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7-1915年拱北关鸦片贸易述略
郭雁冰
内容提要:拱北关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监管往来港澳与广东省沿西南海岸、部分西江流域和海南岛之间的华籍民船及其所载货物,征收鸦片税厘、百货常关税、经费和厘金及开展缉私工作等,但关于拱北关的研究不多。本文依据有关档案文献,通过阐述拱北关1887-1915年进口生鸦片的来源、种类、各地区输入量及鸦片的走私和合法贸易的中止,探讨拱北关鸦片贸易情况。
关
键 词:拱北关 鸦片 贸易
拱北关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监管往来港澳与广东省沿西南海岸、部分西江流域和海南岛之间的华籍民船及其所载货物,征收鸦片税厘、百货常关税、经费和厘金及开展缉私工作等。目前有关鸦片贸易的文献资料主要有《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①、《拱北海关志》②、《中国旧海关史料》③、《近代广州口岸经济社会概况——粤海关报告汇编》④、《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⑤、《香山明清档案辑录》⑥等,及《近代澳门贸易地位的变迁》⑦、《晚清珠三角地区鸦片走私与缉私》⑧等论述,但有关拱北关鸦片进口贸易研究并未见之著述,本文对此作详细探讨。
一 拱北关进口鸦片来源及种类
1887年4月2日拱北关建立,“专司华船而洋船不与焉”⑨,即“管理往来澳门与通商口岸及非通商口岸间的中国籍民船和对贸易货物关税的征收”,其中就开办洋药税厘并征,遵照《中英烟台条约续增专条》,对华籍民船由澳门载运入内地的鸦片,按每箱一次征收关税30海关两、厘金80海关两。据拱北关历年贸易报告(1887-1904年称为Lappa Trade Returns,1905年之后称为Lappa Trade Statistics),经拱北关报关的鸦片是从澳门和外洋进口。由于拱北关贸易报告出自不同税务司之手及总税务司的不同要求,报告的格式虽然大体相似,但也略有差。1887-1904年的报告中明确指明经拱北关进口的鸦片来自澳门,1911-1915年的报告指明来自外洋(Imported from Foreign Countries),中间年份仅指明进口外国鸦片主要是公班土和少量喇庄土。1904年之前明确标明这些鸦片是从拱北关的马骝洲税厂、前山税厂和东澳税厂报关进口,每一税厂每年报关进口的鸦片数量明晰,之后虽仍从这些税厂(1909年9月1日至1911年4月30日增加香洲税厂)报关进口,但每一税厂每年具体报关进口的鸦片数量不明确。澳门并非是这些鸦片的唯一来源,其只不过一中转站而已,外洋原产地则为南亚和西亚。这从1908年5月11日海关总税务司署发布第1510号通令可看出,规定自1909年1月1日起限制非印度鸦片进口,要求“凡商人欲运波斯、土耳其土往中国通商口岸,须先向九龙关税务司请领特准单,非则将所运之货充公;波斯、土耳其土以一千一百二十五担为运进之年额,年减九分之一,即一百二十五担。在一千九百零九年内只准一千担。请领此项特准单进口照此逐年递减,九年净尽。一千九百十六年后即不发特准单,与印度土一律停止运进中国”⑩。
据拱北关历年贸易报告的统计,经拱北关进口的鸦片种类包括生鸦片(Raw Opium)和熟膏两大类。生鸦片包括白皮土、公班土、喇庄土、金花土和红土五类。在中国,称产于印度东北部恒河流域的“孟加拉鸦片”为“大土”,其中巴特那所产鸦片又称“公班土”或“乌土”(Patna Opium)、贝勒那斯所产称“刺班土”、“姑”或“姑泥”(Benares Opium,拱北关译之为喇庄土)。产地主要在麻尔洼等印度西北内地的麻尔洼鸦片(Malwa Oplum)称作“白皮土”或“白土”。来自土耳其的鸦片称“金花土”(Turkey Opium)(11)。波斯烟土即红土,俗称“新山”、“红肉”等。1887年5月21日拱北关答复总税务司第372号通告第2系列“征集关于澳门鸦片贸易状况的报告”谓当地对各种鸦片的称呼是“麻洼生鸦片,Pak-pi-yin(白皮烟)”,“巴特那生鸦片,Kung-yin(公烟)”,“贝勒那斯生鸦片,Ku-yin(姑烟)”,“土耳其生鸦片,Kum-fah-yin(金花烟)”(12)。这五类鸦片中公班土历年均有进口且占大宗,共计39783.28担,占进口生鸦片总量的96.91%(见表一)。
从拱北关税务司1887年报告看,在澳门,波斯和土耳其所产之鸦片无销路;鸦片包税商独享熬制鸦片权,所使用原料中只用巴特那和贝勒那斯鸦片。每百斤巴特那生鸦片售价275.27海关两,但熬制成熟膏后,其重虽只有52.0625斤,却可卖至365.44海关两;贝勒那斯生鸦片每百斤售价270.97海关两,熬制成熟膏后可卖至361.15海关两(13)。由此可见,此即经拱北关报关的鸦片中巴特那鸦片数量多,而波斯和土耳其所产鸦片量少的原因。不过从澳门进口的熟膏报关数量不大,1887-1915年总计33.84担。其次,据查波斯土是从印度孟买海口过载,由老沙逊、新沙逊两英行贩运至香港,计1903年6800担、1904年5104担、1905年2901担、1906年3542担、1907年2247担,此项洋药有在香港熬制熟膏的,有运往澳门、广州湾及外国口岸的,但大部分运往中国,如1903年3929担、1904年3915担、1905年1690担、1906年795担、1907年1468担,其中大半由香港卖与福州、厦门两地,少数分销广东各口(14)。但从拱北关记载看,波斯土仅1887年报关0.96担,土耳其土(海关总册将土耳其土列入波斯土一类)只是1892-1900年共230.74担,1901年之后未有报关数。因此,不排除拱北关区有走私波斯土的可能。
二 拱北关进口鸦片贸易状况
据拱北关历年鸦片贸易统计,从1887至1915年,由华船运输经拱北关报关纳税的生鸦片总量为39873担(不含轮运数量),征收鸦片关税和厘金总计分别为133.9095万两和355.6924万两(含轮运),其中广州府进口27656担,肇庆府进口4700担,高州府进口3905担,雷州府进口2276担,琼州府进口1139担,廉州府进口179担,未经呈报运往何处16担;以输入广州府的数量占大宗,达69.36%,其次为肇庆府和高州府,分别占11.79%和9.79%。历年中以1898年和1899年输入鸦片和征收的关税、厘金最多,分别达2528担和2238担,关税为7.6457万两、7.2175万两,厘金为20.3886万两、19.2467万两,之后基本上呈下降之势(见表二)。究其原故,1898年,“旧日沽发洋药各大店,多财善贾,联合设一巨店,力与各店争衡,其价因是而贬。尤奇者,本口所沽洋药价,转低于香港,至今市价尤未及港价之高。职此之故,所以周年各埠畅销,较上年为益盛矣”;1899年,除“近年金价益昂,银价益落,华洋交易今昔相悬,不啻倍蓰”外,“香港推广地界,九龙关所属长洲一厂,于本年九月初一日裁撤,所有向由香港往来迤西海面各埠华船,一律改归本关报验”(15)。兹简述上述各府进口鸦片情况:
1.广州府
广州府地区包括广州、南海县、顺德县、东莞县、新安县、香山县、新会县和新宁县等地,其中以香山县、新宁县、新会县进口鸦片占大宗,分别为14176担、7556担、5314担,占总量的35.55%、18.95%、13.33%。也就是说,经拱北关输入的鸦片近七成流入广州府的香山县、新宁县和新会县,其中拱北关所在地香山县占输入总量的三成。南海县仅1895年输入0.09担,其余年份未见记载;东莞县27年中仅输入4.65担,广州也不过24.47担,此三地输入鸦片总量不及香山县一年输入量(除1914、1915年外)。新宁县和新会县位于香山县西南面,临海且紧邻澳门,是故输入量亦多,其中新会县以江门为最多,达3253担;新宁县以新宁城最多,达3364担(见表二)。香山县输入之地为香山城、石岐、前山、斗门、拱北等地,按1887-1903年统计比较(1904-1915年拱北关统计上报为全县总量,未见县内各地数量),以石岐输入最多,为4342担,拱北仅1.35担。
2.肇庆府
肇庆府地区输入鸦片主要是肇庆城、鹤山县的鹤山城、开平县的长沙埠、阳江县的阳江城,其中以开平县的长沙埠和阳江县的阳江城为主,分别为2722担和1865担(见表三)。但自1900年以后,开平县和阳江县进口鸦片也日趋减少,肇庆城更是微不足道,每年进口不足1担,鹤山城则自此再无鸦片从拱北关进口。究其原故,一是江门于1904年3月辟为通商口岸。该港离拱北关约45英里,分别在南北设有崖门和横门两个分卡,拱北关管辖的范围就更小,仅限于一些渔民居住的荒岛和香山县南部的一片狭长地带;且江门商务发达,银号资本较为丰厚,货物“入口时,即有该口银号估计货值,预行垫支银两,以济其用。若运至澳门,必俟将货卖出,始可得银”,其遂成为“下四府货物总汇之区”(16)。二是轮船可入内地,竟夺华船生意。1897年西江开放,允许外国轮船航行,西江沿岸的三水、梧州、江门各埠先后开放为通商口岸,促使曾经是澳门货物销售地的江门、陈村及顺德等较大的销售中心,转向香港和省城进货。据《光绪二十四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1898年拱北口华船贸易较之上年减少关平银100余万两,华船载重吨数亦较上年减少2.4万吨,“非因市价涨落而然,实以西江开通口岸,情势变迁,有以致之也。查陈村、顺德、江门三埠向皆由澳门购办匹头,今则无复过问。盖彼之购货者,悉图轮运直捷,费廉而速,均已舍囤货之澳门,转趋出货之香港”(17);而海盗每向华船肆劫,轮船也较为安稳,其凭借速度快、安全的优势抢夺华船载货生意也就成为必然了。
3.下四府
下四府指广东省西南部的高州府、雷州府、琼州府、廉州府。1887-1915年经拱北关报关的鸦片输入下四府主要地区为:高州府的高州城、电白县水东、石城县暗铺,进口鸦片总量分别为1420.83担、2411.25担、72.95担;雷州府的雷州城、遂溪县赤坎,进口鸦片总量分别为1264.76担、1011.66担;琼州府的琼州城、陵水城、崖州城、儋州城,进口鸦片总量分别为309.18担、274.86担、64.38担、491.1担;廉州府的廉州城、合浦县北海、钦州城,进口鸦片总量分别为1.62担、157.89担、19.49担。这其中以高州府和雷州府进口鸦片为多,又以电白县的水东为下四府中进口鸦片最多之地;廉州城进口鸦片微乎其微,仅1.62担,1891年后无进口记录;钦州进口鸦片也仅19.49担,1890年后无进口记录(见表四、表五)。但综观表四、表五,自1903年以后,除雷州城外,各地从拱北关进口鸦片每年均未超过10担,多不足1担,其中高州城、石城县、遂溪县赤坎和廉州府均未有鸦片进口记录,电白县的水东仅1907年进口0.03担。究其原因,1898年法国强租广州湾,进口鸦片每箱只征收40元的低税,且轮船可径由香港载运大帮洋药与各色洋货直抵该处发售,“香港开往广州湾的载货轮船数则逐渐增加,此类轮船正在逐渐夺走华船的载货业务,因为悬挂外国旗可以免交华船无法免交的各种税费”(18)。如1900年下半年,由香港直抵广州湾之洋药多达592担,1901年计974担(19),1902年计1224担。洋药销售也由广州湾转运拱北关以南的开平县、阳江县、高州府、雷州府等处,如1899年计604担,1900年计326担,1901年计112担,1902年计231担,1903年计1807担(20),1904年计1443担(21)。其因是由广州湾运入内地比由拱北关纳税厘后运入每斤价银少1元(22);其次,私运之风猖獗。据拱北关税务司柯尔乐呈报,1900年,由广洲湾转运之埠,如新宁县、开平县、高州府、阳江县、雷州府五处从澳门进口鸦片比上年共少639担,而该年下半年,由香港直抵广洲湾之洋药多至592担,“其必由该处运往邻近内地私售无疑”,推测1900年私运内地的洋药至少1000担(23),如1901年5月,有往来广洲湾的小轮船在抵达该埠之前,竟在沿海一带地面私卸洋药,被现场缉获(24)。
三 拱北关区鸦片走私
(一)走私概况
据统计,从1795年到1839年,英国向中国走私鸦片总数达433547箱(25);1800年前葡萄牙经澳门走私到内地的鸦片每年约2000箱,1800-1821年每年约4500箱(26)。鸦片战争后,澳门继香港开辟为自由港,中外商贩遂以港澳为基地大规模走私鸦片。粤海关税务司评述道:“葡萄牙人在1846年将澳门变成一个自由港,极大地推动了贸易发展。作为远离本国的一隅,澳门的贸易有很多特色。它既是在中国领土内的一个自治的自由港,又是一个几大类商品的非法贸易中心,并影响皇家的海关税收和其他税收”;“而与西海岸地区的贸易是最为重要的,大量的鸦片和外国丝从澳门用帆船运到电白、水东、海南和北海,再运回锡、东京丝、贵重药材、棕、茶等。”(27)道光年间所修《香山县志》卷四称“澳夷实恃此(即鸦片烟)为利薮,市计盈虚,半由于此”。据粤海关统计,1871年至1874年每年走私鸦片分别为14746、7864、3757、1351担(28)。澳门理船厅报告称,1882年从澳门输入华南内地的鸦片总值为359.7029万元,其中经报关的为163.3952万元,走私为196.3077万元(29)。据记载,澳门包卖烟膏的三才公司在1889年共用洋药2716箱熬作烟膏,其中2199箱运往旧金山的华人吸食,517箱为澳门本埠吸食。洋药517箱可熬成烟膏517000两,当时澳门华人为60000丁口,年用洋药仅250箱,其余不知销往何处(30)。据线工禀报,“有等匪徒,将澳门所制之烟膏,潜由陆路带至新会县之江门及新宁县属之新场、荻海,开平县属之长沙等埠,每月约有四万至六万两之多”(31)。然而,查获走私的鸦片数量并不大,大量的鸦片走私逍遥法外。据《拱北海关志》记载,1900年第1季度在民船上查获走私熟膏3宗重906斤,1901年第4季度查获走私鸦片1宗重2斤,1902年第2-4季度共查获走私鸦片9宗重873斤,1903年查获走私鸦片1宗重15两,1904年第2季度查获走私鸦片1宗重14斤,1905年查获走私鸦片2宗重90斤,1906年查获走私鸦片3宗重208斤,1908年查获走私鸦片1宗重74斤及熟鸦片20罐重60斤(32);1911年8月7日,“龙睛”号在一艘从广州湾到广海的民船上查获生鸦片136包,价值4.2万余元(33)。
(二)走私方式
据史料记载,鸦片走私的方式主要如下:
1.将鸦片藏匿于船货底层。因拱北关人手有限、设备简陋,对满载货物的民船难以作彻底检查,特别是将鸦片藏匿于货底时往往让走私者得逞。拱北关税务司法来格指出,“在海关税厂查验货物或在满载的船上抽查一件压在底层的货物,是完全不可能做到的,所以几乎在澳门与石岐、陈村间所有货船藏匿鸦片是很容易进行的”(34)。
2.利用外籍轮船走私。因拱北关“专司华船而洋船不与焉”,走私分子利用这一点大肆走私,致使海关难以监管。如1901年5月29日,“龙睛”号在高栏岛以北的竹篙尾截获法籍轮船“盛利”号,经过一番枪战,查获走私鸦片17箱(35)。
3.有组织的持械护送。如1893年1月30日拱北关税务司向总税务司报告,澳门广泰源是有组织的走私鸦片头目,总部设在澳门五和煤炭店内,在澳门沙梨头将熟膏装船,运到湾仔岛,岸上有一支30-40人的武装护送到南屏、沙尾,在前山西面的小河装船运至香山县深湾,再换船运送广州(36)。
4.利用公海走私。如1894年2月11日,据线人密报,有渔船走私鸦片从香港到崖门口再由小船运到荻海。“龙睛”号在崖门口截获一艘可疑船只,搜出球状鸦片428块(约计13.43担)。经审问,走私的鸦片为香港鸦片商用汽轮带到公海上交给渔船,该渔船用同一方式共走私7次(37)。
5.于咸鱼箩酱料罐内夹带或小量携带。据拱北关税务司贺璧理呈报,“曾据本口洋药商人禀称,烟膏一项,除由进口各渡,于咸鱼酱料罐内夹带走漏不计外,每年匪众由陆路私运者,不下300箱云”(38)。随身携带也是其中方式之一,如1902年第一季度在关闸分卡从一旅客身上搜出生鸦片22斤4两(39)。
6.用小舢板分散转运。如1888年澳门附近邻县乡镇用洋药600箱,“全部由在澳门领有执照的零售商所供应,做成小球状的烟土块,循陆路或水路用小舢板分散转运”(40)。
7.船上设置暗舱藏匿鸦片。如1906年4月2日,马骝洲分卡在一艘“恩昌”(音译)号渡船的暗舱里查获鸦片熟膏34听,重143斤(41)。
(三)走私线路
拱北关区鸦片走私线路以香港、澳门为中心,大致有以下几条线路:
1.澳门走私陆路方面:第一条路线是从关闸口以东边界线偷运进来,经海边进入水湾头,过吉大、香洲,前往内地;第二条路线是由青州渡河到关闸围,沿小路到夏湾、白石、前山、翠微,到达石岐;第三条路线是从澳门渡河在湾仔登岸,向北循将军山小路偷越石角分卡,经沙尾、南屏,装船运往内地;第四条路线是从澳门渡河在银坑登岸,向西南经摩罗下,绕道洪湾,装船运往石岐。
2.澳门走私海路方面:第一条线路是从澳门黑沙湾至水湾头;第二条线路是从澳门黑沙湾,偷越九洲分卡,到达香洲;第三条线路是从澳门内港向北,偷越前山分卡,前往内地;第四条线路是从澳门内港过马骝洲河道,偷越马骝洲分卡,前往内地;第五条线路是从澳门氹仔,过下滘水道、磨刀门,前往内地;第六条线路是从澳门绕过路环岛,经大横琴岛东南角的阿婆尾,向西经磨刀门、崖山、斗山,前往内地。
3.香港走私拱北关区海路方面:从香港筲箕湾、香港仔出发,绕道担杆岛海域驶出公海,向西前往阳江、水东等粤西沿海城镇(42)。
四 拱北关鸦片贸易的终止
吸食鸦片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总税务司署通令第1393号中言,1906年“9月20日上谕痛斥吸食鸦片恶习,钦命10年之内革除此害”。上谕谓“自鸦片烟弛禁以来,流毒几遍中国,吸食之人废时失业,病身败家,数十年来日形贫弱”,要求“著定限十年以内将洋土药之害一律革除净尽”,“禁止之方不外遏绝来源,限制销路,先劝导而后惩儆,宽既往而严将来”。政务处遂遵旨筹拟禁烟章程十条,其中前九条涉及内政方面的“禁止栽种禁止吸食”,如规定凡吸食者,皆须领牌,并加以善言劝导。牌照分为甲乙两种,牌照内写明吸食者姓名、年岁、籍贯、每日吸烟数目、发牌年月、吸烟购烟之据。凡年在六十以外者给与甲号牌照,在六十岁以下者领乙号牌照;原乙号牌照者年届六十时不得改领甲号牌照。自第一次查清之后按册稽查,此后不准再发牌照。不领牌照而私吸烟购烟者予以处罚。章程第十条“商禁洋药进口以遏来源”,要求“外务部与英国使臣妥善办法,总期数年内洋药与土药逐年递减,届期同时禁绝。又印度洋药而外,尚有由波斯、安南、南洋荷属输入中国者亦属不少,如系有约之国,可商诸该国使臣一体严禁,如系无约之国,可施行我国自治法权,严禁进口,并由各将军、都统、督抚等督饬所属暨税务司于各该省水陆边界设法稽查,以杜走漏闯越”(43)。为此,海关总税务司署于1908年5月11日发布第1510号通令,规定自1909年1月1日起限制从波斯、土耳其无约之国进口鸦片,并制定三项规定:
一、自西历一千九百零九年正月初一日起,凡商人欲运波斯土、耳其土往中国通商口岸,须先向九龙关税务司请领特准单,每箱一单,单内注明无论运往中国通商何口,均可到后即按章完纳税厘,如有运进中国各处之波斯、土耳其土并无此项特准单,呈验者即将所运之货充公。
一、波斯、土耳其土以一千一百二十五担为运进之年额,年减九分之一,即一百二十五担。在一千九百零九年内只准一千担。请领此项特准单进口照此逐年递减,九年净尽。一千九百十六年后即不发特准单,与印度土一律停止运进中国。
一、此项特准单只准新关素知向作波斯、土耳其土贸易之商来关请领,按照一千九百零六、七两年所运入中国总数核计,各商分运若干,以定每商领单之年额分数,逐年递减(44)。
1908年8月6日,海关总税务司署发布第1543号通令,中国与香港间禁止进出口烟膏,要求“各关税务司应严令所属关员不遗余力侦查,并制止熟膏自香港入境及出境运往香港之走私行径”。香港定例局议定条款五条,由港督允准颁行,其中第二条规定不准贩运烟膏出口至中国或法属印度支那,违者惩办;第四条规定“凡赴广东省城或澳门船只或已驶行或将驶行,在船之人携带烟土若非载在船货单内者,不准逾二两之数”(45)。
对于限制进口印度鸦片,“英政府允以由印度出口岁额五万一千箱之总数自一千九百零八年起年减一成,十年净尽”(46)。1911年5月8日,中英签订《限制印度鸦片输入中国协议》,包括十条款及一附件,规定鸦片税厘由原来的每箱(百斤)110海关两提高到350海关两,并逐年减少鸦片进口,且规定自1917年12月31日停止鸦片在中国的合法化贸易和合法种植;附件规定“除业经商定每年减运5100箱外,英国政府现允于1912年、1913年暨1914年每年再为减少”。为此,1917年完全停止鸦片进口前可输入中国之有准单印度鸦片数量呈现出逐年减少趋势,1912年至1916年分别为21680、16580、11481、10200、5100箱(47)。
上述关于鸦片进口逐年减少的规定从1898-1915年洋药经拱北关入内地呈逐年减少之势可窥一斑(48),其中1910年比上年增多之故系传闻粤省行将抽收熟膏捐项,各商乘未开捐项之前争先营运的结果(49)。1915年拱北关征收鸦片税厘仅3632两,与以前每年18万两相差悬殊,1916年起再无鸦片进口报关。从鸦片进口价格的上涨也可看出其“备受限制”,如1901年和1892年相比,公班土每担由350海关两涨至625海关两(50);1911年平均价格每担升至1442海关两(51);1913年初,有照之公班土在澳门估发之价每箱约值洋银3600元,迨至年底,涨至两倍;1915年,广东省药膏专卖总局在香港购入公班土每箱9150元,喇庄土每箱8950元,白皮土每箱9300元(52)。1917年3月31日,总税务司通令各关于4月1日起严禁鸦片进口。但鸦片走私并未终止,“企图非法贸易不可避免,恐将成倍增加”(53),因为澳门、香港并未禁止洋药销售。1913年,葡萄牙与英国就澳门和香港的洋药专卖达成协议,澳门每年进口500箱印度生土,本地消费260箱,240箱出口到尚未禁止进口洋药的“外埠”。据英国档案局材料,1914-1919年转运到澳门的鸦片分别为616、500、500、450、300、469箱(54)。1921年,澳门从巴士拉和加尔各答进口洋药货值66.3元,出口到智利和墨西哥合计货值165.77万元(55)。1927年,印度政府终止向澳门供应鸦片,但澳门仍有进口波斯鸦片,如据说1938年4月3日,日本“新加坡丸”号抵达澳门时卸下2000箱波斯生鸦片;尽管1946年5月28日第933号法令宣布澳门“彻底根除”了鸦片(56),但是1948年3月拱北关仍缉获旅客走私鸦片2.15公斤;1949年3月,在旅客行李中查获走私生鸦片200克(57)。
综上所述,拱北关因实施洋药税厘并征、防止从澳门走私鸦片到珠江口西岸沿海一带而设,在1887-1917年鸦片报关合法贸易期间,在征税、缉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概述拱北关鸦片贸易的情况,希望抛砖引玉,引起学界对拱北关鸦片贸易研究的关注。
注释:
①(55)莫世祥等编译:《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澳门基金会1998年版,第97-98页。
②(32)(34)(35)(36)(37)(39)(42)(57)拱北海关编:《拱北海关志》,1998年版。
③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中国旧海关史料》,京华出版社2001年版。
④(27)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等编译:《近代广州口岸经济社会概况——粤海关报告汇集》,暨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82页。
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⑥中山市档案馆等编:《香山明清档案辑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⑦莫世祥:《近代澳门贸易地位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
⑧马光:《晚清珠三角地区鸦片走私与缉私——以新香六厂为个案研究》,《澳门研究》2009年第12期。
⑨(30)《光绪十五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拱北海关志编辑委员会编:《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第10页。
⑩(44)《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第1510号》及其附件1,《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中国海关出版社2003年版,第609-610页。
(11)刘诗平:《洋行之王:怡和与它的商业帝国》,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
(12)(13)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藏《1887年拱北关有关澳门殖民地鸦片问题的报告》,上海海关造册处1888年。转引自网上读书园地。
(14)(46)《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第1510号》附件2,《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中国海关出版社2003年版,第611、609-610页。
(15)《光绪二十四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和《光绪二十五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第61-62页。
(16)(31)《光绪十七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版,第23、25-26页。
(17)(18)(50)《光绪二十四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版,第57、57、61页。
(19)(24)《光绪二十七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版,第78、79页。
(20)《光绪二十九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版,第85-89页。
(21)《光绪三十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版,第92页。
(22)《光绪二十八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版,第83页。
(23)《光绪二十六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版,第68-72页。
(25)(美)马士著,张汇文等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238-239页。
(26)连心豪:《近代中国的走私与海关缉私》,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页。
(28)《1874年广州口岸贸易报告》,《近代广州口岸经济社会概况——粤海关报告汇编》,第116页。
(29)《1887至:1891年拱北关贸易报告》,莫世祥等编译:《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澳门基金会1998年版,第27页。
(33)(41)《拱北海关志》“大事记”条,第271、269页。
(38)《光绪十八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版,第31页。
(40)《1888年拱北关贸易报告》,《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版,第8页。
(43)《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第1393号》及附件1,《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中国海关出版社2003年版,第583-587页。
(45)《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第1543号》及其附件,《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中国海关出版社2003年版,第611、627页。
(47)《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第1817号》,《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中国海关出版社2003年版,第24-25页。
(48)《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版,第297、108、114、143页。
(49)《宣统二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版,第122页。
(51)《拱北关1902年至1911年十年报告》,《拱北关史料集》,1998年版,第329页。
(52)《中华民国二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中华民国四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莫世祥等编译:《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澳门基金会1998年版,第287、301页。
(53)《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第2651号》,《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中国海关出版社2003年版,第206页。
(54)英国档案局:CO 129/465,英国使馆,里斯本,1920年8月9日。转引自(澳)杰弗里·C·冈恩著,秦传安译:《澳门史1557-1999》,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第126页。
(56)(澳)杰弗里·C·冈恩著,秦传安译:《澳门史1557-1999》,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第130页。
(转引自《中国近代史》2015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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