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前期的日本官方档案中有不少关于西沙群岛的记录。近年来,国内学界对此已有关注,取得了不少成果,代表性成果如:刘永连、卢玉敏的《从日本史料看近代日本势力对西沙群岛的渗透——以1921~1926年何瑞年案为中心》,赵德旺的《论民国时期“何瑞年出卖西沙群岛权益案”经纬——以日本亚洲资料中心(JACAR)史料为据》,许龙生的《中日两国围绕西沙群岛磷矿开发的合作、竞争与纠纷(1917~1930)》等。这些研究成果利用了不少日文档案,考察了日本在承认西沙群岛是中国领土的前提下对西沙群岛的资源掠夺。本文在学界研究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挖掘、整理20世纪前期日本官方档案,阐明日本对西沙群岛主权的调查活动、日本官方的态度和观点。
一、20世纪初日本的“南进论”与南海诸岛地理认知
明治维新后,日本“南进”思想进一步发展,所谓“南进论”甚嚣尘上。日本不仅北进亚洲大陆,而且开始向南洋扩张。与向亚洲大陆的扩张相比,日本社会对南洋的关注较低,南洋大都被视为未开化的野蛮之地。1873年,岩仓使节团自欧美游访经由南洋回日本时谈到,南洋“土地肥沃,民众懒惰,日本至南洋只有至欧洲的一半距离,因而潜藏利益”。日本侵占中国台湾后,第二任“台湾总督”桂太郎于1896年向伊藤博文递交意见书,直言不讳日本占领台湾的意义在于侵占中国华南和东南亚。
在日本政府推动下,日本人逐步向南经济扩张。明治末期,欧洲市场上信天翁的羽毛价格昂贵,日商认为容易获利。日本人捕捉信天翁的活动从日本近海向南洋扩展,逐渐延伸至南海诸岛。
日本向南扩张增加了日本社会对南海诸岛的地理认知。在南海诸岛中,日本人最早接触到的是东沙岛。1901年11月,日本人玉置半右卫门前往东沙岛追捕信天翁。经过探查,玉置半右卫门认为东沙岛只不过呈现出一个岛礁的形状而已,岛内没有物产且无法居住。他预测在东沙岛无利可图而罢手。1902年11月23日,日本冒险家水谷新六等一行18人乘坐帆船“的矢丸”到达东沙岛,目睹了中国渔民在东沙岛的捕鱼活动,记录下岛上建有房屋和祠堂。因为水谷新六等人在东沙岛没有找到信天翁,所以他们立刻离去。1907年3月,水谷新六向住在台湾的西村竹蔵借得资金,乘坐“台湾丸”再次向东沙岛出发。不料航行中遭遇风暴,“台湾丸”在东沙岛附近被吹走。6月11日,水谷新六等船员被“福州丸”救起。此后,日本人逐渐频繁地前往东沙岛掠夺资源。
20世纪初,日本人对东沙岛的称呼使用了将英文名称音译成日文的方式。英语东沙岛“Pratas”的日文假名转写是“プラタス”,其音译的日文汉字一般为“不腊达斯”。1902年,玉置半右卫门向东京府知事千家尊福提交了《关于不腊达斯岛渡航申报书》。在这份申报书中,玉置半右卫门将东沙岛称为“不腊达斯岛”。至于“Pratas”何时被称作东沙岛,《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中记载“1866年英人蒲拉他士遇风飘入我东沙岛,并自改名为蒲拉他士岛”。有研究成果认为,“在1685~1784年间的外国船唯一记录的关于南海诸岛礁滩暗沙经纬度资料中国海滩礁列举中已经出现‘Pratas’ Shoal’的记载。”20世纪初期,中文文献中一般将东沙群岛称为“东沙岛”。实际上,东沙群岛是由珊瑚组成的一座环状珊瑚礁,包括东沙岛、北卫滩和南卫滩。20世纪中期以后出现东沙环礁的称呼。
日本人在西沙群岛的扩张活动晚于东沙群岛。1917年6月,日本人平田末治在东沙岛附近盗采海人草,返回台湾时遭遇风暴,漂流至西沙群岛附近。因登岛寻找饮用水,平田末治发现岛上蕴含磷矿。
1918年6月,因磷矿石价格高涨,平田末治等人再次前往西沙群岛。他们在西沙群岛停留了大约4周时间,调查磷矿并采取矿石样本。这批磷矿石样本被送去高雄的研究所分析后,平田末治认为有利可图,第三次前往西沙群岛,调查各岛具体的磷矿情况。1920年3月,平田末治开始在西沙群岛盗采磷矿。平田末治于1920年调查的西沙群岛范围是北纬16°N-18°N,111°E-113°E。值得一提的是,1909年,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勘查的西沙群岛范围是15°46′N-17°17′05″N,111°14′E-112°45′E。由此可见,平田末治“调查”西沙群岛的时间不仅晚于李准,而且其认知的西沙群岛地理经纬度也非常粗略。
大约与平田末治同时,日本人小松重利、池田金造等也在南海海域活动。1918年5月,小松重利、池田金造来到南海探险,称“发现”了散在南海中的24个岛屿。他们先后向外务省申请把这些岛屿“编入”日本版图。他们记录了“发现”的每个岛礁名称。日本外务省外交档案中留存了这些名称。通过比较,此时日本人对南海上岛礁的称呼大多来自英文名称,且与《新译中国江海险要图志》中的名称基本一致。
相较于日本民间对南海诸岛的地理认知,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的日本官方海图较为详细地记录了南海诸岛的地理水文知识。
1883年,日本水路部发行了海图52号,详细记录了东沙岛的地理情况。据该图右下方的文字记录显示,东沙岛位于20°42′3″N,116°43′14″E,该图来源于1868年出版的第362号英国海图。日本水路部于1900年发行的海图451号中,明确标示了南沙群岛的中业岛、双子群礁、南钥岛、渚碧礁以及郑和群礁,该图来源于1888年10月发行的第1201号英国海图。日本水路部于1900年发行的海图411号,标出了石岛、永兴岛、中岛、东岛等西沙群岛的岛礁。该图是基于1885年6月出版的第94号英国海图所绘,而第94号英国海图则是基于1883年德国的测绘完成。1905年日本水路部刊行的海图382号多次出现在日本外务省档案中,是日本外务省和海军省非常重视的海图。该图中在南海上岛礁聚集处用点线标识,点线内注明文字:“危险地,警戒,因点线内是未测地,且险礁多,因此船舶不得在此点线内航行”。
总之,20世纪初,日本在对外扩张过程中,对南海诸岛认识加深,促使其开始调查研究南海诸岛主权。
二、1920年日本政府对西沙群岛主权归属的调查证明西沙群岛属于中国
1920年初,日本驻法使馆询问“台湾总督府”西沙群岛的主权归属情况。据“台湾总督府”外事课电报,三井商船公司计划开发西沙群岛磷矿,向日本驻法使馆询问西沙群岛的主权归属,日本驻法使馆进而询问“台湾总督府”外事课。2月9日,“台湾总督府”外事课长致电日本外务省通商局长田中都吉,询问西沙群岛是哪国的领土。1920年3月23日,田中都吉回复“台湾总督府”外事课长:
大正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起草木村
主管通商局长 田中通商局长
致台湾总督府外事课长
电信案(暗)
关于贰月九日贵电“帕拉塞尔”岛所属之件,据《水路志》可知1909年中国政府将其“合并”。以防万一,对此进行了调查。该岛在“支那”被称为西砂岛,前几年发生“东沙岛”即西泽岛问题时,两广张总督派遣军舰调查实际情况。1915年10月9日,与驻留当地邦人杉山某有关系的一“支那”人申请该岛的开垦及燐矿采掘。当时的巡按使张鸣岐颁发许可指令。据在广东帝国领事的报告,有迹象表明该岛属于中国。他国对此没有异议。
上述电文表明,“台湾总督府”希望了解“帕拉塞尔”岛所属。外务省内政局课长木村锐市起草、通商局长田中都吉签发了回复电文,称根据日本海军部出版的《水路志》,1909年中国政府将西沙群岛“合并”。需要注意的是,1907年日本人西泽吉次侵占东沙岛。经过多次交涉,中国最终收回东沙岛。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1909年4月,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受两广总督张人骏的委派,前往西沙群岛勘测并宣示主权。西沙群岛自古是中国的领土。根据《琼管志》的记载,南海诸岛隶属于广南西路吉阳军的管辖范围,这标志着中国政府最晚从唐宋时期起,已将南海诸岛纳入版图,并明确了行政辖治。电文中所称1909年中国“合并”西沙群岛明显不符史实。“与驻留当地邦人杉山某有关系的一‘支那人’申请该岛的开垦及燐矿采掘”表明日本人在西沙群岛盗采磷矿是借由中国人名义进行,并且是由广东巡按使张鸣岐颁发经营磷矿许可证,同时,日本驻广东领事馆汇报:“有迹象表明该岛属于中国。他国对此没有异议。”这已经明确表示日本官方认为西沙群岛主权属于中国。
另据日本外务省外交档案记载,外务省在回复“台湾总督府”之前,不仅向日本海军部了解情况,而且向当时的日本驻华公使小幡酉吉、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铃木荣作询问相关情况。函询结果表明西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
1920年2月19日,日本外务大臣内田康哉致驻华公使小幡酉吉:
电送第一二七二号暗
大正九年二月十九日下午2时
内田大臣致驻支小幡公使
电信案(暗)
第一一一号
关于“支那”海南岛的南方所在“帕拉塞尔”岛礁,一九〇九年“支那”政府将之“合并”后列入该国版图。请迅速确认上述情况是否属实后回电,但暂且不要询问“支那”政府。
据海军水路部发行的水路志,德国人从一八八一年至一八八四年测量过“帕拉塞尔”岛,一九〇九年“支那”政府将此“合并”。(上述内容来自水路部电话)
木村办事员
从这封电报可以看出,日本外务省实际上已经清楚西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因此,外务省尽管要求小幡酉吉进行调查,但要求他不能向中国政府咨询,即日本不希望让中国了解其在南海地区的行动。
3月23日,日本驻华公使小幡酉吉回复日本外务大臣内田康哉称“毫无线索”,应该是“地方之事”,因而委托了日本驻广州总领事进行调查。
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铃木荣作详细调查了西沙群岛的主权归属情况,并向日本外务省作了一系列回复。3月31日,铃木荣作致电日本外务大臣内田康哉,明确“据当地确认,确有1909年‘支那’派遣军队‘合并’西沙群岛之事”。4月2日,铃木荣作再次致电外务省称,据香港民政厅长官的私信,广东当地政府于1909年1月公布了“合并”西沙群岛的通告及《中国江海险要图志》第三卷中同样记载了西沙群岛是中国领土。4月8日,铃木荣作又向日本外务省汇报:
绝密第三号
大正九年四月八日
驻香港总领事铃木荣作
外务大臣子爵内田康哉阁下
关于“帕拉塞尔”群岛所属之事
拙电第三九号及第四一号已作汇报。兹奉上当地政厅民政长官(暂时代理)来信誊写件及一九〇九年六月十日《南华早报》所载誊写件,特此汇报事情原委。
敬上
追加,上述书信为私信。敬请理解。
转寄北京公使
在这份扫描件上方,清晰地留有“通商局长”“政务局”字样。由此可见,这封电报应该被外务省通商局和政务局阅览过。电文中提到的《南华早报》创始于1903年,是一份在香港发行的英文报纸,内容覆盖全亚洲,在业内以独立中肯闻名,在业内享负盛名。1909年6月10日,该报刊登的文章记录了李准率队前往西沙群岛进行复勘,公布测量岛屿的经纬度,鸣炮升旗,宣示中国政府拥有西沙群岛主权之事。
与此同时,日本驻华公使小幡酉吉仍在关注此事。1920年4月8日,小幡酉吉致电内田康哉询问是否需要继续调查西沙群岛主权归属之事。4月10日,通商局长田中都吉致电“台湾总督府”外事课长是否需要继续调查“帕拉塞尔”群岛所属之事。4月13日,“台湾总督府”回复有必要掌握从西沙群岛进口高濑贝等的国家名称。4月14日,内田康哉致电小幡酉吉,告知其“台湾总督府”的需求,同时,请其调查近年来日本民间计划在西沙群岛设立磷矿会社的情况。11月12日,“台湾总督府”总务长官下村宏致电外务省通商局长田中都吉,委托其调查西沙群岛的经济现状。12月11日,日本外务省将之前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铃木荣作回复的电报复印件转发“台湾总督府”。据此,关于西沙群岛的主权归属之事,日本政府一直在积极地持续关注、相互通信。
经过多方调查后,日本外务省总结西沙群岛的主权归属问题如下:
“帕拉塞尔”群岛的所属
〇本岛称为西沙岛。前几年东沙岛即西泽岛发生问题之际,两广总督张人骏派遣军舰调查实情后,“支那”政府于一九〇九年将之“合并”。
〇民国四年十月九日,与邦人杉山某有关系的一“支那人”申请在该岛采掘燐矿。当时张鸣岐给予许可指令。
〇据驻香港的英国行政官致总领事太田(为吉)的私信,告知一九〇九年一月“支那”“合并”“帕拉塞尔”岛。
〇海军水路部水路志中记载与本岛相关内容:一八八一——一八八四年德国人进行测量,一九〇九年“支那”将其“合并”。
日本外务省的档案记载了中国政府对西沙群岛的复勘、宣示主权及对西沙群岛磷矿的管理。由此可见,中国政府对西沙群岛实施了持续的有效管辖,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这成为20世纪前期日本处理有关中国西沙群岛事务时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1940年代前日本官方在国际上一直承认西沙群岛主权属于中国的观点
20世纪20年代,日本政府操纵日商在西沙群岛盗采磷矿,加强经济渗透。1920年3月,平田末治向日本外务省申请在西沙群岛开采磷矿,外务省提出让平田末治以中国人名义进行盗采:“今年(1920年)2月,向广东省长致信申请采掘权,传达实情……关于该事,梁国之从广东省长处获得该群岛磷矿采掘权后,关于梁(国之)和平田(末治)之间的经营方法,缔结合同是上策。”日本外务省向广东省长致信申请磷矿采掘权,这已明确表明日本外务省认为西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外务省亚洲局局长芳泽谦吉将平田末治推荐给“台湾总督府”。“台湾总督府”一直积极推进、操纵日本人在西沙群岛掠夺磷矿资源。田健治郎于1919~1923年担任“台湾总督”。在他的日记中,有多条关于西沙群岛磷矿的记录:“池田事务官来申关多树岛磷矿经营之经过”(1921年9月25日),“平田末治来述关多树岛磷矿特许与广东政府交涉之经过”(1921年9月29日),(田健治郎)与加(贺)来长官谈论“关西沙岛磷矿开发之事”(1922年1月19日),“平田末治来述青(西)沙岛磷矿开发之经过”(1922年5月5日)。这主要是因为日本占领台湾后,“台湾总督”着手以台湾为基地向南扩张。
日本人对西沙群岛的野心引起了广东公署的重视。1922年,海南岛的学生对此也发起抗议。5月13日,日本驻广东总领事藤田荣介致信“台湾总督”田健治郎,建议叫停平田末治的活动。1923年4月26日、30日,藤田荣介两次致电田健治郎提醒“台湾总督府”需要注意中国的抗议舆论。1924年,上海、广东等地的报纸相继刊登日本人掠夺西沙群岛资源的报道。此时,天羽英二刚担任日本驻广东总领事。藤田荣介向其建议尽快处理舆论风波,同时,日本人涩谷刚向日本驻香港总领事村上义温提出,希望通过中国人俞志远获取西沙群岛的渔业、磷矿权。此计划被村上义温拒绝。1927年12月6日,时任日本国会议员的齐藤藤四郎来到日本外务省,面见政务次官、军务局长,请求外务省处理他与小畑政一在西沙群岛发生的经济纠纷。对于齐藤藤四郎的控诉,外务省要求其明确西沙群岛的采矿权究竟属于何人后,再提出交涉申请。齐藤藤四郎不满日本外务省的处理结果,又向日本海军省申请保护,也被拒绝。
在操纵日商对西沙群岛的经济渗透上,日本外务省一直保持着谨慎的态度。尽管日本对西沙群岛有觊觎之心,但其认为西沙群岛主权属于中国的观点是明确的。
20世纪20年代,法国对西沙群岛的战略价值有了新的认识,同时,法国也注意到日本对西沙群岛的侵略意图。1932年1月,法国外交部向中国提出了西沙主权要求。中国断然拒绝法国的这一无理要求并予以驳斥。
对西沙群岛一直有侵占野心的日本自然十分关注此事。1932年5月12日,日本驻广东总领事代理须磨弥吉郎将刊登于《广东晨报》的《言说东沙岛及西沙岛》发送回日本外务省,称这是了解中国方面观点的好资料。5月19日,须磨弥吉郎将该日《民国日报》刊登的报道发给日本外务省,并汇报了法国驻广东领事馆领事对西沙群岛主权的看法。须磨弥吉郎的汇报显示,日本密切关注中国维护西沙群岛主权的举措,而且向法国驻华领事馆官员确认法国的情况。同日,日本驻南京总领事代理上村伸一致电外务大臣芳泽谦吉:
亚细亚局第一课
普通第二二四号
昭和七年五月十九日
驻南京总领事代理上村伸一
外务大臣芳泽谦吉阁下
“法支”间关于西沙群岛的领土归属问题争端之事
据报纸报道,关于位于广东省琼崖附近的西沙群岛归属问题,法国政府突然照会在法“支那”公使馆称,因该岛隶属安南,故系法国领土。理由如下:
一、在安南历史上,安南王公大臣曾经在该岛建立石碑。
二、在“支那”历史上,曾经有两艘英国船只和“支那”渔民发生冲突,并在该岛附近沉没。
英国政府提出抗议。“支那”方面称因七洲岛不属于“支那”领土而不承担责任。
“支那”政府基于海军曾经在该岛建设无线电台的事实,力证该岛是“支那”领土,并命令海军部提交资料。据海军方面致外交部的报告:
一、从经纬度及地理上看,该岛属于“支那”领海。
二、清朝派遣李准在该岛上升起国旗、鸣炮。这是历史的证据。
三、民国十九年,远东气象会议在香港召开。当时安南气象台长及上海徐家汇法国天文台主任要求支那方代表在该岛建设气象站。
“支那”方举出以上三点依据,并且对法国主张提出抗议:
一、没有行迹表明安南当时在“支那”的领土上设立石碑。
二、在外交史上没有找到英国船只沉没事件的根据。更何况,据国际法及一般习惯法,发现新岛时须根据居住民的国籍情况决定归属国。该岛全岛均是“支那”渔民。外交部根据海军方面的依据,逐一反驳了法国方面的主张。
发送本信复写件致公使上海北平广东
南京总领事代理上村伸一在电文中总结了中法双方论证的依据,与须磨弥吉郎的汇报相比,上村伸一的汇报更加全面。不仅列出了中法各自的主张,而且说明了中国的抗议依据。
1932年11月,中国将计划已久的西沙气象台建设提上日程。日本驻广东陆军武官和知鹰二得知此消息后,向参谋次长汇报,认为中国急于建设西沙气象台是受到英国的策动,同时,他向参谋次长发送了5月16日《民国日报》所刊《西沙群岛海鸟粪采取现状调查》末段,即关于中法双方在西沙群岛活动的概要。此外,日本密切关注法国态度,将印度支那总督的报告及其致殖民大臣的书函作为重要参考资料。
法国无端索取西沙群岛主权的外交事件,以法方无回应而告终。围绕中法西沙群岛主权之争,日本驻广东领事代理须磨弥吉郎和日本驻南京总领事代理上村伸一汇总中法双方观点后向外务省汇报,同时,驻广东领事代理须磨弥吉郎利用职务之便,探寻法国官方的看法。
1933年8月,外务省亚洲局第一课梳理了中法各自主张西沙群岛主权的依据,最后得出结论“今比较两国主张,法国方面比较薄弱”。这表明了日本外务省倾向于认为中国拥有西沙群岛主权。
1930年代初日本积极关注中法西沙群岛主权之争,且认为中国拥有西沙群岛主权,主要原因有:(一)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日本官方通过1920年对西沙群岛主权的详细调查,认为西沙群岛属于中国。(二)日本虽然一直有侵占西沙群岛的野心,但是时机尚未成熟。20世纪初,日本外交主流是协调外交,特别是经过日本外务大臣币原喜重郎的推行,日本在无力与美英对抗的情况下,力图在各国承认日本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在华盛顿体系内谋求与英美协调。“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加强对华侵略。日本政府和军部制定了在东亚确立以日本为霸主的战略目标,意图打破《九国公约》,确立所谓的东亚新秩序。为此,日本“武力外交”与“协和外交”齐头并进,以逐步实现变中国为日本附属国的战略目标。日本认为西沙群岛属于中国,也有其有意拉拢国民政府,从而为侵占中国服务的一面。
结论
明治维新后,日本实施对外扩张政策,向南以海洋为跳板谋求对外扩张。西方各国多次测量南海后绘制的海图增加了日本对南海及南海诸岛的认识。日本官方档案中留下了一系列关于南海诸岛的调查研究记录。20世纪初,日本官方对西沙群岛的主权归属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调查,结果认为西沙群岛的主权属于中国。
20世纪前期,虽然日本有侵占西沙群岛的野心,但是没有实施占领。面对在南海拥有传统殖民地的西欧列强及中国政府对西沙群岛的有效管辖,日本政府此时十分谨慎,在承认西沙群岛是中国领土的前提下,操纵日商向西沙群岛实施经济渗透。
1932年1月,法国向中国政府提出对西沙群岛主权的声索。日本政府密切关注此事。通过汇总、比较中法双方的法理依据,日本外务省认为西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这是基于1920年日本对西沙群岛主权调查后的判断,也显示了1930年代日本对华政策中“协和外交”的一面,同时,这证明了当今越南声称拥有西沙群岛主权的所谓“历史依据”是没有根据的。
(本文原刊《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第25-34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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