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卷如芝麻开门”——华林甫著《中国地名学源流》评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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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5-12-25 |
作者:胡阿祥(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3-10-20 8: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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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题目是从余光中先生那里“借”来的。我读华林甫著《中国地名学源流》(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以下简称“华著”),自始至终,“开卷如芝麻开门”的感觉都十分强烈:如果把有关中国历史地名的记述与研究成果比作一座资料宝库的话,那么,华著便是开启这座宝库的一把钥匙。 一、 什么是地名?“地名是人们赋予各个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⑴“专有名称”表达了地名的语言学特征,“人们赋予”显示了地名的社会性。地名是人们命名的、公认的,反过来,地名又成为人类社会各种信息的载体,正是在这一层意义上,地名是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 在现代地名学已经比较成熟的一些国家,对地名资料的这种价值有着充分的认识。前苏联地名学家A.M.谢利谢夫认为:“地名是了解历史人文学和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史最珍贵的资料之一。它可以阐明很久以前各人种的关系史,各族人民和各居民群的迁徙情况,经济和社会关系”;⑵B.A.茹奇凯维奇指出:“地理名称非常稳定,保持久远,成了独特的历史文献”,进之,“地名在历史科学中的作用可与物质文明的遗迹的作用相比拟”,因为“地名资料是一种具有本源意义的文献。”⑶日本地名学家山口惠一郎在回答“地名能告诉我们些什么”时说:“首先,什么样的地形起什么样的名字,也就是说,地名的内容能够反映地貌。其次,说明是在什么样的地方居住生活,地名中能反映出进行农耕、开辟道路、建立市场、发展经济等等这些事。第三,反映了在人们具体生活的地区所产生的信饰、风俗、习惯等。第四,反映从行政上的需要所产生的官职、土地制度等等法制上的东西。以上这些极其珍贵的东西都可以从地名的来历中找到它的踪迹。”⑷ 建立在上述认识之上,英、法、美、前苏联以及日本等国,一百多年来,开展了广泛的地名资料收集和深入的地名学术研究。(参看2—5页)这种资料收集与学术研究,很大程度上又弥补了这些国家历史文献资料的不足,不仅强力推进了相关学科如语言学、文化人类学、民族史的发展,其地名学研究水平,也跃居世界的前列。 与跃居世界前列的这些国家相比,现代中国学者显然还没有普遍意识到地名作为“具有本源意义的文献”的独特价值。造成这种状况的最直接原因,也许是中国的历史文献资料与文物考古资料太过丰富,某种程度上足敷采用;加之正确理解与全面采用历史地名资料,必须具备语言学、地理学、历史学、民族学等方面的综合素养,而兼具如此综合素养的学者,在“专家”渐多而“通才”日少的现代,已经是越来越少了。再者,地名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中国学术界既至今未能成为共识,历史地名学、地名学史等,更因此长期倍遭冷落,大体废而不讲。 改变上述状况的首要途径,是切实发掘历史地名的史料价值。在这方面,1934年谭其骧先生《晋永嘉丧乱后之民族迁徙》⑸与1944年金祖孟先生《新疆地名与新疆地理》⑹两文,可称范例。 在《晋永嘉丧乱后之民族迁徙》一文中,谭其骧先生指出了复原东晋南朝侨置地名对研究当时人口南迁的重要性:“是时于百姓之南渡者,有因其旧贯,侨置州、郡、县之制。此种侨州、郡、县详载于沈约《宋书·州郡志》,萧子显《南齐书·州郡志》,及唐人所修之《晋书·地理志》中。吾人但须整齐而排比之,考其侨寄之所在地及年代等等,则当时迁徙之迹,不难知其大半也。”由此立论出发,谭文勾画出此次人口南迁的概貌。胡阿祥《东晋南朝侨州郡县的设置及其地理分布》⑺、葛剑雄《中国移民史》第二卷⑻第十章进一步复原了一些细节。然则历史地名之大有助于移民史研究,现在已为治中国移民史的学者普遍接受并广泛应用。⑼《新疆地名与新疆地理》一文的精彩之处,是由地名的特性说明地域的特征:新疆地名稀少,可以表示那里人口稀疏:新疆地名分布不均,可以表示那里各地带土地利用程度的不同;新疆地名难读难懂难记,可以表示那里种族、语言、文字的复杂;“迪化”、“镇西”一类取义于中央政府希望或意志的地名,可以表示那里的确位于地理上和文化上的边疆;新疆汉文村落地名集中在天山东段的南北山麓,可以表示那里汉人分布情形;新疆地名中与水相关字眼的普遍应用,可以表示那里气候的干旱与水的可贵;新疆地名历史上多变,可以表示那里村落以至都市常因沟渠的兴废与河道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如此等等,无疑拓宽了区域研究的综合空间以及史料范围。 现代学者中,从地名角度切入、探讨多方面问题的代表人物是周振鹤、游汝杰。周、游合著的《方言与中国文化》⑽,专辟“从地名透视文化内涵”一章,论及“地名和历史文化景观”、“地名和移民”、“地名和经济史”、“地名和历史交通地理”、“地名和民族史”、“地名和历史民族地理”、“地名层次和文化层次”;周、游还合撰了一系列的相关论文,展示了地名资料的迷人魅力。 不过遗憾的是,如谭其骧、金祖孟的方法,周振鹤、游汝杰的成果,尚未引起足够普遍的重视,进入地名宝库并满载而归的学人,至今仍然仿佛凤毛麟角。 带着这样的遗憾,我呼吁学术界尤其是研究古代中国的年轻学人,关注华林甫所著的这部《中国地名学源流》。 二、 1997年,孙冬虎、李汝雯合著的《中国地名学史》出版。这是第一部中国地名学史专著。全书以19万字的篇幅,梳理了“源远流长的传统地名学”与“继往开来的现代地名学”。这部专著的特点在于,作者出身地理学并从事现实的地名工作,故其撰述宗旨,“是为了科学地清理我国历史上地名研究的发展过程,总结和吸收前人的优秀学术成果,为建立一门体系完整、方法先进的中国地名学,提供历史的借鉴。”⑾ 华林甫著《中国地名学源流》是第二部中国地名学史专著。全书以37万的篇幅,论述了起先秦时期、止民国时期中国地名学萌芽、奠基、深入、成熟以至繁荣鼎盛及迈向现代的全过程。与孙、李合著《学史》相比较,《源流》的作者主攻中国古代史与中国历史地理,故置地名学史于中国历史地理学史的整体框架中,“脚踏实地地去研究地名典籍”(前言9页),以及着意发掘历史地名的文献价值,成为这部专著的几个突出特点。 按历史地名的文献价值,本身并非地名学史的关键内容,作者的着意发掘,实是其富于史学思维的体现;至于这种发掘的学术意义,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兹举几例如下。 我国最早系统解释地名渊源的文献是《汉书·地理志》。《汉书·地理志》地名渊源解释凡60处,“以山水为名类中,仅阳城一处表示山,其余11处均表示水,以方位为名类也全部由山 、水的相对位置而命名的,其中因山为名仅五处,因水得名却有七处,这些事实表明中国历史的早期,我们先民对水的依赖比山更为强烈。”(43页)《诗经》地名进一步表示出先民与山水的关系:带“阳”字的方位地名很多,但没有发现带“阴”字者,“这说明先民择居时多选择在阳光充足的向阳之地”(8页),即山南水北之地。 《说文解字》是我国地名学源头之一。由《说文解字》所释地名,可发现许多历史的线索。如天水郡骥县,“骥,千里马也”,这与该地出产良马有关;又“秦”,“伯益之后所封国。地宜禾。……一曰秦,禾名。”顺着这样的线索,学人得出了公元前9世纪初,非子以种秦(草谷)养马得为周王朝附庸国,而为了标志立国根本,遂号国为秦的推论。此一推论事关重大,因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一统皇朝便是“秦”,China、支那等域外有关中国的称谓,一般认为也源于“秦”。⑿ 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系列地志著作中,“地名学成就最大、贡献最为突出的”(121页),这尤其反映在《水经注》的1052处地名渊源解释上。区别这1052处地名渊源解释,可分成两大部门、24类,即自然地理部门10类:因水为名,因山为名,地形地名,数字地名,植物地名,天文和气候地名,动物地名,矿物地名,颜色地名,土壤地名;人文地理部门14类:人物地名,方位地名,史迹地名,对称地名,形象化地名,词义地名,故国地名,神话传说地名,少数民族地名,美愿地名,移民地名,语讹地名,复合或简化地名,避讳地名。按地名渊源解释,既是“我国传统地名学的最大特点”(138页),也集中体现了作为文献资料的地名的价值。地名好似一部大百科全书,开卷阅读,自可观察到历史上人类的心智,他们的信仰、风俗,地名产生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情况以及自然环境条件等等;所以如此,又在于多如恒河沙数一样的地名,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地名渊源解释,做的正是地名产生原因与地名命名理据的文章。即以《水经注》地名渊源解释来说,动物地名“虎牢”说明了中州曾有虎,土壤地名“沙州”显示了“荡然黄沙,周回数百里”的地理环境,移民地名“望蔡”关系到一支移民,避讳地名“富阳”的出现与“晋后名春”有关。据知一千余处这样的地名渊源解释,包含的信息是难以估量的。与《水经注》可一例视之的,还有华著所揭示的《元和郡县志》(931处地名渊源解释,以下数字同)、《太平寰宇记》(两千处以上)、《舆地纪胜》(三千处以上)、《嘉庆重修一统志》(一万处以上)等总志,《华阳国志》(34处)、盛弘之《荆州记》(21处)等地方史志,明郭子章《郡县释名》(1411处政区地名)、民国吕式斌《今县释名》(1643处县名)等专门著作。 前人所作的地名渊源解释,作为一类独特的文献资源,是其他文献无法替代的;又各类文献所载述的地名本身,往往也是一类文献资源。华著有关《越绝书》地名的分析与引申,便例证了这两点。 《越绝书》一般认为是东汉初年的作品;华著重新检讨,由卷八《地传》“东安,今富春”,知应成书于孙吴黄武五年(226)首置东安郡以后、东晋孝武帝⒀改富春为富阳以前,又卷十二出现了三国魏所置的京兆郡、广平郡,如此,“《越绝书》的最后成书应在魏、晋年间。”(76页) 《越绝书》卷八《地传》有“朱余”一条:“朱余者,越盐官也。越人谓盐曰余。去县三十五里。”华著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一段相当精彩的引申:“由此,我们方才得知上古时代所谓的余姚、余杭、余暨(今萧山),原先均系濒海之地,大概都与盐业生产有关。至今浙江、江苏、安徽境内仍有大量的越语地名和越语派生地名遗存,如诸暨、余姚、余杭、上虞、鄞县、钱塘江、甬江、瓯江、姑苏、句容、无锡、芜湖等,由于越语已经消亡,所以要解释这类地名的渊源已非常困难。……后世学者望文生义,以汉语曲解越语地名,如乌伤系‘乌口皆伤’、余杭为夏禹舍航登陆(‘禹航’)、无锡是没有锡等等,皆属无稽之谈。”(74—75页) 值得强调的是,如华著指出的这类“无稽之谈”,正大量存在于华著所评介的地名典籍中,而这又提醒我们:珍贵的历史地名资料,并不能贸然使用,否则难免生出新的“无稽之谈”。正确使用历史地名资料的前提,是了解地名及其内涵,掌握地名学及其发展史;华著有关这些问题的阐述,是其有功学术的又一重要方面。 三、 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众多的民族,各异的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环境,这些,反映在地名上,便是层次丰富、数量巨大的各类地名。 以地名为基础,有关地名的研究,在我国也起源特早,绵延不绝。以典籍论,记述与研究我国历史上各类地名的,是难以计量的地名典籍。这些典籍于地名,或详其因革,或著其形要,或正其字形,或审其音义,或述其境域,或解其纷乱,或定其地望。以学者论,在两千多年不间断的地名研究史中,有所建树的学者同样不胜枚举。 然则地名典籍与地名学者,正是中国地名学史首先必须关注的研究对象。不过问题的复杂之处在于,首先,因为古今地名学的观点、方法、目的不尽相同,直到晚清,我国的地名研究还一直划归历史学的沿革地理(舆地学)范畴,地名考证成了为历史学服务的贴身婢女;又由于汉字的一些特点,地名音、形、义的推定也一直是语言文字学(小学)的一个部门,这样,就造成了我国古代地名研究的非系统性与孤立性。其次,缘于古今学科分类、观念的多有差异,地名之学在古代尚未独立。即以地名典籍在传统目录中的地位而言,不同时代的目录中,地名典籍的属类都不一样。在早期书目如《汉书·艺文志》中,多列“方技略·刑法部”;《隋书·经籍志》以迄《四库全书总目》中,《禹贡》、宋王应麟《诗地理考》、清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等列经部,《山海经》则列子部小说家类异闻属。其实这也不奇怪,地理学在古代尚属史学之一门,何况地名学呢?再次,与上两点相连带,中国历史上许多在地名研究上卓有贡献的学者,也被作为史学家、地学家或小学家看待,尽管他们的著作在过去与现在的地名研究中经常被引用。 上述情况带给地名学史的研究以很大的困惑与诸多的缺陷,也导致了认识与评介方面的片面性。华著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与认真的纠偏:“本书所谓‘地名学家’,是指舆地学家、史学家、文学家或小学家在地名学上有贡献者。‘地名学著作’亦可作如是观”(前言6页)——这样的开宗明义,保证了华著表彰的“地名学家”、评介的“地名学著作”不致于引起歧义。 华著大力表彰的“地名学家”与重点评介的“地名学著作”,有如下这些:《禹贡》,班固《汉书·地理志》,应劭,圈稱,《尔雅》,《说文解字》,刘熙《释名》,韦昭,《越绝书》,杜预《春秋释例·土地名》,京相璠《春秋土地名》,《太康地记》,郭璞,常璩《华阳国志》,盛弘之《荆州记》,顾野王《舆地志》,沈约《宋书·州郡志》,刘昭《续汉书郡国志注补》, 阚骃《十三州志》,郦道元《水经注》,《括地志》,玄奘《大唐西域记》,李吉甫《元和郡县志》,乐史《太平寰宇记》,王象之《舆地纪胜》,沈括《梦溪笔谈》,洪迈《容斋随笔》,王应麟,胡三省《资治通鉴注》,《元一统志》,郭子章《郡县释名》,《徐霞客游记》,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大明一统志》,《嘉庆重修一统志》等;于乾嘉学派,华著例举了顾炎武、阎若璩、钱大昕、洪亮吉、杨守敬五位代表人物,《禹贡锥指》、《尚书地理今释》、《春秋地理考实》、《新斠注地理志》、《汉书地理志补注》、《通鉴注商》、《国策地名考》、《落颿楼文稿》、《历代地理志韵编今释》、《元秘史山川地名考》十部重要著作;至于“地名学从传统迈向现代”的民国时期,华著着重总结了吕式斌、金祖孟、钱穆、徐松石、葛绥成等人的突出贡献。 以上地名学家与地名学著作的选择,大体以拓展新领域、开创新风气为标准,也都属在解说、阐释地名的来历、含义、沿革、读音、用字、分类及命名原则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而以这些地名学家的表彰与地名学著作的评介为骨干,华著明确了中国地名学史的若干关键问题: 其一,“地名”一词最早出现在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周礼》中,“地名”概念从笼统模糊到准确贴切的转变过程完成于东汉初年的《汉书·地理志》。(27页)1928年上海商务印书馆《综合英汉大词典》汉译toponomy为“地名学”,是目前所知中文“地名学”一词的最早出处,标志着现代地名学的诞生。(430页) 其二,“中国传统地名学,主要包括地名的释义、定位、用字、读音、辨类等内容。传统地名学在两汉时期业已奠定了基础,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了深入的发展,唐代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两宋元明时期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促使清代地名学获得了高度的发展,从而使传统地名学的成就达到了顶峰。”(409页)民国时期,传统地名学发扬光大,丰富的地名渊源解释、发达的地名考证是其表征;“地名学理论的探索、地名结构静态与动态的研究、地名分类的阐述、地名辞书的编纂、统一地名译名的讨论等各个方面”,(430页)则标志着地名学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 其三,中国历史上致力于地名研究者,大多数是经学家、史学家乃至小学家,少数以治舆地之学闻名;研治地名的学术目的,则以“笺经注史”为主流。 其四,服务于经史而非服务于地名本身的学术取向,造成了“我国传统地名学的最大特点”,“只偏重于具体的、个别的地名记述与解释,而把地名作为整体看待、从而探讨其发展和分布的普遍规律是非常零星的,更是不成系统的。”(138页) 然则见树不见林、缺乏整体观的中国传统地名学,往往陷今人于一种两难的境地:难以计数的文献记述、保存了更加难以计数的地名,这更加难以计数的地名是价值无可估量的资料;种类繁多、前后相继的“地名学著作”,既以地名渊源解释为主要特征,而受时代的局限,其中又每多似是而非、望文生义、穿凿附会、臆解妄说。如此,该怎样走出这两难的境地,既充分利用了地名资料,又不为前人所惑呢?华著提及的多样例证,能给我们以启发。 例一。广东高州府名称的由来,地方志中有种说法:“唐高力士是其州人,州以力士名。”按高州置于南朝梁大同年间,比高力士生活的时代早出一个半世纪,此说显然不成立。(265—266页) 例二。《文选·蜀都赋》刘逵注引谯周《异物志》释滇池曰:“水源深广而末更浅狭,似如倒流,故俗云滇池”;《华阳国志》承用此说。按“滇池”为西南夷语旧称,根本不能用汉语的“颠倒”一词作解释。(98页) 例三。《汉书· 地理志》应劭注“合肥”:“夏水出城父东南,至此与淮合,故曰合肥。”按汉城父县远在淮河以北,合肥远在淮河以南,应说不合地理。比较合理的解释是《水经· 施水注》的说法:“盖夏水(指夏天暴发的洪水)暴长,施合于肥,故曰合肥。”(132页) 例四。俗谓“四川”因境内有四条大江得名,顾炎武《日知录》卷三一“四川”条指出:“唐时,剑南一道止分东、西两川而已。至宋,则为益州路、梓州路、利州路、夔州路,谓之川峡四路,后遂省文,名为四川。”(334页 ) 例五。两广地名多有以“那”、“都”、“思”、“古”、“六”(禄渌绿)、“罗”、“云”起头者。屈大均《广东新语· 地语》“新兴村落”条释“云”曰:“新兴村落,多以云为名。……盖新兴在万山中,其地多云。居人所见无非云。”两广地方史志中类此者甚多。其实在壮语中,“那”是田的意思,“都”是峒的意思,“思”是溪的意思,“古”是这或那的意思,“六”(禄渌绿)是山地的意思,“云”是村的意思,“罗”多是山的意思、小部分也有田的意思。(438页) 由上引五例可以看出,地名渊源解释致误的原因,或不明历史,或不明地理,或不明语言,或不明民族,又或就单个地名立说、而未顾及地名整体景观。据知地名资料要为我所用,必须对地名进行多学科的考察处理,明了地名的历史、地理、语言、民族背景,并置单个地名于地名整体景观中。“地名学如果局限在一门科学的框框里,那么不是会犯错误,就是会降低它对其他知识部门的实用价值。…… 如果研究者能把语言学家、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的优点统一起来,地名学就会成为解决科学问题的可靠工具。这种综合的处理方法才是最有效最可靠的方法。”⒁综合方法的含义还有一层,即整体观念:“只有以整个地名学和历史发展为背景分析每个名称,才可以使我们不犯错误和免于毫无成果的空想。…… 专门研究一个名称,只有以整个地名景观为背景,并作为区域地名系统的一个环节来探讨才能有成效。”⒂ 具体到中国的情况,在历史地名产生及其演变的过程中,在中国传统地名学的发展史中,社会地名文化以及政府地名管理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理解中国历史地名,理解中国地名学史,并进而发挥历史地名的资料作用,就应该理解中国的社会地名文化与政府地名管理。 四、 何谓社会地名文化?何谓政府地名管理?华著中有关事例颇多。 《续汉书·郡国志》有武陵郡,刘昭注引《先贤传》:“晋代太守赵厥问主簿潘京曰:‘贵郡何以名武陵?’京曰:‘鄙郡本名义陵,在辰阳县界,与夷相接,为所攻破,光武时移东出,遂得见全,先识易号。《传》曰:‘止戈为武,高平曰陵’,于是改名焉。”(112页)是地方官关注政区名称的由来。又东汉刘熙撰《释名》,其自序云:“夫名之于实,各有义类,百姓日称而不知其所以之意”,《释名》的目的,在于揭示这个“所以之意”。(59页)《释名》如此,中国传统地名学以考说地名取义为主流,也是如此。进之,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便是在悠久且深厚的名号情结下,既费心竭思地取名定号,又莫穷究极地阐释名号;⒃细密、繁复的中国社会地名文化,因此而传承至今。 中国社会地名文化的一个基本点是“取其嘉名”,若地名不嘉,则须改名。阚骃《十三州志》:“后汉章帝巡北岳,以曲逆名不善,改为蒲荫县”;(120页)《太平寰宇记》卷二五:“旧名浐坂,隋文帝恶有‘反’字,改为长乐坡焉。”(209页) 中国历代政府所实施的地名管理,也往往受到上述文化观念的支配。华著分析的王莽改地名,可视作正例:把原地名改为带“亭”字的地名,“以应符命文也”;把原地名改为带治、安、宁、平、顺等字的地名,以寻求心理平衡;以善、美、信、睦、昌等字改名,以粉饰太平;以填、平、讨、伐、擒 、厌、摧等字用在边区地名上,以表明其民族政策。(35—36页)华著总结的唐安史乱后肃宗改地名,可视作反例:因憎恶安禄山,去除地名中的“安”字,凡改都护府名二,郡名九,县名三十;“由于安禄山起事于范阳郡,官方政府又利用‘禄’、‘鹿’汉字音同的特点,竟挖空心思将范阳郡以南的鹿城县改为束鹿县、鹿泉县改为获鹿县、常山郡改为平山郡、房山县改为平山县,希望将‘鹿’、‘山’束缚、捕获、平定。”(153页) 按照陈垣先生的说法,“唐肃宗恶安禄山,凡郡县名有安字者多易之”,属“恶意避讳例”。⒄其他避讳例,如“地名避皇父、世子(太子)、皇帝本名讳,古代常见”;避皇后、大臣名讳,则“不常见”。(110页)因避讳改地名,既属地名文化的内容,也是地名管理的一个方面。 古今地名文化观念或有不同,华著提到的“不韦”这个贬义人物地名,具有代表性。汉武帝平南越国相吕嘉之乱后,于西南夷地区置不韦县,“徙南越相吕嘉子孙宗族实之,因名不韦,以彰其先人之恶。”(97页)比较一下现代为纪念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而遍及各地的“中山”地名群,其间观念的差别,真是仿佛天壤。 地名是提供社会使用的。为了方便社会使用,地名应该具有明显的区别作用,而异地同名现象,不仅妨碍到社会大众对地名的使用,还会妨碍政府的行政管理。1986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地名管理条例》,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作出若干规定,并明确了地名命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条例》确定了一些基本原则,如“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全国范围内的县、市以上名称,一个县、市内的乡、镇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一个乡内的村庄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值得赞赏的是, 华著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些问题,并从“史”的角度,探讨了这些原则在历朝历代的表现形式。兹由近而远,略举四例: 民国初年,以“保留设置较为古远、政区较为稳定的地名,而改掉重名的其它地名”(411页)为原则,大规模地整顿重名县名。华著对此作了系统整理,指出其“在中国地名学史上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历史上长期困扰着人们的同名地名问题,从而得到了彻底的解决”。(419页) 华著讨论北宋地名标准化时提到,景祐三年(1036),因发往潍州(治今山东潍坊市)的断狱文书误投维州(治今四川理县北),改维州为威州。(199页)按此类音同形近的地名,正是历代地名整顿的主要对象。 隋唐地名标准化的内容尤为丰富:“隋唐时期在开皇三年废郡、大业二年废州、贞观年间省并州县、开元十三年更改若干州名、天宝元年更改一百多处重名县名等政区地名的整理方面取得了可观的成就;因憎恶安禄山而更改地名、年号地名的命名和众多避讳地名的出台,也成为政府有效地整理地名的重要内容之一。”(156页)华著还认为,开元十三年因豳、幽字相涉改豳为邠的诏书“鱼、鲁变文,荆、并误听,欲求辨惑,必也正名,改为邠字”,“是我国历史上最早正式提出地名整理原则的诏书”,而“减少同级地名的重名、避免地名命名重名、改掉字形相似或读音相近相同的地名用字”,这些盛唐时期的做法,“与今天地名标准化的概念已十分接近。”(146页) 对于王莽规模大、数量多、覆盖面广和非一次性的更改地名,华著给予了否定。否定的理由是:“完全不顾地名产生的原因、不尊重地名形成的历史,而是随心所欲地更改地名”(35页),又政区地名大肆乱改的结果,是“吏民不能记”,造成的混乱可想而知。(37页) 以上四例反映了中国地名管理史的一斑。由此一斑,我们不仅能体会到历史的经验与教训,还能觉察到其中社会地名文化的或隐成显。 展现中国社会地名文化的丰富多彩,追溯中国政府地名管理的源远流长,其实又不是华著的主旨所在。按照我读华著的理解,“中国地名学源流”者,意在证明地名学在中国,有着自己独特的发展历史与独特的研究成果;还意在证明,中国历史地名学独特的研究成果,能够服务于众多的相关学科。 华著这样的立意,决定了其主要的两方面学术贡献,此诚如邹逸麟先生“序”中指出的: 其一,“初步建立起中国地名学史的体系。……虽尚不能说十分完美、成熟,但后人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正、补充。” 其二,“中国地名发展的历史,并不仅仅是地名学史的问题,也是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发展的一种反映。例如从汉代到明清地名的发展变化,也反映了中国疆域形成、政区变化、地区开发、民族融合、科技发展、中外文化交流等等方面的一个侧面,因此这部地名学史著作的价值,就不仅仅限于地名学了。” 以上两方面,尤其是第二方面,我深有同感;而为了恰如其分地表达这样的感觉,我甚至不惜借来了“开卷如芝麻开门”的文题。接下来还想谈谈的是,我所理解的华著“尚不能说十分完美、成熟”。 五、 如作者在“前言”中的谦称,《中国地名学源流》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是响应我的呼吁:历史地名学研究“借重历史地理学,加强地名典籍及地名学史的研究,应是主要努力方向”,中国地名学史“好比一座富矿等待着开挖”,“必须大力开展并拓宽加深对中国地名学史的研究。”⒅就具体研究步骤言,作者又谦称是循着我所“倡议的方向”:“脚踏实地地去研究地名典籍,就成了地名学史研究的第一步。”⒆ 华著以地名典籍为中心所实践的中国地名学史研究的第一步,是成功的,但也并非没有缺憾。 缺憾之一,华著重视了舆地著作的地名学贡献,相对而言,小学著作的地名学贡献阐述得尚不充分。综观中国地名学史,《禹贡》杰出的区域地名学思想,《尔雅》完善的地名训释与通名分类,已滥觞了我国后世地名研究的两大重要流派(舆地派、小学派)。由《禹贡》一脉而班固、应劭等,重视从地理环境与地名的关系,探求地名的语源和命名规律;而由《尔雅》一脉至许慎、刘熙,则注重从语音、字形、语词结构等方面展开对地名语源的阐释。虽然东汉以后,地名研究中的小学派式微,舆地派兴盛,但在地名研究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小学著作,仍间有所出,华著对此未予系统表彰,重要如明末方以智的《通雅》都遗漏了。 缺憾之二,华著虽然重视了舆地著作的地名学贡献,但对各类舆地著作如正史地理志、总志、方志、地图、游记行记间相互影响、彼此借鉴的复杂关系,探讨的力度不够。又每一类舆地著作记述地名的特点,本有着丰富的内容,华著在这方面也没有充分留意。例言之,正史地理志一改《尚书·禹贡》、《周礼· 职方》、《尔雅·释地》重自然地名、轻人文地名的传统,对地名的记述多详于政区地名的行政辖属、沿革及更名,有关地名命名形式有详略不等的涉及,而对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概况,则或有或缺,或详或略,或全面系统或割裂分散,其间一个总的原则是重实用与资政。要之,舆地著作的地名记述方法、方面与目的,其实有着广泛的研究空间,忽视不论未免可惜。 缺憾之三,华著对中国渊源久长、丰富多彩的命名哲学、命名思想基本没有涉及,而事实上,这是理解中国地名文化与地名学术的一个基础。按早在先秦时期,诸子哲学中的名实之辩,既为传统地名学的初创作了认识论与逻辑学的铺垫;若荀子“制名以指实”、“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若公孙龙“夫名,实谓也”、“审其名实,慎其所谓”等等,则对地理实体的命名及地名学术的建设,发生过久远的影响。⒇又如《左传·桓公六年》记鲁公问名于申繻,繻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这虽然讲的是人名命名的几条原则,却也与地名命名中表现命名对象的性质、类型等因素或寄寓命名者意愿、观念的做法,有相通相近之处。21 华著由于缺少这些内容,在理论的归纳上便常显得有些单薄。 缺憾之四,从总体上看,华著于“地名学著作”、“地名学家”的选择及论述的详略繁简的把握是比较恰当的,但仍然存在不少的遗漏,如唐代之贾耽及其《海内华夷图》、樊绰及其《蛮书》,宋代之谈钥及其《吴兴志》、周应合及其《景定建康志》,元明两代之耶律楚材及其《西游录》、汪大渊及其《岛夷志略》、张燮及其《东西洋考》、屈大均及其《广东新语》等等,都属把传统地名学水平推向新的高度与更广阔领域的重要学者与典籍,华著不应对此略而不及。我颇为欣赏华著有关“其他宋人笔记中也含有宝贵的地名学内容”的简要提示(219—220页),以及“清儒地名研究著作目录”的概括表列(362—367页),可惜的是,这种旨在反映地名学史全貌的做法,仅见于宋时期与清时期。 以上四点缺憾是就“地名学著作”及相关的“地名学家”而言的。按“地名学著作”及“地名学家”的个案剖析,自是梳理中国地名学源流必要的第一步。然则在此基础上,研究中国地名学史上重要的学者群、学派、学说,当是更高一级层次上的研究,也是不可或缺的。按考究学者群,当重其彼此影响与学术风尚;探讨学派(旧称学案),当明其统系与师说渊源;阐明学说,则当求其立说依据与沿袭变更。而通过学者群、学派、学说的研寻,将使我们更加深透、更为清晰地从纵的时间上与横的网络上把握中国地名学史的发展变化过程、特征所在,进而深窥地名学术的渊源流变,系统总结地名产生、地名记述、地名研究的基本规律。我以为,这种理想的境界,仅靠“地名学著作”、“地名学家”相对孤立零散的个案研究是难以达致的。我读华著,最大的缺憾其实在此,最殷切的企盼也在于此。得知华林甫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地名学史专题研究》即将正式出版,我言之或有不确的上述“缺憾”,将有所弥补耶?我期待着再读再评华著《中国地名学史专题研究》。
注释: ⑴ 丁夫:《努力发展中国的地名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地理学〉卷地名学审稿会讨论记述》,《地名知识》1984年4期。 ⑵ [苏]B.A.茹奇凯维奇:《普通地名学》,崔志升译,高等教育出版社,1983年,71页。 ⑶ [苏]B.A.茹奇凯维奇:《普通地名学》,崔志升译,3页。 ⑷ 参看胡阿祥《地名学概论》,南京大学印行,1991年,303页。 ⑸ 首刊于《燕京学报》15期,1934年;收入所著《长水集》(上),人民出版社,1987年。 ⑹ 《新中华》(复刊)2卷4期,1944年。 ⑺ 载《历史地理》8、9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 ⑻ 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 ⑼ 参看葛剑雄《研究中国移民史的基本方法与手段》,原载《浙江社会科学》1997年4期;收入《葛剑雄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⑽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 ⑾ 孙冬虎、李汝雯:《中国地名学史》,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7年,1页。 ⑿ 参看胡阿祥《伟哉斯名——“中国”古今称谓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48—60页,333—348页。 ⒀ 华著括注东晋孝武帝376—396年在位,误。按东晋孝武帝在位年月,为372年七月至396年九月。 ⒁ [苏]B.A.茹奇凯维奇:《普通地名学》,崔志升译,73页。 ⒂ [苏]B.A.茹奇凯维奇:《普通地名学》,崔志升译,74—75页。 ⒃ 参看胡阿祥《杨隋国号考说》,《东南文化》2000年9期。 ⒄ 陈垣:《史讳举例》,卷2第21,收入所著《励耘书屋丛刻》(中),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 ⒅ 参看胡阿祥《东晋南朝侨州郡县的记载与研究》,《地名知识》1991年6期;胡阿祥《拓宽和加深中国地名学史的研究》,《中国方域》1993年1期。 ⒆ 参看胡阿祥《拓宽和加深中国地名学史的研究》,《中国方域》1993年1期。 ⒇ 参看孙冬虎、李汝雯《中国地名学史》,8—9页。 21 参看孙冬虎、李汝雯《中国地名学史》,10页。
(原载《学术界》200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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