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驻华使领馆翻译官培养与远东情报网构建(1842—1884)
郑彬彬
摘要:近代英外交部驻远东各使领馆的翻译官不是单纯的技术性翻译人才,而是搜集远东情报、研究远东情势、生产远东知识的情报官员。这使翻译官培养具备情报官员培养之意涵。在翻译官培养中,翻译学员计划及其对“高阶学员”的培养起到关键作用。通过该计划,英外交部积蓄了大批兼具西方近代科学知识和远东知识(如汉学、日本学)的官员,英驻北京公使馆汉文处、驻日本公使馆日文处也成为情报人员培养基地。该计划培养的人员,不仅推动着英驻华使领馆情报网络的完善,也让外交部构建远东情报网络成为可能。
关键词:翻译学员计划;翻译官;英国使领馆;远东;情报网路
在19世纪,英外交部驻外使馆和领事馆不仅是维护英国外交与商贸利益的外交部机构,也是搜集驻在国情报的情报机关。(1)1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后,随着商务总监署、领事馆进驻香港和中国东南沿海通商口岸,英外交部情报触角进入中国。(2)2自此,大量关涉中国政治、贸易、外交、民俗、地理等情报,随着驻华使领的公务信函(Official Despatch)源源不断涌向伦敦。这些情报更新着英国的对华认知,是英方决策对华外交的主要参考。(3)3
在英国对华情报工作中,(4)4熟稔中文和中国文化的使领馆翻译官(Interpreter)发挥着关键性作用。1860年英法联军侵入中国时,领馆翻译官出身的巴夏礼(Harry Parkes)被调入军队从事情报搜集工作,并因将中国军队后勤供给商策反为英方服务而受到海军中将霍普(J.Hope)的赞许。(1)5可见,构建一支“忠诚、聪明且高效”的翻译官队伍,不仅有利于充实驻华使领馆,还有增强英方情报力量、强化对华认知的意涵。(2)6
在翻译官培养中,1854年创设并于1860年代得到完善的翻译学员(Student Interpreter,简称学员)计划作用关键。随着该计划的实施,英方培养了一批熟稔中文和中国文化的人员,对英国对华扩张产生了重要影响。(3)7同时,翻译学员计划虽肇发于驻华使领馆,但其目的并未局限于中国,而有为英国远东扩张积累日语、泰语、朝鲜语、越南语等人才的设想。(4)81850-1880年代,该计划随着英国的远东扩张,从中国外溢至泰国、日本和朝鲜,为英方认知远东、筹划远东战略聚集人才。
翻译人员及其培养的重要性吸引着学界的目光。现有研究中主要在翻译史路径下对该问题进行讨论。王宏志、屈文生讨论了译者在中英外交中的作用,揭示译者中文水平对中英外交的影响。(5)9关诗珮在“香港与大英帝国中文知识构建”的问题意识下,通过“译者与学者”的内在理路,呈现翻译学员培养与英国汉学学科和汉学知识生产之间的密切关系。(6)10
不过,诚如关诗珮所言,英国汉学实为翻译学员培养的“意外收获”。对于其题中之义-增强英方情报能力,现有研究则较为薄弱。美国学者何伟亚(James Hevia)指出翻译官培养对于英国获取中国情报、生产中国知识的重要性,但其著作中缺乏相关档案资料。(7)11郑彬彬、张志云讨论英国驻华使领馆的情报工作及其对修约决策时,虽提及翻译人员培养有助于增强使领馆情报能力,但限于篇幅并未具体展开,同时未涉及翻译官培养与英外交部情报网络逐步进入远东的关系。(8)12
鉴于此,本文依托英国外交部档案(FO)和英国议会文书等资料对该问题展开讨论,(9)13呈现英方如何通过翻译学员培养中国通,实现对清政府的全方位刺探;同时讨论翻译学员计划外溢远东地区与英外交部远东情报网络建构之间的关系,揭示近代英国远东扩张的情报史面向。
一、 情报需求与翻译学员计划的确立
1840年代中英《南京条约》和《五口通商章程》使英方攫取香港,且有权向中国东南沿海五个通商口岸派驻领事官员。(10)14这些领事不仅要履行“管理商贾事宜”的条约职责,还肩负情报搜集职能,搜集英国政府所看重的、为英国在华商贸活动“指明正确方向”之“中国人生活方式、习俗、国内经济”等的情报。(11)15因此,随着英国在华贸易从广州一口扩张至东南五口,培养一批掌握中文、通晓中国情势的翻译官对英方至关重要。
1842年7月,英驻华商务总监署汉文处翻译官郭实猎(Karl Friedrich Gutzlaff)(1)16基于中国即将扩大开放的实际,向时任驻华商务总监兼对华特使璞鼎查(Henry Pottinger)递交了翻译官培养方案,从培养性质、人员选拔条件、培养模式、学习内容、学员前途等方面提出详细建议。
郭实猎明确指出翻译官培养的目的,不是培养学院派汉学家而是培养具有实际工作能力的驻华官员,应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培养路径。为此,他从人员选拔和培养模式两个层面给出意见。其一,候选人年龄在14-16岁之间;其二,候选人须在英国文法学校(Grammar School)受过良好的语言教育,来华后接受循序渐进的阶段式培养。他根据驻华机构中文职员的职位设定,将来华候选人培养分为学徒(Apprentice)、通事(Linguist)、翻译官(Interpreter)和汉文秘书(Chinese Secretary)四个阶段。
在学徒阶段,学员在各自老师和驻华机构职员(比如他自己)的监督下,花费3至4年进行规范化的语言学习,学习官话(Mandarin Dialect)、汉字书写、翻译“四书”等儒家经典和阅读《三国(Sankwo)》等通俗读物。考试通过后,“学徒”升入“通事”阶段。该阶段,学员花费3年时间,在福建话、广东话和“其他任一种有用的方言”中择一学习,达到与中国底层民众亦能流利准确交流之目的。学员需学会“用中文书写其思想”、熟知中国公文体例(Official Style)。考核时,学员不仅应具备方言口语能力和法令谕旨(Edict)中英互译能力,还应具备一定的中国历史和地理知识,具有翻译中国经典之能力。(2)17
可见,郭实猎这位汉学家的认知中,学员培训是英国近代教育与驻华机构汉学培养相结合的产物,学员既接受技术性的翻译训练,亦需掌握中国历史、地理和儒家经典等汉学内容。在语言学习中,官话是学员必备技能,是学习方言的前提和基础。
通过“通事”阶段的考核后,学员进入“翻译官”阶段。在本阶段,学员通过3年学习来熟知中国政治体制、文化经典、政府运作、中国公文。考核时,他们要能应考官之随机要求,翻译中英两国重要文件和任何指定书籍,就考官指定的主题下笔成文。他们还需具备就中国之财政、贸易、人口等问题撰写论文的能力。(3)18可见至此阶段,学员已超越了技术性的翻译人才,具备对中国财政、贸易、人口等重要问题开展研究之能力。
“汉文秘书”是学员学习的最后阶段。汉文秘书执掌商务总监署汉文处,除在商务总监与中国官员交涉中充当翻译外,还负责对中国进行研究,为英方处理对华事务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情咨。(4)19因此,汉文秘书理应是英驻华官员中汉学程度最佳者。升入该阶段后,学员除去日常工作外,还应坚持汉学研究,设法亲近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应英方所需对中国各方面问题展开调查,同时承担学员的指导职责。(5)20换言之,在“汉文秘书”阶段,学员应成长为集翻译、情报搜集、中国研究和学员指导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实现对华情报、对华认知、对华外交和人才培养四者的有效互动。
为确保翻译官培养顺利进行,郭实猎建议改革驻华人员招募方式,将学员纳入驻华官员的选拔范围,商务总监、领事和特使之下但持英国政府任命书的驻华官员,均应从学员中选拔。(6)21
收到上述方案后,璞鼎查命汉文秘书马儒翰(John Morrison)给出意见。马儒翰基本同意郭实猎方案,并对其进行了完善。马儒翰建议将候选人的年龄提高到18-20岁,确保来华候选人“在欧洲的学习及其世界经验会更加成熟”。他还将郭实猎的四个培养阶段精简为学员(Student)、初级翻译官(Junior Interpreter)和高阶翻译官(Senior Interpreter)三个阶段。学员成长为初级翻译官时,应具备简单的中英公文互译能力、日常中文会话能力和中国政府结构、历史及地理的一般性知识。初级翻译官升迁高阶翻译官时,采纳郭实猎方案中“翻译官”阶段的考核要求。马儒翰也赞同将学员视为选拔驻华领事官员的后备人才,建议向各阶段学员支付150镑至1500镑不等的年薪,确保学员有足够的资金雇佣老师、购买书籍。(1)22
为说服外交部正视翻译官培养问题,马儒翰特地强调此事有利于增强英国在华情报能力。
向学员支付薪酬会带来另一重回报,政府可要求初级和高阶翻译官获取中国及其周边国家之地理类、数据类和文化类情报。从中国各方传来之情报在转送国内或对世界发布时,需由一名汉文秘书进行整合,确保情报的统一和清晰……无论该问题如何终决定,对中国的官员名字、地名、人名和翻译形式进行划一处理是当务之急,确保各处递交并转送回国的报告不会因为这些问题导致大规模混乱。(2)23
据上,推广翻译学员的培养,可从两方面改善英国对华的情报能力。其一,增加情报人员队伍。进入“初级翻译官”和“高阶翻译官”之学员,可成为英国政府搜集中国及其周边国家情报的人员。其二,对各方搜集的中国情报进行标准化整合,以利于英国政府解读。彼时,英国汉学基础十分薄弱,无统一之标准和方式翻译中方地名、人命、职官名等信息,使英方所获中国情报难以被有效整合及解读。培养翻译官不仅会迫使英国政府调动各方资源推动中英翻译的标准化工作(例如编纂一本“完美的中英词典”),而且可通过学员培养贯彻这类标准化,使该计划培养之翻译官具有相对统一的汉学知识。
马儒翰的意见虽获璞鼎查支持,(3)24却未被英外交部采纳。(4)25与自己出资招募、培养任用翻译官相比,英外交部更倾向于由驻华商务总监署向香港教会学校提供资助,后者承担翻译官培养的方式。(5)26这一方面与马礼逊(Robert Morrison)、英华书院(Anglo-Chinese College)培养出马儒翰(John Morrison)的成功经验有关;(6)27另一方面也在于委托教会学校培养翻译官“不仅可免去英国政府教导年轻人的责任,也可使商务总监署和英外交部免于向完成教育之年轻人提供工作引发的尴尬”。(7)28
然而,香港教会学校除在争取政府资助时向上海领馆提供过两名华人通事外,(8)29未达英外交部的期许。教会学校和英外交部门在培养对象上存在分歧,教会学校出于传教需求以培养华人子弟英文为先,反对政府插手教务;英外交部出于华人不可信任的认知,将培养英国或欧洲学童中文列为资助的前提。(9)30
更重要的原因是香港中文教育难敷外交需求。1854年出任商务总监暨对华特使兼港督的包令(John Bowring)发起对香港圣保罗书院(St.Paul’s College)翻译人员培养情况的调查。(10)31负责本次调查的商务总监署汉文秘书麦华陀(W.H.Medhurst)指出:“在英殖民地,教授当地人统治者的语言是第一要务,这必须依靠掌握英文之华人”,这使圣保罗书院更关注香港华人宗教和英语教育而非英国人的中文培养。(11)32包令还进一步指出,香港殖民统治所需中文之职务大多为书办、信使、通事、警察等“低端”职务,这使香港的中文教育水准较低,不能培养与中国高级官员交涉的“受过良好教育”之翻译官。(12)33
香港缺乏培养外交人员所必需之资源和氛围。1852年,包令调查各领馆职员中文能力时发现,香港绝非驻华官员学习中文之地。香港严重缺乏教授中国官话的老师,也无购买中文学习所需书籍的途径。更重要的是,香港游离于中国政治文化之外,整个港岛无人获得过哪怕最低层次的科举功名。在此氛围下,英驻港商务总监署汉文处居然成了唯一知悉官话的机构。(1)34
此外,市场青睐懂英文之华人甚于懂中文之英人。中英贸易发展和华人向东南亚、美洲和澳洲移民,使市场急需懂英文之华人。华人一旦粗通英文,旋即被商业机构高薪聘用为仆人、通事和职员。在此氛围下,无人愿意在外交所需但学习周期更为漫长的汉学上耗费精力。更何况,圣保罗公的学生多来自商人和小农家庭,其学习的目的就是谋生。(2)35可见,香港及教会学校,实非为英驻华使领馆培养极富汉学知识之翻译官的理想场所。
香港教会学校难堪其任,使外交部考虑自办翻译官培养。1847年,重任英外交大臣的巴麦尊(Palmerston)鉴于驻华使领馆翻译官的高病损率,批准商务总监署雇佣3名具有一定中文程度的编外翻译官(Supernumerary Interpreters)。商务总监需在编外翻译官中发现可造之材,并为其进一步投入中文研习创造条件,助其“有朝一日成为有用的公务人员”。(3)36
1850年代,随着英国筹划向中国、泰国、日本、朝鲜等远东地区进一步扩张,(4)37英外交部改革编外翻译官的培养,催生出翻译学员培养计划。1854年2月,英外交部常务副大臣哈蒙德(Edmund Hammond)提出备忘录,建议:(一)将编外翻译官名额从3个增加到6个,年薪200镑;(二)编外翻译官的任务是学习中文,商务总监负有监督和辅助之责;(三)商务总监视实际需要,将编外翻译官分派至各领事馆学习各地方言。(四)编外翻译官的最终目标是成为驻华领馆职员。(五)外交部采用内部推荐和向伦敦国王学院招募的方式遴选学员。(5)38外交部常务副大臣相阿丁顿(Addington)进一步补充道:1.利用议会拨款在香港建立翻译官学校;2.学员在学校学习中文、日语、泰语和其他远东语言;3.学员名额为10至20名;4.驻华领事及领事馆翻译官必须从翻译官学校中选拔。(6)39
与之相应,包令提出了兼具领馆业务、语言学习和情报工作的翻译官培养方案。其一,学员不仅要学习语言,还要学习领馆业务知识。语言以中国官话为先、次为福建话和广东话,学员还需学习日语、泰语、越南华语和朝鲜语。鉴于驻华领事业务涉及商务、司法和行政,学员应熟知驻地的商业法律、商业惯例和交易方式等。其二,外交部选拔学员时,应关注候选人的欧洲语言能力和科学素养。英国汉学基础薄弱,学习中文的基础书籍多以葡萄牙语、法语和拉丁语写就,这要求学员掌握相应的欧洲语言。同时,中国具有庞大的矿物资源和自成一体的工业技术,调查中国的矿物、植物和技术情报,有助于英国的工业和贸易,故学员应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其三,香港不是培养翻译官的最佳地点。包令再次强调香港无使用中国官话的机会和氛围,难获合格的中文教师。学员应分派至各通商口岸领馆学习,其中广州领馆可派驻两名学员学习官话、广州方言、越南语和泰国语。福州领馆派驻两名学员,学习官话、福州话、日语和琉球语。上海领馆派驻两名学员,学习官话、日语和朝鲜语。厦门派驻一名学员,学习官话、福建话和日语。宁波派驻一名学员,学习官话、日语和当地方言。商务总监署派驻两名学员,在汉文秘书管控下学习署内事务,以署内档案和商务总监与两广总督的中文公函为资料,学习中国公文的措辞和书写。其四,薪资与前景。包令认为200英镑是学员合理的薪资,有助于其雇佣老师和购买书籍。学员应纳入领馆职员升迁渠道,打破领馆内英文部门与中文部门的隔阂,让职员平等地接受培训以期日后胜任领馆公务。(1)40
包令的方案更具针对性。外交部仅将学员培训局限于语言,包令将其扩展为语言学习、情报搜集和领馆业务三个方面。同时,包令深知香港对培养外交部所需翻译官存在天然劣势,而决将中国大陆通商口岸领事馆视为主要的培养基地。英外交部大体上采纳了包令的建议,并在1854年4月派出了第一批学员。(2)41至此,翻译学员计划正式确立。
可见,英方的翻译官培养含有技术性翻译人员和中国通式情报人员培养两个层面,中国通式情报人员培养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只是,相比郭实猎、马儒翰方案,英外交部更倾向于资助香港教会学校的方式获取翻译人员。然而,香港缺乏翻译官培养资源和教会学校重视殖民利益忽视外交利益,迫使英外交部在翻译官培养上与香港切割,采纳包令的翻译学员培养计划。
二、 “中国通式”情报人员的培养
英外交部在包令帮助下确立了翻译学员计划,但在培养领馆职员的定位下,该方案存在语言学习与领馆业务并重,培养语种缺乏主次和学员分散至各口岸培养且缺乏阶段性规划等问题,培养效果不佳。1860年代,随着英国驻华体制的完整,英方培养中国通式情报人员方成可能。
包令筹划看似详尽,实存诸多窒碍之处。首先,通商口岸依然师资难获。包令因香港的中文资源匮乏而将学员分配至各通商口岸领馆,可学员抵达口岸后依然发现难获称职教师。其次,学员200镑年薪难以获取充足的学习资源。200镑年薪包括了学员招募教师和购买书籍的花费,但聘请优质师资和购买书籍均非常昂贵,学员阿里巴斯特(Henry Alabaster)指出,招募师资的花费占其年薪的16%-20%。第三,官话与方言并重的安排不合理。1858年,广州领事阿礼国向英议会指出,学员培养应以官话为目标。官话是中国官方通用语,中国官员是翻译官的主要交涉对象,方言由领馆华人通事负责即可。阿礼国强调掌握官话有利于学习方言,反之则不行。(3)42
更重要的是,在领馆业务繁忙人手短缺的背景下,语言学习与领馆业务培训并重的设计,迅速演变为领馆业务挤占语言学习时间。1856年5月,汉文秘书威妥玛(Thomas Wade)与留驻香港的学员雅妥玛(Thomas Adkins)交谈发现,这位来港已八个月的学员被各类公务占据大量精力,投入中文学习的时间不足50天。(4)43前往广州和厦门领馆的学员更是承担初级助理的工作,无学习中文的时间。(5)44讽刺的是,这些公务多为誊抄商务总监署和领馆的英文公函,对学员学习中文毫无助益。(6)45
在此情况下,翻译学员计划未达到预期目的。1857年3月,威妥玛尊包令指示对来华学员进行首次考核,发现无一人能通过考试。(7)46于是,威妥玛向包令强调确保学员中文学习时间,建议学员来华后至少应有一年时间专注学习语言。(8)47可包令对这类意见不以为然,他向外交部强调:驻华机构的迫切需求让心无旁骛的中文学习安排不具可行性。我非常重视培训翻译学员关于公务和领馆业务的实用知识,让翻译学员专注中文学习……或许会让他们成为好的汉学家,但会导致他们成为平庸且毫无经验的公务员。(1)48
包令认为翻译学员计划的初衷,是为英驻华使领馆和远东扩张储备人才,而非培养汉学家。在此定位下,学员不可只学习中文,忽视领馆业务。驻华机构人员紧缺使他无法将学员排除于日常公务之外。1857年7月,当英外交部要求包令确保学员中文学习时间时,(2)49他以“一旦死板采纳威妥玛建议,公务将无法履行”为由坚拒之。(3)5
可见,虽然包令的学员培养方案蕴含领馆业务学习、语言学习和情报搜集三层意涵,但在驻华机构人员紧缺且公务繁重的境况下,学员仅能在应付领馆公务,无法在语言学习中积累汉学知识、培养情报能力。
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为英方改善学员培养提供了契机。该条约迫使中国增开通商口岸的同时,准许英国派遣常驻外交使团进驻北京。(4)51这不仅使英国驻华使领体制得以完善,而且让英国的情报触角进入北京这一中国政治文化中心,让英方完善翻译学员计划成为可能。
1859年3月1日,外交部任命卜鲁斯(Frederick Bruce)为首任驻华公使兼商务总监时,就完善学员培养下达四方面的指示。其一,明确目标。英外交部强调该计划初衷是“推进中文学习、培养有用的翻译官”。因此,卜鲁斯可采取将学员临时派任至公使馆和领事馆的方式解决学员熟悉公务的问题。其二,明确监管与指导责任。公使是学员的最高长官,商务总监署汉文秘书是培养学员的实际负责人,向外交部提供年度报告汇报学员进展和表现。其三,确保优秀学员的学习时间,培养“第一等翻译官”。外交部要求卜鲁斯确保优秀学员的学习和成长,不可因领馆人员紧缺而匆忙命其出任领馆助理,从而损害英国的长远利益和学员个人前途。这一点成为后续威妥玛推出“高阶学员班(Senior Student Class)”的制度依归。(5)52其四,公使馆进驻北京后,翻译官培养迁至驻京使馆区内。(6)53如后文所示,第三和第四点指示对英方培养中国通式的情报人员发挥了关键影响。
卜鲁斯将上述指示转示威妥玛,命其出具方案。1859年5月16日,威妥玛提交备忘录,将包令时代学员分散至各领馆培养的模式,改为集中培养的模式。不过鉴于公使馆驻地未定,威妥玛暂将学员分为两组。一组前往广州。广州居住成本低,且有使用北方官话的氛围,更重要的是学员可得中文能力和情报能力十分出众的广州领事巴夏礼(Harry Parkes)指导。另一组集中于福州,接受福州领馆代理翻译官、传教士汉学家美魏茶(Milne)的指导。(7)541861年公使馆进驻北京后,学员迁往北京进入了英方期待许久“朝廷口音”语境中。(8)55美魏茶因在学员指导中展现出的能力而转任商务总监署助理汉文秘书,负责学员事务。(9)56自此,英驻京公使馆的学员培养权责确定,公使馆参赞兼汉文正使负总责,汉文副使负责助理汉文秘书具体事宜。(10)57
更重要的是,英公使馆进驻北京,促使英方打破驻华机构中外交官与汉学家的制度壁垒,解决了学员的晋升问题。英驻华使领体制中,驻华公使和商务总监虽由同一人承担,却是两个有本质差异的官职。公使在公使馆秘书处(Legation Secretary Office)的帮助下负责对华外交事务;商务总监署则负责中英商贸事物并管理领事。公使、公使馆秘书、参赞均为高阶外交官员,而商务总监则仅类同总领事,其下属汉文秘书更是低阶领事官员。(1)58这导致英国对华外交出现负责外交者不懂中文,精通中文者无外交权。(2)59
卜鲁斯进驻中国后发现亟需一名熟稔中文的高阶外交官,负责与清政府高级官员的日常交涉。于是,他将汉文秘书威妥玛拔擢为外交类官员,使其有权负责中英日常外交。1862年4月,卜鲁斯进一步将公使馆秘书处和商务总监署汉文处合并,任命威妥玛为公使馆参赞兼汉文正使,成为公使馆二号主官。(3)60自此,汉文正使及汉文处成为集对华外交、中国研究、学员培养三大职权于一身的机构。
与之配合,卜鲁斯将中文能力列为驻华人员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早在1850年代,包令便多次强调学员学习效果不彰之主因,是中文能力在晋升中作用微弱。(4)611861年6月,卜鲁斯正式建议广州、上海和福州三个业务繁忙的领馆通过雇佣外侨为抄写员,将学员从领馆业务中解脱出来,以集中精力学习中文快速晋升。卜鲁斯认为这才能吸引受过良好教育的英国人投身驻华使领馆。(5)62
外交部采纳了卜鲁斯的建议。1862年4月1日,外交部发布新版《驻华商务总监署和领事馆一般规章》,规定“中文知识(口语和书面语)必须在选拔晋升人员时占有权重。中文方面无显著进步之青年职员须做好不被提拔的准备”。(6)63翻译学员计划推出八年后,中文能力终成驻华职员职务升迁的必备要素,学员自此存在由领馆助理步步升迁为驻华公使的可能。
除理顺学员培养方式和晋升制度外,英方开启了对学员培养的标准化改革。首先,统一学习语种与教材。1859年公使来华后,北京官话(Peking Mandarin)成为学员学习的首要目标,方言和远东其他语言的培养被放弃。以此为基础,威妥玛开始统一教材,并建议美魏茶使用《正音辨微》为教材。(7)641860年7月,威妥玛将其著作《寻津录》《文件自迩集》《语言自迩集》经卜鲁斯转送外交部,成为学员学习官话、中文遣词造句、音韵发声和中英两国外交公文书的基本教材。(8)65学员培养终有统一教材。
其次,学员招募与英国近代大学教育挂钩,并纳入英国文官招募考试。1854年翻译学员计划确立后,英外交部开始要求伦敦国王学院、爱尔兰三所女王学院(Queen’s Colleges of Belfast,Cork,and Galway)等学校推荐学员。1861年,英外交部将学员招募纳入英国公务员考试。在该制度下,伦敦国王学院、剑桥大学、牛津大学等高校推荐之候选人首先参加考试,竞争学员名额。考试的科目有智识(General Intelligence)、摘要写作、拼写与书法、四则运算、几何学、拉丁语翻译英语、法语翻译英语和近代地理概论等。(9)66
学员来华后,除学习威妥玛中文教材外,还通过公使馆学员图书馆学习西方近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成果。学员图书馆为威妥玛以自己的图书馆为模板建立。图书馆一方面花高价采买《皇朝文献通考》等清政府官修大型图书,(10)67另一方面请求英国政府购买欧洲新近的自然科学、历史、哲学、英国和欧陆汉学著作、国际法研究著作等。(11)68这些图书资料,不仅被公使视为在“与世隔绝”的驻华生活中激励学员保持学研习惯的有效措施,(12)69而且是在尊重读书人的中国提升英国国家形象,改善中国对英态度的有力工具。(13)70
在这样的选拔和培养模式下,学员的知识结构由英国及欧洲的近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和汉学知识构成。这使其既可通过中文能力提取中国信息和情报,又可利用西方数学、地理学、统计学、国际法观念对这些情报进行整合。
这种整合随着学员的分级培养和针对性考核得到进一步加强,让英方培养中国通式的情报人员成为可能。1862年,威妥玛回应上引英外交部培养“第一等翻译官”指示,建议增设“高阶学员班”将学员中资质最好者培养为“更高级别的翻译官”。(1)71在此设计下,汉文处在学员来华学习一年后进行考核,排名前三之人进入“高阶学员班”。高阶学员薪资上涨为300镑,培训时间延长至18至24个月。(2)72
“高阶学员班”的出现,使公使馆在经费和人手紧张时,仍能集中有限资源培养优秀译者和中国通。高阶学员不仅要掌握偏旁部首、音韵发声、书面翻译等技术性内容,还要对中国的政治、地理、历史、文化有较其他学员更为深入的理解。这从高阶学员的考核中可见一斑。高阶学员考核中有一类随机设定的“综合性问题”。1867年10月的年度考核中,这类综合性问题有十个,涉及各通商口岸所处行政区划、中国与印度的地理知识、中国史学传统、中国历代王朝排序、中国文官制度及其英文翻译、中国中央政府组成等。(3)73
这些问题看似简单,但却被公使阿礼国所看重。他认为这些知识对“翻译官高效履行公务至关重要”,因为“任何对所驻国家及其人民的好奇”本为公务。学员要获取这些知识,需在课后主动与中文老师积极沟通。这不仅检验了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利于学员增加词汇量,更可锻炼其“沟通能力(Conversational Power)”(4)74。“沟通能力”是准确翻译外,学员应掌握的“第二类且更为重要的内容”。(5)75毕竟,派驻中国各通商口岸的翻译官常常需要通过实地调查、走访获取各类有效情报。熟稔中国语言、政治、地理和历史,不仅可帮助他们迅速与中国民众拉近距离,而且能够确保情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这样训练出来的高阶学员不仅掌握技术性的翻译能力,而且是具备“对中国人民、习俗、习惯的认知,和与中国人处理业务的方法”的中国通。(6)76
这些“高阶学员”可被越级拔擢为领馆翻译官,(7)77且出现了一批对中英外交与文化交流产生重要影响的人物。“马嘉理事件”中的马嘉理和修订“威妥玛拼音”的翟理斯,均于1868年因考核结果优异成为“高阶学员”。(8)78如后文所示,高阶学员成为英方增强对华情报能力的着力点。
经过上述改革,学员培养获得了显著成效。至1869年,英驻华的48位领馆职员中已有42位具备翻译官能力。(9)79培养之有效,让学员成为中外各方追逐的对象。如,1866年3月,学员丹尼斯(N.B.Dennys)被香港《德臣西报》(The China Mail)聘为编辑,年薪高达600镑。(10)801867年7月,赫德招募学员额布廉(M.J.O’Brien)出任京师同文馆英文教师,年薪亦600镑。(11)81
可见,以英公使馆驻京为标志,英方的学员培养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由于培养定位和驻华领馆人员紧张、公务繁忙,学员学习仅涉及领馆业务,无暇顾及语言、遑论据此加强英方情报能力。公使馆驻京后,公使馆为学员晋升提供制度保障,并对学员培养进行标准化和分层化的改革,最终高阶学员的出现让培养中国通式情报人员成为可能。这些改革显著提升了学员情报能力,他们学成后进驻各地“利用所学到的语言技能来执行政策,撰写有用的、能够提供各种信息的报告”(1)82。
三、 情报人员与远东情报网构建
1860年代英驻京公使馆对学员培养的改革与完善,特别是依托高阶学员培养了一批中国通式的情报人员,使英国驻华使领馆的情报能力得到极大增强。与此同时,随着英国远东扩张的推进,学员计划自中国外溢至泰国、日本和朝鲜,为英外交部构建远东情报网汇集了人才。
19世纪下半叶,英国依托驻华使领馆逐步构建了一张“对清中央政府和地方督抚进行立体化刺探的情报网络”,(2)83翻译官培养对该情报网络的完善有着重要影响。在刺探清中央政府情报时,学员培养在两方面发挥作用。其一,学员培养帮助公使馆搭建线人群体。1860年代以后,公使馆力图让每个学员均有自己的中文教师,以确保学员培养成效。在教师招募中,有科举功名者最受青睐。这些人或为在京候补的中国官员、或为各衙门低级官员,有渠道打听各类信息。1861年英公使馆驻京伊始,威妥玛构建了一支由中文教师、华人书办和情报探子组成的15人的线人群体。这些人四处打探消息,换取威妥玛的“合理报酬”。(3)84
其二,高阶学员也是公使馆的情报人员。高阶学员因汉学水平较高,成为驻京公使馆的重要情报力量,为公使搜集机密情报辅助决策。1868-1869年的中英修约谈判中,高阶学员贝德禄(Edward Baber)协助汉文副使雅妥玛攫取了中国军机大臣倭仁反对同文馆设立天文算学馆的奏折,并刺探到某次军机处会议中,恭亲王、文祥与倭仁等保守派大臣就“蒲安臣使团”出访、改善中外关系等事发生争论之机密信息。这些情报成为阿礼国正确认知清朝内部分歧、研判中国情势,拟定对华策略的重要参考。(4)85毕业于剑桥大学的贝德禄也受到阿礼国称赞。(5)86
贝德禄日后也成长为重要的驻华官员和情报官员。1876年他借加入英方“云南调查团(Yunnan Mission)”调查马嘉理案之机,筹划对“汉口至腾越厅”一线进行彻底调查,详细调查了“腾越厅-大理府”一线的经纬度、沿途各地名、水文地理、当地民族、与缅甸商贸交通,并结合近代地理学和统计学方法形成详细报告提交公使馆。(6)87这份报告得到同为学员出身的公使馆参赞署理公使傅磊思(Huge Frases)之赞誉,认为“十分有趣充满见识”,“从多方面验证了马可波罗对这个欧洲毫无认知之地的信息”。(7)88这份报告提交英国议会审议后,以议会出版品的形式公布,实现从外交情报到公众知识的转化。(8)891877年代理重庆领事期间,他遵照威妥玛“调查重庆贸易条件”之指示,(9)90对重庆、四川、西藏等中国西部地区进行多次考察,为1891年重庆开埠积累的大量情报。(10)91贝德禄所获情报最后以《华西旅行考察记(Travels and Researches in Western China)》一书为人所知。1880年贝德禄调任公使馆参赞兼汉文正使,负责中英交涉和学员培养,(11)92实现了从学员、情报人员到外交官和学员导师的身份转换。
学员还是英方攫取中国地方情报的核心力量。这体现在两方面:其一,学员学成后,公使借分配驻地口岸之机指定特定路线,以搜集英方未知地区的情报。1868年末,学员欧森南(Edward Oxenham)学成后被派驻汉口领馆,阿礼国令其弃用常规的水路交通,改走陆路跨越直隶、山西、河南、湖北四省前往汉口,以搜集内地情报。(12)93这个耗时6周、行程680英里的旅途中,欧森南详细记录了沿途所见的中国商业状态、官民关系、民众性格、地理地貌、军队防务、水陆交通、物产情况等各类信息,并撰写了长篇报告。(1)94
这是英驻华官员第一次深入直隶、山西、河南、湖北腹地调查。这份内容详实的情报被阿礼国全文提交外交部,建议打印分发政府内外参考,同时也证明了欧森南“这位年轻的学员具有卓越的观察能力,且能将该能力发挥到极致”。(2)95欧森南日后成为驻宜昌领事,编有《中华帝国历史地图集(Historical Atlas of the Chinese Empire from the Earliest Times down to the Present or Ching Dynasty)》。(3)96
其二,学员成长为领馆翻译官后,通过有效经营线人渠道窃取中方情报。这一点以1861至1871年担任广州领馆翻译官的梅辉立(William.F.Mayers)最为典型。(4)971859年2月,梅辉立以学员身份来华。(5)98他在学员期间的表现档案无载,但这未降低其在英国对华情报工作中的重要性。
升任翻译官后,梅辉立基于对广州当地环境的了解,培植了一名叫Feng Yüan的线人。他帮这位线人在粤海关衙门谋得工作,且支付酬金让其发展下线购买情报。为保机密,Feng Yüan按指示完成情报搜集后,以领馆中文教师身份与梅辉立单线见面,交接情报。梅辉立会将最重要之情报即刻翻译上报公使馆,将次重要的情报登录于“特定本子”上,中文原件则被妥善保管择期焚毁。根据这些情报,梅辉立定期撰写“情咨报告(Intelligence Report)”提交领事罗伯逊(D.B.Robertson)。在线人的帮助下,梅辉立攫取了不少两广官员的密奏、朝廷下发的上谕和地方政治、人事、财政、军事、治安和局势等情报。(6)99罗伯逊将这些情报以“特勤报告(Secrete Service Report)”为题报送公使,成为后者研判中国内政,拟定对华谈判策略的重要参考。(7)100
1871年,梅辉立向外交部总结情报工作经验时指出,“只有连续性的本地经验方能让翻译官完全发挥情报系统(Intelligence System)的价值”。(8)101这种“连续性的本地经验”既指他来华后长达12年的广州工作经验,亦有作为学员和翻译官对中国的持续研究与深入了解。(9)102他在广州11年的经营,让广州领馆成为英方窃取中国情报的一大基地。(10)1031871年11月,梅辉立凭借在广州的表现调任公使馆汉文正使,成为学员的指导老师。(11)104我们有理由相信,他的情报工作心得、经验与方法会传导给学员。
除完善驻华使领馆的情报网络外,翻译官培养也为英外交部构建远东情报网提供人才。早在1852年包令向外交部报告驻华人员中文问题时,就指出“在中国进行公务培训之年轻人学习驻地周边之国家的语言和方言”是英国远东扩张代价最小收益最大之措施。(12)105
1854年翻译学员计划确立后,被包令迅速用于对暹罗(泰国)的扩张中。1855年4月,英泰条约签订后,学员贝尔(Charles Bell)被包令留驻泰国,升任二等助理,英外交部情报触角进入泰国。在包令下达的工作指示中,情报工作是贝尔的一大要务。除了泰语、泰国法律与习俗外,包令命令贝尔尽可能搜集泰国农业或制造业情报,特别是可作为英国贸易对象之原材料成本、产地、生产模式和运输模式等情报。贝尔还需搜集泰国的植物、矿物和动物等信息。为达成上述目标,包令要求贝尔与泰国高层和人民建立信任,利用传教士搜集泰国、缅甸、老挝和越南等国情报。贝尔应在每月1日,向包令递交公函报告泰国的所见所闻。(1)10610月,鉴于泰国业务的需要,包令将驻泰翻译学员名额确定为两名,增派原本留驻商务总监署的学员福里斯特(Forrest)前往曼谷,参考贝尔的工作指示开展工作。(2)107
驻泰领馆的运转使中南半岛纳入英外交部与殖民部的情报网络。驻泰人员不仅与驻华商务总监保持通信,(3)108还与新加坡、英属印度政府等殖民政府保持着信息的流通。在该通信制度下,东南亚贸易、中南半岛局势、缅甸问题等重要信息不断流向伦敦、香港和加尔各答等地。(4)109
除泰国外,翻译学员计划亦外溢至日本。1859年英驻日总领馆成立后,英外交部基于“中文知识是学习日语之必要前提”的“流行观念”,将驻京公使馆定为驻日学员培养基地。(5)110然而,1862年,驻京公使卜鲁斯在咨询汉文副使、俄国公使和葡萄牙公使后发现,驻日学员在华仅能学习中文书写,无法学习翻译官“必不可少”的“日本方言”,建议将驻日学员从驻华翻译学员计划中剥离。(6)111
不久,一封英驻日本公馆的公函证实了卜鲁斯的判断。这封公函传递的是英驻日公使馆与日本幕府交涉的照会。威妥玛、美魏茶、两名具有举人功名的中文教师及其八位朋友(均具秀才和举人功名)仔细研究发现,除少量汉字外,该照会大量日语字词无法破解,信件意思无从明了,北京显非培养驻日机构语言人才之地。(7)112于是自1863年起,驻日学员学习地点方由北京转移至日本。
北京不是学员掌握日语的最佳地点,但中文能力依然有助于学员学习日语。1872年英驻日公使巴夏礼答复议会质询时坦言,日语虽在口语方面与中文差异巨大,但书写上却大量采用汉字。是故,他驻华期间对中文的钻研有助于学习日语。(8)113学员移驻日本后切实促进了英国驻日机构的日语水平。至1865年,英驻日官员与日本政府的交涉已能摆脱荷兰翻译官,改用自己学员。(9)114
英驻日公使馆学员培养和考核方式亦基本仿照驻华公使馆汉文处,培养了一批日本通式的情报官员和外交官。其中以萨道义最为典型,他于1861年8月受派来华学习语言,(10)1151867年成长为驻日公使馆二号主官-日文秘书(Japanese Secretary),是搜集日本情报的主要负责人。他在日本“倒幕运动”中通过日本政府公报(Official Gazette)、报纸和多方走访等渠道搜集日本内政情报,以咨英方决策。(11)116英驻日人员攫取的重要情报在递交外交部的同时,还将涉及中国的重要情报转送驻华公使。这便是1874年日本侵台时,驻华公使威妥玛能第一时间获知日军动向的原因所在。(12)117
英外交部驻华和驻日学员的培养,还为将朝鲜纳入远东情报网络积蓄力量。1883年11月,新任英驻华公使巴夏礼与朝鲜签订《英朝友好通商条约》,(13)118将朝鲜纳入条约贸易格局,并开启驻朝机构的构建。清政府北洋大臣李鸿章基于中朝宗藩关系,坚持“(朝鲜)地方事务可由英国领事和朝鲜政府交涉”,重要问题应交由中英两个主权国家的代表讨论。(1)119言外之意,朝鲜是中国藩属,象征国家主权的外交事务应由中国北洋大臣和英国驻华公使负责,英国只可在朝鲜设立领馆处理“地方事务”。故而,李鸿章反对英国在朝鲜设立公使馆,将英驻华公使兼任驻朝公使视为中国政府之底线。(2)120朝鲜大臣也希望英驻华公使兼任驻朝公使,这样既可维持中朝宗藩关系的面子,又可“荣获一位与英国驻华代表同等级的公使”,向西方世界证明朝鲜主权。(3)121
鉴于此,1884年3月7日,英外交部任命巴夏礼兼任驻朝公使。(4)122巴夏礼旋即任命阿斯顿(Aston)为驻汉城总领事。阿斯顿是1864年奉派来日的学员。1872年,他已经成长为驻日公使馆翻译官,是巴夏礼口中“杰出学者”。(5)123与此同时,巴夏礼任命1867年的来华学员,1869年之高阶学员贾礼士(William Carles)为副领事驻扎仁川。(6)124可见,对中国和日本的了解,是英方扩张朝鲜的依托。
英驻华公使兼任驻朝公使和阿斯顿进驻朝鲜,使朝鲜成为英驻华使领馆情报网络的一环。这从巴夏礼确立的驻朝机构信息传递规则可见一斑。该规则规定:“驻朝总领事与驻华公使馆、英外交部、英商务部、英远东最高法院以及朝鲜高级官员保持公务信息往来……所有通信须定时递交汉城总领馆登记归档”。(7)125同时,朝鲜大臣要求告知驻京公使之任何信息,和英总领事与朝鲜外交大臣所有通信,均需转递北京。(8)126在该制度下,驻朝领馆成为搜集东北亚地区各类情报的机构。各类关涉朝鲜政治、经济、商贸、日本和俄国向东北亚及中国扩张之种种信息经其汇报英国驻华公使,成为英国驻京公使馆档案的重要构成。(9)127随着英国驻朝鲜总领馆运转,英外交部构建了一张北达朝鲜南及泰国的远东情报网络。
可见,随着翻译学员计划的执行,特别是高阶学员的培养,英方积累了一批精通中国文化的翻译官,这些翻译官通过履行情报职能,将英外交部情报触角深入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完善了使领馆情报网络。同时,随着英国对泰国、日本和朝鲜的扩张,该计划外溢至泰国、日本和朝鲜,其培养之人员让英外交部构建远东情报网络成为可能。
四、 结论
近代英国对华扩张和远东扩张存在一个情报史面向。在情报史的视野下,英外交部驻远东机构之翻译官不是单纯的技术性翻译人才,而是搜集远东情报、研究远东情势、生产远东知识的情报官员。
英外交部远东情报人员的培养,内化于使领馆翻译官培养之中,呈现以远东各国语言和文化培养为主导的培养特点和以“中国通/日本通/朝鲜通”甚至“远东通(如萨道义)”为代表的培养效果。这与20世纪为人所熟知的以破译、解码为代表的技术性谍报人员培养十分不同。
在翻译官培养中,1854年由英外交部和驻华使领馆推出的翻译学员计划扮演了关键角色。随着该计划的出台,英外交部驻远东之翻译官培养,剥离了香港和教会学校,纳入驻华使领馆日常运转之中。该计划不仅试图在翻译官培养中将英国近代教育、西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与汉学知识进行有机结合,亦试图将学员培养与使领馆实际业务结合,培养实用性人才。1860年代英国公使馆进驻北京后,卜鲁斯和威妥玛对学员培养、考核与晋升进行了系统性改革,其中“高阶学员”的出现让英方可集中有限资源培养“第一等译员”。这些“高阶学员”成为英方重要的情报官员,是英方完善驻华使领馆的情报网络,增强在华情报能力的依托。
翻译学员计划虽肇发于驻华使领馆,但从诞生之初其目的就未局限于英国在华事务,而意在为英国的远东扩张积蓄力量。1854至1884年,随着英国向泰国、日本和朝鲜的扩张,翻译学员计划也从驻华使领馆外溢至英国驻泰国、驻日本和驻朝鲜机构。如果说使领馆及附着其上的信息共享制度帮助英外交部搭建了一个覆盖朝鲜、中国、日本、泰国的远东情报网络,那么翻译学员计划则为该情报网络的有效运转提供了内核-掌握远东各国语言、精通远东各国文化的翻译官、领事和公使。
总之,近代英外交部驻远东各使领馆的翻译官不是单纯的技术性翻译人才,而是搜集远东情报、研究远东情势、生产远东知识的情报官员。这使翻译官培养具备情报官员培养之意涵。在翻译官培养中,翻译学员计划及其对“高阶学员”的培养起到关键作用。通过该计划,英外交部积蓄了大批兼具西方近代科学知识和远东知识(汉学、日本学)的官员,英驻北京公使馆汉文处、驻日本公使馆日文处也成为情报人员培养基地和远东知识的生产中心。该计划培养的人员,不仅推动着英驻华使领馆情报网络的完善,也让外交部构建远东情报网络成为可能。这或许也是何伟亚看到的英帝国亚洲战略虽由英属印度情报机关负责,但大量中国情报来自驻京公使馆,情报人员培养也需驻华使领馆协助的原因所在。(1)128
【注释】
11857年版《英国领事工作总则》明定,领事不仅要协助英国商业向海外扩张,还要负责搜集各类商业情报。1870至1880年代,英海军部和战争部成立军事情报机关后,驻外使领是其获取各国军事情报的一大渠道。1909年,英国秘密情报机构-军情六处(MI6, The British Secret Intelligence Service)的成立,是英外交部应对日益复杂的情报工作,切割驻外使领情报职能,化解外交风险的重大举动。The Foreign Office, General Instructions for Her Majesty’ s Consuls, 1857, FO 366/536, London:The National Archives, Paragraph No. VI-VIII. FO, Circular, 31December 1873, FO 228/520, p. 347. FO to Wade, 30 September 1881, FO 228/670, pp. 123-124. Keith Jeffery, MI6:The History of the Secret Intelligence Service, 1909-1949, London:Bloombury Publishing, 2010, p. x.本文所使用之英外交部档案,均藏于伦敦英国国家档案馆,后注不再标明。
2FO to Davis, 28 Februry 1844, FO 17/85, pp. 59-60.
3郑彬彬、张志云:《英国驻华使领馆的情报工作与修约决策(1843-1869)》,《历史研究》2021年第2期。
4本文的情报概念指:英驻远东各国使领馆或通过公开渠道,或通过秘密渠道获取的关于驻在国之政治、贸易、经济、地理、民俗、文化等各类信息,及以此为基础撰写的各类报告、备忘录等。情报史研究显示,19世纪欧美各国彼此的情报搜集,多依赖于各自政府出版品、报纸等公开出版品,这与今天经各类文化作品大肆渲染而为公众所熟知的,以破译、解码等谍战手段获取之情报有所不同。参见:James Hevia, The Imperial Security State:British Colonial Knowledge and Empire-Building in Asia,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2, p. 3; Daniel R. Headrick, When Information Came of Age:Technologies of Knowledge in the age of Reason and Revolution, 1700-1850,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2000,pp. 59-95.本文以1842-1884年为研究时限有两个原因:其一,1842年是英国五个领事馆进驻中国通商口岸的前夜,也是翻译官培养再度呈现于英外交大臣案前的时间;其二,1884年是英驻朝鲜总领馆设置的时间,自此英外交部在朝鲜、日本、中国、泰国等远东各国均有机构。本文之远东(Far East)概念,来自英外交部的定义,指代中国、泰国、日本。1899年,英外交部创设远东司(Far Eastern Department)来处理涉及中国、日本、泰国的事务,见PRO, The Records of the Foreign Office, 1872-1939, London:Her Majesty’ s Stationery Office, 1969, p. 15。
5(1)Stanley Lane Poole, The Life of Sir Harry Harkes,Vol.I. Consul in China, London:Macmillan and Co, 1894, p. 370.
6(2)Gutzlaff, 6 July 1842, Future Interpreters, FO 17/58, p. 192. Morrison, 25 Oct 1842, Memorandum Regarding Interpreters in China, FO 17/58, pp. 189-190.
7(3)如执掌中国海关近半世纪的赫德(Robert Hart),完善“威妥玛-翟理斯拼音”的翟理斯(Herbert Giles),中英滇案的主角马嘉理(Augustus Margary)均以学员身份开启其远东事业。
8(4)Bowring to Malmesbury, 12 August 1852, FO 17/192, pp. 33-36.
9(5)王宏志:《第一次鸦片战争中的译者(下篇):英方的译者》,《翻译史研究》(第二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59页。屈文生:《早期中英条约的翻译问题》,《历史研究》2013年第6期;屈文生,万立:《全权、常驻公使与钦差-津约谈判前后的中英职衔对等与邦交平等翻译问题》,《学术月刊》2020年第6期。
10(6)关诗珮以重要人物为线索的研究路径,虽有助于呈现斯当东、包令、威妥玛等人对翻译学员计划的影响,但她未区分殖民统治所需汉学水平与外交所需汉学水平之间的本质差异,过度强调香港在英外交部翻译官培养中的重要性,忽视英公使馆进驻北京的关键性。关诗珮:《译者与学者:香港与大英帝国中文知识建构》,Hongkong: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7年。关诗珮:《翻译与帝国官僚:英国汉学教授佐麻须与十九世纪东亚(中日)知识的生产》,《翻译学研究集刊》第17辑(2014年),第23-58页。关诗珮:《翻译政治及汉学知识的生产:威妥玛与英国外交部的中国学生译员计划(1843-1870)》,《“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81期(2013年9月),第1-52页。
11(7)何伟亚:《英国的课业:19世纪中国的帝国主义教程》,刘天路、邓红风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133-150页。
12(8)郑彬彬、张志云:《英国驻华使领馆的情报工作与修约决策(1843-1869)》,《历史研究》2021年第2期。
13(9)本文所用英国议会文书下载自数据库:Pro Quest Database of UK Parliamentary Papers(UKPP),网址:https://parlipapers.proquest. com/parlipapers.
14(10)The Statistical Department of the Insp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 Treaties, Conventions, Etc., between China and Foreign States, Volume 1, 2nd edition,Shanghai:The Statistical Department of the Insp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 1917, pp. 352, 384-387.
15(11)FO to Davis, 28 February 1844, FO 17/85, pp. 59-60.
16(1)Karl Friedrich Gutzlaff在文献中所对应的中文名字繁多,本文采纳李骛哲的研究,采用郭实猎为其中文名字,见李骛哲:《郭实猎姓名考》,《近代史研究》2018年第1期。
17(2)Gutzlaff, 6 July 1842, Future Interpreters, FO 17/58, p. 193.
18(3)Gutzlaff, 6 July 1842, Future Interpreters, FO 17/58, p. 194.
19(4)苏精:《中国,开门!马礼逊及其相关人物研究》,香港:宗文社2005年,第169-203页。
20(5)Gutzlaff, 6 July 1842, Future Interpreters, FO 17/58, pp. 194-195.
21(6)Gutzlaff, 6 July 1842, Future Interpreters, FO 17/58, pp. 192-195.
22(1)Morrison, 25 October 1842, Memorandum Regarding Interpreters in China, Grounded on a Proposed by Mr. Gutzlaff for the Supply of Future Interpreters,FO 17/58, pp. 184-188.
23(2)Morrison, 25 October 1842, Memorandum Regarding Interpreters in China, Grounded on a Proposed by Mr. Gutzlaff for the Supply of Future Interpreters,FO 17/58, pp. 188-189.
24(3)Pottinger to Aberdeen, 26 October 1842, FO 17/58, p. 180.
25(4)FO to Pottinger, 27 February 1843, FO 17/64, pp. 173-174.
26(5)Aberdeen to Davis, 25 May 1844, FO 17/85, pp. 113-114.
27(6)苏精:《中国,开门!马礼逊及相关人物研究》,第155-161。
28(7)Aberdeen to Davis, 17 April 1846, FO 17/108, p. 46-47.
29(8)Bridgman to Balfour, 21 October 1843, CO 129/2, London:The National Archives, p. 439.
30(9)关诗珮:《译者与学者:香港与大英帝国中文知识构建》,第238-267页。
31(10)1850年11月,该书院以同意港督提名六名英国青少年前来学习为条件获商务总监署资助,但却未向英驻华使领馆培养一名翻译官。1854年2月,英外交部命新任商务总监暨对华特使兼港督包令(John Bowring)系统检讨香港圣保罗书院的翻译培养情况。Bishop of Victoria to Bonham, 23 April 1850, FO 17/169, pp. 71-72. Palmerston to Bonham, 11 December 1850, FO 17/164, p. 245. Clarendon to Bowring, 2February 1854, FO 17/210, pp. 88-89. Bowring to Clarendon, 21 June 1855, FO 17/231, p. 90
32(11)Medhurst and Hillier to Bowring, 16 September 1854, FO 17/216, p. 141.
33(12)Bowring to Clarendon, 22 September 1854, FO 17/216, p. 98.
34(1)Bowring to Malmesbury, 12 August 1852, FO 17/192, pp. 24-25.
35(2)Medhurst and Hillier to Bowring, 16 September 1854, FO 17/216, pp. 133-134. Bishop of Victoria to Bonham, 7 April 1854, FO 17/216, p. 117.
36(3)Palmerston to Davis, 16 January 1847, FO 17/121, pp. 21-22.
37(4)Clarendon to Bowring, 13 February 1854, FO 17/210, pp. 68-72.
38(5)Hammond, 1 February 1854, Proposal for an increase in the number of Supernumerary Interpreters in China, FO 17/220, pp. 104-108.伦敦国王学院在来华学员招募上的作用,参见关诗珮:《翻译与帝国官僚:英国汉学教授佐麻须与十九世纪东亚(中日)知识的生产》,《翻译学研究集刊》第17辑(2014年),第23-58页。
39(6)阿丁顿的方案是以批注的形式写于哈蒙德备忘录之后,详见Proposal for an increase in the number of Supernumerary Interpreters in China, FO17/220, pp. 109-110。
40(1)Bowring, 8 February 1854, Memorandum on the Interpreter Establishments in China, FO 17/212, pp. 136-144.
41(2)本次来华的学员沿用了“编外翻译官”的头衔,但与过去的“编外翻译官”有着本质差别。英外交部不仅明确了这些学员是外交部选拔驻华官员的基础,而且将他们的薪资纳入议会预算,不再从商务总监署“临时经费”中拨付。因此文本采纳包令“翻译学员”的称呼,指代这些学员。Clarendon to Bowring, 13 April 1854, FO 17/214, pp. 215-216.
42(3)The Select Committee,“Minutes of Evidence,” Select Committee on Consular Service and Appointments, 1857-1858, UKPP, pp. 167, 177, 285-286.
43(4)Wade to Bowring, 21 May 1856, FO 17/247, pp. 285-287.
44(5)Alcock to Bowring, 28 June 1855, FO 17/231, pp. 174-176.
45(6)The Select Committee,“Minutes of Evidence,” Select Committee on Consular Service and Appointments, 1857-1858, p. 288.
46(7)Wade to Bowring, 11 March 1857, FO 17/265, pp. 165.
47(8)Wade to Bowring, 25 April 1857, FO 17/268, pp. 103-108.除威妥玛外,英国驻华领事阿礼国、麦都思认为学员来华后应有两年时间专注学习语言,The Select Committee,“Minutes of Evidence,” Select Committee on Consular Service and Appointments, 1857-1858, p. 166.
48(1)Bowring to Clarendon, 28 April 1857, FO 17/268, p. 81.
49(2)Clarendon to Bowring, 7 July 1857, FO 17/262, pp. 59-60.
50(3)Bowring to Clarendon, 21 August 1857, FO 17/271, pp. 236-237.
51(4)The Statistical Department of the Insp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 Treaties, Conventions, Etc., between China and Foreign States, Volume 1, 2nd edition,pp. 405, 409.
52(5)Malmesbury to Bruce, 1 March 1859, FO 228/263, pp. 83, 87-90.
53(6)Malmesbury to Bruce, 1 March 1859, FO 228/263, pp. 55-57.
54(7)Wade to Bruce, 16 May 1859, FO 17/312, pp. 177-179.
55(8)Bruce to Russell, 23 August 1861, FO 17/354, pp. 141-146.
56(9)1859年12月,美魏茶向威妥玛提交了机密报告,汇报学员的进展及其教授的方法。这份报告让威妥玛和卜鲁斯确定美魏茶是一个合格的导师。Wade to Bruce, 21 March 1860, FO 17/336, p. 379. Bruce to Russell, 31 March 1860, FO 17/336, p. 371. Bruce to Russell, 23 August 1861, FO17/354, pp. 141-146. Bruce to Russell, 14 November 1863, FO 17/395, p. 97.
57(10)Bruce to Russell, 12 May 1862, FO 17/371, pp. 317-318.
58(1)Bruce to Malmesbury, 13 July, 1859, FO 17/312, pp. 163-164.
59(2)Alexander Michie, The Englishman in China during the Victorian Era:As Illustrated in the Career of Sir Rutherford Alcock, Vol. II, Edinburgh and London:William Blackwood and Sons, 1900, p. 132.
60(3)参见郑彬彬、张志云:《英国驻华使领馆的情报工作与修约决策(1843-1869)》,《历史研究》2021年第2期。
61(4)Bowring to Malmesbury, 12 August 1852, FO 17/192, p. 24. Bowring to Clarendon, 28 April 1857, FO 17/268, p. 83.
62(5)Bruce to Russell, 5 June 1861, FO 17/352, pp. 315-317.
63(6)FO, 1 April 1862, General Regulations for the Establishments of the Superintendency and Consulates in China, FO 17/469C, p. 90.
64(7)Milne to Wade, 30 December 1859, Report on the Progress of the Student Interpreters, FO 17/336, pp. 374-376.
65(8)Bruce to Russell, 13 July 1860, FO 17/338, pp. 201-203.关于学员教材使用及威妥玛的贡献,亦可参见关诗珮:《译者与学者:香港与大英帝国中文知识建构》,第311-318页。
66(9)Russell to Bruce, 8 August 1861, FO 228/298, p. 114.
67(10)Alcock to Stanley, 16 April 1868, FO 17/497, pp. 78-82.
68(11)Bruce to Russel, 19 January 1864, FO 17/407, pp. 88-89; Alcock to Stanley, 27 July 1867, FO 17/476, pp. 232-234.
69(12)Alcock to Stanley, 27 July 1867, FO 17/476, p. 231.
70(13)Bruce to Russel, 19 January 1864, FO 17/407, pp. 89-90
71(1)Wade, 12 May 1862, Memorandum Selection of Student Interpreters, FO 17/371, pp. 323-324.
72(2)The Select Committee, First Report from the Select Committee on Diplomatic and Consular Service, 1871, UKPP, p. 81.
73(3)这些问题是:(一)厦门、南京和九江各处何省?(二)中国哪个省份最靠近印度?(三)中国从何时起有信史记载?(四)按时序说出中国历代主要王朝。(五)按官阶序列说出中国一省之中的文官(Civil Officers)及其对应的英文翻译。(六)中国的六部为何?职能为何?(七)中国监察机关(Censorate)性质是什么?(八)关税的计算中进出口的平均税率为何?(九)中国是否有世袭贵族,如果有,请以欧洲国家进行比较(比如英国)。(十)“治外法权(Extraterritorially)”的意思是什么?见Examination of Student Interpreters, October1867, FO 233/75, p. 21。
74(4)Brown, Memorandum on Examination of Student Interpreters to be Held in October 1867, FO 17/478, p. 41.
75(5)Alcock, 30 October 1867, Memorandum, FO 233/75, pp. 9-10.
76(6)Select Committee,“Minutes of Evidence,” Report from the Select Committee on Diplomatic and Consular Service 1872, UKPP, p. 70.
77(7)The Select Committee, First Report from the Select Committee on Diplomatic and Consular Service, 1871, UKPP, p. 101.一般而言学员学成后应从领馆助理开始工作,但“高阶学员”多会被直接任命为领馆翻译官。如,1867晋升为“高阶学员”的波特(T. K. Porter),便于1868年11月被任命为宁波领馆翻译官。Alcock to Stanley, 5 November 1868, FO 17/500,p. 406。
78(8)Alcock, 19 October 1868, Memorandum, FO 233/75, p. 26.
79(9)Wade, 3 October 1869, Observation upon a Report on China Consulates submitted to the 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 FO 17/538, p. 276.
80(10)Alcock to Clarendon, 9 March 1866, FO 17/448, pp. 188-189.
81(11)Brien to Alcook, 22 July 1867, FO 17/476, pp. 222-223.
82(1)何伟亚:《英国的课业:19世纪中国的帝国主义教程》,刘天路、邓红风译,第143页。
83(2)郑彬彬、张志云:《英国驻华使领馆的情报工作与修约决策(1843-1869)》,《历史研究》2021年第2期。
84(3)Wade to Bruce, 5 December 1861, FO 17/357, pp. 128-129.
85(4)郑彬彬、张志云:《英国驻华使领馆的情报工作与修约决策》,《历史研究》2021年第2期。
86(5)Alcock to Clarendon, 3 June 1869, FO 17/577, pp. 22-23.
87(6)贝德禄给英公使馆的报告见,Baber to Frases, 4 February 1877, FO 17/755, pp. 20-124;
88(7)Frases to Derby, 1 May 1877, FO 17/755, pp. 14-15.
89(8)该报告的议会版见Report by Mr. Baber on the Route Followed by Mr. Grosvenor’ s Mission between Tali-Fu and Momein, 1878, UKPP。
90(9)Frases to Derby, 13 december 1876, FO 17/728, p. 255.
91(10)Baber to Frases, 7 July 1878, FO 228/608, pp. 123-127.
92(11)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资料室编:《近代来华外国人名辞典》,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22页。
93(12)Alcock to Clarendon, 5 April 1869, FO 17/521, p. 1.
94(1)Oxenham to Alcock, 1 March 1869, FO 17/521, pp. 5-54.
95(2)Alcock to Clarendon, 5 April 1869, FO 17/521, pp. 2-3.
96(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资料室编:《近代来华外国人名辞典》,第369页。
97(4)梅辉立在广州领馆担任翻译官的起止时间,见China Establishment, 1 January 1863, FO 17/469C, p. 101; General List of the China Establishment of August 24, 1871, FO 17/592, p. 334。
98(5)List of HM Diplomatic and Consular Establishments in China, Japan, and Siam, 18 February, 1859, FO 17/469C, p. 12.
99(6)Mayer, Memorandum on the Method of Obtaining Chinese Information at Canton, FO 17/584, pp. 304-310.
100(7)郑彬彬、张志云:《英国驻华使领馆的情报工作与修约决策(1843-1869)》,《历史研究》2021年第2期。
101(8)Mayer, Memorandum on the Method of Obtaining Chinese Information at Canton, FO 17/584, p. 311.
102(9)Lee Sidney, ed.,“Mayers, Willam Frederick,”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 Vol. 37,网址:https://en.wikipedia.org/wiki/William_Frederick_Mayers.下载时间:2021年11月27日。
103(10)Wade to Granville, 7 July 1880, FO 17/835, pp. 125-126.
104(11)General List of the China Establishment Corrected to January 1, 1873, FO 17/658, p. 3.
105(12)Bowring to Malmesbury, 12 August 1852, FO 17/192, p. 34.
106(1)Bowring to Bell, 11 April 1855, FO 17/229, pp. 81-84.
107(2)Bowring to Forrest, 30 October 1855, FO 17/235, p. 30.
108(3)第一任驻泰国副领事为香港总督府首席治安官席勒(C. B. Hiller),但该人到任不久即病逝,于是包令擅自任命福州领馆翻译官金执尔为驻泰国领事,引发外交部不满。1857年5月,英外交部重申对驻泰总领事的任命权,剥夺驻华商务总监在该事上的权力,驻泰领馆在职属关系上与驻华商务总监脱钩。即便如此,英外交部依然持续替驻泰领馆选派学员。Clarendon to Bowring, 7 May 1857, FO 17/261, p. 270; Bowring to Clarendon, 27 October 1857, FO 17/272, p. 259。
109(4)Select Committee,“Minutes of Evidence,” Report from the Select Committee on Diplomatic and Consular Service 1872, UKPP, pp. 87-90; Bowring to Clarendon, 24 April 1855, FO 17/229, pp. 103-105.
110(5)Ernest Satow, A Diplomat in Japan:The Inner History of the Critical Years in the Evolution of Japan when the Ports were Opened and the Monarchy Restored,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5, p. 18.
111(6)Bruce to Russell, 10 August 1862, FO 17/373, pp. 143-145.
112(7)Bruce to Russell, 15 February 1863, FO 17/390, pp. 167-168. Wade to Bruce, 18 January 1863, FO 17/390, pp. 169-170; Milne, Memorandum, FO17/390, pp. 171-175.
113(8)Select Committee,“Minutes of Evidence,” Report from the Select Committee on Diplomatic and Consular Service 1872, UKPP, p. 66.
114(9)Select Committee,“Minutes of Evidence,” Report from the Select Committee on Diplomatic and Consular Service 1872, UKPP, p. 63.
115(10)Return of the Names, Dates of Appointment, Salaries, Pensions, Causes of Retirement, and other information respecting those who have been appointed Student Interpreters in China, Japan, and Siam:1842-72, FO 233/75, p. 3.
116(11)Ernest Satow, A Diplomat in Japan, pp. 294, 373-385.
117(12)朱玛珑:《外交情报与港际报业:1874年台湾事件日、中两国运兵消息为例》,《“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16年9月)第93期。
118(13)条约全文见Dickins and Poole, The Life of Sir Harry Parkes Vol. II:Minister Plenipotentiary to Japan and China, pp. 449-458.
119(1)Hillier, 5 December 1883, Memorandum of interview with the Grand Secretary Li, FO 17/926, pp. 203-204
120(2)Parkes to Granvill, 16 December 1883, FO 17/927, pp. 20-21.
121(3)Parkes to Granvill, 16 December 1883, FO 17/927, pp. 17-18.
122(4)Granvill to Parkes, 7 March 1884, FO 228/737, pp. 212-213.
123(5)Select Committee,“Minutes of Evidence,” Report from the Select Committee on Diplomatic and Consular Service 1872, UKPP, p. 66.
124(6)Parkes to Granville, 28 April 1884, FO 17/950, p. 132.
125(7)Parkes, Memorandum, FO 17/950, pp. 267.
126(8)Parkes to Aston, 10 May 1884, FO 17/950, pp. 261-262.
127(9)这也是为何1895年以前,英驻华公使馆档案(FO 228)中有朝鲜总领馆卷宗的原因。
128(1)James Hevia, The Imperial Security State:British Colonial Knowledge and Empire-Building in Asia, pp. 70-72, 128-130.何伟亚著,陈波、罗杨翻译:《19世纪英国军事情报与亚洲地缘战略的建构》,《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转引自《学术月刊》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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