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与嬗变:从黎峻使团来华看晚清的中越关系
——兼议清代东亚“国际秩序”的虚实
孙宏年
发布时间:2014-10-30
摘要:1868-1869年,越南阮朝派遣黎峻、阮思僴、黄竝率团来华朝贡,这是晚清中越关系史上的重要事件。本文论述了这次使团的活动、职能及影响,认为清代越南向中国遣使朝贡既在礼仪、规范上反映了“天朝礼治体系”的特征,又兼具政治、外交、经济、文化及双边情报交流等多种功能。如果仅仅将其看成经济意义上的“朝贡贸易”,难以反映其真实面貌。正是通过朝贡活动和“文化认同”,清代的中国与越南、朝鲜、琉球等属国建立起东亚“国际秩序”。这一“国际体系”被列强摧垮后,中国、越南、朝鲜等国又基于“文化认同”联合起来争取民族解放。
关键词:朝贡 传承 嬗变 清代 东亚国际秩序
1868年(清同治七年,阮嗣德二十一年),越南阮朝派遣黎峻、阮思僴、黄竝率使团向清王朝岁贡。这次朝贡使团是在特殊背景下派出的,反映出清代中、越两国朝贡关系的一般特点,又在特殊条件有新变化,具有“传承中有嬗变”的特点。鉴于目前学界尚未对此有专门研究,本文拟依据中、越文献,探讨晚清中越关系乃至清代东亚“国际秩序”①的相关问题,不当之处,恳请方家指正。
一、使团来华的背景、行程
1644年以后,清王朝与越南的高平莫氏、安南黎朝、西山朝建立“天朝”与“藩属”的关系。1802年,阮福映建国称帝。1803年清嘉庆皇帝赐予阮朝国名“越南”,1804年派齐布森册封阮福映为越南国王,双方正式确立宗藩关系。此后,越南按两年一贡、四年一朝按期朝贡,1839年后改为四年一贡。
1852年越南遣使岁贡之后,中越两国都受到西方侵略,国内又都变乱不止,清廷多次谕令越南缓期入贡,以致1853年至1868年中断了朝贡往来。1868年,越南派遣黎峻等入贡,此时的中、越两国都发生巨大变化。在中国,清政府镇压了天平天国和捻军起义,但各地的反清斗争仍未止息;对外割地赔款、开埠通商,列强加紧侵略中国的边疆地区和藩属国,边疆危机进一步加深。在越南,阮朝统治者虽镇压了各地农民起义军,但无法应付边境地区涌入的中国天地会余部和“游勇”;对外无力抵抗法国侵略,南部六省沦为殖民地。在此背景下,中、越两国对这次朝贡都极为重视,1868年5月清廷谕令:越南国王阮福时“请示进关时期”,以前因贡道不通,“该国例贡业经三次展缓,现在由太郡(广西太平府——引者。下同)至省道路既无梗阻,自应令其依期入贡,以遂其爱戴之忱”,并令沿途各省“妥为护送,以昭慎重”。②此次越南使者将四次贡物一并呈进,清廷则将所“补进上三届例贡,命留抵三次正贡,赏赉如例”。③接到清谕令后,越南的准备工作陆续展开:8月12日(戊辰年六月二十四日),甲、乙副使阮思僴、黄竝和随行官吏到勤政殿“行望拜礼”,当晚领到嗣德帝阮福时的“御制诗”;13日,礼部通知“此次奉充使部,其公派、行随人等”先行“分起由驿领递、公货”前往河内,并检点“贡品各项”;15日正使黎峻“恭候拜命,奉领国书及预纸各道”,17日“恭进谢表”。8月18、21、24日(戊辰年七月初一、初四、初七日),黎峻、阮思僴、黄竝和随行等人分批离开都城顺化,9月5日(戊辰年七月十九日)陆续到达河内,黎峻、阮思僴、黄竝“会同检认品仪并打发物项,归置箱函”。9月8日,黎峻等率领使团离开河内,经过北宁、谅山,9月15日(戊辰年七月二十九日)到达文渊州(今越南同登)。④1868年9月16日(戊辰年八月初一日)使团入广西镇南关,1869年3月11日(己巳年正月二十九日)到北京,同年5月21日(己巳年四月十日)离开北京,12月15日(十一月十三日)出镇南关回国(详见表1)。
1869年黎峻、阮思僴、黄竝在回国后把“所有途间返往行走、事宜逐日登记”,撰写了《如清日记》,向嗣德帝专门汇报情况,其中开篇就是介绍日程的《行程撮要》。在《行程撮要》中,黎峻等人报告说:从“捌月初壹日开关到本年正月贰拾玖日抵燕京”,实际行走117天,沿途住宿64天;在北京住70天;“本年肆月初拾日自燕京回程,至拾壹月拾叁日抵南关”,实际行走131天,沿途住宿75天。⑤
二、使团活动传承的朝贡规范、职能
黎峻率使团朝贡,从行前准备到出关回国的过程、礼仪中都反映了清代中越朝贡往来的礼仪、规范,该使团来华又同时承载着两国政治、外交、经济、文化往来的职能。
第一,朝贡是中越两国关系中的重大事件,有一整套的礼仪规范。这些礼仪规范既反映在朝贡前的申请和清王朝的审批上,又反映在批准后的准备、使团出发前的辞行和沿途拜祭之中,更反映在使团进入镇南关后到离开中国的全过程。这些礼仪规范又基本遵循了1869年前的体制、惯例,包括朝贡前的申请和协商,在越南境内的沿途拜祭,在中国境内各项活动的规范、礼仪,以及进京后呈递国书、呈交贡物、觐见中国皇帝、颁赐物品等的礼仪。这些礼仪规范,包括会谒总督、巡抚时需要行一跪三叩礼等,早在康熙时期的《大清会典》中就明确规定。⑥对于使团的上述各项活动,黎峻等人在《如清日记》、《燕轺笔录》中做了详细的记述,尤其注重记载相关程序、礼仪。如3月12日,黎峻等人“各具朝服,带同行人、通事”,前往礼部“奉递国书”。他们先随礼部官员到礼部,在主客清吏司房间内等候,随后进入礼部正堂。这时,正堂正中间已经摆放了一张黄案,礼部尚书万青藜站在黄案左边,提督四译馆卿、礼部主客司郎中裕宽和主客司员外郎松林等官员“各于左边站班”。黎峻等使臣被引导到正堂,行三跪九叩礼,而后都跪着,礼部官员“转将国书二劄文”,正使黎峻“加额恭进,部司转交,尚书官捧置于皇上”。接着,黎峻等人起身,“向左边尚书立处行一跪三叩礼”,每一次叩头,万尚书都“答揖”,并“恭问我皇上安好,并慰问”使臣“一路辛苦”,使臣们“随事应答”。然后,万尚书转回后堂,黎峻等使臣又向裕宽等官员“各行三揖礼,每一揖,各员均还揖”。这些礼仪结束后,他们上车回四译公馆。⑦这些活动都让越南使臣感到“天下共主”的威严,和“天朝”对属国的“体恤”。
第二,朝贡是中、越官方经贸往来的渠道,越南的朝贡活动本身承担着两国经贸的职能。对此,阮朝统治者从不回避,朝贡使团代表国家开展对华贸易,其出发前阮朝皇帝往往命令内务府开列购物清单,让他们到中国购买,明命帝强调:“物各出于其所产,以有易无,古今通义,即如肉桂、荳蒄、燕窝等项均是本国所有,每遇如清之期,曾有附带多少,换易人参、药材、书籍、清贵之品,以充国用,非如市肆之贩买杂货图利者,向来已经成例,于国体何伤?何况清国易其所有,而得其所无,想亦未尝不乐?”⑧这表明了他在这一问题上的明确立场:使团承担着中越两国互通有无的使命,对两国都是有利的,而且以物易物,更能发挥这种作用。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代表国家(或为皇室)开展对华贸易就成为朝贡使团的重要任务。因此,1868年8月黎峻使团出发前就准备好了“公货”,在中国境内多次有“买药材”、买书籍、“采办公货”等活动,有时也会向中国的地方官提出了安排时间“采办公货”的要求(详见表2)。如,1869年1月16日(戊辰年十二月初四日),黎峻、阮思僴等人经过湖北时提出“采办公货”的要求,表示以前越南使臣“过汉口,必留歇采办公货”,湖北官员以“使部不可久留”为由婉言拒绝,让阮思僴等人很不满意。⑨在北京,黎峻等人又几次让随行人员到“号铺”里查看“货项”,应当是委托了这些商铺销售使团从越南带来的“公货”。
第三,越南所派使者多为文学之士,与中国官员、文人诗文一路唱和,朝贡使团又成为中、越文化交流的使者,深化了双方“同文之邦”的认同感。
自宋代起,越南派往中国的使者都是当时“国内最优秀的学者和诗人”,都“曾以科举状元领北使之衔”,与中国历朝派往越南的使臣一样,“主要通过赠答酬和、请序题词、鉴赏评点、书信笔谈四种方式为中越文学交流写了最绚烂的一页”。⑩阮朝在派遣使者来华时也继承了这一传统,正使、副使一般是进士、举人出身,具有良好的汉文化素养,以便在华期间能够参与宫廷宴会时的吟诗作对,与中国官员、文人诗文唱和,显示越南为“同文之邦”。1868年,阮朝所选派正、副使就是如此:黎峻是1850年举人,1868年授翰林学士,担任正使;阮思僴1844年进士,1868年以鸿胪寺卿之职担任“如清甲副使”;黄竝,举人,1868年任兵部郎中,改授侍讲学士,担任“如清乙副使”。
黎峻等人在华期间与探花李文田、湖南伴送委员吴嗣仲、衡州知府张士宽等清王朝官员及李辅耀(幼梅)等文人吟诗联对、互赠著作。在北京期间阮思僴等人与朝鲜使者往来密切,相互诗文唱和。1869年5月28日(己巳年四月十七日),黎峻、阮思僴、黄竝拜会直隶总督曾国藩,曾氏询问越南“试法、经学、诗文学如何?”还问他们沿途有什么诗作,阮思僴出示了“近作”《过张桓侯庙》,曾氏认为这首诗“有盛唐风韵”。双方“笔话叠叠可观”,阮思僴认为曾氏“稍称为贤相”,只要看他所选用的“门客”薛福成、吴汝纶等人就知道这一点,而且大堂东间有曾国藩的自述楹联,内称“虽贤哲未免过差,愿诸公谠论忠言,常攻吾短;凡堂属亦同师弟,使僚友行修名立,方尽我心”,可见曾氏的“谦恭雅量”!这天晚上,曾氏的部属薛福成、吴汝纶、陈兰彬、萧世本等人又前往拜访,与使者们笔谈了很长时间。第二天,曾氏派人送给三位使者每人一幅“手书楹联、横幅大字”,给黎峻的大字是“鹿鸣敦好”,楹联是“功业首传霄汉上,政声多在道途间”;给阮思僴的大字是“龙翔凤翥”,楹联是“新篇波澜情皓荡,古人廉陛要跻攀”;黄竝得到的大字是“东箭南金”,楹联是“多才自有云霄望,犍思潜搜海岳空”。(11)对于这次会见,双方都印象深刻,阮思僴在《燕轺笔录》中较为详细地记录了双方往来的过程;曾国藩、薛福成、吴汝纶在日记中都记述与三位使者会见、笔谈的情况,都记载了阮思僴的《过张桓侯庙》。(12)其中,薛福成记载,曾氏问越南使者“途中所作诗”,阮思僴呈《过张桓侯庙》,曾氏“批云‘有盛唐风韵’。又问该国讲经学及能诗文者,思僴复举三四人以对”,这三位使者“一为该国鸿胪卿,一为翰林院侍读学士,一为翰林院直学士。手皆执笏,衣冠尚近明制,不剃发。爵相各赠匾一方、对联一幅”。(13)吴汝纶在日记中还提及三位使臣中,黎峻“官翰林院直学士,癸丑二甲进士,正三品;阮思僴官鸿胪寺卿,甲辰二甲进士,正四品;黄偕之官翰林院侍读,丙午举人,正四品”。(14)
对比阮氏与曾国藩等三人的记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无论中国的封疆大吏曾国藩,还是作为幕僚的薛福成、吴汝纶,对于越南的科举制度、经学、诗文、幅员、官制等非常关心。吴氏强调三位使臣考中进士、举人的“功名”,薛氏强调“爵相”曾国藩肯定阮氏《过张桓侯庙》的水准,还赠予楹联、赠匾,这些都表明了他们对越南这个“同文之国”的关注和认可。从越南使者的视角来看,阮思僴把曾氏视为“谦恭雅量”的“贤相”,对这位“同治中兴”的名臣充满景仰之情,对于薛福成等人也十分赞赏,既是欣赏曾氏的“功业”,又是诗文交流激发出来的文化认同。
三、嬗变:黎峻使团朝贡期间的新变化
黎峻使团是在中、越两国都遭受西方侵略的背景下来华朝贡,遇到了1852年以前从未有过的新情况,也产生了一些新观念。这些新变化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第一,越南使者关注“天朝”和“同文之国”朝鲜遭受列强侵略的情况,并思考应对“洋人”之策。
从19世纪40年代起,作为“天朝”的中国遭受列强侵略,越南方面对此已经有所了解。1840年,越南明命帝就得知“红毛(英国)谋扰广东”,为此感叹“清人懦弱,我知之矣”。(15)19世纪60年代末,列强对中国的侵略进一步加深,黎峻使团在汉口、北京都深切地感受“洋人”、“洋馆”的存在和影响。1869年1月,黎峻等人在湖北了解到,在汉口“俄罗斯、法兰西、英英吉通商”9年了,都住在汉口下街,有300多家“洋行”、约1000多“洋人”,经常有六七艘商船“自西南来”;列强在汉口“各设领事”,因“洋人”通商,汉口设立江汉税关,还在北面筑城,屯兵六处。(16)
在北京,黎峻、阮思僴等人对于被列强焚毁的圆明园印象深刻,所住的内务府四译馆附近又有天主堂,更直接地感受到“洋人”的活动,对于“洋人”侵略“天朝”的情况非常关心。阮思僴对此尤其关注,他的《燕台十二绝》共12首诗,第10、11首诗分别写了圆明园和宣武门天主堂(今称南堂)。第10首是:“圆明园抱玉河湾,晻画楼台水木间。闻说天津兵火后,翠花不复到青山”。阮氏为这首诗做了注释:圆明园在京城西四十里,雍正初年建,四译馆的人讲“此地虽无土木金碧之美,而修然有山水之胜,列帝数岁临幸”,自辛酉年(1861)“西人闯入”,池沼、宫殿被毁,现在仍未修复!对于天主堂,他写道:“天主堂开译馆东,当年历法召西戎。近闻和好删新约,要见王师不战功”,而且做了注释:“内务府四译馆东数十步有天主堂,或云自康熙年间用洋人南怀仁、汤若望等参订历法,遂敕于京师建天主堂,凡数处。咸丰末年和约,近闻中国已向他删改,诸领事等方寄回。西方诸国阅定所约何款,事秘,不得知,亦未知将来如何究竟也”。(17)他还专门记下:“使馆之东,隔数店有洋人屋,屋上作十字架形,不知洋人驻此多少”,并感叹“中国自与洋约和以后,气挫势屈,虽京师根本重地,他亦杂处,不能禁”。(18)
此外,越南使者在北京还关心朝鲜遭受列强入侵的情况,并反思越南、朝鲜抗击列强侵略的得失。1869年3月19日(二月初七日),阮思僴秘密致函朝鲜使臣,询问“洋船曾否来扰”。朝鲜使臣回答说:丙寅(1866)秋,“洋船来侵,随机捍御”,使他们“不能肆毒,自此以后渠反畏缩”。阮思僴又问“捍御之道”,朝鲜使臣告诉他:“制敌之道,以其国之伎俩临辰外变,要在当场用。”阮氏为此感叹:大盖“洋人”最初侵扰朝鲜时,让他们“未可大得志,故暂退”,越南“未与洋约和之前”,列强“屡来屡去”,属于类似情形。(19)
第二,朝贡期间是中国与越南互相了解国情的重要机会,但越南使者并未主动报告本国遭受法国等西方列强侵略的情况,甚至在中国官员询问时故意隐瞒有关情况。
在华期间,黎峻、阮思僴、黄竝多次与中国官员接触,甚至长时间“笔谈”,涉及内容很多。其中,1869年5月28日(同治八年四月十七日),黎峻、阮思僴、黄竝在保定拜会直隶总督曾国藩,曾氏“与之笔谈”,陈兰彬、萧世本、薛福成、吴汝纶等前往拜会,笔谈很长时间。阮思僴在《燕轺笔录》中记述:曾氏“问我皇上安好及年谷好否?试法、经学、诗文学如何?”使臣们“随事酬答”。曾氏又问“西洋人每往来我国否?”使臣仅仅回答说“现在通商南陲海口”。(20)对笔谈的内容,薛福成、吴汝纶都有记述,其中吴汝纶在这年3月7日“宿北河,遇越南使臣阮思僴,与之笔谈”,“问及通商事”。5月28日,他又与黎峻等笔谈,得知:一是越南“国君即位已二十年,现年四十一岁。其相臣一为武仲平,一为阮姓,名知方”;二是“考试之制与中国略同,翰林系由进士、举人升用。仕进之途有荫入监者、有由书算者,亦有捐资入宦者,不使之从政、治军”;三是“官制多用前朝之制,如直学士本朝所无,又六部尚书之下有参知,位在侍郎上;不立宰相,大臣当国者二人”;四是“养兵约三十万,每岁军饷米约五六百万斛,钱银之数约与米同”;六是该“凡十三省,幅员三千里。其民食,稻米最重,闻广东多有市越南米者”;七是该国“历代皆有国史,近又开局修纂地志”。(21)
如果结合阮思僴与薛福成、吴汝纶的记述,就可看到:尽管曾国藩向越南使臣问到了“西洋人”是否与越南往来,陈兰彬等人询问了“幅员、财赋、官制、考试、风俗”和“通商”等情况,但越南使臣并未主动告知法国入侵越南一事,反而关注中国与西方列强的关系,特别中国与列强签约、中国人信奉“洋教”的情况。不仅如此,黎峻、阮思僴等人在回答中国其他官员询问时也采取了类似办法。1869年8月25日(己巳年七月十八日),黎峻等在长沙拜谒湖南巡抚刘崐,刘氏向他们询问云南与越南“接界处江道”,并问“古占城、真腊地”,他们仅仅“随事应答”。(22)对此,阮思僴在《燕轺笔录》中称:刘崐是云南人,“家居澜沧江之东”,所以询问“本国富良江发源所自”。他还问了“禄柰、东埔古今地名”,黎峻等“随事酬答”。(23)刘崐所问到的“禄柰、东埔”原来的确是“古占城、真腊地”,17、18世纪时已被阮福映祖先建立的南方阮氏政权吞并,1869年时已成为法国侵占下的殖民地,黎峻等仅仅用“随事酬答”敷衍中国官员,故意隐瞒了这一事实。笔者认为,黎峻等人之所以这样做,主要因为这时阮朝尚未确定向中国求援以抗击法国,而使团的使命仅仅是进贡,也不敢主动向清王朝官吏通报法国侵略越南的情况,只能“随事酬答”。
第三,越南使者在中、越都遭到列强侵略的情况下,强调中、越、朝等国“同文”,并强调越南并非“蛮夷”,希望“同文诸国”联合抗击西方侵略。
在这次出使中国期间,阮思僴见到《粤西地舆图说》中凡是广西与越南交界地方都标着“某国某夷州、夷县界”,为此写成《辨夷说》。这篇《辨夷说》强调越南受中国文化影响近两千年,独立建国后“累世职贡,不失事大之礼,天朝盖常许为同文国之一”,因此越南与中国“同文”,不应被称为“夷”。(24)这种越南与中国、朝鲜等国“同文”的思想,使越南使者对“同文诸国”充满亲近感,也成为越南使者联合抗击列强入侵的基础,如阮思僴就在《燕台十二绝》第12首就借荆轲刺秦王的典故,抒发抗击列强的强烈愿望,诗中写道:“易水风高九陌尘,荆郎去后几经秦。只今宣武门前路,燕市谁为击筑人(洋人在燕京者,惟宣武门为多)!”(25)他感叹“燕市谁为击筑人”,又加上“洋人”在宣武门为多,显然希望有更多的“击筑人”不畏强暴、勇敢地抗击“洋人”侵略。作为遭受法国侵略的越南官员,这隐约地表达了希望中、越联合抗法的意愿。
第四,越南使者在汉口、北京等感受到了清政府不同的外交体制,对中国依然限制“同文诸国”使者过多往来、却允许西方在华设立使领馆的“双重体制”产生了隐约的不满。
1869年1月15日(戊辰年十二月初三日),黎峻等人到达湖北,住在汉阳府。他们了解到,以前越南贡使经过湖北时公馆都设在汉口,这次安排在汉阳,是因为英、法、俄等国在汉口通商,又设了领事,湖北省官员不愿意让越南使团“居止相近,故于汉阳城中设馆”。16日,他们又提出派人到汉口“采办公货”的要求,湖北官员以“使部不可久留”为由婉言拒绝,阮思僴认为这只是托词,真正的原因是中国方面“西事受亏,恐惹外人”。(26)这年3月11日到达北京后,越南使团被安排住在正阳门附近的内务府四译馆,内务府专门发布告示,称“此次朝觐之越南国使臣等业已到京,在四译馆居住,理宜严肃”,附近军民不得在此喧哗、“擅行出入”。阮思僴从四译馆官员处得知,“洋人现居宣武门内,他习气不比同文诸国,故总管内务府大臣以日下本国本使到馆,严禁闲杂人不得擅自出入,盖为洋人也”。他还得知,“朝鲜每岁冬来朝”,朝鲜“诸君贡务完,每可相见”。3月16日,阮思僴与朝鲜使臣金有渊、南廷顺、赵秉镐相约在玉成参店见面,谈及各自历史、疆域、官制等情况。会见分开后,阮思僴感叹:朝鲜使臣“所驻会同四译馆与本国使馆相去只四、五十步,初请来馆拜会,他辞以中国法严不敢来”,才约在参店相会。可是“使馆之东,隔数店有洋人屋,屋上作十字架形,不知洋人驻此多少”。中国“自与洋约和以后,气挫势屈,虽京师根本重地,他亦杂处,不能禁”,可是担心朝鲜、越南“诸国窥其深浅、护其轻重”,所以对于越南、朝鲜使臣,“虽不显禁其往来,而每每构阂,不得如从前之宽简”,内务部的告示,与“朝鲜使之不敢来会”,都是明显的证据。(27)
1868-1869年,黎峻、阮思僴、黄竝率使团来华朝贡,是当时中越关系、中国与邻国往来的重要事件之一。笔者认为,这次使团活动和相关记述可以提供了三个视角的思考:
第一,从朝贡使团本身的职能分析,朝贡活动兼具政治、外交、经济、文化及双边情报交流等多种职能。这次使团仍延续着1868年以前越南的封建王朝入贡清朝时的三个特点:一是程序、贡道、相关活动及礼仪都继承、遵循了清代的规范。无论朝贡前的申请和入关时的规范、礼仪,还是在华期间越南使者朝觐清朝“大皇帝”、呈递国书和贡物、领取颁赐物品以及与清朝官员会见时的礼仪,都反映了清代中越朝贡往来的礼仪规范。正因为朝贡有这些礼仪规范,黄枝连把以朝贡为载体、以中国为中心的国际秩序称为“天朝礼治体系”,认为“从小农经济发展而来的礼治主义体系,即是‘汉族的文明’及由其组成的中华传统的主要精神及内容了”。(28)费正清、赖肖尔也认为,“中国统治者和其他国家之间的宗藩关系表现出传统的‘文化主义’”,“简言之,把外国的统治者纳入尊卑关系以及按礼仪这样做,仅仅是把中国统治者企图在国内保持的儒家社会制度在外部世界的延伸”。(29)笔者认为这些认识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中国历代封建者推崇儒家经典中“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30)的观点,既适用于个人修养,也可扩大为社会、政治生活的理念、原则。这些礼仪又体现着上下尊卑的等级秩序,当越南使者庄重地向嗣德帝、朝顺化方向行“望拜礼”时,在中国境内向中国皇帝行“三跪九叩”礼和向总督、巡抚行“一跪三叩”时,这些礼仪反映着越南对清王朝的臣属地位,即清王朝是“天朝”、“上国”,越南是“仰荷天朝封殖,预列职方”的“属国”。二是越南使团朝贡承载着两国经济、文化往来的职能。无论是由贡物、赏赐构成的“朝贡贸易”,还是使团在华销售“公物”、购买中国商品的采购行为,都是当时两国经济往来的组成部分。无论是使团成员与中国官员的诗文唱和,还是他们与中国文人间互赠文集、题字、楹联等活动,都使朝贡活动成为中、越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而且这种文化交流还扩大到了越南、朝鲜使者之间,增进了中、越、朝“同文”的认同感。三是越南使团承担交流包括军事信息在内双方情况的职能。越南使者在华期间与中国地方官员交流了各自国家政治、军事、财政等方面的信息,其中就包括清军北部协助镇压天地会武装吴亚终等部的情况。基于此三点,笔者认为朝贡使团是中、越间的重大政治、外交活动,又附带着促进贸易往来、文化交流的职能,如果把它仅仅视为政治、外交活动,或者仅仅看到单纯以贸易为目的的“朝贡贸易”活动,都很难全面地反映朝贡活动的真实面貌。正是通过朝贡,清代的中国与邻国越南、朝鲜、琉球等国建立起了东亚的国际秩序。在清代官方文献中,各个时期对“朝贡之国”、“互市之国”有不同的记载,到了1899年《大清会典》有了清晰的区别,即“凡四裔朝贡之国,曰朝鲜,曰琉球,曰越南,曰南掌,曰暹罗,曰苏禄,曰缅甸,余国则通互市焉”。(31)如果说康熙、乾隆时代还有可能把荷兰、英吉利等国看成“四裔朝贡之国”,此时清王朝的“属国体系”在列强入侵的冲击下基本崩溃,清朝已经较为清醒地区别“朝贡国”、“互市之国”。上述7个国家中有5个是东南亚国家,反映了清代中国与东南亚邻国往来的基本事实,即中国君主对这些“属国”君主进行册封,“属国”向“上邦”定期朝贡,都是双方政治、外交往来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一系列的礼仪规范体现上下尊卑的等级秩序,又通过“朝贡贸易”建立起双边的官方经贸往来体制,通过文化交流形成一定程度的“文化认同”。这些政治、外交、经济、文化交往既在清代的汉文文献中有诸多的记载,又在朝鲜、琉球、越南的汉文文献中有反映,比如越南、朝鲜使者的“燕行日记”、诗文集和琉球的文献都是非常重要的材料。当然,“朝贡制度”和相关活动也有其目标,主要是在战略上实现中国封建王朝“守在四夷”、维护国家安全和巩固国防。到了19世纪中期列强入侵时这一战略已经无法实现,如果说“朝贡制度”不能给中国带来安全保障,再加上中国统治者的“厚往薄来”原则也无法使“朝贡制度”给中国带来实际的经济利益,因此从能否获利的角度看,“属国体系”在效果上有“虚”的一面。但是,这种“虚”不能否认“属国”向中国封建王朝朝贡的活动发生过,属国的“朝贡制度”在历史时期存在过的“实”。如果因为效果上的“虚”就认为“所谓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朝贡体系,很大程度上是根据一厢情愿的中国文献演绎出来的传统东亚国际关系体系”,(32)恐怕有以效果的“虚”掩盖“朝贡体系”存在的“实”之嫌。因为中国、朝鲜、越南、琉球的文献中都反映过“东亚国际关系体系”曾经存在的大量记载,“属国”的求封、朝觐、进贡和清朝相对应的册封、“赏赐”等活动都是当时历史的真实。同时,安南后黎朝时期自称“大越”,阮朝时期自称“南国”,把邻近的南掌、万象、真腊、寮国(今分属老挝、柬埔寨)及火舍等看成“夷”,迫使其向阮朝“朝贡”,力图在中南半岛建立起了自己的“国际体系”。这也从侧面表明历史上越南的封建王朝认为“朝贡制度”是可以仿效的制度。
第二,在延续、传承清代朝贡一般特征的同时,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1868-1869年黎峻使团的朝贡又有很多新特点,特别是越南使者关注中国、朝鲜遭受列强侵略的情况,注意到清朝对于“同文诸国”和“洋人”不同的外交体制,强调中、越、朝“同文”,隐约地希望能够找到抵抗外国侵略的办法。由于他们不敢向中国方面透露法国侵略越南的情况,中、越两国对各自国家情况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中国与法国交涉越南问题时的被动。
1869年,阮朝尚未确定联华抗法政策,黎峻等使臣不敢主动通报法国侵越的情况,甚至故意回避、隐瞒有关事实。10年后,面对法国的步步紧逼,1879年嗣德帝向清朝上疏求援,称“臣国世受栽植,永作藩篱,虔供职贡,终始一心。从前中国乂安,臣国幸亦无事,自咸丰年间,上国偶遭多故,臣国孤立,以致已失南陲六省土地,兵财渐形贫弱”。(33)他明确表达了加强两国关系、联手抗击法国侵略的意向。为援助越南,清政府向法、英等国强调中、越之间“上邦—属国”的关系,同时与越南协调行动。1883年3月,由于中方的协调,阮朝派范慎遹、阮述到天津,计划参加中、法、越三方会商,24日李鸿章接见他们时就责问越南为何不向中国报告法国侵略和越南被迫签约的情况。这是因为早在1869年8月6日(己巳年六月二十九日),时任湖广总督的李鸿章就接见过越南使臣黎峻等人,询问越南“年谷及幅员、兵象之数”,黎峻等只是“随事应答”(34)。李鸿章对于越方隐瞒情况导致交涉被动非常不满,范慎遹、阮述只能“曲折辩明,仍请中朝代为伸理,妥为筹办”。(35)
同时,阮思僴注意到了1869年清朝对待列强和越南、朝鲜等“属国”不同的外交体制,1881年越南也提出仿西方体制的相关要求。这年2月间,清朝特派招商局官员唐廷庚和盐运大使马复贲前往顺化,以商办运粮事宜为名联络抗法事宜。阮朝派陈俶讱、阮文祥与他们会谈,阮文祥还提出三项要求:派驻使节常驻北京,“若有何事得于总理衙门控诉”;设领事馆于广东,“以便来往商卖,通报信息,因与诸国交游,得以通达情意”;派人搭乘中国轮船往来各国“探学”。(36)这些要求既有仿效西方近代外交体制的意识,又有利于加强中、越联系,从机制方面增强联合抗法的能力,力求得到更多的国际支持,提高越南的国际地位,以抗法自存。1884年,法国侵略者迫使越南签订二次《顺化条约》,1885年越南沦为法国殖民地,越南希望与中国参照西方近代外交体制发展关系的设想无法实现了。
第三,中国与越南、朝鲜等国通过文化交流形成“同文诸国”之间的“文化认同”,形成了“汉文圈”的“文化边界”。(37)这种认同是在千百年间中国与邻国文化交流的基础上形成的,在19世纪60年末又得到延续和巩固,越南、朝鲜、琉球等“朝贡之国”的朝贡使臣不自觉地把彼此视为“同文之国”,在华朝贡期间的诗文唱和,而且相互关注。比如1869年3月,越南使团到达北京后,朝鲜使臣赵秉镐就“投柬相问”,阮思僴还向四译馆官员询问朝鲜使臣情况,并问“琉球使部何日到京?”(38)阮思僴在北京期间强调中国、越南、朝鲜“同文”,隐约地表达了联合起来抗击西方侵略的意愿。这一思想到1883年阮述来华时就更加清晰了,他同样强调越南与中国、日本“同文”,对曾根啸云倡导建立“兴亚会”更感欣慰,希望中、越、日等国联合抵制西方侵略。这种基于“文化认同”而联合抵制列强侵略的意识,对后来各国的民族解放运动产生了一定影响。
①学界论及古代中国与邻国关系时使用的概念非常多,如“华夷秩序”、“朝贡体系”、“宗藩体系”、“藩属体系”、“属国体系”、“封贡体系”等等,本人学力有限,暂不展开讨论。本文中清代东亚“国际关系体系”、“国际秩序”都是指当时中国与朝鲜、琉球、越南等“属国”在内的国际关系体系。
②《清穆宗实录》卷229,同治七年四月甲午。
③《清穆宗实录》卷252,同治八年二月癸卯。
④[越南]黎峻、阮思僴、黄竝:《如清日记》,第4—7页,越南汉喃研究院藏钞本,编号A102,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越南汉喃研究院合编《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越南所藏编)》[(18),以下简称《集成》(18)],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79—86页。
⑤[越南]黎峻、阮思僴、黄竝:《如清日记》,第2—4页,《集成》(18),第75—79页。
⑥详见拙著:《清代中越宗藩关系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93—105页。从镇南关到北京的途中,黎峻使团经过广西、湖南、湖北、河南、直隶五省52个府、州、县,《如清日记》中对具体的礼仪、活动有详细记载,以后将专文探讨。
⑦[越南]阮思僴:《燕轺笔录》,第84—86页,越南汉喃研究院藏钞本,编号A852,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越南汉喃研究院合编《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越南所藏编)》[(19),以下简称《集成》(19)],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75—177页。
⑧《大南实录》正编第2纪,卷218。
⑨[越南]阮思僴:《燕轺笔录》,第66—67页,《集成》(19),第137—140页。
⑩刘玉珺:《越南汉喃古籍的文献学研究》,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314—363页。
(11)[越南]阮思僴:《燕轺笔录》,第115—117页,《集成》(19),第236—239页。
(12)按:张桓侯庙即三国时蜀国大将张飞的庙,在今河北省涿州市。
(13)薛福成:《薛福成日记》,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年版,第32页。
(14)吴汝纶:《桐城吴先生日记》卷7《外事》,李德龙、俞冰主编:《历代日记丛钞》(66),学苑出版社2006年版,第527—528页。
(15)《大南实录》正编第2纪,卷212,第32—33页。
(16)[越南]阮思僴:《燕轺笔录》,第66—69页,《集成》(19),第137—144页。
(17)[越南]阮思僴:《燕轺诗文集·燕轺诗草》卷下,第14—15页,越南汉喃研究院藏钞本,编号A199,《集成》(20),第124—125页。
(18)[越南]阮思僴:《燕轺笔录》,第89—90页,《集成》(19),第183—185页。
(19)[越南]阮思僴:《燕轺笔录》,第91—92页,《集成》(19),第188—189页。
(20)[越南]阮思僴:《燕轺笔录》,第115—117页,《集成》(19),第236—239页。
(21)吴汝纶:《桐城吴先生日记》卷7《外事》,李德龙、俞冰主编:《历代日记丛钞》(66),第527—528页。
(22)[越南]黎峻、阮思僴、黄竝:《如清日记》,第89页,《集成》(18),第249—250页。
(23)[越南]阮思僴:《燕轺笔录》,第131—132页,《集成》(19),第268—269页。
(24)拙文:《清代中国与邻国“疆界观”的碰撞、交融刍议——以中国、越南、朝鲜等国的“疆界观”及影响为中心》,《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1年第4期。
(25)[越南]阮思僴:《燕轺诗文集·燕轺诗草》卷下,第15页,《集成》(20),第125—126页。
(26)[越南]阮思僴:《燕轺笔录》,第66—67页,《集成》(19),第137—140页。
(27)[越南]阮思僴:《燕轺笔录》,第86—90页,《集成》(19),第177—185页。
(28)黄枝连:《天朝礼治体系研究(上卷):亚洲的华夏秩序——中国与亚洲国家关系形态论》,《前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9)[美]费正清、赖肖尔著,陈仲丹等译:《中国:传统与变革》,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94页。
(30)《论语》第12《颜渊》。
(31)《光绪会典》卷26,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149页。
(32)庄国土:《略论朝贡制度的虚幻:以中国古代与东南亚的朝贡关系为例》,《南海问题研究》2005年第3期。
(33)黄国安等编:《近代中越关系史资料选编》,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5页。
(34)[越南]黎峻、阮思僴、黄竝:《如清日记》,第86—87页,《集成》(18),第243—245页。
(35)[越南]阮述著、陈荆和编注:《往津日记》,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31页。
(36)《大南实录》正编第4纪,卷66。
(37)参见拙文:《清代中国与邻国“疆界观”的碰撞、交融刍议——以中国、越南、朝鲜等国的“疆界观”及影响为中心》,《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1年第4期。
(38)[越南]阮思僴:《燕轺笔录》,第86页,《集成》(19),第177页。
(转引自:《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京)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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