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日贸易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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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02-28 |
摘要:进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是中日近代经济关系的核心内容之一。从双方贸易的成果来看,1931年和1871年相比,中国对日本的出口额增长了224倍,日本对中国的出口额增长了155倍。60年间两国的进出口贸易总值增长了182倍,日本成为中国仅次于英国的第二进口贸易国,中国也成为日本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进口贸易国。尽管双方贸易的商品结构还对中国很不利,但毕竟在强化日本整体经济实力的同时,也客观上促进了中国近代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历史事实一再表明,日本军国主义是中日经济关系健康发展的根本障碍。 关键词:中日经济关系/进出口贸易/近代
进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是中日近代经济关系的重要内容。不过,受特殊历史进程特别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的影响,学术界对中日近代政治关系的关注要远远大于对两国经济关系的探索。这表现为,1990年以前的成果主要集中在控诉1931~1945年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的经济掠夺罪行,而缺少对1931年前两国经济关系的客观考察①。1990年代以后,这种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变。比如,中国学者娄向哲《论近代中日贸易对日本经济发展之影响》②一文,就颇具首倡之功,然其缺憾在于数据样本零散、贸易与投资混淆,并且刻意回避双方贸易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此后,樊如森著《1871~1931年の中日の經濟貿易關係》③和《日本对上海的贸易和投资》④,日本学者吉田建一郎著《佔領期前後にぉけゐ山東タマゴの對外輸出》⑤等等,虽然开始深入涉足这一领域,但其研究的系统性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的差距。客观考察两国间近代历史时期的进出口贸易,有助于透析中日近代经济关系的全貌,并镜鉴于未来。
一 1894年前中日两国的平等贸易关系
1860年代的中国,刚刚经历了2次抗击英法入侵的鸦片战争和长达14年的太平天国内战,综合国力大为削弱;而同一时期的日本,也在美、英、俄、法、荷等列强的威胁下,被迫缔结了一系列不平等的神奈川开埠条约。这期间,中国的洋务运动和日本的明治维新运动,虽然都力图在学习西方“长技”的过程中富强起来,但成效尚不明显。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日两个同病相怜的东亚邻国,遂于1871年9月13日缔结了两国之间的第一个平等条约——《中日修好条规》18条。同时,又根据该条约第7条的规定,两国政府又另立了《通商章程》33款,作为中日平等贸易的法理依据。其中第1款规定,中国对日本开放此前已经对西方列强开放的上海、镇江、宁波、九江、汉口、天津、牛庄、芝罘、广州、汕头、琼州、福州、厦门、台湾、淡水等15个沿海沿江口岸,日本对中国开放此前已经对西方列强开放的横滨、箱馆、大阪、神户、新漹、夷港、长崎、筑地等8个沿海口岸,从而废止了德川幕府时期的锁国政策,打开了中日贸易全面发展的大门。
表1统计显示,1871年《中日通商章程》签署以后,两国间的贸易获得了快速发展。到1894年,两国间的进出口贸易总值增长了499.6%,其中,日本对中国的出口贸易值增长了382.8%,中国对日本的出口贸易值增长了687.5%。中国对日本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日本对中国出口的增长,但从进出口贸易总值上看,日本却处于对华贸易的入超地位。这种优势互补的状态,正是这一时期两国间贸易地位平等的重要体现。
不过从当时中国对外贸易的全局来看,这一时期中国的主要贸易对象国,还是对华贸易基础深厚的英、美等西方列强。因为1868~1893年间,中国平均每年对英国(含英国本土、香港和英属印度3地)的贸易值,要占到中国整个对外贸易值的72.8%;对美国的贸易值,也占到6.7%;而对日本的贸易值,却只占中国整个对外贸易值的3.9%⑦。可见这一时期,中日之间的贸易尽管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但比重却并不高。
二 1895年后日本对华不平等贸易的开端
1895年4月17日,在甲午战争中失败了的中国,被迫与日本签订了条件苛刻的《中日马关条约》11款,接受了日本军国主义者强加给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条约除强迫中国政府割地赔款之外,还明令废止了此前签署的中日“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并于稍后重新订立了让日本享受与西方列强同等对华贸易特权的《中日通商行船条约》29款(1896年)及其《续约》13款(1903年),使日本获得了开放更多中国通商口岸、沿海及内河航运通道,以及投资设厂、减轻关税和船钞等经济特权。标志着中日此前平等贸易关系的终结,日本成为继英、法、俄、美等国之后欺凌和压榨中国人民的新列强。
与此同时,在中日战争和日俄战争中接连获胜的日本,又挟军事胜利之威,陆续废除了此前同西方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获得了关税和贸易的自主权,并开始利用关税壁垒,保护本国的民族工业。不仅如此,欺软怕硬的日本政府,还变本加厉地逼迫中国政府开放更多在日本主导下的通商口岸,以攫取更多的政治特权和经济利益。据统计,近代新老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强迫中国开放的一级条约商埠有82个,其中仅日本强迫开放的就多达25个,数量上仅次于老牌的帝国主义国家——英国⑧。
另一方面,中国也在民族危机的刺激下,继续在国内开展洋务和维新运动,并陆续实施了清末新政,在大力普及轮船和铁路等新式交通的同时,还兴办现代工业,使包括中日贸易在内的对外进出口贸易,尚能在一系列的艰难曲折中继续向前发展。
1894年,中国自日本进口和对日本出口的商品数值,分别为9130173海关两和9256632海关两。到1895年仅仅1年的时间,这两个数值就分别增加到了17195038海关两和14821642海关两,较上一年度净增88.3%和60.1%。到1913年,这两个数值又分别在1895年的基础上净增了594.1%和342.2%,反映出中日贸易的发展。不过表2也显示,该时期日本对华出口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中国对日本出口的速度,1913年中国对日本的贸易逆差为53802476海关两,逆差率为82.1%,两国贸易结构的不平等越发显现出来。
而从1894~1911年间中国对外贸易的全局看,中国平均每年对英国(含英国本土、香港和英属印度3地)的贸易值,占中国整个对外贸易值的比重,由此前的72.8%下降到了56.7%;对美国的贸易值占中国整个对外贸易值的比重,由此前的6.7%上升为9.0%;对日本的贸易值占中国整个对外贸易值的比重,则由此前的3.9%上升为12.7%。这说明尽管英国在各国对华贸易中依然占居着第一位的优势,包括日本在内的其他国家与它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但是,日本在中国对外贸易结构中的地位却在快速地攀升着。到1900年以后,它就已经超过美国和其他西方列强,而跃居为中国的第二进口贸易国了⑩。
三 1914~1931年日本对华不平等贸易的加剧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在西方列强的故乡欧洲展开,捆绑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绳索有所松弛,便利了中国民族经济的崛起;但与此同时,作为新列强的日本却也趁机快速地填补着外国在华势力的相对真空,试图用苛刻的“二十一条”捆住中国经济发展的手脚,攫取更多的在华利益,使得一战爆发后的中日进出口贸易进一步向日方倾斜。并且,两国间的近代经济关系,除了传统的进出口贸易外,又增加了日本对华资本投资的新内容。
单纯从表3的统计来看,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及战后,中日贸易的增长速度较前明显地放缓了。因为1931年和本阶段起始年的1914年相比,日本对中国的出口数值仅增长了132.6%,中国对日本的出口数值增长了310%,两国间的贸易总值也只增长了192.4%(12)。另一方面,两国之间贸易的不平等也减少了。表3显示,1914年中国对日贸易逆差为62503933海关两,逆差率为96.7%;到1930年,中国对日贸易逆差为110609625海关两,逆差率降低到51.1%;再到1931年,中国对日贸易逆差猛然下降到30771106海关两,逆差率仅为11.6%。好像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中国对日本的出口即将赶上日本对华的出口,两国之间的贸易结构已经趋向合理,日本对中国贸易的不平等性即将不复存在了。
然而事实上,在这一时期当中,日本对中国的不平等贸易不是缩小、而是进一步加剧了。因为进出口贸易统计只是两国之间经济数据的一部分,不是全部。从这一阶段中日经济关系的全局来看:一方面,一战以后,随着其政治、军事影响力的增强,日本对中国的商品走私活动日益猖獗(13),这类经济数据是不计入各口岸的海关贸易统计里面的;另一方面,进入1910年代以后,日本对华经济活动的新方式——利用中国的廉价原料、劳力和市场,直接进行企业生产的资本投资增加了(14),这类经济数据也是不反映在海关统计里面的。相关资料显示,到1930年,日本在上海、青岛、汉口和东三省等地建立的棉纺公司共有15个,下辖纱厂45个,有纺机163万锭,并机19万锭,纺织机140082架,使用工人7.7万人,居在华外资棉纺业的第一位;此外,日本还在上海投资纸烟、化学品、印刷、机器、食物工业,在天津投资食物、机器、化学品、百货业,在汉口投资蛋白、碾磨业,在广州投资火柴、碾米业,在中国沿海、沿江、内河投资轮船航运业,在东三省投资铁路、矿山业,并通过在华金融机构对中国政府提供了巨额的政治经济贷款。据日本学者金冶井谷统计,1907~1930年间,日本对华贸易顺差(即中国对日贸易逆差)总额是24亿2千万日元,而对华资本投资总额却达到了25亿3千万日元(15)。所以,表面上,日本对华的“资本投资”,是对中国对日“贸易逆差”的一种“冲抵”,由此保证了中日之间国际贸易收支的平衡;而在事实上,由于日本是一个资源短缺、市场狭小、劳动力价格昂贵的小国,它对华的直接企业投资,使同等数量的资金获得了比在母国投资更大的经济效益,更加增强了日本的整体经济实力,使日本对华经济交流中的不平等进一步扩大了。
综上观之,《马关条约》虽然使日本成为继欧美之后欺凌中国人民的新列强,但是,由于两国之间和平相处的政治格局尚未发生根本改变,所以,中日间的经济交流,基本上还能够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曲折进行。然而,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作为日本军国主义者以武力吞并中国的“大陆政策”的总爆发,则从根本上打破了两国和平共处的政治基础,标志着两国此前相对正常的贸易关系的终结。此后,贪婪而狂妄的日本军阀,便以枪炮和刺刀为工具,开始对中国占领区展开没有任何平等和贸易规则可言的野蛮战争掠夺,使日本陷入用战争绑架政治和经济的恶性循环。但是,“战争不能解决日本的困难,只有增加日本的困难”(16)。因为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不仅中断了两国长期相对正常的贸易关系,而且给两国特别是中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遭到了热爱和平的亚太各国特别是中国人民的强烈反抗,直到1945年日本军国主义的在华侵略势力被彻底击溃。
四 从商品结构看两国在近代进出口贸易中的地位
近代之前,中国和日本就有贸易往来,但是,由于当时两个国家的主导经济产业都是农业,所以,贸易的商品也只是双方土特产品间的交换;加上当时帆船运输技术的限制,贸易的规模也较为有限。比如明代的时候,中国输往日本的货物多为书籍、人参、绫罗、文具、陶瓷器、丝、茶等物品;日本输入中国的,则以铜、扇、屏风、海味、刀剑、硫磺、木料等为主,尤以中国铸钱所需的铜斤为大宗。到了清代以至道光年间,“日本对外贸易以吾国为主,且为入超国家。贸易之权亦操于吾。惟于日本因金银之流出过多,铜之输出亦增”,幕府便逐步取消刀、剑、硫磺、生金银的输出,只许铜器、磁器、描金镀金器具、海产品等少数货物进入中国;中国输往日本的货物,“则有书籍、生丝、丝织品、棉织品、纸、糖、文房具、茶、茶具、磁器、锡器、针、棉、栉篦、漆器、药材、矾蜡、花石、绣货、字画、食物、果品、铜器、香料、玳瑁、珍珠、翡翠、水银、眼镜等物”(17)。1871年中日《通商章程》的签订,尽管为两国的正常贸易开启了大门,但由于当时中日两国同属封建农业国家,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的成效亦未见显著,所以,1871~1910年的40年间,中日贸易的商品结构并未发生多大的变更,仍以土特产品为主要内容。这一时期中国外贸的商品结构为,大宗进口商品主要是印度的鸦片,英国的棉织品,以及来自比利时、德国、美国、俄国的五金、煤油、棉花和染料;中国大宗输出的商品主要是生丝和茶叶,销售地也主要是英国、美国和俄国,与中日贸易的商品结构关联度不大。只是在1910年代以后,日本的现代工业品如棉织品、五金、煤炭、化学品才开始进入中国市场,中国新兴的出口商品如大豆、棉花、油子及其初加工产品也开始进入日本,两国贸易的商品结构才发生了明显变化。
表4统计显示,1912~1931年间,中国对日本出口的商品以没有经过加工的工业原料为最多,每年平均值占对日输出商品总值的49.5%;其次为经过初步加工的工业原料,每年平均值占对日输出商品总值的40.4%;仅此两项,就占了中国对日输出贸易的90%。由此可见,中国对日贸易的发展,主要是通过大量低附加值的工业原料类产品的出口,作为基本贸易手段的,传统农业大国的经济特征依然非常突出,这是中国在中日贸易中处于入超地位的根本原因。第三位的饮料食品类消费品输出虽然有所增加,但每年平均也只有7%;工业制造品的出口更是少得可怜,每年平均仅为2.2%,这表明中国现代工业化程度的低下,及其在中日近代进出口贸易中的劣势地位。
而日本对中国出口的商品则以工业制造品为最多,每年平均值占自日本对华出口商品总值的53.2%,显示出日本“殖产兴业”运动的巨大成就与现代工业化的水平;同时表明,中国已变成了日本高附加值工业品的重要销售市场,这是日本在中日贸易中占出超地位的主要原因。而占日本对华出口第二位的商品,虽然可以作为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基本原料,但却是经过了初步加工之后的原料,其每年平均值为19.8%;第三位是消费品性质的饮料食品类,每年平均为14.3%;而没有经过加工的低附加值工业原料,则排在了第四位,每年平均仅为10.3%。凡此种种,均显示出日本在中日近代经济交流中的优势地位。
五 中日近代进出口贸易的历史定位
中国和日本两个国家,近在咫尺,互补性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日益增强的背景下,要让双方脱离接触,老死不相往来,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既然接触是必然的,那么,两国就应该在战争与和平的国际关系博弈中,选择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经济关系。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由于在近代大部分的时间内,中国在两国之间的交往中始终是受害的一方,所以,日本军国主义者的政治、军事、经济侵略行径,自然会激起中国人的强烈愤慨和反抗,这在日本提出“二十一条”、特别是发动九一八事变之后表现得最为突出。正如刘世仁所著《日本对华经济侵略史》的第一句话所说,“日本帝国主义者是我国的世仇,也是我国唯一的敌人”,“本书的目的,在叙述日本四十年来在华经济侵略的史实,以唤起民众对敌人侵略深切的认识,以增强民族抗敌浓厚的意识”,并认为中日经济交流史,完全是中国人民“用血和泪堆成的”(19)。国民党元老邹鲁在《日本对华经济侵略》一书中进一步指出,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武力、政治、文化、经济4种方式中,以经济侵略最为毒酷;所以,能否团结御侮和“人人全用国货,不用敌货,以杜敌人经济侵略的野图”,这是“中华民族前途之或生或死的测验器”(20)。所有这些言论和行动,对于中国人民来说,都是合理的、正义的、可以理解的。
但是,从理论上讲,经济活动毕竟有其独特的内容和运行规律。包括日本在内的近代列强,其非战争时期的对华贸易和投资,既有主观上剥削中国人民剩余价值的一面,也有客观上刺激和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一面。这是因为,第一,外国人的在华投资,帮助了中国资本主义现代生产的发展。因为外资投入中国市场,同时也就带入了外国的科学与技术,冲毁了中国原始的生产方法,推翻了中国手工业和家庭工业制度,输入了许多新的机器、技术与管理方法,以及新的工业与商业制度,使中国古老而陈旧的方法不能再延续它的传统,而必须逐渐被迫走上工业革命的大道;如若不是外资冲进中国这片原野,也许中国工业一时还不能走上工业革命的道路,至少也不能走得这样快。第二,它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服务。外国资本投入中国本来都是为自己打算的,外商在中国投资的目的,本想借此伸张他们在华的政治势力。可是这个目的只能达到一部分,而不会全部达到;他们的目的只能在某特定时期中可以适用,而不能永久不变地把握着。有些经济上的投资,尤其在市政工程和交通方面,往往反倒为中国效劳了一番。第三,它使中国经济的发展与世界合流。如若没有外资投入中国,中国本身在经济方面自然也会顺着时代向前进展。不过,中国传统的社会制度与观念,事实上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桎梏,那么,坐视中国经济自然发展,必然陷入一个停滞的阶段,这一阶段会延长多少年都是难以想象的。这就得力于外资的冲入,它给中国原有经济机构与传统思想来了一番大的冲击,使中国在经济上必定要赶上世界经济的行列,否则就不可能在世界上立国。当然这种经济上的发展,就中国而言还不曾到达能与世界各国真正并驾齐驱的地位,但是,只要不完全抹杀外资对于中国有利的影响,则是目前所有的一点点可以作为将来与世界各国平衡发展的基础,这不能不说是受益于外资的刺激(21)。
另一方面,从客观效果上看,近代中日之间非战争时期的经济交流,对双方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从对中国的客观积极作用来看,1912~1931年间,日本向中国输出的商品主要有13种,分别是棉织品及棉纱、糖、五金、煤、棉花(从美国转口来的长绒棉)、水产品、纸、机器(主要是纺织机器)、面粉、木材、电气材料、化学品、橡皮及其制品等等。这些商品进口数值的不断增加,说明了中国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对其需要的日益扩大(22)。以从日本进口的机制棉纱为例(含青岛日资纱厂的产品),它是山东省最大乡村织布工业基地——潍县地区最主要的生产原料,当地“农民于耕作之暇,视织布为唯一副业。利用外来棉纱与当地制造之铁机、木机,于农事清淡之际,从事织制各种布匹。尤以城东穆村、眉村、潍河沿岸为中心地带。每届织制时代,男女老幼勤苦掺作,闲行乡曲,机杼之声相闻”。在有日本资本投资并将产品大量出口到日本的潍县烟叶产地,无论是烟叶的种植还是熏制加工业,日方的作用都显而易见。“农民眩于大利,争相种植”,“每年产烟价值约300余万元,几与小麦之总值并驾齐驱,目下已属最全盛时代,为农村经济之绝大补助”;熏制加工方面,“一转移间,劳工、资本均蒙受莫大之利益。据财政部熏烟税局报告,自蛤蟆屯至辛店一带,二十一年份(1932年)的地方熏烟税收总数竟高达110万元左右”(23)。再以近代日本对上海的进出口贸易和资本投资为例,也有着同样的客观积极效果,它促进了上海商业与对外贸易的繁荣,也夯实了上海作为中国近代最大外贸和工商业中心的物质与技术基础。因为在近代上海的各类现代工业中,棉纺织工业是中外资本投资最多、也最集中的产业,它代表了上海现代工业的发展水平和方向。而日本对近代上海的工业投资,正是对棉纺织业的投资。据上海特别市社会局1928年的统计,在近代上海的全部现代工业资本构成中,以日本注入的资本最多;就单个工业企业的平均资本而言,又以日资工业企业的平均资本额度最大(24);从投资种类和技术层面上看,日本在上海的企业投资,不仅有具有政府和财团背景的规模巨大、技术先进的“国策企业”,也有经营灵活、遍布几十个产业领域的250多家私人小工业。它们“作为近代工业的开辟者,很多日厂不仅为民族工业树立了模仿和追求的榜样,促进了民族工业的诞生和成长;而且客观上还成为近代工业技术输入、展示、传播的窗口,将先进技术带进了上海,促进了民族工业对近代技术的掌握和技术革新”(25)。直言之,单纯从经济意义上讲,日本对近代上海的现代工业发展,是有很大客观积极作用的。
另一方面,中日贸易对资源缺乏的日本,积极作用更加巨大。对此,日本寺内内阁的财政大臣胜田主计早在1918年就明确承认了。他指出,第一,从两国的历史地理关系上,“以如此邻邦,今乃积弱不振,实大和民族发展之绝好机会,研究对付之,以期雄飞大陆”;第二,从谋求日本经济独立的需要上,“国民所需要之货物,决不能生产于国内,则我国民决不能唯以国内之物资,而维持其经济独立。许多原料品,须求诸外国,加之工作,制成商品,以开商业贸易之途。是故我国民须求经济独立之基础于世界,此理不论何人皆无疑义。然依人种、文明及地理、历史等之关系,我日本国民经济独立之基础,不能不专求诸东亚,此亦自然之理也。东亚之中,尤以求诸面积广大,资源丰富之中国,更为必要”;第三,从谋求日本国防独立的需要上,“中国铁矿、石灰(原文如此,笔者疑为‘炭’)之丰富,石油之有望,棉花之栽培,羊之饲养,及其他物质,举凡我国国民经济所必要者,与实行国防计划所必要原料物质,皆能求之于中国。有如此关系,故掌握中国经济之支配权,从帝国独立上观之,亦最为紧要”(26)。中国出口到日本的商品,主要有豆及豆饼、棉花、生丝及丝织品、油子(27)、煤、生铁、皮革、麻、糠、木材、五谷、蛋类等,统计显示,1912~1931年间,日本从中国的进口总值仅次于美国,表明中国已经成为日本的第二大进口贸易国(28)。也就是说,正是由于中国所提供的丰富工业原料和广大销售市场,才使日本的经济现代化获得了强有力的保障。然而,自明治维新时期开始,自信不足的日本社会各界,却把福泽谕吉的“脱亚入欧”理论奉为圭臬,但这其实只不过是些制度和技术层面的华丽外衣而已(29)。相对于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层面,工业资源严重短缺并且国内市场又非常狭小的日本,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离开地大物博的亚洲大国——中国而独善其身的。但是,贪心不足的日本军国主义者,却以德报怨,企图通过野蛮的侵华战争和铁血政策,永远残暴地奴役纯朴善良的中国人民,这势必会引起被压迫者的竭力反抗,直到日本对中国施行强权政治的迷梦彻底破灭。
历史是一面镜子,也是一种财富。唯有以冷静求真的态度,才能深刻透析和准确定位中日近代经济交流的复杂内涵,并做出客观全面的判断。两国间近代经济交流的正反事实都证明,和则两利,斗则两伤,只有彻底根除日本军国主义的余孽,双方展开平等互利的全面合作,才是中日两国经济关系发展的正确方向。
注释:
①陈景彦:《建国前有关近代中日经济关系史研究述评》,《现代日本经济》1991年第2期;陈景彦:《建国后有关近代中日经济关系史研究述评》,《现代日本经济》1991年第5期。
②娄向哲:《论近代中日贸易对日本经济发展之影响》,《历史教学》1995年第12期。
③〔日〕福島惠翻译,载于《学留院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報》2009年度版。
④载于《城市史研究》第27辑,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1年版。
⑤载于本庄比佐子编:《日本の青島佔領と山東の社會經濟1914~22年》,东京,东洋文库2006年版。
⑥资料来源:中国海关贸易统计,本表据侯厚培、吴觉农:《日本帝国主义对华经济侵略》,黎明书局1931年版,第7章第1表改绘。
⑦蔡谦:《近二十年来之中日贸易及其主要商品》,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5页。
⑧版图的变化、文本与实际的差异,使不同学者对近代中国商埠数目的统计很不一致。漆树芬统计,1922年中国商埠97个,27个自开商埠,70个条约商埠,其中英国主导28处居第一位,日本主导25处居第二位(漆樹芬著《经济侵略下之中国》,上海独立青年杂志社1926年,第109~117页)。吴松弟统计,1930年中国商埠、租借地、殖民地共110个(吴松弟主编《中国百年经济拼图——港口城市及其腹地与中国现代化》,山东画报出版社2006年,第4页)。杨天宏统计,1924年中国自开商埠52个,“其数量几与条约口岸相埒”(杨天宏《近代中国自开商埠研究述论》,《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上述3人统计,只有漆氏详备每一商埠开放的史料依据,吴、杨2人统计皆阙详细备注,故本文依漆著为基础推算。不过,漆氏数据尚未包括:外蒙古地区的库伦(1861年)、乌里雅苏台(1881年)、科布多(1881年)3个条约商埠,台湾地区的安平(台南1860年)、沪尾(淡水1860年)、鸡笼(基隆1861年)、旗后(打狗1863年)4个条约商埠,香港(附加九龙半岛租借地)和澳门2个殖民地,关东州(大连1898年)、威海卫(威海1898年)、胶州湾(青岛1898年)、广州湾(湛江1899年)4个租借地,1922年以后正式开放的无锡(1923年)、宾兴洲(江西1923年)、蚌埠(1924年)、铜鼓(广东1924年)、中山港(1930年)5个自开商埠。另外,漆著将吴淞列为德国约开商埠,经核应为自开(宝山区史志委编《吴淞区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笔者综上认为,至1930年为止,中国各类一级商埠的总数应该是115个,其中条约商埠82个,自开商埠33个。
⑨资料来源:中国海关贸易统计,本表据侯厚培、吴觉农:《日本帝国主义对华经济侵略》,第7章第1表改绘。
⑩蔡谦:《近二十年来之中日贸易及其主要商品》,第13页。
(11)资料来源:中国海关贸易统计,本表据侯厚培、吴觉农:《日本帝国主义对华经济侵略》,第7章第1表;蔡谦:《近二十年来之中日贸易及其主要商品》,附表第2页一(乙)改绘。
(12)这与当时日本使用金本位,中国海关统计以银本位为基础并无根本抵触。因为即便把海关两折算成金元之后,结论依然是,1931年和1912年相比,日本对中国的出口数值仅增加49%,中国对日本的出口数值仅增加120%,两国贸易总值仅增加76%(蔡谦:《近二十年来之中日贸易及其主要商品》,第38页)。
(13)黄尊严:《1914~1922年日本在山东的非法贸易和走私活动》,《齐鲁学刊》1994年第6期;〔日〕浅田乔二等著,袁愈俭译:《1937~1945日本在中国沦陷区的经济掠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4)〔美〕雷麦著,蒋学楷、赵康节译:《外人在华投资》,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1958年重校再版,第53,380页。
(15)〔日〕金冶井谷:《日本对华投资》,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1932年版,第3、22页。
(16)〔英〕史太因(G.Stein)著,陈克文译:《日本工业和对外贸易》,上海,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第149页。
(17)赵兰坪:《日本对华商业》,上海,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15页。
(18)中国对外贸易统计,据蔡谦:《近二十年来之中日贸易及其主要商品》,附表第16~17页七(甲、乙)改绘。
(19)刘世仁:《日本对华经济侵略史》,福州,文明书局1938年版,“自序”第1~2页。
(20)邹鲁:《日本对华经济侵略》,广州,国立中山大学出版部1935年版,第10、321页。
(21)高平叔、丁雨山:《外人在华投资之过去与现在》,重庆,中华书局1944年版,第37~40页。
(22)1914~1931年间,日本在对华贸易比重和数值方面缩小了与英国的差距,有半数以上的年份与英国几乎持平,甚至有4年超过英国而居于对华贸易的第一位(蔡谦:《近二十年来之中日贸易及其主要商品》,附表第6~8页)。
(23)胶济铁路管理局车务处编:《胶济铁路沿线经济调查报告分编》,青岛,胶济铁路车务处1934年版,二十二,潍县,第13页。
(24)上海特别市社会局编《上海之工业》,统计图表5上海中外工业资本比较图,中华书局1929年版。
(25)许金生:《近代上海日资工业史(1884~1937)》,学林出版社2009年,第306页。
(26)〔日〕胜田主计著,龚德柏译:《日本对华侵略之过去及将来》,上海,光华书局1931年版,第2~9页。
(27)原文如此。笔者疑为“油渣子”之简称或雅称,从原著的上下文来看,应该是棉籽和大豆在榨油以后所剩下的棉粕和豆粕。日本本土和中国台湾的农民,大多用它作为种植桑树茶树和甘蔗的肥料。
(28)蔡谦:《近二十年来之中日贸易及其主要商品》,附表第9~11页。
(29)周振鹤认为,日本近代的全盘西化,只不过是穿在身上的一件外衣而已。见周振鹤著《随无涯之旅》:“当饭菜吃还是当衣服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7~14页。^
(转引自:《史学月刊》(开封)2012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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