《聊斋志异》《续金瓶梅》《醒世姻缘传》等,都有大量关于山东地区天灾的描述。

在农业社会,人们靠天吃饭,无力抗击天灾,政府也没有完善的应急救济机制,于是民间教门趁机以“灾难劫数吓人入教”[37]。民间教门的创教神话就多据此而构建,他们声称,一切灾难都是天数,是宇宙万物的最高主宰——无生老母意志的体现,即所谓的“古佛显教,立下三元劫数”。所谓“三元劫数”分别对应于过去、现在、未来和无极上元甲子、太极中元甲子、皇极下元甲子三极世界。在闻香教支派圆顿教的经卷《龙华宝经》中,“三元劫数”又分别称之为“草芽劫”“胡麻劫”“芥子劫”(或“辘辘劫”)。特别是下元甲子劫数,灾难更为严重,天下大荒,人民饥馑,干戈不停,白骨堆山,“山东人民人吃人,人人扶墙而死,夫妻不顾,父子分离。来在北直,又遇饥馑而死”,壬午年之后,“又遇灾劫痨病年成,山摇地动,黄河水潮淹死人民。蝗虫荒乱,阴雨连绵,房倒屋漏,无处安身”。[38]大地众生,不论富贵贫贱,若逢末劫之灾,无处可逃,只有入教才能免遭劫难。因此,一旦出现天灾,教门领袖便乘机纠众立教,揭竿而起。这一特征也反映在《平妖全传》中,如作者开头借城隍社令之口,把闻香教之变归咎于“东省之民,愚憨自逞,拗掘不回,不作善缘,专思枉道,以致了(遭?)上帝谴责,降魔为虐,鬼神亦不敢违天悖命”。但是,作者不满足于对灾难做简单的描述,而是着意暴露统治者对于在痛苦中呻吟的百姓的漠视甚至雪上加霜,彰显闻香教起事的深层原因。小说开头,白莲教首高糜为徐洪儒分析天下形势道:“民穷财尽,国家气数可知。淮徐水灾,浙中火变。处处官司催科,加添辽饷愈急。民不聊生,山东尤甚。山东膏腴之地,贵者八两一百亩,少次五两一百亩,甚有地亩无人耕种。大粮辽饷,差人一次到集镇,动要钱四五十串。穷民无钱,卖地无人要,先卖儿女,次典地,八十文一亩典与人,不够买酒与差人吃。一年两三次下乡,差人逼索官粮,又不能完,田地儿女都卖了,还要送仓(官?)比较,只得借贷使用,坐辖牢。十室九空,望无烟火。就是纳了粮的,在家食用,不过是树皮草根,略略放些豆沫秫糁而已。穿又没的穿,吃又没的吃,钱粮又被公差把天地都弄尽了。况有本地乡官土豪侵占欺骗。如此光景,人心思乱。主公一呼,揭竿而起,无不响应。……此正英雄扼腕、豪杰解体之时也。俺们上应天时,下顺人心,从中而起,取天下如反掌耳。”闻香教正是趁着“辽阳失陷、内地空虚”[39]、灾害频仍而起事的。

激起民变的导火索是滕县董尚书之子董一经,他诨名“董钟”,性如烈火,“平日霸占良家子女,放子母债,准折人家田产、羊羔起利,倚势欺贫,县官是他家小厮,但是少他利债,迟了一日就送在县中拷打,那怕他就卖儿女妻子,比官钱粮还不同,也没有一个人敢议论他。这的是不成世界了”。他已有89个妾,还要抢夺闻香教法师周臣之女,凑成90。董一经的原型是故延绥巡抚董国光子之子董二。《明史·姬文允传》记滕县知县姬文允问百姓何故从贼,答曰:董二居乡贪暴,民不聊生,故从贼。[40]《梼杌闲评》也描写了“人祸”在闻香教事变中的重要作用:刘鸿儒起初做会不过欲敛财渔色,无意谋反。地方官吏屡屡勒索,刘鸿儒多次行贿。但东阿知县田尔耕为报私怨,仍然强行对刘鸿儒实施抓捕,终于酿成巨变。

所以,沈会极对闻香教的矛盾心理,在通俗小说家中具有相当的典型性。由于作者站在正统思想的立场上,所以对教门进行歪曲和诬蔑;由于作者有时坚持了现实主义的创作精神,所以又有同情甚至肯定,从而或多或少对这一历史事件进行了现场还原。作者基本从封建统治者的视域,对闻香教起事进行了根本性的否定。在《平妖全传》的作者笔下,闻香教首全是妖魔转世,徐洪儒的母亲和妻子与人滥交。《樵史演义》《梼杌闲评》都写到刘鸿儒奸宿教徒,夺人妻室。《樵史演义》中丁寡妇介绍白莲教道:“凡入了这教,再不分你我了,东西大家吃,衣服大家穿,银钱大家用,就是汉子老婆,也大家可以轮流换转,不像常人这样认真,故此叫做白莲教,又叫做无碍教。”小说还揭露了闻香教抢掠杀戮的行为,如《平妖全传》写教军攻入滕县后,“掳掠子女家私,尽行劫抢。老幼行不动的,尽行杀戮;壮者拿来入教”。《梼杌闲评》写教军:“无妻室者,强娶民间妇女,凡美貌者,不论贵贱,有夫无夫,一概掳抢。”这些描写都有一定的史实依据,曾参与平定于弘志之乱、巡抚天津的李邦华就记载:“妖贼聚众约四千有余,妇女老弱不堪为兵者,即便烧死,或腰斩尸解,极其惨酷。”[41]但当作者直面历史时,又对教军的某些行为做出了与统治当局不尽相同的评判。如《平妖全传》第一十四回写教军进入滕县时,百姓头顶香花迎接。第二十一回听说徐洪儒僭号称王,“东省远近愚民闻风响应,就是淮扬南直庐凤邳徐各处地方,只因他邪术惑人,半月之间,哨聚有二十余万人”。作者认定民众纷纷冒死从教是因为闻香教“邪术惑人”,或服用了一种“便就杀了他爹娘,也不怨恨”的药水,但如实描写了教军痛惩贪官污吏,宽待清官廉吏的行为。如为官清廉的峄县大尹徐弘基被俘后,教军头领嵇光先“晓得百姓感仰他,心中便不肯妄杀官长、人民”,马青要杀徐弘基,稽光先急喝住说:“这位大爷只吃了俺县里一口水,二爷四爷见大爷清正,都不敢要钱,不曾害民,不要伤他。要不肯杀他,并把他放了。”作者同时抨击封建士大夫道德败坏,官军残暴凶横。《平妖全传》中说滕县“这满县士大夫之家,都有些损人利己”。官军攻破邹县,捕获徐洪儒后,“却将城内老弱男子尽行杀了,止存妇女”。《樵史演义》写刘子孝领兵到了邹县,进城歇马,“兵丁骚挠居民,号哭震天,那里禁约得住”。城外居民,也被劫掠一空。徐州杨兵备听说白莲教军将到,吓得面如土色,抖个不停。知州汪心渊只得升堂发令,代兵备行事。平定叛乱后,杨兵备自觉羞惭,反勾同阉党崔呈秀,坐汪知州三万赃下狱。徐鸿儒被镇压后,官军又滥施淫威,对凡是吃斋念佛者一律惩处,百姓如惊弓之鸟,“但有吃素之人,即时斩首,不论在会不在会,到处随擒随斩。那个再敢吃斋?那些原吃斋的人,牛羊猪,五荤三厌,一齐都吃了。那些道妈妈把那五部大册书,日里不敢烧,夜里都烧了。穷的当件东西也买些荤腥在家放着,怕官府有人来查点”。而徐鸿儒出城投降时,“只求饶了城中百姓,山东一带地方才得太平”。其中有些描写可与史实参证,黄尊素就指出:“妖贼徐鸿儒之乱,百姓死于贼者十三,而死于官兵者十五。夏镇富户有一女,贼胁妻之,其治河主簿以富户通妖擅斩于市,尽掠其赀,主簿又以功迁,土人言之泪下。道长李河岑山东人,言妖贼乱时,其本卫武弁觇良家子女有姿色者,即指父兄为妖杀而夺之,地方官虽觉亦不敢也。”最高统帅赵彦在弥乱后,把战死的官兵、起义民众及无辜被杀的平民尸体都收集起来,当做战功,立碑为记。黄尊素愤怒质问道:“良民罹锋镝者甚众,幸而成功,赵明宇得升,杂收战地之尸,筑为京观,立碑纪之。夫邲之战,楚收晋尸,尚不敢为京观,而赵乃取我锋镝之赤子,号为鲸鲵,一已之富贵宁无尽?”[42]即便《明史》也不讳言“诸将多杀良民冒功”[43]。这一悲剧给山东人民留下了惨痛的记忆,清初山东人丁耀亢在《续金瓶梅》中描写金兵大肆杀戮,就有赵彦的影子:“真是杀的这百姓尸山血海,倒街卧巷,不计其数。大凡行兵的法:杀的人多了,俘掳不尽,将这死人堆垛在一处,如山一般,谓之‘京观’,夸他用兵有威震敌国之胆。”

《平妖全传》的作者还不时在行文中穿插一些议论,批判一些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如第三十一回写白莲教要放火烧孔林,孔子的神灵知道了,便和他的弟子们商量对策。原宪道:横逆之祸,无妄之灾,“但当顺受,不可报复”,因为“此贼积恨焚林有因,皆后世生徒不遵遗训,有悖典谟”,特别是大明以文章取士,这世上生徒靠几篇狗屁文章,混得一官半职后,就去虐民害民,不为朝廷干一毫正事,“以致世上百姓恨这起读书的人,波及吾师之林,也只好随他烧去便了”。孔子只得命子路去处理此事。子路自到孔林里边,将草头神点了数千,将文山竹子截来做笔杆枪,散与草头神。草头神曰:“这笔杆枪济得甚事?”子路曰:“你这些毛神,不知笔杆枪的厉害。这些读书的并那些吏书,但是弄笔头子并那写状子的人害起人来,比刀还狠些哩。你只管拿了用不妨。”徐洪儒被赶跑,他边跑边说:“孔夫子这等灵圣,若是跑的慢些,拿去杀也不怕,剐也不怕,若还出个题目叫我做文章,就剐死我了。”作者通过孔子与弟子们的一番对话,辛辣嘲笑了八股文一无用处,揭露士子们文行脱节的虚伪,并影射当时文人相互倾轧的现实。又如第五十四回写孙知府以退妖平虏为题考生员,那些差役们听说要考试,抱怨说:“那些酸子咬文嚼字的,说分上,放私债,骂人狗弟子孩儿倒会,听见白莲教道人杀来,屎尿都吓出来了……有甚么高见。”果不其然,众秀才们的答卷皆是一派胡言。一个叫胡谈的生员要求派出妓女,引诱妖道纵欲,再令胡参谋作法下起雷雨,敌人淋雨后必得阴症而死。生员邹史则建议把鸡鸭蛋弄空,熬滚油装入,击打妖贼。还有人说在食品中投毒,毒死白莲教徒。作者用戏谑的手法,嘲讽读书人无德无能。作者还猛烈抨击吏治的腐败,如第三十五回负责招兵的钱神和韦仁到处骗钱,待出征时,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官府派快手押着这些新兵,因为快手“鸡犬也害怕的”,敌人见了必定也害怕。第二十七回讽刺卖官鬻爵的现象,“有二百金费用,便是病夫也做了领兵官”。这些武将克扣军士常例,又“央请几个识字的篾片山人,剽窃旧书,拾人余唾,胡乱纂成兵垣边图武策武志,写自己的姓名,刻成书板,加上红圈绿点,就如私巢子搽烟摸粉偷人养汉的一般”。天启年间正是太监最为肆虐的时期,作者以极大的勇气,痛骂太监专权误国。如第十八回写马青痛骂押送龙衣的太监道:“你这伙焦尾巴,平日进贡这些马船,没有半船东西,到装一二十船私货,沿路要夫马,前站光棍又要常例钱压马钱赶牵钱,扰害驿递,苦累百姓。你这没卵子的倚着皇帝势儿,天不怕,地不怕。”其实在这些滑稽、诙谐的笔墨背后,隐含着作者对当时社会极端黑暗和腐败的激愤和无奈之情。

《平妖全传》中还透露出闻香教通后金之事。第八回白莲教主高糜说:“俺们上应天时,下顺人心,从中而起,取天下如反掌耳。再东连□□,西结□□,天下事未可知也。”“东连”和“西接”之后疑挖去“夷酋”“鞑虏”字样,《平妖全传》有多处对违碍字眼进行了挖改,如第十二回周臣骂董一经道:“你又不是倭子□□蛮子苗子野人”,空二字。第十四回徐洪儒人马行军而来,“那些割麦的人看见,只说□□来了,尽行逃窜”,也空二字。这些空白处应是“胡虏”“鞑子”等诋毁清廷的字词,挖去后又没有填补。这说明明刊本《平妖全传》已非原貌。高糜劝徐洪儒东连后金、西结蒙古取天下的想法,也有史可据。历史学家孟森曾著文揭出“善友会”即闻香教叛附后金之事,可与《平妖全传》中高糜的话互相映证。崇德元年(1636)十月,后金和硕睿亲王多尔衮、和硕豫亲王多铎,统兵征明,驻扎锦州城外。当时有个叫崔应时的人,在城内与党羽五十人,预谋献城于后金。崔应时遣同党胡有升持书献于豫亲王,书中云:“佛言朱氏之统业将终,故天遣真主下界,拨乱反正。今大金之后,天聪皇帝出而御世,是为英明皇帝,安天下之民。”表示愿为内应,“扶助天聪皇帝即皇帝位”。多铎等人此时正围攻锦州,忽得崔应时书,喜从天降,在回书中称崔应时的投靠之举可与孔有德、尚可喜、耿精忠媲美。崔应时后再次致书多铎,约于十月二十二日夜举事为内应。[44]但他的行动被明军发现,被执下狱,胡有升等人归顺后金。

此份满文老档案译件因未对照崔应时信之原件进行翻译,与原件不尽相同。清太宗第一次修改圣训时,再次将崔应时书由满文译成汉文,译文中称崔应时为“善友”,并出现了“古佛”“劫尽”“八牛”“收聚缘人”等民间宗教特有的词汇,马西沙、韩秉文认为善友会是闻香教的别名,崔应时是闻香教徒,可能是受石佛口闻香教主王好义之子王可就指使。“十河王”或“西河王府”暗指闻香教主王氏。康熙初年,王好礼之子王可就曾任山东抚标游击、陕西延安府延安营参将和杭州城守副将,后来被人刺杀,康熙皇帝亲自“赐祭”并荫封其二子。连其祖父王森夫妇也受到康熙帝的追认,并在其家乡滦州石佛口建立墓碑。[45]岳和声《餐微子集》中也记王好贤、王如纶“向冒衣巾,假借辽民,久在地方潜伏”[46]。可见王好贤冒充辽民,其实是充当后金间谍。

总之,小说中的这些描写,对我们全面认识闻香教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三、对闻香教特征的描写

小说中对闻香教的描写,涉及经卷、仪轨、活动规律等,是研究民间秘密宗教的珍贵资料。

1.组织

在历史上,白莲教、黄天教、圆顿教、龙天教等都曾卷入了徐鸿儒起义。《平妖全传》中沈晦称“天下共有三大会,龙华会、闻香会、白莲会”,其实都是闻香教的异名,他们发展成一股强大的势力,“真定县、辽阳县、衡水县、枣强县、武强县、武邑等处妖道,有龙华会,有闻香会、无为会”。《樵史演义》中写到丁寡妇借往泰山进香为名,发展会众。她挑选十个能干的人做香头,制作十面旗子,每个香头一面,招那些进香的入旗。她又用三十两银子,请济宁一个翰林院官员的夫人给郓城知县写信,说连年荒歉,今有善信男女虔诚往泰山进香行礼,保一境太平,要求知县在每面旗上盖上官印。最后竟纠集二千多人,用三十面大锣,五十面小锣,一路打着锣,高声念佛,好不热闹,一路上又纠合了好些人入伙。

教门成员以贫苦农民为主体,并有大量衙役快手加入,据《樵史演义》中所说,“教门不论男子女人,只要会骑马、会射箭、不吃牛肉猪肉,就收用了”。闻香教的头目则多出身世家大族,《平妖全传》第五十九回写到真定县、遶阳县、衡水县、枣强县、武强县、武邑县等处妖道渠魁“都是世家愚裔”,他们“实有一种妖法,能惑动愚民,是以远近相从,聚有二万徒弟,散住各府州县村镇乡堡,就是衙门中吏书皂夫,大半是他弟子,可以朝呼夕至的”。知府田唯嘉差典史宋秉国密拿河北总传头周印,宋秉国禀曰:“老爷叫小的所拿之人乃是大族之家,交游世宦,无限钱财,手下有数百个手脚了得的乡兵,小官怎的敢拿他?”宋秉国拿了周印后,周印家人上下使钱,使宋秉国考评不合格而被撤职,在回老家的路上,闻香教余党假装强盗,将宋秉国家小围住,进行抢劫和围殴。闻香教也的确喜欢结交豪族,头目阎福来就生于世袭武官之家,据岳和声《餐微子集》卷四记载,王好贤逃亡扬州时,“只身藏匿于势豪密宅内,容留数时而转递于山东”,即扬州刘举人家。[47]另外,秘密教门称死后为“归空”,就是回到真空家乡,如罗教《苦功悟道卷》中云:“不思想,不挂丝,归空就是。”[48]《七曜平妖全传》第六十四回云:“妖道无知,但是有紧急就说有俺;但遇杀了,就说归空去了。”

2. 经济

闻香教的经济来源主要靠信徒的捐献和缴纳会费,他们想尽一切办法骗钱。梁清远《雕丘杂录》卷六中描绘道:“教主(王森)坐佛堂上高台帐内,枝头先暗报来人银若干,计几块,今日吃何饭,作何事,引拜毕,献银,教主在内明指银块数与所食所作事,果无差谬,愚民惊服慧眼。”[49]在闻香教中,各会的会首、传头每年四季敛钱,交于总会首、总掌教处,然后再向上递送。《餐微子集》卷四记:“太师周印传徒分为五会,会各数千人,每四季敛钱解赴周印处,转解滦州石佛口,称弥勒王王好贤,听其支用。”[50]徐从治《平妖纪事》说王森“片语而醵金数千缗立至”[51]。经多方盘剥,王森很快便从一个贫苦皮匠变成富埒公卿的暴发富,府第“周围墙垣用石垒砌,屹然如城”,家里奴仆如云,还厮养了一批打手。据李济贤统计,王森、王好贤父子仅在广平府永年县、真定府饶阳县就有房产十一处、田产九处,这还只是其家业的一部分。[52]因此,教职越大,油水也就越多,而所奉银两越多,教职就升迁越快。万历四十八年(1620),许应龙同善友多名凑银送与王好贤“做好事”,王便“以应龙教法广行,升为会头”,于是前往石佛口送银者络绎不绝。分布在各地的教职人员,不仅负责催收银钱或谷类等实物地租和房租,还要代王森放高利贷。既做中保,又要按期收取本息,为教主保管储粮和粜卖。因此,各教门领袖凭着他们在教中的权势,大量聚敛钱财,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便成为富甲一方的大户。教权世袭的目的就是要世代保住这种利益。

3. 经卷

小说中还写到闻香教念诵的经卷。《平妖全传》第十二回写闻香教法师周臣五月五日做榴花会:“他众人自吃饭,只是来听些五部六册的糟粕,胡谈道也都有些规矩。至初六日早,男女罗拜叩首,跪着说法,以迷引迷,以讹误讹。说法的不明,听法的不懂,糊里糊涂,各各赞扬。”第五十九回徐鸿儒起义被镇压后,“那些道妈把那五部大册书,日里不敢烧,夜里却都烧了”。

“五部六册”指的是罗教创始人罗梦鸿所撰《五部六册》,可见,闻香教讲经时使用的是罗教经卷,由此透露出闻香教是由罗教发展而来的史实。《梼杌闲评》第二十五回玉支和尚对信徒说:“况我等这教,何以谓之混同、无为,只为无物无我,不分男女人物,贵贱贤愚,总皆混同一样。”可见“无为教”和“混同教”名虽二而实为一,“无为教”又是罗教的别称。对于徐鸿儒起义,明末清初的史籍、笔记和小说等一概称之为“白莲邪教”,近现代许多学者也多称之为白莲教。但是,有些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马西沙、韩秉文先生即认为,闻香教是罗教的一个分支。王森的祖籍蓟州西北是密云卫,正北一百余里则是雾灵山,罗梦鸿曾在此苦修十三载,后来他的女儿佛广又以蓟州盘山为依托,修行传教。佛广是大乘教的开派祖师,他的女婿王善人从时间上来看与王森年龄相合。另外,他提出了三条证据:第一,据岳和声《餐微子集》卷四说,王好贤大弟子王福、魏汝平“号召乡民,夜聚晓散,将山东即墨发来经卷,并妄造妖言《来子解》,与众人密讲”。[53]“即墨”是罗梦鸿的老家,也是刊刻罗教经卷的中心。可见在万历、天启间,闻香教内讲经时仍然使用罗教经卷。第二,闻香教在组织上与罗教保持着一定联系。教内任太师的周印,先是拜京城无为教首安保为师,入无为教,称“大传徒”。后又拜王好贤为师,掌教内大权。而安保又是王森的高足。第三,王森部分大乘教经卷直接传自盘山佛广的无为庵。[54]又据嘉庆年间被捕的龙天教徒李和修供称,该教源自罗教。相传罗祖传过十八支,后来十三支无传,只剩下五支。其中一支是京东滦州石佛口王姓,教内之人每年到石佛口一次55。小说中的描写可与文献记载相互印证。

4.做会

民间宗教群体内的活动形式,可分为“做会”和“日课”两种。所谓“做会”是由若干人或更多的人共同参与的一种宗教活动;而日课是指教徒个人每日所做的宗教内容。两者形式不同,但却是统一的宗教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

自明中后期,民间教门的“做会”异常活跃。据《梼杌闲评》中刘鸿儒称,他家做会“已相传四代”,“小庄一年也做好几次会”。《平妖全传》第十二回描写了周臣等白莲教徒计议五月五日做榴花会:

至日都来了。男的女的,老的小的,村的俏的。有挑着粮食的,有驱驼的,有马背的,有车子推的。就似蚂蚁,黑阵阵的,一簇一簇家来。这一来,男妇到有六七千人,那里有这些厨灶房屋安插。原来各人都带有着秫席,挑着锅灶,到了庄,左右前后搭盖窝棚,埋锅造饭,就似挑河的夫子一般,顷刻间四面八方就有数千栅厂。……他们久有不轨之心,都假着做会操演停当了的。他众人自吃饭,只是来听些五部六册的糟粕,胡谈道也都有些规矩。至初六日早,男女罗拜叩首,跪着说法,以迷引迷,以讹误讹。说法的不明,听法的不懂,糊里糊涂,各各赞扬。

《梼杌闲评》中写刘鸿儒“收了许多钱粮”后,聘请当时的四大名僧之一憨山禅师开讲,结果憨山因患目疾不能前来,荐玉支代讲。刘鸿儒次日即往九龙山园上,收拾坛场,庄严佛像。叫四个为首的斋公,远近传香,订于天启二年正月元旦吉日,开讲《法华》妙品真经,“至日纷纷拥拥,远近赴会者不计其数”,讲经之后,玉支叫执事僧众,“取洁净缸一口,放在方丈当中,满贮清水,焚香念咒,书符三道焚之。叫大众入来各衔一口,慢慢咽下,回去宁神打坐。那和尚却也古怪,不知用何法术,人人所为之事,一生善恶皆见,吓得众人毛骨悚然”。

刘鸿儒原计划要宣讲完《法华经》和《楞伽经》,但《法华经》尚未讲完,钱粮已不敷日用。刘鸿儒对周氏母女“抛舍不得”,不愿散会,但此时正值农忙,人人有事。跛李深知刘鸿儒之意,于是设计使“新雕的大佛座上安的一面镜光上火光迸出”,如同大火。大伙睡梦中被惊醒,披衣出来,刘鸿儒对众人称“这是我们的功德感动菩萨,降祥光普照众生”。结果“引得那些愚民,皆死心塌地。十数日间,四外传遍这个消息。那三山五岳的人,都引了来。每日人山人海,施舍金银、财帛,不计其数。米粮车载,堆积如山。也不讲经,只是照镜”。刘鸿儒镜中照出头戴冲天冠,身穿龙袍,腰系玉带之像。于是玉支道:“数皆前定,你我俱是一会之人。富贵福禄各人分定,强勉不得。尔等愿留者可到池边去照各人的官爵,不愿者即今便行,不可在此搅扰”。那些被镜子照过的,早已心动,于是跟着刘鸿儒一起造反。据《平妖全传》和《梼杌闲评》等小说描写,做会地点可在家中,也可在寺庙;讲说的经卷既有罗教的“五部六册”,也有佛典《法华经》和《楞伽经》。信徒自带粮食和卧具,食宿由组织者统一安排。《梼杌闲评》中还写到了信徒听讲的三种形式和进程:开始是“初讲”;“初讲”后,情愿精修者须报名登记,以便统一安排;有些“不能领略”的信众,还可要求单独“面墙”,即单独辅导。

信众们虔诚而迷狂的宗教热情,往往被一些别有用心的野心家所利用。《平妖全传》中写道:“那些上会的道人,男女不分,混在一处,长裙短袄,搽胭抹粉,伸头缩颈的,跪在地下,七上八下的磕头。你扯我拉的,起来戳上几下,一个个拖腰撒跨,挤眉弄眼,和那年少的后生挨挨擦擦,唧唧哝哝,不知说的甚么,那里看得上眼。”所以在统治者看来,民间教门的做会不仅是一种败坏道德的行为,更重要的是一种有可能诱发谋逆的严重政治行为。如清代黄育楩在其《破邪详辩》中,屡屡提及“邪教”做会的情况,在他看来,做会的目的“均为财色”。[56]岳和声《餐微子集》卷四写闻香教做会时,“妇女左袒而前引之暗室,供其淫污”。[57]

综而言之,以《七曜平妖全传》为代表的闻香教题材小说,融文学、历史和宗教价值为一体,不但揭示了闻香教变乱的深层原因,而且展现了闻香教诵经、做会等种种特征;这些小说以神魔写时事,在文体上也别具一格,具有重要的小说史意义。对文学、历史和宗教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注释

[1]以上内容参见岳和声:《餐微子集》卷四(台北:伟文图书出版公司,1976年,第615-720页)、黄尊素:《说略》卷六(《余姚黄忠端公集六卷附集五种》,沈乃文主编:《明别集丛刊》第5辑第41册,合肥:黄山书社,2015年,第548页)、那彦成:《那文毅公奏议》卷四二(美国哈佛大学汉和图书馆藏清道光十四年(1834)刊本,第1-54页)。

[2]沈国元:《两朝从信录》卷一六,《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30册,北京出版社,1997年,第352-353页。

[3(1)]文光斗:《皇明通俗演义七曜平妖全传序》,《古本小说集成》第3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8页。

[4(2)]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四四,明万历四十二年刻本。

[5(3)]刘修业辑校:《吴承恩诗文集》,北京: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105页。

[6(4)]叶德均:《戏曲小说丛考》,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604-605页。

[7(5)叶德均:《戏曲小说丛考》,第604页。

[8(6)]傅维麟:《明书》卷之三一,《二十五别史》,济南:齐鲁书社,1998年,第2912-2913页。

[9(7)]毛奇龄:《后鉴录》卷四,《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3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236页。

[10(8)]郑振铎:《记一九三三年间的古籍发现》,《中国文学研究》,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453页。

[11(1)]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历代纪事本末》,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2417页。

[12(2)]方孔照:《全边略记》卷一一,《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738册,第614页。

[13(3)]沈国元:《两朝从信录》卷一六,第353页。

[14(4)]王源:《居业堂文集》卷一《谭参政传》,《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7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6页。

[15(5)]徐从治:《平妖纪事》,清抄本,浙江图书馆藏。

[16(6)]郑廉:《豫变纪略》卷七,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182-183页。

[17(7)]钱士馨:《甲申传信录》卷六,上海书店,1982年,第104页。

[18(8)]姜采:《敬亭集》卷八《张侍郎传》,《清代诗文集汇编》第25册,第183页。

[19(9)]徐石麒:《可经堂集》卷二,《四库禁毁丛刊集部》第72册,第79页。

[20(1)]史惇:《恸余杂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85-86页。

[21(2)]文光斗:《皇明通俗演义七曜平妖全传序》,第7页。

[22(3)]文光斗:《皇明通俗演义七曜平妖全传序》,第10页。

[23(4)]岳和声:《餐微子集》卷四“奏议”,第683页。

[24(5)]徐从治:《平妖纪事》,清抄本,浙江图书馆藏。

[25(6)]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七〇,第2417页。

[26(7)]恩格斯:《费尔巴哈与德国哲学的终结》,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65-66页。

[27(1)]弗洛依德:《图腾与禁忌》,杨庸一译,北京:中国民间文学出版社,1986年,第101页。

[28(2)]鲍涛:《妖道与妖术--清华大学葛兆光教授谈小说、历史与现实中的道教批判》,《中国国情国力》1999年第12期,第5页。

[29(3)]《鼓掌绝尘·题辞》,《明清小说序跋选》,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3年,第6页。

[30(4)]《水浒后传·叙》,《明清小说序跋选》,第178-179页。

[31(5)]■子:《林兰香·序》,《明清小说序跋选》,第112页。

[32(6)]《明实录》第四十七编,《世宗实录》卷四八六“嘉靖三十九年七月壬辰条”。

[33(1)]叶向高:《纶扉奏草》卷一,《四库禁毁丛刊史部》第36册,第506页。

[34(2)]《明史》卷二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07页。

[35(3)]张三俊修、冯可参纂:《郯城县志》卷九“灾祥”,康熙十二年(1673)刻本,第266页。

[36(4)]《巨野县志》卷二“编年”,清道光二十年(1840)本。

[37(5)]《朱批档》,嘉庆十年五月初五日陕西巡抚方维甸奏折。

[38(6)]《古佛天真考证龙华宝经》,王见川、林万传:《明清民间宗教经卷文献》第5册,台北:新文丰出版社,1999年,第731-732页,第713页。

[39(1)]岳和声:《餐微子集》卷四“奏议”,第654页。

[40(2)]《明史》卷二九〇《姬文允传》,第7449页。

[41(3)]李邦华:《李忠肃公集》卷之三,《四库禁毁丛刊集部》第81册,第49-50页。

[42(1)]黄尊素:《说略》卷六,《余姚黄忠端公集六卷附集五种》,沈乃文主编:《明别集丛刊》第5辑第41册,第548页。

[43(2)]《明史》卷二五七《赵彦传》,第6623页。

[44(1)]孟森:《满洲老档案译件论证之一》,《益世报·读书周刊》(天津)第23期,1935117日。

[45(2)]参见马西沙、韩秉文:《中国民间宗教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78-584页。

[46(3)]岳和声:《餐微子集》,第703页。

[47(1)]岳和声:《餐微子集》卷四“奏议”,第625-626页。

[48(2)]《苦功悟道卷》,王见川、林万传:《明清民间宗教经卷文献》第2册,第31页。

[49(3)]梁清远:《雕丘杂录》卷六,《四库存目丛书子部》第113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719页。

[50(4)]岳和声:《餐微子集》卷四,第617-618页。

[51(5)]徐从治:《平妖纪事》,清抄本,浙江图书馆藏。

[52(6)]马西沙、韩秉方:《中国民间宗教史》,第566页。

[53(1)]岳和声:《餐微子集》卷四,第651页。

[54(2)]参见马西沙、韩秉文:《中国民间宗教史》,第552-556页。

[55(3)]《军录》中直隶总督那彦成折,嘉庆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56(1)]黄育楩:《又续破邪详辩》卷一,见《清史资料》第三辑,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20-122页。

[57(2])岳和声:《餐微子集》卷四“奏议”,第6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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