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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之争与秦国崛起:以历史叙事和政治地理为视角
来源:《社会科学》2024年第3期 作者: 孙闻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4-30


东周时代,秦国如何逐步崛起,不仅是先秦史,也是中国古代史研究的重要论题。前人探讨秦国在战国时期的崛起,基本围绕商鞅变法展开,主要关注孝公、惠文王时期秦国所推行的内政外交,研究时段集中于战国中期。前人也曾考察秦国早期的东向发展,特别是穆公霸业的实现,研究时段主要集中于春秋前中期。但如果从秦自身的发展脉络观察,就会发现:孝公变法、惠文称王,实际上均立足于特定的历史传统,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历史话语、历史记忆的基础上展开和运行的,并非是突然出现的起点性事件。因此,考察秦如何崛起为战国七雄之一并在战国中期得以参与群雄竞逐,就应将其置于更长时段和更广大的历史背景下加以再认识。

孝公、惠文王时期,秦所取得的实质性成果是完全收复河西地。这使得秦重新确立并巩固了关中这一立国之基,进而开辟东进中原的通道。而秦对河西的争夺,其实很早便已展开,并历经曲折、反复。从这一角度切入,可将春秋与战国秦史贯通、整合起来,从而对秦作为战国七雄之一的演生史,做出更系统的考证与揭示。

秦早期东进,以成功控据河西的穆公霸业为高峰;战国中期,献、孝复振并夺回河西,推动秦逐鹿中原序幕的拉开。因此,河西之地向来是秦晋、秦魏关系之焦点。而秦自穆公首取河西,到战国前期失去河西地,再到献、孝重争河西,最后至惠文君完全收复河西并称王,是一个连续发展的历史过程。既往研究贡献良多,然而若干关键性问题仍有待思考:秦早期东进与穆公拓境,存在怎样的联系;穆公规划的东向战略是什么,为何会出现《史记》所见“东竟至河”的历史叙事,应如何把握;春秋、战国政治秩序的差异是否还存在新的理解角度,如何认识战国初期秦的君臣关系与东向战略;《史记》所见“厉、、简公、出子之不宁”之说是否可信,背后的政治内涵为何;献、孝改革及用兵,与穆公霸业是否存在联系,又如何造成商鞅升降;惠文君称王,循秦史自身脉络应如何定位,又具有怎样的历史意义?

缘此,本文围绕河西之争,以历史叙事、政治地理为分析视角,兼及权力结构、郡制推行等要素,将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比对辨析,依次探讨三个问题:穆公“东竟至河”与秦霸业的历史建构;战国前期秦晋关系与“厉、、简公、出子之不宁”发覆;献、孝“复缪公之故地”与惠文收复河西称王。


一、穆公“东竟至河”与秦春秋霸业的历史建构


秦早期东进所涉地域,自西而东大体可分为三个区域:以西之地、丰之地、河西之地。其中,东周时期的“河西”与“西河”概念并不完全等同,应作区分。“河西”在春秋战国时指今山西、陕西两省间黄河南段之西。“西河”指河水南北流向的部分及魏国行政管理区域。魏国西河包括今陕、晋黄河两岸及上地区。两周之际,襄公救周有功,秦始列为诸侯。受封之地,实际仅为岐山以西。伴随平王东迁雒邑,“于是乎定天子”“始启京师”“杀惠王于”的晋文侯去世,晋国又陷入二宗内争的长期动荡,为秦东向扩展提供了条件与机遇。秦文公审时度势,突破封域,开始沿渭水以南东进,“营岐雍之间”。

文公去世,宪公即位。《左传》“公四年”记:


秋,秦师侵,败焉,小之也。冬,王师、秦师围魏,执芮伯以归。


此记秦远,甚至随周师至魏(今山西城西北),干涉芮国内政。鲁桓公四年,当秦宪公八年(前708)。,姬姓,今据梁带村、刘家墓地的考古发现,封国实在今陕西韩城西。这是秦国史事首次见诸《左传》,也是文献所见秦国首次跨过、丰之后,进至河西。秦侵小国而败,《史记》纪、表未载,然而仍与芮国建立起联系。

宪公太子武公即位,“元年,伐戏氏,至于华山下”。彭戏氏在渭南华山旁,秦举伐戎大帜,继续向东伸展。“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十一年,初县杜、郑。灭小。”《后汉书·西羌传》云“渭首有狄、獂、邽、冀之戎”,邽、冀在今甘肃天水与甘谷东,距秦早期所居西犬丘最近,先被攻灭。杜、郑分别在今陕西西安东南与华县,皆处渭南,为旧时王小国。小在今宝鸡虢镇,或属西东迁之后的遗留,势力已小,多与人杂处。顾栋高称“值平、懦弱,延及宁公、武公、德公以次蚕食,尽收、郑遗地之在西者”。因大忌、威垒、三父废弑君主,武公“三年,诛三父等而夷三族”。上述行动中,秦巩固对陇西旧地、渭南新地以及汧渭政治中心的控制,初步加强了集权。

德公即位,秦又迁都于雍。《史记·秦本纪》曰:


德公元年,初居雍城大郑宫。以三百牢祠鄜畤。卜居雍。后子孙饮马于河。梁伯、芮伯来朝。


相较于文公四年在汧渭之会卜居,营建新,德公在平阳西北地再次卜居,复营新邑。这与武公子白未能即位,封在平阳,德公以武公即位,也有关系。此前宪公去世三父等庶长先废太子武公立出子,后又共杀出子复立武公。武公“居平阳封宫”,或与此前秦君所居平阳宫室有别。武公、德公非以太子继位,另居新宫新,有助于摆脱前朝政治势力影响。按襄公“作西畤,祠白帝”,今文公十年“于是作鄜畤,用三牲郊祭白帝焉”。后者当属在新政治中心另建祭祀祖神之所。鄜畤据《正义》引《括地志》,在今陕西凤翔南三畤原。《史记·封禅书》遂都之诸祠自此兴。用三百牢于鄜畤”,也可为证。“后子孙饮马于河”,上承“卜居雍”,侧面反映秦向河西进取态势积极。、梁在今陕西韩城附近,濒临河水。“梁伯、芮伯来朝”,显示秦不仅沿渭南东进,而且在渭北的影响开始越过水。

《史记·六国年表》云:


而穆公修政,东竟至河,则与齐桓、晋文中国侯伯矣。


作为春秋时秦国鼎盛功业的建立者,穆公也成为后世秦君的榜样。孝公便称:


昔我缪公自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


班固表述作“穆公称伯,以河为竟”。营“之间”,实际始自文公。穆公以此为基础,进而向东、西两个方向开拓:“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其中,“以河为界”“以河为竟”对应“东竟至河”,这是后世的普遍概括。不过,《史记·秦本纪》却记:

缪公任好元年,自将伐茅津,胜之。


茅津为戎族,在今山西平陆西茅津渡,处河东南通河南要津,北临虞国国下阳,南与上阳隔河水相望,战略地位重要。穆公延续文公以降秦君传统,即位之初便东进伐。行军路线当由渭南进入河东南部,沿中条山南麓东击茅津。这实际已越过河西,并有控据东进中原要地的倾向。

自晋文侯去世,晋久陷内争。至曲沃代翼,晋内部局势终趋稳定。曲沃系第二代晋君献公扩一军为二军,攻灭霍、魏、耿,时在献公十六年,时当秦成公三年(前661)。次年,晋君派太子申生东山,时当秦成公四年(前660)。霍在今山西霍州南,魏在今城西北,耿在今河津南。东山为东山落氏,为狄一支,当时尚在今山西垣曲东南。以都城绛为中心,晋实际分别向北、西、东南、西南四个方向大力扩张。至晋献公十九年,晋国借道并联合虞国灭国下阳,时当秦穆公二年(前658)。《水经注·河水》引《竹书纪年》云:


公命瑕父吕甥邑都。


下阳即《公羊传》《穀梁传》所言“夏阳”,南临茅津地。此事正发生在穆公茅津次年。献公二十二年,晋国灭上阳及虞国,时当穆公五年(前655)。由此而言,晋的扩张,与秦形成竞争。晋灭虞、,实现南向拓境并消灭流亡的反晋势力。与此同时,这不仅封锁了秦由河南崤函东进的通道,而且也关闭了秦由黄河以北中条山南麓东行的路径。后一项意义,学界以往关注较少。穆公所用百里,原是虞国大夫。《史记·秦本纪》缪公五年条叙晋灭虞、,穆公举任百里奚及蹇叔后,又记:


秋,缪公自将伐晋,战于河曲。


河曲,在今山西风陵渡的黄河弯曲处。此次东进,仍选取黄河以北中条山南麓一线,方向依然指向故虞、茅津。

献公使晋强绝一时,晚年却促成“姬之乱”。公子大臣围绕君位继承,发生新的一轮激烈政争。作为联姻邻国,晋既借重于秦,以为外援;秦也拥立晋君,谋取利益。《史记》云:


夷吾谓曰:“诚得立,请割晋之河西八城与秦。”及至,已立,而使郑谢秦,背约不与河西城,而杀里克……(穆公十五年)十一月,归晋君夷吾夷吾献其河西地,使太子为质于秦。秦妻子圉以宗女。是时秦地东至河。(《史记·秦本纪》)

乃使郤芮厚秦,约曰:“即得入,请以晋河西之地与秦。”……惠公夷吾元年,使邳郑谢秦曰:“始夷吾以河西地许君,今幸得入立。…………(六年)十一月,归晋侯。……年,使太子质秦。(《史记·晋世家》)


“河西八城”,《正义》“谓同、华等州地”;“是时秦地东至河”,《正义》“晋河西八城入秦,秦东境至河,即龙门河也”。唐代同、华二州北至龙门山,南至上,东抵河,东南至潼关。《晋世家》与《秦本纪》记载的差异之处,在于没有交代夷吾献地事。至于《左传》《国语》和清华大学藏战国简《系年》及《史记》年表,所记却明显不同:


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略,南及华山,内及解梁城,既而不。……于是秦始征晋河东,置官司焉。(《左传》“公十五年”)

夏,晋大子圉为质于秦,秦归河东而妻之。(《左传》“公十七年”)

(烛之武说秦伯)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左传》“公三十年”)

君(秦公子)实有郡县,且入河外列城五。(《国语·晋语二》)

是故归惠公而质子,秦始知河东之政。(《国语·晋语三》)

惠王秦公曰:“我句(后)果内(入),(使)君涉河,至于梁城。(《系年》简三三、三四)

(秦穆公九年)夷吾使郤芮赂,求入。……(秦穆公十六年)为河东置官司。(《史记·十二诸侯年表》)


《左传》三则,杜预集解:“河外,河南也。东尽略,从河南而东尽界也。解梁城,今河东解县也。华山在弘农华阴县西南”,“秦征河东置官司,在十五年”,“晋君,谓惠公也。焦、瑕,晋河外五城之二”,“征,赋也”。“虢略”所指,顾栋高在不同篇章中说法不一,其中“自渑池灵宝以东、函四百余里”可备参考。“解梁城”,《中国历史地图集》标注在今山西临猗西南,李零取此说。杨伯峻取杜预说,以为“解梁城即今山西省永济县伍姓湖北之解城”。《系年》梁城,整理者引据杨说。焦,在今河南三门峡西。瑕,不在解梁城南,应在今河南灵宝西。推敲所叙,我们认为:焦、瑕不仅是前人所言河外可考的两座城邑,“河外列城五”的东、西范围,恐怕正以“焦、瑕”为起讫。相较于河西,“河外列城五”与穆公即位后的东进方向,更趋一致。公子夷吾入为晋惠公后背约,韩原交战被俘又由秦放归。“始征晋河东,置官司焉”,“秦归河东而妻之”,“秦始知河东之政”,“为河东置官司”等表述,显示秦因此首次取得河东地,并且一度设置机构,征收赋税。这些表述皆未谈到“河外列城”,恐非偶然。联系晋、秦围郑之时,烛之武劝说秦穆公,敢于追述“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的情形,秦“始征晋河东,置官司焉”,但没有获得晋原本许诺的河外列城。

那么,紧接的问题便是:为什么会出现《史记》“河西八城”“献其河西地”“秦地东至河”一类历史记叙呢?参考《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省略作夷吾使郤芮赂,求入,并保留为河东置官司太史公应是在广泛搜集史料的同时,兼存异说。我们注意到,秦孝公下求贤令,已明确提到“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这暗示“涉河,至于梁城”,不甚重要,而且为时甚短,在穆公在世时恐怕都未能维持。孝公既然宣传穆公“为后世开业,甚光美”,应当主要强调先公拓土,特别是得以传至后世者。因而,战国秦史叙事在追述穆公功业时,便主要讲攻取河西地,而非置官河东地。进取河外、河东,由此被进取河西地的记述所取代。这反映了孝公以来的战国秦君有意构建一种新的“历史叙事”,重塑一种新的“历史记忆”,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为战国中期秦的对外开拓,提供理论支撑。

不过,穆公争取过河外通道,东进曾经越过河西。这一点,孝公恐怕是清楚的。我们从令下之后,孝公“于是乃出兵东围陕城”,却没有出兵“先君河西地”,便可看出。他效仿春秋穆公,同样须在即位之初东征、西伐。而东征所及,当至穆公时东向进取的最远之地。有意思的是,战国时期的“陕城”,正紧邻春秋时期的“焦、瑕”之“焦”。

既然如此,那么穆公取得河西地大致是在何时呢?《史记·晋世家》记晋献公扩张疆土:


当此时,晋强,西有河西,与秦接境,北边,东至河内。


至迟在献公二十五年(前652),晋已占有河西,与秦接壤。《左传》记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内及解梁城”,夷吾许地既有河外,又有河东,却不涉及“与秦接境”的河西。由此推测,待晋国发生姬之乱,秦恐已乘机东据此地。清华大学藏战国简《系年》载夷吾赂穆公语“(使)君涉河,至于梁城”,当以秦据有河西为参照。《国语·晋语三》记韩原之战俘获晋惠公,穆公归,至于王城,合大夫而谋曰”。韦昭注:“王城,秦。”《左传》僖公十五年又记十月,晋阴饴甥会秦伯,盟于王城”。杜预集解:“王城,秦地,冯翊临晋县东有三城,今名武乡。”王城,在今陕西大荔东,东临河水有临晋关,为通往河东之要地。作为河西中心所在,秦此时已筑城。今秦晋“盟于王城”,所据河西当得到晋事实上的默许。有意思的是,《史记·晋世家》言乃与晋侯盟王城而许之归,但未言晋惠公归国献地事;《史记·秦本纪》言归晋君夷吾,夷吾献其河西地,却又未言乃与晋君盟,许归之”是在何处。这一叙述差异,既往多未留意,恐怕由于秦已取河西,筑有王城,使得司马迁不得不分作疏通。晋惠公被送归后,秦东向一度进至河东。除河东置官司事之外,前引《左传》提到“夏,晋大子圉为质于秦,秦归河东而妻之”。太子作为“西质”,却被秦安置在河东并妻以怀,也可为证。

《史记·秦本纪》云(穆公)二十年,秦灭梁、秦进入河西,对梁威胁明显。后者扩境筑城,徙民实边,以增强防御,然而民户有限,不能有效控制,反被秦占据。梁君以敌寇将至为由,动员民众加快筑城,却引发“秦将袭我”的大规模恐慌。秦轻松灭掉梁国。梁、芮自德公以来朝秦,为河西北侧主要诸侯。“秦灭梁、”,使穆公所据河西沿河水向北伸展,首次实现对黄河西界较为全面的控制。由此言之,“东竟至河”,名副其实;“以河为界”,的确“甚光美”。

惠公夷吾去世后,太子圉逃归为晋怀公。而秦选择拥立公子重耳: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纳之。……及河,子犯以授公子曰:……济河,围令狐,入桑泉,取臼衰。二月甲午,晋师军于庐柳。……三月,晋侯潜会秦伯于王城。己丑晦,公宫火,瑕甥、郤芮不获公,乃如河上,秦伯诱而杀之。(《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七月,惠公卒。十一月,秦伯纳公子。及河,子犯授公子……董因逆公于河,公问焉,曰:“吾其济乎?”……公子济河,召令狐、臼衰、桑泉,皆降。……吕甥、冀芮帅师,甲午,军于庐柳……公惧,乘驲自下,脱会秦伯于王城,告之乱故。及己丑,公宫火,二子求公不获,遂如河上,秦伯而杀之。……元年春,公及夫人嬴氏至自王城。(《国语·晋语四》)

晋惠公十五年,秦穆公率师送公子重耳,涉自河曲。(《水经注·河水》引《汲郡竹书纪年》)

文公元年春,秦送重耳至河。……渡河,秦兵围令狐。晋军于庐柳……文公欲召、郤,、郤等党多,文公恐初入国,国人卖己,乃为微行,会秦缪公于王城,国人莫知。……、郤等引兵欲奔,秦缪公诱吕、郤等,杀之河上。(《史记》卷39《晋世家》)


令狐、桑泉,在今山西临猗西;臼衰,在今山西西南;庐柳,在今山西临猗西北。穆公送重耳入晋路线,自河曲渡河,由南向北行动。从秦纳重耳“及河”,董因“迎于河”,重耳初入后赴王城会晤穆公,以及、郤至河水旁被穆公诱杀等情形分析,当时秦应已稳固控制河西,与晋以河为界。重耳即位后,秦晋之间迎来一段短暂的蜜月期。《系年》云“秦晋女(焉)(始)会好,穆()力同心”(简三九)。当时,秦国跟随晋国征伐,进而出入中原。烛之武言“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远,君知其难也”,杜预集解“设得郑以为秦边,则越晋而难保”,时在穆公三十年(前630)。这一阶段,由河外东进的交通要道,仍然一直为晋所据。

之战后,秦晋转入对立。穆公三十五年(前625)春,秦伐晋,在彭衙、汪被晋击败。当年冬,晋、宋、陈、郑联军伐秦,取汪、彭衙《左传》文公三年又记:


秦伯伐晋,济河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尸而还。


时当穆公三十六年(前624)。特别需要指出,这实际是秦穆公生前最后一次东伐。而自茅津济与即位元年“自将伐茅津”,恰相呼应。此役,他从茅津南渡黄河,至于山,并历河外“焦、瑕”列城,由豫东通道返,实际颇具象征意义。由此可见,“终穆公之,未尝一日忘东向”。

穆公去世,秦国势渐衰,所谓“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晋襄公与秦穆公同年去世。秦康公效穆公入重耳事,入纳晋公子雍,却兵败令狐。秦晋从此不断交战。康公二年(前619),秦伐晋,取武城。武城,在今陕西华县东。秦由郑县向东,略有推进。然《左传》“文公十年”记:


十年春,晋人伐秦,取少梁。


此对应康公四年(前617),秦灭梁所据要地首次失去,损失更大。同年夏,秦攻晋,取北征。六年,秦晋战于河曲。至康公七年(前614),晋侯使詹嘉处瑕,以守桃林之塞。桃林之塞在今陕西潼关东,东进通道更被晋完全封闭。所谓“秦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的局面,当发端于此。

康公之后,秦数为晋人所败,旧有局面尚难维持。秦桓公三年(前601),晋、白狄伐秦,虏秦将赤,获秦杀之。公二十六年(前578),晋率诸侯联军伐秦至水,于麻隧败秦君,虏秦将成差及不更女父,并渡过水,至侯丽还师。秦景公十八年(前559),晋使六卿率诸侯伐秦,秦即使在水上游投毒,都未能遏阻追军。此次,联军再渡水,至于林,因军帅不合,方才退兵。是役又称迁延之役。晋得少梁,在河西北侧对秦形成地缘战略优势,不仅长驱直入,渡过水,甚至两济水。之战后,秦主要采取连楚抗晋战略,但是未能扭转局面,自此完全转入守势。所谓“晋公室卑而六卿强,欲内相攻,是以久秦晋不相攻”,固然在论晋,却也反衬秦未能对晋产生威胁,更不被视作可资借助的外援之


二、战国秩序变动与“厉、、简公、出子之不宁”发覆


入战国,政治秩序进一步变动。春秋、战国各自的阶段性特征,前人论说甚丰,多聚焦于权力下替的纵向垂直层面。这里立足基本史料,尝试提供横向空间层面的解释。春秋的政治秩序特征,《史记》有云:


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是后或力政,强乘弱,兴师不请天子。然挟王室之义,以讨伐为会盟主,政由五伯,诸侯行,淫不轨,贼臣篡子滋起矣。齐、晋、秦、楚其在成周微甚,封或百里或五十里。……四海迭兴,更为伯主,文、武所褒大封皆威而服焉。

幽、厉之后,周室衰微,诸侯专政……作《十二诸侯年表》第二。


我们认为,春秋主要是天下秩序变动:中心衰落,周边崛起。中心是周室,周边是齐、楚、秦、晋等诸侯,“更为伯主”,因此称“政由方伯”“政由五伯”“诸侯专政”。《荀子·王霸》所谓虽在僻陋之国,威动天下,五伯是也”,“故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勾践,是皆僻陋之国也,威动天下,强中国”的议论,恰可在此背景下得到新的体察。

《史记》又记战国政治秩序作:


是后陪臣执政,大夫世禄,六卿擅晋权,征伐会盟,威重于诸侯。

春秋之后,陪臣秉政,强国相王;……作《六国年表》第三。


我们认为,战国更为主要的是诸侯国秩序变动:中心衰落,周边崛起。中心是诸侯公室,周边是诸侯国卿士以及命卿之外的大夫,甚至异姓陪臣,“强国相王”,因此称“大夫世禄”“陪臣执政”“陪臣秉政”。需要指出的是,这不仅发生在各诸侯国,即便是周室,亦同样存在。春秋初,平王东洛邑,反映天下秩序下的中心衰落;战国初,“单氏取周”,东、西二周分立,又可视作周室内部的中心衰落。

春秋诸侯“更为伯主”,尚“挟王室之义”,因为它们与周天子虽力量此盛彼衰,但宗法血缘纽带仍存。战国诸侯“强国相王”,“相攻击如仇雠”,因为周室和诸侯同样遭遇了公室和卿大夫力量的此消彼长。一方面,周室寄于二周,在王的权威已然式微;另一方面,新兴二周、三晋、田齐多由卿大夫受封,造成天子与诸侯公室为核心而联结构建的宗法制衰颓。新的诸侯关系更强调彼此之间的认可,而非周室。由此僭越称王,兼并加剧。

后一过程中,县制推行的意味都有所变化。县制原本针对封建制,以增强君主集权。《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记:


晋侯执盈。……夏六月,晋杀祁盈及杨食我。……遂灭祁氏、羊舌氏。……秋,韩宣子卒,魏献子为政。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司马弥牟为邬大夫,贾辛为祁大夫,司马乌为平陵大夫,魏戊为梗阳大夫,知徐吾为涂水大夫,韩固为马首大夫,孟丙为盂大夫,乐霄为铜鞮大夫,赵朝为平阳大夫,僚安为杨氏大夫。谓贾辛、司马乌为有力于王室,故举之。谓知徐吾、赵朝、韩固、魏戊,余子之不失职,能守业者也。其四人者,皆受县而后见于魏子,以贤举也。


然而,《史记》数处记述似乎多与《左传》有异:


十二年,晋之宗家祁孙、叔向子相恶于君。六卿欲弱公室,乃遂以法尽灭其族,而分其为十县,各令其子为大夫。晋益弱,六卿皆大

晋顷公之十二年,六卿以法公族祁氏、羊舌氏,分其为十县,六卿各令其族为之大夫。晋公室由此益弱。

晋顷公之十二年,韩宣子老,魏献子为国政。晋宗室祁氏、羊舍氏相恶,六卿之,尽取其为十县,六卿各令其子为之大夫。

晋顷公十二年,韩宣子与赵、魏共分祁氏、羊舌氏十县。


梁玉绳云“二氏之灭,由于祁胜赂荀跞,非关六卿之故。十县大夫,除赵朝、韩固、魏戊、知徐吾四姓外,其六人者皆以贤举,岂尽六卿之子姓族属乎?史误”。此说还可斟酌。荀跞作为智瑶祖父,本身就是晋国正卿、中军将,赵简子尚为中军佐,可知“祁胜赂荀跞”,正“关六卿之故”。竹添光鸿说“盖祁氏羊舌氏之灭,功由荀跞,故三家外唯徐吾得与,乃知三家及知之党,固结于此”。《左传》虽言“晋侯执”“晋杀”,但下文又提到“晋韩宣子卒,魏献子为政”,提示祁氏、羊舌氏发生在韩宣子主政时期。晋顷公十二年以前,六卿势力已崛起。晋之宗家祁孙、叔向子相恶于君。六卿欲弱公室,乃遂以法尽灭其族”,“六卿以法公族祁氏、羊舌氏”,显示祁傒孙、叔向子确实相恶于晋君,但是六卿借机削弱公室,“以法”即公的名义行私的企图,诛灭了公族祁氏、羊舌氏。因此,《史记》所记与《左传》并不完全矛盾。至于《左传》所列“十县大夫”,最初确实仅四县涉及赵、魏、韩、智四氏,其他县大夫“以贤举”。然须注意此非晋侯所分,乃是魏献子为政所为。这正是“陪臣执政”“六卿擅晋权”的直接体现。《史记》叙述更为强调历史发展中六卿甚至三家对祁氏、羊舌氏封邑的瓜分。顾颉刚将春秋时代的县分为两个类型,晋、齐的县是卿大夫的采地,秦、楚的县是君主的直辖地,故论春秋晋国“魏献子当国,他册命一班县大夫,其意义等于武王时的封国,表示出十足的封建色彩”。增渊龙夫对此已有辩驳。实际上,六卿主要通过掌握县大夫任命权,来扩展各家势力。《左传》“昭公三年”提到“初,州县,栾豹之也。及栾氏亡,范宣子、赵文子、韩宣子皆欲之。文子曰:‘温,吾县也。’二宣子曰:‘自郤称以别,三传矣。晋之别县不唯州,谁获治之?’”州县原属温县之一部,温县是赵氏,而州分立为新县后属郤称,传三家而为栾豹之。今栾氏灭亡,范宣子、赵文子、韩宣子对此都很觊觎,控制方式同样是任命自家一系治县。此后四家分范氏、中行氏地,三家分智氏地,应当采取了类似方式。当时,晋封转为县,看似直属中央,但是在六卿专权下反被利用。六卿派子弟、党羽任县大夫,实际壮大了私门。因此,战国诸侯由于存在“大夫世禄,六卿擅晋权”的状况,县制推行并不一定能巩固君权,也可能反被权臣利用,成为削弱公室、增强大臣势力的工具,从而在一定时期内加速封建制发展,使原来的诸侯国权势转移、分裂瓦解。

战国秩序的中心衰落、周边崛起,以晋、齐较为突出。过去多将秦、楚与之相区别,归入另外一类。其实,战国前期,秦也同样遭遇过类似局面。《史记·秦本纪》云:


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强,夺秦河西地。

会往者厉、、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孝公语)


在孝公、史公眼中,上述无疑是秦史的“黑暗时代”。“数易君,君臣乖乱”,“不宁,国家内忧”,说明秦也出现了“大夫世禄”“陪臣执政”“陪臣秉政”。孝公所叙时段自厉公至出子,涵盖了献公以前的整个战国时期。这与前则史料系于“献公元年”前,恰可对应。不过,献公之前的秦君实际不止上述四位。那么,为何选择如此表述?具体所论又是否可信呢?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追问。

献公之前,战国秦国先后有厉共公公、怀公、灵公、简公、惠公、出子七君。厉共公在位34年,于外交、伐、国防建设等方面都颇有成绩。对外关系如“厉共公二年(前475),蜀人来赂“(五年)楚人来赂”,“(六年)义渠来赂。〔緜〕诸乞援”,“(十四年)晋人、楚人来”,“(二十八年)越人来迎女”,厉共公三十二年“楚灭。与秦平”。此外,三家智氏后,秦还接纳了两支流亡的智氏余族及民众。西戎形势方面,“是时义渠、大荔最强,筑城数十,皆自称王”。秦伐大荔、义渠,正在厉共公时。《后汉书·西羌传》记至周贞王八年,秦厉公灭大荔,取其地。……自是中国无寇,唯余义渠种焉。至贞王二十五年,秦伐义渠,虏其王”。二十五年,李贤注即厉公二十三年伐也。按周贞王二十五年当对应秦厉共公三十三年(前444)。《史记·秦本纪》作兵二万大荔,取其王城”,“三十三年,伐义渠,虏其王”。取其王城,秦再入河西。《史记·国年表》还提到“(二十年)公将师与緜诸战”。秦之伐,当时实际涉及东、西、北三个方向。东向对晋,厉共公十年“长将兵拔魏城”,魏在今山西城北,为文献所见战国秦首次越河攻晋。随后,“十六年,河旁”,戏城二十一年,初县频阳。晋取武成。频阳在今陕西耀县东,西。传世文献又首次提及秦在漆水间置县,试图改变春秋后期在缺少阻晋屏障的局面。这也暗示,秦实际控制线仍在水以西。同年,晋占武成。武成即武城,秦于康公二年取自晋,在今陕西华县东。此一线,秦又西退至郑县。厉共公二十六年(前451),左庶长城南郑南郑在今陕西汉中,南通巴蜀。秦一度越过南山,经褒斜道至此筑城。总之,厉共公统治时间较久,传位子嗣顺利,加之上述活动,从而与“厉……之不宁,国家内忧,未外事”的说法,不够对应。晁福林便说“秦厉公……功绩卓著,秦孝公说他‘未遑外事’,可谓几近于诬”。值得注意的是,厉共公在《史记·秦始皇本纪》后附别本秦纪剌龚公对应杀戮无辜”“暴慢无“剌”对应“暴慢无亲”“暴戾无亲”。厉共公强势专断,当时君臣关系可能不甚和谐。

公在位14年,秦在南北两侧南郑、义渠的经营遭遇反弹。,对应好变动民。继位的怀公非公子,而是公之弟。《史记·秦始皇本纪》附别本秦纪怀公从晋来。战国前期,秦晋依然交恶,怀公由晋归国,与公关系非公去世时,拥立怀公势力一度占据上风。然而怀公入主之后,君臣斗争依然激烈,“怀公四年,长鼂与大臣围怀公,怀公自杀”。大臣改立怀公太子昭子之子为灵公。灵公不居雍而“居泾阳”,泾阳在今陕西泾阳西,既显示新君欲越水,加强河西争夺,又反映秦内政复杂,地大臣势强。本纪记“灵公六年,晋城少梁,秦击之。十三年,城籍姑”;年表记灵公六年“魏城少梁”,七年“与魏战少梁”,八年“城。初以君主妻河”,“复城少梁”,十年“补,城籍姑”。晋城少梁魏城少梁,时当魏文侯二十七年(前419)。战国晋国加强河西防御,主要在列为诸侯之前的魏文侯时期。秦对此反应激烈,少梁之战自公六年延续至七年。灵公八年,魏复城少梁,毫不退让。秦不得不再次临河掘。由此可见,当时晋国西侵形势是比较严峻的。灵公十年,“补庞”,少梁北、今陕西韩城东南有繁;所城籍姑,本纪、年表皆载,在龙门山南、繁庞北。

灵公在位13年,《史记·秦本纪》称灵公卒,子献公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大臣擅权,再次显现。《史记·秦始皇本纪》附别本秦纪又提示简公从晋来。自此,秦君系由怀公太子一系,转至居晋的怀公少子一系。只是这一次,流亡者换成了灵公太子献公。简公之时,魏大举西侵。简公二年(前413),魏攻渭南,兵锋直抵郑县,双方还在城下激战;简公三年,魏公子也即后来的魏武侯击围繁庞,占据后迁出秦民。魏在巩固少梁的同时,进一步拔除少梁北侧秦经营多年的城塞。秦在洛水以东的抗魏支点,由此失去。随后,魏乘势西进。简公六年,魏伐秦,筑临晋、元里;七年,伐秦再至郑,并还师筑洛阴、合阳。临晋为厉共公伐大荔所建,元里在今澄城南阴在今大荔西南,合阳在今合阳东南。由此观之,魏不仅占据了河西核心区域,而且构建起向西、向北更为完整的城塞体系。进言之,魏国西征取得了重大突破,全据河西之地。《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于是魏文侯以为将,击秦,拔五城”,《说苑·复恩》提到吴子吮此子父之创,而杀之于水之战”。钱穆考订“《说苑》所谓水之战,《起传》所谓拔秦五城者,即其事。随后,吴起出任西河守。综上可知,所谓“夺秦河西地”“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实际主要发生在秦简公一世,不能笼统地指称秦孝公之前的较长历史阶段。

下面对魏国的成长之路,略作考辨。三家智氏时,赵氏较强。《史记·赵世家》云于是赵北有代,南并知氏,强于韩、魏”。至魏文侯时,魏氏渐为主导。文侯二十二年(前424)更称侯,当时韩、赵仍称子。文侯二十六年(前420),魏文侯以兵晋乱,立幽公子止,是为烈公,政治上也更居主动。晋国基业主要被魏国继承,此后文献称晋者,实多指魏。有意思的是,魏文侯的功业,其实可与春秋时期晋献公“西有河西,与秦接境,北边,东至河内”加以对照,形成一定的呼应。这一点,过去很少为人注意。如晋“西有河西,与秦接境”;魏使吴起取河西地,与秦接界。晋“东至河内”;魏“任西门豹守,而河内称治”,“西门豹引溉邺,以富魏之河内”。晋“北边翟”;魏伐中山,使公子守,称“北中山之君”,属“小国侯”,同样翟有功。从政治地理而言,所谓晋献公“时,晋强”,已达到了相当高度,奠定晋国之后发展的基础,影响深远。及至魏文侯,重新达到此前功业,由此呈现可相媲美之势。如果说春秋时期的秦穆公成为后世继起秦君的榜样,那么春秋时期的晋献公,恐怕也是后世魏君追效的楷模。

魏取河西,《秦本纪》、《六国年表》、《秦始皇本纪》附别本“秦纪”云:


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堑洛。城重泉。

(六年)初令吏带剑。(七年)堑洛。城重泉。初租禾

其七年,百姓初带剑。


记叙均较简略,甚至未直接提及此事。三则史料所记吏民带剑,或为一事。堑洛。城重泉,显示秦东侧防线西退至水一线。重泉东临洛水,较此前所置频阳偏南,可增加泾阳东向的正面防御。“初租禾”,根据田亩统一征收田租及稿税,增加财政收入。诸种举措,多由压力而生。相较春秋后期,秦在战国前期与晋争河西更显积极,不过,虽然晋公室衰微,但是魏崛起迅速,秦在抗衡中反失河西。

综上而言,秦君“不宁,国家内忧,未外事”,主要是公、怀公、出子。怀公、灵公、简公及献公继位,又皆有大臣干预,对应“数易君,君臣乖乱”。而二者兼具且最为典型者,恰是怀公。孝公特别强调“厉、、简公、出子”,学者认为“和对怀公一样,亦将灵公隐而不提,真是孙为祖了”,不尽符合实情。我们还可进一步指出,“秦孝公所抨击的厉、、简、出四君”,恐怕不是“皆非孝公直系”。列入的厉共公是怀公父、孝公四祖;未列入的惠公又是出子父、简公一系。那么,这又是什么原因呢?我们认为,孝公抨击战国秦史的“黑暗时代”,择此四君,恐因厉共公虽是直系先君,且外交、伐、东向防御等多有作为,但没有选立怀公,而是选立怀公兄公,公、简公非“怀公—昭子—灵公—献公”一系,故被涉及;而惠公作为简公子正常继位,又正常传位,因而不便提及;出子虽作为惠公子正常继位,但在献公入主的政争中被杀,便又不能不提及。不过,孝公强调最大国丑是河西之失,这正发生在简公之时。由此言之,孝公在抨击中虽不便列举惠公,但对“简公—惠公—出子”一系执政的严厉问责,实际仍将惠公涵盖。


三、献、孝“复缪公之故地”与惠文称王、初置上郡


关于献公即位,《史记》卷5《秦本纪》记出子二年,长改迎灵公之子献公于河西而立之。杀出子及其母,沉之渊旁,同书卷15《六国年表》作长改迎灵公太子,立为献公。出公多称这一事件主要是大臣迎立献公,一言杀出子母子,一言杀出子。《吕氏春秋·不苟论·当赏》所载更详:


秦小主夫人用变,群贤不说自匿,百姓郁怨非上。公子连亡在魏,闻之,欲入,因群臣与民从郑所之塞。右主然守塞,入,曰:“臣有义,两主。公子去矣。”公子连去,入,从焉氏塞,菌改入之。夫人闻之,大骇,令吏与卒,奉命曰:“寇在边。”卒与吏其始发也,皆曰:“往击寇。”中道因变曰:“非击寇也,迎主君也。”公子连因与卒俱来,至,围夫人,夫人自杀。公子连立,是为献公,怨右主然而将重罪之,德菌改而欲厚赏之。监突争之曰:“不可。秦公子之在外者众,若此则人臣争入亡公子矣。此不便主。”献公以为然,故复右主然之罪,而赐菌改官大夫,赐守塞者人米二十石。


出子母主政,任用阉宦,引起臣民不满。献公闻知后,自身积极求入。他由已成魏地的河西,先至“郑所之塞”,后赴“焉氏塞”,得到焉氏塞庶长菌改的支持,最终成功入境。焉氏塞在今甘肃平凉西北,“距郑有六百里之遥”,如记述可信,献公可谓不辞辛苦。出子母遣兵予以阻止,军队中途倒戈,与献公联合攻,出子母被迫自杀,出子同时遇害。钱穆径言“盖献公实弑君自立”。至于“怨右主然而将重罪之,德菌改而欲厚赏之”,杨宽延续旧解,今当从俞樾说,理解为“故复菌改之罪,而赐右主然官大夫”为宜。监突劝谏,折射政争激烈,当时失势秦公子多流亡他

《史记·秦本纪》载:


献公元年,止从死。


秦用人较早,至穆公前后愈多。献公“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却未效先公即位伐,而选择改革旧制,应予留意。献公属非正常即位,以稳定统治为先。此举降低秦君特权,缓和君臣矛盾,有助于为东伐积蓄力量。本纪、年表均记二年“城栎阳”。《六国年表》《魏世家》又记十一年“县栎阳”。栎阳较泾阳偏东,东临漆水。《史记·商君列传》记迁都咸阳,作秦自雍都之”,之前都城仍然是。献公“治栎阳”之意义,既体现出东进决心,又远离城故旧势力。

魏文侯之时,三晋关系较好,史籍未载魏与韩、赵交兵事。《战国策·魏一》《韩非子·说林下》记韩、赵分别向魏借兵,魏皆不予,以求团结,韩、赵“乃朝于魏”。《通鉴》特别交代“魏于是始大于三晋,诸侯莫能与之争”,杨宽称“是时魏为三晋之盟主”。然至魏武侯即位,情况开始变化。魏国介入赵国君位继承,三晋嫌隙渐生。魏国内部,大臣王错、吴起也有矛盾。杨宽系吴起离魏至楚于魏武侯六年条下,当秦惠公十年(前390)。武侯以降,魏致力向东发展,攻赵,伐齐,侵楚。武侯未立太子,后二子争立,韩、赵趁机介入,险致魏国分裂。三晋关系,自此不复往昔。秦得益于此,东向守御压力有所减轻。秦献公二十一年(前364),秦与晋战于石门,斩首六万,天子贺黼黻。此前简公、惠公,秦已有几次越河远征,然如石门大胜,却为战国首见。《史记》卷15《六国年表》记献公十九年(前366败韩、魏洛阴,同书卷44《魏世家》作为秦所败。献公二十二年,“秦攻魏少梁,赵救之”。二十三年,与魏又战少梁,俘虏公孙。此战虽未夺回少梁,但仍有重要推进。《史记》卷44《魏世家》在与秦战少梁,虏我将公孙下,有取庞二字。自厉共公修筑,后被魏武侯为太子时所夺,这一少梁北侧据点,终由献公收复。

前引献公“且欲……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提示至少在战国中期,秦致力于恢复春秋穆公霸业。这是战国秦君决策选择的基本参照,也是理解献、孝以降政治的重要线索。“修”不是修订之义,而是修复之义。孝公即位,同样冀望重彰穆公时秦业荣光。穆公求贤得百里叔、公孙枝等,孝公元年也下求贤令。所谓“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侧重并非宗室权臣;“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也将“宾客”置于“群臣”之前。我们还认为,孝公团结民众,引进客卿,同时包含着抑制势强且反复乱政的宗室大臣的意图。孝公求贤得商鞅,重用这位自魏入秦的卫人,除了求取富强之外,其实同样具有这一目的。

魏至武侯之后的惠王时,国势虽强,但田齐自威王以降也日益兴盛。前者遭遇危险对手。在争夺中原的过程中,魏渐陷赵、韩、齐的牵扯、夹击之中,逐渐转衰。而这一阶段,秦重启东征,把握机遇,寻隙而为。孝公四年(前358),魏使龙贾率师筑长城于西边。孝公七年,魏又遣将龙贾筑阳池以备秦”,与秦盟于河西杜平。魏自觉西疆稳定,专注东伐,“侵宋黄池”。秦乘机进攻河西,双方激战于元里,本纪仅言“有功”,而年表称“斩首七千,取少梁”。献公二十三年秦已取少梁北侧庞城,今又在少梁南侧元里削弱魏军,进而得以攻取少梁。魏失少梁,主力仍在东进,围赵邯郸,并于次年攻陷该城,自身损耗不轻。随后,齐围魏救赵,败魏军于桂陵。秦乘机渡河,一度攻降安邑。徐中舒指出“并非秦国国力已能超过魏国,所以胜利是不可靠的。一当魏国与齐、赵妥协,回师西征,秦国马上退避”,颇富启示。桂陵战败,魏遭遇“诸侯围我襄陵”,时在孝公十年(前352),也即秦取安邑之时。魏于该年塞固阳,但次年即孝公十一年围固阳,降之孝公十一年,魏归赵邯郸,并盟于漳水,稳住东侧局势。孝公十二年,魏“与秦遇彤”,又是对西侧局势的斡旋。是时,魏与秦议和诉求也应强烈,似非“一当魏国与齐、赵妥协,回师西征,秦国马上退避”。因为就在“会彤”“遇彤”的当年,秦不仅迁都咸阳,推行县制,而且实现了一项重要突破。《史记》卷5《秦本纪》记:


东地渡


这是自简公失河西地、退守水一线之后,秦之国境首次突破此线。东疆逐步收复,相较于遥远县军塞的反复争夺,对秦更具实质意义。

孝公二十年(前342),魏惠王在巩固了东、西两边之后,行逢泽之会。秦也积极响应。魏对西线局势过于乐观,次年复东进伐赵。齐救赵,大破魏于马陵,杀庞涓,俘太子申。马陵之战影响深刻,引起诸侯秩序变动。须知逢泽之会,魏惠王为诸侯盟主;马陵战后,《史记》卷46《田敬仲完世家》云“其后三晋之主皆因田婴朝齐王于博望,盟而去”。商鞅说孝公“非魏并秦,秦即并魏”,“秦据河山之固,东向以制诸侯,此帝王之业”,便在此时。他敢于在秦君面前提出如此富有野心的规划,正因形势已变。当时“诸侯畔之”,秦属其一《史记·秦本纪》记(孝公)二十二年,卫击魏,虏魏公子卬。封为列侯,号商君”,以往多关注商君“谋诈用”,从而“袭虏魏公子卬”。按《竹书纪年》作“二十九年五月,齐田朌伐我东;九月,秦卫伐我西鄙;十月,邯郸伐我北。王攻卫鞅,我师败绩”,《史记》卷44《魏世家》作三十一年,秦、赵、齐共伐我,秦将商君诈我将军公子卬而袭夺其军,破之”,同书卷15《六国年表》栏作与赵会,伐魏。马陵之战发生后,诸国伐魏之势形成,秦实际加入围攻之列。商鞅军功,便是在这一背景下取得的。《魏世家》记此役后:


秦用商君,东地至河。


在“东地渡”十年之后,秦“东地至河”。这一同样简要的四字叙述,恰与春秋时期穆公“东竟至河”形成实质性的呼应。秦业荣光,由此再现。《后汉书》卷87《西羌传》又记时秦孝公雄强,威服羌戎。孝公使太子率戎狄九十二国朝周显王”,与穆公“西霸戎翟”接近,可相参照。此外,《史记》诸篇多至五次记“周致伯于秦孝公”,且三处提到“诸侯毕贺”,恐非偶然。穆公时“天子致伯,诸侯毕贺”,至此也再次实现。《史记》卷4《周本纪》记(周)烈王二年,周见秦献公曰:‘始周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载复合,合十七岁而霸王者出焉’”,霸王或可分读作霸、王”。“霸王”或“霸、王”之“霸”,指秦孝公。不过,秦国完全收复河西,尚待后人。

孝公殁后,太子惠文君即位,首先除掉商鞅。商鞅之死,既往研究很多。我们认为,孝公重用商鞅,除君臣相、理念接近外,如前文所论,还用来抑制厉共公以来的大臣势力。然而,颇具悖论的是,随着变法成功,地位提升,商鞅反而成为惠文君登基之始最为危险的权臣。《战国策·一》载,有人说惠王曰“大臣太重者国危,左右太亲者身危。今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是商君反为主,大王更为臣也”。习见表述,可在这一历史线索下重作理解。新君眼中,商鞅的政治威胁大于改制贡献,命运也由此决定。

惠文君五年(前333),秦攻雕阴。雕阴在今陕西甘泉南,属魏上郡地。魏被迫于次年纳阴晋以。阴晋在今陕西华阴东,魏西河长城内。阴晋入秦后,更名宁秦。新名选用“宁秦”,显示秦国将之视作保障关中安全的重要屏障。魏惠王末期,任惠施为相,采纳联齐、韩方略,尊齐威王为王,故有“徐州相王”。不过,魏在联盟结成后同样并未转而西向,却与齐连兵攻赵。惠文君八年(前330),养精蓄锐的秦军兵分两路,一路猛攻魏上郡地雕阴,大败龙贾,取雕阴;另一路出宁秦,入豫东,兵围函谷关外的焦、曲沃。两路秦军对魏形成战略钳制,使残有的河西地一时成为河水西侧的孤岛。魏不得不割地求和,河西特别是少梁地终复入秦。至此,秦终于夺回全部河西之地。

此情势下,惠文君并未止步。秦北路军由少梁渡过河水,一举攻占阴、皮氏;樗里疾所统南路军,也围降并夺取焦、曲沃,形成对河东地的进一步封锁。惠文君十年,张仪相秦,公子桑围降蒲阳蒲阳在今山西隰县。这在一定程度上隔断了上郡与河东的联系。大致以归还南侧的焦、曲沃为条件,魏又将渐难控据的上郡十五县纳于秦。由此,秦“以河为界”向北进一步伸展,功业开始超过穆公之时。献、孝伐,主要针对渭首之戎,那时候的义渠尚较活跃。惠文君三年(前335),义渠败秦师于洛。至惠文君七年,义渠内乱,长操将兵定之,开始初步控制。惠文君十一年,义渠君称臣秦首次在义渠置县。惠文君十二年,“初腊。会龙门”。秦举行岁终祭祖大典,以告成功;与河水上游戎狄联络,扩大和

综上,无论东进,还是伐,惠文君都取得了较前代秦君更为空前的成就。如果说秦向东发展,基本对应夺回河西地后的“以河为界”“东竟至河”,即恢复至春秋穆公在位时的秦土范围,使关中这一立国基础,由此得以完善巩固;那么,秦获取魏上郡地,便属穆公所控疆土之外的“新地”了。作为秦国首郡,上郡之置具有怎样的意义呢?在我们来看,这不仅反映了秦地方行政制度的发展完善,而且是战国时秦国对外扩张超过穆公之最直接且重要的体现。原秦国关中本土,也相应转为内史区域。质言之,秦郡出现,代表惠文君对穆公霸业的突破。十三年(前325)四月戊午,惠文君称王。这固然受到了当时外部“国际”环境的影响,与韩、魏诸君同享更高等级的政治名号。然而,就秦国自身而言,这更标志着对穆公及孝公“霸业”的承继与超越。惠文王以降,秦将立足于一个新的起点,以“中国诸侯”之一的身份,与群雄逐鹿。



(本文原刊《社会科学202436682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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