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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辽河北疆界的两重性
来源:《史学月刊》2023年第6期 作者: 何天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7-28


相邻的政权设立疆界,藉以区隔彼此对土地、民户的统治权;妥善管控疆界,有助于促进双方关系趋向、保持稳定。宋辽王朝在1004渊之盟后和平地“各守疆界”百余年,是中国古代历史上较为特殊的现象。值得注意的是,在宋辽首要对峙区河北平原一带,当地疆界兼具清晰、模糊两种状态。有待分析的是,两种状态如何在同一段疆界上共存,该现象如何影响宋辽关系。

学者主要从疆界走向、边民管理两方面入手,考察宋辽河北疆界古松崇志指出,宋辽河北疆界沿行东坡大茂山分水岭至拒马河中下游一线展开。不过,该段疆界并未截然分隔宋辽对边民的管理。佐伯富指出宋方在雄州允许少量边民同时对宋辽承担赋役义务(两输户),以期辽方不再争夺所涉土地(两输地)。安国楼认为,宋方对两输户、地“承认两属,不失防卫”,并予以两输户一定的经济优待。他又注意到,宋辽持续争论两输户、地的归属。然而,该现象似与“承认两属”一说存在矛盾。此外,陶玉坤指出,在与雄州隔拒马河相望的辽朝涿州境内,亦有两输户、地。综上可见,尚需讨论的问题包括:宋辽采用何种关键手段,方可清晰划界;宋辽是否可以跨境管理两输户、地,如何操作。当然,最重要的问题是:宋辽何以既遵循“各守疆界”原则,又保持两输现象,使河北疆界兼具清晰、模糊两种状态。

实际上,宋辽河北疆界具有两重性:清晰地区隔双方对边地的统治权,略显模糊地区隔双方对边民的统治权,两种状态相反相成。若要形象地理解,或许可认为该段疆界由两个图层叠加构成:基础一层为清晰的界限,是宋辽守御边地的明确标准(下文称为“守土界限”);上一层为略显模糊的界限,使双方在边民管理问题上留有余地(下文称为“治民界限”)。本文将以阐释宋辽河北疆界两重性为核心,系统分析宋辽如何稳妥区隔对河北边地、边民的统治权,从而实现与维持和平。


宋辽清晰守土局面的形成


渊之盟前,宋辽已稳固分辖河北边地。在此期间,宋方尤其注意经营沿边州军城池、寨铺,进而建立两级巡警网格,由点及线,由线及面地落实日常控制,最终清晰地设限守土。

1.宋辽对边地城池寨铺的控制

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年)至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宋辽断续进行主力交锋。25年间,宋辽主力交锋9次(7次为辽方南攻),均属季节性战斗。其间,宋太宗端拱二年(989年)夏至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秋,宋辽在河北平原一带停战十年。因此,宋方虽然在宋太宗雍熙三年(986年)以后即彻底转入守势,但仍可利用大战间隙,经营己方沿边州军城池、寨铺,巩固对边地的控制。

沿边州军城池是宋辽管控河北边地的基本据点。一方面,辽方稳定控制己方城池;另一方面,宋方立足城池,守御边地要冲,亦颇具成效。河北边地西部为太行山险,东部泊广布,唯中部便于行军。具体而言,中部东段亦有泊阻路;中段渐多平陆,宋方据雄州、霸州城控制交通;西段多坦途,是辽方南攻首选突破口,宋方设置有易州、保州与威虏、静、平塞军。太平兴国六年左右,宋方集中修葺了保州城与三处军城。雍熙、端拱之际,宋方失易州、平塞军城。然而,端拱二年夏,宋方即挫退辽方对威虏军的进攻。此后,宋方未再失陷河北沿边州军城池。

宋方还在沿边州军外围设立寨铺等小型据点。寨亦称“寨栅”,属小型城垒,驻兵大约从百人到千人不等;铺亦称“铺所”“铺屋”,是驻有少量兵士的房舍,受寨统辖。在雄州以东的拒马河南岸,“太宗置寨二十八,铺百二十五”。在太行山东坡,咸平中,臣僚亦称“旧有兵寨,守其险阻,不必增备”。宋仁宗朝官修兵书《武经总要》详细记载当时河北沿边寨铺的分布情况。虽然《武经总要》成书较晚,但因宋方遵守誓约,未明显增置寨铺,故仍可参考该书,推测之盟前的寨铺分布情况

14尝试依据《武经总要》记载,复原宋方河北沿边寨铺分布情况;由图可见,宋方依托河北沿边地形设置寨铺,籍以强化对沿边地带的控制。据图2,镇定二州北部山谷深狭,寨铺沿谷道向前推进。据图3保州至雄州一带地形平坦,宋方相对后置寨铺。保州山谷宽阔,诸铺似位于各谷道南口。威虏、静北境多平原,两军城与多数寨铺沿战国燕南长城-鲍河一线东西排布。雄州城北地形平坦,北境拒马河亦狭窄易涉。雄州寨铺位于州城南侧泊之间。据图4,霸州与其东侧州军北濒拒马河,寨铺沿河分布。需要注意的是,不宜高估宋方单个寨铺的军事实力。拒马河沿岸寨铺一百五十余处,仅有三千忠顺军分驻其间,而忠顺军由雄州等地民户兼定州诸铺亦是“差三等以下户充巡子把截”。宋方既限制各寨铺的兵士数量,又征派民众充任寨铺兵士,当可压低经营寨铺的成本,维持己方广设寨铺的局面。

辽方亦设立寨铺,但经营力度不及宋方。首先,辽方单个寨铺的军事实力低。保州北侧辽训口、魏家庄、鱼台村铺。渊之盟后,三铺各有“汉十人守把”。早先情况或类此。在拒马河沿岸,辽方同样较为保守。知雄州何承矩曾奏请在拒马河以外另辟路,“免人邀击之患”。宋真宗指示,唯有辽方重新经营古狼城寨,方商议修渠。可见,辽方沿河寨铺兵力有限,宋船仅偶尔遇袭。其次,辽方未广设寨铺。例如,宋方在雄州后置寨铺,辽方亦未乘势推进。宋仁宗朝,辽方始尝试在宋雄州北境、辽涿州南即沿雄州-涿州段拒马河置铺辽方在雄州所置铺所旋即遭宋方拆毁,而涿州诸铺得以保留。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宋辽在雄、涿两州沿边一带发生摩擦。宋方疑惧辽方“移口铺过河来”,占据雄州两输地,枢密院计划藉另一纠纷,主动发难。


先是,雄州差北界口铺人户借车般银绢,涿州不听。枢密院欲涿州,称誓书内明言属南朝,口铺庆历间北界不合修,请详累毁拆。以为如此,示以必争。旧口铺犹欲拆毁,即必不敢更立新口铺也。王安石曰:“……若有依前占两属地,称是南界所管,又令拆庆历五口铺……何由使契丹帖息


后文将讨论“誓书”问题,此处仅分析铺所事。宋方宰执多认为,若行牒要求辽方拆除庆历五铺,便可展现竞争涿州两输地的意图,恫阻辽方略地雄州。“北界口铺”与“庆历五口铺”含义相同,均指辽方在涿州两输地所设寨铺类据点。可见,庆历以前,辽方不曾在涿州南稳定地经营寨铺。辽方未着意经营寨铺,客观上为宋方广设铺提供了相对安全的外部环境。

2.宋方建立边地两级巡警网格

在设置城池、寨铺的基础上,宋方组织寨铺兵士分段巡警前沿边地,组织精锐禁军巡警边地要冲,建立起两级巡警网格。

宋方组织寨铺兵士分段巡警,由点及线,由线及面地落实对河北前沿边地的日常控制。寨铺兵士常年出巡,可及时觉察异常。例如,在拒马河一带,宋太宗命寨铺兵士“部舟百艘,往来巡警,以屏奸诈”。可充旁证的是,宋仁宗朝,河东路代州奏称,辽民侵耕阳武寨地“盖由前寨主弥文宝等失巡防所致”。可见,诸寨巡警,各有分地。此外,铺卒称“巡子”。顾名思义,宋方命各铺细分寨的巡区,以提高巡警频率。参考图24推之:在太行山东坡、自霸州以东的拒马河南岸,宋方划分出一系列便于深入管理的小型寨铺巡区;在保州至雄州一带,宋方后置寨铺,盖亦调动寨铺兵士北上巡警前沿边地。

与此同时,宋方置保州都巡检司、界河都巡检司,命二司麾下精锐禁军定期巡警边地;而保州至雄州一带正当边地要冲,是二司精锐巡警的重点。二司兵马“于诸边号强劲”。保州司领兵万人,治保州,“以知州军为使,置副二人,析所领卒为三部”,轮番出巡保州与威虏、静军一带。界河司巡警自雄州以东的拒马河南岸,兵力失考。渊之盟后,界河司巡检三员“一月一出巡,每季番休相代”。三巡检各领一部,按季轮值;当值部每月出巡一次。此前或亦如此。保州、界河两个都巡检司精锐成建制地巡警数州军之地,可保持战斗力与机动性,有效应对敌军入境等突发情况。

寨铺巡警与由保州司、界河司负责的精锐巡警相互支持。诸寨铺巡警前沿边地,翼卫沿边州军城池,有助于二司精锐禁军在边城驻营。二司精锐禁军定期出巡,弹压边上局势,有助于寨铺安全。需要注意的是,辽方若占据保州至军一带,又可自侧后方威胁行东坡、拒马河沿岸寨铺。保州司兵力强劲而巡区紧凑,故该司持续巡警保州至军一带,可为河北沿边寨铺的整体运作提供安全保障。

宋方协调寨铺巡警与精锐巡警,落实对河北边地的日常控制,进而以边上险阻标明守土界限。例如,宋方稳定控制静军城至州北阎台淀之间的地块。咸平中,宋廷特使曾赴该巡视;宋廷所藏地图详细记录有该周边地形;静军计划扩展该水面以拒敌骑。而据图3推之,阎台正是指示当地疆界走向的重要地标。又如,宋方因主导拒马河上局势,故可有效遏止辽方渡河,稳定控制河南岸地块,从而较早地将拒马河视为“界河”。雍熙三年,宋琪论及宋军“取雄、霸路直进”的计划,即奏称“界河之北”云云。日后,宋方明确主张以河道北岸线为守土界限。可见,渊之盟前,河北守土界限已沿行东坡山岭至拒马河中下游河道一线日趋清晰。

总之,宋辽河北边地既分布有中小型险阻,又非孤悬绝域——内部多城乡聚落,对外通连宋辽重镇,以上情况有利于宋辽稳固地分辖河北边地。渊之盟前,宋辽在当地克制交锋,遂可稳定调度前线后方的人力物力,经营城池与寨铺等据点。宋方进而立足各据点,建立守卫边地要冲、分段监控前沿边地的两级巡警网格,从而以沿边险阻为标识,清晰地设限守土。


宋辽略显模糊地分治边民


不论渊之盟前后,宋辽双方均默认两输户的存在,造成河北治民界限略显模糊。不过,宋辽默许民户两输的前提是双方清晰守土。首先,宋辽未在沿边地带划定共管区或中立区,而是沿守土界限排他地分辖边地。其次,渊之盟后,宋辽协调行动,直接管理己境两输户,间接管理邻境两输户。

1.出现在宋辽最前沿边地的两输户

宋辽两输户迟在雍四年出现;主要分布在保州至雄州、涿州一带的最前沿边地内,即此一带的宋辽最前沿城池、寨铺之间。辽境两输户主要在涿州,据前文可知,庆历以前,涿州两输户多在辽方寨铺外侧(南侧)。宋境两输户多在保州至雄州一带的最前沿城池、寨铺外侧(北侧)。宋哲宗元符元年(1098年),刑部拟定了“将铜钱出雄霸州、安肃广信军北梢门并过鲍河,入两地供输地分等法”。因宋方禁止两输户迁往境内其他州军,而霸州城北界河,郊野逼仄,故可推知宋境两输户大多稳定分布在威虏(广信)、静(安肃)军境内沿燕南长城-鲍河排布的寨铺北侧,雄州境内州城及淀泊内诸寨铺的北侧。

需要注意的是,《辽史·地理志》“归义”“容城”两条的记载与两输户的分布情况并无直接关系。《辽史》称归义县“民居在巨马河南”,容城县“在州东八十里。户民皆居巨马河南”。辽归义、容城县境本跨拒马河南北。周宗北伐后,二县包括县城在内的拒马河以南部分,改属后周-宋雄州。参考“容城”条“在州东八十里”的表述,可以推知,《辽史》之意是二县旧县城及城内民户在拒马河南侧,而非二县全境民户全在拒马河南侧。

两输户的产生原因,难以详考。由分布情况推之,其产生应与宋辽在保州至雄州、涿州一带后置寨铺的现象密切相关。所谓后置寨铺,即当地寨铺的设置与宋辽守土界限之间存在一定距离,因此,双方均难以禁绝对方官兵临时越境,接触己方最前沿城池、寨铺外侧的民户。保州与威虏、静军的情况颇为明显。例如景德元年,宋真宗指出,三州军北部水险工程初见成效,“平时贼骑侦逻,即有所限”。盖在保州至雄州、涿州一带的最前沿边地内,部分民户因被邻境政权频繁接触而两输赋役,成为两输户。上述情况虽非两输户出现的充分条件,但当是推动其事的关键。

2.两输地并非共管区或中立区

宋辽允许两输户存在,却未约定以两输地作为共管区或中立区。其一,宋辽均极力禁止对方官兵自行越境,不曾共管两输地。战争期间,宋方兴建水险,试图由此敌。修和后,宋辽则主动约束己方官兵。熙宁五年四月,数千辽骑一度越境进入雄州,抗议宋方向雄两输地派驻弓手。长期以来,辽方对雄州两输地“未尝遣兵巡逻”,故此举令宋方颇感惊诧,导致双方在雄州、涿州沿边一带纠纷数月

其二,两输地不是中立非军事区。辽骑越境抗议宋方派驻弓手,并不意味着“没有对方的同意,一方不可以派军警进入这个地区”。宋方遣兵临时进入雄州两输地,乃属常态。熙宁雄涿纠纷期间,辽方曾,反对宋方遣兵处置雄州两输地内的盗贼,对此,宰相王安石认为“公文前固有此”,即辽方循例行牒而已,宋方不需紧张。换言之,宋辽虽然持续行争论,但实则默认邻境两输地由对方全权管理。此外,宋方遣兵常驻雄州两输地,不属违约。枢密使文彦博即在御前称:“我界内添差弓手,如何乃云创生?”唯因王安石力主镇静,宋神宗方下令停止向雄州两输地派驻弓手。需要注意的是,雄州向两输地派驻弓手,乃是命弓手入驻两输村落。对此,王安石指出,“若差弓手在村,必不自备粮食,决至骚扰村民”。宦官李舜举奉诏调查,奏称:“乡巡弓手扰害百姓,百姓恐,故间牒界有巡马事。”可见,辽方越境抗议,并非有约可据,实则缘自两输户游说。

宋辽沿清晰的守土界限排他地分辖边地,而所谓两输地仅是指两输户的田产、居所。元丰二年(1079年),有涿州两输户为避辽方差役逃入宋境,雄州奏请尽快遣返其人,否则辽方或将其田产转授给原为佃户的全属北户。宋神宗认为雄州“不过恐元之地,全为北人占,今逃者既多客户,则浮寓之民,纵使散之他所,亦无深害”。可见,两输户田产变动情况直接影响两输地的范围。两输户居所亦属两输地。例如,对于两输户聚居村落,宋方称为“两地共输北等村地分”“两属费家庄”。两输地的范围或因两输户与全属南/北户交易地产有所变化,而因两输户多聚村居住,不至频繁变动。

正因此,两输地并不具备官方划定的明确界至。在保州至雄州、涿州一带,并非“出雄霸州、安肃广信军北梢门并过鲍河”即进入两输地。熙宁六年,宋辽兵士在雄州北部发生摩擦。臣僚奏称:“射杀人或非全属南界地分。”熙宁八年,广信军请北移张瓜村、新河口二铺。为谨慎起见,宋神宗指示,“如全属南地,即如所请”。史载,谢坊、张花村间有新河铺。盖张瓜村即张花村,新河铺即新河口铺,俱沿鲍河排布。由此推之,在保州至雄州、涿州一带的最前沿边地内,同时存在两输地与全属南/北地。而在上述地块内,宋辽亦未划界区隔两输地与全属南/北地。熙宁六年雄州摩擦后,宋廷命雄州“自今遇北界巡马,并徐行袭逐,毋得相伤”。元丰三年,河北沿边安抚司奏称,雄州城北全属南户“其田产多与两输相接”;若从中招募吏人,“虑事机因此传报”。若两输地界至分明,宋方自可依据界标指示,约束兵士与全属南户的行动。可见,清晰的守土界限是宋辽分辖河北边地的唯一标准。

3.以清晰守土为前提的两输户管理

以清晰守土为前提,宋辽允许己境两输户向对方供输赋役。早期情形难以详考;渊之盟后,宋辽直接管理己境两输户,间接管理邻境两输户。在广信军、安肃军,宋方边地官府是辽方联系两输户的中介。当地两输户对辽纳税,“自来北界差人过来计会,本县收众户抱脚供赋”。在雄州、涿州,宋辽亦区别对待己境、邻境两输户。

宋方对雄州、涿州两输户的称呼有所不同。宋仁宗天圣六年(1028年),宋方“免雄州归信、容城县两地供输人户为前军将”。十六年后,即庆历四年(1044年),宋方始讨论免除界河北两地供输前”。宋徽宗朝,臣僚奏称,“其归信、容城两县两输户……皆在拒马河南,系属本朝”。可见,“雄州归信、容城县两输户”即雄州两输户,“界河北两输户”指涿州两输户,宋方仅直接管理前者,辽方则直接管理涿州两输户。元丰元年,雄州命两输户偿还贷粮,与此同时,辽方“指挥容城、归信两县,钤束拒马河南两属户毋得纳雄州贷粮”。宋廷命河北缘边安抚司探察辽方是否确有命令,禁止雄州两输户偿还贷粮。该司回奏:“南北两界凡赈济两输户及诸科率,两界官司承例互相止约,其实彼此空文。今北界亦止循缘旧例,即非创始行移。”辽方依例行牒,未采取实际行动约束民户。可见,辽方虽然在熙宁五年遣兵越境,但仍有所克制,并未由此直接管理雄州两输户。

宋辽当主要依托雄州、涿州两输户的跨境活动,间接管理邻境两输户。两州两输户有越境特权,宋辽甚至默许其越境避役。宋辽如此措置,乃是有意利用两输户的越境现象,维持对邻境两输户的管理。元丰二年,面对逃入雄州的涿州两输户,枢密院奏请晓谕其人,“候北界差科稍息,有人招呼,各归复业”。前来“招呼”者,应是辽方所遣涿州两输户。在众多两输户中,两输村落首领似是关键中介。熙宁十年,辽方赈济“两地供输南阳项等五十八村首领”及归业逃户,优待两输地村落首领。宋辽间接管理邻境两输户,或尤需借助两输村落首领在乡间的威望及其跨境关系。

4.宋辽保持与争论两输现象的意图

宋辽保持两输现象,当是为了克制地维持河北疆界争议。首先,宋辽通过征调赋役,宣示对两输户的统治权。论及两输户缘起,宋方臣僚或称,“自端拱初其租税,而虏人复征之,朝廷恐其人情外向,于是复使岁纳马桩、火牛草以系属之,缘此名为两属”。该议论虽然误解两输户的缘起问题,但敏锐地注意到,宋辽向两输户征调赋役的主要意图是维持管辖关系,宣示统治权。庆历四年,宋廷下令免除涿州两输户前役。欧阳修上奏反对称,宋太宗已免除其赋税,若再免除其差役,“即是税赋、差全不属中国所管,既不能赋役其民,即久远其地亦非中国之有”。政权统治编户,以其居所、田产作为重要征税对象,由此反推,宋辽无需突破守土界限,即可以赋役邻境两输户为由,宣称己方对邻境两输地的统治权。

宋辽进一步相互行,宣称己方对全部两输户、地具有排他的统治权。熙宁雄涿纠纷期间,枢密使文彦博主张致牒辽方,宣称涿州两输户与两输地“属南朝”,称“从来公牒争辨如此”。当然,正如前文所谓“彼此空文”,行争论已成惯例,不至加剧紧张局势。值得注意的是,宋方将包括涿州在内的幽之地视为旧疆,辽方对雄州等“关南郡县”亦然。宋辽相互行争论两输户与两输地的归属,或不止为竞逐些小民户、土地,而是意在避免彻底确定河北疆界,以待后图。

总之,宋辽在清晰守土的前提下,利用少量边民两输赋役的现象,使河北治民界限略显模糊。宋辽沿清晰的守土界限排他地分辖边地,又通过主张略有差别的治民界限,制造小幅度的疆界争议。双方既默许两输户存在,又持续争论两输户及两输地的归属。由此,宋辽不必直面重大疆土矛盾,即可维持河北疆界争议。若非如此,宋辽难以顺利订盟,和平守土。可见,清晰的守土界限与略显模糊的治民界限相反相成。


宋辽对“各守疆界”原则的实践


宋辽经渊之盟,立誓“各守疆界”,约定接受日益稳定的分疆局面。不过,宋辽不曾共同写定河北疆界,而是通过形成若干交往惯例,保持河北疆界的两重性,求同存异地践行“各守疆界”原则。

宋辽两度订立誓书,但誓书均未系统记录河北疆界走向。《澶渊誓书》仅提出“各守疆界”原则。景德元年十二月癸未日辽方要求宋方立誓;丙戌日,誓书写成。四日之间,双方肯定来不及共同勘界。庆历二年,宋辽订立《关南誓书》,亦未说明疆界走向,仅更为具体地表述岁币交割地点。宋辽在“白沟界首桥”即雄州拒马河桥(拒马河又称“白沟”)交割岁币。对此,《澶渊誓书》称“般送至雄州交割”,《关南誓书》则明确强调白沟桥由雄州管辖。李焘所录誓书作“般至雄州白沟交割”;辽方藏本作“搬至雄州所管白沟交割”。该表述乃宋方使臣富弼有意为之。宋神宗即称,富弼“自矜国书中入‘南朝白沟所管’六字”。若誓书备载河北疆界走向,富弼不必有此一举。

对于河北疆界走向问题,宋辽除“雄州所管白沟”一语外,鲜少达成具体的书面表述。熙宁中,宋辽交涉雄州边务,文博奏称“誓书之中,明载雄州所管白沟”,而未言及其他文约。宋方甚至将“白沟”曲解为白沟两岸之地,据以声索辽境涿州的民户、土地。熙宁雄涿纠纷期间,文彦博主张致牒辽方称,涿州两输户、两输地“誓书内明言属南朝”。由于由此推之,宋辽未在誓书之外另立河北勘界文书。

由于宋辽不曾共同写定河北疆界,故可保留两输现象带来的疆界争议。在此情况下,宋辽形成若干交往惯例,以期约束争议,管控矛盾。一方面,宋辽封树界标,标明守土界限走向。景德二年,辽人欲赴雄州放牧。宋真宗强调“河桥乃雄州所造,标立疆界素定”,要求雄州拒绝辽人入境。庆历中,辽方遣兵越境入定州置寨。河北都转运使欧阳修奏请交涉,不言誓书,而特称“今来所侵南界百姓见耕种田中,地界分明,易为理会”。可见,界标是宋辽解决边务纠纷,和平守土的主要依据。另一方面,宋辽有分寸地利用两输现象,以可预期的方式争论疆界。宋辽朝廷着意避免直接交涉河北疆界争议。如,拒马河桥一带乃争论焦点,而宋辽朝廷在当地定期交聘,并不以疆界争议干扰交聘活动宋使入辽境,在桥北与辽接伴使相见;宋使出辽境,则在桥中心与辽廷送伴使告别。宋辽以具有一定长度、宽度的拒马河桥为雄州与涿州的界标,既可突出标明当地守土界限的走向,又为双方朝廷回避疆界争议,顺利举行常规交聘活动创造必要空间。宋辽一般以边地官府的名义行争论,即使在雄州纠纷期间亦然此类举措当有深意。熙宁八年,宋辽朝廷遣使商议河东疆界走向,富弼上奏称,“此边臣之职,而朝廷自当之,则恐理难款缓,便要可否”。由此推之,宋辽唯有以边地官府的名义展开交涉,方可迁延周旋,从而保留两输现象,维持河北疆界争议。

宋辽循例行事,基本可以使和平守土与争议疆界并行不悖;问题在于,惯例存在着被扭曲的可能。在河东沿边,辽方通过曲解治民界限走向,否定界标所示守土界限。自宋仁宗朝至神宗朝,辽人屡入宋河东路垦耕。辽方多次宣布所涉地块为己方疆土,要求宋方南界标,宋方从之。无独有偶,庆历以后,宋廷屡禁河北边民跨境交易地产,以免“疆畔不明”。熙宁八年,宋廷又下诏禁止全属南户、两输户典卖地产予“北人”。据北人一词推之,边民在跨境交易地产以至迁居邻境后,并不改变政权归属身份。宋方颁布禁令,意在防范辽方以宋境有辽民耕作、居住为由,推动河北疆界改易。

总之,渊之盟后,宋辽为践行“各守疆界”原则,形成了若干交往惯例:分据界标和平守土;利用两输现象,以边地官府的名义争论河北疆界。宋辽试图由此约束即所谓“款缓”,而非直接解决疆界争议,故难免有意扩大己方利益,甚至为此扭曲惯例。宋方相对处于守势,遂对辽方常怀疑惧。


四、结语


相邻的政权需采取特定方式区隔彼此对土地、民户的统治权,该区隔方式落实到空间层面即为“疆界”。一方面,疆界折射时代形势,反映出特定政权对土地、民户的控制力度,以及相邻政权的关系。另一方面,疆界依托于地理空间、人群活动,故而特定政权规划疆界,必须因地制宜,因人制宜。

宋辽在河北平原中部接壤,固然缘于中原王朝统治范围的收缩,但河北疆界得以成立,离不开宋朝内政治理能力的提升,特别是统治纵深的极大强化。宋方试图在日复一日的网格巡警中,将统治推进到河北边地的大小聚落,控制沿边的山川险阻,设立与维持界标,从而确保边地归属清晰,边民编户身份明确。宋辽两个政权对峙百余年,而河北沿边地带并未发展出摇摆于其间的第三方政权或集团。由此可见,宋方既有效实现了边地军政机构之间的制约平衡,也维持了对边陲社会的有力控制。

宋辽划定清晰的守土界限、略显模糊的治民界限,又与统治者稳定双边关系的意向密切相关。宋辽基于对均势格局的认识,以立约划境作为相对“理想”的局面。在此情况下,宋辽有意搁置重大疆土矛盾,故可默许治民界限略显模糊,并未共同写定疆界。与之相反,宋夏、宋金均因关系紧张而共同写定疆界,不欲给对方再行交涉的口实。不过,在宋辽均势格局中,宋方相对处于守势,对边上纠纷比较敏感,常怀疑惧。在宋辽和平交往的主流背后,亦存在着彼此之间的试探、警惕,乃至一方败盟逐利的隐患——考察宋辽疆界矛盾的复杂性,或可为理解北宋联金图辽提供另一重线索。

宋辽较为稳定地管控河北疆界,亦因其疆界政策适应河北边境情况。宋辽规划河北疆界,以沿边山川标识守土界限;基于征调赋役即可宣示对民户统治权的逻辑,保持两输现象,维持疆界争议。值得思考的是,宋辽河北边民,特别是出入于双方边地的两输户,如何理解自身的处境,具有怎样的政权归属认同,是否发展出不同于双方内地的文化观念?以上问题,尚待方家赐教。



(本文原刊《史学月刊202361726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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