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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早期中日交涉的原始记载——中岛雄《往复文书目录》研究述略(上)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4-11

解读早期中日交涉的原始记载

               ——中岛雄《往复文书目录》研究述略()

孔祥吉村 田雄二郎

 

原文出处:《福建论坛》2009 4

发布时间:2010320

 

 

摘要:《往复文书目录》是日本外务省所存原始档册,由该国驻北京公使馆书记宫中岛雄编成,其内容包括18741899年总理衙门与日本公使馆彼此通讯的目录。本文阐述了该档册编写缘起,揭示其史料价值在于:它提供了早期中日交涉的具体细节,澄清了晚清中日关系史上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引申了对一些重要事件和人物的讨论,并指出利用该项档案应注意的问题。作者认为,中岛雄是一个善于观察现实、记录历史的有心人。在北京任职期间,他废寝忘食,孜孜不倦,写作了许多见闻与著作,编录了大量原始文件。中岛雄收集写作的目的,可以说完全是为当时的日本政府制定侵略中国政策提供参考的。而现在这些档案,却成了研究中日关系史的重要的第一手史料。

关键词:中岛雄;总理衙门;日本公使馆;蔡钧

 

中岛雄是光绪初年之庚子事变后日本驻北京公使馆的一名书记官,在北京生活了20多个年头。其存世的汉学研究成果甚多,其中,最重要者包括《随使述作存稿》、《日清交际史提要》、《往复文书目录》等书。中岛雄的这些著述,大部分是他在日本驻北京公使馆任书记官时的工作记录,有些则是他在工作之余,在与中国官员、士大夫交往时搜集的史料与实物,然后又经过他仔细研究考证,归纳总结,最后形成的文字。中岛雄存世的著作,绝大部分保留在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少部分则保存在东京等地的图书馆或者私人收藏者手中。与其他著作不同,《往复文书目录》为提要勾弦的文字,言简意赅,它在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中,被编入政治门,帝国外交亚细亚类,原清国公使馆书记宫中岛雄移交之有关清韩两国关系书类。[1]

    一、《往复文书目录》编纂缘起

中岛雄对汉学所作之学术贡献,其中有一项,是编纂日本驻北京公使馆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往复文书目录》。这是一部重要的带有工具书性质的文献。[2]这部分档案在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浩如烟海的文献中,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簿册,全部史料均用汉文书写。每项记事只有寥寥数字,因此,长期以来并没有引起人们重视。无论是日本本国的汉学家,还是外国的档案利用者,对于此种档案均很少有人问津。该档册系中岛雄在驻北京日本公使馆担任书记官期间,按照时日先后,逐件编号登记,然后加以整理装订而成,凡六卷。整个文献眉目清晰,条理分明,所记述的历史事件与人物简明扼要,非常准确。它不仅可以订正有关中国近代史上重要事件来龙去脉和重要人物的活动,而且还可以厘清从同治十三年(1874)至光绪二十五年(1899),前后25年间日本政府与清政府之间许多事项的交涉细节。

中岛雄所记载的25年,是中国近代史上最关键的时刻。当时,中国已经陆续与世界各主要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接着在中国又先后经历了洋务运动、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戊戌变法,以及声势浩大的义和团运动。在此期间,中日之间发生了许多大事。而这些事件均可在档册中得到线索。关于此书编撰缘起,中岛雄在《序发收文信录》一文中,有详细说明:收文信录,照录本馆与总署相致之文信者也。本馆致总署谓之发,总署致本馆谓之收,照会谓之文函,启谓之信,皆省称而已。按年厘定订成册,首列号而月而日,并注答复之月日,以便暨查。

其非寻常之紧要文信,例另成书,爱不复录,而发收之月日,则仍揭于总目之末,其非本馆与总署所收发等件,遇有关系交涉之文信, 虽爰录之而不列号,以示区别而昭体裁。至于所有原本,均行次第存之别筐焉。明治二十一 (1888)一月五日交际官试补中岛雄识 [][3]

而该档册之开头部分则记载称: 明治七年发收文信目录,交际官试补中岛雄编次。    第一号,八月八日(清历同治十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发文。为照称安藤副领事,著驻香港兼管广州、潮州、琼州事宜;福岛领事著驻厦门,兼管福州事宜。[4]由上引《序发收文信录》表明,此书似乎应是在中岛雄来到北京的第10个年头才开始编纂的。也就是说从明治七年至二十一年八月以前的内容,均系中岛雄根据日本公使馆所存旧档册钩校而成的。由第一号所记内容可知,日本驻广东地区领事馆所辖区域范围之变迁:早期香港的领事馆,在同治光绪之交,尚管辖广州、潮州、琼州事宜。这种当时的职能范围,与后来大相径庭。中岛雄的简单的一则目录,记载了今日难以了解的历史变迁。

由于当时正处于中日建交初期,在日本于北京建立公使馆数年后,清朝亦向日本派遣使节,中岛雄于明治十年档册内记载:第六号一月十八日收文(清历光绪二年十二月初五日)    为照称许大臣著发往福建差委,何大臣著改充出使大日本国钦差大臣,张知府著充副使事。    第七号一月十九日发文(清历十二月初六日)为照复许大臣著发往福建差委何大臣著改充出使大日本国钦差大臣张知府著充副使事。[5]

上文中许大臣,系指许钤身;何大臣系指首任驻日公使何如璋;张知府乃张斯桂。《往复文信目录》所包含的主要内容之一,即总理衙门及时将出使各国外交使臣的任命,通知日本公使馆。

明治二十七年(1894)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外交关系断绝,日本公使馆撤离京师,《往复文书目录》的记事亦到是年八月停止,是为该书之前半部分;前后20年的记事,共分为四卷。

《马关条约》刚刚签署,日本公使馆又重新在东交民巷恢复工作,直至庚子春夏之交,义和团运动如火如荼,并且发生了义和团进攻东交民巷事件,日本公使馆之工作陷于停顿,中岛雄再度离开北京回国。《往复文书目录》后半部分的内容共分两卷,由明治二十八年(1895)六月二十三日开始记事谓:第一号,六月二十三日,清历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发文,    当日收复文。为照称林大臣到京并请订日期以便前往晤会事。(246) 直到明治三十二年(1899)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其最后一条记事为: 第一百四十号,十二月三十一日,清历十一月二十九日发信,复十二月三十日收信,为函复拱候日时事。(386)[6]

前后4年多时间,期间中日之间交涉频繁,所记载事件甚为详细。中岛雄对此曾有解释:《卷五序》自明治七年初开本馆,迨二十七年(1894)暂行撤回,与总署往来文信前经按年厘定成二十一册,题曰发收文信录,藏之于公事房矣。

自二十八年(1895)再开本馆,交涉案件,层见叠出,非复历年之比。即如所发收之文  信,其还地并新约事件而外,至年底即有壹佰肆拾捌件之多,以推将来,谅必有增无减。此时厥后,除省彼此函贺,若函订晤会日期,函称某日某处勿庸出入等项,凡非紧要之信外,所有一切文信,亦不复照录成册,其原本则仍按月日,每年挂号,分别存筐,兹作目录,注答复之月日,以便稽查,而期简易可继焉。明治二十九年一月四日公使馆书记宫中岛雄识【印】[7]

据此可知,《往复文书目录》记事,以《马关条约》为界限,区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半部分共有四卷,文书稀少,记事亦较简单;后者卷帙浩繁,所记内容亦丰富多彩。

中岛雄办事认真,思维缜密,凡处理经手事件,均井井有条,除了编写《发收文信录》外,还将中日之间往复原始文件,按照时日先后,“次第存之别筐”。这的确为日后检索利用,提供了很大方便。

二,《往复文书目录}的重要价值

《往复文书目录》与一般档案史料不同,由于其内容过于简单,常常被人忽略。从2002年开始利用日本外务省档案史料,但是多年以来并没有对《往复文书目录》予以重视。直到2008年我们才逐步发现了它的史料价值。此档字字珍贵,虽然文字不多,却包括极为丰富的内容。归纳起来,此项档案的价值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提供早期中日交涉的新鲜史料。《往复文书目录》揭示了许多早期中日交涉过程中,一些被忘却的重要历史细节,真实地记述了中日两国19世纪70年代后,双方在彼此首都建了公使馆,以及彼此交往的细节,为研究中日两国关系提供了真实可靠之史料。

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关于日本在北京修建公使馆的过程,中岛雄所记比人们现在所掌握的情况更可靠又具体。上世纪80年代我们在辅导全国高校进修教师对近代京华史迹调研时,曾对东交民巷鳞次栉比的外国使馆建筑进行考察,了解到位于御河东岸的日本公使馆古色古香,建筑颇有特色。

据有关史料记载,同治十一年(1872)日本使臣驻京之后,开始时以东四六条民房院落为使馆,1886年在东交民巷构筑使馆,庚子之后,又设新馆。现在看来,现有的记述过于笼统。而《往复文书目录》对日本使馆的建筑过程记载非常翔实。

由中岛雄记述观之,同治十一年(1872)日本公使团来到北京,开始时并没有固定的使馆建筑。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政府派内务卿大久保来京商谈条约,总理衙门安排在寺庙居住。据《往复文书目录》明治七年记载:第八号,九月七日收信,清历七月二十七日,    为函询大久保大臣宋京,饬备贤良寺藉资居住是否需用事。第九号,九月七日发信,清历七月二十七日,为函谢饬备贤良寺,款接远使之谊事。[8]

贤良寺是京师一所有名寺院。其前身系康熙皇帝第13子允祥的怡亲王府,旧第在东安门外帅府胡同。允祥为人沉稳老成,行事拘谨,在康熙晚年皇子争夺皇位的激烈纷争中,允样千方百计地配合其异母兄长四阿哥,即后来的雍正皇帝。因此,在雍正帝登极之后,允样很快被封为和硕怡贤亲王,参预朝政,又出任议政大臣,处理许多重大政务。允祥“莅事八载,精白一心,从不居功,又极谦抑”,被雍正帝称赞为“自古无此公忠体国之贤王”[9],可谓名噪一时。允祥死后,故邸改为寺庙,称贤良寺。乾隆十二年(1747),贤良寺移至冰盏胡同。与京城其他寺院相比,此处地面宽敞,树木茂密,环境极为清幽,且距紫禁城近在咫尺,上朝十分便捷,故为入京陛见的封疆大吏之首选居所。清季,京城星罗棋布的寺院,往往具有旅舍与宴客之功能。[10]清后期直隶总督曾国藩、李鸿章以及东三省总督赵尔巽等封疆大吏,因公来京时,均曾下榻于贤良寺。尤其是北洋大臣李鸿章,自甲午以前,直到庚子议和期间,长期在贤良寺居住。李鸿章去世时,他的灵堂仍然设在贤良寺。而《往复文信目录》的上述记载则说明,外国贵宾抵达北京,总理衙门居然也以贤良寺为“款接远使”的国宾馆。一年之后,日本才开始在京城修建自己的公使馆,中岛雄记述:第六十号,明治八年(1875)七月二十五日发文,清历六月二十三日,为照称东四牌楼六条胡同住房一所作为  钦差府事。第六十五号,七月三十日收文,清历六月二十八日,为照复东四牌楼六条胡同住房一所作为钦差府事。此处的“钦差府”,即人们通常所称的公使馆,以公使乃政府所派出使中国之钦差大臣故也。第六十六号,八月十三日发信,清历七月初三日,为函送六条胡同住房本契并红白契事。第六十七号,八月十六日收信,清历七月十六日,为函缴六条胡同住房本契并红白契事。

然而,在东四牌楼六条胡同的日公使馆修建过程中,还有插曲。《往复文书目录》同年记曰:第七十七号,十月十三日发文,清历九月十五日,为函称公馆砖片被偷,井请行饬地方孥究本犯事。第八十号,十月十四日收信,清历九月十六日, 为函复公馆砖片被偷一节,现已知照统领衙门转饬查办事。[11]

东四六条的日本公使馆建成后,使用了十多年,直到中法战争爆发之后,随着西方列强的使馆纷纷向东交民巷聚集,日本亦开始在那里购地建馆。

东交民巷乃京师一条很长的胡同,元朝时称江米巷,乃漕米运进北京的税关所在,故得其名。明朝建都北京,城池变迁,因在前门城楼附近修筑棋盘街,江米巷也分为东西两部分。到了清代礼部、翰林院、理藩院、鸿胪寺及詹事府诸衙门均设在东交民巷周围。第二次鸦片战争(1860)之后,英法等列强在东交民巷纷纷建立公使馆、兵营、银行等设施,日本亦不甘落后,于明治十七年(1884)开始在东交民巷购屋建馆。据《往复文书目录》是年记载:第六十五号,七月二十二日发信,清历六 月初一日, 为函询置买房地应办之处事。第六十七号,七月二十四日收信,清历六月初三日,为函复置买房地应办之处事。[12]

以上记载,应该是日本驻京公使馆,在东交民巷开始购买房屋基地,兴建新馆之滥觞。随后,便紧锣密鼓地筹划动工。《往复文书目录》明治十八年记曰:第二十五号,五月七日发信,清历三月二十三日,为函请暂借詹事府隙地存置木石事。第二十八号,五月十八日收信,清历四月初四日,为函复詹事府并无隙地可借事。 第五十九号,八月二十二日发信,清历七月十三日,为函请转行提督衙门,发给告示弹压新馆地面事。第六十号,八月二十五日收信,清历七月十六日,为函复行知提督衙门,出示晓谕,并饬知弹压新馆地面事。第六十一号,九月一日发信,清历七月二十三日,为函请允采朝阳门外沙土事。第六十二号,九月四日收信,清历七月二十六日,为函复取用正阳门外河岸沙土事。[13]

日本新馆位于东交民巷中部,距朝阳门较远,而正阳门则近在咫尺,故总理衙门拒绝其在朝阳门外河岸取沙土之事。据此记载亦可看出,清末北京城四周的护城河仍大体完好无损,以致城内建房尚需在河岸取沙土。京城四周之环境幽雅,于此可见一斑。中岛雄续记曰:    第八十三号,十一月二十日发信,清历十月十四日,为函催新馆地面出示晓谕事。第八十五号,十一月二十八日收信,清历十月二十二日,为函称,统领衙门即日在新馆地面张贴告示事。第二号,明治十九年(1886)一月三日收信,为总署王大臣函贺新年,并预定贺年日时  事。第三号,一月五日发信,为函谢贺年,并称改造使馆,开拆房屋未便迎驾事。第二十八号,六月二十四日发信,清历五 月二十三日,为函称瓦匠王姓挑唆学徒辞王又殴饬木工请为究治事。 第三十号,八月三十日收信,清历七月初四日,为函复瓦匠王姓殴伤木工一案完结事。[14]

在东交民巷的形形色色各国使馆建筑中,日本公使馆的建筑别具一格。据张鑫瀛先生介绍,日本公使馆的“建筑是一栋单层砖木结构的平房,……其正立面七开间,中砌砖作拱券式大门。西侧的砖砌门柱上,雕有精美的图案。门顶檐的女儿墙上,砌作三角山花,具有浓郁的西欧古典色彩。大门两边各有三个连续在砖作拱券门廊,其柱子均用线脚作装饰。檐上设女儿墙壁为饰,遮挡了平房的坡顶,砖雕的使用,表明参与此工程施工的是中国人。当时,在日本还没有工匠能掌握如此精美的砖雕制作技术。……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进京,重新划定东交民巷使馆区后,日本公使馆移入位于正义路的新馆,旧馆改作它用。”[15]

由《往复文书目录》所记载之具体细节观之,东交民巷的日本公使馆新馆建筑过程中,确实是雇用京师建筑工人施工,门廊上的精美砖雕,堪称是精美绝伦。此建筑从明治十七年七月购置地基开始,直到2年多之后才完工。中岛雄于明治十九年记曰:第四十四号,十一月八日发信,清历十月十三日,为函称迁居新馆所有旧馆作为届馆事。第四十五号,十一月十二日收信,清历十日,为函复迁居新馆旧馆作为属馆并贺乔迁事。[16]

据统计,在东交民巷星罗棋布的有英、法、俄、德、美、日等11个国家的公使馆,但是这些使馆的修建年代与经过,现在大多无法厘清,而《往复文书目录》却把日本国在东交民巷建立公使馆的详细情形,记述得一清二楚。

非但如此,通过中岛雄的记载,我们还可以知道中日两国在19世纪70年代建立外交关系后,最初的一些具体交往情形。譬如,早期日本驻北京外交使节觐见皇帝一事,就颇费周折。据中岛雄记述:第十五号,明治七年(1874)十一月二日发文,清历(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为照请示复觐见日期事。第十六号,十一月五日收文,清历九月二十七日,为照复觐见一节候旨行事。第十九号,十一月二十四日收文,清历十月十六日,为照称觐见日期事。第二十号,十一月二十四日收信,清历十月十六日,为函称演礼并面谈日期事。第二十一号,十一月二十五日发文,清历十月十七日,为照复觐见日期已经钦悉事。第二十二号,十一月二十五日发信,清历十月十七日,为函复演礼并面谈日期已知悉事。 第二十五号,十一月二十八日收信,清历十月二十日,为函称觐见当日派弁赴馆引路事。[17]

外国公使觐见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在早期的北京却十分不易。日本公使提出觐见要求快一个月,才得到允许,手续可谓繁琐。由觐见过程可以看出,清王朝长期以来推行闭关锁国政策,两耳不闻窗外事。尽管外部世界已经发生很大变化,而清廷仍然坚持原来的封建礼仪,讲究尊卑贵贱之分,早期甚至要求觐见的外国使臣也要行叩拜之礼。后来,觐见礼仪虽然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日本使臣要见同治皇帝,也须经过一番“演礼”,才能顺利见到这位20岁出头的年轻帝王。其愚昧与闭塞,于此可见一斑。直到甲午战争之后,这种状况也无大改观。[18]

当然,在中日建交的初期,日本方面亦有许多出格举动令人不解。如明治九年(1876)中岛雄记曰:第二十八号,三月六日发信,清历二月十一日,为函送本国人民出海凭照式样并地图事。 第三十一号,三月十二日收信,清历二月十七日.为函复出海凭照,并地图内地名函致南北洋转饬查照事。 第三十四号,三月十七日发信,清历二月二十二日.为函称我南海诸岛人民,末即带有凭照,亦认作日本人民事。 第三十五号,三月二十一日收信,清历二月二十六日,为函复另有诸岛人民,未带凭照,沿海官员无从辨认事。[19]

请注意,这里的“凭照”应该是身份证明,即现今所称的护照,是旅行者必须携带的。可是日本公使馆却不认同。中岛雄记称:第三十六号,三月二十九日发信,清历三月初四日,为函称本国人民有事验照认人,无事仍应照常,不必对验事。第三十七号,四月三日收信,清历三月初九日,为函复日本人民前来,中国总应一律验照认人,方免误认事。 第三十八号,四月四日发信,为函请指定面商验照认人一节日时事。 第三十九号,四月五日收信,为函复面商验照认人一节日时事。[20]

本来,按照近代各国惯例,要进入一个主权国家,当然需要出示“凭照”,而日本方面认却为,其南海诸岛人民,可在无“凭照”的情况下,在中国沿晦等地区通行无阻,而总理衙门则鉴于以往之纠纷,拒绝日本方面的要求,无疑是正确的选择。尽管总理衙门重申入境需要“凭证”,但是并未认真实行,19世纪七八十年代,不少来华的日本人进入中国境内时,似乎并无凭证。

其二,提出一些近代外交史上需要研究的新课题。

从《往复文书目录》所记载的内容可以看出,清政府在中日两国建立外交关系后,对于如何处理与列强在北京设立公使馆的关系很不得法,既不懂得如何通过公使馆向外国学习先进东西,也不知道如何同这些列强派在自己心脏地区的耳目打交道。分管外交的官员,不懂外交,无疑是清王朝走向衰亡的一大原因。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国势衰弱,在列强面前低三下四,任人摆布,受尽欺凌。即使在与东邻小国日本的屡次交战中,也是迭遭失败,甘拜下风。其原因究竟何在?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思想僵化,不思进取。时代已经迅速向前发展了,而清王朝统治者的头脑却长期停留在中世纪,他们迟迟不愿接受西学,抱着传统的祖宗成法不放,不能很快适应新的世界环境,最后只能是自食其果。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廷追于列强压力,同意他们在北京建立各自的公使馆。但是,总理衙门的官员当时并不知道公使馆的功能究竟是什么?列强为什么要迫使清廷同意在北京设立公使馆?如何来应对这些已经进驻到自己心脏地区的列强代表?当政者目空一切,妄自尊大,在对外交往中,不应该讲究的排场,却多方讲究;应该注意提防的漏洞,却多有疏忽。

《往复文书目录》所记载的内容显示,总理衙门给日本公使馆照会的内容,有许多是无关紧要的所谓京师地区的行走限制。中岛雄于明治二十一年(1888)记载:第二号,一月一日收信,为函请转饬官商,十一月十九日毋庸在醇府附近地方行走事。第四号,一月二日发信,为函复转饬官商,十一月十九日毋庸在醇府附近地方行走事。第六号,一月十三日收信,为函请转饬官商,十二月初二日勿庸在醇府附近地方行走事。第九号,一月十四日发信,为函复转饬官商,十二月初二日勿庸在醇府附近地方行走事。 第十三号,一月三十日收信,    为函请转饬官商,十二月二十日勿庸在醇府附近地方行走事。 第十六号号,二月四日发信,   为函复转饬官商,十二月二十日勿庸在醇府附近地方行走事。 第十八号,二月十八日收信,   为函请转饬官商,正月初八日毋庸在祈谷坛附近地方行走事。 第二十号,二月二十四日发信,为函复转饬官商,正月初八日毋庸在祈谷坛附近地方行走事。第二十一号,二月二十六日收信,为函请转饬官商,正月十六日毋庸在醇府附近地方行走事。第二十二号,二月二十八日发信,为函复转饬官商正月十六日毋庸在醇府附近地方行走事。[21]

清王朝自甲申易枢后,恭亲王等均被罢黜,军机处大权实际上归于光绪皇帝生父醇亲王奕耀掌管,因此,慈禧与醇王府之关系变得特别密切。当时又正逢光绪帝大婚庆典,故醇王府附近热闹非凡。同年,中岛雄又记曰:第二十六号,三月十九日收信,为函请转饬官商,二月初八日毋庸在朝阳门内外行走事。第二十八号,三月二十一日发信,为函复转饬官商二月初八日毋庸在朝阳门内外行走事。 第二十九号,三月二十三日收信,为函请转饬官商,二月十三四等日毋庸在地安门附近地方行走事。 第三十号,三月二十三日发信, 为函复转饬官商,二月十三四等日毋庸在地安门附近地方行走事。第四十一号,五月十一日收信, 为函请转饬官商,四月初三日勿庸在正阳门附近一带地方行走事。第四十三号,五月十二日发信,为函复转饬官商,四月初三日勿庸在正阳门附近一带地方行走事。[22]

上述记载表明,总理衙门发给日本公使馆的照会,很多篇幅都是关于限制京师官商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在醇王府、祈谷坛、朝阳门等地行走事。此举与当务之急的政事可以说是毫不相干。其根源在于清代紫禁城的帝王,以天子自居,远离民众,其出行要警戒森严,沿途经过之地,一律不许闲杂人等通行,即使是外国驻京官员亦在禁止之列,仿佛非如此便不能显示帝王的威严。

清制,皇帝、皇太后每次出行,都极尽劳民伤财之能事,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他们所经道路还要专门准备,即使是在京城地面所经之路,亦必须“铺黄土,撒清水”,京外御道更要整治。此中情形,在清人日记曾留下如实的记载。小京官傅云龙在其同治十三年二月日记《西陵跸程录》中记述他随同御驾赴西陵之情形道:二十四日,丁酉,晴,弦月在天。事缘御道旁行,所谓副道也。御道平以黄土,冒以白沙。 每三五十步一灯、一洒道桶、一拥帚人。五里十 里,丹桥双引。道如砥,灯如星,桶如棋,人如  蚁,桥如虹。此耕种地,非寻常蹊径,天子重念民食,以蠲租矣。复谕:跸路经过之宛平、良乡、涿、房山、涞水、易等州县蠲租十之三。[23]

总理衙门对于皇帝出行之事,敬谨伺候,不敢稍有怠慢,《往复文书目录》中此类记载甚为完备。但是,这些官员在如何处理国家政务方面,却很少动脑筋认真思考,故造成许多疏忽。譬如,各国公使馆的主要职责除了联络邦交之外,还有一项任务,即搜集所在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军事等方面的情报,以供本国制定内政外交政策参考。可是,总理衙门的官员当初对此并不了解。对于应该允许的要求,他们拒绝;对于应该拒绝的,则满口答应。中岛雄于明治十一年(1878)记曰: 第三十四号,六月二十八日发信,清历五月二十八日,为函称长濑陆军中尉等拟观大喇嘛寺护照事。第三十五号,六月三十日收信,清历六月初一日,  为函送长濑陆军中尉等护照,并称照内碍难叙明观庙宇样函致热河都统事。[24]

显然,对于日本军方人员希望参观喇嘛寺庙一事,总理衙门采取了严厉拒绝之立场。但是,十多天后,对于日本方面希望了解中国经济状况的要求,总理衙门却完全予以满足:    第三十六号,七月十一日发信,清历六月 十二日,为函请钞出各省地丁银两数目事。第三十七号,七月十一日发信,清历六月 十二日,为函请办给勋牌样式图说事。

对于日本公使馆为何要了解各省地丁银两的具体数字,及勋牌样式,总理衙门官员不知如何作答,因此,半个月未予答复,后来日方再度催问。据中岛雄记载:第三十八号,七月二十六日发信,清历六月二十七日,为函催各省地丁银两数目及勋牌样式图说事。第四十号,七月二十七日收信,清历六月二十八日,为函复各省地丁银数目,及勋牌样式图说,业经行知尸、兵二部,俟复到日再行奉达事。第四十一号,八月十四日收信,清历七月十六日,    为函送各省丁赋额,及功牌式样军功议叙加等抄本事。 第四十二号,八月十五日发信,清历七月十七日,为函谢各省丁赋额及功牌式样,军功议叙加等抄本事。[25]

各省地丁银两数目,涉及国家的具体经济数据,而且并非总理衙门所管辖之事,日本公使馆却要总理衙门如实提供,其目的是要了解中国各省的经济状况。总理衙门非但没有拒绝,反而通过户部和兵部,将各省的地丁银两数目和功牌样式原原本本地送到日本公使馆。

还有一个类似的例子,在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一年前,日本希望多方面了解中国对外部世界的认知水平,他们冒然致信总理衙门,而总理衙门的官员对此毫无警觉。中岛雄对此事记载甚为详细,其文称:第三号,明治二十六年(1893)一月十日发信,清历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为函请饬送总署汉洋图书目录事;第四号,一月十二日收信,清历十一月二  十五日,为函复总署向无汉洋图书目录事。

总理衙门是负责全国对外交涉事宜的最高机构,居然没有一个可供阅览的汉洋图书目录,己属咄咄怪事,而他们对日本公使馆为何提出此项要求,似乎毫不知情。因此,他们如实相告,该衙门从来没有过汉洋图书的目录。总理衙门这种回答的本身,显示了清代管理外交的官员之愚昧无知与不重视了解外情。在收到以上复函后,日本公使馆仍不放弃此项要求,经过数日考虑,日本公使馆再度致函总理衙门,中岛雄记载称:第五号,一月十七日发信,清历十一月三十日,为函请饬送同文馆汉洋图书目录事。收到此信后,愚昧昏愦的总理衙门官员,对日本公使馆执着的要求,仍然一无所知。他们如实地回答了同文馆所藏中外文书籍的情况。中岛雄记曰:第六号,一月二十二日收信,清历十二月初五日.为函复同文馆所存汉文书籍,皆系通行之经史;其洋文书籍,购自外洋,并送自行翻译刷印之书目事。

日本公使馆认为,总理衙门的回答太笼统,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中岛雄在总理衙门的复函上写有眉批:“此自行翻译刷印之书目,亦请照写。”可见,日方对此是非常认真的,不达目的,他们是不会停止的。中岛雄如实记载了日本公使馆的进一步要求:第七号,一月二十八日发信,清历十二月十一日,为函复不构()汉文、洋文,购自何方,仍请开示总署并同文馆所存图书目录事。

总理衙门官员对日本公使馆的屡次要求,非但没有拒绝,而且原原本本地满足其要求。此事中岛雄亦有如实记载:第九号,二月三日收信,清历十二月十七日,为函送总署并同文馆所存汉洋书目事。第十号,二月六日发信,清历十二月二十日,为函请特给李大臣之宝星应如何转达之处预先示复事。第十一号,二月八日发信,清历十二月二十二日,为函缴同文馆所存洋文书目并伸谢事。第十二号,二月十一日收信,清历十二月二十五日,为函复特给李大臣之宝星应由总署代收转寄并请致谢事。[26]

上文中的李大臣,应是指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李氏为慈禧所信任,独当内政外交之要冲,日方赠送李氏宝星,自有其用意。对于日本公使馆在甲午战争爆发之前,向总理衙门大臣索要汉洋书目一事,以前史学界对此很少予以关注,《往复文书目录》的如实记述,则应予以注意。

用现在眼光看来,要了解一个图书馆的藏书,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完全用不着大惊小怪;可是,日本公使馆一而再、再而三地追问进展,就不是一件简单事情了,其中必有深意存焉。

自中法战争以来,日本政府千方百计对清王朝这个庞然大物进行探测,调查研究,制定方略。他们一方面大量派出人员在中国各地进行侦探,另一方面则又通过外交途径了解清王朝的虚实,紧锣密鼓地为推行对外扩张,以实现其“大陆政策”进行准备。索要当时清廷负责中外交涉官员所阅读的汉洋图书目录,只是其中的一环。总理衙门官员在同驻京外国公使馆打交道时,毫无戒备之心。他们不了解日本全国上下,已在齐心协力,要与大清王朝这个庞然大物一决雌雄。在他们向日本公使馆送交了汉洋书目的1年又4个月之后,日本政府利用朝鲜南部所发生的秘密结社东学党起义的机会,大量派出军队到达汉城,六月五日设立战时大本营,不久,影响深远的中日甲午战争全面爆发,清政府的军队水路交绥,溃不成军,最后以赔巨款、割要地为了局。

然而,总理衙门官员似乎没有从中总结出经验教训,数年之后,日本公使馆又提出类似要求。中岛雄于明治三十一年(1898)记曰:第一百九号,七月九日,清历五月二十一日发信,七月十五日收复信,为函请饬送内地电线全图事。第一百十六号,七月十五日,清历五月二十七日收信,复七月九日发信,八月十日再有收信,为函复电线全图,俟绘就再行函送事。[27]

总理衙门用了1个月的时间,绘成“内地电线全图”函送给日本公使馆,可谓有求必应。而我们在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检阅过同一时期,清廷派驻东京历任公使的记录,几乎没有一个公使向日方提出过类似的请求。可见,总理衙门王大臣对于公使馆功能与作用并不了解。应该说,在为本国政府制定对华政策方面,日本驻北京公使馆是做出了许多非常突出的成绩,而这些成绩,无疑也有总理衙门官员的不自觉的“奉献”。其三,引申对晚清史一些重要问题之讨论。在甲午战争中,清朝统治者政出多门,举棋不定,忽战忽和,军令摇摆,终于导致一败涂地,而日本则以强大军力为后盾,迫使清政府步步退让,最后李鸿章签署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日本不但获得了大量赔款,而且还迫使清廷进一步开放苏杭等地通商,并且还占领了台湾、澎湖等大片中国领土。

《马关条约》签订后,日本的外交使团又重新返回北京,中岛雄亦再度开始了他的书记官的外交生涯。这一时期的《往复文书目录》记述了《马关条约》签订之后,日本迫不及待地让清廷进行“苏州通商行船事宜”的谈判,[28]此外,还有一项更为重要的内容,以往并没有引起人们之重视,即日本方面要清政府阻止台湾民众抵抗日军的斗争。

《马关条约》签署后,清廷偃旗息鼓,安于败局,但是,台湾地区的反抗日本占领的斗争却如火如荼,方兴未艾,台湾军民奋勇抗日的举动颇使日本头痛,于是日本公使馆重新开馆后,首当其冲的议题,就是解决台湾问题。中岛雄于明治二十八年  (1895)记述称:   第七号,六月二十六日,清历闰五月初四 日发文,七月十日收复文,为照询如何饬在台之兵及办理抗拒者等事。第二十四号,七月十日,清历闰五月十八日收文,复六月二十六日发文,七月十七日发复文,为照复如何饬在台之兵及办理抗拒者等事。第三十二号,七月十七日,清历闰五月十五日发文,复七月十日收文,七月二十一日收复文,为照复如何饬在台之兵及办理抗拒者等事。第三十六号,七月二十二日,清历六月初一日收文,复七月十一日发文,为照复如何饬在台之兵及办理抗拒者等事。[29]

《马关条约》签署后,日本政府认为从国际公法上讲,台湾己归属日本。因此,日本在北京刚刚恢复工作的公使馆,即屡次请清廷出面,帮助日本处理台湾事务。盖因将台湾割让给日本的消息传到台湾之后,在岛内引起了轩然大波。据清档记载,台湾巡抚唐景崧曾致电清廷称:台民知台已属倭,台北绅民男妇,日来群  向臣母及臣环泣,并电知台南、中各绅士,留臣固守。当将朝廷不忍台民涂炭之意,剀切晓谕开导,无如义愤所激,万众一心,无从分解,次日即呜锣罢市。[30]

人不分绅民男妇,地不论台南台北,万众环泣,反对割地,这是台湾岛上,从来未曾出现过的感人场面。台湾民众的不愿当亡国奴的立场,在台湾籍户部主事叶题雁及安平县举人汪春源等人的《具呈户部主事叶题雁、翰林院庶吉士李清琦、壹湾安平县举人汪春源、嘉义县举人罗秀惠、淡水县举人黄宗鼎等,为弃地畀仇、人心瓦解,泣吁效死,以固大局沥请据情代奏事公呈》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他们认为:以全台之地使之战而陷,全台之民使之战  而亡,为皇上赤子,虽肝脑涂地而无所悔。今一旦委而弃之,是驱忠义之士以事寇仇,台民终不免一死,然而死有隐痛矣。[31]

台湾人民誓死不作亡国奴的勇气,使他们在反抗日军占领台湾的斗争中不顾生死,顽强拼搏。这使日本占领台湾的行动,受到前所未遇的挑战。《往复文信目录》中所记载的日本公使馆与清廷的多次交涉,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台湾军民的抵抗运动是何等壮烈。此外,在《往复文书目录》中,还有一处记载亦值得关注。其文称:第十四号,二月十二日,清历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文, 二月十七日收复文,为照询刘永福乞降书所称,并档卷所谓密函,是否遁辞杜撰事。 第十五号,二月十七日,清历光绪二十二年正月初五日收文,   复二月十二日发文,为照复刘永福等事,愿勿再萦怀事。[32]

刘永福,字渊亭,广西钦州人,在中法战争中率所部黑旗军在越南英勇抗击法军侵略,建立了赫赫功勋。中法战争结束后,刘永福撤回关内,任广东南澳镇总兵。甲午战争爆发后,他奉命率黑旗军帮办台湾防务,在台湾民众支持下,刘永福在台南扩编营伍,严阵以待。当台湾割让给日本后,刘永福不顾朝廷禁令,所部依然在台湾坚守,奋战数月,在苗栗、新化、嘉义等地与日军激战,而黑旗军本身亦遭重大伤亡。在极端危迫情况下,刘永福屡次派人赴内地联络,希望得到接济,而清廷在日本公使馆屡次敦促下,三令五申不许各地督抚及大陆民众支持台湾,使刘永福之黑旗军陷于孤立无援、弹尽粮绝之境地。在台南陷落之前,刘永福曾与日本新任台湾总督桦山资纪商谈有关建议息兵事宜。《往复文信目录》以上所记关于“如何饬在台之兵及办理抗拒者”以及刘永福事的细节,应该是仍有探讨余地的。(本文“下”部分将在第5期刊出)

 

    注释:

    [1]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藏:《原清国公使馆书记宫中岛雄移交之有关清韩两国关系书类——在清我公使馆与总署往复文书目录》,(以下简称《往复文书目录》)

    [2]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藏:《在清我公使馆与总署往复文信目录》,编号1-1-2-57-2。早期中岛雄称“文信”,后期改称“文书”并不统一。

    [3]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1

    [4]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1

    [5]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1

    [6J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6

    [71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5

    [8]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1

    [9]《清史稿》卷220,列传7

    [10]孔样吉:《清人日记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76页。

    [11]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1

    [12]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3

    [13]中岛雄编纂:《柱复文信目录》,卷3

    [14]中岛雄编纂:炙往复文信目录》,卷3

    [15]张鑫瀛:《重温这段不能忘却的历史}

    [16]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3

    [17]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1

    [18)《清光蹈朝中日交涉史料》载,乙未五月二十四日李鸿章电报称:“鸿章假期届满,  日使林董於本日已正来竭,会同文韶接晤。寒暄数语后,询其接伊政府电信否?林云:昨到津,始接伊藤等电称,中堂与王大人己奉派全权大臣,会商事件。惟照通例,驻京使臣应先赴京到任,呈递国书朝见。答以:中朝向无一定办法.有公使到任数年或数月始觐见者。现值天气炎热,未知我大皇帝接见方便否。两 国既经和好,早迟必准觐见;何必急急』!林云¨我奉朝命,不敢违;必须先进京,往总署请示。倘令我回津商议公事,我可再来。”可见,甲午战争后,外臣见皇帝亦非易事。

    [19]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1

    [20]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1

    [21)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3

    [22]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3

    [23]傅训成整理:《傅云龙日记》,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287页。

    [24]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1

    [25]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1

    [26]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4

    [27]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6

    [28]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5

    [29]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5

    [3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光绪二十一年收电档》,署理台湾巡抚唐景崧四月初二日电。

    [3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户部主事叶题雁,台湾安平县单人汪春源等:《弃地畀仇人心瓦解泣吁效死以固局呈》(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四日)

    [32]中岛雄编纂:《往复文信目录》,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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