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1926年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初探
徐志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抗日战争研究》编辑部,北京100006)
发布日期:2010年8月30日
[关键词]日本政府;中国留日学生;留学政策
[摘 要]日本政府在1918-1926年的大正中后期一改此前相对冷漠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支持成立“日华学会”,颁布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系列法案,退还部分庚款建立中国留日学生学费补给制度等。其原因主要来自中国留日学生日益剧烈的反日斗争和欧美各国争夺中国留学生教育权的国际压力,以及本国各界人士要求反省和改进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呼吁与建议。因此,这些政策虽在客观上为中国留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方便,但并未改变日本政府通过留日学生培养中日亲善意识和亲日分子以配合侵华扩张政策的主观目的,所以具有明显的功利性、选择性、象征性和国际性特点。
大正初期,随着日本侵华程度的逐步加深和继续推行相对冷漠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中国留日学生的反日斗争愈演愈烈,并将留学目光再次转向留学环境相对较好的欧美诸国,留日运动日趋萧条。这引起了日本各界不少人士的担忧,纷纷建议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故而,从1918至1926年的大正中后期,日本政府采取支持成立“日华学会”,颁布一系列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法案,退还部分庚子赔款资助中国留日学生等措施,希望借此培养中国留日学生的亲日感情,为推行对华政策创造良好的氛围和便利的条件。截至目前,中日两国学者虽对中国留学生在日本的待遇问题有所研究,但关于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成果甚少。故笔者拟就大正中后期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具体措施、原因、效果和特点等,做些初步的探讨。
一 改善措施
日本政府在大正中后期改善对中国留日学生的政策,主要措施包括:支持成立负责援助中国留日学生事务的“日华学会”,颁布一系列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法案及退还部分庚款建立庚款补给中国留日学生制度等。这些措施较此前曾推行速成留学教育、征收教育补助费与无视留学生的生活困难等相对冷漠的留日学生政策,可谓是做了大规模的调整和改善。
首先,支持成立“日华学会”。早在1905年年底,日本政府为平息中国留日学生反对取缔规则运动中的罢课回国风潮,曾支持中日两国学生成立了“日华学生会”,以动员日本学生善待中国留日学生,试图开展中日学生间的交流,但成立之后没有开展过任何活动。因此,它仅是一个标榜善待中国留日学生的符号。此后至明治末年“日华学生会”几乎没有任何民间或官方机构开展对中国留日学生的援助活动。1911年年底中国爆发辛亥革命,大批中国留日学生纷纷返国,三井物产、日清汽船等与中国关系密切的一些企业,在政府的默许和支持下,组织了“留学生同情会”,筹款十多万元(文中货币单位“元”,系指日元,后同),通过文部省和中国驻日公使馆借给留日学生以便其回国革命。该会此举虽资助了因革命而经费中断、无力回国的中国留日学生,却更符合日本政府暗中支持南方革命党人,制造中国分裂割据局面的战略意图。
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后,教育部偿还了“留学生同情会”的这笔借款,但鉴于“留学生同情会”早已停止活动,日本有人提议将此款用于帮助中国留日学生事业,遂以此款为基础,加上“留学生同情会”的余款37 534.59元和内藤久宽的1万元捐款,作为启动资金,于1918年4月成立了由日本枢密院副议长小松原英太郎担任会长的“日华学会”。可见,“留学生同情会”与“日华学会”存在着资金继承关系。而且,当年“留学生同情会”的主要发起者涩泽荣一、山本条太郎、白岩龙平等人,再次被聘请为“日华学会”的顾问或评议员,在人事关系上也有重合之处。
“日华学会”规定的宗旨是“为对中国留日学生聊表薄意,稍减其作客异乡之不便,兼为中国赴日视察观光之人士作东道,期效斡旋之劳”,即为留日学生和赴日实习研究者提供帮助,包括:推荐入学,斡旋转学、退学,介绍实习、参观的场所,为他们收集阅览和研究上必要的图书,为其体育活动提供方便,加强他们与就读学校及教育者之间的联络,帮助学生选择宿舍,为参观实习者来日提供便利等。“日华学会”自成立后,确实接待了不少刚刚赴日的中国学生,安排他们入学、转校或介绍参观实习的接收单位、寻找宿舍或请求政府拨款扩建宿舍等。该会年度工作报告对此有详细记载,从而使其成为日本国内专门以援助中国留日学生为主要对象的重要机构,并获得了日本官方的大力支持。
其次,颁布一系列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法案。1918年6月,日本外务省颁布了《改善中国留日学生状况案》,是近代日本政府首部以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为主要内容的法案,标志着日本政府正式启动了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在该法案中,外务省提出目前应注意的5项工作:1.尽力招募优秀的中国学生;2.废除歧视性待遇;3.使中国人获得留学日本的实效;4.采用中方取名而日方握有实权的合作办学形式;5.官方与民间共同努力推进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事业。即希望通过接受优秀生源、改变歧视中国留学生的态度、合作办学、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等,消除留日学生对日本的不信任和恐惧感,引导他们在日本安心学习。
为此,该法案中还制定了具体的执行方案。主要包括在日本国内的改善措施、在中国的工作以及具体的资金分配比例等三大部分。第一,日本国内的改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研究优秀学生的奖励办法;2.废除官立诸学校的补助费制度;3.增进日本教师与中国留日学生之间的亲睦;4.减少对各私立学校的监督;5.补助从事中国人教育的学校,扶掖这些学校的发展;6.制定外国人教育视学官制度;7.取缔中国留日学生中政治煽动者的言行。排日言行在年轻的中国留日学生中产生了恶劣影响,警视厅对此类留日学生应高度警惕,探求积极的取缔方法,必要时将其驱逐出境;8.设立中日沟通的社交机关;9.扩建宿舍,改善生活状况;10.利用报纸开展友好宣传;11.改进小学教科书的内容;12.金融关系。中国留日的官、自费生因国内战乱中断了汇款来源,不少人向中国驻日公使馆或留学生监督处申请补助。对此,日本准备与中国驻日公使馆、留学生监督处协商,提供经济帮助;13.设立关于中国人教育事务的研究会;14.促进中国驻日留学生监督处的发展,为解决其经费提供便利。上述14个方面既有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居住和学习环境的内容,也有对日本社会和教育界人士的要求;既有涉及日常生活的内容,也有制度层面的改革,其涉及面较广,变更力度较大。这是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重点,但其中也明确提出取缔中国留日学生的反日言论,甚至有将此类中国留日学生驱逐出境的严厉措施,反映出日本政府的真实目的是要培养中国留日学生的中日亲善感情。
第二,在中国开展的工作。主要内容如下:1.在中国设立预备学校;2.在中国各地推行日本学校入学考试制度。作为吸引中国学生的一种手段,在中国的重要城市如北京、奉天、天津、汉口、上海、广州等地,举行日本著名大学、高等学校的入学考试,并奖励入学考试取得优等成绩者。这既利于提高留学生的学力,又利于助长中国人学习日语的风气;3.在中国各地设立学校并为其提供补助。在中国各要地设立小学、中学、大学及相当于实业学校的学校,并给予相当的补助,以助其发展。计划如下:(1)北京、天津、济南、上海、汉口、福州、广州设立中学,各招收学生100名,每校经费3万元。(2)北京、上海设立大学,每校经费50万元。(3)每地设一所招收25名学生的小学校,每校每年经费8000元。(4)在北京、天津、济南、福州、上海建立实业学校,每校每年经费10万元。因本项经费数目庞大,应先设数个中学、实业学校作为将来发展的试点;4.探求日语普及方法。为了普及日语,日方谋求在中国中学、师范学校将日语作为必修科目,而在其上一级各学校则通过教授日语、分发日语出版物等办法普及日语。这些工作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在中国国内建立学校,普及日语,加强预备教育,使中国学生赴日留学后尽量避免出现语言障碍,快速适应日本生活,从而进行有效的学习。
第三,关于资金分配比例。在广泛征求知名人士意见的前提下,政府的大致预算如下:1.鼓励优秀学生经费每年3000元;2.废除官立诸学校的补助费制度所需经费每年10万元;3.补助日本老师与中国留日学生亲睦的费用每年5000元;4.减少私立各学校监督人员的安置费用每年3万元;5.补助从事中国人教育的学校发展费每年2万元,临时费8万元;6.制定外国人教育视学官制度的经费每年5000元;7.取缔中国留日学生中政治煽动者言行的经费每年3000元;8.设立中日沟通的社交机关费每年2万元,临时费10万元;9.建设宿舍,改善生活状况的费用每年1万元,临时费5万元;10.操纵新闻费每年5万元;11.金融关系活动费每年1万元;12.设立中国人教育事务研究会的经费每年2万元;13.促进中国驻日留学生监督处发展费每年3000元;14.在中国各地推行日本学校入学考试制度经费每年3000元;15.在中国各地设立学校及其补助费每年5万元,临时费20万元;16.日语普及费每年1万元。合计每年预算经费34.2万元,临时性经费43万元,总计77.2万元。该项资金数目庞大,似乎显示了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决心。
同年,外务省又提出了《改善在本邦中国留学生培养待遇法案》,开始实施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居住状况的具体政策。外务省认为,中国留日学生之所以素行不修、成绩低下,与其居住的宿舍不足大有关系。因学校宿舍不足,大多数留日学生不得不住在下宿屋内,从而不受任何管制,四处沾花惹草、吃喝玩乐,花费虽大,却一无所学。因此,在《改善在本邦中国留学生培养待遇法案》中,向国会提出申请临时费3万至5万元,在中国留学生居住较多的神田、本乡、牛込、小石川等地,新建10所宿舍(平均每所收容30名留日学生),然后每年提供5万元的预算(每所预定约5千元),以维持宿舍日常开支。根据该方案,增建了一些专门接受中国留学生的宿舍,解决了部分学生的居住困难问题。
第四,退还部分庚款,建立补给中国留日学生学费制度。鉴于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巨额资金需求,日本政府经多次酝酿、讨论后,在1923年3月第46届国会上通过了《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案》,正式决定退还部分庚款,以资助中国留日学生教育事业和中日文化交流活动。该法案指出,对华文化事业经费的财政来源,主要是庚子赔款、解决山东问题和胶济铁路的赎金等来自中国的资金;明确了资助中国留日学生是其重要事业;规定了资金使用数额和程序,将对华文化事业经费直接纳入了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资金的及时到位。
日本政府实施《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案》,需要中国政府和留日学生的配合,希望与北洋政府谈判,签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北洋政府亦希望通过中日谈判,以签约的形式保证其掌握日本退还的庚款的使用权,尽管中日双方存在着目的分歧,但都期望通过谈判解决使用庚款的具体问题,尽早开展补给中国留日学生学费事宜。1923年年底,日本外务省代表和中方代表在东京进行了首次关于日本对华文化事业具体实施问题的非正式会晤,达成了《日本对华文化事业计划之决定》,就对华文化事业经费实施过程的注意事项、资助具体事业、资金使用和补给中国留日学生学费办法等达成了大致相同的意见,但尚有些细节问题待各自政府审查后,再做进一步的讨论。1924年2月6日,日本外务省亚洲局局长出渊胜次与中国驻日公使汪荣宝再次就该问题重开谈判,最后达成了非正式协议《日本对华文化事业协定》,详细规定了对华文化事业经费补助中国留日学生的人数、月额、选拔方式、开始时间、支付途径以及惩罚标准,成为补给中国留日学生学费的基础性文件。
同年3月6日,中国政府教育部据此颁布了《日本对华文化事业留学生学费补助分配办法》(日方称为“一般补给生规则”),主要规定:1.中国留日学生学费补助的总数为320人,以各省众议院的议员人数及负担庚子赔款数额作为分配标准;2.每人每月支付学费日币70元;3.每省补助学生人数,官、自费生相同,当人数为奇数时自费生多一人;4.学生就读学校分为5个层次,补助学生按照从上自下的顺序决定(学校排序略);5.前项学生之资格相同时,以年级之高下定之;年级相同时,以成绩之优劣定之;成绩相同或有疑义时,由学务处举行临时考试定之;6.各行省如合格之官、自费生均不足额时,得由学务处考察各该省在前项指定学校外之官公私立大学、专门学校学生成绩最优者补充之;7.于各行省所得定额外所余11名,应由国内国立大学及高等专门学校另选合格人员赴东研究。以该分配办法为基础,中、日双方建立了庚款补给中国留日学生学费制度(日方称为“一般补给生制度”)。
支持成立“日华学会”、颁布系列改善法案和退还庚款建立补给留学生制度,均是从日本政府层面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重要措施。不过,在日本国会讨论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问题时,部分留日学生教育者和外交界人士呼吁改善中国留日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教育环境等,这些非政府层面的努力,是促使日本政府调整和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重要因素。
二 原因剖析
日本政府之所以在大正中后期改善对中国留日学生政策,主要原因是:这一时期留日学生的反日斗争、欧美列强争夺中国留学生教育权的国际压力以及日本各界人士和其驻华使馆人员建议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呼吁与请求。
首先,中国留日学生的反日斗争在大正时期愈演愈烈,给日本政府造成了一定的冲击。1915年1月18日晚,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凯提出了独霸中国的“二十一条要求”,打破了中国留日学生对日本政府残存的一点点幻想,再也无法相信其“保护”和“亲善”的谎言,对日感情急剧恶化。2月11日,正值日本纪元节放假之日,3000多名中国留日学生聚集起来,召开了留日学生大会。大会决议致电中国政府力拒日人要求,散发传单,警告全国父老,并准备选派代表回国。会上还成立了中国留日学生总会,由沈定一担任干事长。会后,选出17名学生代表,带着留日学生总会的委任状回国活动,其中,刘文岛、万钧、陈仁、桂念祖4人作为**代表去北京,萧汝霖等13人为鼓吹舆论前往上海,分别在2月末到达并开始活动。留日学生的反对“二十一条要求”运动,虽然未能阻止日本的侵略行为,却使日本政府有所顾忌。
1918年5月16日和19日,日本政府与北洋政府相继签订了妄图控制中国军事指挥权的《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和《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所以,在此前后对中国留日学生的活动保持高度警惕。中国留日学生于5月6日秘密召集各省、各校留学生代表46人,在东京神田的中国饭店“维新号”开会,商讨反对中日共同防敌协定对策。对此早已侦知的日本警察突然袭击会场,殴打并逮捕了所有学生,至第二天拂晓释放。这次事件后,留日学生身仇国恨交织一起,纷纷罢课回国。日本的《朝日新闻》惊呼:“留学本国的中国学生最近归国者非常多。11日从横滨出发的有180名,12日约有70名。另外,不限于东京市内,各地的留学生都打算回国。仙台的东北理科大学、第二高等学校的中国留学生24名也自7日起一齐停课,与东京方面不断联络,约定17日一齐归国,不再重蹈日本,愤慨无已。”这里反映了当时留日学生愤然回国的情形。
回国后的留日学生在上海成立了留日学生救国团本部,在北京和其他各省设立支部,开展反日宣传并联络各界支持取消协定的活动。1918年5月21日,阮湘、龚德伯、王希天等人领导在北京的留日学生,联络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北京高等工业专门学校等首都高校爱国积极分子2000多人,向北洋政府大总统冯国璋**,要求取消中日共同军事协定。即使在日本势力强大的东北地区,如安东、辽阳、间岛、珲春等地,也都有中国留日学生救国团的活动。他们甚至向在当时实际上处于日军占领下的西伯利亚地区工作的华侨散发反日传单。由此可见中国留日学生救国团活动范围之广泛,而且一直持续到五四运动爆发,融入新一轮的反日斗争中。
巴黎和会上,日本勾结其他列强,企图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再次激起中国留日学生的大规模反日运动。1919年4月11日,彭湃、黄霖生等人带领300余名愤怒的留日学生,在东京火车站痛击章宗祥。回国的中国留日学生也加入留日学生救国团,通电各省议会、教育会、商会、农会、各团体、各报馆等,疾呼:“日人持强横行……要求以山东问题,归中日自行解决者……野心昭然,中外共晓。”请求“专使既抗争于外,国民宜响应于内,全国一致,誓死力争。宁可退出和会,决不签字承认。并望各省召集国民大会,讨论办法,电告政府,始终坚持,庶凭民气,以挽主权”。呼吁坚持抗争,绝不对日让步。5月4日,留日学生获悉中国外交失败,乃以中国留日学生救国团的名义分别致电南、北两政府:“乞电专使严拒签字,决裂宁勿屈,生等誓死为后盾。”同时致电巴黎和会中国谈判代表:“祈勿签字,速退和会,宁为攘夺,毋自断送,否则咎有所归,恐难为公等恕也。”表达了留日学生坚定的爱国立场。5月7日,在国耻三周年纪念日,中国留日学生分两组向各国驻日使馆发起**运动。但是,在行进途中两支**队伍都遭受了日本军警的拦截、围攻和毒打,造成了至少29人受伤、36人被捕的惨剧,激起了留日学生更大的愤慨,很多人因此相率回国。
针对这一现状,日本国内的有识之士纷纷指责本国政府,认为镇压中国留日学生的政策必将恶化未来的中日关系。法学家寺尾亨博士说:“警察却把他们当作暴民,大力镇压,这实在是十分遗憾的事……留日学生都是中华民国的精英,他日当会成为中央或地方的重要人物,特别是近日拘禁的多是彼国名流的子女。他们怀着愤恨而返,其结果如何,不言而喻。这真是令人寒心的事。本人昨日与头山满氏倾谈,谋求今后应如何善后……今日东亚高等预备学校的松本校长来访,谓其学校千多名学生之中,竟无一人上课,可见事情恶化,不仅是教育界问题而已,有识者必须共谋良策,唤起舆论,大力促成政府反省。”他呼吁各界联合起来,共同敦促政府放弃对中国留日学生的镇压政策,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
中国留日学生不断恶化的对日感情和反日斗争,给本欲培养他们亲日感情的日本政府很大的刺激。日本政府从中国留学欧美学生多数成为亲欧美论者,而留日学生多成为反日论者的现实中,不得不思考改善这种状况的对策。
其次,欧美诸国争夺中国留学生教育权,给日本政府造成很大压力。欧美诸国对中国人留学日本后来居上的态势深感焦虑和嫉妒,遂各显神通,采取了种种优惠措施吸引中国人前去留学。美国政府率先决定退还庚子赔款,资助中国人赴美留学。1908年7月,美国政府正式通知清政府外务部:从1909年至1940年,将美庚款之半数1078.5286万美元,逐年逐月“退还”中国,由中美组成董事会共同管理,专门用于选送中国留美学生和开展中美文化科技交流。 1909年6月,清政府设立游美学务处。1911年4月正式成立清华学堂。这二者先后负责考选、甄别和教育留美学生,拉开了近代中国庚款留美运动的序幕。此后,中国留美学生人数逐年增加,1912年为594人,1914年夏留美中国学生会会员增至1300名,1915年11月留美学生总数为1416人,1917年超过1500人,1924年达到1637名,仅次于留日学生的规模。
民国初年,法国也成为中国人出国留学的重要目的地。1912年,吴稚晖、汪精卫、李石曾等人在北京组织留法俭学会,宣传和组织部分青年赴法国半工半读,为经济条件不太好的有志青年提供了一条出国留学之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法国青年男子纷纷奔赴前线,教学资源闲置,不少工厂因缺少劳动力被迫停产,一些农田因无人耕种而荒芜,法国政府和业界乃从中国招聘大批华工前往应急。1915年,蔡元培等人见机组织勤工俭学会,鼓励中国青年前往法国留学。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法国因这场战争损失了数百万青壮年劳力,所以对劳工的需求仍然很旺。法国政府鼓励成立中法友好协会,支持创办里昂中法大学,积极接受战时劳工和勤工俭学者。故而,一些战时劳工便留在法国半工半读,同时也吸引着中国国内的青年赴法勤俭学,形成了近代中国大规模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其中周恩来、邓小平等人就是在这一时期赴法留学的。
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给正在奋斗的中国人以很大的鼓舞,了解和学习俄国革命道路成为许多中国青年向往的事情。苏联为突破国际孤立,寻找东方的战略伙伴,向孙中山领导的南方政府伸出友谊之手,积极接收和培训其派遣的留学人员。之后,中国共产党人也有不少被选派到苏联接受社会主义教育,学习其革命和斗争的经验。另外,一战期间留在苏联服务的劳工和因战争从德国辗转到苏联的中国人中,也有一部分进入苏联学校学习,形成了20世纪20年代前半期的“留苏热”。如赵世炎、陈延年、陈乔年、王若飞、刘伯坚、聂荣臻、李富春、蔡畅。
中国学生转向了留学环境相对较好的欧美诸国,不仅使留日学生人数急剧减少,而且也相应地缩小了日本教育对中国的影响力。1920年12月13日,北洋政府教育部决定将与日本“五校特约”在1922年期满后解除。解除“五校特约”的同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在国内教育体制的改革中,决定采用美国的六三三学制,反映了美国教育对中国人的影响力正在逐步增强的趋势,这也导致日本国内各界人士产生一定程度的危机感,纷纷建议本国政府反省中国留日学生政策。
再次,国会议员的质问与建议,迫使日本政府做出了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承诺。从事留学生教育的松本龟次郎、服部美佐雄等教育界人士,面对中国留日学生人数不断减少的现实,建议日本当局改善留日学生教育环境。他们的呼声渐渐地得到一些政界人士的支持,从而将中国留日学生问题提上了国会议事日程。
在1918年3月日本第40届国会上,首次通过了两项关于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议案,反映出中国留日学生问题已引起日本国内各界的高度关注。1918年3月20日,高桥本吉等5名议员共同提交了《有关中国人教育的建议案》,建议:1.为中国留日学生建设宿舍或其他设施;2.开展中国留日学生与日本上流社会的接触和交往;3.为他们提供参观实习的方便。“希望政府把这些要求作为国民的呼声切实实行”,“望政府从速制定适当之措施”。其中表达了对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强烈愿望和急切心情。三天后,关和知联络4名议员提出《关于日中文化设施之建议案》,表达了日本对中国教育影响力下降的担忧,希望通过教育来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和中国人对日本逐渐恶化的感情。3月26日,经过以头本元贞为主席的专门委员会研究,向国会提出了解决前述两项提案的建议:1.对中国留日学生教育及待遇提供更便利之设施;2.日中两国合作在中国设立高等教育之设施;3.为促进在中国学习日语,应谋求适当之方法。该建议在议会获得通过,促使日本政府研究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
以此为契机,在第43、44、45届国会上,越来越多的日本议员向其政府提出质询和建议,敦促政府就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问题作出承诺或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1920年7月19日,众议院议员清水留三郎、小山松寿联合33名议员,在第43届国会上质问文部大臣中桥德五郎,将采取何种政策改变中国留日学生多成反日论者而中国留美学生却多成亲美论者的现状。1921年2月9日,清水留三郎在30名议员的支持下,向第44届国会提出了《关于中华民国留日学生的质问注意书》,再次质询政府对此有何对策。同月22日,由文部大臣中桥德五郎、外务大臣内田康哉、内务大臣床次竹二郎联署答辩,表示日本政府一直关注中国留日学生的生活状况,并命相关官厅研究改善方法,承诺逐步改善留日学生的待遇。
此外,一宫房治郎议员在同年3月24日向国会提交了《关于中华民国留日学生教育之建议案》。建议:1.对中华民国留日学生提供各种经济上的援助;2.对中华民国留日学生开放各种学校的门户,不必计较烦琐呆板的规定,简化其入学手续;3.对专为中华民国留日学生而设、提供以日本语为主之中等程度的预备教育,其成绩昭著的私立学校,予以相当保护,充实其设备,以收完全教育的效果;4.政府与中国当局应坦诚交涉,订立四校特约的永久之协定,且尽可能增加官费留日学生名额,并制定广泛接受计划;5.应研究中国留日学生之实况,予以善导,使其了解我国真实国情,以达成原有之教育宗旨,使无遗憾,故当设立中国留日学生教育调查会之类的机关,而以精通中国事情之朝野人士组织之。 3月26日,该建议案在议会获得通过,其部分内容成为之后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重要参考蓝本。
在日本第45届国会上,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问题仍是被关注的焦点之一。1922年3月14日,松本龟次郎与其他6人联合向国会递交了《关于中华民国留日学生教育之**书》。他们在**书中陈述了天天都有中国留学生离开日本转学欧美和因绝望而归国的紧急情况,指出中国留日学生教育问题刻不容缓,若不采取适当的对策,数年之后恐再也见不到中国留日学生的身影,中日两国的亲善与共荣殊堪忧虑。他们还建议续订接受中国官费留学生的特约,放宽中国留学生申请入学官私立大学及高等学校的资格,请求政府将征收中国留学生的教育费列入财政预算之中,改善教育留日学生的各种教学和学习设施。他们的建议均为国会接受。3月24日,荒川五郎联合11名议员向国会提出了《关于退还庚子赔款的建议案》,建议政府将庚子赔款的一部分充做中国留日学生的学费。当天,山本条太郎联合6名议员提出《关于对华文化事业设施的建议》,也建议政府拿出部分庚子赔款,用做招徕和教育中国留学生的经费。国会很快为此成立了专门委员会,25日在国会中通过了这两项提案。这为第46届国会顺利通过《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案》做好了必要的准备。
部分国会议员和从事中国留学生工作的教育界人士,不断地向国会提出质询和建议案,迫使日本政府不得不承诺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以改善中国留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最后,日本驻华使领馆直接向外务省提出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报告,给日本政府很大的触动。日本驻华使领馆人员最明显地体会到了美国退还庚款所取得的巨大效益,如既选拔了优秀的留美生源,还改善了中国人的对美感情,故而希望本国政府效法美国,实行“退款兴学”,以有效地遏制中国留日学生的反日情绪,培养其亲日感情,以带动中国民众对日本印象的改善。1918年2月24日,日本驻华公使林权助向本野外相汇报了美国退款兴学取得的巨大成就,称中国的“留美出身者不仅衷心怀抱亲美主义,而且联合同志,相互提携,积极活跃于中国政界和其他各方面”,慨叹“事实上占最多数的留日出身者,不仅没有组织强固的团体,反而对其培养地日本抱有恶感,进而充当反日运动的领导人”。他认为,其原因在于日本国内“没有为留日学生建立任何系统的教育设施,而且教育留日学生学校往往存有营利的观念”。鉴于中国留日学生在中日关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议政府“通过减免庚子赔款或其他方法,迅速为留日学生建立完备的教育设施”。日本驻华公使看到了日、美两国政府的中国留学生政策差异所带来的截然相反的结果,呼吁政府通过减免的庚款来完善中国留日学生教育设施,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以平息中国留日学生的反日情绪。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日本因受战时经济的影响,物价很高,许多中国留日学生陷入经济困境,被迫辍学回国。1920年4月15日,“东京中国官费留学生,因物价腾贵举出代表三名归国向本国政府陈述困难实状”,请求增加学费补助额。日本警视厅指出:“1920年时帝国大学学生补助62元,其他专门学校学生补助56元,即使再加上从其他亲属那里获得的补助,仍旧很难维持留日学生的日常生活。”反映了即使官费留学生,也因物价上涨而很难维持生活,那么,经济拮据的自费留学生更是雪上加霜。据陈新宪回忆,那些“流亡到日本的留学生在没有考取官费之前,大都靠社会关系借贷度日。就是在国民革命军当过团长的李涛、彭梦庚二同志,在总政治部任过主任的李一氓同志,生活也是艰苦的……文艺界流亡到日本的生活更苦……大岗山的中国料理店,我们穷学生也多欠有伙食钱未清”,这里再次证明了留日学生的困难情况。因无法解决留日学生经费问题,1920年一年内先后有江庸、林鵾翔、金之铮三位留日学生监督被迫辞职。留日学生为学费问题于1922年6月和1923年6月两次包围公使馆,在中、日两国引起极大震动。由于严酷的经济环境,那些无法筹到生活和学习资金的中国留日学生被迫辍学回国。
部分日本驻华人员从日本在华的长远利益考虑,高度关注中国留日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建议政府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提供必要的补助,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1921年2月21日,日本驻华公使馆武官东乙彦向军部呈递了《支那人教育私见》,其中指出:东京的一些教育机构和宿舍肆意盘剥留日学生,这是导致他们产生反日情绪的重要原因。建议只有官立或官方认定的学校才能允许中国留学生入学,宿舍也只有官公设立或确由实业家创设的才能允许中国留学生入住等,希望政府改善中国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1922年7月19日,日本驻杭州代理领事清野长太郎向外务大臣内田康哉报告,向来较为富裕的浙江留日学生中也出现了“因不能支付学费而被学校勒令退学,不能支付宿舍费用而被迫转宿等现象,陷入极其困窘的状态”,建议帮助那些陷入困境的留日学生。1922年8月9日,日本驻上海总领事船津辰一郎为解决中国留日学生学费不足、留日学生人数大幅度下降的问题,向外务大臣内田康哉建议,拿出部分关税设立教育基金,或将庚子赔款充做教育经费。这些建议虽未直接转化为日本政府对中国留日学生的政策,却推动了日本政府对留日学生政策的改善。
日本政府和军部逐步推进大陆政策,特别是“二十一条要求”彻底暴露了其独霸中国的狂妄野心。中国留日学生与日本政府的冲突由此愈加剧烈,加之一战时期日本物价暴涨,遂在欧美诸国的积极招徕下,中国留日学生人数持续减少,而留学欧美者日益增多,给日本各界人士造成了不小的冲击,纷纷建议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日本政府遂决定改变此前相对冷漠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并取得了一定程度的积极效果。
三 效果及特点
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效果,需要从日本政府和中国留日学生双方的预期目标来认识。日本政府期望的效果是缓和与留日学生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改善中国留日学生的对日感情,培养中日亲善意识和配合其对华政策;留日学生的简单想法就是减轻经济压力,改善自己的留学环境和生活条件。所以,我们必须根据双方的目的,结合各项改善措施,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日华学会”的成立及其开展的各项活动,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日本政府借助民间机构安抚中国留日学生的现实需要,但也确实为中国留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不少方便。日本政府认为,“许多回国的留日学生具有反日思想,是因为本国的应对措施不足和留日学生的不理解所致,故应自觉地把相应的留日学生问题看成一个重要的国际问题”处理,所以支持成立“日华学会”。若与当时留日学生救国团开展的反对“中日共同军事防敌协定”联系起来,似乎更容易理解其成立的真正目的。
“日华学会”成立后,通过长期努力,逐渐打消了中国留日学生在其成立初期的怀疑和抵制,换取了部分留日学生的信任,成为日本政府怀柔中国留学生的重要工具。1921年5月,文部省一次就补助“日华学会”15万元,充做其经营中国留日学生宿舍的费用,6月确立了财团法人地位。“日华学会”以外务省提供的对华文化事业补助金作为主要的活动经费,发挥着接受中国留日学生官方机构的作用,密切配合外务省的留日学生工作。1923年10月,外务省为了解关东大地震后中国留日学生的动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及对日感情,命“日华学会”全面调查中国留日学生情况,主要包括留日学生的姓名、官私费别、籍贯、学习成绩、性格、学费状况、与各考试成绩相关事项、性行、勤惰、思想、宗教、性癖、运动及与身体状况相关事项等,内容极为广泛。“日华学会”受命后,对在东京的中国留日学生开展了拉网式的排查登记,分别于1925年1月和11月,两次向外务省提交了《东京在住中华民国留学生名簿》,获得了政府的鼓励和嘉奖。
因此,日本政府不仅出资重建毁于震灾的“日华学会”,而且推动灾后重建的东亚高等预备学校与“日华学会”合并,以增强“日华学会”的实力和对中国留日学生的影响力。深受中国留日学生信赖的松本龟次郎及其东亚高等预备学校在灾后重建和复校中,资金短缺,急需资助。外务省以提供资金为条件,“建议”东亚高等预备学校与“日华学会”合并。1925年,经外务省和文部省“批准”,东亚高等预备学校被正式并入“日华学会”,5月25日获得东京都知事的认可。为利用松本龟次郎和东亚高等预备学校的名声,不改校名,但所有业务、人事及全部财产都由“日华学会”接管,“日华学会”会长细川护立任校长。由文部省推荐一人担任负责学校行政事务的学监,还设立由外务省、文部省高级官员和第一高等学校、东京高等师范学校派人担任评议员的评议会,负责学校日常教学和重大事务的决策。由此亦可见,“日华学会”与外务省、文部省关系非同一般。
“日华学会”在客观上确实为中国人赴日留学提供了诸多便利,特别是其经营的宿舍和为留日学生斡旋入学的努力,直接改善了中国留日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赢得了不少中国人的信赖。“日华学会”开展的调查活动虽有服务于日本政府监控中国留日学生之意,却也在客观上为日本政府改善留日学生政策提供了必要的参考依据。日本政府以帝国议会中关于中国留日学生的相关提案为基础,参酌“日华学会”的调查资料,颁布了一系列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法案。
其次,日本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法案,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部分中国留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但因资金不足而执行困难,既未实现日本政府的预定目标,也没能从整体上改变中国留日学生经济困穷的状况,实际效果远非其宣扬之大。1918年6月,日本政府规划实施《改善中国留日学生状况案》的巨额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解决:1.中、日两国的私人捐赠。日本政府想当然地认为日本人中主张日、中亲善,不吝出资者不少,若采用合适的方法,至少可以募集15万元资金。同时,通过中、日合办等方式,募集中国人捐款。2.利用庚子赔款。日本所获庚款在1918年1月本息合计为7200万元,将其中的一部分以适当的名义和方法用于本教育事业案,本计划案的资金就会非常充盈。3.中国政府的支付款。日本政府看到中国政府为留美学生每年支付5万元资金,相信随着日本利用庚款兴学,中国政府为维护其体面,也会给予间接支持,至少通过交涉可以让其支付少量资金。而财政极度困乏的北洋政府早已无力支付留学经费,驻日留学生监督处也不得不靠借贷度日,所以,中国政府根本无法提供任何赞助费。退还部分庚款的计划虽于1923年帝国议会中获得通过,但这已是5年之后的事了。因此,日本政府提出的规模宏大的改善计划案,因资金不足,在实际执行中也就大打了折扣。
建筑宿舍事宜,因经费迟迟不到位,进展缓慢,即使建成的宿舍对于基数庞大的中国留日学生来讲,也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据泷浦文弥调查,到1926年即该方案提出8年之后,中国留学生能够入住学校宿舍者仍不满其总人数的10%。可见,改善中国留日学生的居住环境,仍是一个相当严峻的问题。
中国留日学生和中国驻日公使馆因为日本物价暴涨而陷入经济困境,迫切希望日本政府在提出改善培养待遇之际,拿出切实的行动来解决他们的经济困难。1920年9月,中国留日学生直接向日本政府请求,在免除文部省直辖学校入学者的入学费和上课费外,废除以培养费或特别讲课费为名义征收的费用。 1921年6月,中华民国驻日代理公使庄?珂请外务省与大藏省协商,从日本兴业银行通融四五万元,以解燃眉之急。同年10月,驻日公使胡惟德再次致函日本外务大臣,请求考虑在日本物价暴涨情况下,如何对待陷入经济困境的中国留日学生问题。由此可见,中国留日学生的经济状况并未因日本政府改善留日学生政策而有所改变,反而在日本物价飞涨的情况下依然处于困境。
同时,日本警视厅也及时向其政府汇报了中国留日学生的经济困难情况。1920年4月末,警视总监致函外务省财务局长,送交了警保局调查制作的《在京支那留学生概况》,通报了因日本物价腾贵,中国留日学生生活困苦,并由此产生的混乱状况。1922年6月15日,警视厅外事课制成《支那关系事务概要》,分析了留日学生严峻的经济情况,再次提请政府注意。这些报告使外务省深感解决中国留日学生生活困难问题的紧迫性,促使日本政府不得不尽快决定退还部分庚子赔款,资助中国留日学生。
最后,建立庚款补给中国留学生制度,资助了部分中国留日学生的留学经费,改善了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但并未满足日本政府垄断庚款补给事务大权的欲望,所以其反复提出交涉修改庚款补给中国留学生制度,并推出了完全受自己控制的特选补给留学生制度和选拔补给留学生制度。
日本政府在通过《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案》和决定退还部分庚款资助中国留日学生之初,并没有获得留日学生的欢迎和支持,反而遭到中国各界人士的口诛笔伐。1923年6月26日,中国留日学生总会发表宣言,表示拒绝接受这些包藏文化侵略祸心的补助。 7月,中国留日学生散发的小册子《中华民国留日学生关于排日问题之宣言》中,指责日本对华文化事业是“在昔日中日友好的招牌上涂抹新姿”,“只为日本帝国利益打算,全不计及中国人本身的利益”。认为“这分明是日本在中国大陆上实施殖民政策的前驱或附属的事业而已”,宣称不会接受日本政府的学费补助。
在中日两国政府达成《日本对华文化事业协定》和建立庚款补给留学生制度后,本来拒绝接受日本对华文化事业学费补助的中国留日学生,因经济困难反而为争夺补助名额发生了内讧。留日自费生认为既然官费生已经接受了官费,再接受文化事业补给就成了双重补助,主张取消官费生接受补助的权利,并利用人数优势召开中国留日学生总会来解决该问题。官费生组织总会反对派,成立各省联合会,发起排斥总会执行委员会的运动,坚决要求拥有获得文化事业补助的权利。直至1925年前半年,中国留日学生总会围绕学费分配问题一直处于混乱状态。部分中国留日学生大闹中国驻日公使馆和留日学生监督处,迫使中国政府教育部修改《日本对华文化事业留学生学费补助分配办法》。有的中国留日学生竟直接诉之日本外务省、文部省等相关省厅,为日本政府向中国政府交涉“变通”留日学生学费补助分配办法留下了口实。
日本政府还乘机迫使接受补给的中国留日学生签订带有“不敢忘记日本政府的深厚恩典,尽力于中日亲善等”词句的“誓约书”。1925年初,中国留日学生认为对华文化事业补助费的“相关手续、规则等任由日本政府随意制订,在东京的中国公使馆像文化事业部的下属机关一样,给费生的选定也由文化事业部任意决定,这实在有欠妥当……更为奇怪的是在给费之时,还必须填写各学校内容相同的誓约书,只有受日本政府之意才能如此大同小异,其言‘不敢忘记日本政府的深厚恩典,尽力于中日亲善等’恰如日本皇室对其臣下赏赐恩典一样。尽管商科大学、明治大学的学生逐渐同意在其誓约书上签字,但像这样的侮辱尚敢称文化事业”。在这里,中国留日学生表达了对日本政府无礼要求的强烈不满,但随着部分留日学生被迫在“誓约书”上签字,也就不得不屈从日方的压力。日本政府打着补助学费的名义,以经济条件为诱饵,收买意志薄弱者,培养留日学生的亲日感情,并试图消弭他们的反日情绪。
同时,日本政府提出修改一般补给生制度。因为根据中方颁布的《日本对华文化事业留学生学费补助分配办法》规定,由中国政府按照各省分配的补给名额和官、自费生对半分配的标准,推荐一般补给生,这就打破了日本政府垄断庚款补给事务大权和按自己意愿挑选、培养亲日留学生的目的,所以日本政府千方百计地要求修改一般补给生规则。鉴于1920年代中期中国民族民主运动的高涨和收回教育权运动的发展,日本政府不便公然修改一般补给生规则,遂分别于1926年4月与9月,相继推出了独自掌控的“特选留学生制度”和“选拔留学生制度”。这两类留学生补给制度,完全不考虑省别和费别,以学业成绩、修学态度等作为考选的主要标准,即获得补助的关键是日本政府的满意,而且由留学生所属学校或机构推荐,直接向外务省文化事业部提出申请,并由外务省确定最终人选。这里完全排除了中国政府的参与,更体现了日本政府控制补给留学生事务的目的。
但是,应当指出,日本政府决定退还部分庚款资助中国留日学生,毕竟为部分生活困难的留日学生解除了燃眉之急。如1923年度补给中国留日学生的学费,主要支付中央及各省官费生在1923年9月的学费和所欠文部省直辖学校的上课费。作为1924年度的临时性开支,日本政府主要支付1924年3月毕业回国的留学生所欠1923年12月及1924年1~2月的学费,欠费生和自费生的毕业回国旅费,对自费生的奖学金等。这不仅部分地解决了遗留的中国留日学生欠费问题,而且为即将毕业者提供了回国旅费。
另外,日本国会内关于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的质问和建议案,其中不少成了后来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重要参考蓝本而付诸实施。如,1925年2月,日本外务省和文部省以第44届国会上提出的《关于中华民国留日学生教育之建议案》为基础,经协商达成了《直辖学校中国人预备教育设施计划案》,决定于1926年在第一高等学校、东京高等工业学校、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广岛高等师范学校、奈良女子高等师范学校、长崎高等商业学校及明治专门学校等,为提高中国留学生的学力,设置特设预科。 1922年第45届国会上提出的两项退还庚款资助留日学生的建议案,亦成为翌年日本政府决定退还庚款建立补给留学生制度的基础。可见,当时日本国会通过的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一些议案,在大正后期变成了现实。同时,受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影响,日本民间对他们的善意也大大增加了。
当然,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是在受到国内外各种压力挤压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有如下几点特征。首先是过分的功利性。从支持成立“日华学会”到颁布系列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法案,从退还部分庚款建立补给留学生制度到逼迫接受补给的留日学生签订“尽力中日亲善”的“誓约书”,其中无不露骨地表明了其缓和中国留日学生的反日情绪,培养他们的亲日意识,配合日本对华政治、军事和外交政策的真实目的。
其次是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选择性。从“日华学会”规定的宗旨到颁布各项改善法案的内容,从日本国会讨论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到其驻华使领馆的建议,从停收教育补助费到颁布《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案》,从扩建留日学生宿舍到建立庚款补给留学生制度等,可知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重点是在经济领域和生活环境方面。另外,其改善政策中还暗含了对中国留日学生的选择性。如在人数众多的中国留日学生中,“日华学会”援助的对象、各种改善法案的适用范围、入住专门为中国留学生建筑的宿舍以及特选留学生和选拔留学生的筛选等,主要根据修学态度、学习成绩等日本政府的意愿进行,从而以经济条件为诱饵,企图迫使中国留日学生走向自己希望的道路。
再次是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待遇的象征性。日本政府颁布的改善计划规模庞大,涉及面广,需要巨额资金,在实际执行中往往“雷声大, 雨点小”。如在《改善中国留日学生状况案》内,规定的改善措施多达18项,涉及留日学生教育的方方面面,年需资金77.2万元。而在没有通过《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案》的1923年之前,各项改善措施因资金不足导致了“口惠而实不至”的尴尬局面。但是,即使该法案通过后,也只是改变了获得补给的少数留日学生的经济条件,而并非整体留日学生的经济状况,所以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象征意味远高于客观效果。
最后是日本政府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的国际性。20世纪20年代初期,欧美各国自华盛顿会议前后逐渐调整了对华政策,其中退还庚子赔款以开展与中国的教育文化交流成为重要内容之一。1922年12月,英国政府发表宣言,称准备将中国应付但未到期的庚款退还中国,以作为有益于两国教育文化事业之用。1924年5月21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将庚款余额全部“退还”中国的议案,用于发展中国教育文化事业,从而拉开了美国第二次“退款兴学”的序幕。法国自1925年开始从获得的庚款中每年拨20万美元用于中法间的教育与慈善事业。其他,如中、比庚款委员会规定,比利时退还庚款总额的5%用于中国学生留学比利时的费用;中、荷双方规定,荷兰“退款”的35%用于文化事业。可见,退还庚款,资助与中国的科技、文化和留学教育交流,在当时列强对华关系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日本政府是为顺应退还庚款的国际环境和争夺对中国留学生的教育权,不得不退还部分庚款,建立补给中国留日学生制度。
日本政府在大正中后期一改明治末期至大正初期相对冷漠的对中国留日学生政策,既有顺应一战后欧美列强重返东亚并调整对华政策的现实背景,也有缓和中国留日学生反日斗争的实际需要,所以,其改善中国留日学生政策虽在客观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主观目的仍是借机培养留日学生的亲日意识,从而配合日本的侵华扩张政策。因此,所谓的“改善”只是相对于此前和针对部分积极的客观效果而言的,就其前述主观目的来说则始终没变,无所谓“改善”。
(转引自《史学月刊》2010年03期)
《在本邦支那留学生養成待遇法改善案》,1918年作成,仅印刷100部在有限的范围内散发,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請求番号:3-10-5-17-1。
杨晓:《中日近代教育关系史》,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403~404页;王桂主编:《中日教育关系史》,n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4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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