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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买办的垄断地位和延伸网络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7-06

19世纪买办的垄断地位和延伸网络

李培德

发布时间:2013-6-26

 

    摘要19世纪的买办,凝聚力甚强,这可从买办的推荐和保证制度反映出来。香港的广东人买办韦光、罗伯常、何东、莫仕杨、容良等,无论是个人或家族,多以世袭或互相保荐的方式来垄断,将影响力由一个群体,一个地方扩散到全国,远至日本。买办利用此种既非市场又非制度的方法来展开商业活动。进入20世纪,由于民族主义抬头,买办制度受到冲击,有不少外商认为不需要买办中间人的角色去进入中国市场,因此买办制度逐渐走向衰落。   

 关键词买办/汇丰银行/三井洋行/非制度的网络/保证人制度

    

     一、引言
    “
买办一词,其实最早起源于中国,是明代地方衙门向民间采购日常用品专设的职位,鸦片战争前亦曾见于广州公行贸易制度,是十三行行商为来华外商所设的一种仆役。买办的现代意义和真正发展,是香港开埠和上海通商以后发生的事。买办,绝不仅为洋商专用,在20世纪的中国,中国的船务企业如招商局都有雇用自己的买办。目前,海内外学者对买办即同时为独立商人,与洋商进行业务交易,对近代中国经济扮演推动角色,都有一致的看法。
    
香港割让及五口通商后,大批西方商人涌入中国,其中尤以英商最为活跃,他们无不以香港为发展远东商贸的基地,建立起包括东亚及东南亚的区域网络,由于他们重用广东买办,无疑对广东买办网络的形成有极大的促进作用。19世纪的买办,族群凝聚力甚强,这可从买办的推荐和保证制度反映出来。香港的广东人买办韦光、罗伯常、何东、莫仕杨等,无论是个人或家族,多以世袭或互相保荐的方式来控制,甚至垄断一家洋行的所有买办职位。上海通商后崛起的买办如徐润、唐廷枢、郑观应,无一不是通过血缘关系取得买办职位。广东买办凭血缘、地缘关系填塞新开的买办位置,将影响力由一个群体,一个地方扩散到上海及全国,甚至海外如日本,反映了19世纪华人社会的特质,即重视血缘和地缘关系。当然,若从这些买办的角度来看,凭血缘和地缘等人际关系极可能是他们寻求帮助和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方法。买办利用此种既非市场,又非制度的独特方式来展开各种商业活动,正可说明人际网络的正面功能,使他们的商业活动区域得以扩展开去。
    
二、广东买办的兴起及延伸网络
    
广州,无可否认是中国第一个对外开放的城市,与外界接触有悠久的历史。清政府为管理对外贸易而设立公行制度,由包括行商、通译、买办所组成。正如威廉·亨特(William Hunter)所说,买办对于外商来说,角色最为重要,几乎所有与洋行有关的大小事务,从检验银两成色、会计、雇用工人(包括厨子、苦力)、翻译,及与中国商人交涉等等,无一不由买办负责。虽然公行制度于鸦片战争后取消,但并不意味买办从此绝迹,反而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过去由于全国的对外贸易都集中于广州进行,广东人于公行制度时期垄断买办职位,已成不争的事实。如郝延平所指,他们绝大部分来自珠江三角洲,如香山、南海、番禺。近代中国买办的兴起,有以下几点原因:1.当买办成为独立的自由商人后,聘用买办多与裙带、地缘等关系有关;2.公行制度虽被取消,与此同时香港及其他中国商埠相继开放,外国在华洋行数目激增,大大刺激了洋商对买办的需求;3.西方商人于中国进行贸易,无论语言或处理本地事务等各方面,都需求助于买办,其中尤以英商最懂得利用买办。但是,不得不指出,外商最倚重买办的,并非语言或人际关系,而是卸除所有与中国商人交易的风险。
    
一般来说,从19世纪中叶,外商所雇用的中国买办,以广东人为最多。根据郝延平对英美洋行的研究,如表一所示,于1850年代至1860年代美商琼记洋行(Augustine Heard & Co.)所雇用的24名买办,全是广东人,而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 & Co.)1850年代至1900年代共雇用了32名买办,其中广东人有18人之多,超过总数的一半。宝顺洋行(Dent & Co.)1830年代至1860年代共有21名买办,其中有14人为广东人。值得一提的是,亦正如郝延平所指,广东买办之优势不只限于中国,更延伸至日本及东南亚。由于洋商开拓东亚市场多借广东买办之力,其中尤以日本横滨、长崎为甚,这或可说明广东人于日本,亦同样存在关系网络。
    
    
任职买办的条件若何?谁人可当买办?至今学界未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一般来说,英语应是首要条件,但非必要,洋商考虑的往往是买办的人际网络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可以说,从人际关系和承担风险所反映的信用,是最重要的条件。不少买办只会操一些简单词汇,甚至完全不懂外语。根据1862年于广州出版,由唐廷枢编写的《英语集全》,促进买办与外商之间沟通的买办问答,全是洋泾浜英语(Pidgin English),是以自己的语言加以注音,能发出相近的音便可,并不要求准确。其内容正如图一所示:
    
    
图一 《英语集全》里的买办问答
    
资料出处:唐廷枢著《英语集全》(广州:纬经堂,1862)
    See that the money is weighted(
英语)
    
思咧地蚊尼衣士威(用广州话注音的洋泾浜英语)
    
要看佢兑过呢的银(广州话)
    Iu hon kui toi kwo ni tik ngan(
用英语注音的洋泾浜广州话)
    
由于《南京条约》将中国对外贸易从管制的枷锁中释放出来,买办很快就代替了行商,成为外商与中国进行交易的代理人,同时又成为与外商交易的华商的保证人。1842年后,公行制度废除,一些曾为行商的商人仍参与私有化的茶、丝贸易,而买办亦成为私人代理商,不像过去只为政府管制贸易的代理人。通译于公行制度废除后离开了行商,被新兴的海关大量吸收,或自行经办与海关业务有关的行业。正如梅爱莲(Andrea McElderry)根据她对中国条约港雇员保证制度的研究指出,新的买办保证制度已不再由行商或代理商推荐所熟识的人般简单,个人的连带保证责任已成为普遍接受的不成文规定。替买办保证的人亦须知道,将承担一切可能由买办引起的风险。当洋商正依赖这种制度来确保买办的信用时,买办则利用他们的关系网络来增添雇员,或利用买办的权力来维持他们在商场上的影响力。
    
    
有关买办向外商缴纳巨额保证金,早已被学界所讨论。最值得注意的并非买办和洋商的雇佣关系,而是买办作为独立商人与雇主以外其他商人的生意往来。华商欠外商债固然有之,但外商欠华商钱而产生的纠纷亦为不少。从表二可见,买办每月领得的薪金数额远远小于他们向洋商缴交的保证金。很明显,买办的主要收入来源不在于固定的薪金,而在于其他途径。目前香港历史档案处保存了为数甚多的19世纪香港华人遗嘱,其中有不少相信是属于香港买办的。首先,黄亚广,广东顺德人,替香港士乜丫者行(Messrs. SmithArcher & Co.)当买办。从他的遗嘱中可见他不仅对其儿子将来成为买办有所期待,同时更揭示了当买办的必要条件。黄氏安排了一笔不超过五千元的款项,作为将来谋求买办职位所需要的保证金。黄氏的遗嘱是这样写的:
    
假如我的任何一位儿子要当洋行买办或副买办,恳请我的财产托管人完成我的愿望,替他们作担保,并给予一笔为数不超过港币五千元的担保费……⑨
    
虽然,黄氏并没有提及他的儿子会于那一家洋行工作,或他会向谁推荐,但我们可从他的遗嘱得知充当买办的条件是:1.人事担保;2.保证金约五千元。
    
三、广东买办的人际网络及活动区域
    
当英国人取得香港并开始拓展商贸事业,买办制度很快就被引入香港,(11)直至20世纪60年代止,香港成为使用买办制度最久的中国城市。早于1850年代,香港华人社会出现了一批精英,他们多为成功的买办、商人、工程承包者。在这批华人精英当中,有不少是广东买办,包括韦玉、何东、罗伯常等,他们甚至成为本地华人社会领导层的核心,与英国统治者最能融合。(12)从他们早期的发迹故事可见省、港、澳、沪之间的区域活动网络。
    
韦光,是香港著名买办,韦玉是他长子。韦光的成功故事正好说明19世纪广州、澳门、香港之间粤商流动的区域关系。他的父亲是美商Benjamin Chew WilocksOliver H. Gorden买办。韦光年幼时遭家庭遗弃,流落澳门街头行乞。后来得一传教士的帮助,前赴美部会(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 for Foreign Missions)于新加坡办的马礼逊教育协会(Morrison Education Society)读书,从此改变了他的一生。他返回香港,开展他的事业。首先,于包剌洋行(Bowra & Co.)当买办。1857年,出任有利银行(Chartered Mercantile Bank of IndiaLondon & China)的首任买办,直至身故。(13)韦玉,字宝珊,香港著名富商。1879年,韦玉继承父业,接掌有利银行买办职位,成为韦氏家族第三代买办。1896年,韦玉被委任为立法局的非官守议员,为香港开埠有史以来第四位华人议员。韦玉弟韦朗珊,1882年起任大东电报公司(Eastern Extensions & Great Northern Telegraphs Co. )买办,三年后同时兼任香港汇丰银行副买办,直至1895年止。
    1865
年,罗伯常成为香港汇丰银行的首任买办,他的买办职位一直维持至1877年身故为止。罗氏出身于广东黄埔,他于香港发展的事业可谓十分成功。罗氏于1877年去世,根据他的遗嘱显示,他将所有财产都交给他的第三子罗鹤鹏。罗鹤鹏不仅继承父亲的遗产,更接替其于香港汇丰银行的买办职位。
    
从以上韦玉和罗伯常的个案来看,19世纪的香港洋行买办,特别是一些重要的商行,大多由世袭或保荐产生。
    1859
年日本神奈川开埠,引来大批洋商,而洋商又从香港、上海带来一批广东买办。这些广东买办多引荐自己的兄弟或同乡,几乎垄断了横滨开埠初期的所有买办职位。举例来说,天祥洋行(Dodwell & Co. )买办Ah Qwai,于1859年来横滨,1916年逝世时将其职位传给儿子。法国邮船公司(Société des Services Contractuels des Messageries Maritimes)买办黎炳垣,于1886年至1910年任职期间,先后引荐了自己的兄弟Lai Chun WoonLai Kui Woon。香港的琼记洋行于当时不仅在中国,甚至在日本,都有扩充业务的需要,为广东买办网络之延伸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机会。1859年,时任琼记洋行买办的莫仕杨,当他知道琼记将于福州开设分行(称隆顺行)时,即举荐他的好友唐能出任。如图二所示,在他所写下的保证书里谓:
    
    
图二 买办保证书之一
    
资料出处:Yen-p'ing HaoThe Comprador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Bridge Between East and West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0p. 156.
    
立担保单人亚杨(作者按:即莫仕杨),为因举荐唐能往福州隆顺行喝公司应口承充买办,但行内事务或有亏空银两,系担保人填还,如有火烛贼盗与及异外等弊,即与担保人无涉,恐口无凭,立单为据。
    
琼记洋行的另一买办陈三谷,1860年当他知道琼记洋行将于横滨开设分行时,他捷足先登,向洋行保荐其长子陈玉池,正如他于保证书内写道:
    
立保单人陈三谷,为担领长男陈玉池前往日本国央喝行当买办之职……倘有意外不测之事,各安天命,如果怀私走骗,统为陈三谷是问……(14)
    
洋商对聘用买办的要求,看来保障风险是最基本的了。因此,非一般商人愿意随便替别人担保,正如下面陈荫堂当沙逊洋行买办的保证书所说,所有的责任均由担保人负责。可以想见,买办与担保人的关系非比寻常。当然,买办本身亦可作另一买办的担保人。这正如一个钱币的两面,买办基于利益所致,对探索新开的买办职位,特别敏锐。
    
立保单德盛振号,今保到广东香山县人陈荫堂先生,在老沙逊洋行经理买办,银钱出入,倘有用空,向保人理涉。如遇盗贼水火以及市面倒帐,各安天命,与保人无干,恐口无凭,立此保人存照(图三)
    
    
图三 买办保证书之二
    
资料出处:本野英一著:《伝统中国商业秩序の崩壊——不平等条约体制と英语を话す中国人》,名古屋:名古屋大学出版会,2004年,第221页。
    
何东,于1883年至1900年期间担任怡和洋行买办,被誉为19世纪中国通商口岸里最富有的华人。何氏一生接受过多国政府颁赠的勋章和荣誉,其中包括英国勋衔和多个中国政府荣誉奖章。何氏被称为领导中国保险、航运、外贸业的巨子。他是18家设于香港及上海知名企业的董事,其中又是某几家公司的主席或最大股东。何氏投资于内地一些官督商办企业,并与中国官员维持良好关系。何氏于香港、澳门、上海、青岛、伦敦都有不少房地产。无可否认,他于1920世纪之交,成为首屈一指的巨富。何氏是怎样积累财富的?相信这和他担任怡和洋行买办有密不可分之关系。
    
何东可以说是买办世家。由他本人任怡和洋行买办时起,他陆续保荐了他的两位兄弟何福和何甘棠任怡和洋行的助理买办,直至他本人退休将买办的职位正式传给他们为止。何东的养子何世荣于1912年至1946年期间担任香港汇丰银行买办。据说何世荣能得此职位,全赖何东担保,交了巨额的保证金,打破了当时汇丰银行买办保证金的最高纪录。何世荣的四位兄弟,随后亦成为买办,计:何世耀——有利银行;何世光——沙逊洋行(Sassoon & Co. );何世亮——怡和洋行;何世奇——安利洋行(Arnhold & Co. )(15)何甘棠子何世华亦为买办,而何福子则继承父业,成为怡和洋行买办。此外,据学者所指,何东家族充分利用姻亲网络,与不同企业的买办联结,包括香港九龙码头及货仓有限公司(Hongkong & Kowloon Wharf & Godown Co. Ltd. )买办黄金福(何东四女何纯姿家翁)、日本邮船会社(Nippon Yusen Kaisha)买办谢家宝(何福五女何婉璋家翁,娶何甘棠女何柏龄为妻)、怡和洋行买办的罗长肇(何东长女何锦姿家翁)及蔡立志(女嫁给何甘棠次子何世杰)(16)
    
从表三可见,汇丰银行于1865年创办后的一百年间,分别在香港及上海雇用了7名买办。这批被汇丰看中的买办,均为本地的望族,例如香港的罗伯常、刘渭川和何东家族;上海的席氏和龚氏家族。买办职位由一家族控制,尽可能地维持代代相传
    
    
如果说何东家族垄断了怡和洋行及香港汇丰银行的买办职位,那么香港的莫氏和容氏家族则分别囊括了太古洋行(ButterfieldSwire & Co. )和麦加利银行(后称渣打银行)几乎所有的买办职位,与何东齐名,成为香港有名的买办家族。莫应溎是广东中山人,由他的祖父莫仕杨于1870年任太古洋行买办起,历他的父亲莫藻泉和兄长莫干生,可谓三代为买办,长达六十余年。有趣的是,不仅莫家可任买办,还因裙带关系,连同莫家的姻亲亦可占去不少太古洋行如帮办、华经理、高级文员等职位,正如莫应溎本人所说:
    
我父亲那一代,除我的伯父云裳因照科举考试,没有进入太古洋行工作以外,其余几房叔父,后来都成了太古洋行各分支机构的买办;姻亲中,因我们莫氏家族的援引,后来成为太古洋行的各种附属机构的买办、职员及船上买办的,为数更不可胜数。……至于因我们的介绍,到太古洋行各单位工作的族人,百年来累计已达千人以上。(17)
    
如表四所示,莫氏家族成员占去太古洋行大部分的重要职位。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家族群体网络,更可延及外姓的姻亲,甚至关系要好的朋友。
    
麦加利银行首任买办容良,中山人,可谓将买办职位世代相传,完全不假手外人。由容良本人开始,先传其子容宪邦,再传给其孙容子名,最后到曾孙容次岩,可谓历四代不衰。容家在香港金融界显赫一时,容子名曾任香港银行办房团(Banking Compradores’ Association)主席。(18)其实,一家洋行的买办职位统由一家族所包揽,并不罕见。就算不完全垄断,但长时期占据者,亦有不少例子可寻。例如卢仲云,中山人,先后于德华银行及和囒银行任买办,曾派驻荷兰及荷属爪哇群岛,历数十年之久,卢氏亦曾出任香港银行办房团主席。此外,陆霭云,广东高要人,先后为横滨和香港的乌思伦燕梳公司(New Zealand Insurance Co. Ltd. )买办,长达数十年之久。(19)
    
    
广东买办于19世纪,可谓叱咤一时,几乎垄断所有外国在华洋行的买办职位。他们在香港同具影响力,在香港商业社会享有较高的地位。广东买办凭血缘、地缘关系填塞新开的买办职位,将影响力由一个群体,一个地方扩散到中国各大城市,甚至海外。(20)其中,尤以对上海的影响最为突出,举例来说,香山人徐润于1852年经澳门和香港到达上海,得其叔父徐钰亭、徐荣村之介绍,于他们服务的宝顺洋行工作。徐润最初由买办副手做起,及后正式接掌叔父的职位,成为正买办。徐氏一族可谓三代买办,除他本人及两位叔父外,他的一个儿子为上海德商买办,两个侄子分别于宝顺洋行和礼和洋行(Carlowitz & Co. )工作。
    
与徐润情况相似,他的同乡郑观应亦于年少时取道澳门到上海,得到于洋行工作的叔父郑廷江照顾。1859年,郑得徐润介绍,先进入宝顺洋行任助理,后到外商合盛祥茶行任买办和经理。1874年,郑氏获聘为上海太古洋行买办,直至1881年他离开太古加入轮船招商局为止。后来郑介绍了他的同乡杨贵宣,继承他成为太古洋行的买办。
    
另一位香山同乡唐廷枢,同样得到同乡林钦的保荐,于1863年担任怡和洋行买办。1872年,唐廷枢为出任轮船招商局总办而于卸任怡和买办之前,推荐其兄唐茂枝填补他的空缺。上海怡和买办之职位,唐氏家族可谓长期控制,直至最后由唐氏之孙唐日昌任最后一任买办为止。徐、郑、唐三氏不仅皆为香山同乡,而且互相有关系。郑是唐的亲戚,亦是徐的世交。如学者所指,广东人到沪,因家族、宗族、邻里关系,互相牵引,像滚雪球一样,人数越来越多(21)
    
广东买办虽然懂得与洋商打好关系,勇于投资新兴事业,但不能就说可以永远维持广东买办的优势。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擅长于买卖蚕丝及经营钱庄的江浙买办,于上海逐渐取代广东买办的地位。根据学者的研究,广东商人始终不敌崛起于本土的江浙两省商人。在粤沪两帮商人竞争上海道台的位置时,显示出广东买办无法抵御江浙两省商人。(22)
    
广东买办不仅于上海遇到激烈的竞争,在横滨亦与当地日本商人不和。据学者指出,日本商人称广东买办为管夫さん”(读音kanfusan,英文comprador的误称)。日本商人对广东买办最反感的是垄断商业,并收取过多的中间人费用,遂有所谓收回商权运动之产生,日本政府决心全面取消买办,广东买办在日本的数目遂大为减少。(23)
    
四、小结
    19
世纪的广东买办,族群凝聚力甚强,这可从买办的推荐和保证制度反映出来。香港的广东买办韦光、罗伯常、何东、莫仕杨、容良等,无论是个人或家族,多以世袭或互相保荐的方式来控制,甚至垄断一家洋行的所有买办职位。上海开埠后崛起的广东买办如徐润、唐廷枢、郑观应,无一不是通过亲戚的帮助,以取得买办职位。广东买办凭血缘、地缘关系填塞新开的买办位置,将影响力由一个群体,一个地方扩散到全国,甚至海外如日本,反映了19世纪华人社会的特质,即重视血缘和地缘关系。当然,若从这些买办的角度来看,凭血缘和地缘等人际关系极可能是他们寻求帮助和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方法。广东买办利用此种既非市场,又非制度的独特方式来展开各种商业活动,正可说明人际网络的正面功能,这使他们的商业活动区域得以扩展开去。
    
进入20世纪,由于中国民族主义抬头,排外拒外运动兴起,买办制度在中国受到极大的冲击。与此同时,有不少外商认为要进入中国市场,不再需要假手于买办中间人的角色,因此,买办制度逐渐走向衰落。1899年,日本三井洋行率先停用买办。(24)一些如美资的洋行,亦相仿效三井的做法。此外,买办的信誉问题亦受到考验,多宗的买办倒闭案件使外商对买办的要求亦愈为严格,不断提高担保金额或抵押品之价值。因此,要进入买办行业的门槛亦大为提高,让人却步。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割让及五口通商后,大批西方商人涌入中国,其中尤以英商最为活跃,他们无不以香港为发展远东商贸的基地,建立起包括东亚及东南亚的局域网络,由于他们重用广东买办,无疑对广东买办网络的形成,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广东买办的优势随政治、社会和经济因素之转变而发生变化,亦逐渐走向衰落。相对于19世纪而言,洋商对买办的依赖逐渐减低,但要求却不断提高,这都造成了广东买办消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1953
年,香港汇丰银行委任最后一名买办李纯华,李是汇丰第四任买办刘伴樵的外甥。1960年汇丰将买办的名称改为华经理”(Chinese Manager),五年后李氏正式退休,他的位置改由新任的更为高级的联席经理”(Joint Manager)沈熙瑞接替。据学者指出,沈为江浙人士,1949年前于内地任中央银行副总裁,委任他为联席经理有助于拉拢当时在港甚为活跃的上海工业家。沈氏的出现,宣告了广东买办于香港历史的终结。(25)
    
注释:
    ①William C. Hunter, "Fan Kwae" at Canton Before Treaty Days 1825-1844, London: Kegan Paul, Trench & Co., 1882, pp. 53
59.
    ②Yen-p'ing Hao(
郝延平), The Comprador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Bridge Between East and West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0, p. 13.
    ③
邝势男:《香港的买办制度》,载黎晋伟主编:《香港百年史》,香港:南中编译出版社,1948年,第130页。
    ④
郝延平指出了西方商人雇用广东买办而非日本人买办的原因,见前引氏著The Comprador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Bridge Between East and Westpp.5159.
    ⑤
横滨华侨社会中,以广肇帮势力最大,亦以广肇帮来横滨最早。参考伊藤泉美:《横滨居留地之中国人商馆》,载横滨居留地研究会编:《横滨居留地之诸相》,横滨:横滨开港资料馆,1989年,第115118页;《横滨华侨社会之形成》,载《横滨开港资料馆纪要》第9(1991),第128页。
    ⑥
见梅爱莲著的两篇文章:"Guarantees and Guarantors and in Chinese Economic Reforms", in Journal of Intercultural Studies, Nos. 17 and 18 (1990-1991), pp. 4150; "Doing Business with Strangers: Guarantors as an Extension of Personal Ties in Chinese Business", in Kenneth G. Lieberthal, Shuen-fu Lin, and Ernest P. Young(eds. ), Constructing China: The Interaction of Culture and Economics, Ann Arbor: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 University of Michigan, 1997, pp. 147170.
    ⑦Eiichi Motono(
本野英一), Conflict and Cooperation in Sino-British Business, 1860-1911: The Impact of the Pro-British Commercial Network in Shanghai, London: MacMillan Press;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2000.
    ⑧Carl T. Smith(
施其乐), "Hong Kong Chinese Wills: 1850-1890", in Carl T. Smith, A Sense of History: Studies in the Social and Urban History of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Educational Publishing Co., 1995, pp. 337.
    ⑨
香港历史档案处藏香港历史档案系列144:香港高等法院(遗嘱)245(18678)
    ⑩
见李培德《早期香港买办的人际网络》,载朱燕华、张维安编:《经济与社会——两岸三地社会文化的分析》,台北:生智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1年,第141153页。本文使用的洋行译名多采自黄光域编:《近代中国专名翻译词典》,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
    (11)
最早插足香港的三家外资洋行包括宝顺洋行,于1820年代起便活跃于广州和澳门;怡和洋行,于1832年成立于广州;劫行(GibbLivingston & Co. ),于1836年成立于广州。见 Arnold Wright, Twentieth Century Impression of Hongkong, Shanghai, and Other Treaty Ports of China, London: Lloyd's Greater Britain Publishing Co., Ltd., 1908, pp. 210214.
    (12)Hui Po-keung (
许宝强), "Comprador Politics and Middleman Capitalism", in Tak-Wing Ngo (ed. ), Hong Kong' s History: State and Society under Colonial Rul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9, pp. 3045.
    (13)Carl T. Smith, Chinese Christians: Elites, Middlemen, and the Church in Hong Kong,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 62
69.
    (14)
横滨开港资料馆编:《横滨中华街——开港から震灾まで》,横滨:横滨开港资料馆,1994年,第2630页。
    (15)
前引Arnold WrightTwentieth Century Impression of HongkongShanghaiand Other Treaty Ports of Chinap. 178.
    (16)
郑宏泰、黄绍伦:《香港大老何东》,香港:三联书店,2007年,第208216页。
    (17)
莫应溎:《英商太古洋行近百年在华南的业务活动与莫氏家族的关系》,载《广东文史资料选辑》第44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95129页。
    (18)
吴醒濂编:《香港华人名人史略》,香港:五洲书局,1937年,第42页。
    (19)
前揭吴醒濂编:《香港华人名人史略》,第4445页。
    (20)
李吉奎:《近代买办群体中的广东帮——以上海地区为中心》,载《学术研究》1999年第12期,第103110页。
    (21)
冯尔康:《清代后期广东人移徙上海及其群体》,载氏著:《清人生活漫步》,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第209页。
    (22)
见梁元生:《上海开埠后广东帮与宁波帮的竞争》,收入氏著:《晚清上海——一个城市的历史记忆》,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340页。
    (23)
不过,据日本兵库县立大学陈来幸教授向笔者指出,进入20世纪仍有个别企业如横滨正金银行在日本国内使用买办,以联络国内华侨商人。日本于1960年代,仍有个别华侨当买办,笔者感谢陈教授的提示。
    (24)
见山村睦夫:《日清戦后にぉける三井物会社の中国市场认识と支那化’——総合商社の形成と中国市场》,《和光経済》253(19903),第85141页。
    (25)Frank H. H. King, The Hongkong Bank in the Period of Development and Nationalism, 1941-1984,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p. 630.

(转引自:国家航海()2012年第3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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