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继1793年英国马嘎尔尼使团来华,1794年巴达维亚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也派遣德胜使团赴京。副使范罢览在促成遣使当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已为学界所接受,但两广总督长麟的主动邀请这一点却被忽略。通过细致解读范罢览写给吧城荷印当局要求遣使的信件、德胜抵粤后对此所展开的调查文件,以及英国商馆和西班牙商馆大班对此事所提供的证词,可以重建荷兰遣使缘起的一些关键性环节,从而揭示德胜使团的成行与马嘎尔尼使团的挫折之间所隐藏的联系。
关
键 词:荷兰使团 范罢览 长麟 出使缘起
1794年,荷兰东印度公司以恭贺乾隆皇帝登基60周年为名,派遣以伊萨克·德胜(Isaac Titsingh)为正使的使团来华。已有学者指出,策划并参与其事的关键人物,是当时在广州担任荷兰商馆大班、并以使团副使身份进京的范罢览(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1]而当时由正使德胜任命为使团秘书之一的法国人小德经(Chrétien-Louis-Joseph de Guignes),在指责范罢览一意孤行、坚持遣使之外,曾提到粤省大宪也希望在华的外国商人可以入京朝贡,认为是中荷双方的共同意愿才最终促成了巴达维亚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以下简称“吧城荷印当局”)做出遣使的决定。[2]荷兰汉学家戴闻达先生也曾注意到小德经的这番论调,但从范罢览作为一名驻外商馆大班对远离现场、不明情况的巴达维亚当局的错误引导来看,他强调是范罢览“希望派出这一使团并亲自担任大使”,[3]并认为“主要对这一使团负责的人就是范罢览”。[4]根据范罢览写给吧城荷印当局要求遣使的信件及相关资料,再结合德胜抵粤后对此所展开的调查文件,以及英国商馆和西班牙商馆大班对此事所提供的证词的发现和解读,①使得荷兰遣使的一些关键性环节得以重建。重新梳理这一过程,不但可以丰富史实细节,还有助于认识中国官府和外国使节在朝贡体制下各自所扮演的角色。
一、范罢览致函吧城当局请求遣使
海上航行风波不定,为了保证函件能平安送达巴达维亚,范罢览至少在1794年4月6日、12日两次致函吧城荷印当局请求遣使。前一封信作为《范罢览出使日记》第2卷的附录A保存下来,②而吧城荷印当局收到并作为决策依据的则是后一封信,这在德胜致广州的英国和西班牙商馆大班的信件中曾明确提及。③
在4月6日的信中,范罢览向荷印当局讲述了南海县令于4月2日到访荷兰商馆与他会面的情形,并指出其是“受总督④派遣”而来。县令通过陪同他的行商蔡文官告诉范罢览:“明年陛下的统治将进入六十周年,而且由于这一事件不同凡响,朝廷上下将奔赴北京祝贺这位君主。因此总督问我,荷兰公司难道不想派遣一人奔赴朝廷,委任他就这一千载难逢的盛事向皇帝表示祝贺?”范罢览意在表明,遣使一事是出于中方的主动邀请,并暗示盛事难逢,不可错失。
南海县令还对他提到:“英国人和澳门的葡萄牙人已经宣布他们将各派遣一人,而荷兰人一直以来与中国人交情最深,总督非常希望也有我们国家的一名代表;说到如果不可能从很远的地方(荷兰)派遣一位大使,我自己可以作为国家事务的大班前往,只要人们为我送来致皇帝和该省总督的信用证,⑤同时附上献给这位君主的一些礼品。”这段话向荷印当局传递了三个信息:一是在华的英国人与葡萄牙人已作出遣使的决定;二是总督非常重视与荷兰人的交情,希望荷兰国也能遣使;三是考虑到从西欧来华的漫长航程,一个可行的方案是让在广州的范罢览充任使节,前提是吧城当局为他准备好国书和贡品。由于后来只有荷兰一国成行,这段话是出自南海县令之口,还是由范罢览假托,便引起了正使德胜的怀疑,故而会向英国商馆大班等人求证是否真有其事。
在县令说明了此行的目的后,范罢览首先向总督的邀请致以诚挚的谢意。接着说他会想办法给吧城的总管们写信,请县令让总督放心,他本人将充当使节。对此县令询问等待巴达维亚的回复需要多长时间,范罢览表示需要5个月,并补充说如果从巴达维亚本地派来一名使节,他将在6或7个月内到达。县令建议范罢览加紧兑现这一承诺,并将就此内容向总督禀报。
这次会谈是在4月2日,当时黄埔正好有两条荷兰商船准备开往吧城,范罢览于是加紧写了落款时间为4月6日的这封信,提醒吧城的总管们慎重考虑,利用向乾隆皇帝朝贺的有利时机,委派一名使节参与这一庆典,一则满足两广总督的愿望,二来对公司的利益也有好处,“因为在这样一个场合,使节将有希望就前任粤海关监督专断地扣押‘南堡号’(Zuiderberg)商船一事审慎地尝试要求补偿,关于此事的证据就在我们手中。”后来的事实表明这种赔偿的诉求不切实际,甚至这一念头在使节来到广州、尚未启程入京前就被广州的各级官员扑灭了。
需要强调的是,范罢览在这封信中前后三次提到在广州其他商馆的负责人也将出使:第一次是在信的开头提到南海县令跟他说到英国人和澳门的葡萄牙人将各派遣一人;第二次是在信的中间部分提到范罢览“得知英国人将派两名大班前来;至于西班牙人,大班极有可能自己前来;至于葡萄牙人,人们将派遣澳门的官员或法官中的一名”;第三次是范罢览为了让吧城荷印当局同意遣使而施加压力:“为了回应总督所表达的希望,希望尊敬和强大的先生们能做出执行出使计划的决议,不管是以哪种方式进行,我们公司的利益都全系于此。此外,这一决议在某种程度上不可避免,因为另外三个国家都已经采纳总督的建议,其中有两个在对华贸易上远逊于我们公司,因此其荣誉和声望都迫切要求它们在如此公开的场合中不能落在其他国家之后。”[5]这些话给吧城荷印当局造成两个深刻的印象:一是两广总督向在华各国相关人等发出遣使的邀请;二是英国、西班牙和葡萄牙三国已经接受邀请,承诺派人出使。后者对于吧城当局决定遣使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他们对范罢览意思的理解是,关于遣使一事,荷兰不论在利益、荣誉、声望等各方面,都“不能落在其他国家之后”。
正如戴闻达所分析的那样,范罢览把“这三个国家已经采纳了建议作为一个确定的事实,这使公司别无选择”。他感到“奇怪的是,吧城荷印当局没有作进一步确认便接受了这些声明”。直到使团到粤之后,德胜才对范罢览信中的声明加以调查。重要的是,戴闻达认为“这封信的立论极不牢靠。很明显作者希望派出这一使团并亲自担任大使,他本人亲自前往的建议被说成来自总督,但这层面纱太薄而不能掩盖他自己的野心。”[6]显然,他对范罢览的说辞表示了怀疑,即出使一事可能更多来自其本人的“希望”,而由其本人担任使节则是借总督之口而表现出的“野心”。这一判断与当时德胜、小德经等人对范罢览的指责所造成的范罢览形象应有一定的关系。
二、长麟是否主动要求外商遣使
停泊在黄埔的商船陆续离港,为了确保吧城当局收到遣使这一重要信息,范罢览于1794年4月12日又写好一封信,由商船带回巴达维亚。5月中下旬,吧城当局收到范罢览的后一封信。是否接受其提议?吧城的总管们意见不一,直到6月下旬,出使一事才最终确定。由于吧城当时恰好有担任荷兰正使的合适人选,总管们于是撇开范罢览的自荐,委任时为吧城市政评议院议员、曾任日本商馆与孟加拉商馆大班、熟悉东方文化(特别是日本文化)的德胜担任使团正使,而由范罢览出任副使。⑥
出使北京,从国书、贡品的准备到最后返回巴达维亚,至少需要一年多的时间。而吧城当局还决定让德胜在抵达广州时接替范罢览荷兰商馆大班一职。对于这一新的人事任免安排,德胜需要时间转交其评议院的工作。直到8月15日,德胜才以荷兰使节的身份登上停在巴达维亚锚地的“暹罗”号,带领着五艘中等体积的商船,⑦经过近一个月的航行,于9月12日午后1点抵达澳门锚地附近。
9月17日,德胜在虎门口外第一次与范罢览见面,后者不得不委婉地向他报告各国筹划出使的进展:目前只有荷兰一国遣使来华,而其他国家都放弃了该计划。也许是为了逃避责任,范罢览再次提到在4月6日那封信中总督所表达的希望荷兰派遣一名使节,并热切地坚持由巴达维亚派出的愿望。[7]这一局面与范罢览之前在信中反复提及的各国均决定遣使的事实判若云泥,让德胜顿时不知所措。德胜在提交给吧城当局的出使日志中提到:
范罢览认为有必要与我们的(中国)行商谈谈,这里什么事都得依靠他们。他催促我就目前没有其他欧洲国家准备上京向他们(指行商)提出严正交涉……这一消息让我哑口无言。我当面质问他,他是如此确定地请求加入英国、西班牙和葡萄牙上京的行列,总管先生们因此以为回应这一提议是强制性的,而当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来说,所有特殊花费已极不确定。他的回答是,南海县令向他确认英国人在出发前往澳门的当天已表达了积极的意愿,西班牙首领也就此写信给马尼拉政府,而澳门当局则向果阿请求准许。然而现在他懊恼地发现,在南海县令那里提到的确定的事,只是建立在可能性之上。
面对如此出人意料的局面,德胜“认为对此事最好不再发表意见,等我到了广州后再仔细进行调查”。[8]戴闻达提到德胜到广州后,长麟一开始表现得很冷淡,似乎完全忘记出使是由他提出的,[9]这让德胜相当失望。再加上范罢览在4月6日的信中要求吧城荷印当局准备一封致该省总督的信,“向他通报使团的目的是为了祝贺陛下登基六十周年,但无论如何不要透露出这一行动是在总督的邀请下做出的。”[10]这让德胜在驻粤备贡的近两个月中(9月24至11月21日),心中非常怀疑总督是否真的曾提出遣使的邀请,是否真如范罢览所言,英、西、葡三国都承诺遣使。这正是当初范罢览在信中反复提到并成为吧城荷印当局决策依据的两点。德胜曾一度考虑中止出使,但他作为荷兰使节到来的消息经粤省大肆宣扬,便很难再打退堂鼓,只能勉为其难地继续其使命。调查求证需要找到当事各方,即行商蔡世文、南海县令、总督长麟;以及英国商馆大班波朗(Henry Browne)、西班牙商馆大班阿戈特(Manuel de Agote)和澳门葡萄牙当局的相关负责人。德胜是否如范罢览所建议的,私下就荷兰单独出使一事向行商们提出抗议,并向蔡世文求证4月2日他与南海县令拜访范罢览的情形,因其出使日记中没有相关记载,现在已不得而知。向南海县令或总督求证亦不现实。因此比较可行的方案是向英国、西班牙商馆大班求证。
德胜于9月24日下午抵达荷兰商馆,第二天其他商馆的人员便前来问候,26日,德胜在范罢览的陪同下对各外国商馆进行回访。但英国商馆的成员直到10月7日才从澳门回到广州,其大班波朗更是等到10月14日,即总督长麟等大员在海幢寺接见作为荷兰使节的德胜与范罢览的次日,才带领着商务委员会的成员前来欢迎德胜。问题是,英荷商馆仅有一墙之隔,两馆人员的接洽一再拖延,反映了彼此之间的敌意。这里既有两国商业上的竞争,也有战争遗留问题的影响。此外,由于德胜是由吧城荷印公司的总管们派来,而并非像前一年的英使马嘎尔尼那样由英皇从母国直接派来,波朗起初并不承认德胜的大使身份。等到中国官方正式接见并确认其大使身份后,波朗才结束观望态度。德胜甚至认为,英荷两馆之间断绝所有联系是由范罢览所导致的。为了密切与在粤其他外国商馆之间的联系,让荷使的排场看起来更加气派,从10月14日(星期二)之后的每个周四,德胜均在荷兰商馆宴请驻商馆区的所有西方人士。⑧因此由吧城当局原定的使团每个月600西班牙银元的费用远远不够,德胜希望找个机会就他付给买办和其他不可避免的花费向总管先生们说明。[11]经过频繁接触后,德胜与英国商馆大班波朗和西班牙商馆大班阿戈特有了良好的私交,波朗甚至认为德胜的性格非常好,英国商馆上下人等也对德胜非常友好和礼貌。[12]
直到入京前夕,即11月18日,德胜才致信波朗和阿戈特,向其求证4月2日当天的情形。德胜用英文致信波朗,后者用英文回复。致阿戈特的信则用法语书写,阿戈特用西班牙文回复。后者还抄送了范罢览在4月2日夜里用法语写给当时身在澳门的他,以及他于4月5日用西班牙文回复范罢览的信。
波朗的回复(详后)可以证明,南海县令在行商蔡世文的陪同下,代表总督前往商馆要求各国遣使确有其事。他们两人首先前往英国商馆,由于波朗不在商馆,他们便在那里等候。见完波朗后,他们才前往隔壁的荷兰商馆拜访范罢览。阿戈特也证实南海县令和蔡世文并没有亲自前往西班牙商馆传达此事。⑨理由是当时大班阿戈特并不在广州,他们不想让大班的副手传达此事,而是请荷兰商馆大班范罢览代为传达(这是范罢览本人的解释),后者当晚便给身在澳门的阿戈特修书一封。小德经的日记则透露出范罢览还周知了除法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商馆的负责人,邀请他们与荷兰一同遣使前往北京。[13]之所以将法国商馆排除在外,是因为当时荷法两国正处于大革命期间的交战状态。范罢览向其他商馆负责人宣称,不管在中国还是在欧洲,法国什么都不是,不久她便将从列强的行列中被除名。[14]
除了由波朗证实广东官员确曾主动前来要求遣使外,此后荷兰使团在粤备贡期间,总督长麟和粤海关监督对其收集礼品予以积极配合,也从侧面证实了总督希望外国人遣使的意愿。其中最主要的是英荷两国,中方对他国的邀请只是由范罢览代为传达,或者根本上只是范罢览的自作主张。问题在于,粤省大宪为何会主动促成外国遣使?波朗11月20日致德胜的回信有助于解开这一谜团。
三、长麟为何主动要求外商遣使
波朗的回信不长,却提供了新上任的两广总督长麟策划让外国遣使进京恭贺乾隆登基60周年这一“盛事”的关键证据,为叙述方便,下面全文照录:[15]
我很荣幸收到阁下本月18日的来信,并在最早的时机尽我所能在您渴望得知的问题上满足您。
今年的4月2日,行商蔡文官在一位被称作是南海县令的低阶官员的陪同下,焦急地等待着我,他们捎来总督的口讯,目的是想从我这里打探乔治·斯当东先生是否将返回中国,作为不列颠陛下的大使祝贺皇帝登基六十周年,正如马嘎尔尼勋爵阁下与乔治先生自己曾经向他做出的承诺。对此我唯有回答道,如果总督曾经从勋爵和乔治先生那里得到这样的保证,他们自然有权这样做,将不可能欺骗他,但我自己无权向他给出任何这样的保证。
这名官员于是更充分地解释了其到访的目的,说依据上述的保证,总督曾经禀报皇帝筹划中的道贺,而皇帝陛下也曾恩赐地回复,热情地表达了他对此的许可。
也许总督贸然轻率地走得有点远,使得不应当让皇帝完全失望成为一件要紧的事;考虑到时间之久和距离之远,尽管不列颠政府有最好的意图,这样的失望仍非常可能发生。在那种情况下,总督想知道英国商馆是否能派一位绅士以便在某种程度上弥补这一不足;这种措施足以挽回他对皇帝的信用和保证,其效果将使他安心。对此我毫不犹豫地说如果这一让人失望的事情发生的话,迎合总督的希望将没有任何困难。
行商文官接着告诉我说,总督也想从其他驻广州的欧洲国家那里获取相似的承诺,因为他认为这样增派使节将进一步调和皇帝因见不到曾经许诺他由不列颠陛下派来的大使的失望,如果这一情形发生的话。
阁下将看到与英国商馆相关的承诺只是可能的,立足于总督(长麟)将来的安排或乔治·斯当东先生的到来。因此除非我收到第二份申请,我没有采取任何后续步骤,也无意这么做。
然而我猜想为了引诱范罢览先生遵从,文官很有可能将它说成是一个绝对确定的措施。在这种印象下,它定当使范罢览先生看来是为了其国家的荣誉、一种值得称赞的热情所激励,并努力促成像阁下这样的一名如此受人尊敬的代表成行。
想跟您再提及的是,自从回到广州后,我私底下被告知,出于某些迷信的动机,皇帝希望在他接踵而至的生日(指其登基60周年纪念——笔者注)谢绝所有的祝贺,这或许可以说明我为何没有从总督那里听到关于此事的任何进一步消息。
我很荣幸怀着最崇高的尊重和敬仰
阁下最顺从和谦卑的仆人
亨利·波朗
1794年11月20日
这封信将总督长麟急于在马嘎尔尼使团完成出使任务的次年促成英国再度出使的迫切心情暴露无遗。信中第二段提到马嘎尔尼与乔治·斯当东曾经向长麟承诺再度出使中国。这段故事发生在1793年11月20日(农历十月十七日)长麟从杭州伴送英使返粤,道经常山县途中双方的一次会谈。根据马嘎尔尼的记录,当时的情形如下:[16]
长大人问:兄弟以为贵使此次出使中国,所要求的几件事,既已一件都没有办到,心中究竟总有些不快。前次兄弟与贵使见面时曾言中国所以不能允准贵使要求的缘故,实在因为有背成法,并无它种恶意,不知贵使能相信兄弟的话否?……自此以后不知你们英皇尚愿与我们皇上来往否?尚愿与我们皇上通信否?将来如果我们皇上,心中要你们再派个钦差来时,不知你们英皇愿派来否?
余(即马嘎尔尼)曰:此次敝使来华,无论所请之事得蒙中国批准与否,而中国对于吾英感情之亲密,已可于款待敝使之优厚,及贵国皇帝回赠英皇种种珍物见之,中国既有与吾英亲密之心,吾英自有不乐与中国常常往来之理。至于通信一层,则此次敝使回国后,一将贵国皇帝所赠的礼物交与英皇,英皇立即写一谢信交由敝国商船带至中国,倘此后中国皇帝有什么书信也尽可交商船带回。若论将来再派钦差的事,则中英两国意见稍有不同。我们英国本来主张两国互派钦使,常驻京城的,若中国能答应这句话,敝使便打算住在北京,俟任满之后回国。任内两国国际上起有交涉,即由敝使就近与贵国政府妥商办理,此因两国相去极远,为节省经费办事妥便起见,自以此法为最善。后贵国政府以此事有背成法不允所请,敝使只得回国。然回国之后将来倘有机会,英皇一定可以再派钦差到中国来的。不过敝使本人因为体质和东方不甚合宜,到了中国几乎无日不病,将来恐怕未必再来了(下划线为笔者所加,下同)。
长大人曰:不知这第二位钦使什么时候可以派来?
余曰:此则颇难说定,因派遣钦使非敝使权力所及。而英国与中国之间重洋遥隔,派一使臣为事非易,敝使无从预算其时期也。
记录显示长麟连续追问马嘎尔尼英国再度遣使的可能性,其所谓的“将来如果我们皇上,心中要你们再派个钦差来时,不知你们英皇愿派来否”,表明长麟是在揣摩圣意的前提下提出了想让英国再度遣使的主张,并非皇帝本人有此要求。当然,亦不能排除乾隆曾授意长麟私下询问,以便为将来采取何种政策预留余地的可能性,只是这一点需要更多的材料加以说明。关于二人的谈话内容,在场的英国副使斯当东也记录了当时的情形:[17]
总督随后又问特使,为了表示英国对中国的友好,将来特使回国之后,英王陛下是否能写一封信和再派一个使节前来,虽然不必像现在这样大规模,继续表示敦睦两国友谊。特使没有料到总督提出这样一个具体问题。特使回答说,英王陛下为了表示收到中国皇帝给他的礼物和感谢中国政府给予本使节团的隆重招待,肯定及时会有信来的,但鉴于两国距离这样远,航程无定,他不能肯定回答下次使节什么时候能再来。总督结束谈话时说,他将把今天谈话内容和他本人的建议马上报告中国皇帝,他相信皇帝陛下将会感到满意。
可见长麟突然抛出而且反复追问的“英国何时再度遣使”这一具体问题很让英国的正副使节感到突兀和困扰。实际上马嘎尔尼和斯当东均没有向长麟做出任何承诺,而长麟并没有将英使的回答原原本本地禀报给乾隆皇帝,而是将其说成是英使恳求将来再次进贡。其上奏朝廷的信息和皇帝的回复如下:
十月二十八日(1793年12月1日),奉上谕:长麟奏管带英吉利贡使趱出浙境日期及该夷等悦服恭顺情形一折,览奏已悉。又据奏,“该贡使向护送之道将等称:该国王此次进贡,实是至诚。我们未来之前,国王曾向我们商议,此次回去,隔几年就来进贡一次,是早经议定的。惟道路太远,不敢定准年月,将来另具表文再来进献。若蒙恩准办理,即将表章、贡物,呈送总督衙门转奏,也不敢强求进京,只求准办,就是恩典”等语。此尚可行。……今据尔禀称:将来尚欲另具表文,再来进贡。大皇帝鉴尔国王恭顺悃忱,俯赐允准。但海洋风信靡常,亦不必拘定年限,总听尔国之便。贡物到粤,天朝规矩,凡外夷具表纳贡,督、抚等断无不入告之理。届时表贡一到,即当据情转奏。大皇帝自必降旨允准,赏赐优渥,以昭厚往薄来之义。尔等回国时,可将此意告知尔国王。[18]
这道谕旨也就是波朗信中第三段提到的“依据上述的保证,总督曾经禀报皇帝筹划中的道贺,而皇帝陛下也曾恩赐地回复,热情地表达了他对此的许可”。而实际上乾隆皇帝已经提到“海洋风信靡常,亦不必拘定年限,总听尔国之便”,并没有批准并惦记着英使来年再度遣使,也就没有南海县令代总督跟波朗所说的英国不遣使会让皇帝失望一说。因此可以推断,想让英国再度遣使的正是新上任的两广总督长麟本人。
蔡鸿生在《王文诰荷兰国贡使纪事诗释证》一文中根据昭梿对其家世、政绩和性格的记述,认为长麟是一位“聪敏、隽雅而又奢华的两广总督”。[19]其人“修髯伟貌,言语隽雅,坐谈竟日,使人忘倦,人亦乐与之交。”[20]在与长麟打交道时,马嘎尔尼也认为“此人办事颇具热心,且每与余相见一次即觉亲密一次。吾知其接广东任后洋商必大受其惠也。”[21]可见同僚和外使均对其善于交际留有深刻印象。“然性好奢华,置私宅数千厦,毗连街巷。铁冶亭冢宰尝规之,公曰:‘吾久历外任,亦知置宅过多,但日后使此巷人知有长制府之名足矣’”,昭梿评之曰“善为拒谏”,[22]亦可见其个性颇为固执张扬。
在朝廷经历了马嘎尔尼使团的越例干渎之后,若能促成英使在乾隆登基60周年庆典时再度出使,乃至通过商馆推动各国遣使以形成万邦来朝的局面,不但能显示朝廷、皇帝的声威远播,也是其长袖善舞的表现。长麟后来在向朝廷奏报荷兰遣使朝贡的一段话中曾表示:“臣等伏查自上年英吉利进贡回国之后,各国在广贸易夷人,无不感皇上如天恩威,较前倍觉恭谨。且见英吉利使臣得以进京瞻仰天颜,亦无不共生仰慕,引为荣幸。”[23]所谓“无不共生仰慕,引为荣幸”,实暗示万邦来朝的盛世景象并非空中楼阁,而是已有一定基础,若能加以联系和推动,或不难达成。
关于这种动机的推测,虽便于理解其派人要求英荷等国出使的目的,却并不能获得时人的认同。小德经对于长麟的举措,曾有这样的判断,即粤省官员担心马噶尔尼对广州恶劣的贸易环境的控诉会引起皇帝的注意,从而导致针对他们的惩处,因此试图寻找一种方法来摆脱这样的局面。他们以为唯有通过一名欧洲人赴京朝贺皇帝,并对皇帝允许外国人在广州进行贸易的恩赐表示感谢,从而降低或消除控诉所可能带来的危险。而这样一个人很快就找到了,他便是范罢览,而其所求也正促成了这样一个计划。[24]
四、人弃我取的范罢览
不管长麟如何以所谓“之前英使的承诺”来迫使波朗遵从,后者都以“无权作出保证”加以拒绝,只敷衍说如果英使最终不能前来,商馆才计划派人。他的承诺只是可能性的。见到英国人不易说动,南海县令和蔡世文于是前往荷兰商馆拜访大班范罢览,没想到总督长麟的这个遣使计划正中其下怀。
查尔斯·博克塞(Charles R.Boxer)认为,范罢览“其人大有趣味,活泼、谨慎、多智,善于应变,颇浮夸而自诩,但度量广大,而渴求新知”,蔡鸿生因此认为其“具有开拓性的品格”。[25]实际上早在1793年,当听到英国将派遣马嘎尔尼使团来华的消息时,范罢览便非常警惕和羡慕,曾派遣广州荷兰商馆中国委员会的两名成员前往巴达维亚,想说服吧城荷印当局仿英之例遣使。[26]但因为时机不成熟,此议遭到搁置。吧城荷印当局还因而得知范罢览打算联合在粤的其他欧洲人和中国人给英国使团制造障碍,时任总管之一的阿尔廷(Willem Arnold Alting)还将这个消息透露给途径巴达维亚的英使马嘎尔尼,并为此修书给范罢览加以劝阻。[27]1794年4月2日,当南海县令和蔡世文特地前来传达总督出使的邀请时,范罢览当然不会错过这个实现其心中所愿的大好时机,而他对充当荷使的渴望在4月6日致吧城荷印当局的信件中也表露无遗。
根据11月20日英国大班波朗给德胜的回信,4月2日总督确实“考虑到时间之久和距离之远”,想知道“英国商馆是否能派一位绅士以便在某种程度上补充这一不足(使节无法从英国直接来华)”。根据同一想法,总督通过行商蔡世文建议范罢览出使是可能的。而为何一开始只提到英、葡二国,后来又增加了西班牙,则从西班牙大班阿戈特11月19日给德胜的回信中所附的范罢览和阿戈特两通重要而简短的信可以探知大致情形。
1794年4月2日范罢览致阿戈特信[28]
先生,我刚接待该城南海县令到访,他带来了总督的一桩使命,他也委托我将一桩使命带给您,我已经答应他代办,并且一收到您的答复便周知他。总督的使命是询问您是否有人能代表国王或西班牙公司从马尼拉派来一名部长于1795年3月到北京,是否可能从马尼拉送来一些珍贵的东西作为给皇帝的礼物。请好好考虑此事,并将您的回复通过快件寄给我,正如我将本信送交给您的方式一样。我不知南海县令为何告诉我,而不是告诉您的副手丰特斯(Don Julie Fuentes)先生,或许只是因为该官员不想拜访一名副手吧。最后我的朋友,我将我收到的信息原原本本地转达给您,如果您想要的话,您自己可以亲自进谒朝廷,就像蔡文官对我说的。请接受我尊敬而诚挚的保证,这将是我的荣幸。先生,您非常谦卑的仆人和朋友。范罢览·胡克黑斯特。广州,94年4月2日——晚上英国人将离开——
阿戈特的回信[29]
澳门,1794年4月5日
我的范罢览先生!
我亲爱的先生!我已经收到您本月2日的来信,读了之后,必须跟您说在您与我的副手丰特斯商议之后,您可以通过南海县令答复总督说,我们没有权力派遣这样一个使团前往北京,但总督阁下可以放心,我们将把您信中提到的所有情况通报给马尼拉政府,我们自信假如政府认为该使团合适和必要,它将会派出。
阿戈特的这份答复与英国商馆大班波朗强调其没有派使权力如出一辙。由于4月2日夜里英国商馆的职员离开广州前往澳门,阿戈特极有可能跟刚刚抵达澳门的波朗以及澳门的葡澳当局商量此事。正如当时身在澳门的小德经所言,范罢览实际上通知了除法国之外的其他外国商业负责人。阿戈特这封信写于4月5日,假如快件的投递能在一天之内送达,则范罢览在4月6日致信吧城荷印当局时,他手上已有阿戈特的这份答复。前文已述及戴闻达对此信内容矛盾的关注,这里再加申述。范罢览在信中先是说:“我得知英国人将派两名大班前来。至于西班牙人,大班(le chef)极有可能自己前来,至于葡萄牙人,人们将派遣澳门的官员或法官中的一名。”[30]在信末,他则干脆表示“另外三个国家都已经采纳总督的建议”,[31]让吧城当局觉得“这一决议在某种程度上不可避免”,[32]这就离事实越走越远了。因此,如果说在提及英国遣使一事上他受到南海县令和蔡世文的误导而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在夸大西班牙遣使的可能性,甚至将三国遣使的可能性说成是必然性这点上,他确有故意为之的嫌疑,这也成为他遭到时人以及后人诟病的理由。
当时参与荷兰使团的出使活动,同时却因其法国人的身份而可以置身事外、冷眼旁观的小德经对此事做出了这样的评论:“范罢览先生,广州荷兰公司的大班,长久以来渴望作为荷兰执政的使节前往北京:他致吧城荷印当局提议遣使的第一批信件没能达到所期望的结果(当指1793年那次),他更加急切地给他们写信;为了向他们保证成功,他声称在华的多个国家的代表必须遣使祝贺皇帝登基六十周年。”[33]
不管如何,吧城最终接受了范罢览的建议,除了误会遣使的必要性之外,范罢览4月6日信件的主体部分对表文和贡品的妥帖建议也为荷使的成行提供了部分依据。从其出使计划的目的看,表面上是遣使祝贺乾隆皇帝登基60周年,实际上却是打算利用这一时机为公司谋求利益,包括就前任粤海关监督专断地扣押“南堡号”(Zuiderberg)商船一事尝试要求补偿。至于他对自荐行为的辩解,即出使是为了公司福利,而不是其“虚妄的骄傲”,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他的个人目的。鉴于当时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经营陷入了严重困境,范罢览非常清楚出使经费将是困扰吧城荷印当局决策的主要因素。为此,他作出了若干点说明和承诺:首先,列出一份既符合中国皇帝口味、费用也适中的礼品清单。其次,为节省正使赴中国的旅费,建议派遣乐于为公司奉献的人乘坐普通商船往返。第三,强调从广州往返北京的费用将由乾隆皇帝支付,唯一的消费项是花费不大的礼品,并建议部分从吧城的库存中提取,部分在广州购买。第四,为打动吧城赞成出使而不用考虑经费,他表示若由其出使,愿意放弃因其出使而应得的奖赏。即使不能担任正使,范罢览也以节省经费和不影响商馆工作为由表达了其想随团出使的愿望。相对于“公司的利益都全系于此”的诱惑,吧城当局只需要给出一个“更高的头衔”或派出一名正使,并准备部分不贵重而实用的礼物和两份文件,就可以在与诸国的竞争中不落下风。[34]其中得失轻重的衡量显然并不困难,这也是德胜最终得以出使的重要原因。只是来粤后发现情形不符,才引起他的不满和调查,然而荷使入贡却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综上所述,正是两广总督长麟和荷兰商馆大班范罢览,共同促成了1794年巴达维亚的荷兰东印度公司遣使来华。其实长麟最初的计划是促成英国再度出使,并由此带动各国形成万邦来朝的盛景。当然,其动机亦不能排除小德经关于粤省官员力图避免因控诉所带来的尴尬困境的推断。只是这样的判断可能需要更多涉及行商、粤省官员以及长麟等人彼此之间的密切联系来加以支撑。问题在于,当时已是西方强国的英国在派出第一支使团时遭到严重挫折,其来年再度遣使的可能性并不高。其他西方国家也因为英使所遭受的境况而裹足不前,不愿迎合长麟遣使的邀请,同时也以商馆大班无权应承出使而加以推脱。但对荷兰商馆大班范罢览而言,作为使节出使北京是其多年的夙愿,而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经营困境,也让他预计到自己留在中国的时日无多,因而极力说服吧城荷印当局同意遣使。蔡鸿生曾指出,荷兰人前来叩贺乾隆皇帝登基60周年“只不过是一个适时的借口,真正动机是为荷印公司谋求对华贸易的新权益”。[35]虽然长麟最初让英国人遣使的计划没有达到,范罢览的积极主动却帮了他的忙。针对这次荷兰使团出使的缘起,小德经所谓“诸多事件几乎总是有各种不牢靠的原因,个人的自负和利益导致其发生。一个国家常常发现自己正从事一种看似有用和必要的活动,然而它却只是为了满足某一个人的自尊心和野心”,这一说法虽然出自对范罢览的攻击或指责,却也在一定程度上透露出事实的真相。
①1794-1795年荷兰使团的相关书信被汇集成Papieren betrekkelijk de ambassade van de VOC naar Peking(关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出使北京的文件)一册,其中以荷兰文为主,其他西方语言的书信则多附有荷兰文译文,现藏于荷兰海牙的国家档案馆。主要包括有:德胜1794年11月21日致吧城当局的信(信件A);德胜1794年11月18日致函英国商馆大班波朗(信件B),及后者11月20日的回信(信件C);德胜1794年11月18日致函西班牙商馆大班阿戈特(信件D),及后者11月19日的回信(信件E);范罢览1794年4月2日写给阿戈特的信(信件F1),及后者4月5日的回信(信件F2)。另,11月26日,德胜在出使途中于广东英德寄回给吧城当局的信,收录于Frank Lequin,Isaac Titsingh in China:het Onuitgegeven Journaal van
Zijn Ambassade naar Peking 1794-1796,Canaletto/Repro-Holland,2005,pp.230-245.(《德胜在中国:其出使北京的未刊日记》,1794-1796年)以下注释引用该书时简称《德胜出使日记》。
②《范罢览出使日记》第2卷的附录A《作者致为了重振荷兰东印度事务而抵达巴达维亚的总委员先生们》,见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Voyage de l' 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vers l'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ees 1794 & 1795,Philadelphia,1797,pp.357-364.
③参见“关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出使北京的文件”中的信件B和D。
④即当时的两广总督长麟。
⑤原文为lettres de crédit,亦即使节身份的证明文件,似乎跟正式的国书(lettres de créance)不同,但后者常常会包含使节身份的证明文字。
⑥荷兰学者Frank Lequin在《德胜在中国:其出使北京的未刊日记》一书的第一部分探讨了德胜使华前后及现存出使日记各种版本的研究,见《德胜出使日记》,第9-67页。关于德胜的生平事迹、吧城荷印当局出使决策的制定与人员的选派,见该书第9-10、24-29页。需要指出的是,吧城当局在给两广总督的信启(荷兰文)中,是说如果德胜在出使过程中因故去世,则由范罢览接替其正使职位,但此信的中文版(由吧城华人通事翻译)则径称范罢览为副使,故中国官府以其为副使,范罢览自身亦以副使自居,小德经则否认其副使身份。此事详情涉及表文翻译问题,拟另文详论。
⑦这个船队的六艘船分别是:1.暹罗号,船长哈斯(Gas),即中国文献中的咭时;2.华盛顿号,船长为范费尔森(van Velsen);3.天鹅号,船长奥尔霍夫(Olhof);4.海莲号(Zeelely),船长阿德里安斯(Adriaanse);5.南望号(Rembang,中爪哇省地名),船长施密特(Smit);6.Pantjalling的保护者号,船长布兰多(Blandow)。见《德胜出使日记》,第69页。
⑧如果德胜确实在11月22日出发入京之前的每周四都在荷兰商馆举办盛宴,则前后一共有5次,即10月16日、23日、30日,以及11月6日、13日。
⑨参见“关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出使北京的文件”中的信件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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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参考文献:
[1][3][4][6][9][27]J.J.L.Duyvendak,"The
Last Dutch Embassy to the Chinese
Court(1794-1795)",ToungPao,no.34,1938,p.4,p.10,p.4,pp.10-11,p.32,p.8.
[2][13][14][24][33]Chrétien-Louis-JosepheGuignes,Voyages
à Peking,Manille et de
France,faitsdansl' Intervalle des Années 1784 à 1801,Paris:De
L'Imprimerielmpériale,1808.Tome 1,Voyage à Peking pendant les Années 1794 et
1795,vol.1,pp.254-256,p.254,p.255,pp.254-255,p.254.
[5][10][30][31][32][34]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Voyage de l'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vers l'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e'es 1794 &
1795,Philadelphia,1797,vol.2,Supplément A,Lettre de l'auteurà messieurs les
commissaires-générauxarrivés à Batavia pour le rétablissement des affaires des
IndesOrientalesHollandaises,pp.357-359,p.363,p.361,p.362,p.362,pp.359-364.
[7][8][11][12][26]Frank Lequin,Isaac
Titsingh in China.het OnuitgegevenJournaal van ZijnAmbassadenaar Peking
1794-1796,Canaletto/Repro-Holland,2005,p.72,p.73,p.237,p.237,pp.72-74.
[15][28][29]Papierenbetrekkelijk de
ambassade van de VOC naar Peking,LitteraC:Copia Missive van den Heer Browne aan
den HeerAmbassadeur in dato 20 November met dies translaat,LitteraF:Copien der
bijlagentotvoorms.briefbehorende met dezselverTranslaten,No.1 Van Braam a
Agote,2 Avril,1794,No.2 Agotenaar Van Braam,5 April,1794.
[16][21]马嘎尔尼原著,刘半农原译,林延清解读:《1793乾隆英使觐见记》,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00-202、202页。
[17]乔治·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纪实》,叶笃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476-477页。
[18][23]梁廷枏:《海国四说·粤道贡国说》,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243-244、213页。
[19][25][35]蔡鸿生:《中外交流史事考述》,郑州:大象出版社,2007年,第364、348、360页。
(转引自《广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201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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