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首页 | 本所概况 | 新闻动态 | 本所学人 | 学术前沿 | 本所成果 | 人才培养 | 学术刊物 | 基地管理 | 清史纂修 | 清史文献馆 | 清风学社
  
新观点 研究前沿 中外关系史档案 机构综录
站内搜索:
请输入文章标题或文章内容所具有的关键字 整站文章 清代中外关系研究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清代中外关系研究 >> 中外关系史档案 >> 中文档案 >>
马嘉理案史料(四)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06
         马嘉理案史料(四)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存复讯滇案供词
光绪二年正月十四日
  点名单
    计开: 吴启亮、李珍国。
    正月十四日讯
    具亲供。已革职腾越同知吴启亮今于与亲供事。
    实供得: 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在任内奉上宪札开, 英国派有官三员先由 印度自缅入滇, 并派翻译官马嘉理等来滇, 赴缅交界迎接, 饬革员妥为照料、护送出境。等因。洋官马嘉理于十一月二十六日至腾, 住宿两日。二十八日, 革员即会营派拨兵差护送出境, 平安无事。次年又复回转, 并无文书信件知会。及正月底, 风闻洋官马嘉理路过户宋河被人抢杀, 实为骇异。当即派差探听, 回称: 马洋官于正月十七日(原文如此——编者注) 由缅甸回转,随带五人, 行至户宋河, 遇着野人拦路, 问伊要过山礼。马洋官不肯, 野人就将马洋官杀毙, 行李、马匹抢去。革员当即一面飞禀上宪, 一面会镇拿办。四月十六日, 西道陈、卸署丽江府徐守、永昌府朱守到腾, 于二十日即前往马嘉理被戕之处查勘, 实系被野人劫杀。六月中旬,署提督杨率师来腾, 派兵往拿, 并选择熟悉路径之员带同前进。于六月二十三日直抵户宋河之哇椒硐, 四面攻扑, 格斗良久, 拿获野匪, 搜出赃物。据该犯称尚有十余犯聚在户宋山后之云岩硐, 复经拨兵往拿, 于八月初二日攻开云岩硐, 又拿获野犯, 搜出各物。前后两次, 除伤毙外, 共拿解野犯十二名、赃物五十六件, 均经解省呈缴, 验明在案。
    蒙讯: 中国官员经过土司地方, 若无文信知照, 该土司应否一律护送一节。
    革员查: 向来土司地方若无文信知会, 该土司亦不护送。
    又蒙讯: 柏洋官在南崩被人阻截, 内有汉人声音, 口说只杀洋人, 不杀缅人究系何人一节。
    革员查: 上年攻克乌索, 有逆首李帼沦余党窜出百余人, 由古永练地前往昔东野人寨内,勾结野人, 不时滋扰抢劫。现在所获凶犯供称有回匪同在其中, 汉人声音多是此等匪徒。又闻有李珍国散练在内。
    蒙讯: 腾越齐团系属何时, 地方官曾否给有示谕令其齐团一节。
    革员查: 腾越地处极边, 西南北三面均毗连野山, 百姓时常齐团, 不过保护身家之计。前数年回匪作乱, 各练地以李珍国为团首, 每每齐团保护地方, 以剿回匪。近来, 余匪现勾结野人滋事,民间亦常会团。前年十二月初间, 百姓在城会团一次, 二十日又在练地会团一次, 彼时李国现在猛卯未回。其会团并未出境。其所以齐团者, 亦系属民团, 并非官团, 并未给有示谕。
    又蒙讯: 腾越带兵是否有刘姓、顺姓、华姓数人带兵出境阻拦洋官一节。
    革员查: 各练地头人无有刘姓、顺姓、华姓者, 即腾越武营官弁亦无此数姓。
    又蒙讯: 马嘉理首级究竟曾否寄至腾越悬示? 此节最关紧要。
    革员查: 首级到厅悬示必为有目共睹, 万难掩饰。当时并无一人言及, 实无其事。
    蒙讯: 阻截洋官入滇系李珍国所为已经查实, 不得再为徇隐。该丞事前是否与闻一节。
    革员查: 李珍国有无计阻洋人事, 前彼在猛卯, 未同一处, 实未与革员谈及。如其谈及,革员身系职官, 明知洋人持有护照前来, 岂有不向李珍国劝止之理? 及案出之后, 革员之阖厅绅管, 据云前年十二月, 该绅管等因夷山余回匪党尚多, 屡次欲报仇滋事, 恐乘洋人带有多兵前来之时混入内境, 曾经函至李珍国, 商量齐团保守境内。彼时李珍国在猛卯回函,云业经安排妥贴, 用去犒赏等项银两一二千金。等语。此外革员毫无所闻。今蒙讯问, 只得据实供明。所具亲供是实。光绪二年正月十四日亲供。
 
    据李珍国供: 同治十二年五月初一日革员奉宫保委署南甸都司。十三年十月十五日奉派委办理弄龙江波三海, 二十六日交卸都司印务, 二十八日起身到干崖, 在蛮允地方遇见马洋官, 革员见他路票执照, 优礼相待。马洋官起身时说要接他们大员来中国进贡, 并未说过要转回的话。革员用自己的骡马替他驮着货物, 派两个头目护送起身, 到新街交待清楚, 革员就到猛卯办波三海们。光绪元年正月十四日, 革员在猛卯, 有三品洋官伊来雅士、新街领事阿也办带领从人十多人、驮货物十余驼, 从拱硐到猛卯。革员见他们执有护票, 向革员说路途阻塞难走, 叫派人护送。革员与土司商量, 用自己的骡马替他们驼载货物, 派人护送, 起身到南坎下船, 交待清楚。革员在猛卯接着地方绅士们书信, 说听闻有洋人们带领洋兵前来,要齐团保护地方。革员因事关重大, 将原信禀明宫保请示。因路途甚远, 未奉批示。革员并未写信带与地方绅士们, 如查有革员写过书信, 情愿认罪。今蒙提讯, 所供是实。正月十四日供。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存复讯滇案供词
光绪二年二月初四—初六日
  点名单
    已革腾越镇蒋宗汉、已革腾越同知吴启亮。
    二月初四日讯
    具亲供。已革前署云南腾越镇总兵蒋宗汉今于与亲供事。
    蒙讯: 去年马洋官由滇赴缅, 何时到厅城、何时出境、曾否说明何时回来、嗣后由缅来滇有无文函先期知会一节。
    革员查: 去年马洋官由滇赴缅, 系同治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到腾, 住了两日, 于二十八日派兵护送, 平安出境。临行时他只说是往缅甸接他们上司, 并未说明何时回来。嗣后究系何时由缅来滇, 马洋官并无文函先期知会。革员前天当堂面呈之函是马洋官初到腾时托雇驮子之事, 并非由缅寄来之函也。
    蒙讯: 曾否调派兵勇前往阻击洋人一节。
    革员查: 镇标额设官兵共二千六百余名, 向来分守十汛两城, 系标下各员弁管带操演。革员并未调派前往阻击洋人之事。至镇标各员弁亦无带兵阻击, 现取有各员弁印结为凭。
    蒙讯: 所部将弁内有无华姓、刘姓、顺姓或宋姓其人、曾否令其面告蛮允司缅棉官剀切甬诫随同洋官之缅官不与洋人同行一节。
    革员查: 标下将弁内并无此华姓、刘姓、顺姓、宋姓其人。至蛮允司缅棉官处, 革员亦未令其面告, 叫随同柏洋官之缅官不与洋人同行的话。
    蒙讯: 腾越齐团曾否赴署禀知一节。
    革员查: 腾越地方向有十八练地, 自咸丰年间回匪猖乱, 各练地皆齐团固守地方, 助剿回匪。但现在野山余回尚多, 百姓时常会团, 稽查盗贼, 保护境内绅民等各保身家之计。前岁十二月间, 各练地头人来城, 清查局议团一次, 革员是知道的。
    蒙讯: 马洋官及被害中国人各首级送至腾越厅城悬挂一节。
    革员查: 厅城并无马洋官及被害中国人各首级送来悬挂。当时众目共睹, 万难掩饰, 且并无一人谈及者, 现有腾越绅士可查。
    蒙讯: 归案审讯文札于何时奉到? 何以延至两三月之久始行到案一节。
革员[查]: 参革奉调质审文札系于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接到, 本应克期晋省听候查办,奈感冒风寒, 兼旧伤复发, 赶紧延医调治, 幸年底稍愈, 即于本年正月初二日由腾力疾起程,今于二月初二日投案, 不敢无故迟延。
    蒙讯: 抢杀马洋官、阻止柏洋官之事, 现在访查明确。腾越距蛮允地方尚不甚远, 事前即失于觉查, 事后必有所闻, 且曾亲往该处搜获匪犯, 务将确实情节一一供明一节。
    革员查; 腾越距蛮允五百余里, 小街子外即是野人地界。至马洋官被害、柏洋官被阻事, 前实未觉察。迨至四月间奉文之下, 不胜骇异。七月间委往关外野山一带查办, 始查得马洋官于元年正月十七日(原文如此——编者注) 由缅来滇, 随带五人, 路经户宋河, 适遇野人在彼向马洋官要过山礼, 马洋官未允, 两相争斗, 致被野人杀害, 随带行李、物件、马匹均被抢去, 现已搜获, 前交吴丞带省呈缴在案。又查得柏洋官带领缅兵, 护着随带驮子走到南崩地方, 不料有上年打散乌索余回, 勾结彼处野人, 上前拦阻, 被柏洋官施放枪炮, 该匪等逃散, 柏洋官亦即踅回, 细查驮子各件幸均未失去, 从人亦未受伤。但野山一带, 山深林密, 野人股数甚多, 出没不常。前将滋事匪犯拿获解省。今蒙讯问, 逐款供明, 只求详察。所具亲供是实。光绪二年二月初四日讯。
 
    具亲供。已革前署腾越镇总兵蒋宗汉今于与具亲供事。
    蒙讯: 阻截洋人一事现经钦宪派员访查明确, 并据吴丞及绅士等供明, 实系李珍国所为。该镇事前即无觉察, 事后断无不知之理。务宜切实供明, 毋得徇隐。等因。奉此。
    革员查得: 洋官马翻译前过腾时, 实系与吴丞选派兵差护送平安出境, 有马翻译官道谢回信为据。嗣后绅士等联团亦多年常办之事, 并不出境, 革员实未闻由拦阻洋人之意。迨马翻译被害之后, 革员奉委查办案犯之际, 明查暗访, 始知杀马翻译官实系野人要过山礼争斗抗拒所致。那时李珍国奉委在猛卯办三海、马二之事, 实不在场。至于各路阻挡, 查问人言,系李珍国手下练丁所为, 而事前革员实系毫无所闻。革员忝膺专阃, 深知中外和好, 洋人持照来往, 并无不合之处, 如闻有人阻挡, 岂有不即为禁止之理? 李珍国纵有密谋, 亦岂肯先向革员告知? 俯求详察。现在既蒙查明严讯, 不敢隐瞒, 只得据实供明。所具亲供是实。
光绪二年二月初六日。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存复讯滇案供词
光绪二年二月初四日
  点名单
    计开: 而通凹、腊都、而排腊、而样双、施奶、陆滥当、而干、尔同巴(即而腊)、而刚干、而腊感、而肝。
    二月初四日讯
    据而通凹、腊都同供: 上年正月间, 不记日子, 听说有洋人从缅甸来, 要过我们山界, 到云南地方去, 驮得有货物。小的而通凹起意, 带了自己哇椒硐里住的而排腊、而样双、施奶们到云岩硐, 纠约伙伴去讨过山礼。小的腊都就带了而刚干、雷大们同去。又遇着蔺小红们,共有二十多人, 各拿刀棍, 走到大路旁边。哪知洋人已经走了过去, 我们回来过了一夜, 第二天又约齐去找他。上午时候, 到了户宋河黄果树边, 遇着一个骑马的洋人, 又有几个汉人拉着驮马一匹, 跟他走路, 从蛮允那边回来。我们就堵住, 要过山礼物。那洋人不肯, 放洋枪乱打, 伤了我们同伙的陆兰干。小的腊都才□蔺小红用刀把他砍下马来, 他还要放枪, 小的腊都又砍了两刀, 就把他杀死。我们带去的人一齐上前, 又砍死了跟他的四个汉人。小的而通凹没有动手杀人。几个尸首都丢在户宋河里, 并没有割下首级送到腾越厅城的事。当时抢得马两匹, 小的而通凹分了一匹, 小的腊都同蔺小红分得一匹, 其余零星物件大家分了。听得缅佛寺内洋人还有东西, 我们又带人去抢。看见一个汉人在寺内看守, 一见我们的人, 那人就跑了。我们就把寺内的什物各人分了。又听有人说尚有洋人在后面南崩河, 有一百几十个驮子, 小的腊都又约而通凹们去挡路。小的而通凹要送分的东西回硐, 没有同去。小的腊都带了本硐的人前去, 路上遇见一个汉人, 行走慌张, 就叫人捆了带回, 用木靴靴了,留三个人看守。我们前行, 约了登来、佛来、无底三硐的人, 又有些汉奸、回子同去, 并没有官兵在内。汉奸本是汉人, 向来被我们掳在各山上的。回子因前年官兵拿去头目, 他们就逃到户宋山内住扎, 穿的也有红厢边背心、马褂。各起人数不知多少。到了南崩地方, 我们的人从山口前进, 还有别处的人从山冈树木多的地方进去。那洋人就开洋枪, 我们不敢逼近, 只得远远呐喊放枪。隔了多时, 洋人又在树林里放起火来, 我们敌他不过, 只得逃了, 回子们亦各逃散。没有抢得东西, 也没有伤着洋人。我们去的人被他们打死了一个阿, 还打死了
两个人, 实都不认得。回到本硐, 那靴住的汉人已逃去了。
    户宋河抢劫洋人实在是小的而通凹起意的, 本先不知有洋人要由我们山上经过, 因我们哇椒硐里的阿用替他们驮东西, 货物多了, 驮不完, 来向硐里告知, 才起意去抢的, 没有别个人来纠约我们。杀骑马的洋人是小的腊都同蔺小红两人动手, 被腊都连砍两刀杀死的。赃物已被官兵起获, 杀洋人的刀, 兵役们拿获小的们时不知失落何处去了。
    六月间, 忽有官兵来围住我们的哇椒硐, 把洞里住的裴小陀、而敢干等杀死, 我们抵敌不过, 官兵们把小的而通凹同硐里的伙伴们一并拿住, 马匹、物件亦被搜出。小的腊都住在云岩硐里, 七八月间有官兵来围住我们的硐, 我们开枪打伤官兵, 后因人少, 抵敌不住, 官兵又打死了我们的而都、而糯、雷大、裴六四人, 只得逃跑, 被官兵拿获。又拿获硐里的而腊、而肝们, 并搜出马匹、洋枪等物。今蒙提讯, 所供是实。光绪二年二月初四日供。
 
    据而排腊、而样双、施奶、陆滥当同供称: 我们都是哇椒硐住的。上年正月间, 我们硐里的头目而通凹听得有洋人带了货物要在我们山上路过, 就带了我们到云岩硐, 邀了腊都, 又带着他们硐里的人, 各拿刀棍, 去要过山礼。第一天没有拦着, 回去过了一夜。又约齐了人,走到户宋河边, 遇着一个洋人骑了马从那边回来, 有几个汉人跟着他。我们上前要过山礼,洋人不肯, 放洋枪打我们。腊都等用刀砍他, 他跌下马来, 还要放枪, 腊都连砍他两刀, 那洋人就死了。小的而排腊也砍过洋人一刀; 小的而样双用刀杀死走路的一人; 小的施奶只抢得些物件, 没有伤人; 小的陆滥当砍过走路的汉人两刀。那几个人的尸首一齐拖在户宋河内。而通凹还带我们到缅佛寺抢些东西大家分了, 腊都又要约同我们硐里的人到南崩河拦劫洋人, 我们的头目而通凹要把分的东西送回本硐, 没有同去。我们也没有去。今蒙提讯, 所供是实。光绪二年二月初四日供。
    据而干、尔同巴(即而腊)、而刚干、而腊感、而肝同供称: 我们都住在云岩硐里。上年正月, 不记日子, 有哇椒硐的头目而通凹带了他们硐里的几个人到我们硐里, 说有洋人从缅甸来, 要过我们山界, 约同我们的头目腊都去要过山礼。我们跟着同去, 到了大路边, 听说洋人的驮子已先过去, 大家回来。第二天又同去找他, 刚走到户宋河黄果树下, 有一骑马洋人带着几个汉人从蛮允那边来, 腊都们上前向要过山礼, 洋人就放枪乱打, 腊都们用刀砍他下马, 洋人又放洋枪, 腊都又砍他两刀, 当时就死了。我们大家上前杀的杀、抢的抢。小的而干因被洋人打了一枪, 不能动手; 小的而腊杀死走路的一人; 小的而刚干也杀死一个汉人;小的而腊感只抢了些东西, 没有杀人; 小的而肝也不曾杀人, 抢得几件什物。当把杀死的几个尸身抛在河内。又到缅佛寺抢些东西。腊都又带了我们到南崩河拦劫洋人。而通凹硐里的人没有同去。一路另约了登来、无底各硐的人, 又有汉奸、回子亦去截路。到了南崩河, 见洋人人众, 不敢上前, 远远放枪呐喊, 那洋人也放洋枪, 打死了我们的阿, 又打死两个人。再隔了一时, 又在树林里放火, 我们就逃回了。没有抢得东西。今蒙提讯, 所供是实。光绪二年二月初四日供。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存马嘉理案案犯供招册
光绪二年二月
  今将审讯英国翻译官马嘉理被戕、柏郎被阻案内凶犯人证供词, 造具招册咨送贵衙门查核。须至册者。计开:
    一、据暂革腾越厅同知吴启亮供: 同治十三年十一月间, 革员奉到上宪札开, 英国马翻译官由滇赴缅, 饬令妥为照料、护送出境。等因。旋于二十六日马洋官到腾, 革员见有总理衙门护照, 以礼相待, 打住两天, 于二十八日起身, 当即会营选派兵役护送出境, 平安无事。临行时只说接他们上司, 并未说何时转来的话。
    腾越地方西北南三面近挨野山, 野人不时出来滋扰。自国初年间, 十八练地方即有团练保护内境。自腾越失守后, 时常齐团, 堵剿回匪。前年腊月, 地方绅耆风闻洋兵前来, 恐乌索逃出回匪趁洋兵进关之时混入境内, 报仇滋事, 人心惊惶, 齐团保护身家, 并不出境。练地绅等之意只为防备回匪, 并非为阻截洋人而设。
    上年正月二十八九日, 百姓纷传马洋官路过野山被人抢劫杀死, 革员不胜诧异。当即派人前往查探, 才知是正月十六日在户宋河边遇事被害, 彼时曾会营查拿, 奈野人山并非腾越汛地, 隔腾五百余里, 其里数亦系相沿传说, 并非按弓步算过, 中间离腾尚隔七土司地界。该匪人数众多, 革员衙门又无得力差役, 未能破案。至七月间, 奉上宪札文拿办, 蒋镇宗汉带兵一千五百名前往围拿, 野匪胆敢抗拒, 伤死弁兵五六十人之多, 后始将各硐野人们拿十七名, 并搜获赃物五十六件解省。
    至柏洋官在南崩河被阻, 李珍国如何设法布置, 事前革员实系毫无所闻。直至上年夏间各处访查, 始闻此事系李珍国所为, 当时他自己却不在场。至马洋官被害之事, 实系野匪做的。马洋官首级实未悬挂腾越厅城, 如有此事, 众目昭彰, 何能掩饰。所供是实。
    一、据暂革腾越镇总兵蒋宗汉供: 同治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有马洋官到腾, 革员见有护照, 有礼相待, 馈送酒席, 来拜会面, 往拜未晤。马洋官打住两日, 起身时派兵护送, 临行时只说接他们上司, 并未说定何时转来。马洋官起身之日, 曾寄与革员道谢书信一件, 前已呈验。嗣后并未接他文信说要何时踅回之事。后有阖腾地方绅耆听闻有洋兵数千要来, 人心惊惶, 恐怕乌索逃出回匪乘隙混入滋扰, 齐团保护境内, 各保身家, 并不出境。他们这十八练起于国初, 向来并未经官督办, 革员并未给过示谕, 该练亦未说过有要堵洋人之意。
    上年正月底时节, 忽闻马洋官在野山被戕, 革员当即一面会同文衙门派人前往查探访拿贼匪, 因匪徒众多, 未能擒获。马洋官失事之处离腾越南有五百多里, 中隔土司地界, 兵力不足拿获。至七月间奉到上宪札文, 革员当即亲带兵弁一千五百名, 冒暑冲瘴, 前往野人山一带。匪等恃众拒捕, 将官兵伤了五六十名, 并有守备千、把总各一员。幸官兵奋勇出力, 将野人们格杀四五十人, 两硐共拿获十四人。除病逃五人外, 下余解省, 并起获赃物五十六件。前蒙审讯,业已供明。今蒙复审, 革员营内带兵将弁实无刘姓、华姓、顺姓或宋姓其人, 亦无前往告述缅人不准与英国人同路行走的事。所有标下额兵二千六百名向系分守十汛两城, 有该管带各员弁点卯参演, 亦无私往拦阻洋官之事。上年奉文办案, 革员因不放心, 当时取有各将弁印结为凭, 今并呈验。至李珍国在离猛卯七站地方办理波三海、马二之案, 都是实情。革员上年办案, 亲到蛮允, 查知柏洋官在南崩被阻时, 李珍国实不在场。惟道路传闻有李珍国布置各路的话, 亦是革员事后听见的。马洋官被戕之后, 实无割下首级送来厅城悬挂之事, 革员无所用其隐瞒。署提督杨那时进京未回, 腾越带兵大员并无另有杨大人其人。所供是实。
    一、据李珍国供: 系腾越厅城内人。自咸丰年间腾越厅城失守被贼占踞, 革员捐资募练,招集义勇, 屡次与贼打仗, 攻克城池。蒙保副将衔补用参将, 委署南甸都司。同治十三年十月十五日奉委办理波三海、马二的事, 二十五日交御都司印务, 二十六日起身在干崖坝尾。十二月初五日有马洋官路过行营, 革员见他有护照, 优礼相待, 起身时派二土目护送出境, 平安无事。并未说过何时转回, 只说随后踅回, 有书信与你上司去后。如何在野人山被抢, 革员彼时在猛卯司城办事, 被害地方与革员行营相隔八百余里, 中隔六土司地方。光绪元年正月十五日有三品洋官伊来雅士、新街首领阿也办带领驮子二十多个、随从十多人到革员行营,彼时革员未在。送给革员双响洋枪一门、码子二百颗, 跟随之人收下。革员转回知道, 因在差次, 无可回答, 未肯收用, 送还。见有护照, 优礼相待。次日, 伊来雅士带一个广东人, 仍将洋枪拿来送给革员, 再三不收, 那广东人说如不收他不喜欢, 现在路途阻塞, 还叫革员派人护送, 又雇不出驼脚的话。革员将自己的骡马帮驮, 派人护送, 踅回缅甸。革员用名片写致谢二字送去。即于十九日起身, 送至南坎缅官处, 交待清白。再, 十三年十一月间, 革员在猛卯行营接获地方绅士们书信, 内说听闻洋兵多人前来, 人心惊惶, 欲齐团保护地方。革员接着看了, 事关事大, 不敢做主, 于正月将书信禀明宫保请示。因路途遥远, 未奉批示。革员到缅甸, 是因由省赍诏官员到革员行营说路途阻塞, 要过野人山, 不敢前往。因此革员赍诏到过缅甸, 在火轮船住三日, 在公馆住三日, 转回三日, 共九日。到缅甸时并未拜过缅官及洋官的事。前蒙审讯, 业已供明, 今蒙复审, 革员实无写过书信与地方绅士齐团的事, 亦无使人阻截洋人。革员全家父母妻儿八口俱被回匪杀死, 现在埋成一堆, 只剩革员一人。族内只有李含兴一人, 并无亲侄叫李叔君其人。如日后查有, 情愿认罪。余与前供同。
    一、据李含兴供: 小的又名蒙玉, 并没叫叔君, 年三十七岁, 腾越厅城外人。家有老母,年七十多岁, 胞弟一人。小的自十七八岁时腾越失守, 逃到缅甸地方, 学会缅话, 因此起缅名叫蒙玉, 娶一缅女为妻, 生有二女, 在别谬各处地方作杂货生理, 后又与洋人做洋酒生意,玉器生意亦曾做过。别谬是江口, 漾贡是海口。前年闻腾越地方太平, 欲回家看望老母。在火船遇见洋官波剌客、帮剌客及医生一人要到云南地方, 知小的要回腾越, 约小的与他们同行, 小的不敢。波剌客们说我们是奉中国大皇帝的旨要到云南的, 小的回想同他们行走路上放心, 还可以省些盘川, 小的应允。波剌客们有驮子一百多个, 小的也带些洋货、缅货并银子扎成四个驮子, 同他们起身到新街。波剌客带得洋兵十五人、随从的几个人, 还有护送的缅兵, 说是五百人, 其实只有二百。来往新街住了四五天, 遇见马嘉理。马大人商量从拱硐,由南坎到永昌后到拱硐。又有白胡子洋官赶到拱硐会齐同行, 那洋官名字小的不知。就将货物交野人官帮驼, 不料被野人们将驮子砍开三四个, 马洋官与那野人吵闹, 说方才上路, 驮子已被砍开, 再往前去更恐不妥。商议踅回新街, 改道由蛮暮前行。波剌客们向野人保头雇驮子, 先给银一半, 保到蛮允再给一半。走了三四天, 到南崩那日, 总是正月十几, 缅国的日子与中国不同, 小的记不清楚, 约计是正月十三到了南崩, 有一小野人来向缅官说户宋河边一带山上有些人要挡路。老缅官又对马洋官告说, 小的在旁听见, 并未说有官兵在内的话。
    马嘉理听缅官的话不信, 说: 岂有此理。我从云南来一路甚好走。当与波剌客们商议, 马嘉理带了五个汉人先往探路, 并叫小的同行, 带得四个驮子。到了雪列, 至野人官草棚内, 马嘉理即问李四大人可在蛮允, 那头目说不在蛮允, 已往猛卯去了。马嘉理叫那头目护送, 那头目说天不早了, 前面不好走, 明日再送。马嘉理决意要前进, 小的因天晚怕走, 马嘉理就留小的在雪列候信。第二天波剌客、帮剌客、白胡子洋官、医生四人都到雪列。野人官拿出酒来, 煮些鸡蛋、鸭蛋与波剌客们吃。波剌客候驮子不来, 叫小的回去催赶。小的走得不多路, 遇见老缅(即护送的缅兵) 对小的说, 野人们不肯送驮子来, 不必去催, 小的就回来告知波剌客们。他们说驮子不到, 铺程吃食都没有, 仍踅回南崩, 留小的同石雨田在雪列听马嘉理的信。第二日上午时候不见有信, 小得同石雨田前去探望。走了八九里路, 见有一二十人牵得马匹, 还背着许多东西。小的认得是马嘉理的马, 就对石雨田说: 不好了, 马嘉理遇了事, 我们快走罢。两个人分路逃跑, 被他们赶上, 把小的拴在山里草屋拷打, 小的只有磕头。后来一略知汉话的野人说要小的银钱, 小的说东西在后面, 就用木靴靴住小的, 留三个小野人看守, 那些人都去了。石雨田往哪里去、死活都不知道。小的被他靴住, 到了半夜, 那三个人酒醉睡着, 小的取脱木靴逃走。不知路道, 走了一日一夜, 又走到野人寨口, 被那处野人拿住关了几日。有知汉话的人对小的说: 你住在我们山里, 要替我们做事。就把小的放出, 替他挑水、烧火、煮饭。住了二十多日, 乘他们出外, 小的假作挑水出来, 把水桶丢了就逃。一路求乞, 回到腾越。那路上遇见抢马嘉理东西的人并那捉小的去的人, 都是野山里人。小的回到腾越, 吓破了胆, 就生走黄病四个月, 后来到省上路时还是吃药。小的是二月底回家, 李珍国回到腾越在小的回家以后, 小的因患病没有去见他, 他亦没有来见过小的,直到来省时候, 他叫小的一同上省, 才见面的。小的在缅国做生意, 稍知几句洋话, 亦是做生意的话, 近来不甚记得。小的几年辛苦, 积得银钱, 想回来时侍奉老娘, 带得洋货、缅货并银共值三千两都没有了, 同走的游先生、刘先生几个人都已死了, 幸留得一条命, 吃了多少苦, 实在冤枉。所供是实。
    一、据而通凹供: 是哇椒硐住的, 常在山上拦抢过路客商。上年正月, 不记日子, 我们山上的阿用替洋人驮东西, 驮不完回来告知, 就起意纠约腊都们去拦路, 有二十多人, 有别硐的人并回子, 聚得一百多人。走到户宋河黄果树下, 遇着骑马洋人, 跟了几个汉人, 带了驮子一个, 我们上前要过山礼, 那洋人放枪打死我们的陆滥干。腊都们动手砍他跌下马来,腊都又砍他身死。众人各用刀杀死走路的人共四个, 我没有动手。杀死那几个人都在河边, 就把尸身丢在河里, 并没割下首级。抢得马二匹并零星物件, 两硐分了。又到缅佛寺抢些东西,看守的一个人见我们去就逃跑了, 我们没有赶他, 把些东西又分了。阿用说洋人们还有驮子从南崩河来, 腊都又约人去堵抢, 我要送东西回硐, 没有同去。我们在户宋河抢杀洋人, 并没有官叫我们去。后官兵来围住我们的硐, 我们抵敌不住, 就被拿获。
    一、据腊都供: 是云岩硐的。上年正月, 不记日子, 而通凹到我们硐里说有洋人路过, 要去讨过山礼, 我带了人同去。我们的人有本来住在山上的, 也有小的掳到硐里的, 衣服都是一样。我们到户宋河遇见骑马洋人, 就向他要过山礼, 洋人不给, 放枪打伤了陆滥干, 我就把他砍下马来, 连砍两刀, 就死了。跟他的四个汉人都被我们的人杀死, 尸身丢在户宋河里,实在没有割下首级。抢得马匹、物件, 两硐的人分了。缅佛寺掳抢东西也同去的。听说洋人还有驮子从南崩河来, 我又带了人去, 一路又添了无底硐、登来硐、佛来硐的人, 还有汉奸、回子, 人多, 不知数目。赶到那里, 洋人见了就放枪, 打死我们阿, 又打死二个人, 都不认识。洋人那边约有二三百人, 放枪多少记不清楚。自上午时候闹到傍晚后, 洋人又放起火来, 大家逃散, 没有伤他的人, 也没有抢得东西。我们去抢的人并没官兵在内, 也没有人叫我们去抢, 穿号褂是有的, 山上的回子也有号褂。七八月间官兵来拿, 我们把官兵打伤了二十多人, 后因人少抵敌不过, 就被拿获。
    一、据而刚干供: 我是云岩硐的。我跟着腊都去向洋人讨过山礼, 洋人开枪, 腊都把他砍死, 我们大家动手, 我砍死了一个走路的汉人。后到南崩河去没有抢得东西。
    一、据尔同巴(即而腊) 供: 我是云岩硐腊都的人。户宋河抢劫洋人是腊都叫我去的。我砍过走路的一个汉人, 尸首丢在河里。南崩河我也跟着腊都去的。
    一、据而样双供: 我是哇椒硐而通凹的人。我们跟着而通凹到户宋河, 拦住洋人要过山礼, 洋人不肯, 开枪打死我们的人, 大家向前抢杀。我砍着走路的人。南崩河没有去。
    一、据陆滥当供: 我是哇椒硐住的。而通凹叫我去拦抢洋人, 我跟他同去的, 洋人开枪打死我哥子陆滥干, 我气极, 跟着众人乱砍两刀, 没有砍伤人。南崩河是没有同去。
    一、据而排腊供: 我是哇椒硐而通凹手下的。而通凹听说有洋人过路, 带了我们约腊都同去要过山礼, 到户宋河遇着洋人不给, 放枪乱打。腊都上前把他砍死, 我随后也砍他一刀,尸首丢在河里, 后来分了东西, 就跟着而通凹回硐, 没有到南崩河去。
    一、据而腊感供: 我是云岩硐的人。我们的头目腊都叫我同去拦抢洋人, 洋人放枪, 大家动手抢杀, 我只帮他们抢些东西, 没有杀人。腊都又叫同到南崩河抢劫东西, 没有抢着。
    一、据而肝供: 我是云岩硐的人。我跟着腊都到户宋河, 向洋人要过山礼, 我没有动手伤人, 只抢得零星物件, 南崩河我也同去的。
    一、据施奶供: 我是而通凹硐里的。我跟而通凹去拦抢洋人, 没有动手伤人, 只帮他们抢得些物件。
    一、据而干供: 我是云岩硐的。腊都约去拦抢洋人, 我是同去的, 洋人放枪打, 我们大家上前抢杀, 我被打了一下, 不敢动手, 也没受着伤。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沈桂芬等与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
关于马嘉理案交涉事会晤记录
光绪二年四月十九日
  四月十九日两点钟, 威公使偕梅正使等来署, 各堂接见。
    威云: 云南所来供词及李钦差折底等件均已阅悉。又问: 李珍国等信函何以未给格参赞看?
    答云: 格参赞与钦差会晤日子不多, 格参赞又未要看, 所以未曾给阅。
    威云: 阅所抄来信函, 系李珍国有主使之意, 唯腾越绅士先寄信与李珍国, 是起意还是绅士?
    沈中堂、毛大人云: 李珍国即是腾越团首, 此事绅士与李珍国信函来往, 而主谋总是李珍国。
    威云: 供招中确未有腾越绅士之供。现将钦差复奏各情与印度访查各节逐一酌夺, 迥不相符。据李钦差三次奏折, 看来初次说与岑抚台无干, 二次方说李珍国主使, 此次所奏口供太少, 亦多不实不尽, 内有两层可为外攘凭据。当时据柏郎云, 有腾越委员带兵前往, 并有人告诫缅官不可与英官同行, 恐被杀害。其次, 则自有滇案以来, 总署前后所为均可作为凭据, 并遍询中外大小官员, 或以为中国有错, 或以为中国无错, 从此考查其错在中国朝廷及总理衙门。近年以来, 看出中国并不实心相待。如此光景或中国自办, 或由英国派兵讨办。中国既有外攘之心, 能否更改总须有实在凭据, 方可相信。此节已于历次照会及面谈时说明。现在滇案所办不实, 如止办野人, 我不答应; 如止办李珍国及吴同知等, 我不答应; 如止办岑抚台, 我亦不答应。总须另有办法。
    沈中堂云: 威大人谓口供太少, 我中国问供不比外国, 中国只取结案时口供为断。此次因怕威大人多心, 所以将初讯、复讯等供一并送交。其实此外所讯的供尚多, 即绅士亦有口供, 若谓供不足信, 则马嘉理赃物、马匹等件系从硐中起出, 此事岂能作假?
    威问: 哪个去起?
    沈中堂、董大人云: 许多官员, 并派兵去起出来的, 口供内叙得明明白白。至所叙偶有两歧之处, 因有据各人口供, 所有据密查委员禀报所究, 于此案紧要关键并无出入。
    威云: 此案情节不符甚多, 一时未能细述。现将各情咨回莅丞相, 再定办法。此案李珍国决不敢阻杀洋人, 即岑抚台主使杀阻洋人, 亦非伊所敢为。总是内里主意。
    沈中堂云: 内里主意有何凭据?
    威云: 我有凭据, 现不能说。总要恭亲王作一正经主意, 保其将来。
    沈中堂云: 若杀外国人犯, 不要惩办凶手, 何以保其将来?
    威云: 如田兴恕等案不能不办罪人, 若天津教案及现在滇案绝非止杀罪人所能了事。总要恭亲王答应整顿外交, 保其将来办法, 方可咨回本国允结滇案, 否则万不能结。
    沈中堂云: 滇案与整顿外交无干。
    威云: 外交与滇案两事与我意见不同。我看整顿外交, 有心外攘, 俱是军机处主意。况日前所云条约内载一体优待、均宜保护字样, 贵衙门连条约亦不知悉。
    沈中堂云: 优待二字从前威大人说我不懂, 就算我不解条约优待二字罢了。
    威怒, 欲去, 又问: 各位大人尚有话否?
    各堂大人云: 威大人既要去, 又何能说话?
    威又入座云: 从前天津案结见有上谕参办几个官便了, 现滇案不能如是。又云: 我要到上海见格参赞, 询明供招各节, 还有话说。
    沈中堂问: 格参赞几时到上海?
    威云: 约半个月可到。
    沈中堂云: 何不来京相晤?
    威云: 我到上海好发电信。又问: 现会刑部议奏要多少日?
    沈中堂云: 不能说定, 亦不能多延日子。
    威问: 发钞不发钞?
    沈中堂云: 此节系朝廷作主, 我不敢定。
    威云: 天津结案何以发钞?
    答云: 结案自应有明发谕旨, 然我岂能说定?
    威云: 贵衙门办理外国交涉, 有几位好的, 有几位不好的。去年贵衙门所许各条应办的,现在如何?
    沈中堂云: 应办的事, 都已办过。惟整顿厘税一节, 因总税司所议申呈已发交南、北洋大臣商议, 尚未回复。
    威云: 发总税司所议各口事宜, 到底是各省作主, 是总理衙门作主?
    沈中堂云: 作主自在本衙门, 然办事在各省, 不能不与各省商量。又云: 我有一句话, 威大人肯听不肯听?
    威云: 听。
    沈中堂云: 整顿各口事宜, 但凡可以办得到者, 我看将来可以商量, 不是空话。惟滇案是奉旨议奏之件, 不能延。整顿厘税是关系中国全局之事, 不能草率定见。若如威大臣所说将滇案搁起, 先须商办厘税事宜, 我就不能答应。
    威云: 发总税司申呈尚未商酌定么?
   沈中堂云: 若论各口事宜, 中国有办得动的, 有办不动的。威大人比发总税司尤为明白。
                                      (原件残缺——编选者)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拟定各省保护持照游历洋人通行告示稿本
光绪二年七月
  为通行晓谕事。
    准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开, 照得洋人入内地游历, 各国条约载明凡有执持地方官盖印之执照前往各处, 沿途地方查验放行。设有不法情事, 就近送交领事官惩办, 止可拘禁, 不可凌虐。等语。各该地方官均应遵照条约办理。上年正月间有英国翻译官马嘉理由京请领护照, 前往云南, 回到腾越厅属界, 惜遭戕害, 奉旨特派湖广总督李前往查办, 并经本衙门奏申明条约, 请饬各省遵照。
于光绪元年九月十一日奉上谕: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申明各国条约, 请饬各省遵照一折。洋人入内地游历, 各国条约内均经载明必须请有执照, 盖用中国印信, 经过地方随时呈验放行。倘有不法情事, 亦载明就近交领事官办理, 沿途止可拘禁, 不可凌虐。如非体面有身家之人, 概不许给予执照。条约本极明晰, 地方官不难分别办理。近有英国翻译官马嘉理在云南边境被戕一案。其为何人戕害, 业派李瀚章驰往查办。嗣后各省督抚务当通饬所属地方官细核条约本意, 遇有各国执持护照之人入境, 必须照约妥为分别办理, 以安中外而杜衅端。钦此。钦遵。各在案。
    本年六月复奉旨派大学士·直隶总督李前赴山东烟台, 会同大英国便宜行事大臣威将马翻译一案筹办奏结, 经钦差大臣·大学士·直隶总督李奏称: 窃查同治十三年六月间, 经英国驻京大臣以印度派来官员由缅入滇, 并派翻译官马嘉理前往迎接。商请总理衙门照案发给盖印护照, 并咨沿途各省及云南督抚一体知照。旋经英国大臣声明, 翻译官马嘉理已于是年十二月由滇安抵缅甸新街地方, 迎接印度派来副将柏郎等, 折回滇境。迨光绪元年正月十七日(原文如此——编选者) , 马翻译行至腾越厅属之蛮允地面, 遽遭戕害, 十八日柏副将等被人持械击阻。等因。五月间, 钦派湖广总督臣李瀚章前往查办, 并派前侍郎臣薛焕会同办理,一面由英国驻京大臣选派参赞格维讷等往滇观审。二年三月李瀚章等查明复奏, 据称英国翻译官被戕系因野匪索取过山礼不遂, 致被杀害; 其同行各员被阻系由已革南甸都司李珍国主谋。案关中外交涉, 未便遽拟罪名, 请饬下总理衙门会同刑部议复。奉旨允准。由总理衙门恭录照会英国大臣并将李瀚章等原折及供招信函等件, 一并抄送知照。查该革员李珍国及各犯等各有供证可凭, 自应酌照中国定例, 分别科罪。惟据英国大臣开送节略内称, 将参赞格维讷等所报情形逐层核对, 查湖广督臣李瀚章等原讯供证指出, 李珍国等为案内要犯, 虽按中国律例可作为定罪之据, 若按英国例法评议, 仍似难称信谳。如将前项人犯治罪, 英国未能视为允协, 转恐更滋疑虑。此案被戕被阻皆系英员因思西国礼教所重, 倘仅责其既往, 莫若保其将来, 切请将现在带案候办之人毋致惩办。等语。臣钦奉谕旨驰赴烟台, 与英国大臣会商中西律例既殊, 办法亦异。似应据情权宜, 拟结除署腾越镇总兵蒋宗汉、腾越厅同知吴启亮业经革职毋庸议外, 其已革都司李珍国及匪犯而通凹、腊都等十一名, 可否仰恳天恩, 特施法外之仁, 俯如英国大臣所请, 酌予宽免罪名, 伏候圣裁。
    第念翻译官马嘉理系我和好之国所派职员, 复经发有护照, 遭此戕害, 其同行之员并被击阻, 未免有伤两国睦谊。朝廷笃念邦交, 自必深加惋惜, 拟请旨宣示中外, 俾释群疑。况中国与各国早经立有条约, 彼此均当恪守。上年九月间总理衙门具奏申明条约, 将各国人民请照游历保护之条通行各省, 务须细核条约本意, 分别办理。应请旨饬下各省督抚臣懔遵上年九月十一日谕旨, 再行严饬所属仰体国家敦睦友邦之意。嗣后遇各国执有护照之人往来内地, 于条约应得事宜务必照约相待, 妥为保护。若不认真设法, 致有侵凌伤害重情, 即惟该省官吏是问。并于各府、厅、州、县张贴告示, 使之家喻户晓, 洞悉中外交际情形, 以后衅端自可不作。如蒙俞允, 即由总理衙门拟定告示, 咨行各省照办。等因。
光绪二年七月三十日奉上谕: 李鸿章奏遵旨驰赴烟台与英国使臣会办滇案各折片。英国翻译官马嘉理前在云南腾越边界被戕, 该处地方文武不能留心保护, 咎有应得, 本应分别惩办。既据李鸿章奏英国使臣威妥玛以为责其既往, 莫若保其将来, 请将案内各犯宽免。等语。
    著照所请, 除署腾越镇总兵蒋宗汉、腾越厅同知吴启亮业经革职毋庸议外, 已革都司李珍国及匪犯而通凹、腊都等十一名应得罪名均著加恩宽免。惟马嘉理系英国所派职员, 由云南前赴缅甸, 发有护照, 往返均应保护。乃马嘉理猝遭戕害, 同行之员并被击阻, 殊失朝廷和好之意。嗣后各直省督抚当懔遵上年九月十一日谕旨, 严饬所属凡遇各国执有护照之人往来内地, 务须照约相待, 妥为保护。如有违约、侵凌伤害情事, 即惟该省大小官吏是问。并著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拟定告示, 咨行各省遵照办理。各该地方官均宜讲求条约, 以期中外相安。倘有外国官民被戕, 迅即查拿正凶, 勒限办结, 不得任意迁延, 致干咎戾。马嘉理一案现已办结, 云南边界通商事宜, 俟英国派员到时, 即著云贵总督、云南巡抚选派妥干大员前往该省边界, 查看情形, 商订章程, 随时奏明办理。钦此。钦遵。应即咨行照录出示。等因。
    为此, 合亟出示晓谕, 一应军民人等知悉, 嗣后凡遇持有护照之洋人游历内地各处, 务须恪遵两次钦奉谕旨, 妥为保护, 以敦睦谊而符条约。毋得故违, 致干咎戾。切切。特示。
 
同文馆总教习丁韪良与章京绪关于马嘉理案晤谈记录
光绪二年 月二十二日
  二十二日酉刻, 丁韪良在同文馆来与章京绪说话, 先闲谈数语。
    因问: 闻威大人要走, 确否?
    答以: 有此说。
    又问: 真走么?
    答以: 不知。
    又问: 王爷回来, 未告以王爷不回衙门。
    伊云: 王爷今日去了, 走与不走, 大约可知。
    答以: 王爷是去回拜威大人, 尚有中堂大人同去, 或者便中谈及此事。
    伊云: 我心上要他不走才好。
    答以: 我们亦不要他走。然他若一定要走, 亦难以强留。
    伊云: 威大人所要大约皆是旁枝, 究竟办事不是如此, 各国钦差亦多知其性急, 云南路远, 一年之内办结亦不算迟。
    答以: 此案中国办事亦算尽心竭力了, 威大人总以为不真心和好, 此亦无法。
    丁云: 从前他外出行走, 被人打了, 后与总理衙门说打他之人倒不必重办, 只要将外省某案赔银交清就是了。现在亦是借滇案牵扯多事, 无非要挟。又谓: 各国钦差皆愿与王公大人往来, 惟须出自情愿, 外人皆谓总理衙门偏向外国, 若勉强交接亦是无谓。又问: 威大人要走, 是来信抑系照会?
    丁云: 威大人所办之事, 各国不甚知详细。伊曾问赫德总税司, 威大人亦未曾告知。
    绪询: 以威大人之意, 不愿各国知道, 此是何故?
    丁谓: 若各国知了, 伊有所言即不能更改, 所以不愿。又云: 威大人如果回国, 大约不再来华, 英国必另行派人来办事。问其何以知之? 伊云: 非有此信息, 是我想当然。英国钦差原无定期, 然大约一任不过五年。威大人前署钦差约三年受任, 受任钦差约又三年, 所以伊家眷早先已回国。伊如回去, 或者英国即以傅某署理, 否则另行派人。又云: 英国陆兵不多, 其水兵则强。中国各海口虽有炮台, 尚难与敌。必十年之后, 铁甲等船制造多只, 则足以自守。于英、俄等国俱可勿怯矣。
    答以: 中国即兵强守固, 亦断不肯自我失和。即如天津之案, 彼时法与布打仗, 几至灭国。然中国照常认真办理, 未尝稍松, 接待罗大人亦未尝失礼。此次威大人能不走甚好, 必至决裂, 乃英国失和, 非中国失和。万一要到打仗, 各国亦恐有吃亏处然, 非关中国之事, 只可还问英国。
伊谓: 自然。
    又闲谈而散。
 
湖广总督李瀚章致英国驻华公使馆参赞格维讷节略
光绪二年
  查各国人持照游历, 原系条约准行, 中国地方官原该保护, 不意马翻译行至中途忽然被害, 柏副将又复被阻, 此是中国对不起贵国的事。
    本大臣于上年五月间钦奉上谕来办此案, 当以案情重大, 若不查明底细, 何从办理? 深恐到滇后耳目难周, 不能详悉确实情节。因于起程后密派湖南绥靖镇总兵李胜改装易服, 扮作卖布客商, 赴大理、永昌、腾越、蛮允一带详细察访。又恐各凶犯知本大臣前来办案, 闻风远逃, 飞信密致云南抚台赶紧派丁拿获, 并将案内关涉之李珍国诱令来省备讯。本大臣李于十月十六日抵滇, 本大臣薛二十二日亦到, 立将腾越厅同知吴启亮、腾越镇总兵蒋宗汉奏参革职, 归案审讯。其时凶犯已解省, 派员研讯, 供认抢杀马翻译官不讳。所获犯人有生长在野山者, 有本系内地人民逃难住在山上者, 有生小被野山掠去者, 此种人向以抢劫为生。十一月间, 李总兵由腾越、蛮允密查回省, 得悉拦阻洋官入境, 实系威大臣照会中所说之李珍国主使。合之本大臣沿途所闻及抵滇后探听情节均相符合。传讯腾越地方官, 逐细盘问, 腾越绅士所供亦复相同。又将李珍国奏参革职。查询起衅之由, 缘腾越久被回匪窜踞, 阖境十八练绅士齐心办团, 始将城池攻克, 回匪余党逃在关外时图报仇。同治十三年腊月, 绅士等风闻有洋兵数千由缅甸来腾, 深虑关外余回乘机混入, 欲齐团自卫本境。因李珍国向为团首,时在蛮允、猛卯一带, 遂写信约他回来。绅士之意, 谓洋官安稳过境, 自当听其行走, 倘有回匪混入, 必须截阻。孰知李珍国向本好事, 一得此信, 顿起贪利之心。招集多人, 布置要隘。亦非有心杀害外国之人, 不过欲将柏副将等拦阻回去, 藉为开销口粮, 向地方索摊银钱地步。至马翻译官已于先一日至蛮允, 李珍国尚不及知。
兹先论马翻译之事。马翻译起初本与柏副将同行, 于光绪元年正月十三日到南崩, 有过路人向老缅官说, 闻得户宋河一带有匪人挡路的信。柏副将皆不放心, 惟马翻译官不信, 说去年来时清静好走, 断无其事, 遂自行前进。带同幕友跟役五人, 并通事李姓于十四日到雪列, 寻野人头目护送。该头目因天晚不肯送行, 李通事见该头目等形迹可疑, 不敢同往。马翻译因令李通事在雪列听信, 仍同幕友人等前行。十五日到蛮允住宿缅佛寺内, 十六日意欲折回, 往迎柏副将。才行十五里到户宋河边黄果树下, 忽遇野山贼匪索过山礼, 马翻译放枪伤死伙匪一人, 乃该匪等一齐动手, 将马翻译官戕害, 抢去马匹、物件, 同行四人一并被戕。
    该匪等又往缅佛寺抢劫, 看守行李之汉人一名当即逃跑。此马翻译官被害之情形也。柏副将于正月十三日马翻译起身后, 十五日亦即行抵雪列。因驮子行李未到, 又折回南崩, 留石雨田与李通事作伴, 在雪列听马翻译之信。十七日柏副将即在班西山脚下被人拦阻,其中有野山之人, 有土司地方之人, 亦有向来跟随李珍国之人, 均系李珍国驱使。此外, 又有回匪李国[帼]沦之子及其党羽, 因李国[帼]沦正法后逃在野山抢劫为生。又抢杀马翻译之野匪亦有一起人闻南崩河来有许多驮子, 皆去打劫。此两种人却非李珍国所使。以上各等人数无凭查考, 约计总在二千内外。柏副将等遇见后即放洋枪打伤数人, 李珍国遣往之人及回子、野匪均无好军器, 不过刀棍土枪, 远远呐喊, 未敢逼近。柏副将买嘱驮货土人, 在山后树林中放火, 人众惊惶, 均各逃窜, 柏副将等亦即折回。此柏副将等被阻之情形也。
    当拦阻柏副将等, 李珍国却未亲往, 仍在猛卯驻扎, 额游客到彼曾与见面。李通事、石雨田两人在雪列打听信息, 十六日走出数里, 见有人牵马翻译之马, 并持马翻译物件, 料系前途失事, 分路逃跑。石雨田不知下落, 想必死多活少。李通事被匪捉住, 夜间逃走, 后又被野匪捉到硐内, 使他挑水砍柴。过了二十余天, 又逃出来, 一路求乞, 回到腾越。李通事即系李珍国之族侄, 自小避难到缅, 学得缅话, 在彼处作生意, 与领事官认识, 商人亦多熟识。此人因先接家信, 欲回家探视老母, 故柏副将约他同行。李通事有驮子四个, 内系货物并银五百两, 在柏副将驮子一起。李通事名含兴, 现亦在省备质。
    计自上年十一月至今三月之中, 审讯凶犯, 盘诘主使, 以及开导绅众, 即度岁之时亦未少息。此本是我们中国应办之事, 好在凶犯业已审实, 主使又已查明, 赃物亦有搜获, 见证亦复提到。李珍国虽坚不承认, 自系畏罪狡展。而查访明白, 供证确凿, 此外又另有凭据, 何从逃避? 现在办到如此地步, 幸与威大臣来信所云解案各犯原属切实, 见证供词无非可靠两层均属相合。威大臣这几句话甚可佩服: 凡办案皆应如此。而此案关系两国大事, 更不能稍有含糊。今将查办情形录送贵大臣查照。
 
发表评论 共条 0评论
署名: 验证码:
  热门信息
“二十一条”交涉的另一条管道...
近代西方文献中的南海 ——海...
19世纪买办的垄断地位和延伸...
19世纪买办的垄断地位和延伸...
李鸿章苏州杀降事件还原
幕末与明治时期日本人的上海认...
近代《泰晤士报》关于辛亥革命...
清末留日学生“取缔规则”事件...
  最新信息
1868年亚洲文会黄河科考:...
“祛文务质”:18世纪文质视...
清末民初边疆危机中的“政府外...
《真光初临》中的晚清潮州妇女...
英国政府与1917至1918...
《尺素频通》与晚清宁波商贸
1898-1899年中法广州...
清鲜关系中清朝礼制的张力
  专题研究
中国历史文献学研究
近世秘密会社与民间教派研究
近世思想文化研究
清代中外关系研究
清代边疆民族研究
中国历史地理研究
清代经济史研究
清代政治史研究
清代社会史研究
中国灾荒史论坛
  研究中心
满文文献研究中心
清代皇家园林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史研究中心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3-2007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Powered by The Institute of Qing History
< 本版主持:曹雯> < 关于本站 | 联系站长 | 版权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