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首页 | 本所概况 | 新闻动态 | 本所学人 | 学术前沿 | 本所成果 | 人才培养 | 学术刊物 | 基地管理 | 清史纂修 | 清史文献馆 | 清风学社
学术动态 论著集锦 地名学园地 专业课程 学人漫录 实地考察
站内搜索:
请输入文章标题或文章内容所具有的关键字 整站文章 中国历史地理研究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中国历史地理研究 >> 学术动态 >> 专题述评 >>
文献足征与理想推定:秦郡研究的学术理路评析与反思
来源:《中国史研究动态》2023年第2期 作者: 孙景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6-28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王朝,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郡县制是秦代实现国家统治与地方治理的核心制度之一,也对后世的行政区划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诚如全祖望所言“秦虽闰位,然实后世郡国之祖。”《汉书地理志稽疑》卷《秦三十六郡名》,商务印书馆,1936然由于文献稀缺,秦代郡县制度的真貌迄今尚未能完全廓清,“夫《史记》既不立专篇以志地理,秦一代之郡,自无由悉数见于一代之史”谭其骧《秦郡新考》,《浙江学报》第2卷第1期,1948。司马迁《史记》仅记“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秦始皇本纪》,却未一一记载其郡名。“三十六”多被认为是秦统一之初的郡数,其后秦又有拓地置郡及分措改置之史实,遂使后世对秦代置郡的名称与数量聚讼不一,延绵二千余年未有确论。史迁以下,历代论述可谓汗牛充栋,在传统沿革地理时代,自班固以下至清代乾嘉考据论著不下数十家,皆有所发明,所论多有异同近数十年来随着出土文献的大量出现,又对以往依托于传世文献建立的秦郡体系带来新的冲击。综合来看,秦郡研究中存在两条较为清晰的学术理路,即文献足征与理想推定。两种理路各有所长,也瑕瑜互见,其中牵涉的学术问题甚多。本文难以对秦郡问题全部言及,仅拟通过对此两种理路的学术史追述,综合评价秦郡研究的方法问题,以见教于方家。


一、文献足征


文献足征是历史考证中最常用的方法,即在尽可能多地占有文献的前提下,通过对文献的对比考察、粗取精及去伪存真,以求得到文献原貌及历史真实。近世以前,秦郡研究以传世文献为主,自王国维提倡“二重证据法”之后,出土文献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传世文献。在传统的秦郡研究中,最重要也最常被利用的传世文献主要有《史记》《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晋书·地理志》《水经注》等数种。《史记》在《秦本纪》《秦始皇本纪》中皆明言“三十六郡”,但其本纪、列传、年表等篇目中提及不少郡名,总数相加显然超过三十六。《汉书·地理志》和《续汉书·郡国志》记载较详,在每郡下记其建置缘起,于秦朝既有之郡标注有“秦置”“秦郡”“秦某郡”“故秦某郡”等字样,在数量上皆承继“三十六郡”之说。《晋书·地理志》引《史记集解》释三十六郡,益以新置之闽中、南海、桂林、象郡,成四十郡之规模。《水经注》以水系地,亦引用了不少汉晋时期关于秦郡之记载。

由于传世文献对三十六郡的记载不同及学者的理解差异,造就了传统秦郡研究中的两个系统,如王国维《秦郡考》所总结“于是言秦郡者分为二说以为三十六郡乃秦一代之郡数,而史家追纪之以为始皇二十六年之郡数,而后此所置者不与焉。前说始于班固《汉书·地理志》,后说始于裴骃《史记集解》,而成于《晋书·地理志》。”《观堂集林外二种》卷一二,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基于对不同文献的认知与解读差异,不同学者的考证结果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又以尊《汉书》与尊《史记》两种观点为著。如钱大昕《秦四十郡辨》主张《汉书》古于《晋书》,故舍《晋书》四十郡之说而尊《汉书》三十六郡成法“言有出于古人而未可信者,非古人之不足信也,古人之前尚有古人,前之古人无此言,而后之古人言之,我从其前者而已矣。秦四十郡之说昉于《晋书》,《晋书》为唐初人所作,自今日而溯唐初,亦谓之古人,要其去秦汉远矣。”《潜研堂集》卷一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王国维《秦郡考》不赞同此议,他不无讥讽地用钱氏之法来攻钱氏之论,“余谓充钱氏之说,则以《汉书》证《史记》,不若以《史记》证《史记》。夫以班氏较裴氏,则班氏古矣。以司马氏较班氏,则司马氏又古矣。细《史记》之文,无一与《汉志》相合,始知持班、裴二说者,皆未尝深探其本也”,其最终结论,则又尊《史记》而贬《汉书》,“后人眩于《汉志》之说,而于贾傅之所论、史迁之所纪,无睹,或反据《汉志》以订正《史记》及《汉书》纪传,此余所以不能无辨也”。在史料运用上独尊一是虽可排除其他干扰,但也存在明显的弊端,如钱穆《秦三十六郡考》“后记”所言“然考史者往往有正史所缺而旁见于诸家,亦有前人失载而转详于后籍。若专从正史,尽弃诸家,一本前人,遍晚记,则得失亦参半,未能全是也。”《古史地理论丛》,三联书店,2004

对传统文献的挖掘与利用,于清代乾嘉考据达到顶峰,并以谭其骧《秦郡新考》的四十六郡说后修正为四十八郡为最终成果,体现在《中国历史地图集》及《中国大百科全书》等经典中。学者们几乎将相关传世文献中的记载一网打尽,但限于材料和方法,仍停留在以史料考证史料的循环之中,难以再取得突破性进展。

出土文献。近数十年来,真正给秦郡研究带来新突破的材料源于出土文献,包括封泥印、简牍文书、兵器与货币铭文等。

封泥印的发现与利用,是晚清以来金石学的重要成果之一。王国维是利用出土封泥论证秦郡的先驱,早在1913年,其《齐鲁封泥集存序》就通过“临菑守”印考证,推断当时学界普遍认可的“齐郡”当正名为“临淄郡”《观堂集林》卷一八这一论断,比其著名的“二重证据法”之正式提出还要早十余年。其后不断有相关材料出土,比较重要的如西安相家巷封泥坑的发现等,学界研究其所载郡县地名有五十余个,对传世文献所记秦郡有重要的验证与补充周晓陆、路东之《空前的收获重大的课题——古陶文明博物馆藏秦封泥综述》,《西北大学学报》1997年第1。但对于部分封泥文字的认识与解读尚未达成统一,某些相关地名如“河外”“巫黔”等是否可认定为秦郡,以及相关郡名的传承变化关系等,学界还存在不同意见。

秦代简牍文书的发现,更是为秦郡研究带来了突破性的进展,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里耶秦简与岳麓书院藏秦简2002年湖南龙山出土的里耶秦简,可靠地证实了“洞庭”“苍梧”两个秦郡的存在,这两个郡名“既不见于传世的秦代文献,也为历来考证秦郡学界所不知,动摇了已成定论的秦郡体系”,学界称之为“一项颠覆性的发现,致使诸有关学人不得不对秦郡问题重新进行探讨”周振鹤《秦代洞庭、苍梧两郡悬想》,《复旦学报》2005年第5。此后研究成果基本都认可了这一发现,只是对此二郡的置郡时间及空间位置关系尚有不同意见。2007年后陆续公布的岳麓书院藏秦简,整理者初步认定的郡名有22个,除对以往秦郡名称、数量有所验证与补证外,还出现了“州陵”“江胡”“泰山”等以往从未出现的秦代郡名,引发了新的热烈讨论陈松长《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郡名考略》,《湖南大学学报》20092。兵器与货币铭文方面,多年来也有不少收获与考证成果王辉、王伟《秦出土文献编年订补》,三秦出版社,2014

相关出土文献资料的不断披露,引发了学界热烈讨论,除具体的考证研究之外,也有研究方法的反思。出土文献中所涉地名并非出自地理专书,绝大部分文献的内容关涉地方官吏政务、法律案件处理等,需要对秦代职官制度、法律体系、政治运作过程与重大历史事件具有充分的熟悉度,才有可能正确解读。一些学者采用“郡守、假守、假等郡一级的职官名称”来推定该地为秦郡,如“泰山守”“州陵守”“浙江都水”等,这种方法是否通行或普遍可用,学界尚有不同意见。陈伟《“江胡”与“州陵”——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两个地名初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0年第1以州陵为例反驳这一看法“‘守’作为郡守专称这一前提本身就存在疑义……州陵守的出现,与上述资料里耶秦简、秦戈铭文印合,实际是为县级官员有‘守’这一职名的认识增添了一条有力的证据,不能反过来把‘守’一概看作郡守,进而把州陵看作一处秦郡。”


二、理想推定


根据传世文献记载与出土文献的新发现,可以见到的秦郡名称与数量远远超过了《史记》所载的36个,显然秦郡的数量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如何合理地处置这些郡名与数字之间的关系,理清其数量关系、时间继承关系与空间位置关系等,成为摆在历代史家面前的另一个重要问题。由此,也促成了理想推定法的出现与应用。

所谓理想推定,钱穆称之为“悬一格以定考辨之从违”,即研究者依据其个人预设的理想框架,在确定史料依据比较坚实的郡名后,再按一定的原则来推定并分析措置依据不够充分的郡,以理顺其数量、时间与空间关系。其推定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数字推定。《史记·秦始皇本纪》载“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钱大昕《秦四十郡辨》首次将其引入秦郡研究,推断“郡名三十六,盖取六自乘之数”。王国维《秦郡考》在此基础上加以发挥,阐释得更为全面“秦以水德王,故数以六为纪。二十六年,始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三十六者,六之自乘数也。次当增置燕、齐六郡为四十二郡。四十二者,六之七倍也。至三十三年,南置南海、桂林、象郡,北置九原,其于六数不足者二,则又于内地分置陈、东海二郡,共为四十八郡,四十八者,六之八倍也。秦制然也。”这是秦郡研究中的一个重大创举,提出有秦一代的郡数为四十八,并且是一个从三十六到四十二再到四十八的动态过程,此后多有学者遵从,如周振鹤《秦一代郡数为四十八说》笔名周庄,《历史地理》第8辑,1990认为“故秦一代四十八郡之说仍有其道理。迷信数与事物之关系,今人视之似不可理喻,而在古人却是正常的文化心理状态。”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对这一推定原则进行了更大地发挥,以印证其五十四郡之说“今考证秦设置五十四郡,其中故地六郡,秦地一六也楚地得其十二郡,楚地二六也燕地置六郡,燕地一六也其余韩、魏七郡,赵置十一郡,三晋地三六也齐地七郡,取胡越地置五郡,二地合十二郡,二六也。以上之和正好为九六之数……秦郡总数为五十四郡,其中一统时三十六郡,一统后分置郡和拓地置郡数十八,其数为六九之倍数,正合为秦制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115116

也有学者认为中国文明早期的数术知识内容庞杂,秦代遵奉的可能不仅仅是“六”这一个神秘数字。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上、下篇《文史》2006年第12杨希枚关于“十二圣数”的研究引入秦郡研究中,“十以上的神秘数字,原则上须是以天三地四或天九地八两数之积即十二或七十二作为基数的数字”,此后又引多种史料论证,其最终结论是“秦郡设置的基数应是十二而不是六。因为这一基数是十二而不是六,秦郡的变化,也不会如王国维所云,是按六的倍率增长,而应是按照十二的倍率,由三十六郡直接调整为四十八郡。”无论以何者为准则进行推定,相关研究均注意到将秦郡与秦代的政治文化制度相结合,开拓了学术视野。

空间推定。空间推定即依照地域空间、城邑数量、相邻郡的距离与山川形势等因素,结合史料记载,推定某郡的设置问题。这一方法始于清代全祖望,其《秦三十六郡名》论秦广阳郡之存在“燕之五郡,皆燕所旧置以防边也,渔阳四郡在东,上谷在西,而其国都豫焉。自涿三十余城,始皇无不置郡之理,亦无反并内地于边郡之理。且始皇之并六王也,其国都如赵之邯郸,魏之,楚之江陵、陈、九江,齐之临,无不置郡者,何以燕独无之?”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卷一王国维论证齐地济北、胶东二郡及燕地广阳一郡亦用此法“夫齐地之大,虽不若楚、赵,以视韩、魏,固将倍之。且负海饶富,非楚、赵边地之比也。今举全齐之地,仅置二郡,其不可解一也。燕之五郡,皆缘边郡而无腹郡,自以南,古称天府之地,今虚不置郡,其不可解二也。”谭其骧将此方法发扬光大,如其《秦郡新考》论证河内郡之存在“河内西阻王屋、析城诸山,本与河东隔绝,自成一区襄王三十三年魏入南阳,秦始有其地,时东不得丘、怀,北不得宁新中,地狭不足以立郡,率以并属河东其后壤地虽拓,军机倥偬,未建置始皇既并天下,始依山川形便,更加区画此衡情度势,可推而知者。”这一原则考虑到了行政区划建置的空间位置关系,有相当的合理性,后世学者仍不乏采用。

事件与事例推定。事件与事例推定,多以秦代重大历史事件为置郡标志,参照史料以成事例并加以推广。其中事件推定往往与秦代重大历史事件有关,如灭六国、击匈奴、取陆梁、始皇东巡等,钱穆《秦三十六郡考》论证秦东海郡之立与秦始皇东巡有关东海郡置年史无明文可考。惟《始皇本纪》三十五年有云‘于是立石东海上朐界中,以为秦东门。’窃秦廷分置东海郡,即其时。”

事例推定则与秦代的政治文化有密切关系,如秦代有楚之例,《史记·楚世家》记“秦将王、蒙武遂破楚国,虏楚王负,灭楚名为郡云。”往者多以为秦有楚郡之置,至清代乾嘉学者王鸣盛《灭楚名为楚郡》引《集解》孙检注释“灭去楚名,以楚地为三郡”,并引申“秦庄襄王名楚,本‘楚’字,故于破楚虏王后,除去楚名而为郡也”,以此论证无楚郡之名《十七史商榷》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又如王国维《〈齐鲁封泥集存〉序》在考证“临菑守”印时提出的“秦郡不用国名”原则“惟临菑守一印,则齐国既建之后,当称内史,国除之后,又当称齐郡太守,此印云临菑守,必在高帝初叶,悼惠未封之时。且临菑二字,犹当为秦郡之名也。夫始皇既灭六国,所置诸郡,无即以其国名之者,东郡不云卫郡,颍川云韩郡,邯郸云赵郡,何独临淄乃称齐郡?然则汉之初郡,必袭秦名。则班固以齐郡为秦郡、而不云故秦临淄郡者,非也。”事件推定与事例推定将秦郡问题置于秦代历史进程与政治文化传统的考察之中,也得到学界一定程度的认可。


三、理路评析与反思


秦郡问题虽不宏大,却始终是秦汉史和历史地理等学科的关注热点。近百年来的秦郡研究,不啻一场中国古代史研究方法的综合演练,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们在史料基础、研究方法与史学想象力等多方面互相碰撞,互相促进,取得了极为丰硕的成果,其学术史意义甚至超过了对秦郡的本体研究。尽管尚未能达成完全一致的结论,但学界已经在大部分秦郡的认识上取得了共识,尚存争议的秦郡数量及名称已经不多。

文献足征与理想推定两种研究理路虽有不同,但均需立足于对史料充分占有的前提,通过文献记载与合理推定的互相验证,所得结论才能可靠。但两种方法又各有其短,在传世文献时代,学者们检核勾、搜罗穷尽,却始终不能达成共识,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评之为“横求单文孤证,出此入彼,强以足数,皆臆说也”。当代学者亦有此弊,如有学者杂引秦汉史料推测秦有“新秦中”郡之置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第9197,但所列皆为旁证,缺乏核心证据,结论自难成立。可见单纯依靠传世文献,不能彻底解决秦郡问题。

随着出土文献的大量出现,传统秦郡研究成果大部分得到了证实或印证,部分研究结论得以修正如陈郡当为淮阳郡,泗水郡当为四川郡等,但也对既有研究成果带来了新的冲击。除了学界普遍公认的“洞庭”“苍梧”应列为秦郡之外,还有为数不少的新出地名是否可以认定为秦郡,尚需学界仔细鉴别、深入研讨而如何将新发现的郡名,妥当地置入秦设郡的历史过程之中,处理其与既有诸郡的时间先后、空间位置关系,也是需要面对的新难题。在对出土文献的利用和解读中,也存在误释文字与过度崇信的问题。如所谓“赵郡左田”封泥,自清末陈介祺将其文字释为“赵郡左田”后,不少学者引此以证秦有“赵郡”之名,并借以攻击王国维“秦郡不用国名”原则,“王氏谓‘始皇既灭六国,所置诸郡,无即以其国名之者’,所说之差误,毋庸多事辩驳,前面第一节所述‘赵郡左田’封泥,即足以破除其说”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然据学界的最新研究,封泥文字当释为“杨氏左田”,赵郡之名自不能成立且出土文献、文物所见秦代郡名已近40个,却从未出现齐郡、楚郡、燕郡、韩郡、赵郡、鲁郡之类的郡名,反而从侧面验证了王国维说法的可信性马孟龙、何慕《再论“秦郡不用灭国名”——以秦代封泥文字的释读、辨伪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7年第2。对于既有研究中以官名“守”证郡的方法,也有学者认为“地名+守”的通例仍有可商榷之处王伟《岳麓书院藏秦简所见秦郡名称补正》,《考古与文物》2010年第5。总体来看,诸多出土文献的刊布确实丰富了研究材料并提供了更多的秦郡名称,但除非出现完整记载秦代郡名的出土文献,仅靠目前较为零碎的地名考证,尚不足以重建整个秦郡的沿革体系。

理想推定的研究理路,往往基于较为深厚个案研究的归纳总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单纯依靠文献研究所存在的问题,但也对研究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如王国维开创的“二重证据法”,倡导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的印证,从方法论和史料基础两方面都极大推进了秦郡研究辛德勇的秦郡研究,透过整体考虑与宗教信仰两大因素的强调,“大幅降低了秦郡增减分合的可能性与偶然性,秦郡沿革成为可以预测的‘国策’,这无疑有利于秦郡沿革的全面复原”游逸飞《辛德勇〈秦汉政区与边界地理研究〉》,《中国中古史研究》第6卷,中西书局,2018。但理想推定并不完全等同于合理推定,也有一些学者的推定原则并不合理,甚至不乏推之处。如清代陈芳绩《历代地理沿革表》卷四,商务印书馆1935推定秦有榆中郡之存在,“按《始皇本纪》三十三年……西北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以为三十四县。榆中必是一郡,领三十四县者。不然,县何所属?”这一推论仅立足于空间与事例推定,既无传世文献依据,也无出土文献证实,显然难以成立。又如“数以六为纪”的推定方法,也有部分学者并不完全认同,钱穆《秦三十六郡考》曾批评王国维滥用钱大昕之发明,“又转生,遂有四十二郡、四十八郡之拟议。其说即本钱氏秦数以六为纪,郡名三十六,盖取六自乘之云云。其实钱氏谓秦初分郡取六数自乘并不误,特其后续有增置,不得谓每增必六。王氏既知秦郡之不止于三十六,而又过泥钱氏六数为纪之论,故强以四十二、四十八足之”。又有学者考证“数以六为纪”并非秦代普遍施行之制度,只是较为流行之潮流,且此潮流在先秦实已形成,延绵两汉而不衰安子毓《秦“数以六为纪”渊源考》,《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4。可见相关推定原则的适用范围,还有待于学界的进一步廓清。在事件与事例推定中,不同学者因理解与认识差异,即使对于同样的史料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其应用存在着局限。

综合来看,秦代历史虽不长,其历史进程却极为丰富,秦郡的设置与变化应该是一个动态过程,“秦分天下三十六郡,应该是某个时间段这个时间段也许非常短出现的制度,甚至可能是纸面制度,很快就有变化”段伟《清儒地理考据研究·秦汉卷》,齐鲁书社,2015。而就秦代较为森严的制度体系而言,秦郡设置也绝非随意之举。因此要彻底廓清秦郡问题,尚需多方面的努力。在文献材料利用方面,需要对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进行综合整理与考量。传世文献经过传统时代诸多学者长期的整理研究,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文献证据链,可靠性仍然很高,其内容与价值显然不能轻易否定。出土的秦汉文献数量众多,价值巨大,但要对其进行合理利用,首要前提仍在于正确释读文字吴良宝《出土秦文字与政区地理研究举例》,《中国文字研究》2017年第1。而要对出土文献进行深入解读和利用,更离不开传世文献的佐证。合理的理想推定将秦郡研究置于整体史、制度史与文化史的综合框架之内,可以有效地减少冗余与无效研究,但也要防止无序推定与盲目滥用。有鉴于此,秦郡问题的最终解决,既要寄希望于更多出土文献的刊布,更需要综合运用文献学、古文字学、考古学、历史地理学等多学科的方法与知识。

从学术发展的角度来看,此前的秦郡研究较多侧重于数量和名称的考证,秦汉史、历史地理、历史文献等相关学科的研究形成了一定的学术分野,反映了不同学科的研究旨趣所在而具体的研究更因史料细碎,部分学者纠结于一郡、一字的研究,呈现出相当严重的碎片化趋势。作为秦代极其重要的政治制度,单纯的数量与名称研究显然远不能涵盖秦郡研究的全部内容。在近年来愈发精密的考证与研究过程中,不同学科的研究均显示出新的发展趋势,研究旨趣开始转向秦郡在秦代政治制度中的地位与作用、郡的基层管理与行政运作过程、郡与中央政府及所辖县的关系等多重层面,推进相关讨论进入了更为深远与广阔的历史场景。从宏观视角来看,作为行政制度的郡自战国至隋唐千余年间,其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单从秦到西汉中晚期百多年的时间,郡级职官制度就经历了从“三府”到“二府”再到“一府”的变革,彰显了地方官制与权力运行的动态特征。而从地理空间的视角来看,原秦国故地、关东六国故地及新拓之岭南、河套等地的自然与人文地理环境均存在巨大差异,由此所导致的郡县体制与治理之差异亦不可忽视游逸飞《制造“地方政府”——战国至汉初郡制新考》,台大出版中心2021。微观研究方面,作为政区的郡之治所、幅员、边界、层级等政区要素,行政、军事及监察官员与其职能的关系,郡与县及乡里的关系演变等诸多课题,开始为不同学科所重视王朔《近40年秦县制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中国史研究动态》2021年第5。同时,相关学者对于郡的建置兴废与国家政治战略及政治运作过程、郡级官员与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关系、交通与信息传递等诸多问题,亦作了不少有益探索马孟龙《东郡之置与汉初关东控御政策》,《历史研究》2021年第4。新研究方向的出现与推进,有助于学界不断打破定式思维与学科局限,向着“活的制度史”方向开拓秦郡的动态研究,为学术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而大量的出土文献与日益丰富的研究方法相结合,为这一转向提供了极为丰富的史料基础与充分的学术储备,今后的秦郡研究无疑将会在这些方面取得更多进展。



(本文原刊《中国史研究动态202325865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发表评论 共条 0评论
署名: 验证码:
  热门信息
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中心地结构
略论地名的主要性能
《山海经》地名考证
瓜沙二州间一块消失了的绿洲
清末民初钦廉改隶之争探究
中国古今地名对照 (下)
民国时期的县级行政区域整理(...
中国人口疏密区分界线的历史变...
  最新信息
《中国大陆五万分之一地图集成...
1737—1750年金沙江航...
1945—1949年间上海人...
户籍择改与赋役规避——明中期...
名称、内容与意义:民国时期的...
清代伊犁与乌鲁木齐等地水稻种...
清末以来洞庭湖区通江湖泊的时...
唐后期团练、防御州考述:以唐...
  专题研究
中国历史文献学研究
近世秘密会社与民间教派研究
近世思想文化研究
清代中外关系研究
清代边疆民族研究
中国历史地理研究
清代经济史研究
清代政治史研究
清代社会史研究
中国灾荒史论坛
  研究中心
满文文献研究中心
清代皇家园林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史研究中心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3-2007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Powered by The Institute of Qing History
< 本版主持:胡恒> < 关于本站 | 联系站长 | 版权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