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波及华北五省、牵连上千万民众的丁戊奇荒,其最初的发难点位于青州府,而英国浸礼会传教士李提摩太藉助近代传播媒介对灾荒的报道和募捐将青州府旱灾的消息发散至全国乃至西方社会,并掀起了近代第一次中外共同参与的救荒行动。尽管带着善意而来,但拥有西方强权标签的李提摩太却成为青州地方官和江南士绅共同的排斥对象,李提摩太最终被迫放弃了与两者合作救荒的计划,从而宣告了英国浸礼会以慈善形式第一次参与青州公共事务尝试的失败,而其宣教事业也并未在救荒中出现预期的发展。另外,江南士绅利用上层政治力量强迫青州绅富归还土地的赎田案对当地绅富的权威提出挑战,但因江南士绅无法提供足够的赎田资金而致使赎田案沦落为束之高阁的公告文本,江南士绅也最终遗憾离开。
关 键 词:青州;英国浸礼会;李提摩太;江南士绅
关于青州的丁戊奇荒赈灾,学界已有诸多的研究成果问世,但关注点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官方的赈灾、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的赈灾活动及其对教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江南士绅对西方赈灾势力的跟踪救济研究①。先前学者的研究中,一个重要的群体被忽略,那就是青州绅富。就笔者所掌握的资料来看,青州绅富是丁戊奇荒赈灾中的重要群体,他们不仅是赈灾的参与者,更是灾荒的既得利益者。在青州赈灾中,青州地方官员、英国浸礼会(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江南士绅和青州士绅等群体在相互妥协、合作甚至对抗中,努力寻求自身目的的实现。所以,在关注单一群体的赈灾努力和成效的同时,笔者希望探求各方势力在赈灾期间博弈的进程以及产生的影响。
一、丁戊奇荒的发生与官方的赈灾努力
光绪二年五月十四(1876.6.5),芒种。这是小麦收割之后,玉米播种的时节。只是,持续的干旱之后,小麦几无收成。土地干裂,玉米无法播种。此时,粮价开始飞涨,民众也开始骚动。随之,官府开始介入。正是芒种这一天,上谕军机大臣道:“丁宝桢奏现拟招商贩运以济民食一折……所有山东商贩赴奉天、江南等省,贩运米麦杂粮,沿途关卡应完厘税,均着暂予停免。”②五月二十三,再发上谕,要求李鸿章、沈葆桢、文彬、丁宝桢,着力救荒③。
《京报》曾经刊登过一篇山东巡抚丁宝桢有关山东赈灾举措的奏折。根据时间推算,这篇奏折应该写于光绪二年六月下旬-八月之间。在这份奏折中,丁宝桢主要从平减粮价、以工代赈、购买和补种秋苗三个方面阐述了其赈灾的努力。第一,平减粮价。丁宝桢要求东海关登莱青道动支银三万余两,驾轮船赴奉天、牛庄采买杂粮,分发沿河一带州县并省城地面均匀接济④。第二,以工代赈。丁宝桢要求:“运库筹拨饬发(利津县)永阜场修筑灶坝银一万三千余两,潍县疏浚海口银六千两。”此外,丁宝桢要求“各地方官劝谕绅民于田闾择其地十相宜,多开井眼汲水灌溉”⑤。第三,补种秋苗。闰五月到六月间,山东部分地域迎来降雨,为补种秋苗提供了可能。只是米和高粱的播种时间已过,只能种植荞麦,故而丁宝桢要求各属前往直隶、宁津、河间、奉天、牛庄一带采买荞麦六百二十余石⑥。
以上,丁宝桢为应对山东灾情,制定了囊括诸多方面的救荒举措,只是这些政策在多大程度上得以实施,其赈灾效果如何却有待商榷。第一,平减粮价方面。据《北华捷报》报导,自奉天等地购买的粮食和粮种很可能无法到达受灾严重的山东中西部地区:尽管粮食已经运送至烟台口岸,而且粮食价格也已经降至三分之一,但是这些粮食却无法接济灾民,因为没有商人愿意做将粮食运往灾区的生意。沿路遍布灾民,他们会哄抢粮食,而且衙门已经无法制止随处发生的哄抢事件⑦。如果这份报导属实的话,那么官方花费数万两购买的赈灾粮对灾民并未产生太多的实际救助效用。第二,以工代赈方面。不及两万两的以工代赈项目,对于赈灾实在杯水车薪。另外,开凿井眼必须在地势低洼且有充足地下水的地方,而且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而且,华北田地很少依靠井水灌溉,因为井水可供给的范围较小,而且井眼的数量极为有限。所以,丁宝桢上奏称利用井眼灌溉以免秋禾枯槁,如此情形即便存在,也只在小范围之内。第三,补种秋苗。即便荞麦得以播种,但其生长仍旧需要大量的水分,而之后的持续干旱仍旧无法确保荞麦的丰收。
所以,尽管山东政府做出了诸多努力,但赈灾成效却并不显著,而受灾最为严重的青州府更未从官方的赈灾中获得应有的救助。据统计,丁宝桢为此次赈灾共支出约八万两赈灾款,并派发四千六百二十五石灾粮⑧。但是,七千余石粮食全部在济东道派发,而青州府要交出库银购买粮食以赈济其他地域;以工代赈的地点在武定府的利津县和莱州府的潍县,而当时受灾最为严重的青州府却不是赈灾的重点目标;即便是六月份雨季之后的补种,也完全将青州府排除在外,因为这一区域始终未曾迎来降雨。可以说,青州灾民在这一时期能够得到的最有效救助可能是蠲缓赋税⑨。只是,青州府仍旧不是蠲免赋税的重点区域。
秋天过去,几无秋收的青州府进入灾荒最为严重的时期,而寒冬的降临更是加大了官方的赈灾压力。署任山东巡抚文彬紧急筹划冬季的赈灾行动:“设法筹款,碾动仓榖,并派员采买米石,分路设厂,煮粥散放,俟来岁春融农作,再筹资遣。”⑩可以说,文彬此时的赈灾已经转向维持灾民生命的阶段。在官方赈灾不断式微的状态之下,民间各方势力纷纷加入到此次赈灾队伍之中。
二、李提摩太的青州赈灾宣传与实践
经过十年烟台宣教的尝试与努力,仅存1名宣教士和35名信众的英国浸礼会开始考虑放弃在华宣教的计划(11)。但是,初入中国的李提摩太却独自一人积极为该会寻求新的宣教点,希望可以继续英国浸礼会在华的宣教事业。经历了满洲、宁海和济南的宣教失败之后,李提摩太选择将青州作为新的宣教点。
1875年初,李提摩太在漫天飞雪中,一路艰难地抵达青州(12)。在这段旅途中,一路相伴的除了泥泞还有大雪覆盖的青青麦苗。天气转暖,青州开始播种春谷和高粱,在芒种时节丰收小麦,既而播种玉米。这年夏季,雨水很好(13),所以秋收不错。民众既而勤勤恳恳地再次播种小麦,等待冬天的大雪和来年的春收。但直到来年破冰,青州仍旧未能等到皑皑白雪,而春旱却接踵而至,这对小麦的收成是致命的打击。当时的青州,并不具备足够的水利设施以灌溉干裂的农田,只能向神明祈求春雨的降临(14)。只是,屈膝跪拜的民众并不知道,雨神不会光顾,而干旱将继续持续一年以上的时间,他们即将经历中国历史上波及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和直隶五省,吞噬千万人的可怕灾荒——“丁戊奇荒”。
1876年6月30日,李提摩太撰写了一篇关于青州灾荒的报告,并发表于7月22日的《北华捷报》。作为一份在当时中国最具影响力的英文报纸,这篇募捐性质的报导使得灾荒之外的人群,特别是西方在华群体开始注意到青州府的灾荒。根据李氏的这份劝捐书,直到6月30日为止,青州灾区尚未发生饥饿导致死亡的案例。对于当地民众而言,春收之前的青黄不接是常态,李氏所描述的以野菜、树叶和树根为食,也同样是民众时常面临的困境。李氏在报告中提到,他大约一个月之前开始在家中施舍陆续而来的乞丐,按照时间推算,民众乞讨的时间应该开始于芒种前后,在没有收割小麦,又无法播种玉米之时,这是灾荒的开始。如果说民众在芒种之前通过野菜等努力维持生活,通过祈雨等形式期待形势的好转,但在芒种之后,当所有希望落空之时,民众开始走向乞讨、逃荒、抢劫甚至暴乱(15)。此时,山东出现了向东北人口流动的浪潮(16)。有的人选择离开以谋求生计,而留下的人则要经历1876年冬季的生存挑战。毫无收获的春天,加之颗粒无收的秋季,冬季的到来成为留守者的灾难。
进入冬季,随着受灾和死亡人数的剧增,中国影响力最大的中文报刊《申报》开始报导山东的灾荒状况。光绪二年十一月初一日(1876.12.16),该报首次报导了山东的灾荒,并指出寓居上海的慕威廉(William
Muirhead)正在募集救灾款项(17)。不过,这篇报导并未引起世人对山东灾荒的过多关注,所以在这一年的新年,1876年农历的最后一天(1877.2.12),李氏给英国浸礼会写了一封言辞恳切的信件,希望可以得到该会和国内的帮助。信中,李提摩太用激动的口吻说道:“这不是骗取慈善的借口,这是在救命。当我写下这封信的时候,成百上千的人正面临死亡,而在此之前,已经有更多的人离世……现在,冰封的大地什么都没有,只有可怕的死亡。”最后,李氏提到政府的救济远远无法满足灾民的需求,所以希望英国信徒可以捐款,并提到自己找到4个地方以收养孤儿,希望可以供养他们直到灾荒结束。一个孩子,一个月的生活费,只需要1.25英镑(18)。
就在李氏焦虑地写下这封面向英国国内的劝捐书之后不久,中国国内对山东尤其是青州府赈灾的关注开始升温。光绪三年正月二十五日(1877.3.9)上海租界工部局主席哈特(J.Hart)支持成立山东赈灾委员会,并以青州和烟台传教士的名义在《北华捷报》为山东灾荒发起募捐(19)。同一天,《申报》报导了李提摩太在青州府的赈灾状况。接着,赈灾委员会开始在《申报》发起募捐,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以李提摩太的名义在《申报》和《万国公报》发表的募捐书——《西教士劝捐书——英李提摩太启》(20)。就这样,青州府的灾荒第一次通过近代的传媒手段被外界知晓,甚至漂洋过海进入大洋彼岸的欧美世界。也正是在此之后,西方在华团体甚至欧美世界开始加入到赈灾队伍之中。可以说,在山东赈灾委员会的成立过程中,李提摩太并未发挥任何的组织作用,甚至并未参与,他仅仅是该委员会进行募捐宣传的先锋人物而已。
根据这份劝捐书,我们可以知晓官方已经下拨益临两县各六千到一万两的赈灾款,并设立八处粥厂,每处可救助五千到八千人不等。另外,当地绅富共捐助两万两以救助灾民。这应该是光绪三年三月之前,益临两县接受的主要资助(21)。但是,相对于庞大的受灾群体而言,如此的赈灾力度恐怕难于应对。所以,诸多灾民或惨死于冰天雪地之中,或举家逃荒搬迁。幸而劝捐书发布之后,赈灾款项陆续到达李提摩太之手。
五月十七日,李提摩太撰写了一份山东赈灾报告:到五月份为止,青州的赈灾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共收到13850两白银,救助青州府四县内的两万余人,且尚存五千里赈款(22)。
三、收养灾孩:江南士绅的赈灾与李提摩太的被孤立
李提摩太的劝捐书不仅为其带来了捐款,同时还有对其以西人身份在华赈灾的怀疑和抗拒,而这股力量主要来自江南士绅。最早到达青州府赈灾的是镇江士绅,光绪三年二月,也就是山东灾荒的消息刚刚在媒体发酵的时候,镇江府廪生严佑之(字作霖)组队,携带该地所捐善款到达青州府放赈,并选择了饥荒最为严重的临朐作为赈灾地,于三月初九日正式放赈(23)。第二批来到青州府赈灾的江南士绅由常州府无锡县商人李金镛(字秋亭)带队,于五月十五日到达青州府,创建江广赈局,并于十七日正式放赈,范围涉及青州府的益都、临朐、寿光、乐安和昌乐五县(24)。第三批赈灾队伍由苏州府商人谢家福带队,于五月二十八日到达青州府(25)。三个赈灾团体分别代表了镇江、常州和苏州士绅,严佑之和李金镛各自为战,以县为单位广散钱财以最大限度地救助灾民,谢家福一队则倚靠李金镛团队,专门针对灾孩而来。正是因为灾孩事件,引发了李提摩太与青州官方和江南士绅的赈灾冲突。关于江南士绅对西方群体的跟踪赈济,朱浒教授已经做出了极为细致和深入的讲解(26)。本文在此除简要陈述谢家福一方的赈灾努力外,更尝试从谢家福、西方赈灾力量和青州官员三方博弈的视角来分析青州灾孩收养事件。
据谢家福四月二十一日的日记,该日收到袁敬孙与其商讨前往山东收养婴孩运往江浙,以抗衡西人的信件(27)。这与谢家福先前“跟踪救济”的想法不谋而合,于是开始着手准备筹款和前往山东赈济事宜。五月初九日,谢家福与袁子鹏在一众人的饯别、期待和担忧中启程前往山东,不过他们随身携带的仅有捐银八百两、洋一百元,各种速效药若干,《神童诗》和《千家诗》各一百本(28)。后续的资金则依靠苏州赈局继续筹款并汇往青州。
五月二十八日,谢袁二人到达青州(29)。当天,谢家福迫不及待地打探了青州婴孩的收养状况。当时青州的灾孩收养主要包括三方势力:青州官方、江南士绅和李提摩太。青州官方而言,临朐县宪自养数十名,青州府宪自养百余,益都县宪自养八九十(30)。江南士绅中,李金镛设立了抚教局,并派两人专门负责,收养了80余名婴孩,另有临朐分局亦收养婴孩百余名。谢家福曾在由烟至青途中从莱州同知处听闻:“青州太守曾因教堂收孩,亦设孩厂三处。”(31)并且,青州官方愿意将所收婴孩交由江南士绅管理(32)。由此看来,青州收养灾孩的三方势力中,青州官方与江南士绅为着防范教会势力的共同目的而产生了合作的意愿与可能性。
此时,青州官方与江南士绅共收养婴孩500余名。将这些婴孩悉数运往江浙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支持,而此时苏州的赈灾款尚未到达。并且,将灾孩运南可能导致李提摩太相仿既而将灾孩运往他地,所以谢家福准备放弃将婴孩南运的计划,并希望与当地官绅合作。在向负责筹款的苏州赈局报告的信件中,谢家福写道:“孩事能就此间会绅设局,俾免教堂借口,是为万幸。运苏运浙,乃其次也。”(33)
只是,在青同乡“此间绝无绅士可托、富商可捐”(34)的劝诫,却令谢家福不得不放弃与青州官绅的合作,并继续将灾孩南运的计划。不过,这一计划必须得到青州知府富文甫的同意。所以,二十八日当天便致府宪函,希望可以当面协商此事(35)。
六月初二日,谢家福拜会了青州知府富文甫并与其商讨《收养弃孩章程》(36)事宜。富文甫给出了如下回答:“小孩运南,事则甚好,但兄弟脸上太下不去,须请大哥在此地想以法儿,总要长养在青州才好。”(37)管言辞含蓄,但足以表明富文甫反对谢家福等人将婴孩运往江浙的态度,因为这可能会成为其仕途生涯的污点。一次会面,谢家福便已明白知府的底线,即江南士绅可以在青州当地收养婴孩,但绝对不允许运往南方。于是,谢家福最终放弃将婴孩南运的计划,准备在青州设立赈局救助灾孩。
二十日,谢家福收到来自苏州的第一批信件,从中得知苏州已经发出一千二百本塔图捐薄,并且已经寄出四千两,并有望可以凑足万两(38)。资金的筹措顺利终于解决了谢家福收养婴孩的后顾之忧,这对于焦虑万千的谢家福而言绝对是最好的镇静剂。二十六日,谢家福开办之留养局正式接收婴孩,先接收抚教局孩百名,共收一百三十五人,去六人(39)。此后,留养局几乎每日都有进入和流出者。
七月二日,谢家福收到李提摩太希望可以合作收养婴孩的来信,其称“愿将所收孤儿归并贵局,共襄其事。”并且,李提摩太出具了条规:1.江广局总理抚教。2.无依幼孩全收,不拘数。3.请府县出示,不准街有乞食幼孩。4.立局抚教,兼习西国经史、格致新学。5.府县每年考试一二次,取中者奖赏。6.每年报账一次,并考一次。7.江广局专派一人,管理一切账目。8.英国李提摩太、仲钧安任督课,每月到局四五次。9.是局教师,由英国教士代请,请国家筹备。另外,李提摩太附有说帖一纸,内开章程三则:西学书院宜亟设也;西国技艺宜兼习之;延师授徒宜胜任也(40)。
这封寻求合作的信函,表明了李提摩太希望三方合作处理婴孩问题的设想:由江南士绅出具钱款,地方官提供政治担保,西方教士负责教习孩童。但这对于一心与西人对抗的谢家福而言,简直是莫大的侮辱和讽刺,谢家福自然不会接受。所以当即具复云:“惟敝处业已集商官绅筹捐,定章出示在案,拟难据行照办。承我示婴孩归并敝处,在阁下既善有同心,敝处亦义何多让,谨即扫除号舍,恭候移交也。”(41)尽管心中愤懑,但谢家福仍旧以最为礼貌的方式进行了回复,声明江广局已同当地官绅合作,但可以接收李氏收养的婴孩。就这样,谢家福毅然拒绝了李提摩太合作的邀请,并亮出了自己的底牌:合作断无可能,但可以接收李氏的婴孩。
那么,李提摩太为何会在此时寻求与谢家福的合作?上文提到,李提摩太早在五月十五日便报告赈灾工作已基本结束。只是,发放赈灾款可以随时停止,但孤儿院却不能将收养的婴孩置之不理。其实,早在之前,李提摩太曾向英国浸礼会远东委员会(Eastern Sub-committee)提出出资建立长期孤儿院的设想,但被该部否决(42)。赈灾结束之后,李提摩太的孤儿院中尚存70余名婴孩(43)。在无法依靠本国差会的状况下,李提摩太必须解决孤儿院的资金问题。正在这个时候,李金镛和谢家福团队来到青州赈灾,而且先后创办了抚教局与留养局,这对李提摩太来说是解决孤儿院资金的绝好机会。所以,谢家福六月二十六日创立留养所之后,李提摩太便于七月二日致函提出合作事项。可以想见,李氏早已在寻求解决孤儿院长期开设的方式问题,所以谢家福的抚教局一经开设,李氏便提出了合作意向,只是他不曾想到对方会将自己作为最大的敌人。
其实,早在江南士绅到达青州之前,李提摩太曾积极寻求与官方的合作。1876年7月4日,李提摩太从青州出发前往济南向山东巡抚丁宝桢上荐赈灾的策略,即“采取措施从朝鲜和日本进口谷物、修筑铁路、开挖矿产,以便为穷人提供就业机会”(44)。可以想象,这样的建议对于当时正处于灾荒状态下的山东而言,是多么的不切实际。当时,丁宝桢的关注点应该在尽快将粮食运入受灾区以抑制粮价的不断上涨,并防止社会动乱的发生。尽管李氏回忆说丁宝桢对其政策大为赞许,只是因为升任四川总督而没有时间实践。但是,很可能的推断是,丁宝桢自始至终并没有在山东推行这些政策的打算。不过,这次会面是李提摩太进入中国之后,所能见到的官职最高的官员,也是他在赈灾事业中与官员交通的开始。不过,李氏希望通过山东巡抚由上而下实施赈灾的想法无法进行,所以他再次回到青州,开始了筹款赈灾的努力。
孤儿院建立之后,李提摩太再次向青州地方官提出合作救助婴孩的建议,其在日记中写道:我请他们参观我的孤儿院,建议说,如果政府提供土地和房屋,并且承担一半的费用,我可以负责筹建几所类似北京、上海、福州的学校……但我的听众们并没有做好接受这种思想的准备。”(45)由此可知,李提摩太希望同当地官方合作处理婴孩事项和创办教育的合作设想并未成功。所以,李氏寻求地方官和江南士绅合作均不得的情况下,只能继续独自坚持孤儿院的开办。
李提摩太是丁戊奇荒中最早参与赈灾的外来者,他发放赈灾款且收养婴孩,但由于资金匮乏,加之英国浸礼会对孤儿院的消极态度,所以李提摩太只能寻求与外界的合作。但是,由于李提摩太外来者的身份和帝国列强的标签受到地方官的排斥,李氏继而寻求同样以外来者身份前往青州赈灾的江南士绅共同处理婴孩事宜,殊不知负责抚教局的谢家福本就为与西人争夺婴孩而来。最终,李提摩太在地方官和江南士绅的双重排斥下放弃了赈灾合作的计划。
四、同善堂与赎田案:江南士绅与青州官绅的赈灾博弈
1.同善堂:江南士绅与青州官方的合作失败
作为外来赈灾者,谢家福深知在青州开设留养局只是一时之策,所以开始规划婴孩事件的后续发展,其认为只有协助青州官方设立恤孤局,完善青州的官方抚恤体系才是长久之策(46)。所以在七月一日拟就了《青州同善堂章程》八则,希望可以与当地官绅合作创办恤孤局,由青州官绅和江南士绅共同管理:“由本地官绅暨苏常绅士公举董正一人、副董一人、司月六人,轮办局务。”(47)三日,谢家福连同袁子鹏、李金镛致信苏局说明同青州官绅共同创办同善堂之计划:“共等商酌,非设长局不可。所难者,本地绅董向无熟办善举之人,弟等地脉生疏,无从延访公正之士。现幸府尊捐千金,扬、镇赈局暨我局各拨千金设立同善堂,先办义塾、惜字、乡约三举,堂中司总议由弟等公举。已请缪启翁来青,并留善友一二人匡助之。拟俟此堂立定即将留婴所、抚教局归并办理。”(48)从这封信中,可以看到在青的江南士绅希望与青州官绅合作的意愿,而愿意为善局捐款千两的青州知府富文甫也表达了最大的善意。七月十八,李金镛邀谢家福共往府前,看同善堂屋(49)。但是,苏局的态度却扼杀了双方看似顺利的合作计划。
七月二十九,在寄出询问同善堂合作事宜的信件近一个月后,苏局的回复信件终于到达青州,但并未就同善堂一事作答,只是告知苏局潘吟湘和王庚保将到青州接替谢家福的工作,并希望其准备回苏事宜(50)。八月十日,苏局回信:“同志会商青郡设局,似非所宜。”(51)对于苏局认为“设善堂势难久远”之说,谢家福只能接受苏局的意见不再与青州官绅合作,并同意苏局继续派专人到青州负责婴孩事宜。但从回复中仍旧可以感知其满满的失望:“查小孩既不能移南,又无绅士接办,舍留人设局,更无别法。”(52)
谢家福离开之后,接管青州抚教局和留养局的江南士绅接手了剩余的赈灾款项共一万串以供抚养灾孩之用(53)。据《抚教局善后章程》,存留的一万串善款留在青州,依靠利息支撑抚教局的运作。抚教局和留养局都未并入同善堂,而同善堂最终由青州官绅管理,由谈任之襄理同善堂教学,抚教局的婴孩也有移送同善堂者。可以说,青州士绅的同善堂和江南士绅的抚教局与留养局应该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协作关系,但管理和资金等各自独立(54)。而且,终究未曾达成共同经理同善堂的计划。
至此,青州灾孩救助之事终于告一段落。江南士绅和青州官绅的合作,因青州方面的消极对待和江南方面不希望将赈款和收养婴孩成果拱手相让的共同作用下,合作最终走向失败。
2.赎田案:江南士绅对青州绅富的挑战
谢家福到达青州的第一天,曾任益都知县的同乡徐子信及其在青诸君便告知:“小孩只得运南,此间无绅士可托、富商可捐。”(55)而且,谢家福在青州逗留期间,也从未记载青州士绅赈灾之事。不过,这只是谢家福的一面之词,因为李提摩太曾提及青州绅富为赈灾捐款共两万两一事(56)。而且,《益都县图志·大事记》中便有青州绅富赈灾捐款的记载:“二年春,旱,大饥。冬,知府富隆阿、知县邓瑛劝富民出粟赈之。”(57)在《益都县图志·孝义传》中更有青州绅富冯建镐、赵希、陈贵和孙鼎玉等参与赈灾的具体事例(58)。此外,丁宝桢曾在光绪二年九月上奏:“青州益都各属,虫旱成灾,设法抚恤。各绅富捐助银米,请仿直隶赈捐成案,核计给奖。”(59)事实上,当地士绅成立了赈灾局以救助灾民。据记载,“赈局之设也,司总局者张镒,东关人,以子景镐官教授,封文林郎。蔡龙光、蒋金城,城内人,贡生。赵衍泽,东关人。捐粟助赈者,例授文林郎。邱嶝,兵部郎中。宋化莘,后补县丞。宋化宣,后补千总。刘尔珠,六品衔。赵永吉、冀九经、黄之纲等汇纪之,俾来着有所考焉。”(60)以上种种来看,青州当地士绅的确参与了赈灾。
但是,为什么在江南士绅的言论中,当地士绅是绝不可依靠之人?谢家福的日记中,从未出现过对该赈局的记载,但是却记下了在其十月初三离开青州时,该局赵衍泽为其送行之事(61)。可以想见,谢家福对于赵衍泽是熟识的,那么对于赵参与的赈局应该没有不知晓的道理。但是,谢家福却刻意淡化了青州绅富创办赈局的活动,原因何在?可能的解释是,谢家福对于当地士绅赈局的活动存有诸多不满,但是介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又不能对其有任何指责,选择避而不谈是向对方表示的最大善意。其实,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谢家福可能认为当地绅士是造成这场灾荒持续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暗中较量其实早已开始。尽管在谢家福的日记中无法找出明确的语言,但却能够找到大量的蛛丝马迹来印证以上猜测,而诸多矛盾的焦点只有一个——赎田案。
严佑之和李金镛团队大规模发放赈灾款的行动应该在6月下旬基本结束。七月初八,谢家福为李金镛拟就《详报赈务禀》,对赈灾活动进行了上报(62)。接下来的时间,他们就如何帮助灾民渡过难关提出了诸多建议,包括开河、春赈、赎田和义仓等,而正是赎田案使得江南士绅触动了青州绅富最为敏感的神经。
六月二十三,严佑之拜访了谢家福,并提出了为灾民赎田的提议,既而谢为其草拟了文案:“乃某等赴乡查赈之机,探悉上年冬间,富户利人之急,早将田亩短价收买,甚至勒令卖主多写契价,以绝后悔。由是贫户田产百无一存,即使年丰岁稔,仍不免载道饥寒。因思买卖田产,价格公平,岂容乘灾垄断,致使合郡贫民日后无所依赖。况荒年为盗贼之媒,失业尤饥寒之本,若不早为补救,隐患未可限量。转辗思维,非将丙子、丁丑两年中贫户售出田产,无论已未税契,于三年之内,悉准以光绪元年粮串为凭,照契备价,回赎归业,别无以奠民生而安生业。”(63)这份文案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将青郡所有光绪二年和三年期间的土地买卖作废。灾民只有将出售的土地赎回才能够继续灾后的生活,否则无地耕种的灾民今后仍旧面临生存危机。但是,谢并未指明的一点是,那些以低价买进土地的富户其实正是青州的绅富,而且应该也包括了参与赈灾和加入赈局的成员。如果推行赎田案,青州绅富于灾荒期间购买的土地便要如数归还,这相当于是对绅富的变相压榨,是逼迫其放弃早已收入囊中之财物。可想而知,绅富对赎田案的反应和排斥。于是,一场土地争夺战就此拉开序幕。
七月二十一日,谢家福拟就了赎田案的文案并上禀李鸿章。此禀与先前拟定之文案基本相同,只是谢家福明确了赎田案的范围,即青州府境内之临朐、益都、寿光、昌乐、临淄和莱州府的潍县。另外,谢家福提出可以筹集款项帮助灾民赎田,其称:“卑职等会同各省绅士,多方筹劝,尽捐款之盈绌,贴赎价之多寡,以遂民生而安世业。”(64)这封禀告,谢希望可以得到时任直隶总督李鸿章的授权接办赎田案。二十三日,谢家福仍旧未收到李鸿章的回复,在失望和焦虑之中,谢选择向山东的三大长官抚藩臬官衙上禀,希望可以准令赎田案的实施(65)。
就在走投无路之时,谢家福终于等到了李鸿章的回信,信中称:“候咨商两江总督部堂、东巡抚欧部院查酌核办,饬遵缴。”(66)九月二十九日,赈局终于等到了山东巡抚李元华的回复:“所禀甚是,虽滋讼累,可弗计也。仰布政司转饬青州等府并益都等被灾最重各县,遵照办法,迅速出示晓谕,并妥议章程,具禀核夺。(九月初四日批示)”(67)终于,赈局完成了为青州赎田的请求。
尽管谢家福曾经向官方允诺筹集善款以帮助灾民赎回土地,但是谢家福在留给李金镛和缪起翁的信中坦诚了自己的底线:“彼此立议之始,只欲使民自赎,竭力筹资一语,原为钩饵,然既有此语,不能徒托空言。今据南中来信,知船捐将三省分摊,似可照原拟,将此款归东赈者酌提代赎,以了门面。”(68)尽管谢家福曾经表示可以代赎土地,甚至可以不惜十万金,但是从这封与友人摊牌的信件中可知,谢从未打算动用南方捐款为山东灾民赎回田地,他所希望的只是获得上级官员的恩准以推动赎田案的进行。
十月初三日,谢家福离开了。随后,赈局前往受灾更加严重的武定府,青州府只留有抚教局和留养局。江南士绅离开了,他们帮助青州灾民等到了秋收,也捱过了旱灾。只是,他们为青州绅富留下了一个头疼的问题——赎田。倡导赎田案的江南士绅离开了,留下的只有官方的赎田命令。但是正如谢家福所预见的,卖地的民众很难有能力赎回土地。即便谢家福所谓“以了门面”的赈灾款为民众赎回土地,也仅仅为极少的一部份。而且,这份尚未到位的赈灾款的具体流向,现在已经无可追寻。但是,因为赈局已经搬往武定府,所以应该没有人会留在青州负责程序繁琐、时间漫长的赎田工程。最终,赎田一案,已经不再是江南士绅所能左右之事,而成为青州买地绅富和卖地民众之间的土地买卖案件。
由于数据的限制,笔者已经无法还原青州赎田案的后续故事,无法知晓是否会有民众能够以卖出土地的价格重新收回土地。只是,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里,能够从绅富大族手中重新低价买回土地,其成功率可想而知。所以,尽管出于对灾民生计考虑而提出赎田案的江南士绅,最终能够得到的除了与青州绅富可能的交恶以外,试图通过赎田促使青州的土地所有权回到灾荒之前状态的设想只能止步于文案之中。
作为外来者的传教士和江南士绅以善意者的姿态出现于青州,成为青州民间赈灾的重要力量,但却未曾与青州官方和绅富达成任何长期的合作。对于青州官绅而言,外来者的善意救助可以接受,但却不允许其插手青州的任何地方事务,也无法容忍其挑战作为青州掌权者的利益。
五、赈灾之后:外来者的离去与落寞
1.江南士绅的离去和遗产
十月初三日,谢家福带着一身疲惫,在众人的相送之下离开了。江南士绅一行共赈济“临朐、寿光、益都、昌乐、乐安五县。查给廿六万余口,计钱十五万串。”(69)同样在十月份,李提摩太也离开了,他被邀请到山西赈灾,而英国浸礼会在山东的传教工作也正式结束了李提摩太的时代(70)。相比于江南士绅的赈灾规模,李氏只发放了一万余两赈灾款,救助了两万余人。
江南士绅离开之后,留下了抚教局和留养局,对于其经营状况,笔者现在并无确切的数据可查,但可以肯定的是两个机构并未在青州存在很长时间。因为在《益都县图志》编纂之时,两个机构已经不复存在,只剩下同善堂仍在维持,而江南士绅与之关系,只有数目不多的捐助而已:“(扬州)善士严作霖等,捐银千两并取息租以充经费(71)。
2.英国浸礼会的落寞与坚守
李提摩太曾经在其回忆录中讲道,其由青州前往山西赈灾之后,由该会传教士仲钧安和中国牧师郑家褀负责牧养青州的七百名信徒和1000-2000名的慕道者(72)。据李氏回忆,1876年底青州信徒人数不足20人(73)。也就是说在青州信众在丁戊奇荒之后出现了急剧的扩张状态。并且,诸多学者依据李提摩太的这段描述来论证赈灾对于基督教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但是,根据英国浸礼会的年度报告,青州在1878年时仅有信徒81人,慕道者199人(74)。事实证明,李提摩太的回忆录夸大了赈灾对教会发展产生的影响。
其实,从英国浸礼会在丁戊奇荒之后数年的发展状况来看,赈灾对基督教在该地域的发展并未产生过多积极的推动作用。李提摩太离开之后,青州仅有仲钧安和中国助手郑家褀负责传教。那么,经过一年赈灾,李提摩太为英国浸礼会和仲钧安留下的,不是众多的慕道者和大批的信徒,不是因感恩而在民众之间种下的归主的种子。其实,仲钧安得到的是已捉襟见肘的孤儿院和民众持续的排斥与反对。
仲钧安在1877年12月15日寄往委员会的信中写道:孤儿院现有60名孤儿,但经费只能维持到明年六月份。如果要继续维持孤儿院的运作,每年需要500英镑的开支。最终,委员会决定最后拨付250英镑,如果之后没有特殊的资金捐助,将不再支持孤儿院(75)。据救灾委员会关于赈灾款流向的报告,该委员曾为孤儿院支付了500两的费用,这应该是仲钧安收到的最后一笔支持孤儿院的款项(76)。再次看到孤儿院的消息是在1880年仲钧安的年度报告中,孤儿院于1879年初已从青州城搬到乡村,由当地人管理,但并不令人满意。此时,孤儿院只有18名小孩,而仲钧安不想将过多精力放在几个孩子身上而浪费传教的众多其他可能。所以,仲钧安解散了孤儿院,但保证提供今后衣着和食物所需的银两。这些孩子被安排到乡村学校,其中两个非常优秀的孩子被送到美南浸信会在登州的学校(77)。仅仅两年时间,曾经庞大的孤儿院便因资金和管理问题而草草收场。曾经的几百名儿童,并未成为教会的骨干,更没能成为英国浸礼会在青州的教育生源。李提摩太意欲作为英国浸礼会慈善和教育根基的孤儿院最终走向了终结。
位于华北中东部地域的青州府,干旱是其最为寻常也是最为致命的灾害,但是丁戊奇荒的特别之处就在于,除了官方和当地绅富参与赈灾之外,外来者也积极参与到赈灾之中。李提摩太通过报纸等近代媒介,将青州的灾荒告知天下和世界,从而促成了西方在华群体和南方士绅参与其中,从而为青州汇聚了最大限度的赈灾资源。不过,正是外来者的参与,最终导致了传教士、江南士绅、青州官方和青州绅富之间对抗与合作的权力博弈,而这场赈灾也以外来者的落寞与离开得以告终。
①何汉威:《光绪初年(1876-79)华北的大旱灾》,[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朱浒:《地方性及其流动: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朱浒:《民胞物与:中国近代义赈(1876-1912)》,[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Paul Richard Bohr,Famine in China and
the Missionary:Timothy Richard as Relief Administrator and Advocate of National
Reform(1876-1884),Cambridge,Mass.:East Asian Research Center,Harvard
University,1972.
②《清德宗实录》卷之三十一,[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
③《清德宗实录》卷之三十二。
④⑤⑥⑧《申报》第1386号(上海版),清光绪丙子九月十四日,第4-5版,第4-5版,第5版,第4-5版。
⑦Chefoo,The North 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and Consular
Gazette,22[nd],July 1876,p.76.
⑨《清德宗实录》卷之三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清德宗实录》卷之三十六,《清德宗实录》卷之四十二。
⑩《清德宗实录》卷之四十一。
(11)Decease of the Rev.C.J.Hall,The Missionary Herald,1[st] November
1862,p.164.
(12)(13)(14)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回忆录》,李宪堂、侯林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59-60页,第61页,第78页。
(15)Chefoo,The North 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and Consular
Gazette,22[nd],July 1876,p.75.
(16)《申报》第1370号(上海版),清光绪丙子八月二十四日,第1版。
(17)《申报》第1427号(上海版),清光绪丙子十一月一日,第1版。
(18)The Famine in Shantung,The Missionary Herald,1[st] June
1877,pp.129-132.
(19)Charity Concert for Shantung Sufferers,The North 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and Consular Gazette,15[th],March,1877,p.269.Shantung Relief
Fund,The North 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and Consular Gazette,15[th],March
1877,p.270.
(20)《申报》第1513号(上海版),清光绪丁丑二月二十日,第2-3版。《万国公报》卷433,清光绪丁丑光绪三年三月一日,第471-472页。
(21)《申报》第1513号(上海版),清光绪丁丑二月二十日,第2-3版。
(22)《万国公报》卷449,清光绪三年六月十八日。
(23)《申报》第1536号(上海版),清光绪丁丑三月十七日,第2版。《申报》第1539号(上海版),清光绪丁丑三月二十日,第5版。《申报》第1559号(上海版),清光绪丁丑四月十四日,第4版。
(24)《申报》第1619号(上海版),清光绪丁丑六月二十五日,第2版。
(25)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北京]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97页。
(26)朱浒:《地方性及其流动: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朱浒:《民胞物与:中国近代义赈(1876-1912)》,[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27)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四月二十一,第75-76页。
(28)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五月初九,第86页。
(29)(30)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五月二十八,第97页,第98页。
(31)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五月二十三,第95页。
(32)(33)(34)(35)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五月二十八,第98页,第97页,第98页,第98页。
(36)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五月三十-三十一,第100-101页。
(37)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六月初二,第103页。
(38)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六月二十,第110-111页。
(39)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六月二十六-二十七,第115页。
(40)(41)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七月初二,第119-121页,第121页。
(42)Minutes of the 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 Archives 1792-1914,Reel 4,Vol.23,May 8[th] 1877,pp.151-153.
(43)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七月初三,第121页。
(44)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回忆录》,第85页。
(45)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回忆录》,第100-102页。
(46)(50)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六月二十九,第117页,第137页。
(47)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七月初一,第118页。
(48)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七月初三,第121-122页。
(49)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七月十八,第132页。
(51)(52)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八月初十,第142页,第145页。
(53)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八月二十二,第164-165页。
(54)[清]苏州桃花坞协赈公所编:《东齐孩捐收支录》(约光绪六年编),《齐豫晋直赈捐征信录》(卷一),李文海、夏明方、朱浒主编:《中国荒政书集成》(第八册),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
(55)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五月二十八,第98页。
(56)《申报》,第1513号(上海版),清光绪丁丑二月二十日,第2-3版。
(57)张承變、法伟庭:《(光绪)益都县图志》卷六,清光绪三十三年刻本。
(58)(60)张承變、法伟庭:《(光绪)益都县图志》卷41,清光绪三十三年刻本。
(59)《清德宗实录》卷之四十。
(61)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十月初三,第175页。
(62)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七月初八,第124页。
(63)(65)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六月二十三,第113页,第153页。
(64)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七月二十一,第134-136页。
(66)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八月二十八,第154页。
(67)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九月二十九,第171-172页。
(68)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九月二十二,第168页。
(69)苏州博物馆编:《谢家福日记》,光绪三年十月初一,第172页。
(70)(72)(73)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回忆录》,第106页,第105页,第77页。
(71)张承變、法伟庭:《(光绪)益都县图志》卷19,清光绪三十三年刻本。
(74)Annual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f the 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London:Mission House,19,Castle Street,Holborn,E.C.1880,no page.
(75)Minutes of the 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 Archives 1792-1914,Reel 4,Vol.23,March 5th 1878,pp.340-341.
(76)Muirhead William,The Great Famine: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f the
China Famine Relief Fund,Shanghai:American Presbyterian Mission Press,1879.
(77)Annual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f the 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London:Mission House,19,Castle Street,Holborn,E.C.1880,p.105.
(转载自《江苏社会科学》2017年第4期 第241-2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