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从20世纪初开始舆论界对清政府冠以“媚外”之名,用于指斥其在外交事务中的妥协退让。这一概念所催生的政府新形象一方面有其事实基础,另一方面又与事实存在出入。舆论界认为晚清政府以义和团运动为分水岭完成了从排外到媚外的急剧转变,但官员的转变在时间和心理上均非一蹴而就。从排外到媚外,某种意义上只是敌我权势天平急剧倾斜下官员的御夷之术在形式上的调适。晚清后期出现的交际与交涉的分野,推动了中外日常交往中的情义相通,但交际与媚外界限的模糊,为政府的媚外形象提供了生动素材。由于民间与政府在外交问题上结构性的对立冲突,政府在一系列外交事件中不断被民间诟病,最终坐实了晚清政府的媚外形象。
关 键 词:外交 舆论 媚外 晚清
“媚外”是在清末庚子国变后出现的一个流行语。梁启超认为以义和团运动为分水岭,“排外的反动一变为媚外,将国民自尊、自重的元气斫丧殆尽,此为心理上所得最大之恶影响”。①此处的批评显然指向了所有国人。但在清末的舆论界,媚外的恶名主要集中在朝廷内外官员群体身上,并成为政府的整体形象。但诚如清末报人汪康年观察到的:“今之诟外交官,动曰媚外。此语未圆足也。实则吾国关涉外交之人员,并未尝以此为事,且视为极可憎厌之事。遇有事,意绪纷乱,惟以推出为第一要着,至于不能,则惟有坐听外人吩咐而已。至于平时,隔绝殊甚,同在一处之官,相见亦且不相识,何况言融洽乎?”②汪康年关注外交多年,对庚子后外交与舆论的关系多有反思,此语不可等闲视之。近年来学界已能够抱着理解之同情的态度考察晚清国人的外交活动,由此产生的大量具体深入的个案研究为重新审视清政府的媚外形象提供了参考。
在晚清从“天下”观念向“民族国家”观念转变过程中,国人就如何与世界交往这一时代课题进行过复杂的心理和行动调适。自甲午特别是庚子以降,伴随着外交环境的急剧恶化,清政府在外交上的软弱退让,以及大量官员面对外人时自重自尊的丧失,成为尽人皆知的事实。但政府媚外形象的形成毕竟与时人的主观认知相关联。因此,本文从“媚外”这一流行语入手,考察在晚清朝野复杂多歧的外交心态变迁中,社会舆论如何审视和评判中外权力失衡格局下的政府外交行为。③
一、形象与事实
在义和团运动后,“媚外”以固定短语形式出现并迅速流行,但在鸦片战争后到20世纪之前的晚清文献中则常见“媚夷”的说法。鸦片战争后浙抚刘韵珂致直隶总督讷尔经额书,批评地方官“捉民以媚夷”。④1854年左宗棠在一封信中认为“粤东三合会之起,因罢林文忠用耆英,媚夷而自弱,致失民心”。⑤1858年潘祖荫在奏折中批评叶名琛“一味畏夷”并弹劾粤东疆吏“媚夷辱国”。⑥“夷”的用法虽遭西人的外交抗议,但同治初媚夷之语在中兴名臣群体圈子的书信中经常使用。曾国藩1862年致左宗棠信中有“恐一二不靖之徒自神其媚夷之术”句。⑦三日前李鸿章上曾国藩书也批评“沪道媚夷,失之过弱”。⑧但曾氏因办理1870年天津教案,庚子后被人视为媚外的始作俑者。⑨李鸿章在中法战争前夕被弹劾“专欲媚夷以保其资”。⑩十多年后更因甲午战争失利饱受批评,给事中洪良品批评其“主持洋务数十年”而“平日专以媚夷为事”。(11)或因痛感于李鸿章广招媚夷之谤,李氏门生吴汝纶所编《李文忠公全书》将其早年信中非议沪道时的“媚夷”二字删除,于此可窥世事之变迁。
曾在总理衙门任事的董恂是一个典型的“媚夷”的负面案例。天津教案后醇王奕譞上章弹劾总理衙门诸臣与西人“彼此拜会,恬不为耻”,其中董恂“一味媚夷”,证据是“为之刻书作序”和“孚郡王偶挞夷奴,董恂令该子赴夷馆认过”二事。(12)据董恂后来自辩,在总理衙门与文祥共事期间,“遇有事须稍自贬损,国难始纾者,恂辄任之”。(13)其门生缪荃孙在笔记中讲得更为直接:“文忠于总理衙门,外人有所求,正色严词,往往拒绝。而令董甘泉师择其无关大局者,酌许一二件,实与文忠公商妥,以为转弯地步,非董一人之见。外间无识者,以董为媚外为权奸,击之不遗余力。”(14)由此可见总理衙门之策略,而董在此中扮演的角色使其极易为清议所谤。
值得注意的是,缪荃孙笔记作于庚子后,已用“媚外”取代“媚夷”。实际上在庚子后百余年间,自鸦片战争以来的许多晚清官员都被追责戴上了“媚外”的帽子。但“媚夷”与“媚外”各自背后的历史语境有巨大差异,媚夷之说多指向特定官员和特定举措,从未用来描述官场和政府的整体形象。晚清政府的媚外形象则是伴随“媚外”一词的流行形成的。反过来说,“媚外”一词的出现和流行是一个包含了重要历史议题的历史过程。
据笔者所见,“媚外”于庚子年底开始出现在报端。汪康年主办的《中外日报》于1901年1月初论交涉事有“媚外过甚,名必恶”语。(15)此后整个辛丑年仅有数次出现。期间社论中曾有“始之疾视外人者,今忽求媚外”语(16);论载沣赴德谢罪见德皇事,有“今醇邸亲聆德皇之言,始知辑睦邦交之道,在我之能文明与否,无取乎矜谈交涉,处处以媚外为心也”之慨。(17)该报在辛丑年还多次出现“媚悦”一词,其中《论专求媚悦之外交》一文,论述从“蛮悍之外交”到“媚悦之外交”的转变(18),实际上讨论的就是后来知识界常说的从排外到媚外的转变。壬寅岁首,《中外日报》发表感言,希望“政府诸王大臣”不可“畏外人而专尚媚悦”,“外务部王大臣”不要“敷衍对付”,“尤不宜专尚柔媚,事事退缩”。(19)
有意思的是,“媚外”的说法恰恰从1902年开始流行。是年梁启超在日本所办的《新民丛报》即多次使用,如梁启超本人在一篇文章中即指斥“朝野上下以媚外为唯一之手段”。(20)此际天主徒英敛之刚刚开办于天津的《大公报》,也开始使用“媚外”的说法。《大公报》与《新民丛报》在基本政治主张上相一致,特别是均扬光绪而抑慈禧。1902年底《大公报》论述官场派别,认为“排外派”因担心“与于罪魁之列”而摇身变成“媚外派”。(21)矛头直指戊戌变法期间与维新派敌对的守旧势力。
《中外日报》1900年底反思庚子之乱时,也将其系谱追溯到戊戌变法。批评排外者因“外人之势盛,恐一官之莫保,则又相率而尚逢迎,递消息,讲联络,敦信睦,俄顷之间,顿易面目”。(22)汪康年虽与梁启超因故决裂,但始终自命维新,庚子国变后在《中外日报》上对“顽固党”的抨击不遗余力。梁启超写给汪康年的一封书信很能说明问题,信中赞扬“《中外日报》之婞直,实可惊服”,连之前的《清议报》论说都要“退避三舍”。(23)翻看庚子辛丑年间两报的相关言论,便知此言并非恭维语。由上可见,“媚外”一词当流行于维新派人士笔下,用于攻击旧党。正如时在汪康年《中外日报》馆内任主笔且此前与梁启超颇有厚交的夏曾佑1904年所论:“庚子以前,旧党主排外,新党主法外;庚子以后,旧党主媚外,而新党则深不以媚外为然。”(24)
“媚外”的含义,也与维新人士在戊戌之后极好提及的“奴隶”一词相关联。(25)1902年,一位天津人致函《大公报》劝诫同乡,有“媚外人者无良之民而奴隶之质”语。(26)将近一年后该报主笔又评论说“媚外则确系发自服从之劣根性而甘心为外人之奴隶也”。(27)相似论调在稍早时候的《清议报》中已十分常见。
借助庚子和辛丑舆论界的一再提起,“媚外”很快成为一个重要政治话题。1902年8月底上海《新闻报》发表《论媚外之祸》一文,承袭此前《中外日报》和《大公报》的论调,将“媚外”视为庚子以来外交的重大转向。(28)这一看法随后被舆论界普遍接受,使之成为清末描述和定义官员与政府外交行为的核心概念。其影响力无所不至,以至于不仅舆论界操之为武器,对政府的批评不绝于书,连官场内部也借用此概念观察和衡量同事的行为。如岑春煊幕中的高凤岐私下评价同道中人温宗尧,说“此君伉爽无诞语,并不沾染媚外习气”。(29)此距“媚外”成流行语仅仅三五年,高氏已称媚外为习气。连一向背负“媚外”骂名的慈禧也慨叹:“庚子之役,予误听人言,弄成今日局面,后悔无及。但当时大家竞言排外,闹出乱来,今则一味媚外,又未免太过了。”(30)反过来,一些官员体会到“媚外”骂名之可畏,主持外交时“顾忌舆论,遂不论如何,必试为驳拒,以见己非媚外”。(31)且对官场媚外趋向的悲观估计也成为政府持强硬态度的理由,1906年南昌教案发生不久,御史王步灜向外务部施压,其理由之一便是如若退让必导致“官率媚外”。(32)
这一流行语直接参与了政府整体形象的塑造。1907年有论者写道:“人之名政府者多矣。一则曰媚外之政府,再则曰贼民之政府,三则曰割地赠礼之政府,四则曰制造盗贼纵民非行之政府。”(33)清王朝在其末年身负多重负面形象,媚外即其一。这种整体形象与中西交涉个案往往相辅相成,不断强化。笔者所见第一例报纸对官场媚外的点名批评,是胡燏棻在庚子后向俄英索还路权事。《大公报》批评其“见英则言英,见俄则言俄,一味谄媚,毫无定见,蒙混迁就,无所不可”。与此同时,作者认为胡燏棻媚外并非个例,庚子后“中国举朝大员”皆然。因此报道的结尾处才专门解释说“并非于胡侍郎独不恕焉”。(34)1907年《云南杂志》一篇文章在列举了两个官员媚外案例后指出其“足以代表一般官吏之意志”。(35)1909年某画报为江西某县令因媚外被斥一事绘图并评论说“中国官场,狡黠通病,专以媚外为不二法门”。(36)在清末最后近十年发生的诸多涉外公共事件中,具体涉案官员和整个官场同时遭受舆论界的媚外之讥已成常态。
媚外形象与史实之间的微妙关系,需要放在具体的案例中去考察。《大公报》在论述当时官场“媚外之术”时提到两个源头,其一是“自皇太后迭次召见公使夫人,而王公士夫莫不以多识外国人为荣矣”。(37)慈禧此举后来成为其媚外的最有力证据。章士钊在谈论其“媚与惧之两心”时,便提及竭力趋承各国公使及夫人事。(38)徐一士则说“后自辛丑回京后,以媚公使夫人为媚外之要诀。公使夫人随时请见,均殷勤款接”。(39)但军机王文韶视角却大不相同,在日记中誉之为“千古未有之创举”。(40)慈禧太后获此骂名,跟她的声望和形象在庚子后的急剧下降有直接关系。实际上其所行新政都被视为有媚外目的。黄遵宪致函梁启超称“变法之诏,第为辟祸全生,徒以之媚外人而骗吾民”。(41)梁士诒私下也认为“太后锐意维新,主媚外以安天下”。(42)
另一则是“开平煤局改为英国公司”事。德国人德璀琳在庚子后趁乱从张翼手中掠取了开平矿权。舆论批评张翼为私利将矿产赠与西人。但诚如严复十年后所回顾,国内舆论对张翼的评价颇殊,“右之者,则取覆巢之完卵”,而“攻之者,则云卖国而私交”。(43)当时严复本人即在报纸公开撰文称其做法实属保矿有功。(44)事发之初朝廷也不以为非,经袁世凯的一再弹劾方才将其革职。在经济和司法、外交和内政的复杂纠葛之下(45),很难对张翼的行为做出定性。当时舆论和后来研究者皆集矢于张翼,但严复反倒认为袁世凯才是此案的“首误”,盖因其作为地方官长“徒知参劾前督办张翼,而不知以正式诉讼法直向有限公司交涉”。(46)欲评断袁世凯所为,则更须参酌其外交知识与趣向以及当时政治文化。实际上,袁世凯入主外务部不久也同样背负媚外骂名。(47)
自1905年后路权成为困扰清政府的极大问题,路权的不断丧失和保路意识的不断增强使得经办官员极易遭受媚外骂名。在此之前胡燏棻即因参与索路被讥媚外,胡氏自然无法接受此项指责,委托律师林文德向《大公报》写信质问:“胡侍郎奔走于各公使之门,其用意不过欲联络各公使,以冀各公使依允所订合同,交还铁路,不致转生枝节。故迫得不存谦让礼貌,和衷共济也。贵报馆遂以此为谄媚乎?”(48)平心而论,“谦让礼貌”与“一味谄媚”之间的微妙差别,局外人很难意会。
路事当中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1907年集中爆发的苏杭甬铁路风潮。被同僚汪大燮私下认为“当今外交最高等之人,有心思,有手段”的唐绍仪便受到此类困扰,汪大燮在谈论路事时提到“唐于外人则名之曰排外,而中国人则谓之媚外”,随后以近乎居高临下的语气称唐病在“不知内情,而自命善于张弛”。(49)然何谓“张弛”却见仁见智。随后汪本人也因参与苏杭甬路对英借款谈判而转瞬间成为媚外典型,报界此后讥人媚外时竟有汪大燮第二、第三……之说。(50)浙江同乡向外务部状告汪大燮十大罪状时称其“以媚外得侍郎”(51),把矛头指向权力核心层。此时舆论界将借款视同媚外,整个外务部都难逃“因媚外而借款”的骂名。(52)后来护路领袖汤寿潜拟给摄政王载沣上书,逐一批评参与此事的外务部和邮传部诸大员“媚外则不复知有国”。(53)但在汪大燮看来,汤氏的强硬无非是“干誉之心太重”,甚至以此为“洁身而退”之计。(54)实际上商办铁路的资金筹集普遍难以为继。
在其他各种类型的涉外公共事件中,1906年初发生的南昌教案是观察媚外形象与事实出入的绝佳案例。(55)报纸在报道中不断使用“媚外”二字来定性江西各级官员在此案中的相关行为。《京话日报》即感叹其“专在一个字上用心:‘媚。’为的跟洋人讨好”。(56)《南方报》先是批评“当道者一味媚外”(57),继而将矛头直指江西巡抚胡廷干,称其“为媚外以求自全”。(58)当时一副对联如此戏谑胡廷干:“辜负朝廷,纵使摩顶捐躯,难报万分之一;有何才干?只因热中媚外,酿成二月初三。”(59)且有论者结合胡廷干革职一事,提醒和劝诫疆吏“恍然于媚外之未可深恃”而“一返其媚外之所为”。国人固然认为其“媚外当革”,而外人也不因媚外而“感其情谊”。(60)结果两不讨好。
简言之,南昌教案交涉中存在着大量与人们“阅读期待”相一致的媚外现象,一向被西方人看作“排外之城”的南昌此时似乎一变而为媚外之城。(61)问题是,事发前不久对法国传教士态度并不友好的江西巡抚胡廷干,此时为何饱受媚外之讥?案发后与其过从甚密的余肇康在日记中的确多次提及其性格的柔弱,但在交涉方面恰恰是事事听诸余肇康。(62)结果却是胡廷干独遭“报纸讥嘲,士夫讪笑”(63),余肇康则因对外强硬而“巍然独有天下之名”。(64)至于胡廷干办差之殷勤,乃至授意下属请法国领事吃花酒事,据汪康年后来反思:“酬酢之余,并招妓侑酒,此亦外交中平常之事。”(65)另外,饱尝媚外骂名的外务部在此案中其实也一度不稍退让,甚至决心“如彼竟有意决裂,只可听之”。(66)但此项与媚外形象相左的举动是建立在江召棠为他杀的认知基础之上的。外务部在确认江召棠为自杀的内幕之后万分气馁,在中法南昌教案合同中做出重大让步,将江召棠之死由之前双方一度议定的“受逼自刎”改定为“愤急自刎”。但在合同条款中法国六名死难者中唯王安之未予抚恤,这就变相确认了天主教传教士在此案中的过错。总之,外界的诟病并未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往往有无的放矢之感。
二、排外与媚外
当“媚外”作为一种语言事实在清末最初出现时,其使用者便开始认为,以庚子国变为分水岭,清政府发生了从排外到媚外的急剧转变。如《中外日报》在辛丑年即指出“向来主张排外宗旨,亦一变而为媚外之思”。(67)次年《大公报》指名道姓讥讽胡燏棻媚外时,特意强调“中国举朝大员庚子以前专主排外,庚子以后专主媚外”。(68)此后清末和民国的知识界众口一词地持此说法。(69)但看似一致的说法当中,实则有不小差别。其实最初报界在叙述排外到媚外的转变时,大都以戊戌为排外的起始。但后来人们通常认为排外是清王朝乃至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悠久传统。起初一般认为媚外始于庚子后,但其后却时常推及整部晚清史。夏曾佑1904年底则谈道:“自道光之季,与英人战,其时即有‘媚夷’二字之名词。自此以来,大都仇媚杂用。有同此一事,一人仇外,一人媚外者;亦有同此一人,于彼事仇外,于此事媚外者。至戊戌以后(自秋起),乃有画一之政策。戊戌、己亥、庚子,为纯乎仇外之期;自庚子秋至今,为纯乎媚外之期。”(70)种种差异表明此转变本身是个复杂多歧的历史过程。
众所周知,传教士是近代在华外国人中的一个重要群体,由传教引发的民教冲突一度成为晚清对外交涉的主要内容。(71)辛丑后教案锐减,但因其为庚子国变的一大肇端,在舆论界极具敏感性。在处理民教关系时所产生的示弱行为,以及与教士交往时的示好行为,是晚清官员群体媚外形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06年有作者写道:“庚子拳匪之乱,其近因则在于政府之排外主义,其远因则仍在民教之不得其平耳。不然其蔓延断不至如彼之速也。多经一惩创,排外之主义变为媚外。媚外之结果,使教会之势力日长而民教益不得其平。”(72)可见地方官的袒教抑民被明确定性为媚外行为。在作者看来,官场袒教抑民行为由来已久,故而才视之为“远因”。1907年江督因江西南康教案而请赣抚查办当地知县。有作者为该知县抱不平,称此举源自一种“媚外惯习”。认为“官场中媚外之遗传性”与教案息息相关,自天津教案“曾文正以张府刘县枉情治罪后流传以来,几经沿革,几经变迁,而始成此一种完全无缺之外交惯习”。(73)这一追溯未必可靠,但提示了教务教案问题对晚清政府外交形象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可以借助官员与传教士关系的变迁来追溯和理解晚清排外与媚外及其转变。
基督教在晚清借助列强的坚船利炮进入中国后,士大夫们一度视之为心腹大患,做出种种抵制的尝试。传教士对这种“仇教”氛围深有感触。但一些西方人认为1895年后官员对教士的态度明显好转。(74)这一年正是中国近代史上一大转折,甲午战败彻底击碎了中国人的天朝上国梦。正如内阁侍读学士高燮曾在1899年的一次上奏中所言,“中国自马关立约后,国势不振,人人知之”。(75)另有作者提到,甲午后朝廷“始自知积弱之躯,难以裹疮御侮,于是交涉事件,悉以退让为主,相忍为国,坐失事机”。(76)“以退让为主”的外交深刻影响到清朝的官教关系。甲午战后,朝廷开始严谴保护教堂不力的“地方官”,声言对办理乖方者“从重惩处,决不宽贷”。(77)
对于涉案官员的惩处,1897年的巨野教案同样具有里程碑意义。此后朝廷在教案问题上对地方官员的词气更加严厉。此际的上谕屡屡声称,倘若保护教堂不力,除将地方官从严惩处外,对将军督抚“亦必执法从事”(78),一并惩处。上谕在教案问题上明言罪及将军督抚等封疆大吏,在巨野教案之前难得一见,如今却三令五申,转变至为明显。
问责督抚是朝廷治理教案问题的易为人忽略的一剂重药。晚清的教案交涉中,督抚的角色至为关键。因其有权参劾涉案地方官。清末辞官归隐的胡思敬曾对甲午后的民教问题所做的全景式描述,即以“甲午议和以后,中国畏敌如虎”始,以“督抚责州县保护不力,不问事曲直,辄劾罢之”终。(79)同光之年,一大批中兴名臣督抚四方,意气风发,对反教官员的保护几无忌惮,很少体谅朝廷的“不得已之苦衷”。迨至巨野教案之际,四方督抚嚣张之气已馁,面对朝廷的呵斥,已无心抗辩。(80)光绪末年的夏曾佑在一封书信中谈到,教士对民教诉讼无不横身干预,“若州县欲持平,则事必闻于上官,上官无不奉教士之语者。即使其理甚明,万难倒置,则压阁不批”。他特别指出“此习岘帅最甚”。(81)看过此信的汪诒年称其“以身任地方官之人,述身所经历之事,其所言自属忠实”。(82)
朝廷与督抚的转变直接影响到地方官的态度。辛丑年有论者提到“疆吏有听从所属侮辱远人者朝廷必谴斥;州县有听从地方侮辱远人者疆吏得参劾”,致使“一时不肖官吏以为是朝旨也,是邦交也,是政要也,是可以借重远人而縻我好爵也”,其结果是“一惟媚远人私远人听命远人是务”。(83)文中清晰道出时局变化对地方官的深刻影响,由前述可知其并非始自庚子、辛丑,只不过在义和团运动后变本加厉而已。
南昌教案发生后《申报》针对教士的跋扈感叹:“自朝廷以保护不力之罪,重谴地方官,于是懦弱之州县,奉教士若神明,凡有要求,无不应也。”(84)这句“奉教士若神明”在当时是一个常见的修辞,问题是国人对“神明”一向持实用主义态度,未必那么虔诚。民国时期鲁迅曾借用中国腊月二十三日送灶神的传统民俗讽刺中国人“请吃饭”以防“说坏话”现象。(85)巧合的是,1906年上海英文《字林西报》的一篇文章也使用过这个类比。该文针对南昌教案期间江西地方官宴请法国外交官一事挖苦道:“当中国官员与外国人发生严肃交涉时,他们用香槟和雪茄代替灶神使用的糖浆。在一般事务中这种政策值得表扬,但在像南昌教案这样的事件当中,最好还应把官员的交往限制在纯粹的公务范围之内。”(86)
与此关联的是晚清地方官员与传教士的交往策略问题。面对攻守之势不利的时局,官员需要担心可能引发的外交冲突,对付传教士不能一味直接用强。据熟悉晚清官场掌故的张祖翼所闻,英翰抚徽时听说上海的天主教传教士来晋谒,“立即延见,词意殷勤,并云购地造屋一切,如百姓有阻挠者,我为尔重惩之”。当晚却将传教士及随员尽数灭口。随后云南因马嘉理事件引发交涉,英翰为自己办得“干净”而“自鸣得意”。(87)此术在南昌传承有年。据赣人欧阳昱见闻,江西巡抚沈葆桢为将天主教传教士赶出南昌,“阴谕”兵勇扮作士人率众入堂闹教,随后一边在表面上遵从上谕拘拿凶手,一边又“阴令”士人率领百姓包围官署,抗议拿人,官员趁机出面“假意”劝说,保证不再拿人。数年后继任赣抚刘坤一为阻止教士进城设堂而故技重施,一面亲率大小官员至河边“故意示尊礼洋酋”,一面又授意士人率百姓向官员示威,抗议洋人上岸,洋人遂无功而返。(88)实际上,沈葆桢的因应之“术”甚至实现了制度化。据曾任赣抚的刘秉璋之子刘体智记载,南昌自沈葆桢到刘坤一再到刘秉璋,都设一把总,暗中“抵制外人入境”,任此职者“受秘密任务,颇著能名,长官垂青,常有优差调剂”。(89)刘坤一本人也曾私下承认:“先在江西,于洋人来省起造教堂一事,借士民之力,多方维持,麾之使去,洋人屡来屡却,至今章门尚无教堂。弟在江西十一年之久,所谓俟开导地方始可起造之说,竟至无可藉词。其中别设方略,似有未便形诸笔墨者。”(90)
这种现象在庚子以后仍未断绝。1902年《大公报》论辰州教案时不点名批评湘抚俞廉三的行径:“遇洋员则多方献媚,对教士则一意护持。迨至外人欢联,该员则顽胆高张,分置心腹于要津,乘机伺发。”而“一旦酿成交涉重案”,可以最大限度地逃避惩罚。原因是“外人亦惑于平日接洽之伪,稍有诘责,一经加以革职留任诸名目,亦得缄默无辞”。(91)据何刚德自称:“教民播恶,鱼肉平民,余守赣九年,适丁其阢。百计镇压,终未得当,抱疚在心。”(92)引文所谓“百计”无疑包括了各种术的使用。何氏1906年离赣,其任职时间跨越庚子,亦可见中西形势变化后地方官对洋教的态度的延续性。
实际上,在晚清官员群体中长期而普遍地采用“阳奉阴违”的驭夷术。1846年耆英上奏称要对英国人“驭之以术”。(93)耆英虽最终因其术败露而身败名裂,但术的使用一度因颇能体现官员御夷的态度而为其带来清誉。沈葆桢暗自煽动南昌闹教,郭嵩焘便认为他“徇愚民之情以干誉”。郭嵩焘此种见解在当时很难见容于世,他自己也痛感“举国如醒,非疏贱之言所能发其覆”。(94)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僧格林沁利用西人换约之机“设诈以诱而击之”(95),兵败后仍以主战得名。
随着中西之间攻守平衡的日益倾斜,耍弄阴阳之术需要支付的政治成本越来越难以承受。由此势必导致官吏的阴违日少和阳奉日多,但阴阳之间的反差可能更大。1901年《新闻报》主笔即担心“各国之人辄以中国为无信,其与中国交涉,处处防中国之欺骗”,如此则导致交涉愈益棘手,而“愈棘手遂愈工其欺骗之术”。(96)同年某报报道“洋教士到山西,山西的官办差供给,体面到十二分。洋教士偏说他是假惺惺,并不是真心和外国人相好”。林白水据此撰文批评说:“那奉承外国人的,岂不是瞎巴结吗?原来外国人最恨的,是当面背后两样。背后咬牙切齿,要吃外国人的肉;当面磕头礼拜,去讨外国人的好。”(97)可知在他的认知中地方官的阳奉阴违之甚。严复即注意到并且用“宗法社会”概念来解释外表愈媚外则内心愈排外的现象。(98)阴阳表里之间的张力也造就了庚子前后从排外到媚外表象上的剧变。有论者就辰州教案讥讽俞廉三“忽焉肯宴西客,忽焉肯办洋务,与此前杀教士时演剧称贺另换一副面孔”,前后差异之大“竟成两人”。(99)正因如此,《中外日报》批评说排外者变为媚外后的行径“较之平日喜近西人略知洋务者,转或过之”。(100)
这一现象对清末士人来说其实不难理解。《大公报》论官场“媚外派”时指出,官员对西人“非必有见于西政之美善因以重乎其人,实由怯其威慕其势遂至于殷勤献媚”,因此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媚外者“其心固犹是排外之心也”。(101)意指排外与媚外在心理层面上的同根同源。1908年《申报》一篇评论文章提到,“责备政府之持媚外主义者有之,赠礼主义者有之。然于政府心理上观察之,亦未始不引为大敌。惟引为大敌,而对付此大敌者,一味出之以调停,加之以柔顺,而别无所以对付之良法”。(102)这一心理观察可谓一针见血。其实,在“媚外”刚刚作为名词问世之时,其对应的行为曾得到过充分的体谅:“当此国步艰难群雄环视之会,非结外人之欢心,则不能养国民之元气,非养国民之元气,则不能复主国之威权。故此日之媚外,未始非臣妾侍吴卧薪尝胆之成规也。”(103)此后“媚外”骂声愈发甚嚣尘上,而“排外”则从对官员的骂名变成对民间之美誉,由此造成媚外与排外不可以道里计的局面(104),很难再有人承认政府媚外表象背后会暗藏排外的雄心壮志。
由上可知,清末官员的媚外表象背后不乏排外心理。二者统一于鸦片战争以来外交实践中的“术”的泛滥。与这一传统对立的是另一些士人对诚信的坚守。(105)在天津教案交涉中,李鸿章曾写信向曾国藩建言“参用痞子手段”(106),但曾国藩回信明确拒绝。曾氏在另一封信中述及:“自古善驭外国,或称恩信,或称威信,总不出一‘信’字。非必显违条约,轻弃前诺而后为失信也。即纤悉之事,颦笑之间,亦须有真意载之以出。心中待他只有七分,外面不必假装十分。”(107)曾氏此处的“对手方”显然就是当时流行的术与欺诈。郭嵩焘日记转述曾国荃语:“大抵《中庸》之言,不诚无物,便与洋人议和,须出以诚,议战亦须出以诚。今人都喜炫弄聪明,以诚为笑,吾乌知所终极哉!”(108)所谓以诚为笑,足见不诚之流行。
这一切当然是时人基于对西人侵略者身份的认知。在庚子和议未定的敏感时刻,托庇于上海租界的《新闻报》仍公开提醒国人“夷狄之辱何日雪”。(109)面对不速之客奢谈诚信并非易事。汪康年批评“中国外交,素不讲信义”。(110)但在王炳燮看来则不然。他反驳“国家之所重者信也”一说时认为“信也者,缘义以行者也”。其论据是《论语》中所说的“信近于义”,结论是“事苟非义,虽百改之不为失信”。(11)列强的虎视狼窥对国人来说自然是“非义”的。
问题是敌强我弱之势愈明朗,外交回旋空间愈小。以欺诈事外人,往往自寻其辱且徒然偾事。(112)外人可以“挟威以行术,挟力以行智”(113),国人无威无力,术与智均难施展。陈虬认为“一切权谋诈术”,在当时局面下已“举无所用”(114),徒然见轻于人。冯桂芬曾力辩外交“曲从其外、猜疑嫌忌其中之非计”。(115)问题是如何得计。1902年《新闻报》鉴于“中外启衅,在彼此失信”而鼓吹中外交谊。文中称:“中人之弊在虚文太过,或仅酒肉征逐,或仅馈送往来,即偶尔奖誉外人,非由惧怯即由阿附,其实言不由衷也。一见西人,握手言欢,甚或医院善举,未尝不略为资助,公文往还,未尝不谦抑为怀,究之全系衍饰,并无真意也。”作者特以荣禄宴请西方外交官为例,称其实属“面交西人者,非心交西人”。(116)问题是面对凭借炮舰登堂入室的侵略者,“心交”谈何容易!像荣禄此类行为很快被舆论视为媚外的凭据,而如作者所见之“言不由衷”与“并无真意”,却在暗示其排外之心不死。
三、交际与交涉
民国时期学者蒋廷黻评价说,“耆英所谓‘驭之以术’,就是肯与外以交际。这没有什么了不得。但清议骂他‘媚外’,因为清议要死守‘人臣无私交’的古训”。(117)蒋氏此论道出了术、交际与媚外之间的逻辑关联,不过尚未触及相应观念的历史发生过程。下文便讨论蒋氏所说之“交际”为何物,并展示其与“媚外”的历史关联。
其实在晚清官教关系中还普遍存在另一种现象,即官员囿于华夷之辨,刻意回避与洋人的接触。李鸿章同治年间在给曾国藩信中称,洋人“日与缠扰,时来亲近,非鸿章肯先亲之也”。(118)这种观念一度严重阻碍官教交往。传教士们在拜会中国官员时常吃闭门羹,不断遇到“不在”“没空”和“改天吧”的推诿。(119)这种推诿很可能会成为教案的诱因,御史张元奇即云官员“下车伊始,或来拜而不答,或授意以相难。愚民无知,以为官先仇教,群起攻之,遂成巨案”。(120)其实早在1862年法国公使即专门就此向总理衙门抱怨。恭亲王奕不得不表态称,传教士“如有要件欲与地方官会晤,自系宾主来往之常,地方官不得推托不见”。(121)
奕同时也不忘强调:“该传教习教者,亦不得恃教自尊,藐视长官,如乘坐四轿,与地方官平行等事。”(122)此说缘于晚清洋教解禁之后,传教士经常因官场礼仪问题引发官员不满。1899年总理衙门与法国主教樊国粱商订地方官与教中往来事宜,给予外国各级传教士与中国官员相对应的品秩,试图以此规范双方的交往。新教传教士对天主教此项行为颇不以为然。他们在1907年传教士大会上自豪地声称,天主教神甫与地方官是“官员与官员”的官方关系,而新教牧师与地方官则是“朋友与朋友”的私人关系。(123)这种官员与朋友的分野,更多是为了显示与天主教识别度的一种“政治正确”的表态,它本身不是对新教与官员关系的确切描述,且两教之间的差异也并非如此泾渭分明。
1899年所订事宜中专门提到地方官“必须平日与主教、教士善为联络,情意相通”。(124)几个月后,御史张元奇也奏陈地方官应该“礼接教士”,因为“彼牧师、神甫亦人耳。平时无菲薄之心,随事有通融之益”。(125)平日“情意相通”,办事就能“通融”。与中国官员颇有交往经验的新教传教士李佳白便发现,中国官员办事喜欢将私事与公事、个人与官方合为一体。因此他建议如下交往之道:“一方面让官员觉得你没事,一方面又觉得你有事。走公共渠道,但不办公事;没有私人企图,但是寻求私交。”(126)庚子后另一位传教士也专门撰文论述了传教士与地方官“相互的朋友”关系。他在分享其交友成功经验时特别提到,拜访结束后应当跟主人有几个小时的“街谈巷议”。(127)这就意味着在朋友关系的建立过程中,正式的拜访与非正式的拉家常合二为一。此种差异很大程度上是在相互比照中凸显出来的,恽毓鼎便提到“西人彼此相访议事,启口即论此事”,而“中国则异是”,好“浮泛游衍”及“翻来覆去”。(128)但汪康年就不相信西方人能够做到“办事与交情截分为二”。(129)
其实这是一个中西社交文化的调适问题。(130)夏曾佑发现“北人顽固甚于南人,故北人媚外亦甚于南人”。(131)汪大燮则认为“排外、媚外,其病根同出一源,实以洞悉外情者真少也”(132),实际上都反映了国人面对西人时的无所适从。同治六年郭嵩焘日记中的两广总督瑞麟“一见洋人,倒地便拜”,便是一个不能“推究夷情”的典型例子。(133)平民令人哭笑不得地尊称传教士为“鬼子大人”(134),自然也懵懂于对方的身份。但中西权势的此消彼长,迫使中方转变行为方式以适应西方。薛福成痛感总理衙门官员因“皆未洞识洋情”而因应不当(135),便是基于这一历史语境。
与在中西文化比较视野中凸显出来的公私之分相关联的,是“交涉”与“交际”这对外交概念。薛福成在其1879年出版的《筹洋刍议》中指出“西人以交际与交涉判为两途,中国使臣之在外洋,彼皆礼貌隆洽,及谈公事,则截然不稍通融”。(136)这一提法对后世影响极大。薛福成专门指出交涉与交际的分野,因为在国内二者原本是不加区分的,论者所谓“学者瞢然于一切交际之道,动致惊疑”。(137)清末有作者论及交际与交涉之界限时,认为“其事相因,其界则随文化之进步而渐晰”。(138)作者意在批评中国外交不注意区分二者界限,可见在其认知中,中国文化已不在“进步”之列。这一观念在清末日渐盛行,意味着薛福成所提倡的学习“洋俗”以免在外交事务中与西人“格格不能相入”便成为了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向。
在薛福成所提倡的交际中,酒宴是重要内容之一。中国早有“折冲樽俎”的典故,晚清亦常以此指代外交活动。但有意思的是晚清士大夫长时间内以与西人同席为耻。1869年福建巡抚卞宝第弹劾盐法道海钟“曲事洋人,极意卑顺”,其过错即包括“邀请领事筵宴”一事。(139)翁同龢在日记中记述崇厚在天津教案交涉中的行为,对其“亲往美国馆中,列长筵,以温言慰藉法酋,坐下坐,奉事甚谨”事极为鄙夷。(140)多年后郑孝胥被商人沈耕莘邀饭,发现实为某德人做东,甚是不快,担心“尔辈为西人所轻”而本人亦受“牵率”。(141)由十余年前另一条日记可知此系郑氏一以贯之的观念:“陈敬如宴二西人于南门外刘园,招余往。报之曰:‘华人久为外国所轻,胥甚愧之,盛约之不能者以此。’”(142)这反映了部分士人的观念。因此,开通较早的国人不得不去营造新的观念和常识。1885年王韬为其友蔡钧《出使须知》一书作跋,内称:“夫两国交际,燕享雍容,原古者之不废。泰西列国之风犹近乎古。会盟聘问,皆以酒礼笙簧为欢聚好合之具。情至而文自生焉。”(143)几年后薛福成在其《出使四国日记》的跋中列举交际事:“若夫时际公余,事同私觌。听乐观舞,折简以招邀;酒宴茶会,肆筵而款待。”(144)
此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交际在外交中的作用。1898年《申报》一篇论说乐观地认为“必寻常交际之时置腹推心,礼隆赠答,而后一遇交涉之事,始可和衷商榷,两得其宜”。(145)1906年驻日本陕西留学生监督徐炯向学务处盛赞两本司法著作:“盖公私既明,则平时接之以情(所谓交际也),临时裁之以法(所谓交涉也),外人虽横亦当帖耳以就我衔勒。”(146)唐才常基于交际之益逆向推论说“向使总署与各国公使,深相结纳”,及在外使臣“平时冠盖往来”,则“一旦事出仓猝,而或以情感,以理折”。(147)交际的作用也获得了一些实际例证。外交官蔡钧在其《出洋琐记》中便提到过两个交际有助于外交的例子。(148)曾手抄过总理衙门历年档案的何刚德也发现,“咸同年间外国所来照会,肆意谩骂,毫无平等地位,与近日之来往文字,迥不相同。自因圆明园被毁,城下乞盟,为彼族所蔑视。迨后交际稍娴,外貌遂渐改焉”。(149)
尽管趋势如此,但转变过程绝难一蹴而就。1902年春出使日本的蔡钧给荣禄的信写道:“欣悉宫太保中堂于京中设筵款洽各国公使,颇称欢惬。盖此等胜举,在各国本属应有之例,特中国未经举行,今自我宫太保中堂首先提倡,即可渐次推行,尊俎联欢,干戈永靖,固有左券可操者。”(150)蔡对一个“应有之例”如此称道,盖缘于其为当时中国稀见所以可贵。(151)实际上20世纪之交的报界在报道此类交际活动新闻时,常有“中西交际之礼宜然”之类的后缀(152),亦暗示这一时期的“正常”交际仍需要向读者作说明才不致有疑义。(153)从汪康年所见案例亦能看出当时一般外交官员心态之端倪。其《中外日报》对官员接待西人也有过极其相似的描述:“其相遇也漠如,其视人也懵如。即照例之应酬,寻常之燕饮茶会,亦勉强敷衍,全无情意以相接。虽礼貌不愆,而顾视日影,若不能终厥事。”(154)
官员的交际观念尚未转变到位便已迎来质疑之声。1905年有文章对政府的“媚外之伎俩”如此描摹道:“甲日台宴于宫庭,乙日馈礼于使馆,丙日则恭邀听戏,丁日则敦请赏花。极意逢迎,极意结纳,极意趋承。”(155)上述场景并非凭空想象,在那桐任职外务部时期的日记里便可以得到清晰印证。(156)酒宴作为常见交际手段,经常受到抨击。所谓“上自宫廷,下自地方官吏,其所以与外人交际者,宴会馈遗,无不竭力奉迎,以求得其欢心”。(157)有论者从慈禧宴请公使夫人事说起,批评“惟知藉酒食为结交,以游燕为正务”。(158)随之而来的是舆论界常视与西人酒宴往来为媚外。1901年《中外日报》批评政府媚悦外交时即以“某抚不惜重赀雇西庖于上海,为款接西人之计”为例。(159)1903年汪康年请人转致瞿鸿禨信,提醒说“改服色”之事“与请西人宴会,及开茶会,徒足为媚外之凭据而已”。(160)稍后论者且有“酒醴笙簧不以为媚”的反诘(161),可见此际酒宴已是媚外一大凭据。
前述有人将媚外视同卧薪尝胆,但前提是媚外得法。其举反面例子道:“如宴会往来,原可以同情素,然亦只偶一为之而已。若一切外交之术不及讲,而今日请听戏,明日请游园,但以宴会往来为事,甚至在宴会往来之候,受外人无理之要求,亦何取乎有此媚外之技也?”(162)可见“媚外之技”与交际仅在一步之遥乃至两可之间。正因如此,汪康年在论证“媚外”一说“未圆足”时,才以双方“隔绝殊甚”和不“融洽”为依据。有论者谈到庚子后的官员与教士关系时,告诫“宜与之联络,并可与之订交,而不宜屈体以谄媚之”。(163)问题是即使当事人能把握二者之间的度,局外人也未必看得分明。
舆论界还注意到不可过分相信交际的作用。1903年《申报》论说指责中国官员“皆不知洋人于交际交涉其界限分之极明,断不能稍有侵越”,“误以交际之亲昵,遂可冀交涉之通融”。(164)1905年《外交报》对交际的实际运用作了极悲观的论述,官员未尝不“勤恳相酬”,然而一旦涉及“事权”,外人便反客为主,“持平日之交情以迫吾,使不得固执”。且面对外人要索时“皆不敢不许,以为一拂其意,则平日所费无量之交际,皆将扫地”。于是“始也以交际裨交涉,继也乃牺牲交涉以就之”,结果完全“颠倒”。(165)
上述担心或有实际案例可证。1899年苏元春以钦差身份与法国签订租借广州湾条约,《申报》便感慨苏氏虽与法人有“旧交”,但结局仍以出让更多权利而告终。论者以此证明“泰西通例交际之与交涉判然分为两途”,即使交际“深相契合”,交涉方面也“不稍通融”。(166)其实薛福成最初之区分交涉与交际,更多针对的是当时国人对交际的敏感和抵触。但时过境迁,后人渐忘初意所在。在地方办理洋务的汪钟霖称“交际与交涉本分两事,然有时大得其效力者,此亦视乎用之得当与否”。(167)以“用之得当”为前提,便是一种反思。由于“弱国本无外交”,虽然“论交际则愈益其密”,结果却是“论交涉则日见其棘”。(168)庚子后被舆论目为顽固党的陈夔龙,民国时回忆其任职北洋后拒绝“先往拜各领事”的轶事,给出的理由也是“交际与交涉厘为二事”,不过他由此推导出“交际以私交言,余与各领事素无交情”,故不必相见。(169)
江西官员在南昌教案交涉中的媚外骂名,多半也是其试图与英法办案人员沟通“情意”的种种“交际”举措招来的。如某报批评江西官场“惟知于接待酬应之中,格外殷勤”,然而西人回到谈判桌时仍“要索甚至”。其结论是“外人办事,交涉与交际截分为二,不相混杂”,官场提供的“饮馔丰美、铺设华丽”并不奏效。(170)实际上此案中知县江召棠与神甫王安之的生死纠葛发生于二人的“杯酒之间”(171),正是以这种日常交际为背景。诚如案发后某御史所奏:“近年中外交欢,杯酒往来,互敦睦谊,岂料樽俎之地,横起杀机。”他认为此举将引起“猜嫌”以致“有妨交际之常”。(172)由前文可知此时的种种交际在舆论界已被讥为媚外。
四、政府与民间
庚子后国民外交开始成为士人观察和评判政府外交的一个重要维度。甚至有论者认为“国民的外交”而非“政府的外交”才是“解决外交困难唯一之法”。(173)另有论者针对苏杭甬路、二辰丸事件指出:“夫立宪国家,皆用国民的外交政策,断不用专制的外交政策。专制的外交,其结果必至屈败;国民的外交,其结果必获优胜。”(174)可见国人对国民外交寄望之殷切。
从清末的大量表述可知,国民外交的神奇之处在于其中的“民气”。报纸论路事时曾评论道:“夫交涉一事,半恃民气,半恃国力。”(175)在另一些表述中,国力则具化为军力。有作者称:“各国办理交涉。其所恃者为军备。而尤在民气。故民气者为外交之后盾,不可不培养而维持之。强国且恃民气,而况弱国乎?”(176)在当时的中国,军事这半个后盾已无从谈起,因此民气似乎显得更加重要,“既无兵力以作外交之后盾,则必借民气以作外交之后盾。”(177)其实晚清士大夫有利用民气对抗外人的传统,但在清末的表述中,却认为“我政府向不知外交策略关系民气”。(178)这实际上是对民气的再发现和再解读。(179)
在某些人看来,民气与国民外交已经在近来的外交中发挥了功效。1908年某士人奏请开国会折即称“近年以来如粤汉铁路之废约,苏杭甬津镇铁路之改约,皆以我民气渐伸可为政府之助,外人因是之故亦稍稍就我范围”。他乐观地认为“人民之拥护国权与国家之缔结条约”可以“影形响应,相与为援”。(180)此前的1905年底,《外交报》得意于争夺路矿利权的短暂胜利而宣称“权利之收回者,固已十之五六矣”。(181)此后的历史表明形势远未如此乐观。参与苏杭甬路事交涉的汪大燮虽认为“国民正可为政府后援”,但发现英方并不轻易就范。奕劻“与英使言此事难办,彼谓如何难办,邸曰民情不顺,不免有乱子。彼曰须记得此事是国际,民间如有枝节,国家当担其责”。(182)面对英使的威胁,奕劻甚至还曾以立宪为辞,称“将立宪,未便强迫”。英使则驳斥说“宪法于国际事乃政府责任,岂五大臣周流半年未曾见此显明条款乎”。(183)可见人民与政府二者的“相与为援”力量实则有限。无怪乎1911年某论者在检讨近年外交失败时,一面归于“外务当局者媚外之罪”,一面也质疑“国民不能起而为外交之后盾,亦难辞咎”。(184)
实际上晚清士大夫对民气实际效用的质疑也从未断绝。郭嵩焘写信告诫曾国藩不应指望“中国亿万小民”与列强为仇,盖因小民不知“远计”。(185)曾国藩复信认错,说“明知小民随势利为转移,不足深恃,而犹借之以仇强敌,是己自涉于夸伪”。(186)义和团运动期间,李秉衡在慈禧太后面前鼓吹民气,私下却底气全无。(187)此时光绪帝也认为“民气两字是虚的”。(188)麦孟华在鼓吹民气可用时,特意将义和团剥离出来,称其为“野蛮”之“乱民”。(189)
经过清末的再解读后,“民气”与“国民”建立关联,成为救亡图存的希望所在。此后它时常外化为“舆论”,使得“舆论”突破传统“清议”在官僚体制内的反对派角色,成为与政府相颉颃的民间的代言人,自然亦成为中国政治的一股新势力,在内政外交中扮演关键角色。故而报界称“对于外交,则为政府之后盾而拥护之,此舆论之天职也”。(190)1906年预备立宪诏有著名的“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之语,实际承认其与朝廷的对位。
对政府来说,糟糕的是这种对位实际上已在庚子后演变为一种对抗。(191)陈天华指出:“报馆者,发表舆论者也。舆论何自起?必起于民气之不平。民气之不平,官场有以激之也。是故舆论者与官场乃不相容者也。”(192)因此双方形成此消彼长的关系,一方面是政府权威的急剧流失,另一方面是舆论愈加强势。有论者称“大约近时驳诋政府,人人敢为,而驳斥舆论报馆者,则人所不敢为也”(193),此际并非夸张之语。时人因感受到舆论之强,常目其为舆论专制。士人林万里感慨“世界有专制之政体,则有卢骚、孟德斯鸠以倒之。世界有积非成是专制之舆论,独无卢骚、孟德斯鸠以倒之”。(194)
强势崛起的舆论在外交方面延续了清议的强硬立场,商学界但凡遇到交涉“莫不以收回利权,保全国体为要图。或发电以力争,或上书以陈请”。(195)而报纸又为其推波助澜,与政府的妥协退让形成巨大反差。但从清政府的角度讲,值此列强环伺之际,外交上的“惟命是从”根本上不是源自“无民气为之后盾”,而是源自“无兵力为之前矛”。(196)1906年的熊希龄向瞿鸿禨上书阐述政府与舆论在外交上的天然对立:“大抵一国政府策略,与民间理想相去悬殊,政府知世界之大势,迟回顾虑,不敢以国家为孤注之一掷,故可行则行,可止则止,有不能明喻于众者。民间则抱其孤愤之志,一意直行,遂至离于政府所行之轨道。”这种基于朝野角色差异而形成的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对立冲突在清末体现得尤为清晰。熊希龄显然意在为政府辩护,并作出“民间与政府,实有相反相成之势”的肯定性结论。(197)
但随后外交环境急趋恶化(198),政府与民间的反差更为凸显。1908年《外交报》撰文指出:“去岁以来,外交事件之繁难,百倍畴昔。顾政府主柔,而舆论主刚,两不相下,斯激而相争,骎骎乎开君民仇隙之端,外交也而俨成内变矣。”一方面“蚩蚩者氓,未谙中朝掌故,遂不谅朝廷委曲求全之苦心,徒挟其一往直前之气,至欲屈朝旨以相从,而困于势之断不可行”;另一方面“庙堂虽顾畏民碞,终莫敢徇群情而误大局”。(199)官场内部也觉察此弊,稍早些时候汪钟霖就曾向上司管陈其中危险,称“时事日艰,强权交迫,办事之难较前十倍”,但“论者不察,往往自忘其国势何若,辄援均等之地位以相比附”以致“集尤丛诟”,“当局本不必事事求谅,所虑以讹传讹,转为大局之累”。(200)
由“外交”转成“内变”而累及“大局”,政府的隐忍与民间的孤愤对清末外交的推动作用还未清晰显现,其冲突却已暴露无遗。结果在政府一方则以为“我国薄弱无能之外交官,从前但须对付外人者,今又须对付舆论”(201);在民间一方则以为“我国民实立于两敌之间,外人挟政府以制我国民,政府复挟外人以制我国民”。(202)这种局面对政府的执政权威无疑是极大的冲击,其外交自然也受连带影响。英使就苏杭甬路事如此质问那桐:“一国只有一政府,故他国认其政府与之办事,今政府之言不足凭,是人人皆政府,以后我应向谁商办事件。”(203)对此类外交难题时有耳闻的汪大燮感慨道:“凡国家之见重于人,非国家自为之,必有人为之。此人何人,一为政府,一为国民。政府有能力而国民赞助之,虽弱必兴。政府失其能力,则国望必减,而外交必受损。故国民必当效辅助补救于政府,而不可使政府失威信。”(204)随后他以沉痛的语调谈到报界对政府的丑化:“报中插画作种种恶剧以丑诋政府,政府诸人不足惜,要之政府非他人,我国民公共之政府也。”(205)问题症结恰恰在于此际公共政府已伴随着公共舆论的崛起失去公信力。
晚清政府媚外形象的形成,与其公信力的丧失正是一对相因并至的伴生物。其实清末媚外之名本非由政府独享,如《新民丛报》论者的矛头便往往指向整个国民群体。1903年山西学堂纲领中有“自庚子后华人媚外之心日盛”语。(206)有作者在感叹中国“媚外之习”日积月盛时,谓“我辈国民所以欲洗涤之而未能”。(207)此处的“我辈国民”是指国民中不甘媚外的群体。清末的“血气之士”曾以媚外与排外作为衡量“国民程度”的尺度,称“我国民程度日进一步,即我国民爱国心日深一层,亦即我国民排外之热日升一度。乃一变从前之媚外,而为今日之排外”。(208)在此类论述中,官与民被有意识地区分开来。有作者便说“今日之媚外,亦非全国一致也。朝廷主依赖,人民主自立”。(209)直接将官与民打为两橛。
1906年《外交报》撰文论媚外之害,认为官长媚外导致愚民排外,而愚民媚外又促使官长更加媚外,从而形成“排外与媚外,势常相乘而无已”的恶性循环,因此若要“愚民之不排外”,自然“必自官吏之不媚外始”。(210)《外交报》基调虽多批评,然尚期待政府之改造。因此特将排外之民称为“愚民”。但激进者却已准备另起炉灶:“若是那些政府,当真的要媚起外来,使洋人好借他的势力来凌辱我们,那就连政府也在要排之列。”(211)《神州日报》主笔杨毓麟说,“政府诸人必欲实行媚外政策,在国民应别有最后之武器以待之”。(212)此处未明言为何物的“最后之武器”无疑是指革命。
自甲午尤其是庚子以降,清政府示弱于外的整体态势通过大量历史细节彰显出来(213),其恶果已尽人皆知。舆论以“媚外”名之,亦是咎由自取。问题是它强烈的道德取向性,往往会“以绝无质证之谈”令人名誉扫地。(214)是以汪康年方才挺身而出在《刍言报》代为辩护说:“今人诟外交家,动曰媚外,曰卖国。嘻,冤矣!凡人稍有良心,何至如此。”汪氏承认官员在外交上的“不许有事”、“姑求无事”和“但求了事”,但并未将其等同于媚外和卖国的“大恶”。(215)根据他观察到的几个案例,“足知吾国酬应之疏落”(216),与媚外形象大相径庭。汪氏在此问题上的反思其来有自。庚子后汪康年及其《中外日报》率先发难以媚外为词批评政府,不料几年后因苏杭甬路事其堂兄汪大燮背负媚外之名,一时间众恶所归有口莫辩。
清末民间对官方的“媚外”指责,是以民族主义和主权意识的觉醒为背景的。但官员一方,亦非一味独自酣睡。庚子后朝野双方均不免受新学影响,在“道出于二”的时代渐次参差地纳入同一套话语体系之中(217),其“挽回利权,保守土地之主义具有同心”。(218)只不过在现实政治面前,单纯的“孤愤之志”不足以解当下的危机困厄,内心的愤怒不得不与行动上的“隐忍将就”相伴随。湘省洋务局总办蔡乃煌论及辰州教案交涉时说:“辰案结得吃亏,实系在意计之外。然国弱至此,迟恐更成决裂,此则当局谋国不得不格外委曲,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也。”(219)蔡乃煌固然常思脱身之计(220),但所论亦大体属实。前述林文德为胡燏棻辩护书,认为“实因中国现在无权,皆听诸各国”,所以“不能以铁路迟缓不交之咎而归罪于胡侍郎”,林氏最后还反过来向《大公报》请教索还铁路的“良谋”,并反问“贵报馆想必是胡侍郎可以用威吓能制英俄公使乎”。(221)胡适在民初的一封信中也有过此类反问:“足下以无用责政府,不知若令足下作外交长官又何以处之?”(222)由于近代中国对列强处于绝对弱势,这对于朝野双方都是个极难解答的问题。
从20世纪初开始舆论界为清政府冠以“媚外”之名,用于指斥其在外交事务中的妥协退让。这一概念所催生的政府新形象一方面有其事实基础,另一方面又与事实存在出入。晚清政府表面上以义和团运动为分水岭完成了从排外到媚外的急剧转变,但从教案问题可知地方官员的转变在时间和心理上均非一蹴而就。甲午战争、胶州湾事件和庚子国变相继导致了朝廷对保教不力官员的惩治空前严厉,迫使官员不断调整对西方外交官和传教士的交往方式。但官员在心理上仍视西人为大敌,因此从排外到媚外,某种意义上只是阳奉阴违的御夷术在形式上的调适。晚清后期出现的交际与交涉的分野,推动了中外日常交往中的情义相通,但交际与媚外界限的模糊,为政府的媚外形象提供了大量可感知与可描述的素材。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由于民间与官方在外交问题上的结构性对立,政府在一系列外交事件中不断被民间诟病,最终导致其媚外形象的定型。
舆论对外交的认知和言说当然是建立在清政府对外妥协退让和结交联欢的事实基础上的。舆论以媚外责之,原不算什么厚诬。问题是舆论并不是真正的局外人,其对中外权力失衡格局下的政府行为的描述、定义和传播,本身也深刻参与了历史的进程。清末报馆偏好托庇于外人,在新闻报道和评论中很少受政府制约,更极少考虑政府形象,结果媚外形象加之其他负面形象的形成对政府公信力造成致命打击。反过来看,政府的宣传喉舌在清末处于近乎失语的状态。其所办的官报聊胜于无,根本无法跻身舆论界的主流与民间争夺话语权。晚清政府外而无力应对列强的侵逼,内而无力阻挡民族主义的勃兴,最终在两种力量的夹击之下轰然倒塌。此后无论北洋政府还是国民政府,均无力控制舆论的民族主义诉求。因此在中外力量对比持续严重失衡的局面下,历届政府的外交行为像晚清一样,始终处在公共舆论的道德批判性话语之下,在强大的民族主义浪潮中经常陷入进退失据的内外交困之中。
注释:
①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50页。
②汪康年:《汪穰卿笔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68页。
③近年学界一般是从中外力量的对比失衡和时势的不得已等“客观原因”为晚清的外交作“新解”,如王开玺《“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新解》,《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4期。本文则关注历史背后的“神话”“想象”“发明”和“制造”等因素,重在探究历史形象与事实之关系。学界在使用“媚外”一词时长期因袭20世纪初常见叙事,缺乏必要的警醒。杨国强讨论庚子国变后国人由排外到媚外的丕变时,亦未触及“媚外”在语言与历史之间的曲折关系,参见杨国强《1900年:新旧消长和人心丕变》,《史林》2001年第1期。李育民则视排外与惧外为辛亥时期国人对外态度的两个主要倾向,其论述涉及媚外,但并不关心相关观念形成的历史过程。参见李育民《排外与惧外:辛亥时期两大对外观念论析》,郑大华、邹小站主编:《辛亥革命与清末民初思想》,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近年来关键词研究成为热门,且正朝着陈寅恪所谓“解释一词即是作一部文化史”的方向迈进。参见桑兵《解释一词即是作一部文化史》,《学术研究》2009年第12期。
④葛士浚:《皇朝经世文续编》第101卷,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741),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2579页。
⑤《致胡润之》(咸丰四年七月初十日),左宗棠:《左宗棠全集·书信一》,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111页。
⑥《潘祖荫奏议抚不如议战用兵不如用民折》,贾桢等编辑:《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23卷,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827页。
⑦《复左宗棠》(同治元年六月十七日),曾国藩:《曾国藩全集·书信四》第25册,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387页。
⑧《上曾制帅》(同治元年六月十四日未刻),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信函一》第29册,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96页。之前在另一封书信中李鸿章也言及“沪道吴晓帆与会防局官绅,阴主中外合剿之议,所以媚夷者无微不至”,《上曾制帅》(同治元年三月二十五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信函一》第29册,第79页。
⑨《南康教案之感言》(续),《申报》,1907年11月12日,第1张第3版。
⑩《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第8卷,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149),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654-655页。
(11)《户科给事中洪良品奏为军事渐顺和议不可轻开折》(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二日),戚其章编:《中日战争》第2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450页。
(12)《醇王手缮密折》,吴相湘编著:《晚清宫廷实纪》,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0年版,第96页。
(13)董恂:《还读我书室老人手订年谱》,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82),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版,第216页。
(14)缪荃孙:《云自在庵随笔》第1卷,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2页。
(15)《论内地州县遇交涉案件宜竭力持平办理》,《中外日报》,1901年1月26日,第1版。
(16)《论近日纲纪之废弛》,《中外日报》,1901年7月31日,第1版。
(17)《纪德皇答醇邸语感书》,《中外日报》,1901年9月10日,第1版。
(18)《论专求媚悦之外交》,《中外日报》,1901年4月25日,第1版。
(19)《壬寅岁首敬告全国文》,《中外日报》,1902年2月12日,第2版。
(20)中国之新民:《敬告留学生诸君》,《新民丛报》第15号,1902年9月2日,第3页。
(21)《论中国官场之派数》(续),天津《大公报》,1902年11月19日,第2版。
(22)《原乱续篇》,《中外日报》,1900年12月11日,第1版。
(23)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870页。
(24)夏曾佑:《论西迁为排外媚外之变相》(1904年1月3日),杨琥编:《夏曾佑集》(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21页。
(25)时人即注意到“十九世纪之末二十世纪之初,忽发现一奴隶之新名词焉”,《中国人奴隶性之平谈》,天津《大公报》,1903年7月20日,第2版。
(26)《天津收复与诸乡人书》,天津《大公报》,1902年8月15日,第3版。
(27)《中国人奴隶性之平谈》,天津《大公报》,1903年7月20日,第2版。
(28)《论媚外之祸》,《新闻报》,1902年8月30日。
(29)《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册,第1606页。
(30)此为何刚德1906年放苏州知府前蒙两宫召见事,何氏记此原意在展示两宫关系,认为“今者玉步已改,无可忌讳,而吾身亲见之事,尽有可资印证者”。所涉排外与媚外之说,实为无意史料。且何氏自言“不敢赘一辞”,因此可断言,庚子后的媚外话题及主流说法一并为慈禧太后所接受,何刚德:《春明梦录客座偶谈》,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7-8页。
(31)汪康年:《评外交》(二),汪林茂编校:《汪康年文集》上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328页。
(32)《御史王步瀛奏为请饬外务部认真办理南昌教案折》(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初九日),朱金甫主编:《清末教案》第3册,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815页。
(33)《进退两难之政府》,《申报》,1907年12月3日,第1张第2版。
(34)《时事要闻》,天津《大公报》,1902年7月20日,第3版。
(35)志复:《滇官吏媚外之丑状》,《云南杂志》第9号,1907年9月28日,第135页。
(36)《县令媚外被斥》(丁未年十二月),刘精民收藏:《光绪老画刊:晚清社会的〈图画新闻〉》,中国文联出版社2005年版,第90页。
(37)《忧俗篇》,天津《大公报》,1902年8月4日,第2版。
(38)《沈荩》(1903年9月),章士钊:《章士钊全集》第1卷,文汇出版社2000年版,第141页。
(39)徐凌霄、徐一士:《凌霄一士随笔》第2册,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580页。
(40)袁英光、胡逢祥整理:《王文韶日记》下,1902年2月1日,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057页。
(41)黄遵宪:《致梁启超函》(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陈铮编:《黄遵宪全集》上册,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449页。
(42)风冈及门弟子编:《民国梁燕孙先生士诒年谱》,王云五主编:《新编中国名人年谱集成》第3辑,台湾,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50页。
(43)李桂华整理:《严复关于开平矿案的说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编:《近代史资料》第93册,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第226页。
(44)在1905年抵制美约运动中严复本人也因对美国“略有推挹之词”,而被桌报“詈其人为媚外为忘本”。严复:《答某报本月初二日驳议》(1905年9月3日),孙应祥、皮后锋编:《〈严复集〉补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7页。
(45)王天根:《在场与追忆:中外开乎矿权纠纷缘起探析》,《史学月刊》2013年第11期。
(46)李桂华整理:《严复关于开平矿案的说帖》,《近代史资料》第93册,第226页。
(47)有报纸刊文指出:“袁尚书一到部,而苏浙铁路奉旨商办之成局,顷刻翻腾,并举西江缉捕之权,径许外人以干预。”《论媚外为自困之道》,《广益丛报》第160期,1908年1月13日,第1页。
(48)林文德:《来函》,天津《大公报》,1902年8月28日,第6版。
(49)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844、896页。
(50)大风:《时局之哀谈二》(1909年7月2日-3日),傅德华编:《于右任辛亥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3页。
(51)墨悲编:《江浙铁路风潮》(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出版),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辛亥革命浙江史料选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85页。
(52)《外部奏苏杭甬借款折驳义》,《申报》,1907年10月31日,第1张第3版。
(53)汤寿潜:《拟上摄政王书》,政协浙江省萧山市委员会文史工作委员会编:《萧山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1993年),“汤寿潜专辑”,第536页。
(54)《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843页。
(55)参见杨雄威《“独其一死可塞责”:江召棠之死与清末南昌教案》,《史林》2009年第6期。
(56)《严责江西巡抚》,《京话日报》,1906年4月9日,第3版。
(57)《南昌来稿》,《南方报》,1906年3月26日,第1页,新闻。
(58)《为南昌教案责难江抚》(续),《南方报》,1906年4月1日,第1页,新闻。
(59)李伯元:《南亭四话》,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369页。
(60)《赣抚革职问题》,《申报》,1906年4月12日,第1张第2版。
(61)"Murder of Missionaries at Nanchang Kiangsi," North
China Daily News,February 27,1906,p.7.
(62)参见杨雄威《制度、人脉、个性——南昌教案交涉与晚清政治格局》,《暨南学报》2014年第1期。
(63)《瞿鸿禨朋僚书牍选》(上),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编:《近代史资料》总108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页。
(64)《瞿鸿禨朋僚书牍选》(上),《近代史资料》总108号,第21页。余肇康曾在谈判桌前“拍案”,在当日整体性示弱的语境下,不失为一项壮举。陈三立形容其在谈判中“舌敞佐面折”,并非过饰。陈三立:《余尧衢同年章江送别图卷子》,《散原精舍诗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589页。
(65)汪康年:《敬告》(五),汪林茂编校:《汪康年文集》上册,第295页。
(66)《江西巡抚胡廷干为与法参赞议结教案及预请部示事致外务部电》(光绪三十二年三月初四日),朱金甫主编:《清末教案》第3册,第838页。此时余肇康反倒流露出“诚不知如何结局”的担忧,余肇康:《敏斋日记》第30本(手稿),丙午三月初四日,湖南省博物馆藏。
(67)《论外交宜以国体为重》,《中外日报》,1901年11月10日,第1版。
(68)《时事要闻》,天津《大公报》,1902年7月20日,第3版。
(69)民国时期,戴季陶、蔡元培、张元济、蔡和森、钱基博、俞平伯等对此均有述及。有的论述特针对清政府,有的则将批评对象推及全体国人。
(70)夏曾佑:《论媚外与义和团之变相》(1904年12月5日),杨琥编:《夏曾佑集》(上),第290页。
(71)梁启超即指出:“自天津教案以迄义和团,数十年中,种种外交上至艰极险之问题,起于民教相争者殆十七八焉。”中国之新民:《保教非所以尊孔论》,《新民丛报》第2号,1902年2月22日,第68页。驻美公使伍廷芳曾对美国人宣称:“不幸发生在中国的绝大部分中外纠纷是起因于反对传教士的骚乱。”伍廷芳:《中国和西方的关系》(一八九九年),丁贤俊、喻作风编:《伍廷芳集》(上),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70页。
(72)《论天主教在华传教宜速订新约》(续昨稿),《申报》,1906年3月3日,第1张第2版。
(73)《南康教案之感言》(续),《申报》,1907年11月12日,第1张第3版。
(74)史式微著,天主教上海教区史料译写组译:《江南传教史》第2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202页。
(75)《内阁侍读学士高燮曾奏陈收回主权请自德事始情形折》(光绪二十五年四月初二日),朱金甫主编:《清末教案》第2册,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846页。
(76)师郑氏:《治外法权与领事裁判权之异点》,《津报》,1906年6月18日,第3版。
(77)《着各直省将军督抚等通饬所属务须实力保护教堂事上谕》(光绪二十一年六月十九日),朱金甫主编:《清末教案》第2册,第598页。
(78)《着各直省督抚务饬地方官实力保护教堂不准再有教案事上谕》(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朱金甫主编:《清末教案》第2册,第764页。
(79)《教案》,胡思敬:《国闻备乘》,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68页。
(80)杨国强从督抚与朝廷关系立论,述及朝廷疆吏意态由张扬而蹇慢而颟顸。这种变化在督抚对待民教问题的态度中也有一定体现。参见杨国强《晚清的疆吏与王纲》,《史林》1996年第3期。
(81)《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册,第1381页。
(82)汪诒年校补:《汪穰卿先生传记》,汪林茂编校:《汪康年文集》下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726页。
(83)《弭教祸说》,《申报》,1901年4月27日,第1张第1版。
(84)《论天主教在华传教宜速订新约》,《申报》,1906年3月2日,第1张第2版。
(85)鲁迅:《送灶日漫笔》,《华盖集续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64页。
(86)L.O.,The Nanchang Massacre,North China Daily News,May
4,1906,p.8.
(87)张祖翼:《清代野记》,第54页。
(88)欧阳昱:《见闻琐录》,岳麓书社1987年版,第181-182页。
(89)刘体智:《异辞录》,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69-70页。
(90)《复王爵棠》(光绪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主编:《刘坤一遗集》第5册,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520页。
(91)《辰州教案平议》,天津《大公报》,1902年11月15日,第2版。
(92)何刚德:《春明梦录客座偶谈》,第150页。
(93)《两广总督耆英等奏为遵旨复陈御史曹履泰所奏广东民情各节折》(道光二十六年三月三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7册,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648页。
(94)《致曾国藩》(同治元年),郭嵩焘:《郭嵩焘全集》第13册,岳麓书社2012年版,第100页。
(95)郭嵩焘:《郭嵩焘日记》第1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05页。
(96)《信以立国说》,《新闻报》,1901年8月21日。
(97)突飞子:《续论中国人时付外国人的公理》,《杭州白话报》第13期,1901年10月16日,第2页。
(98)严复认为中国属于“宗法社会”,天性排外,“至今物极若反,乃有媚外之象。然其外媚之愈深,其内排之益至,非真能取前事而忘之也”。因此他担忧当前“自谓识时者”对民族主义的提倡,认为民族主义是“宗法社会之真面目”。严复:《读新译甄克思〈社会通诠〉》(续昨稿),天津《大公报》1904年4月21日,第2版。学界大都将“物极若反”误改为“物极者反”,实则有悖作者原意。此处用“若”字意在说明媚外仅为表象。实质仍是排外。
(99)《论忘耻之隐忧》,《新闻报》,1901年4月26日。
(100)《论外交宜以国体为重》,《中外日报》,1901年11月10日,第1版。
(101)《论中国官场之派数》(续),天津《大公报》,1902年11月19日,第2版。
(102)《论政府心理上之四大敌》,《申报》,1908年2月19日,第1张第3版。
(103)《论媚外之祸》,《新闻报》,1902年8月30日。早在同治年间,曾国藩对李鸿章谈与洋人交际事,称“孔子忠敬以行蛮貊、勾践卑逊以骄吴人二义,均不可少”。《复李鸿章》(同治元年七月初八日),曾国藩:《曾国藩全集·书信四》第25册,第423页。丁日昌论天津教案时则建言“内则卧薪尝胆,外则虚与委蛇”。《江苏巡抚丁日昌奏为遵旨密陈当前以羁縻为万全折》(同治九年七月十五日),朱金甫主编,吕坚编:《清末教案》第1册,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856页。
(104)《论外人之误解》,《时报》,1906年3月29日,第1版。
(105)晚清很多士大夫都有以诚信待夷的说法,王尔敏据此认为它是晚清士大夫主要外交态度取向。参见王尔敏《十九世纪中国国际观念之演变》,《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续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106)《复晋抚李中丞》(同治九年六月初八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信函二》第30册,第75页。
(107)《复翁同爵》(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曾国藩:《曾国藩全集·书信八》第29册,第128页。
(108)郭嵩焘:《郭嵩焘日记》第4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59页。
(109)《论人心忘国之可忧》,《新闻报》,1901年6月21日。
(110)汪康年:《评外交》(二),汪林茂编校:《汪康年文集》上册,第327页。
(111)王炳燮:《毋自欺室文集》第2卷,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37),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年版,第113-114页。
(112)在郭嵩焘看来,欺诈之术从未奏效,所谓“国家办理夷务二十余年,大抵始以欺谩,而终反受其陵践”。《致曾国藩》(同治元年),郭嵩焘:《郭嵩焘全集》第13册,第99页。
(113)《大愚误国说》,《新闻报》,1901年2月3日。
(114)东瓯陈虬:《论外交得失》(1897年12月),胡珠生编:《陈虬集》,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388页。
(115)冯桂芬:《校邠庐抗议》,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52页。
(116)《中外交谊下篇》,《新闻报》,1902年3月10日。
(117)蒋廷黻:《中国近代史》,武汉出版社2012年版,第176页。
(118)《上曾制帅》(同治元年五月初二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信函一》第29册,第88页。
(119)Gilbert Reid,The Difficulties of Intercourse between Christian
Missionaries and Chinese Officials,The Chinese Recorder and Missionary
Journal,Vol.xx,No.5,May 1889,p.210.
(120)《御史张元奇奏为请饬各省疆吏慎选牧令遇事持平折》(光绪二十五年九月初九日),朱金甫主编:《清末教案》第2册,第872页。
(121)《恭亲王奕等奏为请饬江西湖南督抚妥速持平办理教案折》(同治元年闰八月二十四日),朱金甫主编:《清末教案》第1册,第254页。
(122)《恭亲王奕等奏为请饬江西湖南督抚妥速持平办理教案折》(同治元年闰八月二十四日),朱金甫主编:《清末教案》第1册,第255页。
(123)China Centenary Missionary Conference,China Centerary
Missionary Conference Records(New York:American Tract Society,1907),p.742.
(124)《庆亲王奕劻等奏陈议定地方官与教中往来事宜并缮清单呈览折》(光绪二十五年二月初四日),朱金甫主编:《清末教案》第2册,第831页。
(125)《御史张元奇奏为请饬各省疆吏慎选牧令遇事持平折》(光绪二十五年九月初九日),朱金甫主编:《清末教案》第2册,第872-873页。
(126)Gilbert Reid,The Difficulties of Intercourse between Christian
Missionaries and Chinese Officials,The Chinese Recorder and Missionary
Journal,Vol.xx,No.5,May 1889,pp.210-213.
(127)Jacor Speicher,The Relation of the Missionary to the
Magistrates,The Chinese Recorder and Missionary Journal,Vol.XXXII,No.8,August
1901,pp.391-397.
(128)参见恽毓鼎《恽毓鼎澄斋日记》第1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300页。
(129)汪康年:《杂辩》(四),汪林茂编校:《汪康年文集》上册,第263页。
(130)薛福成说总理衙门官员在与西人交往中,若遇到“性情稍悫,不甚施挟制之术者,非特要事无一可商,且有以微事而受严拒者”。结果“彼见夫善挟制者之多得所欲也,于是相承而趋于挟制之一途,即悫者亦渐化为黠,懦者亦渐变为悍矣”。薛福成:《薛福成日记》下,光绪十八年六月二十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年版,第728页。罗志田所说在华西人在行为上的不中不西南橘北枳现象(参见罗志田《帝国主义在中国:文化视野下条约体系的演进》,《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一定程度上就产生于这样一种互动模式当中。
(131)夏曾佑:《论西迁为排外媚外之变相》(1904年1月3日),杨琥编:《夏曾佑集》(上),第121页。
(132)《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1001页。
(133)郭嵩焘:《郭嵩焘日记》第2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31页。
(134)Herbert A.Giles,Chinese Sketches,Shanghai:Kelly and
Co.,1876,p.171.李提摩太著,李宪堂、侯林莉译:《亲历在华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8页。
(135)薛福成:《薛福成日记》下,第728页。
(136)薛福成:《筹洋刍议》,《庸庵全集》(一),华文书局1971年版,第425-426页。
(137)《交涉学第二》,《湘学新报》第2册,1897年5月2日,第29页。
(138)《论交际与交涉之界限》,《外交报》第107期,1905年4月29日,第2页。
(139)《福建巡抚卞宝第奏请将畏洋媚洋之盐法道海钟以同知降补折》(同治八年三月十五日),朱金甫主编:《清末教案》第1册,第664页。
(140)翁万戈编,翁以钧校订:《翁同龢日记》第2卷,中西书局2012年版,第813页。按:所引书中误断为“法酋坐下坐”,与翁氏对崇厚所下“直是心悦诚服,非含垢忍辱而已”的断语不符,兹为更正。
(141)郑孝胥:《郑孝胥日记》第2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036页。
(142)郑孝胥:《郑孝胥日记》第1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501页。
(143)《出使须知跋》,《申报》,1885年11月12日,第3张第9版。
(144)薛福成:《出使四国日记》,“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88-289页。
(145)《交际说》,《申报》,1898年4月25日,第1张第1版。
(146)《驻东陕西留学生监督徐炯致学务处书》,《申报》,1906年4月23日,第1张第2版。
(147)唐才常:《使学要言》,《唐才常集》,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133页。
(148)蔡钧:《出洋琐记》,转引自《唐才常集》,第133页。
(149)何刚德:《春明梦录客座偶谈》,第38页。
(150)杜春和等编:《荣禄存札》,齐鲁书社1986年版,第373页。
(151)据1907年新教传教士的尚贤堂报告称:“中西人士交际往来,虽在上海开通之地亦颇不易。”由此可见其他地区。因此该堂过去半年特请专人“督办因往来酬答之事”,“意在彼此益加亲密,每一礼拜督办必请官员或学至等宴饮叙谈。即每次演说之前,中外友人俱到堂会晤订交”。《续尚贤堂半年报告》,《申报》,1907年4月24日,第3张第20版。
(152)《美使东去》,《申报》,1900年10月27日,第1张第2版。
(153)稍早几年,情况更是如此,据张荫桓日记,甲午年“各国贺万寿国书定稿当复,此友邦交际之宜,余力言之,恭邸乃办”。任青、马忠文整理:《张荫桓日记》,1894年12月2日,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版,第492页。
(154)《论中国办理交涉之不善》,《中外日报》,1901年1月8日,第1版。
(155)香雪:《论近日政府弭惠当定方针》,《汇报》第7册,1905年1月25日,第397页。
(156)那桐:《那桐日记》,新华出版社2006年版。第417、426、433、439、440页。胡思敬讲朝士嗜好时,称“那桐、胡燏芬一意媚洋,好与西人交涉”。胡思敬:《国闻备乘》,第53页。胡氏此处所谓交涉实为交际,盖因其对新学所知无多,未辩交涉与交际两义。调换之后,可知在胡思敬眼中媚外与交际界限之模糊。
(157)《论交际与交涉之界限》,《外交报》第107期,1905年4月29日,第3页。
(158)《论太后将宴会各使署夫人事》,《中外日报》,1903年3月19日,第1版。
(159)《论专求媚悦之外交》,《中外日报》,1901年4月25日,第1版。
(160)汪康年:《致张劭熙朱桂辛二君书》(二),汪林茂编校:《汪康年文集》下册,第615页。
(161)《论古今大局》,天津《大公报》,1905年1月16日,第2版。
(162)《论媚外之祸》,《新闻报》,1902年8月30日。
(163)《教案则例亟宜编辑说》,《新闻报》,1901年11月3日。
(164)《交际交涉辨》,《申报》,1903年6月11日,第1张第1版。
(165)《论交际与交涉之界限》,《外交报》第107期,1905年4月29日,第3页。
(166)《闻广州湾近事感而书此》,《申报》,1899年12月25日,第1张第1版。
(167)汪钟霖:《赣中寸牍》,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编:《近代史资料》第17册,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第34页。
(168)《时事谈》,《申报》,1908年7月22日,第1张第4版。
(169)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北京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07页。
(170)《追录梁观察至南昌查案记事》,《中外日报》,1906年6月6日,第3版。
(171)《论江西又出教案》,《中外日报》,1906年2月27日,第1张第1版。
(172)《左都御史寿耆等奏呈编修熊方燧所拟南昌教案定信谳各条折》(光绪三十二年三月十一日),朱金甫主编:《清末教案》第3册,第847页。
(173)《订约权在朝廷之误想》,《申报》,1908年1月17日,第1张第2-3版。
(174)《留日湖北公友会请都察院代奏请开国会书》,《申报》,1908年8月14日,第1张第3版。
(175)《论江浙铁路公司存款之厚利》,《申报》,1908年5月10日,第1张第2版。
(176)《论中国今日之内情外势》,《申报》,1909年12月12日,第1张第3-4版。
(177)《国会与外交》,《国风报》第2卷第6期,1911年3月30日,第27页。
(178)《论政府防范绅民之非计》,《申报》,1907年11月20日,第1张第2版。
(179)梁启超在《新民丛报》所撰《新民说》系列专论民气并为其定义道:“一国中大多数人,对于国家之尊荣及公众之权利,为严重之保障,常凛然有介胄不可犯之色,若是者谓之民气。民气者,国家所以自存之一要素也。”《论民气》,《新民丛报》第24号,1906年1月9日,第1页。将梁启超对民气和媚外的论述两相比对,可知二者正好相对。
(180)《外城厅丞王善荃奏请开国会折》,《申报》,1908年7月18日,第1张第2版。
(181)《论民气之关系于外交》,《外交报》第130期,1905年12月11日,第3页。
(182)《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982页。
(183)《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961页。
(184)《论收回旅大亟宜准备》,《申报》,1911年3月5日,第1张第3-4版。但更多的批评则指向政府。如有论者从1906年南昌教案“全国舆论翕然一致”却仍无济于事出发,得出外务部未能“主持公理”的结论。《论南昌教案提京议结之迅速》,《申报》,1906年5月7日,第1张第2版。
(185)《复曾国藩》(同治七年正月十七日),郭嵩焘:《郭嵩焘全集》第13册,第215页。
(186)《复吴坤修》(同治七年闰四月二十六日),曾国藩:《曾国藩全集·书信九》第30册,第397页。
(187)陈夔龙:《梦蕉亭杂记》,第25页。
(188)王照:《方家园杂咏纪事》,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1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页。
(189)先忧子:《论中国民气之可用》(1900年9月14日),马以君主编:《麦孟华集》,顺德县志办公室1990年印行,第175页。
(190)《舆论与外交之关系》,天津《大公报》,1908年1月19日,第3版。
(191)杨毓麟即指出“吾国庚子以前之政府为与外国相抵抗之时代,庚子以后之政府为与国民相抵抗之时代”。杨毓麟:《论本报所处之地位并祝其前途》(1907年4月3日),饶怀民编:《杨毓麟集》,岳麓书社2001年版,第203页。章士钊将沈荩案视为“满政府与吾国民宣战之端,吾国民当更有一番严酷之法对待满政府。几致全国之舆论为之一转,即著名顽固之徒,亦勃然而生仇满之念”。《沈荩》(1903年9月),章士钊:《章士钊全集》第1卷,第139页。比上述两人温和得多的汪康年则担心报馆的“诬蔑之语”会导致“政府与民间决裂”。汪康年:《诘问》(二),汪林茂编校:《汪康年文集》上册,第401页。总之,当时如何制造或防止政府和民问决裂成为极为重要的政治议题。
(192)陈天华:《论湖南官报之腐败》(1903年5月26、27日),刘晴波、彭国兴编,饶怀民补订:《陈天华集》,湖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6页。
(193)《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1012页。
(194)《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册,第1166页。
(195)《论今日人心之不静》,《津报》,1906年6月11日,第3版。
(196)《论今日中国之两大害》,《申报》,1907年8月25日,第1张第2版。
(197)《瞿鸿禨朋僚书牍选》,《近代史资料》总108号,第9-10页。引文中“政府”一词应特指军机处。但此时“政府”两字已不可避免地有了西方政治学中的用法,因此夏曾佑认为是“中国政治之进步”。夏曾佑:《书日前本报所登京师要闻后》(1905年8月13日),杨琥编:《夏曾佑集》(上),第365页。熊希龄此处将政府与民问并列分析,亦是一种“进步”。关于晚清时期“政府”一词的用法可参见王宏斌《光绪朝“政府”词义之嬗变》,《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6期。
(198)汪大燮1907年论苏杭甬路事时提到,“去年英国看得中国声价较高,有助我意,即法国亦然,愿还广湾,今则反是矣”。《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968页。
(199)《读西人黄祸说感言》,《外交报》第204期,1908年4月5日,第3页。
(200)汪钟霖:《赣中寸牍》,《近代史资料》第17册,第36页。
(201)汪康年:《说外交》(二),汪林茂编校:《汪康年文集》上册,第385页。
(202)击椎生:《苏杭甬铁路与滇川铁路之比较》,《云南》第12号,1908年2月28日,第105-106页。
(203)《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964页。
(204)《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966页。
(205)《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967页。
(206)《山西崞县崞阳学堂纲领》,《苏报》,1903年6月5日,第3页。
(207)《论外人之误解》,《时报》,1906年3月29日,第1版。
(208)《中国之排外与排内》,《大同报》第2号,1907年8月5日,第80页。
(209)《近日之自强观》,《申报》,1910年9月4日,第1张第4版。
(210)《论媚外之害》,《外交报》第141期,1906年5月8日,第3页。
(211)《文明的排外与野蛮的排外》,《竞业旬报》第5期,1906年12月6日,第16页。
(212)寒灰:《苏浙代表入都赠言》(1907年12月9日),饶怀民编:《杨毓麟集》,第301页。
(213)据驻英公使汪大燮亲眼所见,宪政考察大臣端方等游历英国时“往见外部侍郎甘伯罗”,“甘问以近日报章迭言中国有排外意,未知贵大臣谓其言何如?请告我,当转告外部大臣。端闻言便乱,喃喃约五分钟,竟卒未答一对针之言”。汪大燮觉此情节失体,因此讲述时特嘱咐汪康年“此事切弗告人,至要至要。如传至端耳,必恨兄刺骨也”。汪大燮其实已觉“吾国如端午帅者,不可谓非近时灵敏人”,但仍处事如此,可见外交之无能与孱弱。《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839页。
(214)汪康年:《敬告》(十二),汪林茂编校:《汪康年文集》上册,第340页。
(215)汪康年:《评外交》(一),汪林茂编校:《汪康年文集》上册,第308页。
(216)汪康年:《汪穰卿笔记》,第68页。
(217)参见罗志田《道出于二:过渡时代的新旧之争》,《近代史研究》2014年第6期。
(218)汪钟霖:《赣中寸牍》,《近代史资料》第17册,第36页。
(219)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942页。
(220)蔡乃煌在给汪康年书信中不止一次请求《中外日报》刊登保教等信息以备卸责,其中有“寄上严札州县一道,乞速赐登,千祈办到,以见湘省保护之力,即异日或有意外,弟亦可以自占地步,亦不得不然之势也”语。《汪康年师友书札》第3册,第2940页。
(221)林文德:《来函》,天津《大公报》,1902年8月28日,第6版。
(222)《致张亦农书》(1915年3月3日),胡适:《胡适留学日记》(下),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4页。
(转引自《近代史研究》(京)2016年第6期 第84-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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