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耆英与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中俄交涉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06

耆英与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中俄交涉

陈开科

发布时间:2009126

摘要:由于清廷没能利用两次鸦片战争之间的难得间隙,变革传统的"天朝体制",以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后,清廷总体上仍被迫将自己的外交操作原则定位为"妥协",并重新起用妥协有法的耆英,与桂良、花沙纳等共同主持天津的外交交涉。然而,随着社会的缓慢发展,此时清廷外交在操作层面上也出现了一些细微的变化,部分官员开始反对纯粹妥协,主张"寓抗争于妥协"。基于此,结合当时列强之间的矛盾状况,清廷将天津外交具体操作的方略确定为"妥协"之外,辅之"以夷制夷","以俄、美夷制英、法夷"的手段,利用俄国(美国)出面"调停",希图借外力进行有限的外交抗争。耆英遵奉清廷既定的外交策略,通过俄罗斯馆的大司祭巴拉第,与俄国使团顺利建立了联系,并于天津举行会谈。为了取得俄国"调停"的承诺,耆英轻率答应提前签订不平等的中俄《天津条约》。不过,由于广州的"档案事件",英、法在天津不肯与耆英合作,耆英只好回避,以致获罪、自尽。耆英从复出,到参与中俄交涉,再到获罪的历程,既昭示着晚清弱势外交的不可为,又预示着晚清弱势外交的可为。

关键词:耆英; 第二次鸦片战争; 俄罗斯馆; 普提雅廷; 中俄交涉

资料来源:《近代史研究》2009年4期

原文:200912621204.c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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