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历史地理学专业博士生培养,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具有创新和创造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要求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具有现代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掌握历史地理学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在历史地理学学术研究中做出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4、能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历史地理学专业的外文资料和撰写专业文章。
5、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历史地理学专业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在职博士生的培养年限原则上为4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原则上最长不超过6年。
三、研究方向
历史地理学专业研究方向,根据本学科已有的特色和优势,结合本学位点研究特色,力求体现基础性、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主要研究方向为:
1、历史环境变迁与重建
2、历史人文地理
3、区域历史地理
4、历史城市地理与文化名城保护
四、培养方式
历史地理学博士生的培养工作采用导师负责制,并建立以导师为主要责任人的博士生指导小组,充分发挥集体指导的优势。鼓励、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的培养,在需要和可能的前提下,也可采取和国内外同行学者或学术单位联合培养的方式。博士生应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指导教师要注意培养博士生严谨的科学作风,要根据科研课题、拓宽培养口径、扩大知识面的需要,安排博士生学习必要的学位课程,包括跨门类、跨学科的学位课程。按照野外实地考察的需要,要安排20~30天左右的野外工作日程。指导教师应自觉地学习相关的教育学理念,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并尝试运用于自己的培养指导工作之中。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历史地理学专业博士生的课程实行学分制,至少应取得18学分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课程结构和学分分配如下:
(一)必修课程
1、公共学位课:5学分
(1)政治理论课 2学分
(2)第一外国语 3学分
2、专业学位课:6学分
(1)历史地理学理论与方法 3学分
(2)区域历史地理 3学分
(二)选修课程(含研究方向课):3—4学分
选修课不少于2门,每门2学分。鼓励跨学科、跨专业选课。
(1)国外历史地理学评介 2学分
(2)历史社会地理 2学分
(3)历史城市地理 2学分
(4)历史人文地理专题研究 2学分
(5)历史商业地理 2学分
(5)环境变化过程 2学分
(6)历史景观遥感分析与GIS 2学分
(7)文献阅读与研讨 2学分
(三)开题报告:2学分
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应阅读大量专业文献,总结提炼出有关研究领域或研究专题的综述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的构思、框架、目标、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通过,可获得学分。
(四)学术讲座:2学分
历史地理学专业博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术讲座8次以上并在本学科范围内作学术演讲至少2次,符合规定记2个学分。
六、学习要求与考核方式
课程学习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研训练、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课程考核采取笔试、口试和开卷、闭卷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主要有课堂考试、课程论文、科研报告、课堂笔试与课程论文结合、课堂笔试与科研报告结合等多种形式。考核方法一般由授课老师决定,但必须严格考核,确保历史地理学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七、科研训练与能力训练
科研训练和创新能力培养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历史地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应通过参加导师的科研课题、本人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等科研活动,掌握科学研究的手段、方法和技能,提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学术水平。提倡和鼓励在校博士生申请各种科研基金和研究生创新基金,激励博士研究生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历史地理学专业博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活动(参加学术讲座8次以上,并在本学科范围内作学术演讲至少2次),领略人文社会科学家、自然科学家的学术风范,了解有关学术动态,达到要求记2个学分。
历史地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论文要求,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学术成果暂行规定》,达到要求后方能提出学位申请。
八、中期考核和开题
历史地理学专业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工作一般在第二学期结束前的一个月内进行,中期考核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三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查和评价。三项考查都合格者,通过中期考核;凡有一项不合格者,终止学习。
历史地理学专业博士生中期考核通过后,进行开题。开题一般在第三学期的中期进行。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研究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2)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可行性分析;
(4)课题的创新性;
(5)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
(6)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的研究工作成绩。
九、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根据历史地理学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制订具体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博士生的科学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做出比较具体的规定和说明。
历史地理学专业博士生培养计划一般在博士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和导师组指导下制订完毕,经导师和所在院系领导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部备案后实施。
十、学位论文
博士生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对博士研究生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历史地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要十分注重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2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为了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本博士点所在单位和导师应抓好学位论文选题、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阶段检查、组织预答辩、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
历史地理学兼有文理交叉学科的性质,博士学位论文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结合科研攻关任务从事应用开发研究,但须有自己的见解或特色。学位论文撰写必须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科研道德。博士研究生需要注意自身从基础资料到学科理论两个方面的学术积累。学位论文必须建立在坚实的对原始历史文献的充分掌握和具体分析上,从具体的历史事实出发,得出自己的结论。就历史地理学专业而言,衡量一篇优秀的博士毕业论文的标准,应包括选题前沿、基础牢固、论据充分、逻辑性强、分析准确、结论可靠、学术意义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