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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辽鸦片政策研究(1905—194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15

日本在辽鸦片政策研究(19051945)

 

赵朗

 

发布日期:20101110

 

   〔摘要1905年日俄战争后,作为战胜国,日本攫取了俄国在中国东北地区的特权,同时在辽宁开始了鸦片走私活动,并制定了最初的鸦片政策。“九一八”事变后,日本进一步加强和推广这一政策,在辽宁地区公开种植罂粟,在奉天建立鸦片烟膏制造厂,从事鸦片制品的生产和买卖活动,并建立了推行鸦片侵略政策的专门机构。在当时的辽宁主要城市中,烟馆林立,狼烟四起,一片衰败景象,可以说辽宁是日本实施鸦片侵略政策的初始地和重灾区。日本侵略者在辽宁乃至东北推行的这一鸦片政策,不仅掠夺了大量的财富,以实现“以毒养战”的目的,而且还严重地阻碍了当地的农业生产,尤其是给辽宁人民的身心健康带来巨大的危害。

   〔关键词〕鸦片政策;辽宁地区;烟馆;烟农

   〔基金项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L08B25013)

   〔作者简介〕赵朗, 1960年生,辽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辽宁沈阳110031)

 

日本是1912年、1925年、1931年海牙与日内瓦有关鸦片与麻醉品国际禁烟公约的签约国,但其从未履行过禁烟义务,而是采取阳奉阴违的策略,19051945年间,日本侵略者在辽宁地区大量种植罂粟,制造鸦片、吗啡、海洛因,大肆进行贩卖毒品活动,使辽宁成为东北受害时间最长、烟毒泛滥最为严重的地域。本文以1931年“九一八”事变为时间节点,分两个时段对日本侵略者在辽宁的鸦片毒化政策及其后果进行详细的梳理,错漏之处,望方家指正。

 

一、“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在辽的鸦片政策

 

日俄战争后不久,日本作为战胜国,从沙俄手中夺取了辽宁的旅顺、大连地区的“经营权”,同时也继承了沙俄南满铁路沿线的种种特权,在大连建立了关东州都督府,成为日本在华最早的殖民统治机构。关东州都督府建立后,即开始制定对辽宁地区的经济掠夺计划,进行鸦片罪恶活动便是其中主要内容之一。这时,曾在台湾经营过鸦片生意的日人石本贯太郎,向关东州都督大岛义昌献策,认为“统一烟馆,既可使中国人麻木不仁,又可为我大日本帝国广致财富,是一举而两得”[1]。为此,1906年初日本在大连设立了鸦片专卖所,实行了所谓的“特许专卖制”,允许石本贯太郎经营,但收取特许费,实际上是共同经营。从此,大量英、德、美的吗啡等毒品,由台湾转运大连,大连开始成为日本在辽宁地区从事鸦片活动的基地。6,日本又进一步拓展其业务,在大连设立了关东州鸦片总局,并在旅顺、金州、普兰店等地相继设立分局,规定关东州内所有贩卖鸦片事宜“专归其办售”[2]。同时还把南满铁路沿线各站的日本租界,变成了大大小小的贩毒据点。通过南满路火车站,将鸦片毒品运往租界各日、朝烟馆、妓院和药局,由这些处所代卖。很快大连地区烟馆迅速增至300多家,仅旅顺就有鸦片贩卖店15,烟馆130家。[3]7,关东州民政署长官石冢英藏又以第二十二号署令发布了《贩卖鸦片业及烟馆业营业税规则》[4],开始对鸦片经营者和烟馆业主公开征税。

为了进一步鼓励本国国民在中国经营鸦片生意, 191412,日本关东厅在大连设立宏济善堂戒烟部。该部名为戒烟,实际上却在暗中从事鸦片买卖活动。所获利润也愈来愈多,致使关东厅所缴鸦片特许费直线上升。1914年关东厅收缴特许费为204855日元,翌年竟一跃升为2288856日元,为上年的10倍多。1917年特许费收入在此基础上又翻了一番,增至5444894日元,1914年特许费收入的25倍多。在宏济善堂戒烟部的组织和鼓动下,从事鸦片生意的日本商贩急剧增加,扩散到辽宁及东北的各地区,如辽宁省东部抚顺的千金寨,以贩卖吗啡、白面儿著名,是当时主要的烟毒城市之一,每到冬春两季,死于吗啡中毒的“路倒”时有所见。[5]在日人的煽惑和诱导下,烟民不断增加,鸦片的需求量也成倍上升,高出最初的几十倍,后来竟供不应求,日本殖民当局只得从其他地方进出口,:一次就曾从波斯进口鸦片2.7万斤。[6]1919103,美国马查林博士在长沙《大公报》上撰文揭露;“日人之私运烟土,日臻月盛,日人之邮官满布中国,经过中国海关时又不许检查。……运土各埠之关税概由日人管理,各埠皆有军人把持,禁止干涉。近日万国禁烟会会长丁义华先生指出,日人运至中国之烟土,平均每年20吨。”另外, 1919214日《纽约时报》引英国人在上海发行的《北华捷报》称:“日本人走私鸦片,日本银行予以资金优待,日本邮局也助其邮寄各处,欧洲(所产制)的吗啡,已改日本自制,以输入中国……(日本邮局的)小包一年达18,实际已变成吗啡与鸦片毒品的处理中心了……大连与青岛的海关则在日本人的控制之下。”[7]为了增加收益,还采取了进口原料,在大连地区进行加工成制品来增值。为此,日本殖民当局还暗许日本烟贩与警察勾结在一起,在大连东儿沟、老虎滩,旅顺太阳沟等地秘密开设地下工厂,从外国进口原料,制造吗啡和烟膏,嗣由专卖局分销各地。[8]

由于经营鸦片的利益趋动,日本的一些内阁成员和政客们也插手和参与鸦片走私活动。1918,日本内阁拓植局长古贺廉造,任命其同学中野有光任大连民政署长。翌年6月中野有光推荐小岛贞次郎为宏济善堂戒烟部理事,掌管贩卖鸦片大权,并共同谋划以低价鸦片走私输往东北各地及中国其他地区,以谋私利。这就是所谓的“关东州鸦片事件”。此事只是日本“官民一体”在中国贩毒牟利的内幕之一。19287,关东厅废除委任特许制,设立关东厅专卖局,由政府独占鸦片输入与贩卖的利润。20年代末,辽宁省成为当时烟毒最为严重地区,尤其大连被认为是全世界最大的海洛因流通之地。日人用吗啡加糖精制成一种剧毒品———红丸,又名“枪上戒烟丸”,制造中心就在大连。据载,仅“旅顺的一家工厂,年产吗啡达30吨之多,销往东北内地、华北与上海各地”[9]。一些日本浪人和商人以及朝鲜人以鸦片走私为主业,遍布辽宁各地,从中牟取暴利。鸦片的大量输入,促使其销售场所———烟馆和吗啡馆在辽宁地区遍地开花,20年代后期,日本在沈阳租借地便有鸦片烟馆200余家,吗啡馆10余家,至于其他各饭店、旅馆与妓院等,无不贩毒。[10]安东市内总人口当时不过16万人,鸦片烟馆却有1100余家,大约有4万人身染鸦片毒瘾。南满铁路沿线城镇里的日本人居住区全是贩毒的据点。[11]截止到1931,当时的奉天城内外,750处密卖烟馆,其中一半是由日本人和朝鲜人经营的。[12]

1928年东北易帜后,张学良成立东北政务委员会,并兼任委员长,下令禁烟。据1929219日《盛京时报》记载:“兹闻省政府已通令各县遵照,贩运烟土者至三月一日以前禁绝。吸食者亦由三月一日起开始厉禁。违者由地方警察捕送法院处罚。”[13]此后,各地纷纷掀起焚烟活动。爱国人士阎宝航、车向忱等人还组织了“辽宁省拒毒联合会”,向社会宣讲日人贩烟毒的危害,并破获了一起日人的重大鸦片走私案,共计查缴出海洛因386,鸦片烟400,在沈阳小河沿附近当众烧毁。[14] 11,辽宁省邮局先后几次共查出日人饭治由德国汉堡寄往中国的120包海洛因,每包500,总价值6万元。[15]193012,查获由波斯运往大连鸦片100箱。[16]尽管辽宁省公署及禁烟委员会多次下令对鸦片的栽种、吸食、贩卖进行查禁。但因日人拥有治外法权,不受中国法律的制裁,加之日本烟贩子与当地不法商人暗地勾结,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取缔日人的贩卖鸦片活动。

 

二、“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在辽鸦片政策的恶性升级与全面扩张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很快占领了东北三省,并建立了傀儡政权“伪满洲国”。日本侵略者认为要想征服中国人民,必须采取武力征伐和精神麻醉战略相结合的方法。作为官方的代表人物,“九一八”事变的主要策划者之一土肥原贤二,最先正式提出在东北实施鸦片政策,土肥原的建议,立即得到关东军参谋长小矶国昭、副参谋长冈村宁次、总务厅长官驹井德三、次长阪谷希一、伪财政部总务司长星野直树、伪民政部总务司长竹内德亥等人的支持,决定逐步实施鸦片的统制政策,即对鸦片实行垄断。

日本当局的鸦片最初是在打着逐渐禁止鸦片交易的幌子下进行的。1932916,伪满洲国公布了《暂行鸦片收买法》及《暂行法施行规则》,其主要内容为:规定现在所有或持有鸦片者,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十日以内,应将该鸦片提交于县长、旗长或市长所指定之处所或巡回前往之鸦片收买人;鸦片收买人按规定须向县长、旗长或市长交纳一定的征收特许费和保证金。[17]与此同时,伪满政府还公布了《鸦片专卖筹备委员会官制》,并宣称是对东北的鸦片烟毒问题,采取“渐禁政策”。表面上实行禁烟,实际是为鸦片的垄断经营进行准备工作。同年113,伪满在新京正式成立了鸦片专卖公署。1118,伪财政部发布第13号令,又设置奉天、吉林、滨江、龙江、承德5个鸦片专卖支署和11个专卖分署。其中,11个专卖分署中,辽宁省就有8,包括奉天专卖署下设的辽阳、营口、锦县、彰武、辽源、安东6个分署以及承德专卖支署下设的凌原、朝阳2个分署(:当时的东北除奉天、吉林、黑龙江,还有热河省。奉天省在今辽宁境内。而辽宁省的西部地区,如凌源、建平、朝阳、阜新等地区当时归热河省管辖)。可见,日本侵略者早就看中了辽宁这一地区,并将其作为东北最大的鸦片专卖基地。

1130,伪满洲国公布了《鸦片法》,该法共22,中心内容是:禁止吸食鸦片;对现有的鸦片瘾君子进行登记,由伪满政府配售一定数量的鸦片;由政府确定罂粟的种植地区和栽种土地面积;生产的鸦片由政府或指定收购人收购;鸦片或供吸食鸦片之器具均不得私行输入或输出;鸦片销售、制造鸦片烟膏与药用以及鸦片贮存都须经政府批准等等。为了补充《鸦片法》的不足, 1220,伪满政府又颁布了《鸦片缉私法》、《查获私土奖励规则》,主要在专卖机构内设缉私员,检举违反《鸦片法》者,若有查获私土者,则颁发奖金。1224日伪满财政部还颁布了《批发鸦片人之贩卖区域表》,在东北划分为10个重点区域,同时也是鸦片的种植区。1933111日正式宣布推行鸦片专卖制度。3,伪满政府还设立了鸦片专卖特别会计,以控制鸦片专卖收支。

从表面上看,似乎伪满洲国已经建立起了鸦片专卖制度,实际上是使鸦片经营公开化、合理化,从此鸦片经营完全操纵在日人手中,伪满政府成为公开的贩毒机构。

辽宁地区不但是日伪政府的重点鸦片贩卖区域,同时也是重点的鸦片种植区,特别是辽西地区的凌源、建平、朝阳、阜新等地,由于地理气候条件适宜,历史上又有栽培罂粟生产的习惯和经验,因而质量好,产量高,是罂粟著名的产地。1933年日军占领热河的第三天,伪满专卖公署就在这里迫不及待地公布了鸦片种植区域和面积,伪满财政部税务司长源田松三随即带着传单来到锦州,使用飞机在辽西地区上空散发传单,极力宣传栽种大烟的好处,此外还设立奖励办法:凡种罂粟超过5亩者,免交土地税外,还免除服兵役;对种植五谷杂粮的农民,每亩贷款7,年息为7%,但种鸦片者则每亩可贷2,年息为2.3%[18],诱使农民借贷种植大烟。对辽西地区颁布的鸦片种植优惠政策反过来又影响到奉天省(今辽宁省)其他各地区,一时奉天省农民掀起了栽种鸦片的热潮,除少数几个县外,其余54县均种植了鸦片,共达19278005亩。[19]田野里到处是罂粟花开放,也堪称壮观。不久农民发现受了蒙骗,种植鸦片实无利可图。原因是根据《鸦片法》中的规定,收买鸦片时由政府或指定收购人收购,这样由专卖总署在每个地区指定总收买人,在他的指挥下使用若干收买人,直接收购农民种植的罂粟。总收买人按照规定的数量,上缴专卖署。1933,专卖总署在奉天设立了大满号和大东号两个大公司,在各地建立了许多分号和集货所,负责收购鸦片业务。各地收购的罂粟,必须全部送交这两个公司,然后统一送奉天鸦片制造工厂进行加工,从中牟取暴利。

19341935,伪满政府投资16. 2万元,选定在奉天郊外上木厂,建立了鸦片烟毒制造工厂。该厂不仅规模宏大,而且周围戒备森严,在高大的砖墙上,还架设高压电网,机器都是进口的先进设备,其产品主要形式是烟膏、吗啡和海洛因。1937年增加投资60万元,进一步加以扩建,以后又不断对该厂加以扩充,1940年已是东亚最为先进的大型烟毒制造工厂。[20]除总厂之外,东北各地又设有分厂,各分厂之下又设有“作业所”,即烟毒制造车间。该厂初属鸦片专卖公属(后改专卖总局)管辖, 1940年又改为禁烟总局管辖。当时该厂有工人约700多人,其中管理人员和技师都是日本人。

根据1940年《重要政务大观》记载:奉天制造总厂一年仅产鸦片膏一项,便达880万两,按当时最低销售价格每两35元计算,总价值竟达3. 08亿元之巨!如将吗啡与海洛因等鸦片毒品的产值也计算在内,价值就更大了。制造出来烟毒成品后,专卖总署根据各地情况,由伪满国际运输公司转运到各地专卖署,再售给各市、县、旗的鸦片零售所(1938年改零卖所为鸦片管烟所),供鸦片瘾君子购买和吸食。

19371012,即卢沟桥事变发生后不久,伪满政府出人意料地又颁布了《断禁鸦片方策要纲》,对外大肆宣称:1938年开始到194710年内,将使所有鸦片吸食者完全戒烟;把种植鸦片的区域集中在热河省和兴安省境内,其他各省一律禁止,并规定从1938年开始栽种罂粟的面积每年递减,到第8年就不再种植等等。而实际上伪满政府对鸦片的生产与贩卖从来也没有停止过,甚至比1937年以前更加严重。以辽西为例,日伪统治者年年强迫老百姓多种鸦片,适合种鸦片的土地,都插上标牌,10家一组,立有“公约书”,秋后必须交纳规定数额的鸦片,各县都有“责任量”,大县270多万两,小县也要170180万两,如果达不到责任量只有增加种植面积。如凌源县1936年种烟27800万多亩, 1944,合并凌南县之后,种烟面积竟增至54. 79亿多亩。[21]1938年为了得到更多的鸦片,日本三菱株式会社曾受命一次就从伊朗进口鸦片1500(109080公斤)[22]1939年伪满鸦片专卖署所获实际利润比1938年多1000万元。[23]由此看来,日伪统治者口喊“鸦片断禁”,事实上“禁烟”是假,统烟才是真。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于前方需要大量的军备物资,日本加紧了对中国沦陷区的经济掠夺,尤其是将东北乃至内蒙部分地区的鸦片种植,确定为重要的生财途径之一。19433,日本政府在东京召开了亚洲大陆各地区的鸦片会议,通过了“把满洲国和蒙疆作为鸦片生产地,负责供应整个东亚地区鸦片需要”的决议[24],至此,日本统治者已经抛弃了以往“禁烟”的伪善面纱,明目张胆地将东北作为鸦片的生产基地。伪满禁烟总局根据鸦片会议的决议,很快就制定了鸦片增产计划,重点放在奉天、四平、吉林等地,计划增产鸦片50100万两。为了实现这个计划,决定实行鸦片集中栽种,强迫农民建立鸦片种植组,还将辽宁由昌图到海城铁路沿线一带的肥田,特别划拨为栽种罂粟区域。

随着鸦片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伪满鸦片预算收入额也扶摇直上, 1942年以后每年都在1亿元以上, 1944年度鸦片预算收入额为121197550,1945年度为227043200,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06亿元。[25]

综上所述,伪满政府对外宣称实行鸦片断禁政策,实际上直到日本战败,鸦片也并未断禁。不仅从未禁断,相反种植鸦片的规模在不断扩大,鸦片收入一直是日伪当局的重要收入来源。用伪满经济部次长古海忠之的话来说,就是实行了“彻底的鸦片政策”[26]。而辽宁在整个东北地区不仅是鸦片重点种植地区,还是鸦片毒品的重点制造基地和贩卖中心。

 

三、日本在辽鸦片政策之结果与危害

 

日本及其傀儡伪满政府在辽宁推行的鸦片政策,直接推动了烟馆行业的异常兴盛,也给辽宁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健康危害,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导致辽宁地区烟馆极度泛滥

鸦片的泛滥,给辽宁地区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吸食鸦片之风,很快像瘟疫一样,迅速泛滥,当时辽宁各城市街头,到处是烟馆林立。省城奉天开设的烟毒馆尤多,约有750多家,奉天城外由日、朝人经营的也不少,据载:“奉天城外的大西关、小西关、南市与北市等处,就有150多家烟馆。其中约50%为朝鲜人所开, 40%为日人所开, 10%为华人所开。这些烟馆除提供鸦片吸食外,也卖海洛因、吗啡等毒品。每家华人烟馆必须每天以23日元雇用至少一名或二名日人或朝人护卫之需,而这些烟馆都需悬挂日本旗,以防骚扰。”[27]烟馆的生意很是火红,:位于小西门的奉天永福楼,平均每天来这里就有500人。大部分烟馆为讨好顾客,都雇用女招待,实际也是妓女,这使其营业额较平时又高出3倍之多。除了省城奉天之外,辽宁其他地区的鸦片烟馆生意也颇为兴盛,:丹东, 1931年丹东市区有20家秘密鸦片窟,日本租用区内却有500家以上在营业,……至1933年春,丹东的华人街区内登记的烟窑猛增至245,而日租界地则增至684处。[28]1935年又增加1800多家(这还不包括日本租界内的)[29]抚顺, 1933年仅有8家烟馆,1938年春,已增至23家。[30]清原县,原有2,后增至9家。兴京,原有3,1938年增至10家。铁岭, 19351936年城内较大的烟馆亦有8家。[31]海城县,共设馆烟所16个。[32]营口有烟馆400500家。[33]

随着烟馆与鸦片吸食者人数的迅速增加,鸦片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大。据载,当时“全满专卖的鸦片销售量,一年在488500多吨左右”[34]。为弥补销售缺口,日本每年还要从朝鲜、伊朗、土耳其等国大量进口鸦片。这就是伪满政府起初宣称对鸦片实施“渐禁政策”的实际结果,真可谓是极大的讽刺!

  2.烟农饱受剥削,辽宁农业急剧衰败

伪满政府所实行的鸦片专卖政策,对烟农的剥削是十分沉重的。辽宁地区鸦片的种植区域和面积都是由专卖总署决定的,在每年10月制定下一年度栽种计划,计划制订好后,先是由专卖总署将罂粟的种植区域和面积指标分配到伪满政府所辖各省,再由各省分配给各县旗,各县旗分配给各村,最后落实到农户。凡是栽种者必须先提出申请,然后按照规定分给的土地进行登记,不许私种,经批准后,发给烟农许可证,实为派种证。“每到春季,县烟政科就分派大批官吏、军、警、保安队等,协同各村实地丈量烟土面积,核实种植亩数,并按土地等级分配烟干责任量,上等地每亩缴烟15,中等地每亩缴烟12,下等地每亩缴烟8两。即便不种鸦片,也得交烟干、纳税。并于地旁树立标木,记载地址、面积、栽种人之住所、姓名等,以便检查。”[35]播种后,县烟政部门下乡勘查。烟农种植的罂粟从小苗长到二三寸,再到最后割取烟浆确定交烟干时,需要进行三次勘查,即所谓“三勘定案”。在三勘定案的过程中,烟农备受欺凌与压榨。勘查队每到一乡村,立即和当地土豪劣绅、地痞流氓勾结起来,他们在大户人家大吃大喝,这样大户人家就可以多种少报,而普通小户人家不但要实种实报,还往往被提高土地产量等级,多交烟干。对勘查队人员的招待费不论大小户一律按户分摊,如有不服者,就加上罪名毒打和关押。每年烟农如完不成指标,轻者遭受打骂,家里被搜查,重者遭受残酷刑讯,如灌凉水,甚至被捕入狱。大多数无地的农民无法完成指标,只好租种土豪劣绅的土地,到秋天按三七或二八分成。有的豪绅向烟农高利贷烟干,利息加大一倍或几倍,还不上的,就用烟农房屋作抵押,甚至逼其卖儿卖女。伪政府每年发放的鸦片种植奖励金,又全被土豪劣绅占有,大多数无地烟农可谓忍受着双重剥削。

此外,种烟农还要承担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伪满政府规定:烟亩特税分正税和附加税两种。正税一亩地交纳5,后增至13,上缴伪国库;附加税是在正税基础上再附加10%20%,由种烟户上缴伪税务监督署,即地方的鸦片税收。除此之外,种烟户还要交纳勘查费、复查费、地方小费等。以上种种苛捐杂税,使得烟农所剩无几,常常在死亡线上挣扎,正如当时报刊所载:“春耕贷款之偿还,烟捐亩捐之缴纳,尚感不足,而今年已报种植之亩数,明年不得减少,尤足致农人之死命。”[36]

同时,由于伪满政府强迫或诱骗人民大量种植鸦片,辽宁地区农业生产遭到极大的破坏。特别是农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粮食生产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例如:辽西凌源县种烟面积由1933年的12338,猛增到1934年的43297亩。[37]农作物种植面积急剧减少。再如,开原县被列入鸦片重点种植地区后,平地、肥沃地、水源灌溉条件好的田地基本上都种上了罂粟,而粮食作物则只能种植在次地上。烟农为了保证罂粟的生长,还得将优质肥料全都用在种植罂粟地上,造成粮食作物的肥料不足,产量下降,粮食紧缺,遇到灾年,农民只好卖儿卖女,外出逃荒讨饭。此外,农业劳动力迅速减少,也是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发展的一个原因。如凌源县四官村,全村80,就有74家吸毒,丧失了最基本劳动能力,当地粮食生产如何保证?

  3.辽宁烟民的健康与生命饱受烟毒之摧残

日本侵略者在辽宁乃至整个东北实施的鸦片政策,造成烟毒大肆流行,每年都有大批吸食者丧失劳动能力,甚至中毒死亡。伪满建国后的二三年里,整个辽宁一片惨象,据美国驻沈阳副领事戴维斯披露:在一处海洛因制造厂附近,常见有些嗜毒者的尸体堆积在垃圾场上,仍活着的嗜毒者则蜷缩在旁。[38]安东市有一个人叫徐凤林,因吸食鸦片破财,最后将妻子卖给妓院,本人亦惨死于途。[39]海城的高新府,妻子染有鸦片烟瘾,婚后生一男孩,两眼不睁,呆头呆脑,反应迟钝,活了半年就死去了。[40]在清原地区有个叫王绍文的,因扎吗啡无钱,把老婆卖了。[41]像这样深受鸦片毒品之苦的人不在少数,据载: 1935,清原全县人口有13,吸毒者已达2. 5万人。[42]1936年抚顺华人人口为72612,每天平均到烟馆吸食鸦片达1178(不包括在家吸食者),年消耗鸦片达810万两。[43]1931194514年时间里,抚顺地区因吸食鸦片、海洛因和扎吗啡而致死者,数以万计。[44]

为掩盖其丑行,日本侵略者曾于1933年在新京、奉天、吉林、齐齐哈尔、承德等地建立5处伪善机构戒烟所。次年又增设了5所。1937年根据断禁10年计划开始以一县旗一戒烟所为目标逐步增设, 19401月更名为“康生院”,189所。“康生院”表面上是为鸦片吸食者禁烟,其实不过是一种骗局。吸食者一旦进入里面,犹如坐牢一般,不准乱说、乱动,不许和外人接触,不许与家人会晤。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即招致打骂,不让睡觉,不给饭吃。“康生院”的食宿条件很差,睡的是板炕,吃的是带壳子的高粱米。冻馁之下,死者屡见不鲜。有的管理人员甚至在“康生院”倒卖毒品,使戒烟者中毒更深,根本起不到戒烟的作用。鸦片吸食者在1015天内被注射一种名为“东光剂”的禁烟药,就被认为戒除毒瘾,结果没过两个月又旧病复发,而且更甚于从前。而从“康生院”出来的多数吸食者又被送往矿山、工厂充当劳工。因此当时的老百姓都称“康生院”为“坑死院”。

日本及其控制下的伪满政权实施的鸦片毒化政策,使辽宁人民吸毒者逐年增加,许多人破产,丧失了劳动能力和道德良知,成了一群流氓无产者。这些人不务正业,靠乞讨、偷窃、坑蒙拐骗为生。据载:当时铁岭城内的大批罪犯以吸毒破产者为最。这些人蓬头垢面,骨瘦如柴,披着麻袋蜷缩一团,哪里还会有反抗精神?正如古海忠之所说:“以鸦片杀人可以节约钢铁,既可毒害中国人民,使之亡国灭种,又可以增加财政收入,这真是一石二鸟之策。”[45]

如上所述,19051945年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将烟毒作为掠夺和摧残辽宁人民的一种重要手段。辽宁成为日人在东北毒品贩卖和种植的中心,辽宁人民受害时间最长,受害程度最深。日本虽然加入国际禁烟公约,但却借着伪满洲国“渐禁鸦片”、“断禁鸦片”的名义,大肆推行其鸦片毒化政策,正如日本进步学者江口圭一所说:“它表明了日本对中国的战争是多么的肮脏”,“是一种国家犯罪”[46]1945年日本投降时,辽宁的烟毒瘾者有186564,1949年才减少到30594,直至1953年才基本根除。

 

(转引自《社会科学辑刊2009年04期)

 



[1] 顾明义:《日本统治大连时期推行鸦片专卖制度的始末》,大连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大连文史资料》第2,大连:大连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1985,50页。

[2] 鲁岩:《试述“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在关东州的鸦片政策及毒品贩卖活动》,《东北沦陷史研究》1999年第3期。

[3] 何忠诚:《试析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在大连地区推行的鸦片政策》,《辽宁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4] 出版社, 1999,308页。

[5] 抚顺市文史委员会编:《抚顺文史资料、王胜贵:《大连近百年史》,沈阳:辽宁人民》第11,抚顺:抚顺市文史委员会, 1988,144159161213-215190226184223页。

[6] 何忠诚:《试析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在大连地区推行的鸦片政策》,《辽宁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7] 李恩涵:《战时日本贩毒与“三光作战”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9,1118191827、页。

[8] 顾明义、张德良等主编:《日本侵占旅大四十年史》,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1991,521页。

[9] 李恩涵:《战时日本贩毒与“三光作战”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9,1118191827、页。

[10] 李恩涵:《战时日本贩毒与“三光作战”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9,1118191827、页。

[11] 王宏斌:《日本侵华毒品政策五十年》(18951945),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5,3939页。

[12] 山田豪一:《满洲国的鸦片专卖》,东京:汲古书院, 2002,310页。

[13] 抚顺市文史委员会编:《抚顺文史资料》第11,抚顺:抚顺市文史委员会, 1988,144159161213-215190226184223页。

[14] 抚顺市文史委员会编:《抚顺文史资料》第11,抚顺:抚顺市文史委员会, 1988,144159161213-215190226184223页。

[15] 王金香:《日本对中国的毒品侵略政策》,《民国春秋》1996年第3期。

[16] 李恩涵:《战时日本贩毒与“三光作战”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9,1118191827页。

[17] 《满洲国政府公报》,“大同元年”(1932916),沈阳:辽沈书社, 1990,46号。

[18] 李恩涵:《“九一八”事变前后日本对东北的毒化政策》,《东北沦陷史研究》1998年第1期。

[19]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经济调查会编:《“满洲国”专卖制度の现状》,大连: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 1935,75-76页。

[20] 抚顺市文史委员会编:《抚顺文史资料》第11,抚顺:抚顺市文史委员会, 1988,144159161213-215190226184223页。

[21] 杨芳芳:《前热河地方烟毒史话》,《辽宁文史资料》第9,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4,114-115页。

[22] 伪满经济部:《政务概要》, 1938,510,解学诗:《伪满洲国史新编》,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763页。

[23] 王秉忠等:《东北沦陷十四年大事编年》,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1991,481页。

[24] 中央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资料选编》第14卷《东北经济掠夺》,北京:中华书局, 1991,836851-852837页。

[25] 中央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资料选编》第14卷《东北经济掠夺》,北京:中华书局, 1991,836851-852837页。

[26] 中央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资料选编》第14卷《东北经济掠夺》,北京:中华书局, 1991,836851-852837页。

[27] 李恩涵:《战时日本贩毒与“三光作战”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9,1118191827页。

[28] 江口圭一:《中日鸦片战争》,宋志勇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5,27128页。

[29] 牟建屏:《伪满的毒品政策》,东沟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东沟文史资料》第2,东沟:东沟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8,6767页。

[30] 抚顺市文史委员会编:《抚顺文史资料》第11,抚顺:抚顺市文史委员会, 1988,144159161213-215190226184223页。

[31] 张朝宗、林秀帆:《日伪时期铁岭人民遭受的掠夺与残害》,政协铁岭市银州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银州文史资料》第6,政协铁岭市银州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 1990,129页。

[32] 孙邦主编:《伪满社会》,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3,439页。

[33] 王宏斌:《日本侵华毒品政策五十年》(18951945),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5,3939页。

[34] 邓一民:《日本鸦片侵华资料集》,石家庄: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 2002,709页。

[35] 李淑娟:《日伪统治下的东北农村》(19311945),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5,205197215页。

[36] 赵惜梦:《沦陷三年之东北》,天津:大公报社, 1935,154155页。

[37] 李淑娟:《日伪统治下的东北农村》(19311945),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5,205197215页。

[38] 李恩涵:《战时日本贩毒与“三光作战”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9,1118191827页。

[39] 牟建屏:《伪满的毒品政策》,东沟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东沟文史资料》第2,东沟:东沟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8,6767页。

[40] 鞍山市文史资料研究会编:《鞍山文史资料》第3,鞍山:鞍山市文史资料委员会, 1984,74页。

[41] 清原满族自治县文史会编:《清原文史资料》第1,清原:清原满族自治县文史会, 1992,44页。

[42] 抚顺市文史委员会编:《抚顺文史资料》第11,抚顺:抚顺市文史委员会, 1988,144159161213-215190226184223页。

[43] 抚顺市文史委员会编:《抚顺文史资料》第11,抚顺:抚顺市文史委员会, 1988,144159161213-215190226184223页。

[44] 抚顺市文史委员会编:《抚顺文史资料》第11,抚顺:抚顺市文史委员会, 1988,144159161213-215190226184223页。

[45] 李淑娟:《日伪统治下的东北农村》(19311945),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5,205197215页。

[46] 江口圭一:《中日鸦片战争》,宋志勇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5,27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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