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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鲜关系中清朝礼制的张力
来源:中外关系 作者: 中外关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1-30

内容提要:册封是清鲜关系的重要基础。清朝利用册封巩固上国与属国之间的封贡关系,朝鲜受清朝的册封,获得王室的正统性,确保国内政治的稳定与军事上的安全。康熙六十年,朝鲜在国内激烈的党争中,请封延礽君李昑为世弟,而康熙三十五年,清朝曾据《明会典》中“待王与王妃年五十无嫡,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拒绝过朝鲜请封世子。这次在北京的奏请也是困难重重,经过朝鲜使臣多方面的努力,最终考虑到维持朝鲜国内政治的稳定,康熙帝特准册封,但是也警告“兄弟继及,一时之权道”,强调王位继承的礼制问题。从请封到准封的过程表现出,清朝对朝鲜加强礼治,朝鲜对其以“礼的言说”应对,逐步置于以清朝为中心的“礼”之世界秩序。


        在中国传统对外关系的研究中,不少学者认为明清时期中朝关系为册封与朝贡关系的“典型”。1968年,费正清就在其主编的《中国的世界秩序》的序文中指出,中国为了保持“世界秩序”以“武”、“礼与法”的手段“控制”周边国家,以“文、德”、“宗教”的手段“吸引”周边国家,而以“利”、“外交”的手段“操纵”周边国家。其中,以“文”和“德”的方式与周边国家建立关系为最理想的途径,明清时期中朝关系是最典型的例子①。全海宗在《清代韩中朝贡关系考》中,认为清朝与朝鲜以“朝贡”与“册封”的行为模式交往,其相关制度比较完善,具有礼仪性和形式性表现,并且清朝几乎没有要求过朝鲜出兵,也几乎没有干涉过朝鲜的内政,故清鲜关系称为“典型的朝贡关系”②。李云泉的《朝贡制度史论》在对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中指出,明清时期中朝关系属于“典型而实质的朝贡关系”,其关系的主要特征是册封、朝贡、采用年号等突出的礼仪性与较强的政治隶属性③。

        然而,有些学者对中朝关系为封贡关系的“典型”存在质疑。有人认为明清时期中朝关系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例子,并不能称为“典型”④,也有人认为朝鲜被迫接受与清朝的封贡关系,其关系与清朝和其他朝贡国关系性质不同⑤。对前者而言,如把明清时期中朝关系看为中国传统关系之理想模式的话,也就是所说的封贡关系的“典型”。对后者而言,确是明清两朝与朝鲜建立封贡关系的途径不同,产生朝鲜对明朝与清朝的感情与“恭顺”程度不同⑥。朝鲜表面上虽然承认了清朝的“上国”地位,遵守清承明制的以“册封”与“朝贡”形式之礼制,但内部实际已产生了反清的感情,蔑视夷狄“清朝”,这种情感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诚然,清朝在承明礼制的基础上,对朝鲜实行“礼治”的影响是不可忽略的。黄枝连认为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后,对朝鲜实行德化政策,清鲜关系进入“就事论礼、就礼论事”的状态,此后经过康乾盛世,“中国人把朝鲜人带进‘礼义世界’”,使“中朝关系在‘礼仪’世界里登峰造极”⑦。他强调了在清鲜关系的发展中,清朝对朝鲜实施礼治的作用及影响。

        夫马进在《明清时期中国对朝鲜外交中的“礼”和“问罪”》中,换个角度探讨作为外交战略的“礼治”问题与其对朝鲜的影响。他认为:“黄枝连的研究仅仅说明了‘礼治’的理念,而忽视了‘礼治’的实态,即与‘礼’有着不即不离关系的‘问罪’问题。”⑧他所谓“问罪”是“中国对没有遵守‘礼’的国家进行的制裁”,也可以说与“德治”相反的一面。他通过分析明清时代中朝之间围绕册封与外交文书发生的外交事件,探讨问罪作为礼治的作用及其影响。对清鲜关系而言,他分析了从康熙十八年(肃宗五年,1679)至康熙二十八年(肃宗十五年,1689)之间集中发生的清朝对朝鲜外交文书违式“问罪”事件,其背后意图为:“通过对朝鲜课以罚银的措施,硬将朝鲜置于体现着等级秩序的礼的世界之中,而且将其束缚在其中,不让朝鲜离开礼的世界秩序。”⑨他认为,清朝对朝鲜的“问罪”与“德治”并不能抹掉朝鲜怀着反清情绪与“小中华”意识,但是两国关系“相对”稳定时期是从康熙二十八年“外交文书违式事件趋于终结”时开始的。

        可是,此后康熙年间,围绕册封世子与世弟问题又发生了朝鲜不符礼制问题⑩。康熙三十五年(肃宗二十二年,1696),清朝拒绝朝鲜请封李昀为世子(11),次年朝鲜再次请求册封时,才得到了允准。康熙六十年(景宗元年,1721),朝鲜向清朝请求册封世弟,得到康熙帝的特准,而清朝内部对其发生争论,奏请过程并不顺利。这两起请封的名分都十分薄弱,因为李昀是庶妃之子,请封世弟更是前所未有的事情。中国皇帝对属国有册封权力,故对名分薄弱或不符礼制的请封进行制裁并不意外,而之前清朝从未对朝鲜册封提出异议。那么,在两国关系“相对”稳定时期,清朝重视朝鲜册封的意图何在?朝鲜又该如何应对?“问罪”和应付的过程对清鲜关系影响如何?从这一系列问题出发,本文拟以康熙六十年朝鲜请封世弟为中心,考证朝鲜请封时外交交涉的情况,进一步探讨清朝对册封的看法以及其对朝鲜的影响。

一、朝鲜请封世弟的困扰

        请封世弟的朝鲜国王景宗,由于非正妃之子,在被册封世子之时就曲折重重。康熙三十五年(肃宗二十二年,1696),其父肃宗向清朝请求将李昀册封为世子。而不久前,康熙二十九年(肃宗十六年,1690),清朝仿照《明会典》编成《大清会典》,但《大清会典》中并未规定朝贡国的王位继承问题,故清朝依据《明会典》中“待王与王妃年五十无嫡,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12)的规定拒绝朝鲜的请封。清朝利用《明会典》,给仍然尊崇明朝的朝鲜看清朝礼治的正当性。朝鲜认为清朝所拒之由并不合礼制,“皇明祖训五百里内宗藩,虑有嫡庶争立之患,有此定制,而非可用于外藩之意”(13)。故次年,朝鲜虽内心存在不满,仍再次派遣使臣请封世子,为准封只能强调“早完封典,则国本以定,人心赖安”(14)。在这次请封过程中,值得一提的是,朝鲜除上奏《再请册封元奏》以外,还上奏了《再陈请封事情别奏》,详细解释册封世子的名分。其事之前,朝鲜向清朝请封王、王妃、世子时,虽有名分不足之时,但都较为顺利地得到准封,故朝鲜只在形式上做请封奏文,内容相当简略。并且原则上,朝鲜奏请一件事只需上奏一通表文,但这次上奏了两通表文,这也是清入关以来,朝鲜首次为之。其原因在于,朝鲜意识到这次请封世子的名分薄弱,故特意上别奏强调自己的名分,必须用“礼的言说”说服清朝。最终,清朝接受了“早定储嗣以系民望”的理由,将李昀册封为世子(15)。

        此次请封世子风波之前,肃宗向清朝共四度请封王妃,不仅次数频繁,而且后面两次请封王妃的名分相当薄弱。这一时期,朝鲜南人与西人两派斗争激烈,其结果是南人没落,而西人再次分裂为老论与少论(16)。党争分裂影响到肃宗王妃的地位。康熙十九年(肃宗六年,1680),肃宗正妃仁敬王后离世,肃宗迎娶了继妃闵氏,将她册封为仁显王后。不过到了康熙二十八年(肃宗十五年,1689),仁显王后受到南人派的攻击,肃宗以“性度违戾,不但不顺乎臣身,以至语犯先臣王及先妃”为由(17),废闵氏,后将嫔妃张氏立为王后。可是康熙三十三年(肃宗二十年,1694),肃宗将张氏降格为嫔妃,复闵氏位。朝鲜向清朝奏请时云:“臣于伊时,率尔处置,事过之后,追悔实深”,且“今辄循国内舆情,仍前以闵氏为妃,张氏处以副室,庶几家道顺序,而正一邦风化之本”(18)。此奏请的理由虽然说服力不强,但是肃宗又无法将王妃废立是党争的结果据实说出。肃宗四次册封王后,都得到了清朝的允准,虽觉名分较为牵强,清朝也未表现出异议。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清朝不关心朝鲜册封之事。康熙十八年(肃宗五年,1679)至康熙二十八年曾发生过几次朝鲜外交文书违式之事,清朝向朝鲜责问非礼之罪。其中,康熙二十八年向清朝请求将仁显皇后复位一事时,奏请文中出现了“德冠后宫”一词,而这是只有皇帝的后宫才可使用的,外藩是不能使用的(19)。这一时期,清朝还是十分关注朝鲜非礼之事,故也应当注意到朝鲜王权的继承问题,所以在此背景下才会出现拒绝世子册封之事。

        康熙五十九年(景宗即位年,1720),世子李昀即位为朝鲜国王,7月27日朝鲜为告讣请谥,请以世子承袭向清朝派遣使臣(20)。清朝接受朝鲜的请封,于11月8日以散秩大臣渣克亶为正使,礼部右侍郎罗瞻为副使,往朝鲜册封世子李昀为朝鲜国王(21)。渣克亶和罗瞻于次年1月9日渡鸭绿江入朝鲜(22),他们从鸭绿江到汉城的路程中,不断要求以皇旨见面国王弟、子侄及宗室。朝鲜朝廷向清朝勅使解释:国王有两位胞弟,其中一名已经去世,而另一名生有重病不便会见。11月28日,在朝鲜朝廷拒绝其会见王弟的情况下,清朝敕使强烈要求:“不可无端不见而去。贵国如欲不施,须以王弟病重曲折,书出小纸而赠我,则吾当归奏,而王弟某氏出娶某氏,亦请书给。”故领议政金昌集不得不给勅使书面回答:“国王弟子侄,似因皇旨中均谕之盛恩,而国王时无嗣续,先王有王子二人,一则前冬身死,一则身病方重,不得出入,宗室则先王与先祖王,皆无兄弟,故无强近族属。时存王子,先王嫔崔氏出,妻故郡守徐宗悌之女。”(23)清勅使收此书后,以文字繁杂为由更请删削,并且问景宗年纪,嗣子的情况,王弟年岁与嗣续等问题。朝鲜史官在记载当时情况时,附加对其事的看法。有人“言:‘颐命为使价时,多赍银货,行赂彼国。’此虽出于疑阻过虑,而此际胡差假托皇旨,倡说无前之事,人心之惊疑惑,乌得免乎?”(24)当时,少论派支持景宗,而李颐命为老论派的领导之一,故史官怀疑李颐命贿赂清朝,敕使故意难为景宗,并做出支持王世弟的举动。但是,其怀疑并不合理,因为一年后景宗请封世弟时,清朝追问了不少问题。从肃宗四度请封王后到世子请封被拒的过程中,康熙帝自然会关注朝鲜的请封与其内情,故敕使所说的皇旨应是康熙的本意。

        景宗即位不久,康熙六十年(景宗元年)8月20日,将延礽君李昑册封为世弟。当时景宗33岁,其王妃端懿王后18岁,对于刚刚即位的国王来说,如此着急册封世弟是令人十分不解的。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景宗从被封世子以来遂患痼疾,《景宗实录》记载“上自在东宫,积忧畏,遂成难状之疾,历岁沉痼,火热上升,有时昏迷”(25)。另一方面在老人派的支持下,其父的仁显王后支持延礽君为世弟(26)。8月25日,景宗任命金昌集为正使,赵泰亿为副使,俞拓基为书状官(27)。9月5日,正使由金昌集改为砺山君李枋(28)。9月7日,李枋上书,由于年事已高身体病弱,且“性本空疏,蒙无知识,自量才分,其不能竣事而偾败”(29),辞奏请正使之职。李枋曾出使清朝四次,清朝更优待以王亲为身份的使者,所以他是适合这次任务的人员。但是康熙三十五年清朝拒绝朝鲜请封世子以后,朝鲜大臣都意识到请封任务并不简单,而且请封世弟的名分不足,更难以实现,所以李枋才极力推脱此次的王命。9月12日,景宗改正使为左议政李健命,命副使赵泰亿做奏请册封文(30)。9月24日,赵泰亿以自身能力不足,且事关重大为由,向景宗表示难以撰奏文,请“必另择一代文翰之人,使之草创润色”(31)。由此,景宗命“与馆阁掌臣,同议撰出”,到10月14日,改副使为尹阳来(32)。从此可知,由于册封世弟的名分薄弱,不易说服清朝,给奏请使臣带来极大的负担。

        从使团人员的动员到经费的筹备中也可看出这次使行的压力。9月15日,李健命向景宗上梳,这次使行极为重大,为“一行凡事及彼中周旋之道,固当靡不用极”,需要“银货周旋”。尤其是,罗瞻去年曾经为册封朝鲜国王来过朝鲜,是主管朝鲜事务的礼部侍郎,故必要给他礼金,而且“罗瞻出来时,两医司医官林大材,以其看病事,率去湾上,且治其家丁之病,颇为款待”,故建议带林大材出使清朝(33)。10月2日,景宗引见李健命时,李健命提出这次使行的费用问题:

        今番则自我所请,事系重大,必多操纵之弊矣。丁丑年银货事,虽无可考文书,而其时三使臣中,惟宋相琦一人在朝,且闻其时译官之言,则国储有裕,故赍去十二万两银货,而彼人如有所索,则其中二万两,量入为用之意,定夺而去。其时礼部,又为防塞,而皇帝特命准许,故所赍银货,无可用之事,还为持来。……今番则与丁丑事有异,而京外各衙门所储荡竭,虽难如前赍去,而二万两,依丁丑例量入为用,五万则委诸员役,以为取敛需用之意,定夺后,分付于各衙门。(34)

        上文所说的“丁丑年银货事”,是康熙三十五年朝鲜被拒封世子后,次年再次向清朝奏请册封世子时的事情(35)。李健命提出按此前为例,以贿赂为目的带2万两银货,此外还要备用5万两(36)。景宗都应允。由此可知,朝鲜请封世弟之前,已经意识到请封的名分薄弱,故欲用贿赂的手段得到准封。不过,从丁丑年“礼部又为防塞,而皇帝特命准许,故所赍银货无可用之事,还为持来”来看,虽然为得准封,李健命做好了各方面的充分准备,但是请封世弟之事最重要的还要看皇帝如何决定。

二、清朝对朝鲜请封的质疑

        以李健命为正使的朝鲜奏请使于康熙六十年10月27日从汉城出发,12月28日抵达北京(37)。朝鲜使臣一般入住会同馆,但这次俄罗斯使团率先入住,故朝鲜使团不得不下榻十方院(38)。礼部侍郎罗瞻得知朝鲜使臣入京消息后,送车邀朝鲜译官李硕材、韩斗刚、医官林大材相见。他在见李硕材与韩斗刚时,也同时见林大材的原因是,“恐烦耳目,须与御医携来,有若问疾者然”(39),就是“托此邀致译辈,以为面议”(40)。朝鲜正副使为国王的代表,由于“人臣无外交”的原则,不得随意接触清朝官员,而且当时对朝鲜三使的门禁政策严格(41),不便直接与礼部侍郎接触。此时,朝鲜使臣利用“御医”身份与一些清朝官员沟通成为了较为普遍的做法。次年1月3日,罗瞻又派人给朝鲜使臣送去食物,正使李健命命李硕材、韩斗刚、林大材等带清心丸、朝鲜纸等作为回礼。他们回来后,向李健命汇报罗瞻“为我国事,频有宣力之事”(42)。此后,李、韩、林三人成为李健命与罗瞻之间交流的媒介。

        三使到京第二天,去礼部呈交《请册封世弟元奏》与《陈请封事情别奏》。这次与康熙三十五年被拒封后,次年再请封时一样,朝鲜上了“别奏”,详细解释朝鲜请封延礽君为世弟的理由。第一,景宗自幼疾病缠身,“气甚痿弱,最是嗣续之路,绝望已久”;第二,强调血脉的正统性,景宗的曾祖孝宗与祖显宗无旁支,父肃宗的血属只有景宗与延礽君;第三,已有前例,康熙三十五年朝鲜奏请册封世子时,“礼部援据会典藩王五十岁无嫡嗣之文,覆议不许”,而康熙帝次年特准册封;第四,上国封外藩的世子时会照顾小国之意,“亦可为巩固屛翰之图”(43)。朝鲜列出景宗的健康、延礽君的血统、册封非嫡子为世子的前例、属国的稳定等各方面的理由,尽力防止清朝对请封世弟提出质疑。

        1月18日,李硕材与林大材见罗瞻回来,传达其意:“礼部事渠当担可图云。而内阁亦有周旋,事当用二万两天银,然后可图云。”(44)但是朝鲜使臣手中银两不足,只有与会同馆贸易结束后才可凑足,故先拒绝了罗瞻的要求。次日,李硕材与林大材又见罗瞻,然后向李健命回报内阁即将审议,于22日或23日向康熙帝上奏,此事必要周旋,需要五千两。李健命与使团内人员商议后,将钱交给了罗瞻。不久,译官韩兴五与李枢将礼部序班的话转来曰:“奏本今日以该部(礼部)议奏,下于内阁。礼部科道依例看查后,明日当送礼部云。”(45)但是前后诸说互相矛盾,李健命“莫不知其孰是”。实际上,朝鲜使臣试图多途径收集信息,但又无法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往往在作决定时举棋不定。1月21日,礼部笔帖式偷偷告于朝鲜使臣,“昨日折的本,今始下来,仍降旨意,令内院大臣等会议一处,同朝鲜国来使臣问明白”(46)。次日,提督也告知朝鲜使臣,朝鲜奏请表“已于正月二十日奉旨,览王奏贺,知道,该部知道,请其表二通,于正月二十一日中堂马等面奉上谕,着礼部查明俱奏,将原表交礼部,礼单例不进呈云”(47)。从此可知,罗瞻的周旋并未成功,甚至康熙帝还命大臣开会调查朝鲜奏封的事情,且1月19日罗瞻的消息并不准确,只是索贿之策。

        1月23日,清晨,礼部通官引导朝鲜三使与译官韩兴五、李枢、李硕材、书写李春芳至午门外朝房处。大学士嵩祝(又作松柱)、王顼龄、王掞、礼部尚书赖都、陈元龙、内阁学士阿克敦、额和纳、格甭布、李周望、礼部汉左侍郎王思轼、满右侍郎罗瞻共十一人为调查朝鲜请封世子之事等待于此(48)。如此众多清朝阁老亲自审问朝鲜使节,是明清时期前所未有的事情。由此看出,康熙帝对袭王不久且壮年的国王着急请封世弟之事有相当质疑,且高度重视朝鲜的奏请。对朝鲜使臣而言,在此审问中如何利用“礼的言说”消除其质疑以及说服清朝,成为请封成功的关键。

        大学士先以书面形式向朝鲜三使提问了有关国王年岁、健康状况、子女情况以及延礽君的年岁、与国王是否同母等问题。朝鲜三使商议后,副使尹阳来以楷字书于长笺,回答传呈于大学士。从大学士到礼部侍郎,全部见毕后,王思轼先说“很好”,继而又问:“延成君(延礽君)系是前国王正妃所出乎?”(49)三使答曰:“以大妃元无诞育。”又问曰:“延成君系是何人所生,而见今在否?”在刚提交的书面回答中,已回答此问题,故三使反问:“此亦有旨否?”大学士曰:“此则吾辈所问,而必详知,然后可以启奏。”三使遂答曰:“延成君先国王偏宫崔氏所诞,而崔氏戊戌病卒矣。”大学士又问:“国王即有病患,则见今委顿耶?”三使答曰:“只是痿弱之症,而视朝听政,有何委顿之事乎?”此回答后,调查会议结束。三使行礼,出朝房时,礼部通官传大学士之言问:“国王虽有病患,而常时肥瘦若何?”三使答以“肌肤丰硕”(50)。从此可知,这次调查的关键是围绕景宗的健康问题,因为这意味着国王将来是否能有子嗣,如果健康尚可,年纪又尚轻,会有生子的可能性,就不必着急册封世弟。但是,朝鲜使臣不能直白地描述景宗的状况,因为这是不敬之罪,故只能说“只是痿弱之症”,而“肌肤丰硕”。可见这样的解释很难说服清朝,也留下争论之余地。

三、礼部内准稿与驳稿之争

        这次调查后,朝鲜使臣心中十分不安,甚至译官李枢找来卜术之人询问何时可以批准何时可以回国(51)。时过十日,2月4日朝内阁序班张姓人传言:“朝鲜国奏为谨奏事,奉旨,该部议奏;又请奉事,奉旨,知道了,该部知道。旨末细书言本是昨晚鼓时分到,今早折奉云。”(52)罗瞻与礼部序班也传告了同样的消息。这次奏请最终由礼部内部商讨,因此礼部所持具体意见以及如何奏议是十分重要的问题。2月12日,礼部序班又来告知内情,“昨日满大人具不进署,惟三堂汉大人到署,而陈大人(陈元龙)、景大人(景日珍)吩咐汉司官封世弟之稿,具题不可再为迟缓,又阿公与各位司官商量,先将驳稿做起,明日好与满大人看,特将此稿抄阅,大约是四五日内无非定准稿,可不必心急”(53)。副使听到消息后认为“从中弄妍做出诸堂所不知之驳稿,以作恐动索赂之资,极可痛腕”(54)。不过,事情并非这么简单。朝鲜使臣从此几乎天天收到礼部内部商议的消息。2月16日,礼部序班传给朝鲜使臣还未决定的奏稿的草稿,其内容是反对朝鲜册封世弟(55)。当天晚上又传给朝鲜使臣当天礼部讨论的争论,赖都、陈元龙、罗瞻、景日珍会于礼部衙门商讨册封之事。议制司司官说康熙三十六年案件的文书保管于议制司,而且礼部满尚书赖都查阅《大清会典》后,说“封王之事系主客司,封世子之事系议制司”,问景日珍与罗瞻,哪司来办理这次朝鲜册封之事。罗瞻认为先主客司办理,并主张要做准稿,“大学士等明白回奏,我等何不做准稿,仰体皇上旨意”(56)。由此可知,他们之间争论纷纷,最后未能得到统一结论。故两司各自办理后再行商议。

        两天后,礼部内争论进一步加剧。赖都收到议制司的草稿后与罗瞻说:“我正月间耳闻,高丽人为此带银数万使用,今又兼两司争斗必有缘故。”(57)他认为此事反复争论无果,必与朝鲜使臣贿赂有关,以此强烈打压罗瞻。罗瞻回语曰:“若在主客司做驳稿,今在议制司须用做准稿。”(58)而原本主客司的意思是准稿,议制司是驳稿,罗瞻此语的意思是两司本来相恶,意见不可能统一。罗瞻更进一步拿圣旨压赖都,“我们若不做准稿,恐不体皇上旨意”,建议:“我要做驳稿,你们要做准稿,虽然如此,不如两议,准与不准双请。”(59)其实,他们并不知晓皇帝的本意,但双方都有先例,各方也都对自持的奏稿抱有信心。在这样的情况下,朝鲜使臣与议制司员外郎苗寿的亲友罗丹、赖都的门客蔡氏、赖都家亲族申氏等联络周旋。但这些努力都行不通,2月19日礼部准备驳稿。蔡氏根据赖都的话,解释其原因,称赖都“意本欲做准稿,主客、议制两司相争,其多有嚣嚣之谈,或恐混被污蔑之名,使做驳稿”(60)。

        2月20日,罗瞻通过李硕材转告,奏议之事本人已竭尽全力,但礼部尚书之意万无挽回之势,无法改变形势,几日内大学士马齐入奏,只有恳求他成事之望。因此,他建议:“特准事成后,当初欲用于礼部之物,不可不移给云。”(61)罗瞻在出驳稿之前,顿无消息,而突然有此言,李健命认为:“必是探得马阁老之意在于准许,又生白地罔利之计。”与副使、书状官商议后,决定慢慢应付此事(62)。2月21日,礼部的题本送至内阁,礼部以景宗正在壮年,袭王未久,即将延礽君请封世弟,典例不符为由,建议不许朝鲜册封世弟的请求(63)。

四、另一周旋者与特准册封的余波

        2月22日,对朝鲜请封反对的礼部题本送至皇帝驻跸的畅春园(64)。但是24日,出现了与礼部题本建议相悖的结果,皇帝特许朝鲜册封世弟(65)。皇帝特准朝鲜册封世弟背后,存在着朝鲜使臣非正式周旋的通道。此通道的周旋者是内务府侍卫常明。其人为朝鲜使团中湾上军官金震弼的远亲,曾祖原为朝鲜义州人,“丁卯被虏,而其母于康熙有阿保之功,故其子孙为康熙所爱恤”(66)。他年前以山海关税官,朝鲜国使行往来时,多有顾见之事(67)。李健命的奏请使团到京不久,金震弼向李健命请求与常明见面,见面时译官金是瑜还携带了清心丸、扇子等礼物一同前往。此后,常明与金震弼有多次往来(68)。甚至1月7日,常明带礼部通官朴得仁、文奉先、洪二哥等人与朝鲜三使会面。他与朝鲜使臣说他的祖坟在朝鲜,经常会怀念故乡,朝鲜使臣感谢他对家乡的惦念,且曰:“今因国家大事入来,而未知皇帝处分,心甚闷菀。”常明痛快地答曰:“我如有宣力处,敢不竭诚。”(69)

        2月19日礼部出驳稿前,朝鲜使臣只欲通过罗瞻进行周旋,无奈罗瞻几次三番索要贿赂,他们对他的信任度大为下降,因此不得不找常明,请求周旋内阁的方法。是日,金振弼从常明家回来报告,称常明言:“马阁老与我最亲,而此人廉白,家资累万,不可以利诱,当以公言权之,帝若有问,要令善辞赞成。赖则贪狠,而复未易动得。而其婿吾之亲族,夕当招来,恳及明早可以回报。”(70)且曰:“吾只有一子,资产亦足生活,若有一毫图利之心,天必灭吾之后,吾眷眷于你国者。”(71)因为有常明的这一席话,所以当罗瞻再次有贿赂要求时,三使并未答应。此后,礼部题本送至畅春园,2月22日,常明与马齐接触后,与三使解释马齐可周旋,但“不可空手造事”。朝鲜使臣“虽未知真赝之如何,而切迫之中,犹不无万一侥幸之心,许以四千之数、二匹之马”(72)。2月24日,康熙帝召见马齐,询问议奏之事后特准请封世弟(73)。李健命在3月9日派先来军官,向朝鲜通告皇帝特准册封世弟之事(74)。朝鲜朝廷于3月26日收到报告(75)。

        然而,李健命的任务并没有完满地结束。李健命为了完成朝鲜册封世弟任务,周旋礼部,且通过常明非正式地接触马齐,虽然最终得到康熙帝的允准,但他在回渡鸭绿江时即被发配。这是老论派与少论派之间斗争的结果。李健命出使清朝后,老论派建议以世弟代为听政,而少论派激烈反对,最后,听政之事无疾而终,也就是少论派得到了政治上的胜利。此后,少论派不断要求处罚金昌集、李颐命、李健命、赵泰采等老论派大臣,而没有达到目的。到3月27日,少论派又让睦虎龙诬告这四人等密谋发动政变,最终老论派遭到清洗(76)。4月18日,只有副使与书状官向景宗复命,但两人也未能躲过被发配的命运。6月19日,少论派提出三使在京的外交活动问题,郑楷与李巨源上疏:

        豫建国本,所以重宗庙也。膺专对之任者,据理陈奏,期于准请,事理当然,而向者咨文撰述之人,敢以痿弱二字,肆然加之于圣躬,及其与彼人问答之际,复申痿疾之说,且以左右媵属等语,白地妆撰,厚诬君父。此岂为人臣子所敢萌心,而发口者哉?噫!以兄与弟,名正言顺,陈请之际,何患无辞,而必以桓温之加于帝奕之痿字,笔之于奏文,申之于问答,至以媵御等说,随意敷衍,以实其诬?噫嘻痛矣!少有一分顾忌之意,戴天履地,安敢乃尔?无君不道,辱国诬上之罪,不可不严加惩讨。(77)

        他们认为三使与清朝交涉过程中使用“痿弱”、“痿疾”、“媵属”等词语,厚诬景宗,故必须将他们流放。虽然这并不是康熙帝的意图,但是他对朝鲜加强礼治的政策影响到朝鲜内政。当时,在少论派掌握政权的情况下所成的《景宗实录》中,关于这次奏请使在京的活动记录极为简略。而到乾隆四十三年(正祖二年,1778),老论派主导修纂了《景宗实录》,此时删除了对老论派不利的内容,且添加景宗年间党争背后的事情(78)。其中,他们在景宗二年3月26日条中,添加正使李健命派先来军官报告的奏请内容,此内容主要是康熙六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清朝大臣与朝鲜使臣对质、调查请封的对话。意味着三使在京外交交涉中并没有不敬之言,与此相反,他们努力得到清朝册封的允许。虽然册封世弟之事已经过去五十多年,但仍然影响到朝鲜的党争,因为这件事与老论的正统性密切相关。

        除朝鲜国内政治问题外,康熙帝仍然对王弟被册封一事存有消极的看法。此次康熙帝特准册封世弟是在意朝鲜国王景宗“嗣续维艰”的问题。在调查此事时,三使的回答较为模糊,对于国王今后能否有子嗣的问题含糊其词,而且礼部的最终意见为不准册封。然而,健康问题的判断是较为主观的事情,马齐正是利用这一点说服了康熙,特准了册封世弟一事。现在相关史料不足,无法确切了解其背后的内容。但是清朝向朝鲜派敕使,所下册封文书中明确可以看出康熙帝的想法,康熙帝在《颁诰命彩币勅》中说道:“朕惟父子相传,有国之常经,兄弟继及,一时之权道。”但是朝鲜“情辞恳至”,故康熙帝“勉允所请”,而最后说:“王如兆叶煤祥,吉占熊梦,王其再奏。”(79)实际上,勉强允准朝鲜所请册封。

五、结论

        康熙年间朝鲜请求册封并不是形式上的礼仪,是清朝礼治朝鲜的重要表现,其意义突出表现于康熙六十年清朝与朝鲜对朝鲜请封世弟交涉的过程中。康熙帝即位前,两国交涉过程中很少因为礼仪问题出现矛盾。而康熙帝即位后,“有效运用传统外交理念,采取多方面措施,积极争取朝鲜的事大以诚”(80)。从康熙十八年到康熙二十八年清朝由朝鲜外交文书违式,以罚银的方式,对朝鲜实施制裁。这种方式的“问罪”是单方面的惩罚,清朝难以得知朝鲜的回应。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后,与朝鲜的关系逐渐进入相对稳定的阶段,对朝鲜进行另一种“问罪”,便是康熙三十五年拒封世子与康熙六十年册封世弟事件。从此过程中看出清朝主导的“礼的言说”在实际外交中普及与推行的实态,以及朝鲜对其的反应。

        康熙三十五年前,朝鲜向清朝奏请王、王妃、世子册封时,只在形式上呈交简略的奏文。但是康熙三十五年被拒绝册封后,次年再次奏请时,不仅准备了请封的奏文,还为说服清朝呈交了解释朝鲜册封正当性的奏文。当时,由于有拒封的前例,清朝官员不敢收受贿赂,且清朝拒封的依据是《明会典》中的规定,在此情况下,朝鲜只能靠“礼的言说”说服清朝。

        康熙六十年,朝鲜与前次一样,呈交原奏文与别奏文,旨在说服无有前例的世弟册封,但是此过程并不顺利。康熙帝对请封世弟有质疑,指示内阁大臣审问朝鲜奏请使臣。审问后,再命礼部商讨能否允准朝鲜请封,礼部最终由典例不符建议拒绝册封。而康熙帝采纳大学士马齐的建议,考虑到朝鲜内部的稳定,特准册封朝鲜世弟,与此同时向朝鲜警告,兄弟继及,只为一时之权道。

        康熙帝通过这两起册封事件,让朝鲜接受清朝主导的礼制秩序,且在礼治上提高了清朝的权威。此后,朝鲜向清朝奏请时,如感到名分薄弱,且为说服清朝,除原奏文外还要一起呈交别奏**调名分,而在准备奏请过程中相当担忧是否能奏请成功。例如,雍正二年(英祖十三年,1737),朝鲜奏请册封世子。朝鲜国王英祖册封的世子并非王后所生,而是庶妃所生,且年纪尚小,只有两岁,在正统性与名分上较为薄弱。从康熙年间请封世子与世弟的前例来看,难以预测请封的成功,故英祖十分在意此次的使行。是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廷时,徐命均向英祖报曰:“今兹奏请文,外议皆谓务主恳切,若以东朝企待之意为言,则似好矣。”英祖回曰:“今此奏请,事体虽重,彼国异于皇明,何可以此藉重?只以予春秋渐高,企望甚切为辞可也。”(81)由此可知,康熙帝对朝鲜实施礼治得到不少成效。

        清朝礼治的效果与朝鲜内部党争密切相关。17世纪后期,围绕礼讼之争等礼制问题各党派之间的争论激烈,获得礼制的主导权对党派的生存事关重大。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中,虽然朝鲜怀着“小中华”意识,并不认同“夷狄”清朝是天朝,但是如果没有顺利得到册封的话,随时都会激发朝鲜内部政治的争论,甚至威胁到王权的正统性。而且,清朝在朝鲜请封时,往往以《明会典》为依据挑出礼制问题,表示清承明制的连续性与其依据的正当性。故此,朝鲜较为容易受到“问罪”形式的清朝礼治。

        总之,为了“不让朝鲜离开礼的世界秩序”(82),康熙帝对朝鲜逐步加强礼治,朝鲜对其以“礼的言说”应对。从雍正年间开始,《清实录》等清朝官方文献中常常出现“恭顺”一词来描述“朝鲜”,其意味着对清朝而言,进入雍正时代,朝鲜“恭顺事大”,稳定地置于以清朝为中心的“礼”之世界秩序。


注释:

①[美]费正清编:《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杜继东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0-12页。

②[韩]全海宗:《清代韩中朝贡关系考》,氏著《中韩关系史论集》,全善姬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181-242页。

③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年,第71-72、142-143页。

④[韩]俞长根:《中外学界对‘满清殖民主义’的讨论》(),《中国历史学界的清史研究动态》(),首尔:东北亚历史财团,2009年,第229页。

⑤[日]岩井茂树:《清代の互市之“沉默外交”》,[日]夫马进编:《中国东アジア外交交流史の研究》,京都: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07年,第381页。

⑥孙卫国:《大明旗号与小中华意识:朝鲜王朝尊周思明问题研究(1637-1800)》,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21-22页。

⑦黄枝连:《天朝礼治体系研究》下卷(《朝鲜的儒化情境构造——朝鲜王朝与满清王朝的关系形态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

⑧[日]夫马进:《明清时代中国对朝鲜外交中的“礼”与“问罪”》,《明史研究论丛》第10辑(2011年),第285页。

⑨[日]夫马进:《明清时代中国对朝鲜外交中的“礼”与“问罪”》,《明史研究论丛》第10辑,第300页。

⑩关于康熙年间清朝册封世子与世弟的相关研究,有金文植的《英祖的国王册封与韩中关系》(《英祖国王册封韩中关系》,《韩国史学研究》[韩国]23,2012),金一焕的《李健命的奏请使行(1712-1722)与〈寒圃斋使行日记〉》(《李健命奏請(1712-1722)〈寒圃斋使行日記〉,《东亚细亚文化研究》[韩国]58,2014)和李善洪的《朝鲜向清奏请王储册封问题探析——以朝鲜景宗的册封为例》(《北华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这些研究比较详细地考察了朝鲜请封的过程,但并未深入分析清朝反驳朝鲜请封的意图。

(11)宋慧娟:《清代中朝宗藩关系嬗变研究》,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4-45页。

(12)《同文汇考》原编卷二《封典二》“礼部知会不准请咨[丁丑]”,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同文汇考》(《韩国史料丛书》第24辑)第1册,首尔:国史编纂委员会,1978年,第32-33页;《肃宗实录》卷三十一“肃宗二十三年三月十一日壬戌”。“待王与王妃年五十无嫡,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原文载于《皇明祖训·职制》,张德信等主编:《洪武御制全书》,合肥:黄山书社,1995年,第405页。

(13)《肃宗实录》卷三十一“肃宗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戊寅”。

(14)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同文汇考》原编卷二《封典二》“再陈请封事情别奏”,第1册,第33页。

(15)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同文汇考》原编卷二《封典二》“礼部知会准请咨”,第1册,第35页。

(16)马小进:《朝鲜党争考》,《广大学报》1949年第1期。

(17)《肃宗实录》卷二十一“肃宗十五年八月十一日甲戌”。

(18)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同文汇考》原编卷二《封典二》“[甲戌]请王妃复位奏”,第1册,第39页。

(19)[日]夫马进:《明清时代中国对朝鲜外交中的“礼”与“问罪”》,《明史研究论丛》第10辑,第297-303页。

(20)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同文汇考》补编卷七《使行录》,第2册,第1716页。

(21)《清圣祖实录》卷二九○“康熙五十九年十一月八日辛未”。

(22)《景宗实录》卷三“景宗元年一月九日辛未”。

(23)《景宗实录》卷二“景宗即位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辛卯”。

(24)《景宗实录》卷二“景宗即位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辛卯”。

(25)《景宗实录》卷十五“景宗四年八月二日壬申”。

(26)[韩]李熙焕:《景宗代辛丑换局与壬寅狱事》(《景宗代辛丑換局壬寅獄事》),《全北史学》(全州)15(1992年),第10-12页。

(27)《景宗实录》卷四“景宗元年八月二十五日癸未”。

(28)《景宗实录》卷四“景宗元年九月五日癸巳”。

(29)《承政院日记》“景宗元年九月七日乙未”。

(30)《承政院日记》“景宗元年九月十二日庚子”。

(31)《承政院日记》“景宗元年九月二十四日壬子”。

(32)《景宗实录》卷五“景宗元年十月十四日辛未”。

(33)《承政院日记》“景宗元年九月十五日癸卯”。

(34)《承政院日记》“景宗元年十月二日己未”。

(35)关于康熙三十六年朝鲜请封世子时在北京的交涉过程,可参考当时奏请正使的军官权喜学所写《燕行日录》。权喜学:《燕行日录》,载林基中编:《燕行录续集》第109册,首尔:尚书院,2008年。

(36)朝鲜使臣在使行过程中,常常贿赂清朝官员,参见张存武:《朝鲜对清外交机密费之研究》,《“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6年第5期。

(37)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韩国成均馆大学东亚学术院大东文化研究院合编:《韩国汉文燕行文献选编》第13册,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21、359页。

(38)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59页。

(39)李喆辅:《丁巳燕行日记》,《燕行录全集》第37册,第478页。

(40)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81页。

(41)祁庆富、[韩]金成南:《清代北京的朝鲜使馆》,《清史研究》2004年第3期。

(42)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68页。

(43)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同文汇考》原编卷二《封典二》“陈请封事情别奏”,第1册,第42页。

(44)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81页。

(45)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82页。

(46)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83页。

(47)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83-384页。

(48)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86页。

(49)《清实录》与《寒圃斋使行日记》将“延礽君”记录为“延成君”,显为避清皇太子胤礽讳。

(50)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88-389页。

(51)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92页。

(52)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94页。

(53)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98页。

(54)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99页。

(55)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02-405页。

(56)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02-406页。

(57)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02-408页。

(58)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09页。

(59)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09页。

(60)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10页。

(61)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15页。

(62)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15-416页。

(63)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18页。

(64)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19页。

(65)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21页。

(66)《朝鲜景宗实录》卷十三“景宗三年九月十日丙戌”。关于常明的生平,参见徐凯、陈昱良:《清代金氏常明史事考述》,《韩国学论文集》第15辑(2007年)。

(67)李颐命:《疎斋集》卷十一,《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172册,首尔:民族文化推进会,1995年,第294页;正臣:《栎翁遗稿》,《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续第53册,首尔:民族文化推进会,2008年,第118-119页。

(68)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68页。

(69)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376页。

(70)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11-412页。

(71)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12页。

(72)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19页。

(73)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21页。

(74)李健命:《寒圃斋使行日记》,《韩国汉文燕行文献》第13册,第434页。

(75)《朝鲜景宗实录》卷六“景宗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辛亥”。

(76)《朝鲜景宗实录》卷六“景宗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壬子”。

(77)《朝鲜景宗实录》卷八“景宗二年六月十九日壬申”。

(78)《朝鲜景宗修正实录》卷三“景宗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辛亥”。关于《景宗实录》的修纂过程与其意义,参见[韩]吴恒宁:《〈景宗实录〉的編纂与修正》(),《民族文化》(韩国)42,2013;[韩]:《从〈景宗实录〉与〈景宗修正实录〉比较来看老论的政治义理》(『景宗實錄』『景宗修正實錄』老論),《史学研究》(韩国)112,2013;张光宇:《朝鲜王朝后期政治与实录纂修——以〈景宗实录〉的修正为中心》,《当代韩国》2015年第2期。

(79)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同文汇考》原编卷二《封典二》“颁诰命彩币勅”,第1册,第43页。

(80)宋慧娟:《康熙帝对朝鲜政策透析》,《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6期。

(81)《朝鲜英祖实录》卷四十四“英祖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辛亥”。

(82)[日]夫马进:《明清时代中国对朝鲜外交中的“礼”与“问罪”》,《明史研究论丛》第10辑,第3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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