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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评六卷本《中国移民史》——兼谈学术批评的规范问题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7

作者:包伟民

葛剑雄先生主编,吴松弟、曹树基先生参与写作的六卷本《中国移民史》(注: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以下简称《移民史》。),是近年来一项重要的史学研究成果,颇受学术界的重视,先后已有几位学者发表了书评(注:参见关文《追寻中国历史的潜流——葛剑雄等〈中国移民史〉评价》,《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2期,84-87页;虞云国《评〈中国移民史〉——以辽宋金元时期为中心》,《浙江学刊》19981期,125-127页,《新华文摘》19984期转摘;包伟民《明代以降六百年间中国的人口流动——评〈中国移民史〉明清近代分卷》,《浙江大学学报》19996期,103-108页;邓孔昭《台湾移民史研究中的若干错误说法》,1999年“海峡两岸台湾移民史学术研讨会”论文;李祖基《论清代移民台湾之政策——兼评曹著〈中国移民史〉第六卷第八章“台湾和移民垦殖”》,《历史研究》20013期。)。由于评论者关注的角度不尽相同,且大多仅涉及这部著作的部分内容,发表的意见自然互有出入。因此,亟需学界对其做出全面客观的评述,以便在它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推动中国人口史研究的深入发展。

  不过,《移民史》卷帙繁多,内容庞杂,全书共250万字,其研究范围,上起传说时期,下迄20世纪,在移民史之外,涉及政治、经济、民族、社会、地理等各方面内容。它的写作既不得不依靠三位作者通力合作,共同完成,对它的评论,也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难度颇大。指望某位评论者全面、准确地估价《移民史》所有的学术内容,近乎苛求。

  笔者不揣浅陋,草成此文,绝非自以为有超常见识。除了前述对《移民史》学术评估的需要之外,进一步的考虑是:《移民史》内容丰富、可供评述者充分展开的特点,使我们可拿它作为一个典型,来对史学批评的规范做一番有意义的讨论。

  本文试图从学术批评基本原则入手,以典型分析的手法,提出对《移民史》的几点评估。需要说明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本文对《移民史》的批评只是举例,并未全面深入。

  学术研究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因此,我们判断一部学术著作的价值,主要根据就是看它为这一个积累的过程增添了什么新的内容,有什么新的贡献,史学研究也不例外。史学著作形式不一,类型各异,学术贡献的表现形式也应该是多样化的。具体就《移民史》这样的专论式著作而言,要点之一,是就相关主题提出新的论点,以期不断接近历史的真实。换言之,它必须在学术上有所创新。

 

  《移民史》共六卷,由三位作者合作,分三部分完成。其中主编葛剑雄负责第一卷“导论”、第二卷“先秦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吴松弟负责第三卷“隋唐五代时期”与第四卷“辽宋金元时期”;曹树基负责第五卷“明时期”与第六卷“清民国时期”。另有附于第一卷的“大事年表”,由三位作者共同完成。

 

  不同历史时期移民史资料多寡不一,三位作者学术兴趣各异,三部分内容自然各有特点,不可能完全一致。概括说来,除导论外,葛剑雄负责的第二卷,其先秦部分由于资料的限制,还只是一个“概括性的简介”。这一卷的重点是汉代与晋永嘉之乱后北方向南方的移民问题。前者,有作者旧著《西汉人口地理》的基础(注:人民出版社,1986年。);后者,前人的学术积累也比较丰厚,因此作者主要的工作是从移民史的角度,来重新审视这一段历史,其学术贡献也主要体现在这一方面。对于秦汉时期,作者着重厘清了人口迁徙与移民之间的异同关系,从而给出了这一历史时期移民史的基本轮廓;对于晋永嘉之乱后史事,作者一方面描绘了当时北方人口既有南迁,也有西迁、东迁,甚至北迁;而南迁后的人口,既有继续南迁,也有重新北迁的复杂情形,又深入分析了北方人口南迁这一移民的主流,论说颇见新意。总的说来,由于作者本人以及他人前期研究比较深入,相比于后面几卷,第二卷的工作略显顺利。

 

  第三隋唐五代卷与第四辽宋金元卷,在《移民史》之前,学术界对于一些具体问题,如隋唐五代时期周边民族内迁及其文化影响、北方人民南迁等,论著也不少。吴松弟的工作,着力在“充分拓展研究范围”,对各次移民的迁移过程、形式、路线,移民的数量、主要迁出地、分布状况,移民对当时和后世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等等各方面,在资料许可的前提下,都尽可能给出清晰的画面。尤其引人注目的,一是完整描述了唐中叶起由于战乱引起的北方人民南迁的历史过程,认为前人局限于安史之乱后北方人口的南迁,事实上,“安史之乱只是这一过程的开始而已。此后的藩镇割据、黄巢农民战争和五代纷争,都引发了一定规模的北方人口南迁浪潮,特别是唐末黄巢起义之后的北方人口南迁,规模远过于安史之乱”。因此主张用“唐后期五代北方人口南迁”一语,来替代原先学术界常用的“唐代安史之乱以后北方人民南迁”的说法(卷3,233页);二是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宋代移民史的研究范围,在北方人口南迁、南方发达地区人口向落后地区的迁移,以及金末黄河以北人口向黄河以南迁徙等方面,都有相当的进展。例如北宋初期自南方向北方的移民,以及金朝后期自黄河以北向黄河以南的移民,在作者之前几乎无人提及;三是在全面论述移民所造成的文化影响的同时,特别论述了战败国上层人员向战胜国首都迁徙可能带来的文化影响,为前人所未及。这主要指北宋初年南方各政权上层人员迁徙到开封后推动开封文化发展的史实。此外,主要由吴松弟所提出的客家南宋来源说,虽在其旧著《北方移民与南宋社会变迁》中即已提出,在《移民史》的第三、四卷中,作者又对其做了不少有意义的补充性论证。

 

  总的看来,“充分拓展研究范围”、在资料许可的前提下努力描绘出移民史的全画景,是宋元以前各卷的最主要特征。

 

  第五明代卷与第六清代民国卷,则略有不同,作者曹树基的着眼点是“求证本期各次移民的数量和规模”(卷6,648页)。这既出于作者的学术兴趣,更在于这一时期的移民史资料已经使得这样的求证成为可能。作者的阐述围绕着战乱——人口损失——移民浪潮这样的基本线索展开,他的基本思路是“确定移民的分布范围——确定各地移民在总人口中的比例——确定各地标准时点的人口数——求出移民的人口数”(卷6,648页)。因此作者主要的学术贡献,就体现在给出了明代洪武大移民、永乐移民,清代初年西南移民潮、东南棚户与客家移民、太平天国战后移民以及北方地区移民等各次大的移民浪潮的移民数量。其中部分内容前人已有研究,作者的工作“在于对移民数量作了进一步的考证”(卷6,653页);有一些,如清代前期浙江和湘东移民等,则是作者首次提出来讨论的。当然,除此之外,作者也深入讨论了其他一些“他人未曾涉足”、却极有意义的论题,特别是移民与土著的关系,客家移民社会的形成,以及由于移民运动导致中国人口与自然资源重组引起的“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等,这些可谓作者新开拓的研究领域。

 

                                                       

 

  在大多数情况下,所谓创新,都是一项推陈出新的工作。因此研究者在学术继承与学术批判方面的水平与态度,既是他能否完成学术创新的前提,又是判断他的研究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的基本标准。《移民史》各卷在这一方面也是值得称道的。

 

  例如葛剑雄在第二卷第十章论述永嘉乱后人口的南迁时,关于北方移民的定居问题,主要引用了谭其骧与胡阿祥关于侨州郡县设置的研究成果,同时又指出,“并不是所有集中了北方移民的地区都曾设置侨州郡县;同样,北方移民及其后裔并不都在侨州郡县中定居”(卷2,399页),并对这两方面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这看来就是作者从“移民史的角度”来观察所发现的新问题。紧接着作者在讨论北方移民数量时,首先引述了谭其骧先生《晋永嘉丧乱后之民族迁徙》一文依据侨州郡县户籍,对南迁移民总数做出估计的观点,认为其“最重大的贡献,在于找到了一种相对可靠的、也是目前唯一的对这次移民进行数量分析的依据”(卷2,410-411页)。接着又指出:《宋书•州郡志》所载的户口数大致是大明八年(464年)的户籍,离永嘉(307-313年)时已有一百多年。这些侨州郡县的户口既包括历年来的移民,也含有这些移民定居后繁衍的后代,因此直接据大明八年的户籍来估计移民数是不准确的,“可以肯定,真正的第一代移民比这个数字要小得多”(卷2,411页)。这一论证过程,向读者清晰地展示了学术进步的脉络。

 

  第三、四两卷中,类似的精彩例子也不少。如在论述内迁的周边民族移民对唐后期五代政治影响时,作者吴松弟主要征引了陈寅格先生《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的观点,却又指出:“先生主要提到安史乱后河北社会的胡化影响问题,对乱前尚未论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安史乱后的胡化实肇始于乱前100余年的唐初。”(卷3,165页)并从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论证了这一新的观点。

 

  相对而言,第五、六卷对这一方面的处理比较细心。作者曹树基在两卷各自的卷后记中,清楚地阐明了其所继承前人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以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重点。在明代卷中,作者的学术继承前溯30年代谭其骧先生的论著,下及90年代的最新研究成果,并特别推崇徐泓对明代初年移民史的“全面系统的研究”(注:《明洪武年间的人口迁移》,《第一届历史与中国社会变迁研讨会论文集》,台北中研院,1982年。)。可以说,作者对前人研究明代移民史的基本构架与基本思路是认同的。在此基础之上,作者指出了前人这些研究除统计方法尚嫌粗糙、忽视定量分析等技术性不足之外,主要在于他们的工作未能以区域性研究为基点,从而使得对移民的数量、路线、规模以及某些具体的移民区域,认识上存在相当的不足。作者的研究工作,主要依据这些认识展开。清、近代时期移民史研究,前人的学术积累较明代为丰富。作者分不同区域,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归纳,例如指出蓝勇的研究,“首次指出战乱中存活土著的比例不等于移民之后的土著比例这一重要的概念”,并且“已不再局限于‘举例子’似的研究,也不再用一些模糊的概念……”(卷6,652页);又如对西南地区移民史,认为方国瑜、萧洪正等学者的研究,其所得结论“准确,可靠”,自己的工作“仅在于对移民数量作了进一步的考证”(卷6,653页)。在这一归纳的基础上,作者一方面指出“在已有的各项研究中,最为薄弱的还是对于移民数量的分析和估测”(卷6,651页),同时还厘清了不少“为其他学者所忽视而又是相当重要的问题”,将它们列为自己论述的内容。这种学术史的溯源与归纳,其意义不仅仅使读者明了《移民史》第五、六两卷最新的学术贡献,更重要的是,它分析了所涉及历史时期移民史研究的学术结构与学术空间,对于后人研究的深入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学术继承应该备具学术批判的精神,但学术批判必须是理性的与客观的,第五、六两卷在这两方面的工作也都有可圈点之处。例如关于江西各县客家移民数量的研究,曹树基表示了对万芳珍《江西客家入迁原由与分布》一文的不同意见,指出万氏的研究以“全面统计为基础,却明清时代不分”,可能是造成她的研究结果不可靠的原因,但十分谨慎地只将这种理性的批判标识为作者本人的见解与万氏研究结果“显著的差异”,为今后的研究工作留下了充分的余地,并指出:“从学术的观点看,(万氏)通过各种途径力图求解客家移民人口的本身就是值得赞赏的。”(卷5,653页)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学术继承与学术批判,应该包括作者本人的前期研究成果。《移民史》三位作者对各自负责的主题在前期都做过相当深入的研究,并有重要论著发表。因此一方面,我们在评估《移民史》学术贡献时,理应将他们的旧著与新说相区别,笔者在前文中未提到三位作者的一些著名论点;另一方面,作者对自己旧著能否持一种冷静的批判态度,更是检验其研究工作科学性的明显标志。这方面,三位作者在各卷的后记中都有明确说明。例如曹树基在其旧著《简明中国移民史》第八章中,采用了同治十三年(1874年)户部清册中的江苏省人口数,“原认为战后的统计数是地方政府为朝廷对战乱区进行赈济或豁免赋税而上报的,一般说来不会隐瞒”(卷6,418页),但姜涛《近代中国人口史》(注: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的研究却表明,同治户部清册并未包括苏州布政使司所辖州府的人口数。作者不仅根据姜涛的发现修正了自己的结论,并依据姜涛的思路详细检验、证实了他的假设,从而为读者提供了一个科学的学术批判促使学术进步的很好例证。

 

  但《移民史》在学术继承方面也存在一定缺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对前人研究成果,有时只在直接引用时才予以注明,或者在卷后记做概要交待,并未全部交待清楚。书中常见“学术界一般认为”等习语(如卷4,356页),未出所据,也欠规范。这其实是目前国内学术著作的通病,虽有为控制印刷成本而削减论著篇幅等因素的影响,但它不利于展示学者的研究与以往学术积累的继承关系。

 

  其二,学术界有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未能注意及时吸收。小的方面如某些重要史实的考订:北宋前期从福建引入占城稻,曾对江淮一带农业生产产生过重要影响。长期以来,史学界对此有一种既定的看法,那就是由《移民史》表述的,认为占城稻是“早熟耐旱的水稻”,占城稻的引入与推广,“保证了两熟制的成功,提高了复种指数”(卷1,59页)。其实早在1983年,游修龄即已发表专文,纠正了传统观点的失误,指出占城稻只是耐旱稻,并不是早熟稻,“占城稻的推广,不可能导致江南地区一年二熟制的普及”(注:游修龄:《占城稻质疑》,载《农业考古》19831期,25-32页。)。近年来大陆及日本许多学者的研究,进一步证实了江淮地区的复种指数要到明代才有较大程度的提高(注:参见李伯重《宋末至明初江南农业技术的变化——十三、十四世纪江南农业变化探讨之二》,载《中国农史》1998171期,16-32页。)。第三、四卷讨论唐宋之际南方发展和经济重心南移问题,征引了不少学者的研究成果(卷3,371页;卷4,481-483页),却未引郑学檬近十余年来的一系列论著(注:1988年,郑学檬与陈衍德合作写成《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的若干问题》一文,发表于《光明日报》是年615日“史学”专刊上。此后他陆续就这一问题发表过近10篇论文,并于1995年完成《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一书,由岳麓书社出版。)。郑学檬从技术进步的角度入手,从航运、农田水利、冶金、制造业等各个方面具体论证了经济重心南移的历史过程,他的论著是有关这一问题的基本研究成果,似不应疏漏。又如讨论元代烧酒问题,谓史学界对蒸馏酒是否产生于元代“仍未取得一致看法”,可是仅引杨文琪出版于1983年的《中国饮食文化和食品工业发展简史》为证(卷4,606页),未能吸收近年来更为重要的研究成果(注:例如黄时鉴1988年发表于《文史》31辑的《阿吉拉与中国烧酒的起始》等;李华瑞《中国烧酒起始的论争》(《中国史研究动态》19908期)是有关这一问题综合报道,更不应该疏漏。)。大的方面如对某一历史时期特征的认识:第四卷主要根据漆侠、何兹全两先生的观点,将元代描述成了“中国社会向后大倒退”的历史时期(卷4,609页),显然未能反映元史学界新近的主流观点。近年来许多学者的研究表明,将元代视做中国历史大倒退时期是不妥当的,至少就江南地区的农业经济而言,元代较之宋代仍有相当的进步;说在元代中国“由宋代的超迈欧洲诸国到14世纪以后明显地落后于欧洲某些国家”,也缺乏令人信服的论据(注:可参见近十余年来出版的一些重要的通史性著作或元朝断代史,其中最重要的当数韩儒林主编的《元朝史》,人民出版社,1986年,及蔡美彪主编的《中国通史》第6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退一步说,即使作者仍坚持前引之旧说,也应该提到新近的这一主流观点。当然,近年来史学论著数量颇多,以个人的力量想要遍览群书,确有困难,但学术批评取法乎上,力求完善,也属基本要求。

 

  其三,正如吴松弟在第四卷后记中已经提到的(卷4,691页),海外的一些学术名著,由于无法读到,《移民史》征引得相对为少。例如同卷在讨论宋代四川地区士人东迁时,利用了四川地方神祇梓潼帝君的庙宇在东南地区扩展的现象以作为佐证,十分精彩,惜未能引用美国学者韩森(Valerie Hansen)早在1990年出版的论著(注:Changing Gods in Medieval China,1127-1276,新泽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90年,256页。)。韩氏在她的书中专门讨论了宋代地方神的区域化现象,并为梓潼帝君列有专节。《移民史》的这一缺憾,反映了我国史学界一个普遍的困境。

 

                                                      

 

  陈寅恪先生《陈垣敦煌劫余录序》曾指出:“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注:《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36-237页。)质言之,新材料与新问题,正是学术创新的重要基础。而所谓新潮流者,绝非仅指热门论题而已,应该是指新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方向,它对于任何学术问题的研究来说都是最基本的。合于此道者,才是陈寅恪先生所谓之“预流”。据此衡量,《移民史》颇有值得称道之处。

 

  《移民史》发掘资料工作之深入、之有成效,是以往评论作者的一致看法。相对而言,先秦魏晋南北朝时期发掘新文献资料的余地最为有限,作者主要从两个方面努力发掘资料:一是从前人多从政治事件或典章制度的角度来看这一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改从移民史的角度进行研究,从而使旧史料获得了新生命。换言之,通过研究新问题发现了新资料;二是扩大视野,努力在传统文献范围之外发掘新资料。如考古资料等。作者研究秦后期对巴蜀的移民,多用简牍资料(卷2,77-80页);研究汉代巴蜀移民,着重征引了两通汉碑(卷2,255-260页);而所引用的近代在汉长城烽燧遗址所发现的粟特文书信,对作者研究东汉末年西域粟特人移民,提供了有力的佐征(卷2,220页)。

 

  广征博引,编制移民实例,以作为分析的基础,是三、四两卷主要的资料手段。作者吴松弟共编制27份移民实例表,又另编了35个分析表,工作量之大,可以想象。台湾昌彼得、王德毅所编《宋人传记资料索引》六卷,向为宋代人物资料最权威的工具书,吴松弟不仅将该索引所载1400名属于北方移民及其后裔的南宋人物一网打尽,还利用宋元小说乃至明清文献,新增300余名,编制成1700余名的南宋北方移民实例表,接近李国玲所编三卷本《宋人传统资料索引补编》收录的范围(注:李国玲:《宋人传统资料索引补编》(三卷),四川大学出版社,1994年。),实属不易。正由于有了这一扎实的资料基础,作者关于北方移民在理学中心南移过程中起过重要作用的观点,以及对南宋时期各阶段北方移民数量、特征分析的结论,才更显得令人信服(注:参见前引虞云国文。)。

 

  第五、六两卷作者曹树基花费极大精力,历时多年从事社会调查,获得大量乡土资料与实地资料,更具特色。据书中披露的情形可知,作者足迹遍及鲁皖苏浙湘赣鄂等众多省区,近200个市县,从调查中得到无数弥足珍贵的资料,这是两卷史书具有翔实论据的重要原因。谭其骧先生最初研究湖南移民史时,仅用了4种地志资料。为了对湖南的移民历史做出更为准确的统计和推断,作者“不遗余力地在各地搜集湖南的各种氏族资料”,共搜寻得22种氏族志,其中有7种为稿本,2种为正在编著者,1种为氏族档案,涵盖面达38%,因此大大提高了研究取样的准确性(卷5,83页)。作者在第五卷第二章第三节第一日“淮河两岸”关于寿县明初移民来源的论述中,其对于移民输出地山东兖州枣林庄、寿州本地土著后裔“老户”的称呼等等的考定,依据的主要就是实地调查资料(卷5,43-60页)。此外如对“苏州阊门”、“山西洪洞大槐树”等传说的考订,无不得力于实地调查资料。

 

  曹树基对于社会调查的重视及其调查资料在论述中成功的应用,使笔者联想到了史学研究应该如何扩大搜寻资料范围的问题。正如他在第五卷后记中所说,相比于海外学者,国内学者在搜寻乡土资料方面有着先天的优势,因此诸如历史上“自发的移民”这样海外学者难以应付的问题,国内学者通过搜寻足够的乡土资料,却有可能解决(卷5,563页)。笔者想要进一步强调的是,实地调查,搜寻乡土资料,不仅扩大了史学研究搜寻资料的领域,使文献资料与实地资料相结合,有利于提高史学研究的水平;而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轨之际,农村迅速城市化,城市不断扩容改造,大众文化日益异化,这一工作尤其有着它的紧迫性。许多方面,其实已经到了“抢救”资料的最后阶段,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尽力投入抢救工作,无疑是当代学者历史性的任务。

 

  葛剑雄在第一卷“导论”第四章中归纳其研究中国移民史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分为“文献资料”与“文献以外的研究方法”两节,可见传统的文献实证法,是《移民史》的主要研究方法。前述三位作者搜集文献以及其他资料工作之深入,已经从一个角度说明了其应用文献实证法之熟练与成功,因此书中论点,绝大部分都能得到充分的史料论证。至于“文献以外的研究方法”,主要指考古学、人口学、历史地理学、地名学、语言学以及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方法,三位作者在各自的论述中,虽各有侧重,然都用心发挥,颇有上乘表现。前述葛剑雄利用考古资料佐证东汉末年西域粟特移民问题,即为一例。吴松弟利用方言资料,来论证其客家南宋源流说(卷4,356页);将遗传学研究成果与历史资料相印证,认为现今中国人免疫球蛋白同种异形gmkm分布测定所得出的假说,北纬30度是我国南方群体与北方群体分界线,正好与靖康南渡移民的分布区相吻合,因此南、北人格局“显然是在南宋时期最后奠定的”(卷4,409-411页)。这些结论若仅依靠文献资料,恐难以确证。曹树基更多地采用了人口学的方法。他为落实其“求证本期各次移民的数量和规模”的研究重点,利用人口学方法所建立的一些推算明清近代各地移民数据的理论模型,其应用无疑是成功的。例如根据近代以后的一些比较可靠的人口调查资料,来推算历史上某一特定时期的人口数据。在准确估算这一地区人口增长率以及排除战乱灾害等影响人口非自然增长因素的前提下,这种针对特定地区人口增长的理论模型,应该是可信的。又如书中根据氏族志资料建立的各地氏族人口年平均增长率的多个地区性理论模型,在确信历史及经济等外国环境相近的前提下,对于理解其他地区氏族人口的增长,乃至大致推算其人口数据,都有一定实际意义。同时,鉴于这些理论模型的试探性,作者在应用中所采取的谨慎态度,也是值得称道的。

 

  不过,想要尽可能地论证从远古到近代的移民史实,这个任务毕竟过于艰巨,特别是当作者总是力图弄清楚各地各历史时期的移民数量时,更是如此。全书各卷论证偶有疏误,也就可以理解了。

 

  东汉、三国时期起,北方少数民族乌桓大量入迁中原,以至最终逐渐被汉族同化。《移民史》第二卷引用多数论著的说法,谓北朝以后,文献中已不再见有乌桓人记载(卷2,208页),其实不确(注:刘昫《旧唐书》卷143《刘怦传附刘济传》(中华书局点校本):“贞元五年,迁左仆射,充幽州节度使。时乌桓、鲜卑数寇边,济率军击走之,深入千余里,虏获不可胜纪,东北晏然。”可见唐代中叶仍有乌桓部族。)。第三卷讲述唐代铁勒族骑兵深入内地作战,仅据“文献中没有重新外迁的记载”,推论“其余人可能都留在中原或其沿边地区,并渐为汉族所同化”(卷3,46页)。对于周边民族移民这样一个记载十分非常有限的对象,仅用缺证的方法来做出结论,恐怕是过于求证心切了。

 

  比较多见的疏误出在数据求证上。由于资料过于匮乏,作者难免就会产生对某些仅存的数据性记载失于详察,以致引申过当的疏误。例如史文所载某些数据,常有夸张,并非实指确数,不可引为信史。唐代梁肃说苏州吴县“当上元之际,中夏多难,衣冠南避,寓于兹土,叁编户之一”,不免夸张,作者却以此为基础,再根据当时苏州总人口数,推算出天宝时苏州北方移民至少有20余万(卷3,270页),似不可信。陈友谅与朱元璋决战,所部“号六十万”(卷5,153页),实际人数未必就有60万;时人称百姓“已六七分去农矣”(卷5,425页),更是出于传统重农轻商观念的夸张性说法而已。类似议论,各朝各代都可以找出不少,将这类记载引为信史,据此推算移民数据,恐怕不妥。

 

  史事求证,不免要借助于推理。但推理法之应用于历史研究有相当的局限性,要点之一在于推理当有限度,须以事实为出发点。换言之,从历史事实出发做一定推理则可,若从甲推到乙,再从乙推到丙,既然乙属于推理而非事实,则不可。否则,历史求证就会有无限的可塑性。因此,《移民史》各卷中根据有关移民的少量数据,从一个假定推理到另一个假定的求证法,其结论不免具有一定的随意性。

 

                                                      

 

  葛剑雄在全书的前言中曾感叹“撰写一部书比写一篇论文要难得多”,因为写论文可以选自己最熟悉、最有成果的某一方面;而撰写一部专论性的著作,则“必须讲全面、系统,至少应该包括基本的各方面,这就免不了涉及自己不太熟悉、甚至完全不了解的方面”。所以一本专著难以保证各章各节都具有高质量(卷1前言,8-9页)。这也为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除却本文前述无论是论文、还是专著都必须遵循的几项原则,想要正确评估一本专著在学术史中的地位,还应关注哪些问题?

 

  以下几个方面值得考虑。

 

  一篇合格的论文,无不中心明确,论题集中,比较容易形成一个完整的论证体系;专著则不同,它的涉及面较广,头绪纷歧,想要形成一个能够前后照应、完整的论证体系,要困难一些。像《移民史》这样数百万字的巨著,更是如此。不过这也正是我们观察一部专著学术水平的重要方面:它有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移民史》的体例安排有一定特色,全书共六卷,其中第一卷为导论与大事年表,大事年表以编年体的方式条列了从远古至近代中国移民史的重要史实,既可视为一部中国移民简史,又有着检索工具的作用;导论的第一章确定移民的定义和全书研究的范围,第二章讨论中国移民史分期,并归纳了历代移民的类型和特点,第三章阐述了研究中国移民史的意义,第四章说明了研究中国移民史的基本方法和手段。这几个方面的论述,既对全书一些共性问题进行了抽象归纳,确定了全书的基本理论、定义和方法,阐明了研究中国移民史的意义,可以说完全达到了“导论”的目的(卷1前言,8页);同时,它也是将全书融为一个完整体系的重要手段。三位作者在各卷的写作中,遵循导论所提出的定义原则,前后照应,使得这部卷帙如此庞大的史书显现了相当的整体性,是其成功之处。但另一方面,《移民史》的理论体系似亦有可进一步提高的余地,主要问题是全书尚未能确立一个完整的解释体系,前引关文对此的批评是合理的(注:参见前引关文的评论。)。

 

  撰写专著虽然有难点,却也有论文所无法取代的长处,这就是它的全面性与系统性。在这一点上,《移民史》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它首次完整、系统并比较详细地描绘出了从远古直至近代中国移民史的全画面,举凡有关移民史的各个方面,包括移民的迁出地、迁入地、移民数量、迁移路线、定居过程,以及移民对迁入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影响等等,无不在史料允许的前提下,予以全面的论述。不少前人未能涉及的非主流性移民现象,如某些人数较少的周边民族的迁移等,在书中首次受到了关注。更重要的是:它可能使我们得到某些仅靠深入钻研个别论题所无法达到的认识,有助于我们对新学术空间的开拓。《移民史》关于多民族因素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的论点(卷2,605页),若非通过对各民族长期波澜壮阔的迁徙、交流、斗争、融合场面的全面研究,则无从得出。各历史时期移民运动的复杂性,例如葛剑雄所指出的永嘉乱后,北方人口既有南迁,也有西迁、东迁、甚至北迁;而南迁后的人口,既有继续南迁,也有重新北迁的现象,也只有通过全面的、整合性的研究才有可能认识到。

 

  当然,就“中国移民史”这一标题的规定性而言,其所应该论述的问题是十分庞杂的。除人口史外,它还涉及各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地理,乃至文献、典章制度、文物考古等等多方面内容。《移民史》绝不可能解决所有相关的问题,求全责备,似无必要。从学术发展的角度看,《移民史》替后人开拓了多大的新学术空间,是一个更令人感兴趣的视角。这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观察:一个相对完整的中国移民史框架的建立,一系列有关移民的数据的提出,使后人有可能在此基础之上对某些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新研究方法与新理论模型的提出,使后人有了进一步鉴定与应用的可能;一些新论题的提出,如从移民史的角度来看人与环境的关系等等,更能启发后人研究的思路。最后,但绝非是最不重要的,《移民史》论述的尚欠周全之处,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们探索一些新的问题。例如分析不同时期北方移民对南方社会的影响,在关注到他们的区域特性,称之为“北人”“南人”,据以互相比较的同时,是否更应该注意分析他们各自的文化特性呢?

 

  撰写专著的另一个困难,是“免不了涉及自己不太熟悉、甚至完全不了解的方面”,以至出现种种纰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硬伤。专著的卷帙越大,出现纰漏的机率就越高,《移民史》也不例外。大的如某一史事的考订出现差误,如李祖基、邓孔昭对《移民史》第六卷所述清代移民台湾政策失误的批评即是。小的更多一些,前文已有所提及,还可略举几例:第一卷谈到两宋之际北方人口南迁,使麦的市场需求大为扩大的现象,引庄季裕《鸡肋篇》卷上记载为证,有“佃户输租,只有秋课,而种麦之利独归客户”等语,作者以为这里的客户“可能就是北方迁来的农民”(卷1128页),显属误解。宋代客户的定义已与唐代大不相同,在这里,客户只是同一句提到的“佃户”的同义词而已,并无流寓的含义,无从证明他们是“北方迁来的农民”。第四卷讨论金代末年贞祐南渡史事,引《金史》卷107《高汝砺传》“今河北军户徙河南者几百万口”一语,作者经过考订,发现“几百万口”实际与百余万口“约略相等”(卷4156页)。殊不知“几”者“近”也,“几百万口”者,本来就是近百万口的意思。

  从学术研究求真求实的基本要求看,纰漏出于学者研究的不足,自不待言,理应指摘批评,以期提高。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估量纰漏对一部学术专著所造成损害的程度?这就要看它们出现的频率:偶尔有之,且关键性论据不误,可谓白璧微瑕,无伤大雅;若满目皆是,令人不忍卒读,或者一些关键的论据出错,影响到了结论的可靠性,则全书的学术价值就值得怀疑了。客观地讲,《移民史》出现纰漏的情况,当属前者。

 

  这些就是笔者以为评估一部专著的学术水平应该把握的几个基本原则。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移民史》的学术贡献与它的某些尚欠周全之处,大要已明,其在学术史上之重要地位,可以肯定。回到本文开首的话题,笔者此文的目的之一,是试图以《移民史》为典型,来对学术批评的规范做一番有意义的讨论。因此,笔者最后还想强调学术批评的一个基本法则是:既要严格检讨,以求真求精为目的,又要从大处着眼,持诚恳待人的态度,以期与被批评者共同提高。惟此,才能真正使我们达到通过批评促使学术进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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