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甲午战争对中国乃至世界都有着深远影响。这场战争中,清政府起初主要向俄、英等欧洲列强寻求调停,但均无结果,直到后来美国答应出面斡旋时,才得以与日本议和。美国驻华公使田贝(Charles Denby)是美国操控议和的积极倡导者和中日议和中最为重要的中间人,还是美国国务卿制定和执行美国对中日甲午战争政策中最为信赖和倚重的人,同时又深得总理衙门大臣们的信赖,这使他在中日议和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然而,现有的研究成果尚未有以田贝的外交斡旋为中心来探讨美国与甲午战争的①。鉴于此,本文主要依据美国外交档案及相关中文史料,系统地梳理田贝在甲午中日议和时的外交斡旋,并揭示美国政策的实质。
一 策动美国调停中日战争
甲午战争爆发前后,美国为进一步打开中国和朝鲜市场,一直奉行纵容日本侵略的政策,拒绝参与调停,直到1894年11月初才转而接受清政府的请求,积极为中日议和斡旋,并最终促成了议和。美国政策的这一转变,与其驻华公使田贝的返回北京密切相关,是他积极策动的结果。
田贝在战前请假回了美国,1894年10月29日才返回任所[1]382,458。他的回归并非偶然,而是肩负着为美国调整远东政策提供建议的重要使命。他是美国国务卿格雷沙姆(Gresham)的故友,又是在美国国务院和驻远东外交使节中国务卿制定远东政策时最为信赖和倚重的政策建议者[2]10-11。中日战争爆发时,他刚做过肾结石手术,尚在恢复中。即便如此,国务卿为制定更为符合远东形势的政策,还是迫不及待地发电报询问他是否可以返回北京任所[2]31。稍后,由于他的儿子、署理驻华公使田夏礼(Charles Denby,Jr.)无视美国“中立”政策,竭力庇护日本间谍,还对上司指示执行不力,这使国务卿更迫切地催促田贝返回任所[3]。所以说,田贝返回任所势必对美国远东政策的调整有着重要的影响。
田贝回到北京后,很快就向国务卿提出了调停的建议。当时,清政府早已丧失继续作战的信心,正在寻求列强调停,而日本还在不断扩大侵略,列强则各怀鬼胎,清政府的请求一无所获,这使田贝认为美国调停的时机已到。1894年10月31日,当清政府依中美1858年条约向他提出调停请求,并依他的要求答应以书面文件向他保证承认朝鲜绝对独立时,他立刻答应将此事转达国务卿,而且还在当天发给国务卿的文件中指出:“这个王朝正面临灭亡的威胁,这个帝国行将崩溃。……您的调停很可能挽救这个王朝、这个帝国。”[4]276-28211月3日,清政府又以“承认朝鲜独立,向日本支付战争赔款”为和谈基础,向美、英、德、法、俄五国公使提出调停请求,田贝在给国务卿的电报中就明确提出:“作为挽救这个王朝、这个帝国的最后努力,我建议调停。”[4]290-298这是战争爆发后,美国驻远东外交官首次向国务卿明确提出调停的建议,也是国务卿期盼已久的。
田贝的建议,推动了美国单独调停政策的出台。在他建议调停时,美国政府对调停仍顾虑重重。11月初,在中国驻美公使杨儒的多次请求下,美国国务卿格雷沙姆准备接受调停请求,但是又不希望因此影响到美日关系特别是正在进行的美日修约谈判[3]134-135。所以,他先会晤了日本驻美公使,得知美国的调停无碍美日关系后,才决定在“绝对公正中立的立场”下进行调停[4]319。11月6日,国务卿电令田贝告知中国,美国准备在中日双方都接受的情况下提供调停;同日,又电令谭恩(Edwin Dun)确认日本是否接受美国调停[4]319。然而,美国政府此时的态度并不积极。日本驻美公使栗野慎一郎(Kurino)还认为,美国丝毫无意阻止日本军队的继续推进,是偏向日本的[2]76。而且,美国尚不知道清政府也向欧洲列强提出了调停请求,所以还没有单独调停之说。在调停指令发出几个小时后,国务卿才收到田贝3日所发的关于清政府向列强请求调停的电报[4]319。由于受传统孤立主义外交思想的影响,此时,国务卿立刻复电田贝,明确强调美国只能以唯一调停者提供调停[4]319。此外,田贝的调停建议,也使国务卿的调停之心更加坚定[5]。因此,可以说,田贝推动了美国单独调停政策的出台,使美国转向了推动中日议和。
然而,田贝倡导美国调停,表面上是应清政府之求,实际上完全是为了巩固美国既得的侵略权益,其动机是利己而非利他的。首先,田贝积极倡导美国调停,是在清政府满足美国对中国和朝鲜侵略要求的前提下做出的策略建议。美国当时纵容日本侵略的主要意图,是要借助日本打破中朝之间的宗藩关系,进一步打开中国和朝鲜的大门[6]。田贝正是在要求清政府保证“承认朝鲜的绝对独立”的条件得到肯定答复后,才首次向国务卿论及美国应当出面调停的问题。所以说,他对清政府调停请求的响应同样是为了侵略中国,与日本的侵略暴行相比,除了表面形式更具欺骗性之外并无实质的区别。其次,田贝此时建议国务卿参与调停,也是美国与日本及其他列强争夺在华侵略特权的权宜之计。一方面,他认为,如果继续纵容日本肆无忌惮地扩大侵略战争,将会威胁到美国的在华利益。1894年10月31日,他给国务卿的报告就指出,如果日本进攻北京,皇帝及其王朝都将不复存在,北京必将陷入混乱,美国人的安全也将难以得到保障[4]271-272。而且,他还认为清政府的垮台将不利于美国在华商贸的发展。他在回忆录中论及此事时强调:“全世界的利益是让中国变得富裕、繁荣,使她成为外国商品的巨大消费者和本国商品的输出者,若把她分割成几个敌对的阵营则是商业的自毁。”[7]152另一方面,田贝把响应清政府的调停请求,视为赢得与其他列强在华竞争优势、扩大在华特权的机会。他在1894年11月16日发给国务卿的文件中就指出:“中国唯一的希望就是不惜一切代价的求和”,“我将采取一切与我的职责相适应的措施,通过建议帮助这个政府”,使她转向更加“信赖我们”[4]313。12月26日,他更是向国务卿报告: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为支付巨额战争赔款,必然会通过出卖筑路权、开矿权等特权来谋求新的财源,美国应通过对议和的操控,利用外交取得的声望和影响力,帮助美国铁路资本家、银行家和商人们获得这些特权[8]42-46。也正因为如此,田贝在此后的斡旋中才会不遗余力地推动议和。
二 促成了中日议和的开启
美国单独调停的提议遭到了日本的拒绝。不过,日本又暗示美国:“如清国提出希望同日本国谈判时,日本国希望其提议尽量经由美公使转达。……关于尔后之协商及条件之确定,自然皆应直接与清国交涉。”[9]第9册,453于是,格雷沙姆就于11月19日电令田贝:日本“将考虑中国政府通过美国驻华公使向日本提出的任何直接求和提议”[10]80。此后,田贝就成了整个中日议和期间为两国传递信息的居间人。这一身份使他无权对日本施加影响,但对清政府的决策仍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因为清政府信赖他,乐于听取他的建议,还惟恐失去他的建议[8]9,再加之日本仰仗战场上的胜利不断提出清政府难以接受的条件,从而使中日走向议和的历程实际上成了田贝不断说服清政府屈从日本要求的过程。
首先,说服清政府直接向日本求和。11月20日,田贝按照上司的指示转告清政府,日本拒绝调停但会考虑清政府通过美国驻华公使直接向日本求和[10]80。中国当时刚收到军队在旅顺取胜的战报[11]2752,而且还对其他列强的干预抱有幻想,所以没有对日本的要求表态。两天后,田贝了解到欧洲列强都拒绝干涉,就去劝说清政府。会晤中,他问总理大臣们:“是否能够坚持与日本继续战斗下去?”对方回答:“不能”,因为中国“没有粮食补给,没有军需机构,没有医院,没有士兵”;这时他乘机说,如果已确定继续战争不能赢得更有利的条件就应当求和,而且还表示愿意帮中国传递议和信息;他的劝说,使无助的总理大臣们当即答应向日本求和[7]131-132。会面后,总理衙门照会田贝,请他把直接求和的提议转达日本[12]1944。同时,总理衙门又立刻致电李鸿章,要求他阻止德璀琳赴日谋求和谈,以免妨碍田贝的居间议和[13]65-66。显然,田贝促成了清廷直接向日本求和,而且还使美国成了清廷的倚重。
其次,力劝清政府派遣全权代表与日本议和。中国向日本提出求和后,日本又要求中国“任命具备适当资格的全权代表,日本政府将于两国全权代表会商时宣布结束战争的条件”[4]322。中国没有派代表到国外求和的先例,清政府也不知日本要谈判的内容,难以答应这一条件。田贝则无视日本的出尔反尔和蛮横无理,仍然主张清政府接受日本的要求。他把日本的电报转给总理衙门时就告诉总理大臣们,中国若拒绝任命全权代表,就有必要作出说明;如果接受这一条件,就应委托他电告日本,中国将任命一名或几名代表前往议和,希望知道谈判的时间和地点,并要求谈判期间实现双方都能接受的停战[4]350-351。当日本于12月2日又提出“若清政府不接受这些条件,则此次商议即可暂告中止”时,他次日就去劝清政府让步。他对总理大臣们说,中国要么答应派遣全权代表,要么拒绝,此外别无选择,而且,他还提供了私下代中国草拟的复电:“当前情况下,中国认识到必须接受日本的提议,派遣全权代表前往议和。中国希望知道可以派遣几位全权代表,以及两国全权代表将在何时何地履行他们崇高的职责。”同时,为使清政府让步,他声称:“如果一个国家发现被打败了,又对继续战争没有取胜的希望,那么,对自己人民的责任就是议和”,除非中国有望在将来取得更大胜利,否则“议和就是最好的选择”;他还强调,美国国务卿也认为中国“任命全权代表似乎对议和是有必要的”;为打消清政府的顾虑,他又说:“在初步谈判时,不详细说明和谈的确切条件似乎对中国更有利……可以在自己愿意的任何时候,自由地决定终止和谈,继续战争。”[8]8-16田贝的劝说,又一次促成了清政府的妥协。在他造访后,慈禧太后立刻令张荫桓赴天津与李鸿章做最后的协商[14]493。李鸿章认可了田贝的建议,在致总署的信中说:“既经美使居间请两国派员商办,此系欧洲通行之例……”不过,他提议把议和地点选在上海或烟台而不是日本[15]57。12月12日,清政府请田贝转电日本:中国“允派员在沪会谈”[11]2760。
再次,促使清政府决定赴日议和。清政府提议在中国谈判,日本则要求“会商地必须是在日本”[16]114。对此,田贝认为清政府没必要因此延误议和。于是,他又于12月19日下午去劝诱清政府妥协。会晤中,他反复向总理大臣们解释,按照国际法“交战国中的战胜国,有权决定议和地点”;为打消清政府视赴日议和有损颜面的观念,他一连列举了1679年法国与勃兰登堡商定的圣日耳曼昂莱和约(Peace of St.Germain Enlaye),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与英国签订的凡尔赛和约等8个类似的先例;他还驳斥了总理大臣们对议和代表人身安全的顾虑,称近代外交中绝不可能发生此类事情;当发现总理大臣们担心缔约后可能成为“替罪羊”时,他又提出:“在议定的条约中插入谈判者不对任何事情承担个人责任,不因任何与订约有关的行为而遭伤害”[8]30-37。在他的推动下,清政府次日就任命了张荫桓、邵友濂为全权代表,赴日议和[14]497。12月20日,田贝把清政府任命全权代表赴日议和之事转达了日本,26日收到复电:日本将任命全权代表与中国的全权代表议和缔约,谈判地点在广岛,将在中国代表到达广岛后48小时以内召开两国全权代表会议[16]114。至此,田贝通过不断说服清政府向日本妥协,最终敲开了中日和谈之门。
三 推动清政府筹备广岛议和
在广岛议和前夕,田贝为了使美国能够进一步操控中日议和,又以帮助清政府准备全权证书,甚至是建言献策的方式积极推动清政府筹备议和。
(一)帮清政府准备全权证书。依国际法,一国任命外交使节与另一国谈判一个特殊条约或协定时,除了要携带国书外,还“需要一种特别的授权文件,即所谓全权证书”[17]238。田贝深知清政府对国际法和战争所需的外交一无所知[8]14-15。而且,他在斡旋中还发现日本极其蛮横,怀疑它可能会推翻清政府,扶植一个亲日政权,因此,非常担心广岛议和能否成功[8]61-64。就当时中国的现实而言,他的这些认识也不无道理。因此,为避免全权证书出现意外,他在广岛议和确定后,立刻向清政府提出帮中国准备全权证书(田贝的用词“国书”Credential);得到许可后,他又请法国驻华公使提供了样板,还在起草时多次找法国公使协商,直到他认为每个细节都符合近代外交习惯时才确定下来[7]134-135。从内容上看,田贝所拟全权证书确实符合国际法的相关规定[18]。1895年1月1日,中国议和代表离京前4天,他把拟定好的“国书”函送到了总理衙门[9]第5册,242。次日,总理衙门复函:“本署已缮定国书,请钤御宝,未便更易。”[9]第5册,242即便这样,他在后来的一次会晤中,还向总理大臣们询问了自己所拟的全权证书是否被采用?张荫桓告诉他:“做了细微的修改以适合中国的措辞,不过,完全被采用了。”[8]93然而,清政府实际上并未采用,后来日本也正是因此提出了破坏和谈的借口。
此外,田贝也拒绝向日本透漏中方全权证书的信息。当中国代表行至上海时,日本从英国驻日公使处获悉中方的全权证书未赋予代表全权[9]第10册,265。于是,日本副外务大臣林董(Hayashi)1月19日约见了谭恩,试图从田贝那里探明情况;然而田贝收到谭恩的电报后,立刻以“没有解释中国全权代表所持证书的职责”为由,拒绝透漏任何信息[8]86-89。同时,他也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于21日致函总理衙门,请清政府给予答复[9]第5册,266。22日,总理衙门请他复电日本:“中国国书底稿,查系实有全权”[9]第6册,608,这使议和没有因此受阻。
(二)为中国代表建言献策。当日本把谈判地点选在广岛时,他就意识到这是要孤立中国代表。在给国务卿的报告中,他曾指出:“这个城市防备森严,且有重兵驻守,没有外国人居住……无疑,谈判期间,所有的外国人都会被驱离,中国的全权代表发电报也会变得非常困难。我担心他们实际上处于被囚禁状态,如果没有外国人的帮助,他们几乎是没有任何权力的。”对此阴谋,他建议张荫桓:“带上翻译,如果可能的话从上海再带上一名外国法律顾问。”[8]62-63张荫桓采纳了他的建议,选择了自己当年任驻美公使时使馆所聘律师科士达(John.W.Foster)为议和法律顾问[9]第5册,258。日本外务大臣得知此事后,立刻训令驻美公使栗野慎一郎:“如可能,我将特别希望阻止他到来。为达此目的,需要花费必要的费用我不反对。我希望你尽最大努力,千方百计地阻止他协助中国的全权代表。”[9]第9册,479直到12月29日科士达出发后,栗野慎一郎在给外务大臣的函件中还在讨论阻止科士达之事[9]第9册,480。可见,田贝的建议是日本所不希望的,也足见他当时的意图是帮助清政府求和,而不是完全服务于日本的侵略。
在中国代表赴日前,他还私下告诉张荫桓:“日本已经接受了国际法。它明确承认互换全权证书后,中国全权代表可以给政府发密电。”[8]203这虽然未能使中国代表避免被日本拒绝与北京通密电的遭遇,但它为张荫桓的交涉提供了国际法依据。1895年2月1日,张荫桓在与日方的交涉中就明确提出:“本大臣自北京出发以前,驻北京美国公使曾向本大臣肯定说:本大臣根据国际上之惯例,得以密码电报与本国政府自由通信”[9]第10册,295。
四 尝试挽救遭日方破坏的和谈
日本对广岛议和没有任何诚意。1895年2月2日,即谈判的第二天,日方代表伊藤博文就以中国代表所持全权证书授权不足为由拒绝继续谈判,并提出:“如清国切实真诚求和,委其使臣以充分之全权,并能选择足以保证履行其所缔结之条约之有名望官爵者,使之担当此任,我帝国将不再拒绝接受谈判。”[9]第10册,278-280。中国代表提出用电报修改全权证书,也遭到了拒绝,并被要求离开日本[9]第10册289-291。对此,田贝又积极尝试挽救和谈。
田贝得到日本拒绝和谈的信息后立刻致电张荫桓,要求“把我准备的文件交给日本”,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张荫桓回电称“皇帝没有签署”[7]135。稍后,他从总理衙门索取的中方全权证书副本断定,中方的全权证书确实存在授权不足问题②。这使他对清政府非常不满。在给国务卿的报告中,他就沮丧地说:“辛劳之后,我很遗憾,一件我已非常谨慎提防的意外之事延迟了议和。我唯一的错误是相信了张特使在会晤时的声明。……他声称提交的证书和我的完全一样。”[8]99不过,抱怨和指责并未影响他挽救和谈的尝试。
2月5日,他向清政府建议:“要么授予特使全权,要么终止所有问题。”为使清政府授予代表全权,他还以1888年清政府拒绝批准中美签订的移民条约而造成议约失败为例,告诉他们所有的条约都必须经皇帝批准后才能生效[8]96-98。确实,在国际法下,缔约国“如果拒绝批准,条约就完全失败了”[17]328。田贝的这一建议,推动了清政府的决策。2月6日,慈禧太后准备放弃和谈时,恭亲王与徐用仪等就以田贝之言相劝,光绪帝也称:“若不待批准,则授权一介矣。”于是,清政府决定修改国书,增加“定约画押”之权[11]2776。田贝的建议,无疑是补救措施的关键一步。当时,英国驻华公使也认为清政府“摆脱困境的唯一办法就是议和”,于是,劝他们“立即通过田贝上校将适应的全权证书的全文电告东京,并尽快送去证书文本”,还敦促他们“接受田贝上校提供的格式”[9]第11册,739。
然而,田贝的努力再次因日本的破坏而成了徒劳。2月5日,他致电张荫桓,让“他们在广岛等待新的指示”[8]91-92。2月7日,他又给谭恩发密电,告诉谭恩中国代表所持全权证书“可能也是有效的”,并强调“中国愿意发送令人满意的证书”,要求谭恩等待自己的电报[8]102-103。当天上午,他又以密电方式把清政府的电报转达给日本。电文中,清政府表示愿意更换全权证书,准备把修改后的证书寄往日本,请谭恩询问日方可否能与张、邵二位代表继续谈判,而无需他们返回上海[9]第10册,305。但是,日本认为:“张、邵等在中国毫无势力资望之辈,即便接受任何全权委任,也决难期望能使谈判获得满意结果”,因此,次日即转电中国,拒绝与张、邵继续谈判,并要求他们必须立刻离开日本[16]127,从而使田贝挽救和谈的尝试遭到了失败。
纵观田贝对日本广岛拒使的反应可知,他抱怨和指责清政府没有采用他准备的全权证书确实事出有因,并不表明他对日本破坏和谈行为的支持,相反他没有受到情绪的阻碍,而是非常积极地尝试挽救和谈;美国方面此时确实也希望远东早日恢复和平,已不再像战争初期那样纵容日本肆无忌惮地侵略中国。当然,这一切都是美国侵华过程中与日本产生利益冲突和矛盾的表现,其动机绝不是要帮助中国维护国家利益。
五 敦促清政府马关议和
日本破坏广岛议和的行为,使欧洲列强认为其中可能另有阴谋,他们纷纷劝告日本:“对中国之要求,希勿过苛,务以中国能接受之程度为止,速谋恢复和平”,俄、英、法等国联合干涉之声再起,迫使日本决定重开和谈[16]129。这时,田贝不仅更加积极地推动清政府向日本求和,还在《马关条约》签订后帮助日本实现了如期换约。
首先,劝清政府接受日本重开议和的条件。广岛议和失败后,急于求和的清政府,根据日本的暗示,于2月12日决定任命李鸿章为议和代表[11]2778。然而,2月17日北洋舰队覆灭的当天,日本又向清政府提出在赔款和朝鲜自主之外,议和代表只有被授予割地之权才能重开和谈[8]146-147。这使清政府难以接受。李鸿章应召到京后立刻向列强求助,但欧洲列强都不愿提供帮助[11]2780-2781,从而使田贝成了影响清政府决策的重要因素。2月22日下午,当李鸿章、孙毓汶等前往美国驻华公使馆求助时,田贝就不断劝告他们,如果想议和就必须立刻接受日本的条件,最终使总理大臣们表示“今天就准备发电报”[8]154-155。2月26日,他依清政府的请求转电日本,中国承认日本17日电文中所提条件,并准备派李鸿章为全权和谈代表,等待日本指定会议地点[8]175。为使清政府放弃对列强的幻想,田贝还劝其他国家的驻华公使至少在当时停止一切有关干涉的言论,并要求他们明确表示本国政府不可能提供任何干涉③。同时,他还尽力使李鸿章接受割地问题并不重要,“应背向欧洲,面对日本”,“应从地理位置、民族类型和商业利益等各方面与日本论辩,劝导她不要肢解中国”的观点[8]159-168。田贝的意见得到了李鸿章的认可。在他的推动下,清政府授予李鸿章“商让土地之权”[19]3551,从而使马关议和得以顺利举行。
其次,敦促清政府批准《马关条约》。《马关条约》签订后,中国举国反对,俄、德、法三国已从自身利益出发联合要求日本放弃对辽东半岛的占领,这使清政府决定暂缓批准条约,以期挽回些许权益。然而,田贝却对《马关条约》非常满意,甚至在得知条约规定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时,还兴奋不已地称条约中“唯赔款一项尚不过分”[8]297。因此,他极力支持日本敦促清政府换约。当4月23日日本请他代为催促清政府批准条约时,他赓即于4月25日和29日连续致函总理衙门,催问中国何时批准条约[20]4246,4254。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使清政府早日批准条约,他还拖延转发中国请他转发给日本的电报。5月1日,总理衙门把请求日本延长10日换约的电文交给了田贝,请他转达日本[21]26。然而,直到5月7日,他才转发。次日,他收到了日本同意延期5日换约的复电,并于第二日转达给总理衙门[9]第5册,373。这就助日本如期实现了与中国的换约,也使中国丧失了一次争取权益的机会。5月10日,翁同龢看到电文后感慨:“伊藤电允展五日,旋作罢论,可见做得到人自不做耳,可叹也!”[11]2802
田贝对清政府马关议和的斡旋与批准条约的推动,客观上帮助中日两国实现了议和,其真实意图则是为了与列强争夺中国市场。当时,他不但尝试阻止欧洲列强的干涉,还劝诱李鸿章说:“欧洲的干涉将会导致中国被肢解,中国必须从美国寻找将来的合作来抵制这一侵略。”[2]86尤其是,他在李鸿章准备离京赴日前的会晤中,直接提出了议和完成后为美国资本家提供筑路、采矿等特权的要求[8]194-195。1898年4月,美国取得粤汉铁路承造权就得益于此[22]347。而且,美国从中攫取的利益远非如此。他迫切地帮助日本实现换约,也是因为《马关条约》能使美国获得更多的在华特权。所以,田贝所谓的帮助清政府,并不能掩盖美国政策的侵华本质。
六 结论
甲午战争期间,美国驻华公使田贝一回到北京就认定美国操控议和的时机已到。于是,他积极响应清政府的调停请求,推动美国政府由纵容日本侵华转向了积极推动中日议和,促成了清政府期盼已久的和谈之门的开启,还在广岛议和时为清政府提供了些许有益的帮助,同时,也在马关议和中极力帮助日本实现了缔约。不可否认,他的斡旋确实为清政府乞和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对此,清政府也曾先后两次电令驻美国公使向美国政府致谢[23]282,285。但是,他的这些帮助,仅限于传递信息和近代外交惯例的介绍等无关实质的方面,对中国的权益保护帮助极其有限,对日本利益更无丝毫损伤;而且,在面对日本屡次提出无理要求时,他都坚决地要求清政府无条件的接受,这无疑在客观上更多地帮助了日本顺利实现其侵略企图,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利益,更不用说他还曾直接帮助日本实现《马关条约》的换约。日本政府对他的外交斡旋也非常满意,在事后还向美国政府提出为他授予勋章[7]140。就主观动机而言,他又完全是为了维护和扩大美国的在华侵略权益,绝不是要帮助清政府维护中国的主权和利益。所以说,田贝的斡旋虽然推动了远东短暂和平的到来,但是掩盖不了美国对中国的侵略意图。
田贝的外交是美国海外侵略扩张政策的体现。当时,美国已崛起为世界第一工业大国,正在加快海外扩张,但在与欧洲列强的竞争中又无优势可凭,所以把日本和中国用作美国海外扩张的工具。正因为如此,甲午战争之初,美国完全充当了日本的帮凶,企图借助日本拓展中朝市场;当清政府面临崩溃时,美国又积极响应清政府的求和诉求,以求日后与列强争夺中国市场时能获得更有利的条件;《马关条约》签订后,美国又暗助日本如期实现换约,以此来巩固既得侵略权益。而且,美国对甲午战争的干涉也并非孤立事件,同一时期美国还介入了英国与委内瑞拉的外交争端,之后又发生了美西战争。诸如此类,都反映出美国成为经济大国后,在外交上正在走出孤立、迈向世界、力图扮演世界大国角色的态势。
①相关论著主要有卿汝楫的《甲午战争期间美国的侵华政策》(《世界知识》1954年第15期)、谷南的《略论中日甲午战争中的美帝国主义》(《学术研究》1963年第4期)、孙克复的《美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玩弄的和平骗局》(《史学月刊》1965年第9期)、季平子的《甲午战争后期的议和活动》(《社会科学战线》1983年第4期)、戚其章著《甲午战争国际关系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和《美国居间与马关议和》(《聊城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4期)、崔志海的《美国政府与中日甲午战争》(《历史研究》2011年第2期)、吉辰著《昂贵的和平:中日马关议和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和《甲午中日议和中的全权证书问题——国际法视角下的考察》(《史林》2015年第1期)等。
②从国际法的角度看,中国代表所持的全权证书确实存在授权不足问题,吉辰的《甲午中日议和中的全权证书问题——国际法视角下的考察》一文对此有明确的论证。
③田贝认为,如果没有各国干涉的“幻影”,他两个月前就促成议和了,但其他各国驻华公使都不赞同他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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