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深远的源头。长久以来,先秦动物文化只是这一宏阔源头中的一脉潜流,但它在低潜中含蕴深厚,荡涤出了自己的独特场域,生成为中华传统文化长河中的一股奇异的源泉。深度整合、解读、评价、阐发和弘扬先秦优秀动物文化,在倡导文化自信、重视文化传承、关注文化创新、拓展文化交流的新时代有着特别的意义。
先秦动物文化研究的核心范畴
“先秦动物文化”这一核心范畴,首先关涉“先秦”“动物”以及“文化”等关键词。
“先秦”既是时间范畴,也是空间范畴,更是文化范畴。从时间上看,“先秦”一般指的是秦国统一六国之前的中国历史阶段,它从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代到秦始皇一统天下,经历了上古时代、夏、商、西周、春秋(公元前771—前476年)、战国(公元前476—前221年)等重要阶段。从空间上看,先秦时期产生了“中国”“天下”“九州”等地理观念,“中国”意为天下之中央,实际上人们的活动范围多在黄河、长江流域,但是探索过和想象中的空间远大于此,“荒服”“海外”“西方”等地域概念的频繁出现即是明证。从文化上看,“先秦”是中华文明的源头,开启了中华文化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时代。其中,春秋战国时期正处于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1883—1969)所说的“轴心时代”,诞生了老子、孔子、孙子、墨子、庄子、孟子、荀子、韩非子等一大批杰出思想家,还出现了屈原这样的伟大诗人。以他们的著述为代表的先秦元典所蕴含的深邃思想和人文旨趣,在整体上呈现出系统性、深刻性、普世性、超越性等鲜明特征,为后世确立了可资长期效法的文化范式,从而为中华民族的后续发展提供了源源不绝的精神伟力。
“动物”一词,很早即已见诸中国古代文献。如先秦典籍《周礼》记载:山林“其动物宜毛物,其植物宜皂鳞,其民毛而方”(《周礼·地官司徒·大司徒》),此处在人之外把生物分为动物和植物两类。在微生物尚未为人所知的时代,古人往往动植物并举,如汉代张衡《西京赋》言称“植物斯止,动物斯止”。现代科学视域中的动物,指的是多细胞真核生命体中的一大类群,它们种类众多,但就其基本特征而言,均具有与植物不同的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一般不能将无机物合成有机物,只能以有机物(植物、动物或微生物)为食物以进行摄食、消化、吸收、呼吸、循环、排泄、感觉、运动和繁殖等生命活动。当然,古人对于动物的理解,未必如现代精准透彻,甚至存在许多错误看法,但基本要素已然具备,“古汉语里有些字具有通称的功能,近似于动物范畴”。综上所述,本书所说的“动物”,指的是不包括人类在内的、具有和植物不同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的生物。而动物与人的区别,正如马克思所说:“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亦即人类开展的是具有自觉能动性的实践活动,而动物则因本能而生存。
“文化”可以从多层面、多角度、多领域来理解。如从词源上看,中西古代“文化”概念都涉及“科学”“宗教”“审美”和“伦理”等层面。本书主要从两个角度界定文化:一是广义和狭义的视角。广义的文化即人化,它是与自然状态相对立的那种状态,反映的是历史过程中人类的物质实践和精神力量所达到的方式和成果。而狭义的文化仅关涉社会生活的精神层面,它既包括以感性认识为主的社会心理(表现为情感、心态、习俗等),也包括以理性认识为主的社会意识形式。社会意识形式的观念体系是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乃至科学等构成的精神领域。显然,狭义的文化是广义文化中的精神层面和深层结构。二是显性和隐性的视角。在显性层面,文化表现为人的某类行为(可称为文化行为),或者呈现为某一事件(可称为文化事件),也可以凝结为某种成果(可称为文化产品);在隐性层面,它既可以内藏于人的心理,也可以表现为某些制度,还可能升级为复杂的观念体系(如学术思想)。当然,本书在阐述文化时有所侧重,侧重探究文化的精神层面和意义世界,尤其关注观念体系。
在“先秦”“动物”以及“文化”等关键词得以界定的基础上,“先秦动物文化”这一概念可以简略地表述为:中国先秦时期人们关涉动物的产品、行为、事件、心理、制度、科学、文艺、伦理、哲学等方面的总和。
先秦动物文化研究的主要对象
从“先秦动物文化”这一范畴出发,本书研究对象涉及如下多个方面。
其一,先秦时期人们关涉动物的劳动产品。这些动物产品是人们从事物质生产、政治、文化实践的成果。如先秦时期贵族常穿的裘皮、丝绸衣服(如《诗经》中《羔裘》:“羔裘逍遥,狐裘以朝”;《丝衣》:“丝衣其紑,载弁俅俅”),它们见于众多典籍之中。有一些文化产品来自出土或考古发掘,如商四羊方尊、殷墟甲骨、竹木简牍。事实上,考古材料能弥补先秦文献资料的不足,因而不可轻易忽视。
其二,先秦时期人们关涉动物的行为与活动。包括人们观察、捕猎、畜养、驯化、使用动物等各种行为。我们可以从先秦时期的文献资料中阅读到这一方面的众多记载,如观察鸟类(如《诗经·伐木》“嘤其鸣矣,求其友声”)、进行捕猎(如《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宍”)、为动物配种(如《周易·晋卦》:“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宰杀、食用以及献祭动物(如《诗经·公刘》:“食之饮之,君之宗之”)等行为。
其三,先秦时期人们关涉动物的各类事件。事件是有着密切联系的一系列行为之和。很多历史事件直接指向动物,如燧人氏“教民以渔”(《尸子》逸文,《路史·前纪五》)、商汤“网开三面”(《史记·殷本纪》)、“孔子西狩获麟”(《史记·孔子世家》)、“卫懿公好鹤”(《左传·闵公二年》)。有些事件与动物联系紧密,如“周穆王西游”(《穆天子传》)涉及动物进献、“孟子见梁惠王”(《孟子·梁惠王上》)中孟子通过以羊易牛事例启发梁惠王、“里革断罟”(《国语·鲁语下》)中里革制止鲁宣公滥捕。动物文化事件或详或略,但大多具体、鲜活、有过程,所蕴含的文化信息量往往大于简单的文化行为。
其四,先秦时期人们关涉动物的社会心理。先秦典籍中有些记载直接反映了人们对于动物的心理活动,如孟子“君子远庖厨”(《孟子·梁惠王上》)的言论反映出人们对于被屠宰动物的恻隐之心,如“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诗经·硕鼠》)的吟唱体现出人们对于老鼠(和像老鼠那样的人)的厌恶之情。甚至可以从字里行间中解读出人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如“厩焚不问马”(《论语·乡党》)反映了孔子在人与动物之间的微妙心态。
其五,先秦时期人们关涉动物的文学艺术。先秦时期诞生了《诗经》《楚辞》这样风格迥异的诗歌作品,也出现了《山海经》《穆天子传》这样想象力丰富的奇书。另外,《晏子春秋》被认为是小说之滥觞,先秦诸子多文学寓言也是后世共识。在这些文学作品中,动物以异于科学知识、历史记载、哲学思考的形式呈现于世。对它们的解读是动物文化里极为有趣的内容。
其六,先秦时期人们关涉动物的科学知识。先秦时期人们对动物有了一定的认识,形成了比较丰富的动物学知识。《尔雅》《山海经》和《诗经》可称为先秦动物学的三大名作,记录了众多动物的名称及其生活习性、生理、生态知识,反映了中国畜牧业农业时代的科学水平。其他著述也常涉及动物科学,如《逸周书·时训解》中的动物物候学知识、《庄子》中的“物化”观念、名家的“辩者二十一事”。
其七,先秦时期人们关涉动物的典章制度。《周易》《逸周书》《周礼》等经典其实都是为天下制定的制度体系。《周易》以占卜的方式为社会立法,许多内容涉及动物。《逸周书》中《王会解》记载成周之会以及各方国的贡献制度,《月令解》中保存有大量古代关涉动物的制度,如动物保护制度、渔猎制度、动物经济管理制度。《周礼》则完整地呈现了周官制度的庞大体系,其中许多职掌关涉动物。
其八,先秦时期人们关涉动物的哲学思考。这种哲思首先体现为动物伦理思想,如由晏子开启的“人禽之辨”几乎是春秋战国时期诸子共同参与的最重要的伦理话题,而主张动物保护也是诸子言论中常见的观点。同时,思想家们关注的焦点往往并非动物本身,他们由此而意欲达成关于这个世界更深层次的理解,形成了“天人合一”“崇道尚德”“以民为本”等重要观念,把构建理想社会的哲学理念推向更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