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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研究中的准条约问题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05-28
 
 
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研究中的准条约问题
 
侯中军
 
发布时间 2009-5-28
 
    [关键词] 准条约;章程;合同;不平等
 
    [摘 要] 准条约概念是相对条约而言的,既然是“准”,当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条约,但此类文件也具条约的某些特征,不能把他们等同于普通的非条约文件。近代中国所缔结的章程或合同中,缔结一方是国际法主体,而另一方属于自然人或法人,那么此类文件属于准条约的范畴。公司或银行是准条约的一方,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东省铁路公司是两个典型的例子。准条约仍然可以侵犯中国主权,具有不平等性质
 
 
     原文:200952821053.caj
 
 
 
(资料来源:《史学月刊》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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