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一向是人类的主要聚居地,也是经济、文化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因此,不必说“城市化”席卷各国的今天,即使城市遥远的过去,也是历史学家长期关注的所在。中国作为有着五千年悠久的文明古国,“城市史”更是历史学者乐此不疲的领域,有关城市史研究的论文、著作令人眼花缭乱,其中不乏优秀之作。值此科学昌明、文化发达、交通方便、城市人口在世界许多地区已成为国民构成主要部分的时代,如何站在人类文明史的高度,比较古今中外的城市状况,进一步推进中国的城市史研究,越来越成为学术界绕不过去的课题。但是,研究者也有一个共同的感受,那就是,如果研究中国古代城市史,必定为资料之少、人口和经济数据之缺而苦恼;而转向中国近代经济变迁及经济地理研究时,又为近代城市变迁内容的复杂和各区域城市的巨大差别而头疼。这反映出,城市史研究越深入、时间跨度越大,彼此的差别就越大。而如果不注意中外有别、近古不同,不注意量化、细微的研究,不注意城市与乡/镇复杂的关系,那么,这种研究所产出的成果、效果都会大打折扣。
一、“中外”有别与“近古”不同
古代中国的城市与欧洲的城市是有一些重要区别的。按照马克斯·韦伯(M.
Weber, 1864—1920)的说法,倘若人们试图从经济上给“城市”下定义的话,其居民主要不是依靠农业的收成生活,而是靠手工行业和商业的收入为生。另外,城市原则上还可用两种方式来阐明:首先,它是一个封建领主的住处,为满足这个住处经济或者政治的需要,行业进行生产专门化,并购进货物;其次,在居民点地方存在经常性的货物交换,即存在市场。“只有居住在当地的居民在经济上日常生活需要的基本部分,能在当地的市场上得到满足,即基本部分由当地的居民和周围附近的居民为了在市场上销售而生产或者获得的产品加以满足,我们才想说是经济意义上的‘城市’。”据上所说,城市居民需要靠手工业和商业为生,需要进行生产专门化,而且存在着长期的市场。
韦伯的以上说法,显然是西欧的城市而非中国的城市。此后,他将西欧城市与中国城市进行多方面的对比:西欧的城市是自治的,而中国城市却没有自治,它是军事要塞和皇帝的行政机构的官邸所在地。他又认为,城市是封建领主和其他政治当权派,在那里花销他们城市之外的土地租息或者其他的、特别是受政治制约的收入的地方。他将北京称为“官员城市”,而废除农奴制之前的俄国莫斯科是“吃土地租息者的城市”。
显而易见,中国古代的城市绝大多数都是政治型的城市。它作为一定等级的行政中心,需要积聚一定数量的人口,从而形成区域内消费量最大的聚落即城市。如果要讨论中国古代的城市,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它们的首要功能是政治功能。秦汉时期,随着君主集权政治的建立和强化,首都成为全国皇权的中心,朝廷建立了通过不同等级的行政区划对全国实行有效的垂直统治体系。这些行政区划,相对均衡地分布在全国,一般是全国下辖百余郡或府州,各个郡级单位再下辖十余县,各级行政中心大致位于行政区域的中心地或交通要冲上,“首都—郡城—县城”构成了与其行政区划级别相匹配的全国城市体系。自郡城之上、首都之下的省级行政区划级建立以后,中国与城市体系相匹配的全国城市体系,便改变为“首都—省城—郡城—县城”构成的全国城市体系。总之,中国古代城市的规模与其所在政区的级别相匹配,级别越高,城市规模一般也越大。
长期以来,将各级行政区划治所所在地视为不同规模的城市,有其合理性。一方面,由于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绝大部分,农业经济是中国的主要经济命脉;还由于城市工商业并不发达,只有行政中心才首先聚集了一定数量的人口,并发展为特定区域的消费中心或工商业中心。中国历史上城市标准的设立,迟到1921年广州“市”出现之后。广州市才成为第一个与“县”平级的城市型政区;随着北伐战争的进展,到1928年7月3日,国民政府颁布了《特别市组织法》《普通市组织法》,对特别市与普通市的建立都提出了人口标准;1930年5月,又颁布《市组织法》,从人口数量和税收两个方面提出了设市的标准。另一方面,各类行政区的治所,不仅是特定行政区的政府机构所在地,又往往是特定行政区内人口数量较多且产生商业税收较多的地方,人们也自然而然地将其治所所在地视为区域城市了。
这种不同等级的行政区的治所城市,如果对它们的政治地位、人口数量、城市规模也划出等级的话,可以说,大部分治所城市的等级和行政区的等级几乎都是相等的,不相等的城市比较有限。如果忽视这种现象的存在,尤其忽视行政区等级对治所城市的明显影响,便看不出中国古代城市的根本特点,只是不同等级的政治中心而已。在中国古代,人们不易找到可以完全摆脱政治中心的影响,而完全依靠经济、文化、交通发展起来的城市。纵使存在少量的完全摆脱政治中心的影响的城市,其政治地位、人口数量、城市规模的等级,也难以明显高于所在行政区的治所城市。例如,人们提到唐代城市繁荣时,往往提到“扬一益二”,其实扬州、益州在唐代的行政区划体系中等级都是相等的,均属于府州一级,并不表明次等治所城市超过高等治所城市,更不表明非治所城市超过治所城市。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将城市等同于经济中心,并依据不同城市的行政区等级,确定城市经济的等级。例如,省会是省内的经济中心,府城是府内的经济中心,县城是县内的经济中心。然而,不加任何研究,便在行政区划等级和经济中心等级之间画上等号,将两者等同起来,这一做法未必正确。因为,特定治所城市的等级,固然可以看作与其在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大致相等,却不能想当然地认为与经济中心的等级相等,甚至不能认为它们就是经济中心。
经济学的常识提醒人们,经济是由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所组成的,商业属于第三产业,具体指由购物、贸易、商务所构成的活动。如果城市缺乏工业生产能力,不能对外或极少对外输出本地商品,这样的城市只能算是消费中心,不能算经济中心。
梁庚尧通过对南宋首都临安(今杭州)的研究发现,“南宋城市居民的行业与身份,以政府人员和商人为重要”,手工业工人的数量相对少一些。长期作为元、明、清首都所在地的北京,一直以北方最大消费城市而不是生产城市而存在。1932年,北京约有七百余家工厂、七万余工人,象牙雕刻、景泰蓝、地毯、宫灯、日用小商品和中成药的制作远近闻名。但就规模而言,北京的现代工业企业还极其零散和落后,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手工业仍然占80%以上。现代工业的不发达,使得北京连普通的牙膏、香皂、钉子也要靠天津等地供应。临安和北京的案例说明,中国古代的首都,其经济功能主要是消费中心而不是生产中心,消费品主要依赖于外地供应而不是本地生产。首都如此,天津等一般城市无不如此。清中叶《津门保甲图说》的数据表明,虽然不知烟户、土著户以及“其他”的具体职业,但他们总数一万零四百八十七户只相当于经商、运输、绅衿与为官府服劳役人员合计户数的百分之四十九,可见天津的总户数中即使含有从事手工业的人户,其数量也大大小于其他职业的人数。
由此可以推测古代城市,大多缺乏一定规模的商品生产,城市自身所产货物只能满足本地的部分需要,对外地的输出不会很多。城市主要是消费中心,并非经济中心,生产不占重要地位。赵冈对明清棉布市场的研究表明,城市并非外运各地的棉布的货源地,农村才是真正的货源地;甚至乡村货物的主要输出对象也并非城市,而是别的地方的农村,而且输往远方也未必要经过城市。
尽管只有极少数学者将中国古代城市与韦伯所述的欧洲城市进行对比,但只要对政治、经济、人口构成的状况略加注意,便不难看出,古代中国的城市不同于欧洲的古代城市。中国古代的城市是行政型的城市,凡城市所属的行政区域级别越高,城市的人口数量一般都比行政级别相对低一些的城市要多一些。商业繁荣与城市级别大致也呈对应的关系,凡所在城市的政区级别较高的城市,其商业的繁荣状况一般也相对繁荣一些。
以上的情况提醒研究者,中外城市是有区别的,古代欧洲的城市就不同于古代中国的城市。古代欧洲的城市是自治的,而中国城市没有自治;古代欧洲的城市一般具有一定的工商业生产——不仅可以自给部分产品,而且还可对外地销售部分商品,是封建领主和其他政治当权派在花销他们城市之外的土地租息或者其他收入的地方;而古代中国的城市则是军事要塞和皇帝的行政机构的官邸所在地,如北京可称为“官员的城市”,但废除农奴制之前的俄国莫斯科是“吃土地租息者的城市”。
若将中国的广大地区,分成沿海地区、沿海省份、内陆省份三类的话,通商口岸城市在各地区的市的数量中所占比重,表现为从沿海向内地不断下降的趋势——从沿海地区的64%,下降到沿海省份其他地区的32%,到内陆省份的30%;而在内陆省份又表现为,通商口岸在市的数量中所占的比重,长江沿岸高达54%,其他地区只占24%。显然,在沿海地区和内陆省份的长江沿岸,通商口岸城市已成为市的主要部分,而在沿海省份、内陆省份的其他地区,通商口岸城市在市的数量中并不占重要地位。
凡设立通商口岸较早的城市,一般都是进出口贸易较为繁荣的城市,国内外工商业的繁荣与否,也与交通位置的重要与否、开埠通商的早晚与否,呈现正相关的关系。这种正相关,与口岸城市原先是不是行政中心并无太大的关系,与开埠通商和现代工商业兴起的早晚及其规模却有密切的关系。例如,福建省省会福州市与非省会厦门市,开埠通商的时间相差不大,而福州原先还是省会,开埠通商几年之后非省会厦门的发展速度便超过省会福州。江苏省的南京市和上海市,开埠通商的时间相差不大,南京还是江苏省省会,上海只是一个小城市;仅仅十年间,上海市的年进出口贸易额不仅超过南京,甚至便超过广州,城市的工商业和人口发展规模很快居全国第一。
但令人遗憾的是,相当多的研究者在论述近代城市时,只是罗列现象,很少提及近代城市与古代城市的区别;即使注意到古代城市向近代城市的转变,也极少有人谈到究竟发生了哪些重要变化,这些变化对近代中国意味着什么。将这种变化上升到城市性质的根本性变化的学者,则是少之又少。
城市作为各地经济文化中心,对区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说近代中国有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首先始于城市,再波及城市的周边农村以至于城市的广大腹地。在探讨中国近代城市史时,如果不能搞清近代城市与古代城市的差别,便难以看到近代中国相对于古代中国的巨大变迁和多方面进步,更难以看出中国历史的发展趋势。因此,若要进一步推动城市史研究的进展,必须注意中外城市有别、近古城市的不同。
二、近代城市的细微研究对发现古近“差异”的意义
中国的城市与欧洲的城市一些重要区别,主要表现在中国的古代。到了近代,中国城市开始出现以前只有欧洲城市才能看到的城市经济文化现象,包括西式建筑、水泥马路、洋式服饰、西式学校、西式城市管理方式、报刊、汽车、轮船等等,甚至外国语言也开始从无到有地出现在中国城市。可以说,中国古代城市演变为现代城市,当中经历了近代这一重要的过渡阶段,所发生的变化可以说是三千年未有之巨变。因此,近代城市史是中国城市史研究的重要时期。
自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东来以后,现代化便成为东亚各国不可抗拒的潮流。“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中国同样如此,被迫卷入现代化的浪潮。如果说近代中国有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首先始于城市,再波及城市的周边农村以至于城市的广大腹地。
令人遗憾的是,相当多的研究者在论述近代城市时,只是罗列现象,很少提及近代城市与古代城市的区别;即使注意到古代城市向近代城市的转变,也极少有人谈到究竟发生了哪些重要变化,这些变化对近代中国意味着什么。将这种变化上升到城市性质的根本性变化的学者,更是少之又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巨大进展,已使人们明白,1840年以后中国社会所发生的激烈地冲击、震荡和变迁,主要因西方列强的东来而形成,而这种冲击、震荡和变迁,决不仅仅限于帝国主义侵略和中国人民反侵略,更包括席卷全球的现代化浪潮。对后世社会的巨大影响而言,可以说现代化浪潮对中国的影响远超出侵略与反侵略。现代化浪潮代表了中国的发展趋势,反侵略以及必须同时进行的反帝反封建,是在中国这样的国度实现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前提和手段。因此,必须加大对近代城市的研究。更何况,今日中国的城市基础和文化,都建立在近代而不是古代基础上的。此外,近代丰富的城市历史资料,一改古代资料的缺乏和数据的稀缺、含混状况,可以获得较为清楚的印象,并为理解1949年以后的城市脉络和今日的城市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定数量的人口是城市经济文化活动的实践者,弄清楚城市人口数量及其发展过程,是研究城市经济文化政治的必要前提。中国自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即开始进行较早的区域人口的调查和统计,但这种调查和统计主要限于县、州、府这种行政区域,并无城市人口的调查统计。至今所有古代城市人口的研究,除了有关首都人口的数据相对准确外,其他的城市人口基本上都是估计,许多估计的数字往往与事实有很大出入,大部分城市甚至连估计都没有。城市如此,城镇也不例外。
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将城镇区域与乡村区域区别开来,始于1908年12月27日清政府颁布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确认城镇、乡都是县下的基层行政建置。民国初年,江苏等省的临时省议会还通过《江苏暂行市乡制》等地方管理制度,重申市、乡分治的原则,并对各自的功能、下设机构名称、人员组成做了明确的规定。
中国近代的人口数据尽管仍相当粗疏,但与古代大部分朝代相比,已经准确多了。城市人口同样如此,甚至一些市镇也有了自己的人口数据。利用近代人口数据研究城市,可以获得比古代城市人口相对全面、准确的印象;而一些近代的资料,如中国海关总税务司造册处按照西方调查、统计方法编辑的长达八十余年的贸易报告和统计数据、调查报告,不仅可以了解数十年口岸城市的贸易数据和贸易报告,而且可以获得有关政治、军事、司法、财政、金融、交通、邮政、电讯、农业、文化、市政、气候、医疗等多方面的丰富内容。如此丰富的资料,展示了全国各地数十个城市的基本面貌,不仅为后人研究近代提供方便,有的资料也为追溯古代的状况提供了线索;尤其是一些城市的开埠报告,由于主要反映开埠初期的状况,几乎可以视为反映了城市在古代将要结束时的概貌。
加强近代城市史研究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了解近代,而是通过将城市的近代史与城市的古代史甚至现代史连贯起来,进行量化、细微的研究,以发现贯穿于城市各时期的人文线索和地理脉络。比较的方法,无疑是历史研究最好的方法。只有通过量化、细微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不同时段的比较,才能看出城市在不同时期的差异性和共同性。
古代城市主要是行政中心,在经济上的作用相对较弱,而近代城市的突出特点则是经济方面,那些率先发展为经济中心的城市,后来都成长为区域甚至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通过近代的研究,我们方明白,中国的经济城市,包括重要的经济中心,其实古代都不是经济城市,更非经济中心,在经历了近代近百年的发展后,才成为经济城市或经济中心。因此,不能将近代城市的经济特点盲目地加到古代,不可一提某个自己研究的城市,尤其是省会,一概称之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省会城市称之为“政治中心”,理所当然;称之为“文化中心”,也有些道理;但并无多少城市可以称得上“经济中心”。赵冈对明清棉布市场的研究表明,乡村货物的主要输出对象也并非城市,即使输往远方也未必要经过城市。因此,城市是否是“交通中心”,也需要通过研究才能得出结论。
近代城市研究同样需要量化和细部的研究。上海在近代崛起为中国经济中心,这一点学术界并无异议,但这一经济中心在不同时期有具体表现,对全国各地施加的经济影响也有所不同。在开埠通商后的三四十年,大量的洋货通过上海输出到长江流域和北方地区,上海作为中国进出口贸易中心发挥着自己的影响。此后,上海工业成长起来,在洋货输送各地的同时,上海的工业产品也开始输送到各地。到了1920—1930年代,“上海货”代替了洋货,突出体现了上海的经济影响。唐巧天依据对《中国旧海关史料》的历年数据发现,上海运往国内口岸的本口土货,由原来以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为主,转变为以机制工业品为主;1930年,上海机制工业品的输出已在全国内贸流通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体现了上海作为全国工业中心在埠际贸易中对其他口岸的影响力。此时的洋货,自然已不再是经过上海销往国内的主要商品。
类似的研究,对于了解中国一批主要工业城市的发展过程以及在全国的地位,对于了解“洋货”被本国“工业品”代替的过程,无疑有着重要意义。可惜,类似这样量化的扎实研究还是太少。尽管学者们强调近代上海在全国的经济影响,但却对不同时期经济影响的具体表现知之甚少,自然也不清楚上海工业发展的重要时点(例如,“上海货”取代“洋货”的时间就是一个重要时点)。
如果要对上海城市工业史作进一步研究的话,还应该探讨,上海在何时结束了现代工业与手工业并存的局面,改为现代机器工业为主。对于一个重要工业城市的成长过程进行细致化的研究,是必要和有益的。
三、城市与“乡/镇”关系的密不可分
城市是从农村发展而来,农村则是与城市长期并存的另一种聚落。或许由于这一原因,城市史研究者很少有人去研究农村,探讨城乡关系、城镇关系的论著更是凤毛麟角。中国城市长期处于县的管理之下,而县制可以说是为管理农村而建立的,如果不去探讨城乡关系、城镇关系,便得不出对城市性质、城市作用、城市管理系统的正确认识。当然,如何通过探讨城乡关系来促进城市史研究,其切入点在哪里,可以有不同见解,但城乡关系密不可分,研究城市必须关注其周边农村,却是没有疑问的。
例如,人们多以为城市经济对其周边与腹地具有辐射作用——离城市越近,辐射作用越大;离城市越远,辐射作用越少;而且,人们在探讨城市对周边和城市腹地的辐射作用时,又往往只看到正面的积极作用,极少看到还有反面的消极的作用。但是,笔者在浙江省慈溪县境进行近代移民围垦调查时,却对调查结果大感惊讶。因为,慈溪县北部围垦地区,距离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上海市不过隔一个杭州湾,距离浙江省省会杭州市和港口城市宁波都是咫尺之遥,然而,北部围垦地区虽然经过百年开发,却直到“文革”前都是县内最贫困的地区,但开发较晚的东三省地区经过百年开发,却从一个荒野之地发展为工农业发展水平不算低的区域。为什么与上海近在咫尺的慈溪北部垦区的致富之路走得如此步履蹒跚?这里的财富与人才流到哪里去了?
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慈溪县内富裕地带仍然是最早开发的南部的大古塘两侧,长期以来,越往北越穷。北部围垦地区的出资者来自南部,形成的财富流到南部,而慈溪县的资金和人才又主要流到上海。就上海对慈溪县而言,显然不能说只有积极的辐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但同样在慈溪县内,接收到上海辐射的作用力,却又有南北之分。如果说上海对近在咫尺的慈溪县产生同等辐射作用的话,为什么县内的南、北两个区域,却接收到不同的影响?此案例说明,要探讨城市与周边关系,除了分析上海的影响,还要分析接收影响地方的状况。
此外,不同地区对城市的互动作用,必然也会影响到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如果要探讨城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现象,还必须追踪周边对城市的互动作用。例如,长江三角洲与珠江三角洲都是中国市镇发育较早、市场经济水平较高的区域,也是近代城市较多、城市群之间联系最为密切的区域,但两个三角洲与自己腹地的关系却值得探讨。长江三角洲的外围地区,可以说总体经济水平都不错;而珠江三角洲的外围地区,如粤北山区、粤东山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却比珠江三角洲差了许多,以致有人说:“中国最富地方是广东,最穷的地方也是广东。”说粤北山区和粤东山区是“全国最落后的地区”显然是过去式,有夸大成分,但与珠江三角洲腹地相比,差距是十分明显的。
因此,这就要求研究者在观察今天不同城市的发展步伐时,还不能忽视城市的周边与腹地对城市的作用;如果城市周边的农村经济和文化处于比较落后的水平,城市的经济文化势必难以得到迅速的发展。以东北三省为例,那里的城市规模和工业水平曾长期领先于全国,但在改革开放以后,发展的步伐却相对缓慢,这除了受计划经济的观念、弊端制约之外,其广大农村在市场化工业化道路上进展缓慢也是重要原因。
总之,目前中国城市史研究存在的问题表明,不仅需要进行断代的单一城市的研究,也需要进行通代的、比较的、内外的、细部的综合性研究。或许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中国的城市史研究不断向前。
(本文原刊《南国学术》2020年第2期第198-205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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