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文起
按照文化人类学家的说法,可以将人类文化分为上位层次文化和下位层次文化。依此类推,作为人类文化源头和重要组成部分的宗教,也可以分为上位层次宗教和下位层次宗教。在中国封建社会,儒、释、道三教可以说是上位层次宗教,它们反映和代表的是官僚士大夫的信仰追求和理想境界,是封建专制统治者大力提倡和极力保护的宗教;与儒、释、道三教既有渊源关系又有重要区别的民间宗教,可以说是下位层次宗教,它反映和代表的是下层民众的信仰追求和理想境界,是被历代封建专制统治者严厉禁止和坚决镇压的宗教。如果从宗教学意义上说,民间宗教也可以说是与儒、释、道三教并列的中国第四大宗教;从发生学意义上说,民间宗教又是位列儒教之后的中国第二大宗教,这是因为民间宗教早于佛教在中国流行,又先于道教或可说是道教的母体[1]。
中国民间宗教源远流长。东汉末年出现的五斗米道和太平道,可以说是中国民间宗教史上最早出现的两大教派。此后,隋唐与北宋时期的弥勒教,宋元时期的明教、白莲教等,都是其中的荦荦大端。进入明代以后,与儒、释、道三教的急剧衰萎不同,民间宗教却获得了空前发展。以成化年间北直隶诞生的无为教为滥觞,接连出现的黄天道、东大乘教、西大乘教、龙华教、弘阳教、龙天道、大乘天真圆顿教、长生教,以及由学术团体转化形成的三一教等一大批教派迅速流布大江南北。这些教派与元末流传下来的白莲教相互激荡,构成了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民间宗教世界,导致了一场下层民众宗教运动的勃兴。至清代,民间宗教步入了更为繁盛的历史时期,这不仅表现在明代产生的诸大教派均以各种形式流传下来,而且还表现在产生了一大批新的教派,如清初问世的天地门教、清茶门教、八卦教、张保太大乘教、在理教、张进斗龙华会、老官斋教等,清中叶出现的清水教、义和拳教、收元教、三阳教、西天大乘教、五盘教、天理教、白阳教等,清末产生的青莲教、先天道、灯花教、真空道、九宫道、一贯道等,以及由这些教派衍生分化的支派,约有近百种。特别是由两个学术团体转化形成的刘门教和黄崖教,为清末民间宗教世界添加了新气象,而由洪秀全等人借用西方基督教新教某些教义创立的上帝教,更是在晚清民间宗教世界放射出耀眼的光彩。到了民国时期,明清以来产生的许多教派仍然大行其道,此外,这一时期还涌现了大量冠以会、社名目的新教派,如世界红字会、红枪会、同善社、万国道德社等,不下数十种。这些五花八门的会、社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源于传统教派,且带有武装,以红枪会为代表;一类为各种新兴教派团体,以世界红字会为典型。于是,由这些新老教派构成了一个更加诡异神奇、光怪陆离的民间宗教世界[2]。可以说,中国民间宗教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传统,与儒、释、道三教并存于世,且充满顽强生命力的宗教。
从根本上讲,与世界历史上的所有宗教一样,中国民间宗教也是社会苦难的产物。东汉末年,政治黑暗,经济凋敝,又逢连年灾荒,人祸加天灾,以致出现“死相枕藉”、“民相食”的人间惨剧。在这种情势下,五斗米道、太平道适应下层民众的信仰需求相继问世。南北朝时期,王朝更迭频仍,战乱不息,生灵涂炭,饱受战祸的下层民众无不渴望太平,于是,宣扬弥勒下生后的世界将变成天堂的弥勒教应运而生。明教是唐朝初年传人中国的摩尼教,经过武宗禁断后仍在民间秘密流传至北宋初年的变体,同样是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日趋严重造成的直接结果。至于元末出现的白莲教,则是天下大乱、民不聊生的直接产物。进入明中叶以后,随着土地兼并日趋激烈,致使下层民众无法生存,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因此,以无为教为代表的一大批教派先后涌现,并由此兴起了一场持续明清两代直至民国时期的民间宗教运动。
民间宗教从其出现时起,就有自己的教义思想。东汉末年的五斗米道和太平道是先秦以来流行于世的黄老之学、谶纬思想与神仙方术杂糅之果。其中,五斗米道以《老子》为主要经典,主张教内一律平等;太平道则受《太平经》启发,信奉黄帝和老子,认为黄帝时代的天下是太平世界。隋唐时代与北宋时期的弥勒教利用佛教弥勒信仰,宣扬弥勒下生后的世界将变成天堂。宋代的明教张扬“明王出世”思想,而元末白莲教的教义核心则是“弥勒下生,明王出世”。进入明中叶以后,中国民间宗教在教义思想上发生了质的飞跃。首先是无为教借用儒、释、道三教的某些宗教思想,提出了一种新的宇宙观与创世说———“真空家乡,无生老母”[3];接着,以无为教为范型建立的黄天道、东大乘教、西大乘教、弘阳教及其支派,又在吸收儒、释、道三教某些宗教思想,以及摩尼教、明教遗留下来的西方基督教“千年王国”信仰的基础上,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思想观点;最后,经过明末产生的大乘天真圆顿教集其大成,于清初构建了一套成熟的中国民间宗教思想理论体系[4]。其主要内容有:以无生老母为最高崇拜的宇宙观与创世说,以弥勒佛与龙华三会为信仰核心的历史观与救度论,以及为此而编造的神灵谱系,以入教避劫为劝道手段,以十八子之谶与云城降世为理想境界,以内丹修炼方术为修持功夫,以九宫八卦建立组织等。
从宗教社会学的角度看,民间宗教曾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两种社会功能。
首先,民间宗教曾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发挥了抒发下层民众宗教情感,寄托下层民众理想追求的社会功能。
东汉末年,五斗米道主张信徒要互助互爱,在境内大路边建立“义舍”,以供过往之人食用。因此,“民夷便乐之”[5]。太平道提出了“致太平”理想,追求的是一种人人自由幸福的太平世界。因此,“十余年间,众徒数十万,连接郡国,自青、徐、幽、冀、荆、扬、兖、豫八州之人,莫不毕应”[6]。隋唐与北宋时期,弥勒教宣扬弥勒下生信仰,正迎合了下层民众的精神需求,因而入其教者众。宋代的明教提倡互助互用,“故其党不劝自盛”[7]。到了元末,白莲教以“明王出世,弥勒下生”的教义思想昭示天下,遂使下层民众“酷信弥勒之真有”,纷纷入教,借以实现“冀其治世,以苏其苦”[8]的理想。明中叶的无为教继承五斗米道、太平道等教派的传统,赢得了下层民众的狂热信奉,迅速流传神州大地。继无为教之后相继建立的黄天道、东大乘教、西大乘教、弘阳教等教派,同样在下层民众中拥有广大信众。下层民众纷纷加入这些教派,既为了寻求精神寄托,更为了实现理想追求,步入清代以后,表现得更加强烈。
清初天地门教、八卦教问世不久,便首先在它们的发祥地山东流传起来。最迟到清中叶,这两大教派的虔诚信众就已遍及华北。张保太大乘教倡教不久,便很快由其诞生地云南大理府太和县(今云南省大理市)传遍西南地区,接着又向长江中下游流传,在湖北、湖南等地拥有广大信众,并将其教势渗透江西、广东、安徽、河南、陕西、山西等省。在理教最初只是在天津一带流传,自清中叶始,由于该教派凸显了戒食烟酒和社会救济功能,因而,以天津为中心迅速传向全国[9]。张进斗龙华会以及由其派生的收元教、三阳教、西天大乘教,在民间广泛散布它们将要建立一个“新天新地新乾坤,新人新书新星辰,新人新象新时辰,新人新世新长人”[10]的崭新世界,因而,其信众趋之若鹜,遍布川、楚、陕、甘、豫五省。老官斋教从清初到清中叶一直控制着江南七八个省份的成千累万信众,而其支派五盘教、青莲教、先天道、灯花教则于清后期将教势扩展到西南四川、贵州等省,成为这些地区下层民众竞相皈依的理想教派。真空道以戒吸鸦片为宗旨,在清末的江西、广东、福建、江苏、浙江拥有广大信众。黄崖教在山东肥城境内的黄崖山建立起一个财产公有、教养兼施、君师合一、士农商兵相结合的村社式的“理想王国”,皈依者达两千家,人数累万。刘门教在四川举行年终发放米票、四季施衣施药以及施棺、施义地、放生息灾等“济幽救阳”活动,同样吸引了众多信徒。上帝教力图实现的那种“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饱暖”的太平世界,更是在下层民众中引起了强烈共鸣,得到了下层民众的积极响应。
其次,民间宗教曾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发挥了策动、组织与领导农民暴动、起义的社会功能。
东汉末年,五斗米道在汉中建立政教合一政权,据险自治二十余年;而太平道则在中原大地发动、领导了黄巾军大起义,从根本上动摇了东汉王朝的专制统治。隋唐与北宋时期,弥勒教曾多次策动暴动和起义。由明教策动和领导的北宋末年的方腊起义和南宋初年的钟相、杨幺起义,在两宋历史上留下了浓重一笔。由白莲教策动的元末红巾军大起义,推翻了元朝的黑暗统治。进入明代以后,由白莲教策动和领导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从未停止。无为教等各种教派继承了民间宗教策动、组织和领导农民起义的斗争传统,天启二年(1622)东大乘教传头徐鸿儒、于弘志分别在山东和北直隶领导的农民起义,给明王朝以沉重打击。清初问世的民间宗教思想理论体系,更加突出了民间宗教策动和组织农民起义的社会功能。因此,在这套民间宗教思想理论的影响与形塑下,各大教派发动和领导的农民起义,无论是在次数上还是在规模上,都超过了以往任何朝代。乾隆三十九年(1774),山东清水教起义拉开了清代民间宗教大规模武装反抗封建专制统治的序幕。嘉庆元年(1796),收元教、三阳教、西天大乘教策动、领导了川陕楚农民大起义。接着,天理教又于嘉庆十八年(1813)在豫北和京城率众起义。咸丰元年(1851),上帝教率众在广西金田起义,开始了一场长达十四之久的太平天国运动。此后不久,灯花教领导十数万号军转战黔川、黔湖、黔楚边毗地区。而光绪二十六年(1900)由义和拳教策动的抗击帝国主义八国联军的义和团运动,则在晚清历史上谱写了一曲悲壮的爱国主义颂歌。到了民国时期,更是爆发了由多种教门组织和领导的反抗军阀暴政与反抗日寇侵略的红枪会运动。
对民间宗教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如何评价?笔者认为,只有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才能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答案。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广大民众,深受残酷的经济剥削、政治压迫和精神奴役。尽管如此,他们也有自己希求的生活目标和企羡的理想境界。但是,他们却找不到出路,只能把真实的欲求移入神天世界,来取得在现实社会中不易获得的欲求补偿。然而,居于思想统治地位的儒、释、道三教,却不能从根本上满足下层民众的这种精神需求,民间宗教则正好迎合了下层民众的精神需求,因而,充当了下层民众抒发宗教情感的主要角色。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民间宗教具有某种历史意义上的合理性和正义性。但是,也绝不能忽视它对下层民众消极、愚昧、落后的深刻影响。民间宗教始终缺乏儒、释、道三教那种思辨、理智、严肃、高雅的道德人本主义精神,保留了更多的原始巫术宗教的色彩。当它抒发下层民众宗教情感,寄托下层民众理想追求时,常用的一个手段,就是鼓动下层民众念经诵咒。所谓念经,就是念诵各个教派编写的宝卷[11];所谓咒语,就是念诵“真空家乡,无生老母”八字真言,等等。民间宗教认为,只要念经诵咒,就可以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福祸是与善恶相感应的。民间宗教的福祸观仍未脱离佛、道二教的窠臼,即富贵是修善之福果,贫穷是作恶之罪业。为此,民间宗教鼓励下层民众去当善男信女,为了获得“神灵的恩宠,能够有求必应”而“刻苦忏悔自己”[12],把创造美好生活的积极性消融在祈祷“云城降世”的虚幻中,把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异化为人与神的关系。因此,在这一点上,民间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是一种精神上的劣质酒”[13]。此外,当民间宗教发挥策动、组织与领导农民暴动、农民起义的社会功能时,往往先要鼓动起下层民众的宗教狂热,掀起一场造神运动和偶像崇拜狂潮。
由此看来,民间宗教之所以能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具有策动、组织与领导下层民众反抗封建专制统治的社会功能,绝不能归因于民间宗教本身,而只能归因于当时尖锐的社会矛盾和下层民众实现“云城降世”即“人间天国”的现实愿望,即在民间宗教形式掩盖下的下层民众的社会政治理想。
对历史遗留下来的民间宗教问题,中国共产党早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就对那些“代表小农利益而抗捐抗税,反抗官府”的红枪会组织采取了积极引导和教育、改造的政策,并派出大批干部深入红枪会组织内部,成功地将它们融入了“打倒帝国主义,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劣绅土豪”[14]的国民革命洪流中,使其成为一支重要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力量。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又派出大批干部深入红枪会组织内部,进行争取教育工作,领导他们对日作战[15]。而对红枪会以外的其他教派组织及其给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由于中国共产党当时尚未取得全国政权,不具备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主客观条件,因此,不可能提到议事日程。但是,一旦时机成熟,中国共产党便开始着手解决这一社会问题。1949年1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华北人民政府鉴于民间宗教中的大多数教派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的种种劣迹,颁布了取缔封建会道门布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根据党中央指示,全国城乡开展了大规模的取缔封建会道门运动,给予反动会道门以沉重的打击。进入60年代以后,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形势下,随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展开,民间宗教呈现暂时沉寂的局面,这是当时特殊形势下出现的特殊情况。
自80年代始,民间宗教重新复兴。据有关资料披露,除西藏等少数地区外,中国大陆的广大乡村和部分城镇都出现了民间宗教信仰流行和民间宗教组织异常活跃之态势。究其原因,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转型期人们信仰危机方面的原因;既有历史影响方面的原因,也有现实社会问题方面的原因。笔者认为,其中最根本的原因,乃是传统文化的巨大影响力。民间宗教是一种从封建社会土壤中产生、并经封建社会培育成长起来的传统文化。按照文化学理论分析,无论是作为观念形态的民间宗教信仰,还是作为外在制度化的民间宗教组织,或是以运动状态出现的各种民间宗教活动,都属于这种文化的不同表现形式。作为一种文化,既然已经产生,并曾长期在民间社会流传,影响与形塑了下层民众的思想与行为,那么,它就必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相对的稳定性。几场急风暴雨式的革命,固然会对它的外在组织形式和某些活动规模起到取缔与遏止的作用,但是,积淀在人们心中的信仰观念,是绝不会轻易消失殆尽的。由此说明,民间宗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生命力极强的文化。对此,采取行政手段上的简单消灭,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正确的态度和有效的方法,应是借助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解决这一问题的成功经验,对这种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传统文化进行根本性地改造。
参考文献:
[1] 参见濮文起《秘密教门:中国民间秘密宗教溯源》,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2] 参见何光沪《中国文化的根与花》,载任继愈主编《儒教问题争论集》,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版。
[3] 参见濮文起《罗清论》,《天津社会科学》,2000年底4期。
[4] 参见濮文起《弓长论》,《中国文化研究》,1998年冬之卷。
[5] 《三国志·张鲁传》。
[6] 《后汉书·皇甫嵩传》。
[7] 释志磐:《佛祖统纪》卷四十四。
[8] 《宋会要辑稿》一六五册,“刑法·禁约”。
[9] 参见濮文起《羊宰论》,《世界宗教研究》2001年第1期。
[10] 《军机处录副奏折·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河南巡抚胡宝腺奏折》,附胡二引进供词。
[11] 参见濮文起《宝卷学发凡》,《天津社会科学》,1999年第2期。
[12] 转引自叶小文《宗教精神追求的误区与我们的反思》,《新华文摘》,1991年第4期。
[13] 《列宁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62页。
[14] 《民国日报》1927年3月9日。
[15] 参见濮文起《秘密教门:中国民间秘密宗教溯源》第五章,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文章来源:《天津社会科学》,2004年0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