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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德国胶州高密撤兵考论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1-29

清末德国胶州高密撤兵考论

王泽京
发布时间:2012-1-29

 

本文考察了德国1897年侵占胶州湾,并长期屯兵胶州、高密,后经屡经交涉,于1905年底从胶州、高密撤兵之始末。充分肯定了山东巡抚杨士骧及由他主持与德方签订的《胶高撤兵善后条款》对维护中国在胶州、高密地区行政、驻军等主权,解除德军对当地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所起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清末  德国撤兵  胶州  高密   

 

清末德国从中国山东胶州、高密撤兵是近代中国及世界史上一件大事。近代诸多史料对此均有记载,《近代中国国内外大事记》光绪三十一(1905)年十月十五日条目清楚载云:“署鲁巡抚杨士骧与德国胶督议定撤退高密胶州驻兵条约。”① 同年十月二十九日条目载:“署东抚杨士骧电告外务部高密德兵撤退章程。”② 十一月十九日条目载:“高密德兵撤退,我国购取其兵房。以银三十二万偿之。”③《清季外交年鑑·西巡大事记》(卷三,光绪三十一年九月至十二月)明确记载:“十二月袁世凯等奏胶州高密两处德兵分期撤退议定善后条款开单呈览。”④ 近代中国重要报刊《大公报》、《申报》和《东方杂志》对德国撤兵胶州、高密也给予高度关注,进行了一系列连续报道⑤。据笔者所知,目前尚无专文论述清末德国从胶州、高密撤兵事件⑥。本文拟就此作一分析和探讨。
    一
    相较英、法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德国是一个后起资本主义国家。普法战后,国内统一,经济得到迅速发展。19世纪末,德国完成产业革命,工业总产值已超英国,跻身帝国主义列强。此时劫掠海外殖民地成为德国对外策略的重心,一向被西方视作肥肉的中国自然成了德国觊觎的主要目标。为获取一个稳固的侵略基地,德国多次派员赴中考察,德国著名经济地质学家李希霍芬(Ferinand Baron von Richthofen)先后7次来到中国,认为胶州湾乃中国重要之门户。当时德国远东舰队司令蒂尔皮茨认为胶州湾有几大优点:“一个安全的停泊处;容易设防而无需多大费用;还有煤矿地层,能提供很大的经济利益;比较凉爽的气候也比华南海港高温气候更为合适。”⑦ 曾经出任德国驻天津领事和中国天津税务司的德璀琳(Gustav von Detring),“亦向德国政府报告胶州湾有七大优点。”⑧ 极力夸赞胶州湾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环境。随后德皇威廉二世(Wilhelm Ⅱ von Deutschland)召集大臣讨论,最终把目标锁定在胶州湾上,企图把胶州湾作为侵略中国的战略基地。
    1897年11月1日夜,山东巨野县磨盘张庄发生了一起袭击德国教堂的事件,素来作恶多端的两名德国教士能方济(Franz Nies)和韩理(Richard Heule)立时殒命,是为“巨野教案”。“巨案”发生不久,11月7日,德国驻华公使海靖(Herr Von Hevking)对德传教士在巨野的暴戾专横、斑斑劣迹只字不提,气势汹汹责难中方:“查在山东南境德国传教人遭一撮凶横之事……此事全责之於中国国家,”并向中方提出“设法严惩滋事之人,为德人伸冤”⑨ 要求。11月10日清廷下令山东巡抚查拿凶犯:“旨曹州杀毙洋人一案……着速派司道大员驰往该处根究启衅情形,务将凶盗获办。”⑩ 德国一面向中国施加外交压力之际,一面对清廷诉诸武力。
    事实上,“巨案”的前一年,1896年12月份,德皇即召开御前大臣会议,决定武力侵占胶州湾,只是一直没有合适时机。“巨案”的爆发令德国一阵狂喜,1897年11月6日刚接到消息的德皇通知外务部:“我刚才在报纸上读到省内受我保护的德国天主教会突遭袭击的消息,舰队必须采取积极行动报复此事。”(11) 第二天,德皇又给当时还在罗马的外交大臣布洛夫发电:“华人终究给我们提供了您的前任者—马沙尔—好久所期待的理由与事件,我决定立即动手(12)。”此后,占据胶州过程中,德国置中国国家民族利益于不顾,与俄、法、英等国进行了一系列阴谋活动以图取得西方列强对其侵占胶州的支持。德皇威廉二世在得到俄沙皇默许德出兵胶州的同时,德国也与英法等国家密谋最终也得到英法某种程度的支持,狼狈为奸瓜分中国的野心展露无遗(13)。
    西方列强对德国侵略的支持解除了德国后顾之忧,1897年11月10日,德国东亚巡洋舰分舰队司令蒂尔皮茨(Alfred von Tirpitz)率舰队离开上海直扑胶州湾,13日上午抵胶。清军守将章高元闻讯派员询问,狡猾的蒂尔皮茨(Alfred von Tirpitz)诈称说是“上岸操练”,身为清军高级将领的总兵章高元连最基本的军事常识都没有,对此谎言竟信以为真,错失战机。次日,德国棣提督(棣德立希斯Admiral vor Diederichs)率领德兵纷纷上岸分布各山头,一切布置完毕后送来照会,发出通牒:“胶州湾一带限三点钟将驻防兵勇全行撤退……以四十八点钟退清为限,过此即当整军办理。”(14) 按国际惯例,“巨案”本应通过外交途径予以解决,何况案件发生后,清廷即下旨查办,且案发不久山东地方政府已将案犯拿获,但德国占领胶州心切,岂能和中方和平协商?遂强行出兵登岸,“竟以兵船登岸,图占胶澳,查各国从无因一抢劫案不容办理立即动兵占地之事。”(15) 德国政府漠视国际法则,强行出兵占据中国领土,其野蛮行径令人瞠目结舌。
    面对德国的武装挑衅,清廷表现得极端懦弱无能,1897年11月16日谕令东抚李秉衡:“德国图占海口,蓄谋已久,此时将借巨野一案而起,度其情势,万无遽行开仗之理。惟有镇静严扎,任其恫喝,不为所动,断不可先行开炮,致衅我开。”同年11月17日,又谕军机大臣电寄直隶总督王文韶:“敌情虽迫,总不可轻启兵端。”还令王文韶“电饬章高元等,于现驻扎处所,稳慎防守,不准妄动。海靖尚未等德使海靖到京,俟过津时,王文韶即邀与切实讲论。”连发几道谕令之后,清廷还不放心,生怕得罪德方,当天又电令李秉衡:“敌情虽迫,朝廷决不动兵。此时办法,总以杜后患为主。若轻言决战,立启兵端,必致震动海疆,贻误大局,试问将来如何收束?”(16) 德国已经侵略到中国家门口了,中国当政者却还大言不惭地谈论抗击侵略者就会“震动海疆,贻误大局。”言下之意,国家主权,民族尊严都不是清统治者心中的大局,他们心中的大局究竟为何物?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清廷的妥协退让显然不会换取侵略者的同情,当直隶总督奉旨与德使谈判时,德使海靖避而不见,“德海使於今日午刻抵津遵旨往晤,不肯见。”(17) 德国对胶州湾早已垂涎欲滴,岂能就此罢兵?在德军的威逼恫吓下,清胶澳守军一退再退,“径电悉德兵据澳,章镇移屯四方村,又移沧口,”此时“距澳已三十里,德仍逼远移。”当总兵章高元“往商德提督”时,“竟被拘留”(18) 德国对其侵略行径非但不予以承认,反而为之罪行开脱:“德相告外务部,言中国国家允许之事,外省大吏都不照准,德国须驻兵防护,察看所允效验否,难以即退。”(19) 为迫清廷就范,德国继续增兵山东,“德报述德主昨在溪干派王第带甲船二快船一赴华,拟西历腊月十号行。”(20) 德国对此军事行动继续诡辩,为其强盗行径披上合法的外衣,德国外相毕鲁(VonBulow)冠冕堂皇地向议院表示:“现派兵赴华保护教士,非欲生事,仍照和好友谊与中国商办。”(21)
    得到德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后,胶州的德兵更加肆无忌惮,一时气焰甚嚣尘上,军队密布胶州,清军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直隶总督王文韶急电枢垣:“顷接章镇营务处电,初四日德兵齐赴即墨,夜宿柳亭,初五日,大队到南关……现在女姑、柳亭均经德兵设卡,四面棋布,我军围困在中,又驻重兵扼堵运道。目前礟饷子药均无,进路倘更迟延,后患不堪设想。”(22) 德军肆略猖狂激起清军极大愤慨,众多将士再也按捺不住心头怒火,纷纷请战,十一月初七日当德兵逼章高元上船时,“各将弁以主将被掳,愤极欲战,力阻不止。”已如丧家之犬的清政府依旧卑躬屈膝,采取妥协方针,下令将章高元部撤至烟台。十一月十一日又旨令鲁抚张汝梅:“现在正议教案,尚未就绪,山东各军应稳扎勿动,着张汝梅严饬夏辛酉等镇静防守,毋得孟浪从事。”就在章部退兵途中,遭到德军攻击。“詎德兵五六百人自即墨来开放排枪。我军遵旨不战移至东山山外现已拨队向烟台。”在中国的国土上,中国的军队被德军到处追打,还不准还击,简直令人发指,山东巡抚张汝梅无奈地慨叹道:“刻下兵端已自彼开我军,虽迭奉严旨,亦断无听其轰击、束手待毙之理。”(23) 至1897年12月17日,清军完全撤离胶州湾。
    二
    在外国军事恫吓和蛮横的外交压迫下,清政府犹如惊弓之鸟,对德唯唯诺诺,低声下气,急派翁同龢、张荫恒前往德国使馆与海靖(Herr Von Hevking)谈判,总理事务衙门也是胆战心惊,在给德使的照会中说“惟第五条铁路由胶澳起往济南府及山东界一节……俟铁路造至济南府后始可开造,以便再商”外,“准贵大臣照覆,教案六条与本衙门意见相同,作为商定了结之据。”(24) 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1898年3月6日),清廷和德国签下了丧权辱国的《中德胶澳租界条约》,共三端十款:“(1)胶州湾租借,租借以99年为限……(2)铁路矿务规,中国准德国在山东省筑造由胶州湾至潍县青州、博山、鄒平等处往济南及山东界之铁道……(3)山东全省开办事务规定……”(25) 胶州湾落入德国之魔爪,成为德国进一步侵略中国的基地,山东成为德国的势力范围。从此,帝国主义国家以此为援引,纷纷来华租借港湾,划分势力范围,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深重危机。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签订之际,德方承诺“定明画押后,即电达其本国,将驻胶州即墨之兵撤回胶澳租界之内。”(26) 条约订立几天后,直隶总督王文韶即接到德国从胶州撤兵消息:“胶州电局禀称,胶澳德兵均撤回围封四十里内。”(27)
    在处理巨野教案时,中德双方协议,德国在山东修造铁路,开采煤矿均另立章程,但是较长一段时期,此项章程并未订立,利欲熏心的德国侵略者恼羞成怒,再次兵临高密。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五月,“铁路公司所雇小工与高密县大吕庄民口角互殴,庄民乘势拔去路椿,聚围公司。”德国以此为借口,大做文章,“德人藉口保护路务,遣兵竟至高密,击毙庄民二十余人,兵复盘踞不退。”当时调任山东巡抚的毓贤和德军商议以“偿德人椿价兵费等款共银三千四百余两始行罢兵结案。”(28) 德军视中国人生命为草芥,中方不但不向德军讨还血债,为死者洗刷冤屈,反而卑躬屈膝,为德国出兵镇压国民埋单,奴性尽显。
    19世纪末,声势浩大的义和团运动爆发,震惊了国内外,德国为保护其在胶高一带侵略权益,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夏秋,“又派兵队分驻胶州,并於城北车站旁价购民地十四亩修造兵房。”二十七年(1901年)秋,“又在城外古城地方议租民地九十余亩修造兵房。”当时议定“租地合同以六个月为限”,为防德军首鼠两端,时任山东巡抚的袁世凯多次致电德督都沛禄(Truppel oskar),“切实声明,限满即须撤兵退租,”限期未满时,袁世凯奉调直隶总督,便将全案移交护抚胡廷幹办理。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夏间,高密兵房修成,德兵由城内移驻,按照协定,此时六个月期限已满,德兵应该履约撤退,可虽“期限久已期满,”且“叠经历任抚臣商令撤退,德人均藉词展缓。”(29) 所以德国始终没有从胶州、高密撤兵。
    三
    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二月杨士骧奉任山东巡抚。上任伊始,杨士骧即对德国在胶州、高密驻兵一事予以高度关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正月,杨士骧经过天津时和袁世凯会晤,认为“德兵久驻环界,核与议租胶澳专约不符,亟须商令撤退”。因为即使按照不平等条约《中德胶澳租界条约》规定,胶州、高密并不在租界内,故德军在胶州、高密等地并无驻军权。在处理德国胶州、高密驻兵事件上,杨士骧深知“欲速则不达”,和阴险狡诈的德国侵略者斗争,必须沉着冷静,他分析说:“德人派驻兵队系乡民阻工、拳匪滋事之时,以保护铁路藉口”,就是说德兵之所以不撤是因为胶、高有“拳民骚扰”,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拳民“骚扰”,德国无法找到在胶、高驻兵的理由。为此他认为“必须筹办铁路巡警,自行保护之责,庶免别滋口实”。于是他和袁世凯商筹“饬派北洋巡警官刘全富来东挑练巡警,自环界外之丈岭起至济南省城西关车站止,分段拨驻,按站稽查,严定章程,申明赏罚,务使沿路安靖无事”。杨士骧抵任后,还亲自“驰赴东路,察看情形”,经过一番整顿,铁路沿线安全无事,“中外称便,行旅相安”,就连德督师孟(汪然美隆)“亦盛称铁路巡警得力,足资保护”。此时德国原在胶州、高密驻兵理由显已不能成立。为加速德国从胶、高撤兵,杨士骧又向德方提起交涉,亲自“晤商德督师孟,促其从速撤退兵队。”(30) 实时地推动了德国撤兵行期。
    当时正值京津商撤各国驻兵,胶高所驻德兵亦遂同时拟撤,德督师孟派德员冯克和杨士骧议定撤兵条款,冯克以“所议条款商改之处太多未敢做主折回青岛再商”为由,此事遂暂告中断。为防夜长梦多,功亏一篑,不久,外务部咨令派员从速商定,“遂于十月十五日饬派调东之直隶候补道徐抚辰,留东补用知府李德顺,胶州直隶州知州余则达等驰赴青岛会同德员,仍遵照杨士骧上次改定条款草稿,依次磋商,共计商定撤兵善后事宜五款。”(31) 经过杨士骧等多方筹划,1905年11月28日,山东巡抚杨士骧与德国胶澳总督师孟签订了《胶高撤兵善后条款》。随着《胶高撤兵善后条款》正式订立,悬至多年的胶高撤兵问题终于落下帷幕。
    《胶高撤兵善后条款》虽是一不平等条约,但就条约内容与商定前德方所提要求相比,中方仍争取了很大的国家、民族权益。如第一款中,“德员原拟胶州兵队一个月始行撤完。”(32) 经过争取改为“胶州德国兵队於此件画押之后即时全行撤退”(33),第二款德员原议“高密兵队须俟六个月青岛兵房造后方能撤退。”(34) 后改为“此件画押之后,即先撤退四分之一,於两个月内再撤四分之一,其余兵队再限两个月……届时亦须全行撤退,不再展限。”(35) 第三款德员原议“派驻铁路巡警必须预先知照”(36),改为“此件画押之日起,勿论胶高德兵撤尽与否,即将环界内铁路全归中国地方官暨巡警官巡防保护。”(37) 第四款德方原议“胶高两处兵房德人仍留自用,并由德人派人照管,听其商立学堂”,经杨士骧等努力改为“胶高两处兵房全由中国购回,自行管业,留作地方公用或立学堂,其造房原价四十九万六千三百八十八元之数亦议定分年递减共减去九万六千三百八十八元有奇,即以实价四十万银圆购回(38)”。再如条约第五款德员原来计划“即墨城外德人拟设兵房一所,以便偶有出操之兵在彼棲宿”(39),改为“如遇德国照约过调兵队,道经胶、高,暂住数日,当于两礼拜前预先知会,俾将余闲之处借住。”(40)“至议在即墨另设兵房一节,应即删除,勿庸置疑。”(41) 第一、二款的议定,加速了德国从胶州、高密撤兵的步伐,使当地人民早日免受德国侵略者的骚扰、凌辱和奴役。第三条款的议定,维护了中国的行政、驻军以及铁路等主权。第四条款则德国兵房,购回消除了此后德国在此再生事端的隐患。而第五款的确立更是丝毫不给德国企图在即墨长期驻扎的机会。
    在购买德国兵房一事上,杨士骧担心朝廷一时舍不得花钱而酿成祸端,上疏云:“胶、高两处兵房价值虽一再议减,尚属便宜,然为数亦复不少,若不乘机购回,深虑德人惜此巨款,别生枝节,或以议租胶澳专约载明准其过调兵队,藉口随时由青岛拨兵自住,或故不肯售,昂价居奇,皆在意中”。杨士骧意思很明显,如果当断不断,德人随时可能会毁约,很有可能随时从青岛拨兵驻扎胶州、高密,也可能提高交易价格。为了消除隐患,杨士骧会同袁世凯电商外务部,最终他们达成共识:“均极以购回为是,明知库款奇绌,既为消弭隐患,势不能不设法商购,以保主权。”(42) 消除了德国此后随时拨兵屯扎胶州、高密的可能。
    《胶高撤兵善后条款》签订后,德方无可奈何,只得照约撤兵,“德国在胶州、高密两处所驻兵队于上年十月间经臣等派员驰赴青岛与德员议定撤兵善后条款,分期撤退并议将德人在胶高两处所造兵房备价购回,于十一月初二日议定画押。……德人当即按照期限先将胶州所驻德兵于十一月初八日一律撤退,十二日德员又点交胶州所造兵房,当即派员接收”。胶州德军撤走之际,高密德军也开始撤走,“高密分驻德兵同时亦撤退四分之一,本年正月初六日两个月期限届满,又撤去四分之一……据余则达等禀称高密余存兵队已于本月初九日一律撤退,同日并由德员将所造兵房暨房屋内外应附各件以及所修操场、马路等项工程连同原租地基一并开单点交,由该员等查验相符,照单接收……胶州、高密境内德兵队现已依限全行撤竣。”(43) 至此,德军从胶州、高密彻底撤走。
    四
    1905年11月《胶高撤兵善后条款》的签订,德国最终从胶高撤兵,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从客观方面来说,1901年9月《辛丑条约》签订以后,八国联军大部撤兵回国,但仍留一部常驻京津、津榆铁路沿线。山东巡抚杨士骧向德国交涉胶、高撤兵时,正值津京商撤各国驻兵之际,各国计划从中国撤兵的大环境为胶、高撤兵提供了契机。另一方面,中方外务部及部分中国官员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当德员冯克以“所议条款商改之处太多未敢做主折回青岛再商”为由,谈判陷于中断之时,外务部咨令派员从速商定,推动了撤兵进程。直隶总督袁世凯大力配合支持,为德国撤兵起了促进作用,如袁世凯饬派北洋巡警官刘全富到山东挑练巡警,分段驻扎,按站稽查,保证沿路安靖无事,致使德国找不到在胶州、高密驻兵的理由。在胶高撤兵交涉中,使事件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当推山东巡抚杨士骧。在杨士骧抵任山东之前,中方虽屡次与德方交涉,要求德国撤兵胶高,但德国对此事置若罔闻,拖延不办。杨士骧上任东抚后即为胶、高撤兵四处奔波,他不仅把撤兵提上议事日程,还抓住问题的关键,即德国之所以久不撤兵借口是铁路沿线安全问题,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使撒兵交涉出现历史性转折。此外,杨士骧还身体力行,亲自巡行铁路沿线,实地了解情况,并会晤德督,促德撤兵。这些都为德兵撤出胶、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清末胶、高撤兵非常棘手,杨士骧抚鲁不久,著名学者罗振玉曾视学山东,他对杨士骧说“东省大政有二,一黄河,一外交,皆难措手,公何以处之”,杨士骧对曰:“黄河溃决……至对德外交,现与德新岛督相处深洽”(44) 对德外交的自信、泰然溢于言语中。杨士骧出任山东巡抚仅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解决了长达数年的悬案,充分展现出他非凡的外交才华。《清史稿·杨士骧传》载道:“德兵违约,屯胶、高,久不撤,士骧与德官议,遂尽撤驻路德兵。”(45) 杨士骧的聪慧机智和外交才干也令德国人非常钦佩,“德酋师孟都泮禄之属皆感公之意,而服其智,尝私语曰,杨公锐敏甚然,豪爽晓事,易与为,言名外交家也。”(46) 中国官方努力争取是德国从胶州、高密撤兵的主观因素。
    清末德国长期驻兵胶高,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骄横凶残的德军更无视中国人民的生命尊严,焚烧抢掠,无恶不作,严重危及了当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1899年(清德宗光绪二十五年)6月,德国人进行胶济铁路筑路勘测至高密县境,遭到当地人民反对。6月24日,德国驻胶澳总督叶什克(Paul Jaechkle)派兵镇压阻止修路的群众,“芝兰庄100余名村民被杀伤,堤东15名村民遇难”。同月25日,德军又“窜入高密县城,占据通德书院,焚烧藏书和桌凳,搜查没收城防武器,焚掠民舍。”(47) 1899年11月1日,德人在修建胶济铁路之际,“强迫当地农民移屋迁坟,引起强烈不满”。高密芝兰庄一带农民要求铁路公司多开涵洞,以泄积水,因路方置之不理,农民以武力阻止。德胶澳总督悍然“派兵开赴高密,杀害农民百余人。”(48) 1900年(清德宗光绪二十六年)1月2日,高密县官亭村民孙文、绳家庄武生李金榜率百余人,执旗抬炮,拆棚拔标,迫使德国修筑铁路工程多次停工。德国驻胶澳总督叶什克以武力相威胁。10月23日,“德军火烧高密县毛家庄,进攻克兰庄,村民拼死抵抗,300多人遇难”。同年11月,德军进攻刘家苓芝、郭家南直、杜家沙窝3个村庄。“德军杀害村民300多人,烧毁房屋1000余间。其后,德军退出高密县城,盘踞于古城(今高密县城西岭)营房。”(49) 残暴的德军犯下了滔天罪行。1905年胶高事件的解决维护了中国在胶州、高密的行政、驻兵等主权,把置于德军枪炮刺刀威胁下的胶、高人民解救了出来,翻开了胶、高历史新的一页,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注释:
    ①②③ 李振华辑:《近代中国国内外大事记:光绪二十九年~三十四年》,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67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9年版,第154页、第156页、第158页。
    ④ 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年鉴·西巡大事记:卷三》,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1年版,第31页。
    ⑤ 如《大公报》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初一日载:近日,驻京德国默钦使与外务部晤商要件,探闻德驻胶州高密两处之兵于西历一千九百零六年三月即可撤退;同年十一月十八日载:东抚筹措急需,山东巡抚因无从筹划二十万之款以赎回德国在高密所造之兵房,请外务部如何设法,闻外务部亦无从筹拨,拟以胶州海关入款提还;十一月二十一日载:电告胶撤德兵,山东巡抚电外务部云,近接胶州地方官函报称,德国已将驻扎胶州之兵撤回青岛租界,现正在修理遗下之兵房,以备改作华德学堂之用,闻该学堂于明年新正当可开学;十二月二日载:外部会商高密,闻日前外务部堂官与德使会商事件,探询系为拒驳该国撤退胶澳兵后要索各条,惟议时秘密细情未能尽知。《申报》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十二日载:德使特别要求,德国允撤高胶兵队一节已志前报,兹闻德使尚欲入觐两宫要索图书及别项利益以为酬报,日前,两宫召见德使,已颁赐图书,惟所要求别项要求利益未表明;十一月六日载:外部至东抚电,杨抚台鉴,德兵撤退当将北洋调之兵分扎胶州各处,接手之初,诸宜安筹章法,至於铁路驻护德兵以及未尽事宜本不能悬判,请与胶督临时临事安为筹议可也,如何办法随即电示;十一月四日载:德撤高密兵队共分三期,东抚杨莲帅昨接青岛徐观察李太守电云,高密撤兵事现已与胶督商定分为三期,以签约之日撤去四分之一,再两个月撤四分之一,再一个月全撤,至兵房之费实用之一百余万马克今格外减让并扣三年修费作价二十八万两云云,莲帅当即电咨外部暨北洋大臣核覆即可签字定订撤兵日期;十一月十一日载:招募保护铁路巡兵,胶济铁路向系德兵驻扎保护,刻因德兵均已一律撤回,东抚派总办胶济铁路巡警之刘都司青元招募马步巡逻兵三百名常川保护铁路,现闻已如数招齐。《东方杂志》1905年12期、1906年1期、1906年3期、1906年6期等也载录中德交涉“胶高撤兵”事件。
    ⑥ 学界涉及清末德国侵占胶州湾事件的论文有数篇,从文章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三方面,第一,对德国侵占胶州湾之前及事件过程相关事宜论述,如:林樹惠著《德帝侵佔胶州湾以前侵略份子的阴谋策动》(《文史哲》,1952年第2期);刘萍;张继国著《德国侵占胶州湾始末》(《军事历史》,2001年第3期)。第二,国内外对胶州湾事件反应,如:刘亦水著《德帝国主义侵占胶州湾与山东人民的抗德斗争》(《历史教学》,1960年第3期);王守中著《由盲目排外到文明抗争〈1897-1911〉—中国对德占胶州湾的反应》(《山东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5期);蔺志强、刘文立著《德国侵占胶州湾后列强间的舆论战——基于英国〈泰晤士报〉有关报道的考察》(《东方论坛》,2007年第3期)。第三,胶州湾事件解决方案及交涉始末探讨。如:宋喆著《浅析清政府解决胶州湾问题的三种方案》(《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此文论述1897年德国侵占胶州湾后,中央的“以夷制夷”:清政府的外交之道,地方官吏的解决方案——“动员民众,用民制夷”,以及代表学者和知识分子的康有为的社会革新等几种解决胶州湾事件的方案;白云春著《中德关于德国租借胶州湾的交涉始末》(《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1期)。此文着重论述1897年-1898年中德两国有关《胶澳租界条约》以及铁路、税收、划界等方面交涉谈判的情况。
    ⑦ 孙瑞芹译:《驻北京公使海靖男爵上帝国首相何伦洛熙公爵公文》,《德国外交文件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第1卷》,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116页。
    ⑧ 王守中著:《德国侵略山东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0-81页。
    ⑨ 《德使海靖致总署称德教士在山东被劫请严惩照会(光绪二十三年十月十三日)》,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27》,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16页。
    ⑩ 《旨寄李秉衡曹州教案着速派员根究务获盗惩办电(光绪二十三年十月十六日)》,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27》,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17页。
    (11) 孙瑞芹译:《威廉二世谕外部电(1897年11月6日)》,《德国外交文件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第1卷》,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144页。
    (12) 孙瑞芹译:《威廉二世谕外交大臣布洛夫电(1897年11月7日)》,《德国外交文件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第1卷》,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147页。
    (13) 如德皇威廉二世就曾关于德舰驶入胶州湾事电询沙皇,沙皇答道:“我很感激你亲自给我通知,我对华人攻击你保护下的德国天主教会深表惋惜,但我既不能赞成也不能不赞成你派遣德国舰队到胶州去。”见:1897年11月7日威廉二世谕外交大臣布洛夫电.廉立之、王守中编:《山东教案史料》,齐鲁书社1980年版,第196-197页。这实际上就是对德国出兵胶州的默许。后来当李鸿章等请俄国劝德国从胶州撤走时,俄署使巴布罗福竟说:“我看德国在胶州多住日子,或于中国有益,免得他国来占。”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三辑)》,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79页。除了与沙俄勾结,德国还与英法等国密谋,侵略中国,如光绪二十四年正月二十九日(1898年2月19日)《国闻报》转载俄历十一月二十八号俄国《东方报》一则题为《英论胶事》的消息说,“某英报云,德国占据中国胶州一事,英国政府甚为关心。首相沙候云,德国欲在东方得一屯煤码头之心已久,前虽觅有数处,皆未中肯,近得胶州,当必心满意足也。执笔人论曰:观沙候阻挡报馆议论德国占据胶州一事,即可知英德两国阴与相通之迹。”光绪二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1898年3月8日)《国闻报》刊载西历1897年12月21日《旁观报》一则题为《中德近事》消息说,“本报近于中国之胶州旅顺已略论其事,惟俄舰泊守旅顺,未省时观德人之举动或二国别有他意。……胶衅未开之先,德亲王号兴路希与俄钦使及法人屡次会议,宣露于外者,皆非要事,其内必有深谋远计。”见:青岛市博物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青岛市社会科学研究所编:《德国侵占胶州湾史料选编》,山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59页、第461页。
    (14) 《直督王文韶致枢垣据报德提督率兵於胶州湾上岸意图霸占乞速示电(光绪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27》,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17页。
    (15) 《鲁抚李秉衡致枢垣巨野教案办理甚速德竟图占胶澳乞请敕总署理论电(光绪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27》,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18页。
    (16)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研究室选编:《清实录山东史料选:下》,齐鲁书社1984年版,第1922-1923页。
    (17) 《直督王文韶致总署遵旨往唔德使饰词不见电》,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27》,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20页。
    (18) 《总署致许景澄德逼我兵远移恐激事端祈告外部电(光绪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27》,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23页。
    (19) 《使德许景澄致总署德相言德国须驻兵防护难以即退电(光绪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27》,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23页。
    (20) 《使德许景澄致总署德主派王弟带甲船快船赴华电(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初一日)》,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27》,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23-24页。
    (21) 《使德许景澄致总署德外部告议院派兵赴华系保护教士电(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27》,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32页。
    (22) 《直督王文韶致枢垣报德兵密布胶州扼堵运道饷械均绝电(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初八日)》,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27》,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25-26页。
    (23) 《鲁抚张汝梅致枢垣据报德逼章营移扎烟台束手待毙之理乞示电》,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27》,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31-32页。
    (24) 《总署致德使教案六条意见相同照会(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28》,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16页。
    (25) 夏天著:《中国外交史及外交问题》,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45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8年版,第91-93页。
    (26) 《总署奏与德使议定专条三端遵旨画押折》,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30》,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4页。
    (27) 《直督王文韶致总署报胶澳德兵均撤回围内电(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九日)》,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30》,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9页。
    (28) 《鲁抚袁世凯奏陈办理高密阻修铁路情形暨进呈铁路章程折》,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42》,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第22页。
    (29)(30)(31)(32)(34)(39)(41) 《北洋大臣袁等会奏胶高两处撤退德兵订立善后条款折》,颜世清、杨毓辉、胡献琳编:《光绪乙巳(三十一)年交涉要览:上篇》,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台北)文海出版社1976年版,第32-33页、第33页、第34页、第34页、第34页、第35页、第35页。
    (33)(35)(40)(42) 《胶高撤兵善后条款》,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二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334页、第334页、第335页、第35-36页。
    (38) 关于中方花40万银元购买德国在胶州和高密兵营设施一事,不少中国官员对此曾提出异议,他们认为这笔款项早在1901年9月签订的备忘录条款中已经含括在要支付的总赔偿金之中,此次支付属于二次购买。但德方并不以为然。见《胶州总督府关于从胶高撤兵事宜给德国特命全权公使的密函》(青岛档案信息网,青岛市数字档案馆)。该密函部分内容如下:就德国部队从驻扎在山东铁路旁的中国城市胶州和高密撤军一事,与山东巡抚杨于1905年11月28日达成协议,中国将把德意志帝国在这两座城市花费约1100000马克建立的兵营以约400000(银)元的补偿费收归国有。这笔补偿费已转交国库,其中1907年已拨付260000马克给胶州预算作为支出的一部分补偿,这笔支出是派遣部队到高密和胶州所花费的;而用于把部队撤回青岛所需的兵营建筑的费用,则要通过每年向帝国提出预算要求来筹措。中国政府已迅速地支付了迄今该支付的数额,而且我们也期待着12月初该支付的100000元数额的顺利履行。然而正如我已经知道的,我秘密地通知,在中国的官员圈中不认为规定的买价是“公平”的,在官员中这种观点流传着,称在胶州和高密建立兵营的这笔费用,按于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签订的最终备忘录的第Ⅵ款,已经包括在要支付的总赔偿金450000000海关银两之中,而德意志帝国要让(中方)为此兵营设施支付两次。为能对这种观点表明立场,我请求得体的秘密通知,可在多大程度上在北京举行的有关按1901年9月7日最终备忘录的第Ⅵ款要由中国支付的补偿金的谈判期间强调考虑在胶州和高密的兵营费用,或者就此进行讨论。我的看法是,至少是对于高密已经排除,该处的兵营设施完全是在1901年11月开始建的。
    (43) 《鲁抚杨士骧等奏德兵全行撤退暨筹办善后情形折》,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96》,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台北)文海出版有限公司1987年版,第17-18页。
    (44) 罗振玉:《雪堂自述》,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页。
    (45)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22540页。
    (46) 吴闿生:《杨士骧行状》,闵尔昌录:《碑传集补》,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年版,第919页。
    (47) 《潍坊大事记》,1899年6月,1900年1月、10月、11月。http://www.weifang.gov.cn/ZJWF/LYWH/DXHD/26jfzhzt/zjwff/sznj/200404/t20040402_18331.htm.
    (48) 《青岛大事记》,1899年11月,青岛数字档案。(青岛档案信息网)http://www.qdda.gov.cn/front/qingdaodashi/defaultpage.jsp?subjectid=12259376074212119001&page=442.

  (转引自:军事历史研究()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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