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时期清朝与中亚哈萨克部的贸易关系再探讨
陈东杰
内容提要:学界对乾隆时期的清朝与中亚哈萨克部的贸易多有讨论,一般认为贸易是清廷给予中亚哈萨克部的“特恩”,清朝与哈萨克贸易的实质是一种“羁縻”关系。实际上,以清廷为视角进行的研究,有片面夸大清朝与哈萨克贸易所具有的“羁縻”作用之嫌。首先,作为中原王朝“羁縻”游牧部落的核心要素,茶叶贸易并未出现在乾隆时期的清朝与哈萨克贸易活动中;其次,以往研究忽视了哈萨克人所具有的能动性,仅将他们视为清廷“羁縻”政策的被动承受者。此外,由于缺乏对清朝与哈萨克贸易背后的事件进行深入分析,将清朝与哈萨克部贸易视作一种“羁縻”关系的观点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
关
键 词:乾隆时期 哈萨克部 羁縻关系 茶叶贸易
国内学术界一般认为,清朝与中亚哈萨克部的关系是一种“羁縻”关系,即利用朝贡贸易来维持双方关系的同时,清廷又给予哈萨克部一种“特恩”。本文对这种观点进行了辨析,认为这种观点与史实不符,并从全球史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问题的提出
乾隆时期的清朝与哈萨克贸易历来为研究者所重视,投身于此项研究的学者贡献良多。佐口透先生根据《清高宗实录》与《平定准噶尔方略》中的记载,详细论述了清朝与哈萨克贸易发展过程。①王熹先生与林永匡先生根据满文朱批奏折对乾隆时期清朝与哈萨克部贸易设立背景、马匹价格、货物价格换算、贸易意义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此书所载满文朱的批汉译本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是进行此项研究所不可或缺的材料。②一般认为,清朝与哈萨克贸易最初交易地设在乌鲁木齐是清廷基于便利屯田的考虑。③陈海龙进一步指出,由于乌鲁木齐地处要冲,为确保乌鲁木齐成为向西的战略跳板,清廷选择乌鲁木齐为贸易地。④除此之外,厉声、米华健及张荣对此项研究亦有贡献。⑤由于篇幅有限,此处无法一一述及有关于此议题的研究论著。
在讨论清朝与哈萨克贸易作用与意义之时,我们多以贸易的积极效应为切入点进行分析。一般认为,此项贸易活动不仅对清廷在新疆屯田大有裨益,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清廷为治理新疆所背负的财政压力。⑥需要注意的是,学者们强调贸易积极效应的同时,却忽视了此类由官方主导的计划型贸易自诞生之时就存在着无法调和的缺陷。譬如,限定货物种类导致清朝与哈萨克部贸易无法遵循市场需求自由发展,从而制约了贸易成交额增长。⑦
清朝与哈萨克部贸易创造的经济效益是可见的,而那些暗藏在史料之下的效应则需要我们不断拷问。清廷宣称贸易活动不过是对外藩的“恩赏”,但无法回避的是,清廷给予的“恩赏”却是在免除关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在笔者看来,隐藏在“特恩”之下的事实是,清廷在付出一定代价的前提之下,才将哈萨克人带入双边贸易体系中,从而降低他们对边境的潜在威胁。这也恰好符合拉铁摩尔对一项成功边疆政策的阐述:“寻求将边外少数民族中立化的方法,令他们不对边界产生压迫。”⑧
纵观先行研究,一般认为清朝与哈萨克贸易是清廷“羁縻”哈萨克部的重要一环。下文是此问题的代表阐述:
“清政府把与哈萨克、布鲁特等外藩少数民族之间的贸易,并不看作是平等互利的经济活动,而是‘恩赏’和‘特恩’,是一种政治性优惠,是‘羁縻’政策需要。”⑨
持类似观点的学者绝非少数。而在笔者看来,此种观点存有进一步商榷的必要。笔者的质疑源自于以下两点的思考:其一,作为中原王朝“羁縻”游牧部落的核心要素,茶叶贸易并未出现在乾隆时期的清朝与哈萨克贸易活动中;其二,乾隆在展望清朝与哈萨克关系之时,曾曰:“所谓归斯受之,不过羁縻服属。”⑩“羁縻”一词遂被研究者奉之为圭臬,用于解释双方贸易关系。值得怀疑的是,在茶叶贸易缺失的前提之下,清朝与哈萨克贸易是否依然具备“羁縻”效应?在边境开展的清朝与哈萨克贸易能否完全依照清廷的意愿进行?时人评说之语又是否能反映双方长达百余年的贸易关系的实际情况?
需要强调的是,本文旨在提供观察乾隆时期清朝与哈萨克贸易关系的另一个角度,贸易发展过程则非本文讨论范畴。笔者对以上问题略陈浅见。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二、茶叶贸易的缺失
《西域闻见录》载,哈萨克“最喜中国之瓷器、茶叶、杂色梭布及片金倭缎之属。”(11)然而哈萨克人所喜爱的中国茶叶却在乾隆时期的清朝与哈萨克贸易中不见踪影。御前侍卫努三专职哈萨克事务,对该部情况颇为了解。时任陕甘总督黄廷桂正是与努三面谈之后,上奏指出:“内地茶叶非其所好,不必备往。”(12)茶叶遂未被列入货物交易清单中,也就意味着茶叶直接通往哈萨克草原的渠道被掐断。(13)
《西域闻见录》的作者七十一曾在新疆长期任职,考虑到七十一在新疆的生活经历,我们可以认为此书所载风土人情更接近于实际情况。此外,蒙古人与哈萨克人千丝万缕的历史渊源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二者之间的生活习俗极为接近。从蒙古人不晚于16世纪即已普遍饮茶来看,(14)哈萨克人迟至18世纪中期仍未形成饮茶习俗的判断恐怕难以让人信服。上述两点叠加为一体似乎表明黄廷桂与努三的判断存在偏差。然而,问题远非如此简单。假设黄廷桂与努三所报情况失实,其他在新疆办理清朝与哈萨克贸易事务的官员同样不知情吗?因为此后并未发生哈萨克朝贡使团因得不到茶叶而向清廷抱怨的事例。那么,符合逻辑的解释似乎只有一种,不喜欢中国茶叶只是哈萨克人故意表现出的假象,借此将茶叶从清朝与哈萨克贸易中剔除。我们不免追问,何种原因促使哈萨克人主动将茶叶从贸易中排除?在以往的研究中,这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却并未引起学者的注意。
米华健先生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分析问题的思路,他指出由于蒙古与西伯利亚地区的茶叶供应实际上已被中国茶商所垄断,所以哈萨克人可能已经从其他渠道获取了充足茶叶。(15)稍有遗憾的是,米华健先生并未对这个极具研究价值的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譬如,哈萨克人是否还有可能从蒙古与西伯利亚地区以外的地区获取充足茶叶?如果蒙古与西伯利亚地区是哈萨克人获取充足茶叶的唯一途径,哈萨克人的贸易对象又是谁?以及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哈萨克人为何将茶叶从清朝与哈萨克贸易中排除?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史料阙如,我们难以给出问题的准确答案。目前只能借助后有的知识,从史料中探寻可供参考的答案。
(一)茶叶经印度流入哈萨克的可能性
在18世纪80年代之前,印度并不种植茶叶,(16)但在当时的欧洲探险家笔下却留下了印度人饮茶之风“已很普遍”的记录。(17)《茶叶全书》载:“印度土著人在很早以前(17世纪40年代之前,笔者注)就好像知道茶叶,最早他们将盐汁茶当作一种蔬菜,后来又将茶浸入汤内,与中国西藏酥油茶的做法一样。”(18)值得进一步追问的问题是,不产茶叶的印度为何具有和中国西藏相似的饮茶习俗?
弗兰克指出:“中国西藏与印度的贸易联系并没有因为喜马拉雅山脉而被阻断,穿越尼泊尔抵达中国西藏的贸易线路具有一千余年的历史。”(19)此外,从旁遮普出发经拉合尔、斯利那加、列城到达班公湖,即从北方进入中国西藏的贸易通道同样具有悠久的历史。(20)由印度和中国西藏贸易通道存在的客观事实,我们有理由认为印度土著借助以上两条贸易线路,从中国西藏获取茶叶。经过长久的演变,印度土著最终形成与中国西藏相似的饮茶习俗。目前看来,这为印度为何具有与中国西藏相似的饮茶习俗提供了较为合理的解释。
既然印度和中国西藏间的茶叶贸易一直存在,那么,中国茶叶是否可能经印度流入哈萨克?在笔者看来,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美国学者李维的研究揭示出,在18-19世纪,以中亚费尔干纳盆地为中心,包括印度北部、哈萨克草原等地,以马匹为主要对象的贸易十分兴盛。(21)虽然李维未明确指明茶叶贸易是否存在,但哈萨克人同样具有饮用酥油茶的习俗,(22)这向商人提供了茶叶贸易的商机。但是,以印度为中点的印度、西藏、中亚之间的茶叶三角贸易是否能满足哈萨克部对茶叶的需求?
运输路线与货物来源是贸易发展的两个基本要素。如上文所述,印度在这一时期并不出产茶叶,当地土著所饮用茶叶是从中国西藏引入。然而,不利的交通条件严重限制了双方茶叶贸易的规模。亨德森医生曾随福赛斯使团于1870年从拉合尔出发经班公湖抵达叶尔羌,结束任务返回印度之后将沿途日记整理出版。从该书所载可知,从北方进入中国西藏要翻越数座山峰,横渡十几条河流。对茶叶运输更加不利的是漫长的雨季与潮湿的气候。(23)与北方路线相似,经尼泊尔进入中国西藏的货物运输同样受自然条件所制,继而影响到茶叶贸易规模。从货物来源渠道来说,这一时期的中国西藏并不出产茶叶,而是经茶马古道从中国内地获取。这一情况又从另一方面限制了印度和中国西藏间茶叶贸易的规模。
综合上述两点,笔者认为中国西藏、印度、中亚之间的茶叶贸易规模有限,难以满足哈萨克部对茶叶的需求。
(二)俄罗斯与哈萨克部的茶叶贸易
纵观哈萨克部周边地区,由于浩罕、布鲁特及其他中亚政治势力与清廷建立贸易联系的时间不会早于哈萨克部,故绝无可能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之前与清廷开展茶叶贸易。因此,唯有与清廷建立贸易关系的准噶尔蒙古与沙皇俄国具有同哈萨克部进行茶叶贸易的可能。
茶叶贸易是清朝与准噶尔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承平时期,准噶尔蒙古自然是哈萨克人获取茶叶的主要对象。然而自准噶尔汗噶尔丹策林之后,准噶尔蒙古内部因利益相争,内讧不断动荡不堪,恐怕难以与哈萨克人保持正常的茶叶贸易。至此,似乎只有沙俄存有与哈萨克部进行茶叶贸易的可能性。
与清廷正式建立贸易关系之前,沙俄的眼光便已投向中亚。通过持续不断的地理勘测,沙俄开辟出多条连接中亚与俄罗斯的贸易运输通道。(24)额尔齐斯河便是其中一条通商要道,沙俄利用这条天然航道成功将哈萨克部带入贸易网络。(25)当然,中国市场对于沙俄的重要性毋庸多言。
清雍正五年(1728年),《中俄恰克图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中俄贸易进入一个全新阶段。但是,开埠初期的贸易情况不甚理想,直至18世纪40年代之后,方才摆脱低迷之态,逐渐沿着上升轨道发展,与之相呼应的是茶叶贸易迅速发展。50年代初期,恰克图茶叶贸易额为46375卢布,贸易规模保持在11000-13000普特(约180吨至212吨,笔者注)。18世纪70年代,茶叶贸易额突破25万卢布。(26)
根据以上所罗列出的茶叶贸易数据,不难发现沙俄对于茶叶贸易的热情是一以贯之的。在笔者看来,这恰是中亚茶叶贸易圈形成的绝佳催化剂。当充足的茶叶来源,货物运输通道以及贸易销售市场均具备之时,中亚茶叶贸易圈的形成便在情理之中了。
上述或许会被视之为臆测,但考虑到沙俄利用伏尔加河与里海将俄罗斯、高加索、波斯联为羊皮贸易区的先例。(27)中亚地区是否也存在一个类似的,由沙俄构建的茶叶贸易网络?在无法充分保障茶叶来源的情况之下,哈萨克人会断然将茶叶从清朝与哈萨克贸易中排除?这显然与一般逻辑不符。因此,我们大致可认为,哈萨克人在确保可从俄商获取茶叶的前提之下,才将茶叶从清朝与哈萨克贸易活动中排除。
最后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何种原因导致哈萨克人的选择有违常规?
(三)茶叶贸易缺失的原因
在茶叶与鸦片主宰欧亚贸易之前的18世纪,欧洲市场对丝绸一直保持着旺盛的需求。(28)作为18世纪全球最为重要的丝绸出产地,中国自然是欧洲商人进行丝绸贸易的最佳对象。在中国丝绸出口兴盛的背后,一些问题渐渐浮现出来。随着中国丝绸在欧洲市场供不应求,造成中国丝绸出口价格节节攀升,导致本土丝绸价格虚高不下,从而影响到国内丝绸市场良性发展。为此,清廷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颁布政策,严禁一类湖丝及绸缎出口,下调土丝及二类湖丝出口量。(29)即便清廷颁布政策限制丝绸出口贸易,但在商业利益的诱惑之下,欧洲商人依然乐此不疲的穿梭于欧洲通向中国的航线上。(30)
与欧洲商人在中国东南沿海从事的海上丝绸贸易相比,俄商面对的尴尬问题是,大多数从恰克图交易来的丝绸无论是色泽,还是质地均称不上优质。(31)除此之外,还需注意在前现代时期,陆地运输过高的折损率与昂贵的运输成本,使之难以与海运形成竞争。在以上几点共同作用之下,使得俄商经营的丝绸贸易在欧洲市场缺乏竞争力。因此,获取品质绝佳的高级丝绸似乎是俄商在欧洲丝绸市场中分得一杯羹的唯一方法。
清廷官办丝绸工厂江南三织造以精湛的纺织技术闻名于世,在丝绸主导全球贸易的背景之下,贴上江南三织造生产标签的高级丝绸是全球贸易市场的抢手货。尤其是在清廷限制丝绸出口之后,掌握由江南三织造生产的高级丝绸意味着大笔财富收入荷包的判断应当十分接近实际情况。清朝与哈萨克贸易的开展,向俄商提供了一条获得此类高级丝绸的途径。清廷将用于清朝与哈萨克贸易的丝绸交由江南三织造生产,并特别强调必须严格按照高标准进行生产。(32)
从货物获取渠道来说,与哈萨克人进行贸易是俄商获取优质丝绸的途径之一。清廷严禁一类湖丝出口之后,哈萨克人于是成为俄商获取优质丝绸的唯一对象。反观哈萨克人从俄商交易所得货物,如茶叶、金属等物品的获取途径有多条。(33)货物供求关系决定了哈萨克人享有一定话语权,从而能够在贸易活动中操纵货物价格,并借此获利。
由上所述,笔者认为茶叶缺失的原因是哈萨克人观察到高级丝绸的价值意义远远超出茶叶,遂而要求清廷将茶叶排除在贸易之外,以此便可最大限度获取高级丝绸。随后,利用高级丝绸对俄商的吸引力,从高级丝绸转口贸易中获取可观利润。选择一条顺应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道路,不仅是一条将贸易利益最大化的捷径,同时也可将贸易风险降至最低。以后来的眼光重审这段贸易,不免让人赞叹哈萨克人的选择是十分明智的。
茶叶之于游牧民的重要性可见于诸多史料。譬如,《明史·食货志》载:“藩人嗜乳酪。不得茶,则困以病。”(34)以至于很多部落宁可一日无食,不可一日无茶。所以普遍认为历代中央王朝正是利用茶叶所具有的成瘾性特质,故将政治意图附加在茶叶贸易之中,从而达到“羁縻”游牧部落,安定边境之意。有研究指出:“同宋明一样,清政府施行‘招商榷茶,羁番易马’的贸易手段是一种很有效的民族政策,不仅能满足军队的战马需求,也能在政治和经济上达到‘羁縻’少数民族的目的。”(35)问题也由此而来,在茶叶贸易缺失的情况下,清廷是否依然能够通过贸易达到“羁縻”中亚哈萨克部的效果?
三、虚构的“羁縻”与平等的贸易
有关何为“羁縻”的研究成果很多,由于篇幅所限,此处无法将先行研究成果详述之,仅以下述两种观点为例。龚荫先生认为“羁縻”的实质是中原王朝通过运行某些政策对“外夷”略微管束,加以笼络使之不生异心。(36)彭建英先生进一步指出,“羁縻”政策在具体的推行过程中有两点核心要素,即“恩”与“威”。由于二者不具备兼容性,所以在不同历史环境之下,只有其中的一个方面发挥着作用。(37)龚先生和彭先生的观点可一言蔽之:“羁縻”的内涵是中原王朝对“外夷”施行某种带有“恩”或者“威”的政策,从而达到笼络管束之的目标。李大龙先生则认为:“‘羁縻’的要义是控制,而非是笼络。”(38)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将“羁縻”的实质视作笼络还是控制,其说服力均不足。这是因为在进行此项研究之时,视角多以中原角度为切入点,加之所使用材料多以汉文史料为主,研究所见难免受到某种主观意识的影响,从而在不经意间将‘外夷’视为“羁縻”政策的被动承受者。
乾隆曾在不同场合表示清朝无所不有,不需“外夷”之物,“以外藩所无之物,许尔等贸易,已属特恩。”(39)进而言之,在乾隆看来,与域外的贸易对于中国意义有限,但对于域外则至关重要。这一点从乾隆对中俄罗斯贸易活动的评价便可得悉,“俄罗斯地虽富庶,而茶布等物必须仰给内地,且其每年贸易获利甚丰,不能不求我通市。”(40)
基于乾隆以上所言,有研究指出控制通商已经成为乾隆朝时期清廷‘羁縻’域外最佳武器。(41)过往对清朝与哈萨克贸易关系的研究大体上是按照此种思路进行的。乾隆对清朝与哈萨克关系的展望又为“羁縻”说增添了有力论据:
“哈萨克越在万里之外,荒远辽阔。今未尝遣使招徕,仍称臣奉书,贡献马匹,自出所愿。所谓归斯受之,不过羁縻服属,如安南、琉球、暹罗,俾通天朝声教而已,并非欲郡县其地,张官置吏,亦非如喀尔喀之分旗编设佐领。”(42)
乍看之下,清廷凭借贸易“羁縻”中亚哈萨克部的结论似乎毋庸置疑。但在笔者看来,此种观点值得商榷。从历史研究的基本对象史料来说,在具体的研究中如何“拷问”史料,辨别史料真伪,探寻隐藏在史料之下的真实历史情景向来是一项难题。罗志田先生曾指出:“不论史事的客观存在或历史真相如何,当其被经由某种程序(而不是其他可能的程序)记录下来后,即使‘第一手’的材料也的确可能带有‘偏见’。”(43)在研究中遇到带有“偏见”的一手材料绝非是小概率事件,尤其是在政治史的研究中,由于个别材料天生所带有的“偏见”往往让研究者得出的结论偏离历史的真实情景。譬如,过往对噶尔丹死因的研究,中外学者们多根据《清实录》中的记载,“闰三月十三日,噶尔丹至阿察阿穆塔台地方,饮药自杀。”(44)遂而断定噶尔丹兵败之后,在绝望之中服毒自杀。(45)这一看似盖棺定论的观点遭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冈田英弘先生并未囿于一手材料的束缚,而是对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分析之后得出噶尔丹自杀实为清廷一手杜撰,由此否认噶尔丹身为活佛的神圣性的结论。(46)濮德培先生进一步阐述道:“噶尔丹自杀是清廷为掩盖筹备第四次远征准噶尔蒙古所耗费的巨大财力是徒劳无益所制造的幌子。”(47)
哈萨克部向清廷提出通商之请恰值清廷决定在乌鲁木齐屯田。但屯田所需牲畜严重不足,需从关内购置,耗费巨大。此时与哈萨克人开展贸易活动,对屯田“甚为有益。”(48)基于方便屯田的考虑,清廷将贸易交易地设在乌鲁木齐。然而,贸易初期的情况不甚理想,只有零星的几支哈萨克商队前往乌鲁木齐进行贸易。我们难以从事件所对应的史料中发现其因,真实的原因似乎是经过某道程序被刻意隐藏,使得我们只能够从前后左右事件中寻找答案。笔者注意到哈萨克人希望将贸易地设在乌陇古。(49)但是,清廷选择贸易地点之时并未考虑哈萨克人意见,将贸易地设置在乌鲁木齐致使哈萨克人前往贸易地的路程拉长,运输成本随之增加,贸易利益自然有所下降。(50)加之牲畜购买价格离哈萨克人的心理价位有一定差距,使得哈萨克人对贸易热情一落千丈。
在笔者看来,贸易初期发展缓慢之因是由于清廷在制订计划之时忽视了哈萨克人前往贸易地的动力是对贸易利益的追求,绝非是沉浸在“天朝上国”所赐予的“特恩”中。根据《清代西北民族贸易史》所载满文朱批汉译本可知,为扭转贸易颓势,清廷大幅度提高牲畜采购价格意在刺激贸易回暖。(51)此举效果甚佳,哈萨克人对于贸易的热情随着牲畜价格提高逐渐高涨,此后前往乌鲁木齐的商队络绎不绝,贸易成交额不断提高。清朝与哈萨克贸易的正常发展也需要满足哈萨克人的利益诉求,似乎并不具备牵制作用。
这条线索或许并不足以充分质疑“羁縻”说,我们不妨再换一个思考角度,进一步分析双方在贸易中的地位关系。
从治理技术角度来说,牲畜、粮食、银子构成了乾隆时期清廷经营新疆的三个基本要素。(52)在笔者看来,牲畜的重要性高于其他两个。牲畜的作用不仅体现在节省经费层面,对于屯田(粮食生产)、驿站(军情传递)的重要性也无须多言。(53)在清朝与哈萨克贸易之前,新疆所需马匹、牛等牲畜主要由关内马场供给。昂贵的运输费用与在漫长的运输路途中过高的损耗率造成经费大量浪费的问题让清廷颇为头疼,与中亚哈萨克部的贸易则能够在及时补充马匹的同时有效节省经费开支。(54)濮德培先生指出,清廷每一项对外贸易是根据经济需求、文化界定、安全目标的等问题进行商议的。(55)由上文的叙述,不难看出对于清廷来说,哈萨克贸易更多是出于经济需求的考虑。因此,清廷为确保能够继续以低价购得马、牛、羊,以供军事和屯田之用,维持与中亚哈萨克部的贸易,也就理所当然了。
从双方对所得货物的需求与依赖程度来说,由于清廷严重依赖贸易补充牲畜,其所处的角色更似是被牵制的一方,并且这种情况恐怕不会在短时期内有所改变。乾隆二十二年冬(1757年),大小和卓在回疆叛乱。清朝与哈萨克贸易一跃成为备受朝野上下关注的头等要事。战马与粮草历来关乎西北战事成败,乾隆熟谙历代边政,对此自然有着清醒的认识,“现在进剿回部,恐未能竣事,来岁需马更多。”(56)正是充分认识到牲畜的重要性,明瑞才会在乾隆三十年上呈的奏折中感慨:“伊犁驻防大兵一切需用牲畜全赖哈萨克贸易。”(57)
在乾隆中后期,清朝与哈萨克贸易对于清廷经营新疆所起作用同样不能忽视。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土尔扈特部返回新疆。因路途遥远,加之沙俄层层堵截,致使该部在抵达新疆之时,携带牲畜所剩无几,且“饥馑疲惫者甚多。”(58)此次安置工程事关重大,清廷下令伊犁将军、陕甘总督、陕西巡抚悉心筹备物资供土尔扈特部使用。其中,尤以牲畜筹备最为关键。清廷一面令热河都统精选牲畜运送至新疆,一面在次年(1772年)的伊犁哈萨克贸易中加大了牲畜采购,“以滋养瞻”。(59)以上事实证明,与“外夷”的贸易似乎并非如乾隆所说的无关紧要。
即便与同一时期开展的清琉贸易相比,清朝与哈萨克贸易所折射出的“羁縻”色彩也是黯淡无光。由于琉球十分缺乏药材等必要生活物资,所以与清朝进行贸易对于琉球来说格外重要。(60)哈萨克人通过贸易获取的大量高级绸缎属于典型的奢侈消费品,而非日常生活必需品,且布匹等物资的获取途径并非只有清廷一条。新疆与中亚地区间贸易网络很早以前便已形成。(61)
最后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清朝与哈萨克贸易属于何种性质?或许借用乾隆在大小和卓叛乱之后对贸易事务的评论更符合历史事实。乾隆虽然依旧保持高高在上的腔调,强调因为哈萨克部“输诚内向”的态度,所以允许哈萨克人在边境口岸从事贸易活动。但对于清朝与哈萨克贸易关系,却也无可奈何的承认“懋迁有无”。(62)简言之,乾隆时期的清朝与哈萨克贸易是一种平等的贸易活动,双方通过贸易各得所需,达到各自目的。
综上所述,“羁縻”仅是乾隆在特定历史情景下对双方关系的虚构。清朝与哈萨克部的贸易关系远非能用“羁縻”定义。(63)但让人不解的是,乾隆为何使用“羁縻”来表述清朝与哈萨克的关系?对于朝贡关系,费正清如是评论:“朝贡关系的真实含义是使用中国中心主义的词汇来证明中国的中心地位。”(64)在笔者看来,乾隆语中的“羁縻”也是在强调清朝的“中心地位”。接连不断的新疆战事已让朝中大臣颇有微词,如何消释由调遣大军永久驻防新疆所引发的质疑是一个无论如何都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65)而此时借用经典术语“羁縻”定义清朝与哈萨克关系,强调原本不在清朝影响力下的中亚哈萨克部在清军西征准噶尔蒙古之后,首次从属清朝的事实。(66)这表明,在一系列新疆战事胜利结束之后,清朝“天朝上国”的威严与地位最终在中亚确立。此举不仅彰显清廷决策之“英明”,更强有力回应了质疑。
在全球史研究范式的影响下,学者们开始关注原先在世界历史研究中被边缘化的中亚。李维的研究便揭示出,在18-19世纪,费尔干纳与印度、俄罗斯、清朝的贸易活动频繁,绝非通常观念中的世界史边缘。(67)结合上文对茶叶贸易缺失原因的分析,不难发现清代新疆对外贸易不仅是清代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全球贸易体的一部分。但是,鲜有学者从全球史的角度研究清代新疆对外贸易史。我们可以借助全球史获取观察清代新疆对外贸易的新角度,重新审视新疆在全球贸易变迁中的作用,重新解读清代新疆对外贸易与晚清“变局”的关联性。
注释:
①佐口透著,凌颂纯译,《18-19世纪新疆社会史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61-412页。
②王熹,林永匡:《清代西北民族贸易史》,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版,第200-490页。
③王熹,林永匡:《简论清代乌鲁木齐哈萨克贸易设立的原因与经过》,《民族研究》1990年第5期。
④陈海龙:《乌鲁木齐何以成为清朝与哈萨克之间最早的贸易地点》,《史学月刊》2013年第9期。
⑤厉声:《哈萨克斯坦及其与中国新疆的关系》,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6版,第154-166页;詹姆斯·A.米尔伍德:《伊犁与塔尔巴哈台的清哈绢马贸易,1758-1853》(James A.Millward,“Qing Silk-Horse Trade with the Qazaqs in Yili and
Tarbaghatai,1758-1853”),《中亚与内亚研究》(Central and Inner Asian Studies)第7卷,1991年第1期,第1-42页;张荣:《清朝乾隆时期哈萨克政策研究》,兰州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第102-139页。
⑥佐口透:《18-19世纪新疆社会史研究》,第382页;张荣:《清朝乾隆时期哈萨克政策研究》,第135页。
⑦有学者指出,在18-19世纪,哈萨克人从事的牲畜贸易非常兴盛,交易额一度达到年均牛150万头,马10万匹。与之相比,清朝与哈萨克贸易的成交额很小。可参见皮特·戈登《世界历史中的中亚》,(Peter Golden,Central Asia in World History),牛津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24页。
⑧拉铁摩尔著,唐晓峰译:《中国的内陆亚洲边疆》,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68页。
⑨李晓英、牛海桢:《试论清王朝对西北‘外藩’民族的羁縻笼络政策》,《青海民族研究》2006年第4期。
⑩《清高宗实录》卷五四三,第890-892页。
(11)七十一:《西域闻见录》卷三,《外藩列传上·哈萨克》。
(12)刑永福等编:《清代清哈关系档案汇编》第一册,中国档案出版社2006年版,第94页。
(13)《哈萨克贸易章程》规定清哈萨克贸易由官方主办,严禁私人参与贸易,遂排除了茶商向哈萨克大量出售茶叶的可能性。可参见格琫额《伊江汇览》,马大正编:《清代新疆希见史料汇辑》,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0-101页。
(14)莫里斯·罗萨比:《中国与内亚:从1368至当代》(Morris Rossabi,China and Inner Asia:From l368 to Present Day),泰晤士哈德逊出版社1975版,第78-83页。
(15)詹姆斯·A.米尔伍德:《伊犁与塔尔巴哈台的清哈绢马贸易1758-1853》,第42页。
(16)谢天祯:《印度茶叶的历史与现状》,《南亚研究》1987年第3期。
(17)吴仁润:《印度之茶叶》,《贸易月刊》1942年4月,第27页,转引自陶德臣《英属印度茶叶经济的崛起及其影响》,《安徽史学》2007年第7期。
(18)威廉·乌克斯著,依佳等译:《茶叶全书》,东方出版社2011年版,第153页。
(19)安德烈·贡德·弗兰克著,刘北成译:《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第84页。
(20)殷晴:《古代于阗的南北交通》,《历史研究》1992年第3期。
(21)斯考特·C.李维:《世界历史十字路口上的费尔干纳盆地:浩罕的崛起,1709-1822》(Scott C.Levi,“The Fergana Valley at the Crossroads of World History:The Rise of
Khoqand,1709-1822”),《全球史杂志》(Journal of Global History)第2卷,2007年第2期,第213-232页。
(22)周亚成:《哈萨克族的食奶习俗及其文化》,《伊犁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第3期。
(23)乔治·亨德森,艾伦·休姆:《拉合尔至叶尔羌:1870年探险所见与所经之地博物志》(George Henderson,Allen O.Hume,Lahore to Yarkand:Incident of the
Route and Natural History of Countries Traversed by the Expedition of l870),尼亚孜梅尔出版社2004版,第21-61页。
(24)H.M.休金娜著,姬增禄、闫菊玲译:《中亚细亚地图是怎么产生的》,新疆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20页。
(25)野田仁:《中俄在中亚贸易的规则与实际》(Noda Jin,“Russo-Chinese trade through Central Asia Regulation and Reality”),宇山智美编:《亚洲的俄罗斯:地域的帝国主义与国际环境》(Uyama Tomohiko,ed.,Asiatic Russia:Imperial Power in Regional and
International Contexts),劳特里奇出版社2011年版,第63-94页。
(26)阿·科尔萨克著,米镇波译:《俄中商贸关系史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45页;谢鲁谢维奇著,徐东辉、谭萍译:《十九世纪前的俄中外交及贸易关系》,岳麓书社2010年版,附录1。
(27)马克·曼考尔:《俄罗斯与中国:1728年之前的中俄外交关系》(Mark Mancall,Russia and China:Their Diplomatic Relations to1728),哈佛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第262页。
(28)奥姆·普拉卡什:《新剑桥印度史:印度前殖民时期的欧洲商业企业》(Om Prakash,The New Cambridge History of India: European Commercial
Enterprise in Pre-colonial India),剑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7页;第139页。
(29)王之春著,赵春展校:《清朝柔远纪》,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13-114页。
(30)吴建雍:《清前期中西海陆丝绸贸易》,中国中外关系史学会编:《三条丝绸之路比较研究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446-461页。
(31)关于双方获取丝绸的色泽、款式、质地对比,可参见科尔萨克《俄中商贸关系史述》,第59页;范金民:《清代江南与新疆官方丝绸贸易的数量、品种和色彩诸问题》,《西北民族研究》1989年第1期。
(32)王熹、林永匡:《清代西北民族贸易史》,第439-440页。
(33)详见下文分析。
(34)张廷玉编:《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951页。
(35)仲伟民:《茶叶与鸦片:十九世纪经济全球化中的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37页。
(36)龚荫:《羁縻政策述论》,《贵州民族研究》1991年第3期。
(37)彭建英:《中国传统羁縻政策略述》,《西北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38)李大龙:《关于中国古代治边政策的几点思考:以“羁縻”为中心》,《史学集刊》2014年第4期。
(39)《清高宗实录》卷五九四,第613-614页。
(40)《清高宗实录》卷八七一,第683-684页。
(41)廖敏淑:《清代中国的外政秩序:以公文书往来及涉外司法审判为中心》,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2年版,第169页。
(42)《清高宗实录》卷五四三,第890-892页。
(43)罗志田:《见之于行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可能走向——兼及史料、理论与表述》,《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
(44)《清圣祖实录》卷一八三,第2655页。
(45)新疆社科院民族所编:《新疆简史》,新疆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3页;史景迁著,温洽溢译:《康熙:重构一位中国皇帝的内心世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2页;伊·亚·兹拉特金著,马曼丽译:《准噶尔汗国史》,兰州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34页。
(46)冈田英弘:《康熙帝的信件》,中公新书1979年版,第180页,转引自宫胁淳子著、晓克译《最后的游牧帝国:准噶尔部的兴亡》,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3页、165页、173页。
(47)皮特·珀杜:《中国西行:清朝对中央欧亚的征服》(Peter C.Perdue,China Marches West:The Qing Conquest of Central
Eurasia),哈佛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3页。质疑噶尔丹自杀的分析还可参见吕一燃:《噶尔丹“服毒自杀”说辨伪》,《历史研究》1980年第6期;崔岩:《噶尔丹死亡问题考辨》,《清史研究》2007年第1期。
(48)《清高宗实录》卷五四八,第980-982页。
(49)《清高宗实录》卷五二三载:“阿布赉请于乌陇古地方,将马匹易换货物”。厉声认为乌陇古位于现今新疆福海县南。参见厉声《哈萨克斯坦及其与中国新疆的关系》,第122页。笔者在查阅相关材料后认为,史料所记载的乌陇古应是现新疆福海县西北方向的布伦托海。参见《清高宗实录》卷五四八,第980-982页;牛汝辰编:《中国水名词典》,哈尔滨地图出版社1995年版,第263页;谭其骧编:《中国历史地图集·清代卷》,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第52页;朱绍侯编:《中国古代史》下卷,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19页;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论文集》第2集(1977-1981),1981年编印,第283页;伊·亚·兹拉特金:《准噶尔汗国史》,第328页;兴肇:《塔尔巴哈台事宜》,成文出版社1969年版,第15页。
(50)《塔尔巴哈台事宜》载:“塔尔巴哈台地方东至科布多交界乌陇古河约八百里”(乌陇古河发源于乌陇古湖,流向先朝东南,转东,再而转北,最终流向西伯利亚,笔者注),由此可以认为从塔尔巴哈台至乌陇古湖的距离近于乌陇古河,也就是说塔尔巴哈台至乌陇古路程小于等于800里。库尔喀喇乌苏是从塔尔巴哈台前往乌鲁木齐的必经之路,清光绪年间,清廷在新疆创办电报。以乌鲁木齐为起点,分别将电报线接至喀什、伊犁与塔尔巴哈台,其中“库尔喀喇乌苏至塔尔巴哈台线路长约900里”,库尔喀喇乌苏至乌鲁木齐的路程亦有数百里。因此,将乌鲁木齐设置为贸易地大大拉长了哈萨克人的贸易路程。可参见王树楠《新疆图志》,台湾“中央”研究院编:《海防档》,第1514页;兴肇:《塔尔巴哈台事宜》,成文出版社1969年版,第15页。
(51)王熹,林永匡:《清代西北民族贸易史》,第170页。
(52)詹姆斯·A.米尔伍德:《西出阳关:嘉峪关外:1759-1864年新疆的经济、民族和清帝国》,第45页。
(53)《清高宗实录》卷五五二,第1057页;卷五五四,第11-12页;卷五九七,第651页;卷六○一,第743页;卷七一七,第999-1000页。
(54)张荣:《清朝乾隆时期哈萨克政策研究》,第130-135页。
(55)皮特·珀杜:《中国西行:清对中央欧亚的征服》,第403页。
(56)《清高宗实录》卷五六四,第149-150页。
(57)《清高宗实录》卷七七九,第570-571页。
(58)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藏,满文月折档,乾隆三十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转引自马汝珩、马大正《飘落异域的民族——17-18世纪的土尔扈特蒙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0页。
(59)《土尔扈特全部归顺记》(碑文)
(60)谢必震:《清代中国药材输入琉球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1期;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812-814页。
(61)詹姆斯·A.米尔伍德:《西出阳关:嘉峪关外:1759-1864年新疆的经济、民族和清帝国》,第155页。
(62)《清高宗实录》卷五五○,第1018页。
(63)典型的例子参见上文对中琉贸易的叙述。另外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本文并不否认中央王朝对享有一定自治权的藩镇、土司、游牧部落采取的“羁縻”政策,考虑到本文研究的对象是域外中亚哈萨克部,所以为方便叙述故省略对域内“羁縻”关系的叙述。
(64)费正清:《一个初步的设想》,费正清编,杜继东译:《中国的天下秩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页。
(65)詹姆斯·A.米尔伍德:《西出阳关:嘉峪关外:1759-1864年新疆的经济、民族和清帝国》,第38-43页;罗威廉著,陈乃宣等译:《救世:陈宏谋与十八世纪中国的精英意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98-100页。
(66)《清高宗实录》卷555。
(67)斯考特·C.李维:《世界历史十字路口上的费尔干纳盆地:浩罕的崛起,1709-1822》,第213-232页;乔斯·曼斯:《战马与后游牧帝国时代的亚洲,1000-1800》(Jos Gommans,“Warhorse and Post-Nomadic Empire in Asia 1000-1800”),《全球史杂志》第2卷,2007年第1期,第1-21页。
(转引自《世界历史》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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