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孙中山两次组建中华革命党论析
张笃勤
发布时间:2012-2-29
摘要: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曾两次组建中华革命党,第一次是1902年—1903年之间在越南河内(或檀香山)将兴中会改建为中华革命党,第二次是1910年将美洲及南洋同盟会机构改组为中华革命党。这两次改组活动在孙中山革命奋斗经历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前一次,他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誓词运用于新组建的革命团体,为日后创立的中国同盟会所继承,成为中国同盟会著名的四大纲领;后一次,他将中国同盟会的四大纲领修订为中华革命党“废灭鞑虏清朝,创立中华民国,实行民生主义”十八字誓词,标志着他旧三民主义理论发展的新阶段。理清孙中山辛亥革命前两次组建中华革命党的来龙去脉,不仅有助于加深对孙中山政治思想发展脉络的认识,而且更能理解他后来在日本第三次重建中华革命党的做法。
关键词:孙中山/辛亥革命/中华革命党/中国同盟会/三民主义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中华革命党是孙中山二次革命失败后在日本新创建的革命组织。1980年以后,方有论著指出孙中山在1910年改海外中国同盟会为中华革命党的事实,因记述简略,未引起学术界广泛注意。仔细爬梳史料不难发现,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就曾先后两次在海外组建中华革命党。这一发现,无疑将大大扩展史学界以前对中华革命党的认识。围绕对孙中山辛亥革命前组建中华革命党主题的探索,开展对孙中山所处革命形势的分析,将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丰富孙中山及辛亥革命史的研究。 一、兴中会改组为“中华革命党” 在辛亥革命前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革命党”是口头及书刊中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名词,作为泛称,它的意思相当于革命者、革命派,有时也是民主革命团体的同义语。而与革命党实际含义相同的中华革命党,用来作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党团的名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一问题过去一直无人追究。1980年以后新出版的史学论著中,有人认为,这一称谓初见于1910年孙中山将美洲及南洋同盟会分会改组成为中华革命党。然而,就我目前依据有关记载形成的初步看法,“中华革命党”出现的时间还应推得更早。 1903年9月,孙中山在日本东京秘密创办青山革命军事学校之后到达檀香山,先后在希炉及火奴鲁鲁建立了革命团体。其名称,史料记载不一。如冯自由在所著《革命逸史》第四集中说:“会名不用兴中会原名,而用中华革命军五字。”而当年在檀香山协助孙中山创立革命团体的毛文明,却在《纪癸卯总理重至檀香山事》一文中回忆:“未署兴中会名义,而总理则称为革命党。”这里提到孙中山所称革命党,作为特指的革命团体名称,当是中华革命党的简称,犹如将中国同盟会称作同盟会一样。希炉及火奴鲁鲁所建革命团体,究竟是像冯自由所说称中华革命军,还是如毛文明回忆称革命党?查孙中山于1903年12月复同志信中说:“弟今在檀香山,已将向时党字改为军字。今后同志当自称为军。”① 结合相关记载,孙信中所说“军”字当指此前11月在希炉所组织的中华革命军。据此,冯自由之说当为可信。孙信中所说“党”字,从语法逻辑上也应指中华革命党。另外,孙信中既明言“军”是由“党”改称而来,那么,中华革命党的创立无疑是在中华革命军之先。至于中华革命党最初是在何时何地创立的,目前虽尚未得见确凿证据,但依此前孙中山1902年在越南河内发展组织及1903年8月在日本东京秘密创办青山革命军事学校时,就已使用与后来的中国同盟会一样的十六字誓词的记载,中华革命党的创立当在1902年于河内至1903年8月于东京之间。 孙中山在檀香山改“党”为“军”,直接原因有二。一是为了“记邹容之功”。因为孙中山来檀时曾携来邹容《革命军》一书,由于该书不仅公开呼吁颂扬反清革命,而且明确提出在革命后仿照美国革命独立主义,建立中华共和国。在当地华侨中,“此书感动皆捷,其功效真不可胜量……即昔日无国家种界观念者,亦因之而激动历史上民族之感慨矣。”② 孙中山想借助邹容《革命军》的巨大宣传效应,来扩大他所创革命团体的影响。二是想借此名义募集起义经费。在发动募捐时,其用途比筹集革命党活动经费更明确、更直接,当然也更容易获得募捐对象的理解和支持。有实物证明,孙中山在当时确曾以中华革命军的名义发行过一美元与十美元两种面额的军需债券,其上写明:本军成功之日,见券即以十倍价值偿还本息。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是,将“党”改“军”以后,“党”的名称是否不再使用?抑或是二者并行不悖? 就辛亥革命时期几个大的革命团体同盟会、光复会来看,其日常活动经费一般以会员交纳入会费或平均分担的方式来解决,而巨额经费的筹集,则要以发动起义或实行暗杀之名感召广大华侨捐献。这种方式按孙中山的说法,就是国内同志捐命,海外侨胞捐款。所以,孙中山、黄兴、陶成章等都曾以“起革命军”为由,或直接以某某军的名义募集大宗革命经费。如陶成章1908年冬去南洋,便以江浙皖赣闽五省革命军名义筹款,同时又在收款凭单上加盖浙江同盟分会印章。再如,孙中山于1910年在美洲及南洋重建中华革命党,为发动更大规模的广州起义,次年7月,他即在美国旧金山发起成立中华革命军筹饷局,在发布的筹饷约章中署“中华革命军发起人孙文”。而在同时发行的中华民国金币票上,则“中华革命党本部总理孙文”与“中华革命军筹饷局会计李公侠”联衔并署。于此可见,中华革命党和中华革命军两种名称并行不悖,前者是本称,后者是用于军事事务时的名称。这也进一步证明,对孙中山1903年在檀香山所建革命组织,冯自由说称中华革命军,毛文明说叫革命党,二者均可成立。 与以前兴中会相比,中华革命党(中华革命军)在誓词及加盟仪式上均有重要变化。前者誓词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后者的誓词则改为:驱除建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后者与同盟会誓词比照,除了将鞑虏称作建虏外,其他词句与内容完全相同。在入会仪式上,兴中会由主盟人宣读誓词,入会者以左手置于《圣经》之上,高举右手,向天次第读之。中华革命党则为“发誓者举右手,向天当众宣读誓词;施誓之人,面发誓者立,亦举右手为仪”③。其誓词及入会仪式与孙中山1905年在欧洲组织的革命团体和在东京成立的中国同盟会基本相同。孙中山为什么将他组建的革命团体改名中华革命党,而不继续叫兴中会?个中有主观爱好,更有客观原因。首先,随着革命实践的增多,思想认识的深化,孙中山对他以前所创立的兴中会这样一个社会基础不广、成员素质不高、外表具有改良色彩的秘密小团体,已不满意,故有1899年秋与梁启超在日本多次协商联合组党之事。特别是1900年10月惠州起义失败,与以往境遇明显不同的是,“鲜闻一般人之恶声相加,而有识之士且多为吾人扼腕叹息,恨其事之不成矣……有志之士,多起救国之思,而革命风潮自此萌芽矣”④。目睹如此大好革命形势,孙中山深受鼓舞,壮怀激烈,“即有意号召各省同志组织革命大集团”⑤,愈发对扩大兴中会失去热情。所以,从1900年10月到1905年秋天,孙中山“结识留学界志士及热心华侨无数,多未使之加入兴中会”⑥。此种迹象表明,孙中山正在打算建立一个“新的革命大同盟”以代替兴中会,中华革命党的创立就是孙中山深思熟虑并付诸实践的结果。其次,作为一位职业革命家,孙中山从1895年10月广州起义失败后,受外界影响,开始以革命党自命,声称“吾生平所志,以革命为唯一之天职”⑦。革命党逐渐成为一种自称和他称,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开来⑧。1905年7月,孙中山曾提议把即将在东京成立的革命团体命名为中国革命同盟会,后来在讨论通过时,被去掉了革命二字,定名中国同盟会。对改用这样一个隐晦含混、有类江湖结义组织的名称,孙中山内心并不认可。后来,他于1923年8月15日在广州的一次演说中回顾道:“当时名目叫做同盟会,这个名目真是不求甚解了。”由于对“革命”情有独钟,因此在同盟会成立以后,孙中山在文件及演讲时依然常用“革命同盟会”的名称。中华革命党在实际含义上与革命党、中国革命党相同,所以被孙中山选中,先后三次被用作他组建的革命团体名称。 二、海外同盟会改建为“中华革命党” 自1905年中国同盟会成立后,“中华革命党”的名称便沉寂无闻。时隔多年以后,革命斗争的需要又使孙中山重新作出建立中华革命党的选择⑨。 1910年2月,孙中山先将美国旧金山进步青年组织少年学社改组为中国同盟会分会,同时,又将同盟会盟书改名为中华革命党盟书,参加者称中华革命党党员,其誓词也改为“废灭鞑虏清朝,创立中华民国,实行民生主义”。随后,檀香山、纽约等地也照此仿行。在具体办法上,后者与此前有一点不同的是,因为参加者人数太多,故将手写盟书改为“将盟书印就,联盟者只填写籍贯及其姓名、日子”⑩。根据孙中山书信记载,当时在檀香山参加者极为踊跃,一个多月中达800多人。孙中山本想乘此时机到美国各地进行宣传,发展组织,但因中国内地革命形势高涨,为便于就近指导,他于6月去了日本。孙中山走后,美洲各地改建中华革命党的情形未见史料反映。1911年春,旧金山《少年中国晨报》发表《中华革命党三民主义》一文,声称“中华革命党总机关虽设在外洋,而党事之发达尤以内地各省为最盛”(11)。从中可知,其时中华革命党名目尚存。孙中山到达日本后,由于日本政府应清政府要求,不许他久住,他只好改变计划前往南洋,于7月19日到达马来西亚槟榔屿。 孙中山到达槟城后,同盟会南洋支部也由新加坡迁来。此间,孙中山着手改同盟会南洋支部为中华革命党的工作。他一方面“通告南洋英荷两属,令仿美洲党员新例,将盟书内中国同盟会会员字样改为中华革命党党员”(12),一方面以《中国同盟会分会总章》为蓝本,制订新的章程。但为时不久,孙中山被南洋英国殖民当局勒令出境,被迫于12月6日前往欧美筹款,改建中华革命党“为日无多,事实上未易实行。”(13) 孙中山改中国同盟会南洋支部为中华革命党的通知发出后,曾使南洋支部同盟会员,其中包括邓泽如等一些分会负责人感到疑惑不解,不断有人向孙中山来信询问原委。按孙中山当时给南洋各分会的解释,改中国同盟会南洋支部为中华革命党,是为了“名实相符,且可避南洋各殖民地政府之干涉”。说法、英两属地在1908年容纳河口起义退入其境的革命党人,等于已公认革命党为政治团体。“若同盟会之名,在各殖民地皆未注册,彼官吏可视为私会,非如革命党之名有案可稽也。”(14) 孙中山上述解答,可以说是一半是实情,一半是掩饰。前一条理由,即为了“名实相符”,这与他钟爱革命、革命党称呼的性情相吻合,后一条理由则根本经不起事实的推敲。第一,既然改称中华革命党是为了名至实归,那么,既经改正之后为什么还要继续保留中国同盟会名义?第二,中华革命党在南洋亦属秘密团体,不可能申请注册。法、英殖民政府虽勉强容纳河口起义后流亡入境的战士,也不等于承认革命党为政治团体。这一点从孙中山后来对自己此次在南洋遭遇的回忆中即可得到证明:“予本拟遍游南洋英荷各属,乃荷属则拒绝不许予往,英属及暹逻亦先后逐予出境。”(15) 第三,如果说南洋改名是为了避免法、英、荷各殖民地政府的干涉,为何在被孙中山称为“结会联盟,皆无所禁”的美国,却在南洋之前改称中华革命党?可见,孙中山改中国同盟会为中华革命党别具原因。 三、改组中华革命党的深层次原因 孙中山重建中华革命党的第一个原因,是他与东京同盟会诸人激烈的矛盾冲突。1905年8月在东京成立的中国同盟会,是一个全国性革命组织,它的成立,对革命派聚合人才、协调行动、扩大宣传、推动武装起义等产生了积极作用,在中国民主革命斗争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孙中山在回顾自己的革命历程时说:“乙巳之秋,集合全国之英俊而成立革命同盟会于东京之日,吾始信革命大业可及身而成矣。从此革命风潮一日千丈,其进步之速,有出人意表者矣!”(16) 但是,中国同盟会在制度设计和组织管理上存在严重缺陷,从根本上为同盟会日后的纷争埋下了伏笔。加上身为总理的孙中山,长期与华侨及会党交往,与青年留学生接触时日尚浅,对某些问题处置失当,所以在同盟会成立不久,他便与其中骨干多人发生矛盾。1907年春,孙中山先是与黄兴爆发激烈的同盟会旗式之争,使黄兴激愤之下差点儿退出同盟会。接着,孙中山又因接受日本商人和日本政府赠款问题与章太炎、谭人凤、宋教仁、张继、白逾桓等更多的人产生分歧与隔阂。在孙中山、黄兴相继离开日本后不久,国内又传来广东潮州黄冈起义、惠州七女湖起义失败的消息,为留在东京的一些人反孙提供了口实与时机。他们乘机掀起反孙风潮,说:“本部在东京,总理西南无定踪,从未过问,总于何有?理于何有?”(17) 要求当时主持同盟会总务的刘揆一,开会罢免孙中山的总理职务,改推黄兴担任。这一风潮虽在刘揆一、黄兴等人的劝解下平息下去,但对孙中山的思想感情刺激很大,从此,孙中山对东京同盟会及民报社等人产生反感和不信任。如1907年9月,孙中山宁愿将在日本购买武器一事委托日本友人宫崎寅藏,也不肯让东京同盟会中人与闻。他在信中特别交待宫崎,购械之事“即本部中人及民报社中人亦不必与之商议”(18)。1908年秋,为适应南洋地区同盟会分会蓬勃发展的需要,孙中山与胡汉民、汪精卫等在新加坡成立了同盟会南洋支部,并新订《中国同盟会分会总章》。与东京《中国同盟会总章》相比,这个分会总章在内容上有许多新的改动。如前者规定:“各支部皆须遵守本部总章,其自定规则,须经本部议事部决议,总理批准,方得施行。”而后者只规定:“本会各等规则专条,总以不违背支部号召及本会章程为范围。”其中,根本不提遵守同盟会本部总章,并报经同盟会本部议事部决议之事。前者规定:“各支部及其所属分会会员盟书及入会捐一元,皆由支部长缴交本部,换给会员凭据,转交本人收执”,而后者则取消交纳入会费的条文,并规定:“凡主盟人收接同志入会后,须将盟书缴交书记注册,由书记汇交支部收存,发给底号,收执为据。”盟书并不上缴东京本部换取会员凭据。前者规定:“各支部每月须报告一次于本部。”(19) 后者根本无每月向东京总部报告会务的条规,而在南洋支部通告中,只要求南洋各地团体通信地址变化或新立团体时,须通知南洋支部,再由南洋支部转告各团体,根本不向东京总部报告。分会章程不仅增添了不少不符合总会章程的新条款,而且自始至终不提东京总部及其与东京总部的隶属关系,更不呈报东京总部审议通过。其中,隐然显露出孙中山抛开东京同盟会在南洋另建革命指挥中心的意图。这也证明,陶成章、张继等人指责孙中山所建“南洋之组织与东京同盟会不为同物”(20),不是空穴来风。孙中山对东京同盟会不议不论的冷淡态度,加上日本政府禁止孙中山入境居留的客观限制,使东京同盟会长期主持乏人,从1907年下半年起,就开始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原来的骨干分子各行其是,自谋发展,直接导致1907年8月共进会在东京的成立(21),后来光复会脱离同盟会重建(22) 和中部同盟会在东京的创立均与此有关(23)。1908年9月,陶成章携带章太炎所印民报社股票数百张到南洋筹款,希望得到孙中山的支持协助。殊不知孙中山对东京同盟会及由章太炎主持的民报社早已失去好感,陶成章素与章太炎交好,此次又携带民报社股票前来招股,并要求孙中山代为筹款,自然不会得到孙中山的应允。加上当时河口起义失败后流亡新加坡的数百名战士生计困难,亟须周济安排,于是孙中山“推以近日南洋经济恐慌,自顾不暇,断难办到”(24)。使陶成章大失所望。无奈中,陶成章转向时任南洋支部长的胡汉民求助,要求他出具介绍信,以便自行前往各埠募款,又遭到多方阻难。陶成章筹款不成,自己生活也陷入困顿,一腔悲愤转化为对孙中山的不满。他联合在南洋华侨中颇具影响的李燮和及其他一批人,共同反对孙中山,并起草了东京同盟总会驻南洋七省同志致同盟总会书携归东京,与章太炎等一道要求总会议决“开除孙文总理之名,发布罪状,遍告海内外”(25)。此要求遭到主持总会会务的黄兴及谭人凤等人的拒绝后,章太炎、陶成章并不罢休,转向海外华侨及同盟会各分支机构寄发信函传单,对孙中山大肆攻击。时在法国巴黎的张继闻讯也致函要求孙中山:一、退隐深山;二、布告天下,辞去同盟会总理之职。其时的孙中山正由欧洲前往美洲筹款,知道这一情况后,悲愤交加,认为“从外人视之,吾党已成内乱之势。人心如此,真革命前途之大不幸也,可为浩叹”(26)。然而,经过十余年艰难困苦革命生涯磨炼的孙中山,并不为此灰心丧气,反而认为:“际此胡氛黑暗,党有内哄,诚为至艰危困苦之时代,即吾人当努力迎取之时代也。倘有少数人毅力不屈,奋勇向前,支撑得过此厄运,则以后必有反动之佳境来也。”(27) 他一方面函托在伦敦的吴稚晖与在东京的黄兴组织对陶成章、章太炎进行针锋相对的反击,另一方面则下决心“从新组织团体”(28)。于是,孙中山到达美国不久,便有改中国同盟会分支机构为中华革命党的行动。 孙中山改组中华革命党的第二个原因,是他从同盟会成立以来的革命实践及内部纷争中,深感组织上的松散已经严重妨害同盟会革命领导机关职能的发挥,必须通过组织整顿加以补救。留日学生是东京同盟会的主体骨干,在他们身上,中国传统文人的习性和近代新式知识分子的特点都表现得十分突出。其优点是忧国忧民,富有牺牲精神,眼光敏锐,与时俱进。其缺点也不容忽视。坐而论道、恃才傲物、心胸狭窄、自由散漫等历来就是中国文人的弱点,当时的留学生因耳食西方自由民主学说及受无政府主义的影响,更滋长着一种极端张扬个性、摆脱任何束缚的价值取向。在与人交往或团体活动中,他们往往自以为是,言行偏激,负气使性,不近人情,不顾大局。作为团结带领广大进步知识分子进行艰苦革命斗争的领袖和组织,如何发扬知识分子的优点,抑制其弱点的膨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同盟会在这点上几乎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参加者一旦填过盟书,举行过入会仪式之后,便再没有切实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仅靠革命理想和传统道义来指导个人的行动。会员及下级组织不履行义务,甚至妨害团体利益与革命大局,“总理无处罚党员之规条”(29),这必然影响到革命队伍的步调一致及革命领袖的权威,进而给革命事业带来严重危害。1910年5月,黄兴在总结广州起义失败教训时说:“广州之败,半在统筹部组织之不善,纯慕文明参议体制……不知发难之事,非专断不可,一容异议于其间,立可见其破败。”他由此得出结论:“若欲缩短革命时期,以速其成功,即军政府初成立时,亦当如是。”(30) 表达了他面对“吾党散漫之态”希望加强纪律约束、统一革命步伐的愿望。即使是众多的同盟会骨干成员,也对同盟会的瘫痪和会员的散漫无规表示忧虑。1911年7月31日发布的中部同盟会成立宣言,在总结同盟会武装起义屡起屡蹶的教训时说:“有共同之宗旨,无共同之计划;有切实之人才,无切实之组织也……前之缺点,病不合,推其弊,必将酿旧史之纷争;后之缺点,病不通,推其弊,必致叹党员之寥落。”(31) 如果不从根本上解除这两个病根,只用金钱临时招募乌合之众来发动起义,希图侥幸成功,怎会有一定的把握?对上述缺陷感受最深的当然是孙中山,他说:“曩同盟会、国民党之组织,徒以主义号召同志,但求主义之相同,不计品流之纯糅。故当时党员虽众,声势虽大,内部分子意见纷歧,步骤凌乱,既无团结自治之精神,复无奉令承教之美德,致党魁则等于傀儡,党员则有类散沙。”(32) 这是孙中山二次革命失败后在日本重组中华革命党时所说的话,但其中包含了他在同盟会时代深刻的经验教训。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孙中山在1908年秋在南洋订立《中国同盟会分会总章》时,特在其第十三款规定:“本会欲使会众团体密切,声气灵通,特仿革命军军队编制之法以组织会众。”具体办法是八人为一排,三排为一列,四列为一队,四队为一营。孙中山先在此条款后批示:“此条请即施之实事。”接着又在后面批示:“注意:组织会众为营、为队、为列、为排一条,为极紧要。有此则会员之感情乃能密切,团体乃能坚固,不致如散沙。”(33) 时隔二年后,孙中山在南洋改中国同盟会为中华革命党,对《中国同盟会分会总章》进行重新修订,条规多有变更,却依然保留这一条款。他在给邓泽如的信中,又一次强调指出:“最要者为十三款,务望切实举行,将新旧人员编为排列,则团体可以团结矣,否则仍如散沙也。”(34) 这充分表明孙中山对加强党员的领导,搞好革命团结,提高战斗力是多么重视。孙中山在新订章程中仿军队编制之法,将会员编入战斗序列,是孙中山建党思想的重要发展,对他二次革命后在日本重建中华革命党奠定了思想基础,也为后来其他政党建立提供了宝贵借鉴。 孙中山重建中华革命党的第三个原因,是随着他对西方资本主义认识的加深,政治思想认识的发展丰富,对中国同盟会政治纲领的表述已感不满。自1902年至1903年孙中山把“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作为他所创革命团体的誓词以来,无论是初期的中华革命党还是后来的同盟会,都将其列为自身奋斗的革命宗旨或政治纲领。但在发展组织过程中,平均地权的提法却多次遭到质疑和反对。1904年春,孙中山在美国旧金山应邀为洪门组织致公堂起草章程,将自己的十六字纲领列为该堂宗旨。因其成员对“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意义多不了解,各埠致公堂均嫌窒碍难行,章程遂束之高阁。次年春,孙中山去欧洲留学生中组织革命团体,有人因反对誓词中“平均地权”一条拒绝入会。一年后,欧洲革命组织改称同盟会,主持人胡秉柯、史青等为了容纳这部分人,只好另组公民党作为同盟会的外围组织,誓词只有“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三句,删去了最后一句“平均地权”。1905年7月,在讨论确定中国同盟会宗旨时,同样又“有数人对于平均地权,有疑义,要求删去此项”(35)。经过孙中山耐心解释,宗旨虽获通过,但持类似认识的人仍然很多,“本部干事某等,以有志入会者问题纷起,解释困难,遂有另立他种团体名称,及删改平均地权一项,以应付时宜者。”(36) 直到1907年8月,东京共进会成立时,“以同盟会盟书内,‘平均地权’一项意义高深,非知识幼稚之会党所能了解……特将‘平均地权’改作‘平均人权’,以免收揽会党时多费唇舌。”(37) 众所周知,土地问题一直是近代中国革命的重要问题,领导者方针政策的正确或错误,决定革命的成功与失败。可在孙中山所创十六字纲领中,却恰恰是“平均地权”长期为人争论不休,它不但未能赢得人们的积极响应,反倒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革命组织的扩展。且不论孙中山平均地权的真实含义如何,能否真正实现,就当时不少人们对平均地权的疑惑和反对,也不仅仅是用群众思想落后所能解释得了的。同盟会成立初期主要发展对象,一是海外华侨,一是留学生,另外就是洪门会党。而这三部分人中,对土地的要求均不迫切。对于寄身异国他乡、远隔故土千山万水的华侨来说,获得土地的要求无异于奢想入居蓬莱仙境。留学生多数出身农村地主家庭,平均地权将会损害自身经济利益,自然非其所愿。而那些本是破产农民、小手工业者的会党成员,虽有重新获得土地的强烈愿望,但会党作为被江湖游侠或地主豪绅所把持的下层民众的互助团体,土地对其也没有多大吸引力。所以,孙中山虽对“平均地权”十分重视,期许甚高,但作为一个从事现实革命斗争的政治家,他不能不顾及革命发展对象的思想认识水平和实际接受程度。为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对革命纲领作必要的变通,是一位政治领袖灵活运用策略的应有态度。当然,孙中山又是一位性格刚毅、意志顽强的民主革命先驱,对自己所抱主义一贯充满信心,如果仅仅是别人的反对,并不一定使他改变自己的政治主张。他之所以将同盟会的十六字纲领改为中华革命党的十八字纲领,更重要的还是他在革命实践的基础上,政治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深化提高。对此,只要将孙中山前后思想的变化略加对照,就会立见分晓。关于同盟会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过去史学界一直将其概括为三大政治纲领,并认为这标志着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形成。其实,这种认识既不符合史事也不符合孙中山的初衷。首先,“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的提出,并不始于中国同盟会的组建,而是在此前两三年已经提出,至少1903年8月在东京秘密创办青山革命军事学校时,以及在1903年9月在檀香山组织中华革命党时已经提出。倘若果真可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概括为三民主义,那么,无疑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在此时已经形成,而不是在后来组织中国同盟会之时。其次,孙中山在1903年12月的信中,明确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誓词的内容归纳为四件大事,称平均地权“为四大事之一”(38)。《同盟会宣言》与《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均称其为“四纲”,并对其内容作了明确阐释。综其所论,一是驱逐满人,推翻满人组织的政府;二是光复汉族河山,建立汉族政权;三是创建国民政府,建立民主立宪政体;四是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从中可以看到,此时孙中山所提出的四大政纲,与后来的三民主义尚有区别,思想认识上存在明显局限。第一,他错误地把本属中华民族共同体一员的满族,当做落后野蛮的外国民族加以驱逐,带有狭隘的民族主义色彩。第二,主张革命排满胜利后建立汉族政权,怀有落后的大汉族主义偏见。第三,对平均地权的解释主要局限在核定城市地价、增值归国家所有上。随着时间的推移,孙中山逐渐对上述错误和不足有所觉察,自己开始进行纠正。1906年12月,东京召开《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孙中山在会上作了《三民主义与中国前途》的演说,正式将三民主义列为革命党的奋斗宗旨,明确宣称:“这三样有一样做不到,也不是我们的本意。”(39) 在这篇演讲中,关于第一、二项问题,孙中山说:“曾听见人说,民族革命是要尽灭满洲民族,这话大错。民族革命的缘故,是不甘心满洲人灭我们的国,主我们的政,定要扑灭他的政府,光复我们民族的国家。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40) 在这里,孙中山已完全摒弃了先前错误的民族复仇观念,未像一年多前《同盟会宣言》所称“我汉人为亡国之民者二百六十年于斯”一类当时流行的糊涂说法。关于第三项问题,孙中山认为,民族革命的目标是推翻满洲贵族所维护的封建君主专制政权,建立民主立宪政体,“就算汉人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41),已基本抹去了大汉族主义色彩。对第四项问题,除了用民生主义概念取代了平均地权的提法外,还增添了除核定城市地价、增值归公以外的新内容。他说:“资本越大,利用天然力越厚,贫民怎能同他相争?自然弄到无立足地了。社会党所以倡民生主义,就是因贫富不均,想要设法挽救。”(42) 其中已显露出节制资本的思想萌芽。与三民主义思想明晰确立相适应,孙中山1910年将海外中华革命党的誓词修订为“废灭鞑虏清朝,创立中华民国,实行民生主义。”与中国同盟会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相比,前一、二句的民族复仇色彩大为减弱,且剔除了建立汉族政权的含义,后一句则涵盖了更为广泛的社会经济内容。所以孙中山解释说:“盟书之改良,则殊非舍重就轻,乃再加严密耳。其前之中间四语,今改为三语,各包一主义,以完其说。”(43) 也就是将从前的四大政纲发展完善为三民主义。所以,对孙中山的旧三民主义思想发展脉络比较熟悉的冯自由,认为孙中山在1910年改中国同盟会为中华革命党时,“将入会盟书句语修改,更添入‘实行民生主义’一项于誓辞之内,以代平均地权四字,其意义较前尤为广大。”(44) 因为“平均地权四字,只是民生主义之一部,不得谓平均地权即民生主义也。”(45) 然而,由于中国同盟会四句誓词深入人心,广为流传,孙中山既然仍承认中国同盟会的领导地位,所以他也就不再宣传1910年修订的除南洋支部外鲜为人知的中华革命党十八字誓词,而依旧将中国同盟会四句誓词称为革命党的四大政治纲领。如1917年4月,孙中山为赵公璧所著《同盟演义》一书作序,在短短几百字中,三次提到中国同盟会的“四纲”,明确表示“同盟会之四纲,有一不具,吾人不敢告劳”(46)。这又一次确证,由孙中山提出的中国同盟会创建之初的政治纲领(或称革命宗旨),是四大纲领而不是三民主义!过去史学界将同盟会誓词及同盟会宣言“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词句,概括为三民主义,是值得商兑的。 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两次组建中华革命党,这两次改组活动在孙中山的革命奋斗经历和政治思想发展过程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前一次,他首次在自己创立的革命团体中使用“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誓词,并为日后中国同盟会所继承,成为中国同盟会著名的四大纲领;后一次,他将中国同盟会的四大纲领修订为中华革命党“废灭鞑虏清朝,创立中华民国,实行民生主义”十八字誓词,标志着他旧三民主义理论发展的新阶段。尽管孙中山1910年将海外中国同盟会改组为中华革命党,未能达到理想效果,但这无疑是他整顿改造革命团体的一种尝试,再次体现了他在艰难曲折的革命道路上和内外交困的遭际中,不屈不挠一往无前的高贵品格。理清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两次组建中华革命党的来龙去脉,不仅有助于加深对孙中山政治思想发展脉络的认识,更对理解他后来在日本第三次重建中华革命党的做法,如要求将绝对服从孙中山个人为入党首要条件;要求入党宣誓者在盟书上按手印;利用海外国民党组织发展中华革命党势力等,犹如找到了破解谜团的密码,使人有恍然大悟之感。 注释: ① 《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第228页。 ②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8页。 ③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8页。 ④ 《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第235页。 ⑤ 冯自由:《革命逸史》第4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18页。 ⑥ 冯自由:《革命逸史》第3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31页。 ⑦ 《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232页。 ⑧ 据陈少白《兴中会革命史要》及冯自由《革命逸史》初集《革命二字之由来》记载,1895年第一次广州起义失败以前,孙中山等人均沿用造反、起义、光复等字眼,从未采用“革命”二字。广州起义失败后,孙中山逃亡日本,见日本报纸称他为中国革命党,认为“日人称吾党为革命党,意义甚佳,吾党以后即称革命党可也”。此说流传甚广,常为人援引。1997年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我所撰《孙中山读书生涯》一书,亦持此说。近年据日本学者安井三吉的考证,以及武汉大学冯天瑜教授在日本神户孙中山纪念馆考察,得见当年日本《神户又新日报》、《大阪朝日新闻》、《大阪每日新闻》等报纸,确认当时仅有广州起义的简略报道,其中并没有提及孙中山的名字,更无称孙中山为中国革命党的说法。香港《支那邮报》1896年12月3日评论称孙逸仙等人为“革命派”,孙中山以革命党自命当在1895年底至1896年底之间。详见冯天瑜《中国文化近代转型管窥》,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343~346页。 ⑨ 孙中山在1909年11月复张继函中称:“前、去两年,两广、云南之起兵,皆奉革命党本部之名义,并未一用同盟会名义也。”其中所谓革命党本部,应为中华革命党本部。孙此说若属事实,则中华革命党已于1907年重建。只是此说尚未见有史料证实,也许是孙中山在回答张继信中要求他辞退同盟会总理时所说的气话。因为孙在此信中还表示:“弟之退总理已在要求同盟会及章太炎认不是之时,同盟会及太炎至今未有认过,则弟已不承为彼等之总理者久矣。”但实际上孙中山在当时及以后并未辞职,对外仍然使用中国同盟会总理的职衔。1910年3月,孙中山在美国洛杉矶时,曾与荷马李(Homer Lea)等商议大规模反清起义方略,并委托波司(Chules B. Boothe)在美接洽贷款。荷马李等提出要有正式文件证明孙中山为公认的中国革命领袖,才能帮助借款。为此,孙中山曾致函黄兴为他办理了中国同盟会总理的委任状。 ⑩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54页。 (11) 1911年3月8日槟榔屿(光华日报)。转见李新主编:《中华民国史》第一编下,中华书局1982年,第146页。 (12) 冯自由:《革命逸史》第3集,第205页。 (13) 冯自由:《革命逸史》第3集,第205页。 (14)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77页。 (15)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42页。 (16)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37页。 (17) 石芳勤:《谭人凤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60页。 (18)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43页。 (19) 分别引自《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国同盟会总章》、《中国同盟会分会总章》。 (20)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26页。 (21) 关于共进会发起的背景及经过,当时与闻其事的著名革命党人谭人凤,后来追忆道:“七月(八月)抵东京,克强已先我至。时同志中有焦达峰(湖南人)、孙尧卿(湖北人)、张伯祥(四川人)、赵伸(云南人)等十余人。以中山舍广义而取狭义,组织南路同盟为大本营,而于东京本部从不过问,殊不谓然。拟结一有实力之团体,照绿林开山立堂办法,分道扬镳。”(见石芳勤编《谭人凤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51页。) (22) 1909年夏陶成章由南洋返回日本,看到同盟会“东京总会名存实亡”,因此产生与同盟会分道扬镳的念头。陶成章对章炳麟说:“逸仙难与图事。吾辈主张光复,本在江上,事亦在同盟会先,曷分设光复会。”(见汤志钧编《陶成章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489页)这一提议得到章炳麟的赞同,于是1910年2月在东京重建光复会。 (23) 居正《辛亥札记》在记述中部同盟会时,写道:“其时总理在北美,克强在南洋,东京本部无人主持,形势非常涣散。迄六月,赵伯先自新加坡来,会谭石屏、宋钝初、林时爽、张简亭诸兄,日商革命进行事宜。宋钝初主张长江革命,有组织中部同盟会之必要。谭石屏力韪其议。谈次结果,由谭石屏年长发起,约定时日,邀集在日本十一省区同盟会分会长开会于小石川区左宗远寓所。钝初指划方略,分几步作法,从长江结合,以次推进河北,为严密之组织,期以三年,养丰毛羽,然后实行,庶几一举而成。赵伯先性急,谓太迂慢。与会同志,群认革命为牺牲品,想不到及身而可以收功食报,故咸主急进。最后由谭石屏提出‘事权统一,责任分担’,以不限时期为原则。就此决议,分途进行,所谓中部同盟会者由此发端。其实当时并未组织任何机关,亦未举出任何干事,只有此一会,向长江突进耳。”另外李廉方《辛亥武昌首义纪》、杨玉如《辛亥革命先著记》,对中部同盟会亦有与上段大体相同的记载。 (24)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18页。 (25) 汤志钧:《陶成章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176页。 (26)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18页。 (27)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29页。 (28)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27页。 (29) 石芳勤:《谭人凤集》,第360页。 (30) 湖南社会科学院:《黄兴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68~69页。 (31) 石芳勤:《谭人凤集》,第10页。 (32) 《孙中山全集》第3卷,中华书局1984年,第92页。 (33)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93页。 (34)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88页。 (35) 冯自由:《革命逸史》第3集,第202页。 (36) 冯自由:《革命逸史》第3集,第207页。 (37) 冯自由:《革命逸史》第3集,第207页。 (38)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8页。 (39)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29页。1905年11月,孙中山虽然在《民报发刊词》提出了民族、民主、民生三大主义的概念,只是将其作为观察欧美及中国社会现象的观念,并未明确作为同盟会的政治纲领。 (40)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25页。 (41)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25页。 (42)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27页。 (43)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76页。 (44) 冯自由:《革命逸史》第3集,第210页。 (45) 冯自由:《革命逸史》第2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132页。 (46) 《孙中山全集》第4卷,中华书局1985年,第26页。
(转引自:《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1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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