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中美赔偿问题论略
刘 劲 松
中美两国政府间第一次大规模的赔偿问题发生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但长期以来这一问题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了解这次赔偿问题对认识和把握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 以至早期中美关系无疑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
1856 年10 月, 英国借口“亚罗号”事件, 炮轰广州, 再度蓄意挑起战争。美国虽然拒绝了英国政府提出的与之建立侵华军事同盟的建议, 但表示将在外交上与英国保持一致, 共同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 以图达到促进对华利益增长的目的。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的中美赔偿问题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发生的。
根据美国单方面设立的索赔委员会提供的资料显示, 美国政府向中国提出的赔偿要求, 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1856 年底英军炮轰广州时给美国侨民造成的损失, 计40 万元左右;二是两次鸦片战争期间, 因海盗劫掠或民间纠纷而使美国在华侨民遭受的损失, 约为9 万元。两者合计49 万元左右①。那么, 这两类索赔要求的实际情形如何呢?
先看前一种类型的索赔要求。1856 年10 月下旬, 英国借口“亚罗号”事件, 炮轰广州,挑起战祸。先是10 月28 日傍晚时分, 英军炮轰广州城墙, 打开一个缺口, 并“放火焚靖海门外, 延近城楼, 火气逼人, 猝不能救, 遂及督署前城外一带民房, 油阑门亦被毁, 傍晚乃止。火光烛天,朗如白昼”②。美国侨民在炮击和大火中有些损失, 但数量有限, 集中在家具和书籍方面。接着12 月14 日夜, 一场大火使美国侨民, 特别是囤货于十三行的美商, 损失惨重。据中国官员华廷杰记载: “十八夜(即12 月14 日夜) , 西关外火起, 时戒严深夜不得启门, (中国) 令人往附城探报。初报街店起火, 继报火及洋楼。天明城开, 始知洋楼虽焚,仅花旗、法兰西等国之楼, 而英人漏网。方共疑天道瞢瞢, 及未刻, 乃报火延英国洋楼, 风大火烈, 愈救愈焚, 尽成灰烬⋯⋯于是数十年所谓十三洋行者, 皆成瓦砾场, 非天道哉! 毁后, 彼失其巢, 尽栖船上, 彼疑我兵所为, 遂挟忿思报复, 其实祝融一炬, 竟莫究所从来也。”③这就是第一类索赔要求的由来。
根据上述记载, 不难发现, 英军在事先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突然对广州发动攻击, 挑起战争, 并大肆放火焚掠, 是造成美国侨民遭受损失的主要原因, 理应对美国政府的索赔负责。但有些美国学者却把起火缘由归诸中国, 认为“中国人没有勇气对抗英王的武装部队, 现在就进攻未设防的商馆”。“十二月十四日中国人毁坏外国商馆”④。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一则中国官方并没有纵容放火。上述华廷杰关于起火情况的记载可以代表官方记录, 但记录表明中国没有故意纵火。二则民间也没有放火。时人记述: “十八夜中, 忽西关大火, 焚亚美里驾、法兰西居室。次日午后, 始及英吉利楼。风猛火烈, 夷楼亦不能自救。昔之所称十三行者, 竟为焦土⋯⋯火初发, 夷酋疑附近居民所为, 令兵登岸, 携火具焚西濠沿河民居铺屋, 亦数千家。”⑤两相印证, 可知大火并非中国人有意所为。美国学者之所以歪曲事实, 把起火责任归咎中国, 其目的是为美国政府对华索赔提供“合法”依据。
再看后一种类型的索赔要求。如爱德华案。大致内容为: 1841 年鸦片战争期间, 中国当局把一名叫爱德华的美国人误认为英国人, 将他拘禁起来, 至当日夜间, 发现其美国国籍后,予以释放。当事人却据此要求中国当局赔偿31000 元。这个数目相当惊人, 连美国方面都认为过于离谱。旗昌洋行和阿荷德洋行案。此两案的共同藉口是“1854 年海盗劫卡尔德拉商船之损失”, 连同利息, 两行索赔分别达47542. 62元和7023. 52元。这个数目占了第二类索赔类型的五分之三。
这两件索赔案特别耐人寻味。爱德华案发生在1841 年, 直到1858 年才提出索赔要求, 不用说牵涉诉讼时效问题, 但就索赔动机而言, 就值得怀疑。爱德华何以在美国特使顾盛1843年来华商订条约时保持沉默, 而于17 年后英法联军陈兵中国时方才要求赔偿? 个中原由只有美国方面自己清楚。旗昌洋行和阿荷德洋行的索赔更是离奇, 不啻公开敲诈。连布赖德雷——美国设立的二人索赔委员会中的一员——都认为, 依照中美《望厦条约》, “中国政府对于美国商业所遭遇的海盗劫掠之损失, 并不负赔偿责”, 并强调: “如果美国有理由要求中国赔偿海盗劫掠的损失, 则无宁说, 它也可以坚持中国应赔偿飓风破坏的损失了。”⑥尽管如此, 索赔委员会还是批准了上述两行的要求。
综观美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 一是索赔理由不成立, 二是索赔数目远远超过了实际受害程度。美国政府要求中国赔偿显然是非份的。美国首任驻华公使——1857—1858 年全权负责对华交涉事宜, 包括索赔——列卫廉对此也有认识。他曾表示: “要求赔偿的总额无论如何都达不到一百万元, 战争刚开始时, 只有这个数字的五分之一, 美国索赔的大部分损失是近来才造成的, 中国人在捍卫他们的领土时商馆财产受到侵害。”中国政府没有理由对索赔负责⑦。
二
美国政府索赔时, 口口声声“依照和约”赔补, 那么, 条约对此究竟作何规定的呢? 1844年7 月, 中美签订了《望厦条约》, 其第十九条规定: “嗣后合众国民人在中国安全贸易……倘有内地不法匪徒逞凶放火, 凡是焚烧洋楼、掠夺财物, 领事官速即报明地方官, 派拨兵役弹压查拿, 并将焚抢匪徒按例严办。”⑧就是说, 美国人财产受侵害时, 中国政府仅承担“派拨兵役弹压查拿, 并将焚抢匪徒按例严办”之责。关于赔偿, 条约第二十六款明确规定: “……若合众国商船在中国所辖内洋被盗抢劫者, 中国地方文武官员一经闻报, 即需严捕强盗, 照例治罪, 起获原赃, 无论多少, 均交近地领事等, 全付本人收回; 但中国地广人稠, 万一正盗不能缉获, 或有盗无赃, 及起赃不全, 中国地方官例有处分, 不能赔还赃物。”⑨显然, 美国侨民在华受盗匪袭击而受损失时, 中国官方只负责缉盗治罪, 而没有代为赔偿的责任。美国政府提出的赔偿要求没有任何条约依据, 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之词。
美国政府的索赔要求不仅没有条约依据, 同时也缺乏国际法的支持。从现有材料来看, 当时欧美流行的国际法并不认可政府代表民间向其他国家进行索赔。美国政府就有类似的经历。1851 年, 一群美国暴民袭击了在美国纽阿连的西班牙民众的处所, 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美国拒绝了西班牙政府提出的赔偿要求, 时任美国国务卿的威布斯特照会西班牙政府, 声称“依照国际法原则, 美国政府不能代表美国人民负责赔偿他们对外侨所捣毁的财物损失。西班牙人民如果要求赔偿, 尽可到美国的法院去控诉”10。中美案情与美西案情相同, 且时间相距不远(两者仅隔6、7 年)。如果说, 西班牙政府的索赔要求没有国际法依据, 那么美国政府要求中国赔偿当然也就于理无据了。
既然没有条约依据, 又缺乏国际法的支持, 美国方面何以公然要求中国政府赔偿呢? 这就牵涉到英国政府对赔偿问题的态度。1857 年7 月19 日, 英国首相巴麦尊在下议院发表了他的关于影响中立国声明的国际法原则的观点:“在某国政府认为有必要对另一国家的任何地区采取敌对行动时, 一个毫无疑义的国际法原则是: 恰巧处于那个地区并遭到攻击的第三国的物体或居民对他国所采取的敌对措施造成的后果无权提出要求。这是中立国权利的实施……那些到外国的人必须承受发生在那个国家的一切。如果他们提出任何声明, 即意味着他们与该国站在一边, 因而他们理所当然无权要求采取敌对措施的国家给予赔偿。”11巴麦尊的声明主要针对美国政府可能因中国问题而对其提出的索赔要求, 以此推卸英国政府的责任。
从当时的国际环境看, 巴麦尊的这个声明十分令人费解。“亚罗号”事件发生后, 一方面,美国政府应其在华侨民所请, 要求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任人予以赔偿。英国是广州事件的肇事者, 理所当然地负赔偿责任。英美两国的国际索赔势在必行。但另一方面, 英国一直在积极寻求美国对其对华政策的支持, 不仅在道义上, 甚至希望两国结成军事同盟, 共同对中国政府使用武力。在这种情况下, 巴麦尊的“国际法”声明显然与其联美外交政策是背道而驰的。难道英国真想把美国政府推向自己的对立面、分散在华方面的注意力吗? 当然不会。英国政府的声明不仅没有背离既定的联美外交政策, 反而加强了两国在外交方面的一致性。因为声明不是英国单方面作出的决定, 而是美国政府怂恿暗示的结果, 配合了美国的外交政策。
两次鸦片战争之间, 美国在华利益增长迅速, 不过就美国总体而言, 比重还是相当微小。它还没有必要通过武力来拓展在华利益。而且就其外交政策而言, 重点不在东亚, 中国问题只是排在其议事日程的较后项目。同时英国虽然在中国已经取得了优势地位, 但却愿意在平等的基础上, 同意其他国家共同与中国进行贸易。英国的这种政策对美国有莫大的好处。它只要保持与英国对华政策的一致性, 就可以得到英国用武力征服得到的好处。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更愿意在外交上积极配合英国的行动。但对于民众的索赔要求, 它又不能无动于衷。而中国的虚弱及对国际形势的无知又为各国所共知。所以美国就想把赔偿的责任从英国身上推卸、转嫁到中国政府头上。不过它又不愿承担落井下石的名声, 于是暗中怂恿英国政府抛出一个所谓国际法声明, 以此迫使中国政府接受美国提出的赔偿要求。美国政府的良苦用心, 英国心神领会, 默契配合, 巴麦尊的声明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台的。列卫廉对英国此举的来龙去脉十分清楚。他坦承: “毫无疑问, 这种观点指的是可能对其政府的声明(因去年秋天英国对广州采取军事行动而引起)。我的理解是英国当局的看法来自马西国务卿的暗示。对此我没有形成看法, 没有马西的副本, 也从没有见到过。令人高兴的是我早知此事, 这与您(指现国务卿卡斯) 详细阐述的原则相一致。”12事实也确实如此。英国政府的声明公布之前, 国务卿卡斯曾于6 月指示列卫廉: “遭受损失时, 美国是中立国, 很明显, 因为中国政府对局面失去控制, 我们的市民才成为无辜的受害者。考虑他们的赔偿要求, 这种背景会有很大分量。”13两相对照, 其中蕴涵的精神基本一致。由此可知, 列卫廉所说的英国当局的看法来自美国政府的暗示并非虚言, 英国的声明确实得到了美国支持.
三
美国政府对采取何种方式达到索赔目的极为重视。如前所述, 美国索赔既无缘由, 且缺乏条约和法律依据, 但索赔要求却十分强烈14。如果诉诸法律, 断难遂愿。因此它更倾向于超越法律, 运用政治手段来解决赔偿问题。卡斯指示列卫廉: “部分对这些要求感兴趣的人自然要求予以立即赔偿, 但就目前中国形势发展而言, 要这些实现条款并获取利益是不现实的, 不过应该与更为重要的条款一起, 尽可能尝试交涉。”15这里所谓的“中国形势发展”指的是太平天国运动在中国东南部继续扩大、广州及附近地区局面还不稳定等情况。诚然, 中国确实处于内乱状态。但这种混乱与“更为重要的条款一起, 尽可能尝试交涉”有直接联系吗? 当然没有。赔偿更大程度上属法律范畴的事件, 不需要与“更为重要的条款一起”进行交涉。因为“更重要的条款”是政治要求, 两者性质不同, 当然不能同日而语。退一步说, 如果真的因中国内乱而使索赔不现实的话, 那么, 美国就更不应该与英、法两国一起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了。也就是说, 美国寻求通过政治方式解决赔偿问题是有自己苦衷的。这种苦衷就是其索赔理由和依据很不坚实, 唯有政治方式才较为切实可行。在弱肉强食的世界近代发展史上,以武力或借助胁迫为特征的强权外交是实现列强一切目标的最简洁最有效的手段。美国政府深谙此道。在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把握的情况下, 理所当然地会选择政治手段。
列卫廉深知其中奥妙, 也确实遵循了美国政府设定的原则来交涉赔偿问题。到达中国后,他并没有直截了当地向中国政府申明美国的索赔理由及要求, 而是把索赔问题纳入政治轨道展开运作。1857 年底, 列卫廉到达中国后, 随即照会两广总督叶名琛, 表达了美国政府对华的“和好之情”, 强调中国正面临着战争危险, 要求修改条约, 并暗示愿意调解当前中国与英、法的矛盾。对于赔偿一节, 则表示愿意缓办, 但如果叶拒绝与他会晤, 则“恐不能羁縻太久”16。1858 年2 月, 在照会内阁大学士裕诚时, 列卫廉再次强调美国“中立友好”的姿态,提出修约, 要求中国政府赔偿美国侨民损失, 还表示愿意两造说合中国与英、法方面的僵持关系17。可以说, 自始至终, 在赔偿问题上, 列卫廉都贯彻了政治解决的思想。
中国政府对赔偿问题相当敏感。1856 年10 月底英军炮击广州时, 叶名琛就照会各国领事, 声明英军轰**, 他已“无暇保护贵国民人”, “倘有疏失, 惟向英国巴(巴夏礼) 领事官是问, 勒令伊赔偿也”18。12 月份, 美国当时驻华委员伯驾照会叶名琛, 要求中国赔偿,叶名琛据理驳斥。次年4 月下旬, 英、法、美、俄4 国公使率领军队联袂到达天津海口。列卫廉又向中国政府索赔。当时负责对外交涉的直隶总督谭廷襄据理力争, 再次拒绝了美国政府的赔偿要求。到了5 月中旬, 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英法联军进攻天津海口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对华态度也日渐强硬, 不断为和平交涉制造麻烦。英法公使的蛮横态度产生了作用。
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 中国政府准备以满足美国索赔要求为条件, 请求美国公使出面转圜。但中国政府的让步为时已晚, 5 月18 日, 英军悍然发动进攻。中国军队一触即溃。不久, 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到达天津。为取得美国谅解并希望其从中调解中国与英法两国的紧张关系,他们满足了列卫廉提出的索赔要求。美国政府原本不抱太大希望的索赔要求就这样在最恰当的时机以最恰当的方式轻易地解决了, 完全实现了其预期目标。
中美之间的赔偿谈判是在上海进行的。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 最后双方取得了一致:“自咸丰九年正月初一起, 由广州、福州、上海三港海关将该银五十万两分别立单, 颁给美国使臣所定应收入之人领取; 其三港该派之额数, 现拟定: 广东三十万两, 上海十万两, 福州十万两, 以上款项于中国征美国出入口货税、船钞, 以五分之一扣抵言明作为清结历年至今中国赔偿美国各口商民之数。”19 是为《赔偿美商民损失专约》。50 万两的赔款, 相当于19 世纪50 年代上海美商登记在华资产的70% 左右, 数量巨大。更重要的是, 中国政府的这笔赔款远远超过了美国侨民在中国的实际受损程度20, 明显地带有敲诈色彩, 且索赔依据不能成立,律师出身的列卫廉事后表示, 中国不应该“给予过去造成的损失以赔偿”21。美国著名历史学家科士达也强调: “其中许多允准的项目在国际法上的效力都是大可怀疑的。”22
四
综观赔款问题的产生、交涉及解决过程, 美国是这一勒索性索赔的总策划者: 它把本应由英国政府承担的赔偿责任强加给中国, 并炮制出一个所谓中立国的国际法声明以为其索赔提供“理论依据”, 更为巧妙的是, 它把原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却诉诸政治方式, 并在最适当的时候以最委婉的方式达到了索赔目的。美国历史学家泰勒•丹涅特的中美赔偿问题的解决“成了美、中关系史上比较光明的一页”23的评价, 只不过是掩盖美国政府温情脉脉面目下侵略实质的一句谎言罢了。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中美赔偿问题的交涉体现了美国早期对华政策的基本特征, 即阳托和好之名、阴则伺机扩大在华利益, 通过最委婉的方式来达到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 美国政府在这次索赔事件中大获全胜。它不仅轻而易举地实现了索赔目标, 而其温和的态度也给中国官员留下了深刻印象24。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 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成为“第一个对清政府具有重大政治影响的外国公使”25, 应该说与美国奉行的这种外交政策不无关系。
此外, 需要提及的是, 1858 年的赔款问题最终以1885 年美国政府退还多余款项得到解决。在讨论归还方式时, 有人主张利用这笔钱在中国建立一个美华书院。尽管当时没有能够实现, 却对后来的中美庚子赔款的处理产生了极大影响26。
注: ①中美《天津条约》签订后, 根据列卫廉提议, 美国政府宣布索赔委员会由两个美国人组成, 一个是美国驻宁波领事查理•布赖德雷, 一个是在中国海关工作的奥力味•罗佰茨。该委员会公布的资料表明中国应赔偿的总额为489694. 78元, 案件总数为49 件。以上数据根据卿汝楫著《美国侵华史》第一卷第203—206 页有关数据整理而成。卿汝楫《美国侵华史》第一卷, 人民出版社1957 年版。
②③18华廷杰《触蕃始末》, 齐思和等编《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一册,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 年版, 第166、170、171 页。
④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 三联书店1957 年版, 第488—489 页。
⑤七弦河上钓叟《英吉利广乐入城始末》。齐思和等编《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一册,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 年版, 第215 页。
⑥《美国外交档案》1866 年, 一卷, 146 页。转引自卿汝楫《美国侵华史》第一卷, 第201 页。
⑦、11、12、13、Jules David: 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s: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Series 1 Vo l. 14, 第534、5、5、3 页。
⑧⑨19、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 三联书店1957 年版, 第54、55、142 页。
10、众议院档案, 第123 号, 第278 页。转引自卿汝楫著《美国侵华史》, 第192 页。
14、如1857 年6 月, 国务卿卡斯训令列卫廉:“美国市民在近来广州骚乱中遭受损失所提出的赔偿要求, 有必要及早引起您的注意。目前已提出的赔偿数目超过了一百万元, 毫无疑问, 这个数字还会增加。参照各自受损的方式
和数目, 赔偿声明应用完整而准确的方式表达出来。需要注意的是美国人的要求应该和其他国家的要求一样受到中国政府的友好对待。”见Jules David: 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s: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Series 1 Vo l. 14. p4。
15、Jules David :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s: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Series 1 Vo l. 14, p3。
16、齐思和等编《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三册,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 年版, 第173 页。
17、《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 卷18, 中华书局1979 年版, 第307 页。
20、按照《赔偿专约》, 中国应赔白银50 万两, 折合为735258. 97元, 二人索赔委员会公布中国所需赔偿的数目为489684. 78元, 也就是说除去支付所有赔款总额外, 还余245564. 19 元。美国总统布坎南第四个年度咨文谈及《天津条约》时, 也有印证。他说:“要求人(即要求中国赔偿的旅华美人) 已经收到从提供的专款中裁决给他们的大部分; 确实可以预期, 余下部分不久即可全部付清, 裁定额偿清后, 国会仍将有二十万美元以上的余额可以支配。因为这部分, 根据平等原则, 将属于中国政府⋯⋯”见阎广耀、方生选译《美国对华政策文件选编(从鸦片战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1842—1918) 》, 人民出版社1990 年版, 第178 页。
21、Jules Davids: 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s: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Series 1 Vo l. 14。p534。
22、科士达《美国远东外交史》, 第244 页, 转引自泰勒•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 商务印书馆1962 年版, 第287 页。
23、 (美) 泰勒•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 第279 页。
24、如广州失陷后, 1858 年初, 咸丰帝闻美国也“称兵助恶”, 广州巡抚柏贵答称: 美使来华, 实为调停起见, 并无助恶情事。再如, 5 月初, 直隶总督谭廷襄与列卫廉举行了会晤, 感到:“察其情词, 尚属恭顺。”中国政府曾一度希望美国能够出面调停中国与英法的紧张关系。见《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 , 中华书局1979 年版, 第777 页。
25、丁名楠等著《帝国主义侵华史》第一卷, 人民出版社1973 年第2 版, 第197 页。
26、1860 年根据索赔委员会核定的数目, 中国应赔偿489694. 78元。经当时驻华公使华若翰同意, 提交国会批准, 尚余下近25 万元。对于这笔赔款的处理方法有不同意见。其中有人主张利用这笔钱在中国建立一个美华书院, 以便使得中国学生能够受到西方知识的教育, 扩大美国在华影响。后来的驻华公蒲安臣和林肯总统赞成这个建议, 但国会并没有作出处理决定。这种“以赔款办学”的处理方法对中美庚子赔款的处理具有积极意义。详见王树槐专著《庚子赔款》,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31) , 精华印书馆有限股份公司1974 年版, 第282—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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