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与广东护法政府的关系
魏志江
原文出处:《社会科学战线 》 2009年第10期
发布日期:2010年4月26日
摘要:文章以申圭植访问广东护法政府为中心,对其背景、日程、孙中山和申圭植会谈的内容以及广东护法政府与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的外交承认进行深入探讨,指出韩国临时政府虽然不具备“领土”的条件,但是不能否认临时政府的主权性质和广东护法政府对韩国临时政府外交承认的法理性。
关键词:申圭植;孙中山;广东护法政府;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外交承认
1921年5月,中国广东国民政府成立,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1919年在上海成立的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为了参加远东太平洋会议,寻求中国广东护法政府的外交支持,于1921年9月特派遣国务总理兼法务总长申圭植以临时政府代表的身份前往广州护法政府进行国事访问,与孙中山进行了正式会谈,并决定建立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与广东护法政府的外交关系。本文主要对广东护法政府与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建立外交关系的背景、经过以及广东护法政府与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的外交承认问题进行分析,以就教于学术界同仁。
一
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战胜国与德国签订了《凡尔赛和约》,重新划分了欧洲的版图,确立了所谓“凡尔赛体系”。为了解决战后远东和太平洋问题,讨论限制各国军备竞赛, 1921年,在美国的倡议下,积极筹备召开所谓太平洋会议,以确立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和太平洋地区的新秩序。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初期,即着手积极准备参加太平洋会议,以此作为韩国独立运动的主要奋斗目标。由于北洋军阀政府迫于日本的压力,对中国北方地区的韩国独立运动横加压制和取缔,因此,取得中国广东护法政府的外交承认,并要求护法政府支持韩国临时政府派代表出席远东太平洋会议,以协助韩国独立,就成为韩国临时政府成立初期主要的外交目标。因此, 20世纪20年代广东地区的韩国独立运动,即围绕着韩国临时政府与广东护法政府的外交交涉而展开。
首先,为了推动韩国临时政府与广东护法政府的外交,韩国临时政府成立“对中国外交团”,并积极筹组中韩互助社之类的组织。自1921年初开始,先后在各地出现了名为中韩互助社的组织。3月,在长沙和安徽安庆分别成立中韩互助社。4月,在汉口、上海以及云南,中韩互助社也相继成立。1921年5月,终于在上海成立了联络各地中韩互助社的全国性组织——— “中韩互助总社”。,而在广州地区中韩两方人士所成立的互助组织,是“中韩协会”。至于中韩协会的发起人以及协会章程,据《民国日报》载:“近有识者多人发起中韩协会,公推丁象谦、朱念祖、高振霄等草拟组织简章。昨经委员会通过八条如下:本会为中韩两国人民之组织,故定名曰‘中韩协会’(第一条);本会为谋中韩民族之发展,以互助为宗旨(第二条);本部暂设于广州,上海各处得设支部(第三条);入会人以男女国民为限,并须有普通知纳、正当职业,再经会员二人以上之介绍,始得入会(第四条);会费除发起人自行任担外,会员费分特别、普通两种,依其人之志愿定之(第五条);会务设毕术、议事、干事、文书四部,每部得互选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其章则另定之(第六条);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依议事部或发起人之提议得修正之。”(《民国日报》1921年10月4日)发起人大会于1921年9月23日在广州图书馆召开, 9月27日,成立大会在文德路图书馆正式召开,其成立《宣言书》谓:“我中韩两国以历史上地理上之关系,休戚与共,唇齿相依者垂数千年……爰是集合同志,组织斯会,相与提携,共相扶助,持正谊于人类,跻世界于大同,寸本亲善之精神,用求互助之进步。”参与组织广州中韩协会的中方主要人士有朱念祖、谢英伯、汪精卫、丁象谦、高振霄、张启荣、蔡突灵等;韩方主要有金檀庭、金熙绰、朴化佑、孙士敏等。参加成立大会的中方主要人士有叶夏声、丁象谦、董余庆、谢英伯、周之贞、张启荣、黄璧魂等;韩方主要人士有金奇济、金檀庭、李愚珉、林勤、孙士敏、金熙绰、朴化佑等。在中方人士中,朱念祖、叶夏声、丁象谦、高振霄、谢英伯、张启荣、周之贞是广州护法政府“非常国会”的议员,其中丁象谦还是亲韩反日派的代表人物。汪精卫当时是孙中山大元帅府的秘书长,是护法政府的中心人物之一。中国方面这些众多的国会议员在后来的“非常国会”中,为力争通过韩国独立提案,支持韩国参加太平洋会议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中韩协会成立后,其会员很快发展到了数百名。其主要活动是发行机关刊物《光明》杂志以及开展与太平洋会议有关的宣传活动。作为中韩协会的机关刊物《光明》,是由中方起主导作用的谢英伯利用其担任《广州日报》社长的条件, 从中韩协会成立开始,经过两个多月的准备,于1921年12月1日创刊发行的。因而月刊《光明》杂志成为广州中韩协会独立的宣传工具。《光明》创刊号的主要内容是根据中国的立场,撰文阐述对独立运动的见解,并推动韩国独立运动的发展。其执笔者大部分是中国人,其中林森、陈公博、包惠僧、汪精卫、叶夏声等都是当时在护法政府中发挥过主导作用的中心人物。中韩协会还采取了一些与太平洋会议相关的活动。1921年11月末,中韩协会即致电美国政府和参加太平洋会议的中国代表,要求解决韩国独立问题。指出所谓《韩日合并条约》为日本以胁迫手段迫使韩国订立,无国际法效力,应予撤销,并请求太平洋会议研究解决韩国问题,“三韩国脉,或得赖以中兴,敢以恢复韩国问题,望诸列国,尤望者中美两国,深愿各代表准据法理,依照条约,主持公道,率先建议,俾该项问题得有正常之解决,岂惟全韩二千万同胞衔结无既,东洋永久和平,实攸赖焉” 。此外,中韩协会还致电出席太平洋会议的中国代表,请求中国代表“将韩国独立问题提出会议,请求各国主张公道,并准韩国代表列席陈述意见,俾该问题得正当之解决” 。
此外,为了通过参加太平洋会议,谋求韩国独立,韩国临时政府决定与孙中山的广东护法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并寻求护法政府支持韩国出席太平洋会议作为实现韩国独立的主要外交目标。韩国临时政府为谋求广东护法政府的外交承认,特派遣代理国务总理兼法务总长申圭植一行访问广东护法政府,寻求护法政府的外交支持。为了配合申圭植一行访问广州,临时政府特派遣外交部特派员金檀庭与长沙中韩互助社韩方主要代表人物李愚珉作为临时政府的代表来到广州,积极主导推动中韩协会的成立。根据韩国裴京汉先生的推测,广州中韩协会的成立,很可能是作为申圭植访问广州的准备工作而被计划并实行的。而申圭植一行对广东护法政府的访问,是广东地区韩国独立运动的重要步骤。
由此可见,广州中韩协会的成立,实际上是为了配合韩国临时政府特使申圭植的广州访问而组织的,在远东太平洋会议即将召开的背景下,为了谋求中国南方广东护法政府支持韩国参加太平洋会议,并在太平洋会议上协调彼此立场以推动韩国独立,临时政府通过推动建立广州中韩协会等形式加强与中国南方护法政府和民间的交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抱着寻求广州护法政府支持韩国出席太平洋会议,以谋求韩国独立和实现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与广东护法政府的外交承认的双重目的,申圭植一行展开了其广州之行。
二
关于申圭植广州一行的日程与经过,据跟随申圭植访问广州的秘书闵弼镐所撰的《中韩外交史话》记载:申圭植根据临时政府国务会议1921年10月的决议,于26日清晨离开上海, 28日下午抵达香港, 29日访问了在香港蛰居的唐继尧,并与之进行会谈,承唐继尧修书惠介护法政府外交部总长伍廷芳。29日下午3点30分到达广州。次日早上会见胡汉民、徐谦(大理院院长)、吕志伊(内务部次长)、伍廷芳(外交部长)、伍朝枢(外交部次长)、谢持(总统府秘书长)、廖仲恺(财政部长)、林森(参议院院长)、郭泰祺(总统府宣传局长)、程潜(军政部次长)等护法政府要人。11月3日,胡汉民以申圭植一行系韩国临时政府特使为由,以国使规格安排与护法政府非常大总统孙中山会晤并举行会谈。10日,申圭植一行在广州图书馆出席了他来广州前就已筹备的广州“中韩互助社”成立大会。18日,在广州东校场北伐誓师典礼上,举行了申圭植向孙中山奉呈韩国临时政府国书仪式。从31日起,申圭植在位于中山县(现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的唐绍仪的公馆暂住数日,并与唐绍仪就即将举行的远东太平洋会议交换了意见。然后,申圭植一行又返回广州。12月2日,在广州新新餐厅设宴邀请驻广州的美国、法国等国领事及总统府要人,以为韩国独立之宣传,并谋求美国和法国等的支持。12月25日,申圭植一行从广州出发,返回上海。
然而,上述《中韩外交史话》的记载,在日期和行程上似乎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回忆录中记载的申圭植一行与孙中山在大总统官邸会谈的日期———11月3日以及韩国临时政府特使申圭植向广东护法政府奉呈国书仪式的11月18日,孙中山并不在广州。孙中山出席了10月13日召开的“非常国会”,并报告了北伐计划后,于15日即赴广西梧州督察北伐准备事宜, 显然,此一时日,不可能实现申、孙会谈,也不可能举行国书奉呈仪式。第二,正如前述,广州中韩协会已于是年9月27日在广州图书馆成立,这与《中韩外交史话》中记载的10月10日,申圭植参加“中韩互助社”成立大会,在日期上也不一致。第三,不仅如此,根据上海《民国日报》的报道,申圭植一行于12月14日已在上海大东旅社设宴邀请60余名中国人士,对在参加太平洋会议,寻求韩国独立问题上,中国政府人士予以的协助表示感谢。而闵弼镐《中韩外交史话》的记载关于申圭植12月25日离开广州返抵上海的日期,显然与申圭植一行于12月14日在上海大东旅社设宴请客的事实不符。也即申圭植一行至少在12月14日前就已经返回上海。
最初提出上述疑问的是日本学者狭间直树, 接着日本学者森悦子又对此进行了考证。韩国学者裴京汉也利用中、韩、日三方资料进行考证,然而,对于申、孙会谈以及奉呈国书的日程,仍有待于进一步厘清。作者认为:第一, 1921年10月4日,上海《民国日报》在《韩国代表谒孙总统,中韩协会不日成立》的小标题下附了短文,其主要内容是讲韩国人欲利用太平洋会议的机会,实现国家独立。不过,该报所载赴粤拜会孙中山的韩国临时政府代表是金檀庭,而非申圭植。但是,从该报报导韩国代表与护法政府孙中山商谈太平洋会议之事,可以判断与孙中山会谈者当为申圭植无疑。同年10月16日,《四民报》有“韩国临时政府总理来广州,孙文以旧谊迎接,广州各界人士热烈欢迎”的电报新闻是为申圭植一行访问广州较可靠的记载。第二,韩国临时政府发行的《独立新闻》于11月11日报道:“临时政府国务总理兼法务总长申圭植上个月上旬由于某种需要抵达广州,受到当地中方要人的热烈欢迎。” “上个月上旬”即10, 月上旬。第三,广东驻日本总领事在报告中写道:“由不逞鲜人数十名组成之申圭植一行10月11日抵达广东,受外交部次长伍朝枢等人迎接。” 又广州所在高等警察在10月18日情报报告时,引用了《广东群报》题为《广东政府对韩使的态度》的报道,报告说:“韩国民党领袖申圭植以法务总长兼国务总理代理身份抵广东,受到新政府当局的接见。” 第四,根据“非常国会”议员丁象谦的回忆,“中华民国十年十一月,韩国临时政府特派该国国务总理兼外务总长申圭植氏为专使,赴粤与中华民国政府接洽承认临时政府事宜。我孙大总统及国会非常会议所有参众两院议员极表赞同,即承认为统治韩国民族之正统的民主共和政府” 。上述史料对申、孙会谈的时间记载颇多歧异,作者认为根据中韩协会已于是年9月27日成立,而申圭植又出席了中韩协会成立仪式,那么,申圭植一行至少应该在1921年9月27日前抵达广州。据孙中山研究专家陈锡祺先生编撰的《孙中山年谱长编》考证,孙、申会谈时间当为1921年10月3日。笔者2005年在韩国访问研究时与金俊烨先生谈及此事,金先生也认为回忆录时间有误。据金俊烨先生夫人闵泳珠女士接受辛胜夏教授采访时回忆,应为1921年10月3日。所以,可以确定韩国特使申圭植一行10月3日与孙中山在总统官邸举行了双方会谈,并就广东护法政府与韩国临时政府外交互相承认达成了一致。此外,关于国书呈递仪式问题,根据《民国日报》1921年10月8日有关“粤军北伐之积极进行,各部军队陆续出发”的报道,其谓:“许崇智所部五旅三团,共二万人;李明扬、頼世璜赣军五千人,邓铿一军所部选出最精锐之兵一混成旅,数日内由省出发,李福林兵伍千,已预备完全,随孙总统出发。”如果说举行了北伐典礼,应该说正是10月8日前的某一天,根据新闻报道的时效性推测,应为10月7日。根据《中韩外交史话》的记载,在东校场北伐出师典礼上安排了孙中山正式接见韩国特使申圭植的仪式,然而,根据有关史料记载,孙中山并非是在北伐出师典礼上接受申圭植呈递国书,而是在东校场参众两院议堂专门安排了接受申圭植呈递国书的仪式。“十一月十八日,孙大总统率领参众两院议员及各部部长与陆海军将官,在东校场两院议堂正式接受申专使奉呈之韩国国书,待以国使礼。” 参加该仪式的主要有时任参议院议长的林森、中国国民党总办事处主任张继、广州市长孙科、总统府宣传局长郭泰祺、军政部长元占会与许崇智、程潜等。由于“十一月十八日”孙中山已不在广州,因此,举行国书奉呈仪式的日期,应该是在孙中山赴广西梧州的10月15日之前。若据《民国日报》关于北伐出师的记载推测,应该是在10月7日。
因此,我们认为韩国临时政府特使申圭植是在1921年9月27日前到达广州的。10月3日申圭植一行与孙中山会晤并进行会谈。7日,在广州东校场参众两院议堂专门安排了接受申圭植呈递国书的仪式,《中韩外交史话》认为在北伐出师典礼上举行了韩国临时政府特使向孙中山护法政府奉呈国书的仪式是不正确的。申圭植一行在广州逗留了两个月,其间于10月底赴珠海唐家湾会见唐绍仪,并在唐家湾暂住数日。11月底或12月初,始离开广州返回上海。
三
根据前述, 1921年10月3日,申圭植与其随行秘书闵弼镐到达广州观音山(现称越秀山)非常大总统官邸,与时任非常大总统孙中山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会谈。根据《中韩外交史话》的记载,其会谈的主要内容是申圭植向孙中山提交了事先准备好的《互惠条约》5款:“(1)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承认护法政府为大中华民国正统政府,并尊重其元首与国权。(2)请大中华民国护法政府承认大韩民国临时政府。(3)请准予收容韩国学生于中华民国军校。(4)请借款500万元。(5)请准予租借地带,以资养成韩国独立军。”对此,孙中山表示北伐尚未成功,国家尚未统一,第四、第五条至少在北伐占领武汉后方可以做到。而对于第二条承认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原则上”毫无问题。第三条关于收容韩国子弟于军校,养成韩国军事人才,孙中山当即表示“通令各军校,尽量收容”。而借地练军一款,孙中山认为北方最宜,然当时护法政府的力量尚不能到达华北。此外,双方还商定外交使节的派遣制度,韩国临时政府驻广州使节膳宿费用全由广东护法政府承担。可见,孙、申会谈,最大的成果是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得到孙中山广东护法政府的外交承认,这是韩国临时政府在国际上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得到的外交承认。
根据《国际法》的一般规定而言,一个国家或政府若承认另一个国家或政府,一般要表示确认其领土、人民和主权等国家或政府的成立要素,并缔结外交关系。承认的形式有宣言、外交条约以及虽未能履行条约批准程序而先予以事实承认等。任何一个国家或政府,一旦取得外交承认,那么,它便成为国际法的主体,具有国家主权政府的性质。因而,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从1919年4月在上海成立之日起,就一直为谋求国际社会的外交承认而不懈努力。在临时政府制定的对华外交政策中,谋求中国政府的支持和外交承认,是临时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我们不难理解当申圭植访问孙中山广东护法政府时,向孙中山提出的五项请求,其中第一款即是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与广东护法政府的外交承认问题。尤其是当时“南北议和”活动正在进行,或有中国南、北方政权共同组织代表团参加太平洋会议之传闻(后来由于广东护法政府的拒绝而不果)。因此,韩国临时政府对于广东护法政府协助其参加太平洋会议,并在太平洋会议上寻求中国和列强协助韩国独立寄予了极高的期望。虽然,当时韩国临时政府并不清楚广东护法政府不可能与北洋军阀政府共组代表团参加太平洋会议,但从广东护法政府处取得外交承认,也具有在国际上被承认为主权政府的法理效力。
韩国有学者认为,广东护法政府对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的外交承认仅仅停留在事实承认的阶段,申圭植访问广东护法政府会见孙中山时,提出韩国临时政府与广东护法政府互相承认的议案,虽然经过国务会议议决,但并未经过韩国临时议政院审议,而广东护法政府对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的外交承认也没有经过“非常国会”的讨论议决,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并认为韩国临时政府缺少作为完整国家形态的“领土”要件,是影响广东护法政府进行法理承认的主要因素。笔者并不以为然。首先,根据《国际法》关于外交承认的一般规定,两国间的外交承认,一般是通过谈判、签订条约或者发表共同声明等方式确立,外交承认的主要表现是两国互派常驻外交使节,至于代议机构如国会、议政院等的议决,并非是外交承认的必要条件。如前所述,在1921年10月的申、孙会谈中,申圭植还请求与护法政府建立持久性外交联络机制,即建立外交使节派遣制度,孙中山当即表示同意,并允许临时政府代表常驻广州。显然,广东护法政府不仅承认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的合法性,而且也与韩国临时政府建立了外交关系。其次,在1921年11月下旬召开的广东护法政府“非常国会”上,审议并讨论通过了广东护法政府承认大韩民国独立的议案,“广州非常国会,决议承认韩国独立,致电中国代表,授意代表,主张韩国独立”。从法理上说,不论当时是否通过“对韩国临时政府的承认案”,只要审议通过承认韩国独立的议案,也就必然为护法政府对韩国临时政府的事实承认赋予了法理效力。根据丁象谦的回忆, 1921年11底召开的“非常国会”,由于事涉机密,曾非公开地正式审议并通过了承认大韩民国独立的提案, 而审议通过承认韩国独立案的过程,实际上就是“非常国会”对韩国临时政府进行的外交承认的法理化过程。因此, 1944年二战停战前夕,韩国临时政府再一次要求从中华民国政府取得正式承认时,即据此认为1921年孙中山护法政府已经承认韩国临时政府。
此外,广东护法政府对韩国临时政府在事实上的外交承认是否具有法理性,根据国际法的规定,一般认为要取得合法的承认,首先应具备人民、领土及永久性的主权政府。但是对于反抗外国殖民统治和侵略的流亡政府,其合法性主要是根据其能否代表被殖民统治的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尽管当时的韩国临时政府存在着相当大的局限性,尤其是临时政府成立于上海的法租界内,行使统治力的领土也无法保障,但是,韩国临时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均是发动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民族解放运动“三·一运动”的领导人,而且,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作为现今大韩民国政府“法统”的渊源,理应是代表韩民族利益的主权政府。正因为如此,广东护法政府鉴于韩国被日本吞并,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已作为代表韩民族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流亡政府,并在中国进行独立活动的事实,还是作出了承认韩国临时政府的决定,并在国会通过了承认韩国独立的议案。因此,领土问题并未成为广东护法政府正式承认韩国临时政府在外交上的障碍。尤其是在1921年11月末由“非常国会”所通过的韩国独立提案中,明确表示广东护法政府将以提出议案的形式向太平洋会议转达这一提案。其主要内容是“日本吞并韩国的行径,始于其违背《天津条约》与《马关条约》之时,中国无力阻止这一事实,实乃耻辱之事。近年吾国在野名流与韩国志士发起中韩诸协会。今者太平洋会议已开幕,专为解决远东问题,何若乘此时机,将此案由大会议决,韩国本为独立国,被日本无理侵占,通电全国,并径电达太平洋会议,一洗我国外交隐忍之耻” 。由此可见,“非常国会”根据申圭植一行的要求和护法政府对韩国临时政府的外交承认,在国会中讨论并一致通过韩国独立提案之目的,是要在即将召开的太平洋会议上,推动韩国问题的解决,实现承认韩国独立的目标。而如前所述,申圭植广州之行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要在取得广东护法政府对韩国临时政府外交承认的基础上,谋求护法政府在太平洋会议上对韩国独立以支持。从申圭植访问广东护法政府的结果来看,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不仅与孙中山广东护法政府建立了外交关系,而且广东“非常国会”还审议通过了韩国独立的议案,并通过向太平洋会议转达这一议案的方式,全力支持韩国独立。
作者简介:魏志江,中山大学韩国研究所副所长,亚太研究院国际关系学系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韩关系与朝鲜半岛问题研究。
参见金正明:《朝鲜独立运动》Ⅱ,《明治百年史丛书》,东京:原书房, 1967年,第117-118页。
关于上海中韩互助总社的活动,参见裴京汉:《从韩国看的中华民国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年,第36-37页。
《中韩协会宣言书》,《光明》第1卷第1号, 1921年12月1日。
《护法国会议员姓名录》,载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1年,第1694-1697页
参见金正明:《朝鲜独立运动》Ⅱ,《明治百年史丛书》,东京:原书房, 1967年,第468页。
《中韩协会的发展》,《独立新闻》1921年11月11日。
闵石麟:《中韩外交史话》,重庆:东方出版公司, 1942年,第34页。
《中韩协会致太平洋会议电》,《光明》第1卷第1号, 1921年12月1日。
《中韩协会致华府会议中国代表电》,《光明》第1卷第1号, 1921年12月1日。,
参见裴京汉:《从韩国看的中华民国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年,第40页。
闵弼镐写的是中韩互助社,而不是中韩协会,如前所述,从广州成立的中韩互助组织名称来看,应该是中韩协会。
陈锡祺:《孙中山年谱长编》下册,北京:中华书局, 1991年,第1386-1387页。
《中韩人士之大宴会》,《民国日报》1921年12月15日。
参见狭间植树:《孙文与韩国独立运动》,《青丘季刊》第4集, 1990年5月。
参见森悦子:《关于中国护法政府对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的正式承认问题》,《史林》第76卷第4号, 1993年。
《广州特约通信》,《民国日报》1921年10月4日。
《申圭植氏的动静》,《独立新闻》1921年11月11日。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法务总长的广东访问汇报文件》,载金正明《朝鲜独立运动》Ⅱ,东京:原书房, 1967年,第168-169页。
《朝鲜治安状况(大正11年)》,载《临政资料》,第897页。
丁象谦:《忆韩国临时政府深得我孙大总统及国会非常会议同情之经过》,《韩民》第1期第2号, 1940年4月25日。
参见陈锡祺:《孙中山年谱长编》,北京:中华书局, 1991年,第1382-1383页。
参见石源华、金俊烨主编:《申圭植闵弼镐和韩中关系》韩文版,首尔:罗南出版社, 2003年,第771页。
马义:《韩国临时政府史略》,载韩国国家报勋处编《韩国独立运动史资料集》中国篇, 1988年,第103-107页。
参见马义:《韩国临时政府史略》,载韩国国家报勋处编《韩国独立运动史资料集》中国篇, 1988年,第103-107页。
参见闵石麟:《中韩外交史话》,重庆:东方出版公司, 1942年,第34页。
参见裴京汉:《从韩国看的中华民国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年,第48页。参见闵石麟:
赵琬九:《韩国临时政府奋斗史》,《韩民》第1卷第5期, 1941年6月15日。
《国会中朝鲜独立提案》,《民国日报》1921年12月5日。
《中韩文协昨举行座谈会讨论承认韩政府问题》,《大公报》1944年9月23日。
《国会中朝鲜独立提案》,《民国日报》1921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