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化是边疆地区重要历史演变过程。陈征平认为西南边疆地区内地化即其“与内地核心区域社会在政治、经济地位上的均质化演进”,这是对此演变过程较为中肯的阐释。换言之,内地化亦为边疆与内陆的一体化。内地化同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地方的整合。基于对广西地区的研究,杜树海总结出地缘血缘想象、文化地景塑造、礼法话语构建、资源/人员流动、信仰仪式统合五种整合方式;张江华也探讨了清代广西土司地区的“国家政权建设”问题。这些研究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包括广西在内的西南边疆地区被纳入国家统一管理中的多样途径。在此基础上,本文尝试从军事视角剖析广西内地化进程,以了解清廷是如何通过军事措施将边疆地区纳入国家的统一管理中,进而认为,广西绿营军驻防与常规军事治理方式,深刻地影响了清代广西的内地化进程。
一、清前期绿营军在广西的部署与调整
清初以前,广西境内以其土司广布而呈现出特殊的分治现象。明时东部桂林、平乐、浔梧地区及柳州部分地区,虽曾有土司控制,但经成化年间韩雍征大藤峡,弘治至隆庆年间镇压古田、八寨起义等节次用兵后,这些地区已先后属流官管理。而西部的左右江中上游等地区,向由土司约束,国家的直接干预相对较少。直至清代,广西西部仍先后设置有51家大小土司,分布在庆远府、思恩府、泗城府、太平府、镇安府、南宁府各府,庆远府有东兰土州、那地土州、永顺正土司、永顺副土司等7处,思恩府有上林土县、白山土司、田州土州等13处,泗城府有泗城土府、下雷州等4处,太平府有太平州、镇远州、结伦州等20处,镇安府有都康州、胡润寨等3处,南宁府有归德土州、迁隆峒等4处。广西出现明显的“东流西土”分治特征。这一特征也为清廷的地方官员所注意到。雍正八年(1730),广东布政使王士俊奏称将广西仍归广东督臣统辖,或分广西而治,“将接壤云南之泗城、西隆、镇安等各流土府州就近交与云贵督臣兼管,其桂平梧柳浔南等府仍令广东督臣照旧节制”。奏折是因当时用兵八达寨,广西暂交与云贵总督管理而提出,虽被雍正斥责为“书生管见”,实则指出了沿袭自明代的广西分治格局,即“东流西土”,东部与西部管理制度有别。西部泗城、镇安等为土司旧地,而中东部桂、浔、梧地区则归州县管辖。直到雍正时期西南地区改土归流,“东流西土”才发生了重大改变,这与清代绿营军在广西的驻防及整体部署、分化治理密不可分。
雍正年间,鄂尔泰主政西南,广西泗城土司作为改土归流重点之一,绿营军接管该地区,实行军事控制。改土归流后,在泗城、镇安加强军事驻扎与控制,实际上,清廷对整个广西边境地区的军事部署都进行了调整。为满足改土归流后弹压土司的战略需要,绿营军在广西的驻防与营制改动,从泗城、镇安等土司地区延伸至西与黔西南的交界处以及东与湖南、广东交界处,涉及泗城协及柳庆协以及省城桂林城守协、新太营等协营。
在绿营改制前,清廷政治、军事上的统一管理就因广西特殊的地理人文环境受到影响。政治上除官员的选派受到土司地区烟瘴气候影响外,雍正三年(1725)五月,广西提督韩良辅就安隆营守备缺出时,保题柳庆协千总甘棠秀及桂林协千总李成奉分别为三里营、安隆营守备,以保题取代部推之员,其缘由在于“三里一营届连古零、白山、东兰诸土司,所辖地方獞蛮素称顽梗,安隆一营所辖之十甲周围数百里,俱系㺜猺杂处,犷悍异常,又界连滇黔苗猓”。介于此地多民族杂居,情况复杂,朝廷担忧兵部所推之员未谙边疆情形,暂时改由地方题请补授更为合适的人选。军事部署上,因黔之安笼,滇之广罗、广南,粤之泗城、镇安、安隆、上林等协营为三省交界之处,地属分辖,距府又远,有司管辖鞭长莫及,韩良辅建议将这些协营汛统归安笼镇节制,安笼镇又听三省督提节制。“三省节制”的军事防御政策在当时并未实施,且跟不上后期清廷强制改土归流的军事部署,在初受赞誉后被搁置。从安隆营守备等武职官员的选派方式调整以及新的营制部署建议可看出,云、贵、广西交界地区因多民族聚居,军事管控难以深入,清廷的地方大员们不得不做出特殊的政策调适。泗城土司改土归流后,广西军事部署调整上更趋同于统一的内地模式,以边境-腹里不同为中心,利用分化战略驻军边地,笼统模糊的“边疆”区域逐渐清晰。
首重的是广西西部泗城土司所在地区营制升级。泗城位于云南、广西、贵州的交界处,雍正五年(1727),裁原管泗城地区的泗城协副将,升格设置右江镇总兵官。具体的营制为:左右二营各设游击以下将领8人,兵共1600名,拨抚标兵160名充额。改设隆林营,设游击以下将领5人,兵700名。原有的泗城协管辖范围宽广,驻扎泗城府,与黔地接壤处旷远无兵驻防,且西隆州、西林县两营额兵只300名,远在思恩九土司及土田州泗城土府之外,由此导致一切军务须至柳州提督处请示,往返耗时达数月。右江地区倍于左江地区,应设一镇,此为新设右江镇之军事原因。而原安隆营的改并,是泗城地区军事部署的细化升级。安隆营改为隆林营,其原设上林守备营兵丁归隆林营管辖。因武职易制,文职改弦并行,西隆州改为直隶州,就近管辖西林县。右江镇的新设与隆林营的调整,都增强了泗城地区的军事管控。
泗城地区虽增设右江镇,军事部署上还需要进一步结合当地的情势,以强化军事控制的实际效果。随后鄂尔泰巡视广西,指出“百色地方为滇粤门户,水陆交会,人烟稠密,商贾辏集,且系行盐总埠”,题请将右江镇衙门移驻于此。而南宁一府地理位置更为重要,可控交趾,上接思恩、田州,下瞰浔州、梧州,北为柳州、桂林,在其驻扎的左江镇也同样举足轻重,应修建城墙,加强军事防御。在右江的上游地区,绿营驻扎百色,形成守卫中游核心地带南宁的军事部署。右江镇辖区内的百色、泗城等“滇粤门户”与枢纽中心南宁的军事地位有了初步的“腹—边”之别。
南宁位于绿营左江镇辖区内,周边太平府、思恩府地区,多为土民居住,清廷同样调整了该区军事部署,纳入统一管理轨道。雍正八年(1730),设新太协副将。雍正十三年(1735),裁思恩协副将,改设游击,期间还增上林营把总1人,兵100名;增龙凭营兵145名,增馗蠹营兵45名;拨左江镇兵442名入新太协,左江镇标存兵减至2678名。
东部地区加强与湖南、广东交界的营汛管控。雍正八年(1730)裁桂林城守营副将,新设麦岭营,次年增设怀集营。怀集位于两广交界之处。麦岭营则是位于今天贺州市的富川瑶族自治县境内,是出入桂东北与湖南的重要关卡。麦岭营守备以下将领4人,兵310名。增浔州协兵100名。怀集营,守备、千总、把总各1名,兵300名。广西东部、东北部与广东、湖南的两省交界处,新设加增兵共约700名。
广西西北邻近黔东南黔南的土司地区是军事控制的重中之重。雍正七年(1729)云贵广三省总督鄂尔泰疏言,柳州、庆远二府,地逼黔楚,议柳庆协改为庆远协,专管庆远一府。由是,移河池营官兵驻扎宾州,改为宾州营。就近之三里营归宾州营管辖,移庆远协右营守备驻扎河池营,添设柳州府城守营都司佥书、千总、把总各1名,兵150名驻扎府城,听提督管辖。柳州所属州县,令提标五营派兵防守,其提标原防宾州各汛弁兵,俱请抽调回柳州,兵部从之,庆远协改制完成。分设庆远协作为弹压地方土司的重要军事制略,设置次年增兵后,合原设额兵共1437名,宾州营合原设额兵758名。乾隆七年(1742),设义宁协副将,兵1000名。庆远协从柳庆协中单设出来,增设义宁协,都是清廷添加绿营兵力以加强对桂、黔相邻地区的管理控制。
南部与越南交界处军事控制亦日显紧要。乾隆及以后的管控中心仍侧重邻近越南的土司地区,即镇安府。乾隆元年(1736),增设镇安营游击、千总、把总各1人,兵205名,上林营把总1人,兵100名。第二年,就将镇安营升为协,设镇安协副将。左营设都司以下将领4人,右营设守备以下将领4人,兵共705名,定以左营分辖归顺奉议二州,右营分辖镇安府与小镇安,又增兵50名。镇安府与越南交界,随着清廷对广西地区整体控制的强化,必要的军事防控亦随之升级。
雍正至乾隆间的广西绿营军事部署力量经过重大调整,泗城地区升级为右江镇总兵官管辖。庆远协、义宁协、新太协以及镇安协都设置在广西境内土司或多民族聚居地区,在地理位置上处于省与省、国与国的交界处。上述地区的军事部署使广西的边地管控升级,形成拱卫桂林、柳州、南宁腹地的军事战略态势。这表明,清朝国家政权稳定后,绿营为主的军事力量逐步渗透进入直省区域。通过调整军队驻扎逐渐加强军事控制,原本模糊的边疆地区得到厘清,具备了统一管理的战略基础。而军事控制在地方社会上的推行及其对当地内地化的推进,则得益于地方性非经制武装力量。
二、土目土兵土勇的使用与管控
改土归流后,土司地区社会结构发生巨变,社会动荡不安,以军事管制推进国家统一管理措施成为主要方式。一方面,依靠清廷的绿营军事力量,强制推行某些改制。如在泗城土府,官庄之田变价充公的推行,孔毓珣依仗的就是右江镇总兵段宗岳到任之后足以震慑地方的兵力。另一方面,当地各族参与军事管理,也促使该地区更趋内地化。
清廷对于地方的军事管控,充分动员了当地的非经制武装力量。雍正六年(1728)平定西隆州颜光色叛乱的过程中,暴露出绿营在局部战役中过度依赖土勇、土兵的问题,说明清廷对地方非经制武装力量的倚重。颜光色初叛时,因广西提督田畯处置未尽周详,开始酌拨汉土官兵1000名,令游击常显虎带往剿捕,再拨田州土兵400名。又经右江镇总兵段宗岳调思恩协千总1员,兵100名;移调左江镇标游击1员,千把2员,兵300名;带领该镇标千把3员,兵180名。于六月时驻扎,共2000余名,参加平叛。广西官兵向未经训练,多半临阵畏缩,而右江镇之兵又系新募,不谙纪律,清军官兵多有死伤,且无进展。照雍正所据奏闻,前后共用汉土官兵已达9000名。用兵额数如此之巨大,与差遣多为土兵、土勇有关。蔡成贵所带参战队伍中,绿营兵350名,土兵750名。土目陆尚安、陆尚贵等带领土勇2000名,广南已革土同知侬绳英之子侬振裔选带土勇2000名。另有五曹土兵300名。据粗略统计,土兵土勇就占出征官兵的一半以上。在贵州安笼镇、云南广罗协、广南营兵丁及广南府等地土兵土勇等联合支持下,八月二十九日始平叛乱。剿灭颜光色,土兵土勇功不可没。
地方非经制武装力量具有双重性,既能推进国家与地区的一体化进程,反之,亦能阻碍。除颜光色等土目叛变外,进兵八达寨时,泥洞寨土蛮兵的临阵倒戈加剧了战乱平定的难度。其缘由在于,泥洞寨原土目苏亚养保护地方,颇为人所信服,各土民三年以来在州上粮。西隆州知州刘德健将苏亚养拿获后,交土黄头人勒毙并捏称病死,被征调的泥洞寨土勇200余名,因苏亚养被杀心生不满,加之缺粮,临阵投入八达寨。颜光色以一寨之力,壮丁不过千人,对抗清廷调集的9000余人,造成地区动荡。因战事爆发,军事治理中的诸多问题显现出来,文武不睦,地方文武官员经理不善与战事失利最为相关。文官西隆州知州刘德健处理地方事务未宜,武官广西提督田畯统筹未协,导致事态激变,无法镇平,刘德健转调他处,田畯死于归途。文武官员对地方事件、族群关系的处置不当,导致原本趋于合作的地方武装转变成对抗势力,加剧地方局势的动荡。地方非经制武装力量的双重性影响着广西内地化进程。
以颜光色、苏亚养为代表的土目,是土司地区重要武装力量组织者,地方大员们已认识到推进军事改革的阻力有部分来自这一群体,“粤西各属土职之为患少,版目所目之为害者多,……是以少宽土官,惟严饬土目”。为消解土目在当地的军事威望与权力,雍正六年(1728)十一月,田㴶条奏练团保固时,郭鉷提出反对意见,申明广西地方汉土不同,“汉民地方则立团总、练总、保长、保甲,猺獞地方则立猺长、獞长,其余仍有乡老、村老、老人等称”,社会构成较一般内陆省份更为复杂。“此地方人役,则莫善于练总,莫不善于土舍”,练总因由地方州官点选,呼之立至。反之,土舍之名,土人甚重,“地方官稍绳以法,则纠众抗拒,毫无忌惮”。以上材料指出广西汉民更容易倾向于与官府合作,“呼之立至”;而土民则因在“土舍”“土目”等召领下,排斥被纳入国家行政管控中,是为“不善”。广西土舍正值查核裁革之际,不可复行练团保固。军事治理中,具有军事权威与地位的特殊武装头目群体,成为地方大员们的关注重点。
改土归流后的过渡期,清廷既要获得当地非经制武装力量的认同与支持,同时又要对其中威胁国家与社会安全的部分特殊武装首领及群体展开治理,这是维系原土司地区政治社会稳定的关键。有针对性地消解地方武装力量,既可增强清廷对地方社会的控制,也有利于推进内地化进程。在经过绿营营制改易、平息个别区域叛乱以及整治特殊武装头目群体后,清廷在广西的军事治理进入常平时期。此时,本地世居族群、汉人移民及其他族群相互交流交往扩大,清廷绿营驻防管理权限落定,军事治理常规化,绿营军与当地社会间的联系得以深化,这促使广西内地化进程加快。
三、绿营军的内部治理与影响
广西土司地区在改土归流后,对外部的开放程度逐步提高,各族的交往交流增加,该地区军事管控的常规化成为驻防绿营军治理地方的发展趋势。雍正七年到八年(1729—1730)间,泗城刚经历改流,武举岑映翰将李天保等人制作伪劄的事禀告给泗城府知府祖良范,祖委其捉拿。而田州土知州岑映祺协同岑映翰捉拿三名犯人后在家羁禁听候提讯,“伪劄字纸稟缴右江镇合具稟报”。将散劄嫌犯“禀缴”于右江镇,与右江镇“合具”禀报。土司与驻防绿营军之间,已经建立起相应的公务处理程序来应对地区事务中出现的问题。
除泗城地区外,广西境内其他地方的军事治理逐步常规化。首先是清廷对武职官员的约束。乾隆元年(1736),广西浔州协守备姜又联以纵兵虐民被参,缘于雍正十三年(1735),其分防所在五里汛原有樟木墟,一向是瑶壮民妇贸易聚集之地。姜守备强押村民,移墟至汛城西门外,纵兵于墟期以买米为名勒令妇女挑米送至营房,迟给米价。种种恶行之下,村民皆回樟木墟,复遭兵丁鞭驱。依照武职官员的管理律例姜又联被处以流杖。绿营的管理机制不仅针对体系内的官员与兵丁,更广泛涉及各个不同的群体与机构。乾隆初年,龙凭营耿都司被参一案中,其两名家人带领营兵,借查拿私硝的名义,擅自调取绿营塘兵及鸟枪兵械,诈取、勒索峒平村等土民及头人钱物。其处理程序是,当地土司向龙凭营的上一级新太协副将王臣申称,由王副将呈报左江镇总兵官苗国琮。苗总兵揭参后,再准予审理。由崇善县知县首审,“崇善县知县韩孝余招详内称,遵查参革都司耿弘道,系新太协看守在案,兹奉饬审,卑职遵即牒呈新太协,将耿弘道解县审讯去后,兹于乾隆六年三月初八日承准新太协照会,移解参革都司耿弘道到案”。这就形成土民—土司—武官揭参—文职的审理流程。文武“照会”,是在地方军事治理中,二者沟通的主要文书方式。而且在苗总兵揭参时,他差千总陈元科会同结伦土州吏目袁文炳确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所以,实际上,是文官、武官、土司、土民等联合共同参与了地方的治理。地方社会在文武监管下,形成新的军事常规治理机制。随着土司及更多的多民族聚居地区被纳入驻防绿营武职官员以及州县文职官员的文武并行治理体系中,广西地区内地化的行政变革基本完成。
在土司—武官—文官的治理体系中,绿营武职官员与各级土司已有密切的行政关联。绿营驻防对于土司地区的影响,还体现在除行政关系外的私人关系上,这从内部结构上进一步消解了土司地区盘根错节的关系,并提高了清廷在军事上对于此地区的节制能力,加快了广西地区的内地化进程。
乾隆三十一年(1766)被题请补授镇安协右营守备的黎坤系广西柳州府马平县人,原为提标前营左哨千总。在乾隆三十四年(1769)被参革,罪名包括索取、收受汛兵砂仁等物,借予小镇安土目一百七十千文(内含利钱一十五千文),其中有“乾隆三十三年七月内有防守怕怀隘兵丁李子明,系黎坤送赴镇安协考粮回伍留营娴习,李子明感激馈送砂仁一斤”。任内的三年时间,黎坤熟悉边土,结交土目放债,与非汛兵的军事储备力量往来,获取私利之余,完成招募新兵的军事任务。此外,绿营驻防武官与土司也有经济交往,或是放债于土司,或是受贿于土司。以上案例遵循武职揭参或受理、再提交文职衙门依程序审理。事件与管理机制背后显示的是,绿营驻防武官与当地人群在经济及日常生活中有广泛而深入的交往,建构起独立于国家管理体系外的网络关系结构。与本地人群建立密切的关系,反向促使绿营中的低级武官参与到当地的军事管理中,从而为军事治理的成功奠定基础。乾隆后的资料显示,绿营在当地顺利推进军事治理,已经与当地居民建立起紧密关系,村寨头人、村老等还充任地保角色,其职责在于及时向地方州县官们上报刑事缉捕案件,并出庭提供案件相关本地人的籍贯信息等。嘉庆中后期,缉捕官易中孚捕盗甚多,巡抚询以靖匪之法,他强调文武合作的同时,首以能否与当地首领或者重要线人建立良好关系、及时获得盗贼窝藏信息为重。与里甲等乡村基层组织的合作也在清后期出现。分防永福县城把总胡元贞在咸丰九年(1859)赴乡巡哨中,所买兵食谷二十担即令甲长萧才盛雇夫运回。通过更多的关系网络建构,绿营驻防军加强了广西地区的军事管理与社会控制。
四、“兵皆土著”与“腹—边”军事部署下的广西内地化
乾隆五年(1740),因改设融怀营,永宁营官兵移驻怀远县,永宁营建制由绿营军的长期驻守改为轮防驻守,“防汛备弁系一年一换,至兵丁并未更换,询其由来,缘永宁与提标驻扎之柳州府相距几及三百里,从前派防之兵,多系只身,遇有缺出,即在彼地招募,是以日久,概成土著,又因此项防兵,原系提标五营额兵,虽在永宁招募,仍送至柳州该管将备验准”。永宁营虽有提标五营兵额,却在永宁就地招募土人,导致出现新兵往返审验费时、汛守乏人的问题,恰好佐证了绿营“兵皆本地人”的论断。“兵皆土著”,并形成实际的世袭相替,是绿营营制的一大特点。它为广西清军提供了稳定的兵源。广西绿营低级武官及兵丁多出自本地,这在地方志及档案中广见记载,如广西提标右营的右营千总王天臣,乾隆十七年(1752)俸满进京引见发回候补的守备,被兵丁告发聚赌,为柳州府马平县人。乾隆三十五年(1770),因强买牛肉殴毙民人的兵丁周鸿元及同行兵丁刘永义俱属马平县人。广西提标驻扎柳州府,马平县归其管辖。以上几人,不论武弁还是兵丁,俱属于本地人,符合绿营“兵皆土著”的基本特点。广西其他区域的情形类似,乾隆十六年(1751),隆林营兵丁何秀因被诬受贿纵放拒捕戳伤王亚以身死案,犯事兵丁何秀为南宁府宣化县人,充隆林营兵丁。乾隆二十一年(1756),思恩府宾州人陈忠德,两年前到百色入营食粮。各州县本地兵丁参军后,直接服役于国家军队体系,这种吸纳土民转化成国家军事力量的方式,紧密地将军事制度与地方社会结合,构立起稳定的地方军事体系。凭借军事制度将地方人群纳入国家统一管理中,对于广西地区的内地化进程至关重要。永宁州所募之兵概为土民,正是清廷统一化军事管理的体现。
除“兵皆土著”的整合方式外,永宁营调整更为重要的是显示清廷统一军事策略对广西地区内地化的影响。兵部坚持永宁营不设专营,于乾隆十年(1745)驳回那苏图题请改为永宁独营的要求。永宁营由绿营军的驻守改为轮防,最初是基于永宁营所在永宁州地区已经发生转化,其军事部署的重心转移到土司、土民聚居更多的怀远县,兵力移驻到融怀营。这一点,与清廷在全国范围内的宏观军事部署框架是一致的。腹地的河南、山东、湖广、四川的兵力额数为边疆的陕甘、闽浙、两广、云贵的半数或三分之一。所以,“腹—边”军事管理模式是清代地方与国家更趋一致性的表现形式,换言之,是边疆地区军事上内地化的重要路径。而广西“腹—边”的军事部署已经在乾隆前完成。乾隆五年(1740)至乾隆二十八年(1763)之间,永宁营一直未设独营。
“腹里”的描述在清廷广西绿营驻防大规模调整完成后频繁出现,由此可见,在清朝广西绿营的军事治理基础上,该地区由有土、流之分的族群政治转变为有腹、边之别的地理政治。清廷兵部驳回那苏图的理由,即以永宁州属于广西腹里之地,“该州地方系属腹里,未便以轮防公汛即准添员,应将该督所请毋庸议”。且早在乾隆初年的永宁营调整中,两广总督马尔泰即疏称“永宁一营,界在两郡之中,系署腹里”。永宁州地处广西“腹里”的描述表明,广西已经在常规的军事治理中,到达某种朝廷与兵部认为是成熟的状态。原瑶、壮等各民族杂居的多省交界地区,渐成清晰的腹里与边沿的相对概念。广西不再是东西不同的族群管理地区,而是在统一国家行政管理视角下的腹地与边沿,这种与内地均质化、与中央王朝一体化的管理模式,标志着广西地区的内地化进程向前跨越了一大步。乾隆二十七年(1762)广西提督王进泰再次请求专设永宁营,驻扎绿营官兵,在折中的表述,柳州与南宁府也属内地,亦为同理。由“西土”变为“腹里”,也出现在庆远府永顺土司的改流中,“又查白土等村居七十二峒之中,为西南北三巢之心腹,绵亘四十余里,地方辽阔,土民斌性顽梗”。这与改土归流前全然不同,“腹—边”的地理政治结构与内地更为趋同。从文献记载看,增设永宁营获得实施,乾隆二十八年(1763)复设永宁营,拨南宁营守备1人、提标千总把总各1人,兵380名。但其改制的核心是为沿用清廷稳定的军事结构,减少兵丁往返之苦,所以这并不是广西地区内地化的反向进行,实为广西地区内地化的继续推进。
结论
明至清前期,广西呈现出显著的“东流西土”特征,这是国家对边疆地区管控的深浅程度不同所决定的。在雍正时期改土归流之前,广西的边地描述,多处于“三省交界”“㺜猺杂处”等模糊概念中。随着改土归流的进行,清廷对广西土司地区的泗城府、镇安府、庆远府及与湖南、广东交界处的绿营营制改革升级,建立右江镇、镇安协、新太协、庆远协以及麦岭营、怀集营等,加强广西四境军事战略部署,分化治理,模糊的“边疆”轮廓初步清晰。上述措施完成后,又逐步消解地方特殊武装力量的权力与权威,军事治理统一机制形成,加之绿营营制中“兵皆土著”等自身机制的特色,军事与地方的社会生活有了广泛而紧密的联系,加速了与地方社会的融合。广西地区在州县的行政管理与绿营驻防的军事管控双重作用下更为快速地趋向内地化,被纳入清廷统一的国家治理中。
(本文原刊《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3期第92—98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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