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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民公所与北京近代环卫事业的起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9-25
安民公所与北京近代环卫事业的起步
发布时间:2012-9-25
 
    摘要:安民公所是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期间,由在京官绅申请、在清政府支持和列强允许下建立的具有浓厚殖民色彩的治安机构。安民公所运用了一些西方的管理模式,尽管西方管理内容还非常少,但对北京的环卫建设却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安民公所/北京城/近代/环卫事业/起步
 
    安民公所是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为了维持统治秩序,在各自的占领区内扶植少数中国官绅成立的临时治安组织。①安民公所存在时间很短,但在中国城市近代化方面,尤其是北京城市的近代化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虽然组织安民公所的主要官绅多受传统治国理念的影响,但安民公所在很大程度上执行的是西方的管理理念。这对北京城市近代化的起步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学界对安民公所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安民公所是列强统治北京城的工具。如廖一中等编著的《义和团运动史》和刘天路等编著的《八国联军侵华史》。其二,安民公所与中国巡警制度建立的关系。韩廷龙和苏亦工编著的《中国近代警察史》是其中的代表。此外,常兆儒的《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形成》,②邵靖的《善耆与中国近代警察》③等文章,亦对安民公所有所介绍。
    近年来,安民公所在北京城市发展中的作用引起学者的关注。如王亚男认为“对于新式城市管理机构,清政府决定先从京师地区试办,先以安民公所为基本模式,设置善后协巡局,以后发展为工巡总局和内外城巡警总厅。在随后的不断演化过程中,北京逐渐形成相对独立的城市管理体制”。④(P144)不过,该文并没有对安民公所的运行情况展开论述,只是对其职能进行了宏观的介绍。
    总之,对安民公所的研究,尤其是对其与北京城近代化关系的研究,仍有较大的空间。笔者依据时人笔记及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档案,对安民公所与北京城市的近代化关系问题进行探讨,以求更为深刻地认识北京、乃至中国城市的近代化问题。
    一、1900年前后北京城的环卫状况及管理
    自建都之始,清代的统治者即非常重视北京城的建设,并建立了一些管理机构。环卫建设即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1.管理机构的嬗变
    顺治元年(1644),清政府规定:凡直省桥梁道路,令地方各官以时修理。若桥梁不坚固,道路不平坦,及水陆津要之处应置桥梁而不置者,皆交部分别议处。⑤(P16455)
    为了加强对京城街道的管理,清政府设立有专门机构。京师街道由工部汉人司官一人专管,同时令五城司坊官分理。并且清政府还明确了其职责:凡在京内外街道,若有作践掘成坑坎,盖房侵占,或傍城使车,撒放牲畜,损坏城脚,及大清门前御道、正阳桥及各门月城等处作践损坏者,交刑部治罪。⑤(P16455)
    这一制度看似完备,其实不然。清政府将街道管辖权既然已经交由工部司官管理,却又令五城分理,虽然基于京城地面广阔,工部司官一人管理不能尽善的缘故,却导致了管理权限的混乱,这对京城街道的管理极为不利。所以,康熙时清政府对京城街道的管理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康熙二年(1663),清政府规定:内城街道令满汉御史、街道厅、步军翼尉、协尉管理。外城令街道厅、五城司坊官管理。⑤(P16455)这次改变较之顺治时期有所进步,但问题也较为突出。管理部门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更多,街道管理混乱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于是,康熙三年(1664),清政府又一次做出改变:街道分左右翼,令工部满、汉司官各二人管理。至康熙十四年(1675),清政府再次做出改变:内城街道沟渠交步军统领管理,外城交街道厅管理。⑤(P16455)此后,对于如何管理京城街道,清政府几番易辙,但其职掌仍局限在这几个部门之间。
    2.卫生管理措施
    为了保证京城街道的清洁,清政府也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清代,京城的道路主要有两种:一为石路,一为土路。从其字面即可知晓两种道路的区别。当时除皇帝所经行的主要道路及入京粮道是石路外,其他道路以土路为主。由于石路、土路的耐用程度不同,清政府有不同的管理制度。
    雍正、乾隆时期,京城的新修石路竣工后保固三年,一旦再有损害,则由步军统领由部支领钱粮修理。至于京城的土路,则规定每年修整一次,遇有应行修整之道路则需由巡城御史勘察后上报,经由都察院主管官员核实之后,咨请工部予以修整。
    由于京中土路居多,而土路的修整主要是挖掘泥土添补,时间既久,“五城街道泥土,岁久填积增高,行路居人,均属不便”。⑤(P16459)清政府规定:“量其修理之费,动支官帑,除去积土,堆置就近城外隙地”。⑤(P16460)不过,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并不能保证街道的平整,所以,清政府又有补充措施:“外城街道积土,交五城御史、街道厅晓谕居民,无论大街小巷,各就住房街面随时自行铲刨,毋许再有堆积。”⑤(P16462)
    清政府也非常重视街道卫生的管理。雍正时期规定,皇城一带地方禁止当街污秽。乾隆时期谕令“每岁开沟所出秽土,悉令载徙下洼处所,毋许存留街面”。为了加强对京城街道卫生的管理,清政府还制定了惩罚措施,“如有穿墙出秽物于道旁,及堆积作践者,立即惩治”。至嘉庆年间,规定则更为严厉。城中居民不仅不能将“秽物”堆积于道旁,即使煤渣等物亦禁止“抛积中逵,壅塞道路”。⑤(17476)
    沟渠的管理也是街道整洁的重要内容。清代北京城的排水设施已经非常完备,在大街和主要胡同之内都有排水暗沟。水沟贯通北京城中大街,最后流入城外护城河。据资料显示,乾隆时期仅内城小巷即有沟渠九万八千一百余丈。这些沟渠是北京城排水系统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清政府也非常重视京城明渠、暗渠的疏通工作。雍正四年(1726),清政府将京师内外大小沟壕分别管理,内城交步军统领,外城交五城街道厅。遇有修整,经有关部门测量清楚之后,准许动用正项钱粮。乾隆时的沟渠管理制度更加规范。每届年终,工部、奉宸苑,并钦派查看河道大臣内各派大臣一员,步军统领衙门步军统领翼尉内亦派一员,于春间开沟时率领司员照例查看京城内外一应河道沟渠,务使洁净深通。秋间雨水过后,上述各官员“亲往稽查,一应河道沟渠,如有应修者,该处报明值年大臣”,根据情形进行修整。“遇有修整,京城内过街沟道由街道厅饬五城该管官董率居民铺户进行修整”。外城照内城淘沟例,各将门面沟渠逐一淘挖,“务使户户通联,一律深通”。⑤(P16478)而其主干渠道,则由负责衙门召集夫役统一清理。
    3.实际的卫生状况不尽如人意
    清政府的街道管理制度不可谓不完善,但其实际的执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尤其是清朝末年,由于国库支绌,京城街道的管理制度几乎形同虚设,排水系统几近瘫痪。更重要的是,随着京城人口的增多,京城的卫生状况更是令人难堪。“今京师为首善之区,而地方之污秽以京师为最,人畜之粪,堆积于道,晴则碾成细末,大风一起,扑人口鼻,不可向迩,雨则与沙泥融成一片,至不可插足”。⑥
    这样的记载还有很多,当时的外国人亦对此有所反映。日本人认为北京城的这一局面与时人的生活习惯有直接关系。“各家庖厨等废弃物,无可丢弃的特别场所,亦无处理此物的清洁公司,故皆丢弃于道路。但新修之路不许丢弃此物,故街上已不见污物,但至小巷则到处可见此丢弃物”。“……又场内各处有贩卖鸟兽鱼肉蔬菜水果类的市场,只以大街路旁充当市场,无特设房屋,市场肮脏之极,臭气熏鼻,苍蝇成群,猬集于食物,不卫生的危害不少”。“中国人自上至下有食肉之习,但北京无特设的屠宰场,肉铺在其店前屠刳,卖肉,血液污地,危害市民健康之处不少”。⑦(P460)
    诚然,无论是国内报纸的批评还是外国人的评述,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人们现代文明意识兴起的结果。其实,当时的北京城已经有所行动,在努力改变着这一现状。这一改变就起源于安民公所的建立。
    二、安民公所的建立及对北京城的环境卫生管理
    1900年,八国联军以解救各国公使为名出兵中国,同年8月,占领北京城。当时,慈禧太后和北京的诸多官员纷纷逃离北京,北京陷入了极度混乱的无政府状态。
    1.安民公所的建立
    侵占北京后,八国联军公然“特许军队公开抢劫三日”。这给北京城造成了一场空前浩劫。“查京师地面自遭兵燹之后,土匪纷纷抢掠,闾阎骚扰,民不聊生”。⑧(P606)变乱以后,北京城内供应十分紧张,“再京城为洋兵占据,小民生计维艰,煤米两项尤虞缺乏”,⑧(P575)“数百万生灵嗷嗷待哺,觅食维艰,穷蹙情形,不堪言状”。⑧(P552)
    这种局面也严重威胁到八国联军在北京的统治,他们迫切需要改变这种状况。于是,“各国驻京兵官会议,办理设立巡捕事务,定通行章程数则”,⑨(P127)组织洋兵队进行巡逻。同时,也吸收了一部分官绅参与其中。针对北京城内供应困难,各占领区“令各铺户开市,如有攘夺,伊为弹压”,⑩(P118)“凡有空门面,皆令开米面铺,伊将转运来也”。⑩(P122)
    与此同时,留京官员积极谋求恢复北京的秩序。在联军占领北京的当天,五城御史陈璧就令人张贴安民告示:洋兵入城,和好在即;居民官宅,各安生业。匪徒抢掠,格杀勿论;拿送到城,立即正法。⑩(P61)陈璧亦曾想得到懂外文的齐如山的帮助,把他介绍给德国占领区长官,商讨这一区域的管理事宜,但齐并不合作,这一设想未能实现。(11)(P21)侍读学士恽毓鼎、副都御史曾广銮、总署学士胡荃孙、劳凯臣、崑冈、敬信等“遍访知交,熟筹办法”,联络留京的满汉官员,并与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会商,“向各国大臣设法婉商,俾得保全一切”。⑧(P467)
    多方人士的努力促使联军在北京的统治政策有所改进。不久,庆亲王奕劻“闻京外数百里之内百货云集,以无贩运折阅实多。再四筹思,惟有暂行借重洋人保护商贾,庶几敢于贩卖米粮、煤炭暨一切用物”。经过协商,“赫德允给商贩切实护票,可以出入城内,沿路毫无阻滞”。(12)(P707)京城内蔬菜短缺的严峻形势稍稍缓解。
    北京事态的发展急需一个有效的管理机构。清政府方面因“管辖地面权属他人,虽有良策,无由呼应”,对当前的形势无能为力。列强则由于语言不通、民情不熟以及兵力的单薄,也无力承担这一重任。他们需要当地有影响力人士的支持,以扫除管制地方的障碍。广大士绅就成为他们争取的对象。(13)而当地士绅(主要是留京官员)出于自己的安全考虑,以及本身的责任感,积极地参与其中。(14)最终,列强、清政府、官绅走到了一起,三方同意建立一个组织,维持京城秩序。这个组织就是“安民公所”。
    表面上,各国联军对于建立一个安民机构、恢复北京的社会秩序是非常积极的。实际上,由于列强的对华政策各不相同,他们对建立安民公所的态度并不一致。
    日本占领区最早设立了安民公所。这主要是由于日本占领区范围广阔,任务较为繁重,仅仅依靠占领军自身很难进行有效管理,需要地方士绅的帮助。另外,也由于日本比较熟悉清王朝的国情,他们知道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持占领区的秩序。所以,日本占领区的军事首领能够主动“搜罗”一批地方“名流”,组织维持治安的机构。也正因为如此,在日界的安民公所中日本占领军更具主动性,士绅在其中只能听命行事,很少能有自己的意见。
    美国则代表另一种情况。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美国是较早确定对华政策的国家。他们同日本一样,很注意恢复占领区的秩序。虽然他们没有日本的优势,但是善于利用当地的士绅为其服务。实行分区占领后不久,他们就与恽毓鼎、曾广銮等人来往频繁,双方建立了“共信”。美界“协巡公所”的建立是士绅直接作用的结果。英国的情况与美国相似。
    相比较而言,德国界内治安机构的设置经历了较多的坎坷。起初,主管德界事务的柯士达对占领区内的民政漠不关心。德界官绅对德人横行“无不痛心疾首”,于是一同谒见柯士达,建议仿照美界,“约束部下”,柯士达以“德国自有办事章程”拒绝。后来德界也建立了具有安民性质的巡捕局,在人员数量上也是最多,但作用有限。直至格尔到来,“皆照美界章程办理”,(15)(P378)这一局面方有所改观。
    至于法国和意大利,他们对占领区的治安并不在意,当地官绅的主动要求是建立治安机构的主因。而对俄国而言,由于北京不是其所关注的重心,虽然也建立了安民公所,其更多的是在沽名钓誉。
    值得注意的是,在安民公所建立的过程中,清政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庆亲王在和谈之前到达北京,与北京的留守官员进行联络,并成为实际的领袖。尽管列强不容许清政府干涉北京的治安,但是参与治安组织的大多是清政府的官员,他们仍然与清政府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公所的组建是经过清政府批准的。美国界内的“协巡公所”建立前,恽毓鼎就向庆亲王汇报过相关事宜。8月31日,也就是“协巡公所”建立的前一天,庆亲王发出一份札件,“系交恽、王、乔、贾四君,札予办理协巡事宜”。(16)其后,各国界内设置安民公所都延续了这一程序,都要向“清政府”进行备案。
    总之,安民公所的建立是双方共同的需要。对清政府而言,这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变通;对列强而言,这是为了军队的存在,也是一种政治的需要。但不管怎样,经过士绅申请,清政府支持和列强允许,安民公所建立起来了,它担当起恢复北京秩序的重任。
    八国联军与清政府建立安民公所的目的并不完全相同。列强的目的就是为了军队生活的便利。对于这一点日本人自己也毫不掩饰。他们认为安民公所是“以列强军队的存在为目的的”。⑦(P232)清政府则一方面为了维护京城治安,为其统治的恢复做准备。御史们曾言:“本五城查公所之设,原因洋兵初入京城,维时官权未便显露,故以绅士联络洋人,以地方联络绅士,一切紧要事件呈明五城酌核办理……现在洋兵虽尚未退,地方官自有应办之事,应以渐复官权为第一要义。”(12)(P714)另一方面清政府把安民公所作为了解列强的途径,也就是要实现“与洋官通融联络”。(12)(P713)同时,通过“酌派员绅分设安民公所,以达民情”。⑧(P1162)
    目的不同决定了安民公所职能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八国联军要求安民公所管理本地的巡捕、卫生、审理民事案件和收取捐税等;而清政府方面以及官绅出于自身的需要,强烈要求恢复北京的秩序。他们经常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如开设苦力局、土筐所,兴建粥厂,尽力帮助民众解决困境。本文则仅述及安民公所的环卫职能。
    2.安民公所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以西方的方式治理北京。早在占领初期,他们就强迫人民夜晚点灯、洒水泼路等等。安民公所建立后,即接管了这部分工作。
    北京是清政府的首都,很长一段时期内对外国人有着诸多的限制。因此来华外国人对北京城充满着向往。但同时,一些人又表达着不满,“北京不是一个吸引人的城市,它的街道很脏:天气干燥时,尘土厚厚的,风吹过,灰尘弥漫;阴雨连绵时,无处排水,一片泥泞”。(17)京城乱后,死伤很多,卫生状况更是令人担忧。“城关一带,浮尸尚未埋尽,虽经卑前县张令雇夫掩埋,而东北两关遗尸较多,且有当时轰毙屋内,嗣后人迹罕至”,(18)出于防疫需要,外国士兵到处拿人,抬尸扫街,除污净室,城内居民皆视为“畏途”。为了清洁卫生,各国占领军还令居民将街道修垫平坦,打扫干净。⑩(P25)日本人更是令各住户门前设土筐一个,木桶盛水,以净街道。(12)(P575)
    安民公所建立后,“各局巡勇,除按班巡夜外,分局宜轮派勇丁四人,白昼巡街,催赶洒扫……”。(16)后来,安民公所进一步扩展了卫生工作的范围。他们按户敛钱雇车,分日到各家载灰土等弃物,送往城外,以净街道。⑩(P128)
    各占领区为了解决民众出恭难的问题,由各家各户出钱,在各地修盖了厕所。(12)(P575)时人对此却深以为苦。由于北京居民生活习惯的影响,很多人并不习惯使用厕所,关键是当时所建厕所数量有限,这非常不便于人们的使用。所以,很多人往往遵从习惯,采用路边出恭的方式。但这又有很大的风险,一旦为外国巡警或者安民公所的巡勇发现,这些人将要受到惩罚。安民公所还十分重视娼妓的管理,不仅取缔私娼,还对妓院所在地进行检疫,隔离取缔带有病患的娼妓。⑦(P234)
    正是在安民公所的运作下,北京城的秩序得以迅速恢复,人民的生活逐渐稳定。与此同时,人们也不得不接受着新生活方式的冲击,并逐步适应之。尽管这种改变还非常小,但它的影响却非常深远。
    三、安民公所对北京环卫事业的影响
    列强退兵之后,安民公所的裁撤亦提上日程,负责善后事宜的胡燏棻根据情势,主张将安民公所“可留者留,可撤者撤,请更名巡防局,督绅办理”。⑧(P1162)由此,清政府确定了取代安民公所的机构——巡防局。此后,善后协巡总局逐步建立起来,安民公所开始退出历史舞台。但其影响却并未消失。借助安民公所,列强将西方一些先进的城市管理经验和模式强加于北京民众。这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延续很长时间的传统,对北京城的诸多方面产生了较大影响,环境卫生方面是其重要影响之一。
    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期间,安民公所被迫按照联军的意愿,在占领区内清扫街道、修建厕所等事宜,对于那些习惯于传统的人们而言,不是福音,而是灾难。当八国联军将要撤离,将北京的民政归还于清政府后,五城负责治安,“各街巷扫街、泼水、点灯、倒土、出恭、夜行等事,暂多松懈,不慎严查究责”。时人对此深有感触,“究竟我兵同气连枝,互相怜悯,不比洋人横暴耳”。⑩(P76)然而,庆亲王或许是在与列强谈判期间看到列强管辖之下比较良好的秩序,对此则是另一种态度,他主张继续进行这一工作。“其修街、洒道,各国皆办有眉目,拟就其已成者,赓续为之,事半功省,先由臣等督率该侍郎参酌试办,果有成效,再行妥定章程,请旨办理”。⑧(P1333)庆亲王这样做,并不代表他对城市建设有了实质性的认识,更多的是一种感性的认知,但北京城内却因此增添了新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城市街道的修整。八国联军撤离北京后不久,清政府即对北京城的主要道路进行了修整。这次修整不再是原来简单的填土,而是“将原有甬道翻起,使中间及两侧均成同一高度,中间为人行道及轻便车道,左右两侧为重车道,中间左右设沟以便于排水,只有中间路面用条石及水泥,以固地面,左右种植杨柳,设路灯,撤销全部小摊,每隔一、二百米配备巡捕,以维持交通和保障安全”。⑦(P21)
    (2)厕所的修建。安民公所建立以前街上没有公用厕所时,居民生活较为不便。安民公所建立后,执行联军的命令,禁止民众随地出恭。⑩(P58)清政府接管北京后,开办警察事务,公用厕所成为其职责之一。当时,在城内修建了一些公用厕所,一概禁止在新修道路旁小便,且有巡捕巡逻,遇有小便等事立即惩罚。⑦(P461)后来,为解决路人入厕难的问题,又在新修道路附近设置厕所。另外,以前城内各处设有肥料制造场所,均被当局逐渐将其移至城外。
    尽管当时城市卫生设施的修建有很大的局限,但正像任何新事物的成长一样,这一切都不能抹煞它的进步性,它是北京城近代化进程中重要的一环。它引起北京城市现代文明意识的觉醒,是北京城近代环卫事业的开端。

    注释:
    ①“安民公所”只是一个较为普遍且较具代表性的通称。实际上,各占领区对此称呼并不相同。如英国占领区内有的地段称“保卫公所”,美国占领区内地段则称为“协巡公所”。甚至在同一国占领区内不同地段上名称也不相同。如在德国占领区内,有的地段称为“捕务公所”,有的地段称为“普安公所”,有的地段称为“缉捕局”,有的地段则称为“安民公所”等等.
    ②常兆儒.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形成[J].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报,1985(1).
    ③邵靖.善耆与中国近代警察[J].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报,1986(3).
    ④王亚男.古都的近代化起步—1900-1911年的北京城市建设(上)[J].北京规划建设,2008(3).
    ⑤崑岗等.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R].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6.
    ⑥论中国宜讲求洁净地面之政[C]//.转引自新学界丛编.癸卯年卷一(下).光绪年间石印本.
    ⑦(日)服部宇之吉编纂;张宗平,吕永和译.清末北京志资料[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4.
    ⑧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R].北京:中华书局,1979.
    ⑨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拳变系日要录[R].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
    ⑩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室.庚子记事[R].北京:中华书局,1978.
    (11)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天津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京津蒙难记—八国联军侵华纪实[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0.
    (12)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义和团史料(下)[R].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13)《宋廷模日记》《庚子记事》中有很多“言松寿泉、兴石海、恩宝亭、张燕谋均为洋人请去……询以何事。云:询问地面情形”这样的记载.
    (14)士绅出于种种考虑为洋人办事。《庚子记事》记载:街上洋人按户查人数。士绅望见洋人首领,请为代查,洋人许之,乃不亲到。乡民少受其扰.
    (15)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拳匪纪事(第八十三辑)[R].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
    (16)宋廷模.京师日记录要[R].中国国家图书馆藏.
    (17)Casserly, Gordon. China under the Allies[M]. London: Longmans, Green, and Co., 1903.
    (1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刑、法部档案全宗·花翎四品衔直隶州用大桃知县署西路厅知县吴兆熊谨禀[Z].顺天府档案第108盘第247卷(缩微胶卷).
     (转引自:北京社会科学》2012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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