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时人周去非的《岭外代答》曾描绘了广西的“惰农”:
深广,旷土弥望,田家所耕,百之一尔。必水泉冬夏常注之地,然后为田。苟肤寸高仰,共弃而不顾。其耕也,仅取破块,不复深易。乃就田点种,更不移秧。既种之后,旱不求水,涝不疏决,既无粪壤,又不耔耘,一任于天。既获,则束手坐食以卒岁。其妻乃负贩以赡之,己则抱子嬉游,慵惰莫甚焉。
稻作过程极其粗放,仅依赖泉水自流灌溉,既不深耕,也不加壅,还采用撒播的形式播种,完全“靠天吃饭”。宋代之后到1949年之前的广西史料中依然常见关于“惰农”的记载,入清之前该现象在广西具有地域上的普遍性,清代以降则主要集中在岩溶地区。难道广西人尤其是山民天生懒惰吗?这是文化因素抑或经济归因?前人并无相关研究,本文试就这一表象进行考述并还原其本相。
值得一提的是“惰农”一词在《书·盘庚上》中就有提及:“惰农自安,不昬作劳,不服田亩,越其罔有黍、稷。”“惰农”现象并非广西独有,但该现象入清之后在他省逐渐消弭,唯有广西持续时间最长,出现频率最高、影响最为深远。另,廉州府(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沿北部湾各市)在明清隶属于广东,但是从地理条件上,可以归类为广西,今天的行政区划上亦属于广西,因此也在本文讨论范围。
一、清至民国时期广西的“惰农”:压力与现实
明代广西进入稳定开发阶段,但一如前代,“瘠薄寡收,加之粪耘不力,瀦防不设,稍旱辄随告荒,嗷嗷然仰澍于天,真惰农也”。原因也很简单,经过元代和明代洪武年间的大开发,广西虽然耕地面积增长很快,从元丰(1078-1085)初年的55180亩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的10240390亩,人口却变化不大,元丰年间广西有238390户×5.2=1239628口,洪武年间也不过173万口,移民史上的“洪武大移民”基本不涉及广西,其后有明一代人口变化都不是很大,崇祯(1628-1644)年间在350万上下,明清之交耕地依然是一千万亩。简言之,明代广西地广人稀,精耕细作的必要性不是很高,于是“田废于惰农,而征输不前”、“土风游惰,下缘为奸”,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有沃壤,然民习媮惰,田仅一熟,家无儋储”,即使是沃土,一年也仅一熟。
(一)“惰农”悖论
清代以降,尤其是广西“改土归流”完成之后进入移民高峰期,越是开发时间较短的边远山区越是成为人口激增的开发热土,“我朝自乾隆以来东省潮嘉氓庶,挈妻抱子,寄托我疆,布满原野,田我田,宅我宅,利赖我利”。人口增加自不待言,仅从1776年到1820年短短的几十年,人口已经从766.2万增加到946.1万。在1946年已达1552万。
人口增加的直接结果就是土地垦殖的加快,土地垦殖经过复垦和拓殖两个阶段,如果只按照册载面积,广西人均耕地在全国倒数第三,周宏伟先生对耕地的修正数为嘉庆年间就达到了3000万亩,宣统年间3500万亩。该数据虽然是册载土地面积的三倍,但广西人口增加无疑远快于耕地的增加。
根据民国广西统计局实地测量,1933年耕地不过2900余万亩(水田1900余万亩),户均耕地13亩(水田8亩),张培刚先生推算人均耕地2.2亩,二者基本一致。广西岩溶面积广大(约占63.3%),旱地遍布,亩产不高,即使这2.2亩都作为水田统计,1933年广西水田平均亩产稻谷241斤,也就是人均占有稻谷530.2斤,折米397.7斤。已知广西粮食需求为每人每年消费米324.9斤、杂粮136.7斤,这已经是较低的生活水平(按日食米一升计,一年则需要474.5斤),低于全国许多省份,这还没有把种子及其他必要消费计算在内,粮食缺口之大,可见一斑,稍微歉收,马上演变成严重的饥荒。已有人论述有清一代广西经常性地出现粮食短缺,民国粮荒更甚。
总之,清代广西人地关系紧张。但是,关于“惰农”的记载却常见于清至民国时期广西的方志、笔记、调查等资料中,尤其集中在西部、北部岩溶地区,换言之,也就是一季稻广泛分布的区域。这里山地、丘陵面积广大,旱作是这里的主要土地利用形态,清后期一季稻和双季稻主要分布区分界线大致是平乐府贺县——浔州府武宣——南宁府隆安——南宁府新宁一线。该线以东、以南为双季稻区,该线以西、以北一季稻广布,为了简便起见,下文我们称前者为桂西北(面积更大),后者为桂东南。民国时期双季稻区域虽有一定的扩展,但该分界线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如分界线上的隆安直到1934年“五谷岁止一收,按,近年俱已两获矣”。既是缺粮,那么为何直到民国时期依然存在“惰农”?
(二)“惰农”表象
第一,不种双季稻。广西虽然山区广大,但坝子、梯田完全可以种植水稻,利用得宜可以一年两作,“省内水田,大都每年可种两造,惟极北县份,则祇种一造,极南亦有种三造者”。但是实际上清至民国桂西北多为一季稻,诚如雍正《广西通志》记载“岁止一熟,非似粤东两收”诸蛮即使是清代桂东南,“地无他产,岁止一稻”也是比较常见的,桂平这样的双季稻典型产区,清代也不乏“一造谷”。民国时期桂东南已基本实现双季稻连作,但来宾这样的中部地区,靠近单、双季稻分界线,直到民国后期依然“早稻晚稻连种者,不及什之一二”。桂西北更是如此,如“思恩、镇安、泗城三府……土民止种晚稻一造”,融县“稻作以籼稻为主,只种一熟”等。
熟制是土地利用是否充分的风向标,双季稻更是南方水田出产率的重要指标。广西东北地区“土壤肥美,雨量充足,适合水稻早晚连作制,但区域内居民因耕作习惯的关系”,多为单季中造中熟种。1933年广西98个县,完全没有双季稻的县32个,占32.7%;第二季稻仅占水田面积5%以下的有50个县,也就是说几乎没有双季稻的县占51%;双季种植在10%以下的县为62个,占63.7%,可见双季稻种植并不普遍。要之,桂西北水田普遍未能实现水稻的一年两作,桂东南也有所欠缺。
第二,一年仅一熟。桂东南理论上可以实现一年三熟,也就是双季稻加上越冬作物(冬作),一般以稻-稻-麦居多,也有稻-稻-杂(番薯、油菜、烟草、蓝靛等)多种形式,然而实际上桂东南以一年两熟居多,当然一年两熟也已经提高了复种指数。再看桂西北,即使水热条件差些,不适合双季稻,也可以选择旱地作物尤其是生长期短、抗逆性强的救荒作物,一季稻(一般为四月下旬至五月下旬播种,九月下旬至十月下旬收获)与冬作轮作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熟制当为一年两熟,即使其中一年冬闲田加上六七月暵地以提高土地肥力,至少也是两年三熟。然各地均年仅一熟,土地闲置自然被劝农者所诟病。生产条件较好的同正县都是“其征收之法本分为上下两忙,而县属水田多是一年一熟,故完上忙者少,而完下忙者多”,可见本可实现一年两熟的区域,止秋熟一熟。我们较少看到桂西北稻后冬作的记载。直到1941年政府仍在积极提倡冬作。
那么桂西北的一年两熟的比例到底如何?根据民国《广西年鉴》的统计,大小麦是广西种植范围最广的冬季作物,其他未见大范围种植统计,上林县大小麦栽培最多,不过50356亩,尚有冬闲田87%;其次是忻城34901亩,冬闲田占64%,忻城已经是桂西北冬作最多的地区,其他县多是零星分布。桂西北多数地区(24县)冬作没有超过10%,其余地区从无冬作。总之,1933年大小麦播种面积441千亩,在粮食作物中倒数第一,与其他粮食作物相去甚远。这还是小麦“近年来由于利之所在,已有扩张之趋势”,之前恐怕差距更大。
第三,耕作粗放。已垦田没有深耕易耨,甚至大量抛荒,且存在大量未垦沃地,同样集中在自耕农居多的桂西北。千家驹先生的调查可管窥之,融县“既有荒地可垦,亦多任其废置,故役用家畜之需求不殷,惟以田土肥沃,耕作粗放之故,谷落田间,多任其弃置”。南丹“耕种极为粗放,可耕地极多,率投闲置散……民俗习于懒惰,亦有以致之也”。果德“肥料除牛粪灰粪外,另无他种。水田间或施用石灰,畲地则否。农具尤为简单,犁更轻,入土亦浅,约二三寸左右,以土质浅薄,作物只种单季,不惯深耕故也”。
各种调查显示,“就未耕地中,尚有大量可耕待耕之地,因资本、人才种种缺乏,未能为大规模之开发,殊为可惜!……耕作技术异常粗放,甚有采用游耕之法者”。游耕是一种极为原始的土地利用方式,与精耕细作背道而驰,游耕往往伴随烧荒,对森林和土地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农功未能深耕易耨,故水难停蓄,十日不雨则相顾□眙,一月不雨则禾苗枯稿”,没有土壤保墒技术,使灌溉困难的山区雪上加霜。
第四,不讲求水利。灌溉是稻作过程中最关键、成本最高、最复杂的环节之一,直接决定了水稻的产量、熟制等,对旱地的作物生长也影响较大。水利灌溉形式多样,广西主要以开塘蓄水、水车车水为主,也是改进传统农业的主要手段,正是“踰旬不雨则龟坼弥望,惟资灌溉以冀有秋,陂塘于容,尤当加之意也……桔槔以润之,筑障以储之,风轮以激之,人事经营究图是亟,而容人习懒,遗利尚多”,只有充分利用陂塘和水车方能有秋,懒惰之于农民,即低产之于秋收。
然而镇安府“镇俗农惰不勤,水利全未讲求,栽种亦不合法”,正是因为“惰农”不注重水利,也直接限制了水稻连作。贵县处双季稻产区,却“山北里一稔,郭西、郭北、郭东、思笼诸里,因水利之不齐两稔或一稔参半”,便是如此。民国《贵县志》:
农力三时谷收两造,秧既入田上农薅二次,惰农薅一次,无沟洫陂池以备水旱,十日不雨则田龟坼,十日霪雨则潦水成灾,惟潮惠嘉民籍于贵者颇讲水利,筑陂池化硗瘠为膏腴,下种两造。与土人同至五山各里,土民则独种一造。
通过土客农民的对比,可见“惰农”与“力农”之间的差异,又以水利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土人没有沟洫陂池,客民通过筑陂建池实现了一年两熟。
第五,不事多种经营。多种经营是传统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与商品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土地的产出不会随着劳动的投入而无限增加,当边际报酬递减时,农民便会转向劳动密集型的高产出经济作物种植或为补充收入在种植业之外经营副业(如商业),是“勤农”的特征,反之,则是“惰农”:“惰男不习商,女不娴织计,匪新丝新谷惟立而待槁”、“一切商贾经营懒于从事”风俗、“地无他产,岁止一稻,力田之子,家鲜担储”、“溪峒之民,专事耕种,无别生活”风俗。民国时期,兴办实业之风畅行各地,工商业被片面推崇,然广西仍有不少地区只从事种植业,被斥为懒惰。民国《宜北县志》:
邑民固守旧耕式,毫无推广实业之思想,除治安乡达科一带之农民,勤耕作,广植杉树桐茶,获益甚丰外,其他各乡村实为一种懒惰,普遍忤弗有推广实业之观念。
土民缺乏商品经营之理念,只知种植粮食作物果腹,加之耕作粗放,所收有限,仅能自给,移民则深谙多种经营之道,广泛种植杉木、油桐、茶树等经济作物,以此为“实业”,胼手胝足。与移民相比,更显土民之惰。
第六,不知积贮。只顾眼前利益,“春耕毕即宰牛,以罔利”之举均是不知积贮的表现,“惰农”更多地表现为“民间晚稻登场,得价即行粜卖,不知多留有余”,缺乏扩大再生产的思想,来年青黄不接时又被高利贷盘剥,循环往复。“平邑地瘠俗惰,民无盖藏,稍遇水旱,流离载道,而猺獞又习于抢劫,苟积贮无备,其隐忧有不可胜言者矣”,“罔知储蓄”就是俗惰的突出特征。这种懒惰,除去用目光短浅来形容,还带有享乐色彩,“秋收稍余,则都里亲戚,日招呼往还,恣其饮啖,以今日按之颇相符合,盖其习俗久矣”。
综上所述,由于这六大表象,广西尤其是桂西北“惰农”积弊严重。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农民之“惰”往往各不相同,有的侧重于一点或几点,并不同时具备这六大特征。广西之“惰农”,雍正《广西通志》进行了很好的概括:“夫妻子女藉食于农,而怠惰偷安,犁锄布种不以其时,亢旱水潦不知为备,取其便易者而任意为之,冬熟鲜收,则嗟天时不利,而坐受困穷矣。”诸蛮到了民国时期,依然如此。难道真的是“其祸皆起于民之不自喜于力农”吗?
二、“惰农”本象:环境决定技术选择
广西平原和台地仅占27%,直接导致的就是水田面积狭小,旱地面积广大,因此,虽然民国《广西年鉴》的调查显示水田与旱地的比为1.9:1,但在当时环境条件下,当是山地开发为旱地更为可行,山地、旱地改水田的难度和成本则是相当高的。因此,桂西北的潜在耕地面积也就大于桂东南,如果同时开发,桂西北耕地数增长更快。目前广西耕地达443.1万公顷,就是旱地多于水田。
(一)人地关系
人口压力是讨论广西历史包括“惰农”问题的大前提,人地关系紧张与否是农民如何选择的依据,也是“马尔萨斯机制”和“过密化”理论的前提。1933年广西每平方公里人口仅为59人,是真正的地广人稀,各县以郁林184人为最多,陆川146人次之,每平方公里100人以上者有桂林、全县、藤县、苍梧、岑溪、容县、平南、桂平、兴业、北流、博白、明江12县,西林10人为最少。可见人口主要集中在桂东南,但相对他省仍是比较宽松。之所以认为广西人地关系紧张,在于广西山多田少,人均耕地较少,从这个角度来看,“惰农”和耕地紧张的确是一对矛盾。但是,桂西北人地关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紧张,桂西北总体上高于户均13亩的平均水平,尤以旱地为多,也就是说桂东南人地矛盾会相对突出,人均不过一亩多,但是桂东南生活水平并不比桂西北差且吸纳了大量的人口,原因在于集约经营和“拐杖逻辑”。
不得不说,桂东南走了闽、粤的路子,由于耕地紧张不得不努力提高土地的产出,大量种植双季稻、番薯这样的高产作物,双季稻也成为一种勤劳的标志,是“勤勉革命”的主要内容。通过集约生产,桂东南复种指数大大高于桂西北,水稻单产也略高于广西平均水平;同时从事多种经营,借助花生、棉花、大豆、瓜子等副业生产“拐杖”,改变了种植制度与经营方式,颇似“过密型多样化”。与闽粤不同的是,当时桂东南人口并没有超出广西全省的人口容量,多出的少数人口向桂西北迁移,且清末才开始,闽粤则早在明季就已经开始。
桂东南人地关系虽然较桂西北紧张,然而笔者认为仅是相对紧张。1933年人口密度最大的郁林每平方公里184人,不过相当于湖北全省的平均水平,更远逊于传统人口大省,由于桂东南人均耕地不足2亩,才认为桂东南人地关系紧张。桂东南也不是一马平川,容县、桂平作为桂东南一隅,“环容皆山,风气近燥,土薄而脉疏”、“农分山居陆居,山居去江远而无水患”,均是山地、平原相间,差别在于桂东南山区灌溉条件优于桂西北,贺县即如是:“境内山多田少……齐民男妇皆知务农,而逊于勤,故播种多而收获少,且仅守邱畛,此外沃土可引水灌溉,成田者咸惰于垦辟,故所在多闲原旷野,人日增而田惟旧,故民贫至妇女耕种杂粮”。
1933年贺县户均10亩,称得上是“山多田少”,民生艰难到动员家庭一切可以动员的劳动力参与生产,即可能降低劳动生产率,正符合“过密型增长”的特征,但是我们发现这种“过密型增长”并不是在于耕地资源稀缺,而是在于农民未掌握集约生产的技术和“惰于垦辟”的原因,搁置大好的“闲原旷野”;贺县耕地面积38万亩,仅占土地面积的6.9%,低于全省9.1%的水平,对比今天这一区域的63万亩耕地,可知其开发潜力。“仅守邱畛”和“人日增而田惟旧”的矛盾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涉及成本核算的问题,下文再述。诚如曹树基先生对笔者所言:广西是人均纳税田亩低,而不是人均耕地资源少。
桂东南人口大县苍梧、博白,1934年、1935年分别转发广西省政府第1282训令取缔游惰办法,开查不事劳作之人民,可见这是全省普遍现象,很难想象这是在一个人地矛盾突出的省份。事实上,广西一直有大量可垦荒地,光绪三十二年(1896)一年就开垦出7310余亩;清末广西仍是“移民垦荒最要矣”,荒田计166578亩,于是“奏定垦荒章程,具报成立公司……办垦特其余事”。据尹绍亭先生研究,游耕(属于刀耕火种的一种)作为一种山地民族对森林生态环境的适应方式,其本身的存在是有特定条件的,即人均所有林地必须在24亩以上,也就是说该农业形态的存在就代表着人地矛盾并不紧张,今天广西游耕的消失正是人口增加的结果。
此外,即便不存在潜在耕地,人地关系紧张并不代表人口压力就大,土地只是生产要素(人口、耕地、技术)之一,人口压力大小关键要看耕地的产出,人地关系、生产集约化、耕地出产率是三位一体的,通过耕地替代型技术,满足社会需求的关键不应该是劳动生产率,而是耕地出产率。不能低估耕地产出,清初江南已经地少人多,陆世仪以区田法示乡人,得利甚多,然未推广,乡人认为“工力甚费,人不耐烦”而已,这与“惰于垦辟”其实是一个问题。更何况水与肥的供给,决定了劳动生产率,与投入劳动量的多少并无必然联系,如广西很多地区缺少水与肥,投入再多劳动力也难以增加产出。
技术本身就是对环境变化做出的适应性调整,在人地关系紧张时,要么增加耕地,要么集约经营,如果存在一种怠惰的状态,这个“人口压力”就应该打一个问号。乾隆朝广西巡抚杨锡绂奏“再种稻之外,并不知兼种杂粮,每多旷土”,反映了当时广西全省的情况,不种杂粮是因为没有需求;民国时期百色“原野极多,水草丰盛,但农家未知利用”,不加利用也是因为没有需求。
桂西北更加地广人稀,山地的开发潜力也大,没有改造成旱地自然是因为没有人口压力,但不代表农民生活条件优越,虽然“西北部地处边僻,地广人稀,故多自耕农”,但“自有田亩,既甚有限,农场经营,复极狭小,兼以受高利贷资本之盘剥,故此自耕农之经济地位,并不较佃农为优越”。
农民忍受贫苦也不增加耕地或集约经营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成本核算。
(二)成本核算
当农民发现改变现实的成本超出自己能接受的程度或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时,便会退而求其次,选择更为合算的糊口模式。广西便是如此,人均土地资源相对丰富,“惰农”的生活方式可以满足最低生活需求,与其辛苦劳作却不能有相应收获,历史上的农民做出了保守的选择。
第一,玉米和番薯推广。美洲作物的引入,对广西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又尤推玉米和番薯,虽然维持了广西人民的生计,但是随农业产量上升带来的粮食盈余却并没有对经济增长做出贡献。
桂西北是玉米种植区,作为第二大粮食作物,玉米在旱地广布;番薯则主要分布在桂东南,作为双季稻或一季稻的接茬作物以及高产因素深受平原农民欢迎,通过卖细留粗番薯反而促进了水稻的商品化。桂西北玉米和番薯的推广,尤其是玉米,限制了水田的集约化经营,包括双季稻、冬季作物等,也制约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换言之,玉米本身作为一种新的高产农作物品种降低了桂西北其他农业技术变革的迫切性,这种“技术闭锁”造就了大量的“惰农”。
玉米虽然没有番薯高产,但因其耐寒、耐寒、耐瘠的特性,特别适合在山地种植,便于利用边角土地,改变了“杂粮虽间有种植,然不甚多”的局面,与水稻相比用力甚少、所费不多。玉米与水稻、番薯相比还有一些其他优势:收获早,比水稻早一个月,比薯、芋早两三月,特别适合应对四五月之交的青黄不接,也避开了夏季水患;播种量少,种子费极廉;未熟即可采收煮食;生长期短能在立冬前就完成两作,可以避开立冬后的霜害,通常与秋薯和晚玉米连作,等。且较番薯产量稳定,绝少失收,这些都使玉米在桂西北得到广泛种植,成为当地保驾护航的口粮。
桂西北单季稻管理粗放、施肥较少,产量并不高,此外,水田面积在岩溶地区本来就不占有优势,类似融县“本县稻作虽佳,但水田仅得三成,其余七成盖系畲地”,水稻自然供不应求。玉米的传入使旱地第一次有了相对高产、稳定的粮食作物,与山农一拍即合,“各乡山多田少,稻米出产寥寥,人民终岁多食包粟”。农民需要的是稳产的主粮,水稻总产量如此,中等年成尚可以勉强满足需求,“各乡所产谷米若,遇中稔之年,仅足民食,荒歉之岁竟不可问”,玉米迎合了桂西北粗放的生产方式,人力成本低,一也;种子费、土地费、管理费低廉,物力成本低,二也;玉米原粮价格与陆稻相当,获利效率高,玉米与经济作物轮作,收益可与一季稻抗衡,“民食习惯以玉蜀黍为主,以玉蜀黍与豆类轮种一年可连收两季,收益或优于一造之稻作”,三也。
于是“正二月种玉米,亦名苞谷,浙人谓之粟米,甚多,可支半年之粮”,即使需求有所增加,也可以利用玉米生长期九十天之短的优势,一年两作,如归顺州“包粟、杂粮前止种一造,今则连种两造。及山头坡脚,无不遍种,皆有收成,土人以之充饔飧、御匮乏”。广西“西部丘陵起伏,栽培特盛,其中如都安、平治等十三县,种植玉米且比水稻为多”,“西郊各县及贵县罗城等均为大宗出产地,而同正、果德、东兰以西各县,因山岭多,稻作物少,交通不便,农民皆以玉米为主要食料,甚至有终年食之者”。即使在桂东南山区,“若乏水各乡,岭多田少,则专植苞粟,佐以杂粮”。
第二,灌溉艰难。“田无顷亩,地多峺隘,或朝垦而夕迁,或朝耕而暮辍”,太平府是桂西北的一个缩影,在这种自然条件下,“平所产谷无二种,而土悉硗确,十日不雨,即以暵告”,收成与水利密切相关。要充分保障农田用水,就要仰仗陂、塘、堰、坝等蓄水设施,然而小农无力修筑,必须依靠官方“选任事者督令锄种,疏其旧沟,修饬坝闸,引水灌田,导其出入,始得旱潦不患,废弛并起,民赖衣食然”,但在广西落后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该号召也并未得到贯彻实施,“筑坝横截……约估各费计需万金,即可开田万亩”。即使偶有水利设施也是灌溉范围小、设施简陋多,大型石工堤坝凤毛麟角,民国后期“如水稻在桂省中部本可种两造,乃以水利设施之阙如,秋间灌溉极为困难,致农家少有种植晚稻者”。
所以,广西水田主要依靠河水自流灌溉,“山田藉溪涧,资灌溉,滨江则坐凭雨泽,车戽难施,贫惰使然,沟洫无制”。不止桂西北,桂东南亦如是,“无沟洫陂池以备水旱,十日不雨则田龟坼,十日霪雨则潦水成灾”。陂塘不行,代以车水,多地甚至水利匮乏到水车无用武之地,“本县以无水利可用,故龙骨车绝迹其间”,“多山少田,且无水利,十日不雨,苗立槁,一月不雨,水就涸”,环境制约水利,地不得不弃其利。
桂西北“大多数水田,以水源不足之故,年植稻作一次,畲地亦以灌溉困难,多行一熟制,惟如灌溉得宜,亦适种冬季作物”,因为灌溉困难,行一熟制,水田之外,旱地也颇受影响,“畲地以无水源可用,仍赖天雨,然因无适当水利设施,故畲地作物,亦时感旱荒”,水田都无法满足灌溉需求,旱改水只能是想象。甚至由于水利不足,出现良田“粗放化”的趋势,果德“近来水田多改为畲地,此或受水利限制,有以致之”。
百色“本县以地势不平之故,田块畸零……是以耕作困难,灌溉非易。高田以雨水不调,每须先期移种,以求早熟”,迁江“红水清水两河,底深岸高,不能灌漑”,这都是自然条件的天然阻碍,以当时的人力不可为。总之,灌溉的成本较平原地区高了何止一倍,这种情况下也就只能安于“贫惰”了。
第三,投入产出比。水利设施成本太高农民承担不起,但总有一些改进方法农民可以承受,除了玉米种植降低了机会成本之外,也在于这些改变现实的行为本身投入产出比过高,得不偿失。
贺县“贺并三县之地,崇山峻岭,旷野闲原,绵亘三四百里,使困其利”,说明广西山岭平原交错分布,未开垦区域不少,所以才说“利宁有穷耶?乃地广人稀,东作西成之”,既然如此为何又言“境内土田,祇有此数”关键在于开垦成本。开垦水田需要经过复杂的整地过程方能作为生产要素投入使用,以犁田为例,再粗放的耕作也要一犁二耙或二犁三耙,虽然开垦后初期肥力较高,如果不注意养护土地,收成一年不如一年,最终抛荒,如果没有掌握稻作技术,“播种多而收获少”,劳而无获;新垦荒地总要报升科,农民本来就承受沉重的高利贷,“岁嫌则贷谷偿银,丰则贷银偿谷”,再加上田赋,自然视开荒为畏途,“土满人稀,田瘠赋重,居民舍业嬉饮,惰农自安”,与其开垦,不如安于一亩三分地,这就是“田地陷阱”,加上“土棍冒垦霸占所由来也,在土棍虽占地而不能开垦”等原因,农民进退维谷。
在桂西北大部分地区,开垦土地的赋税压力并不大,早在乾隆六年(1739)户部议定的免科则例对岩溶地区极为有利,但自嘉庆以降该优惠政策流于形式,由于地形复杂难以清丈,少数民族地区清丈难度更高,变相增加了田地的隐漏。在这种条件下,农民不事开垦,也是由于“昔年开垦之始,费尽工力,多无收获,以致荒废”。桂西北较桂东南开垦难度更大,农民技术也更加粗放,能想象收获之少,否则何须依赖玉米如此。再者,农民也发现了另一种开荒方式——游耕,“西北部地广人稀,尚有不少农民采游耕方式,垦地三、五年,即任荒废,故荒废之地,为数特多”。游耕是一种掠夺式的开发方式,虽然不利于可持续发展,但却满足了眼前利益,几乎不用付出成本,“土山之旱地,山地则颇少买卖,间或有之,其受种十斤之地价亦不过法洋数元,因地广人稀荒山所在,多有无须购买私人地也”。我们认为游耕也与耕地隐漏相关,所以“畲地竟有无固定之所有权,亦无买卖之价值者”。
增加耕地之外,集约利用已有耕地也不失为良策。然前文已述广西普遍缺乏冬作,以麦为例,广西旱地本身不适合种麦,“西省土性宜麦处少,所收不能十分有济”,即使水田也有所欠缺,“大小麦每亩产值相当高,而栽培面积则极为狭小,此因大小麦,特别是小麦,需要较优越的生产环境,否则产量不丰,广西因受此限制,致杂粮之生产中,大小麦反不如玉蜀黍之重要”。小麦栽培技术复杂,限于客观条件,单产远逊于玉米,广西小麦加工技术亦不发达,“以品质欠佳,制粉之法粗陋,仅足以供面店”,其他冬作产量更低,播种面积很小。种植棉花这样的经济作物,也不失为一种经营方式的转换,然种棉花效率低不说,主要用于自给,“(中耕)惟效率殊低,一人工作三四日,方能耕完棉种地,其缓可知,本地种棉概不施肥,以种棉获利甚低,只供家用,其受虫害之劣花,或有卖出”,不能成为商品的棉花,很难被农民青睐。
桂西北田地的粗放式利用,除了灌溉制约之外,交通不便也是一大原因,导致剩余产品无法运出。“西北山地,则以运输困难,余剩谷物,不能出口,即出口亦不经济,致农民耕作,备极粗放,土地利用亦殊幼稚”。僻在边徼,作物运输困难,剩余产品无法消化,又如融县“稻作以籼稻为主,只种一熟……盖大多地区以交通不便,农产难得运出,故农家耕作,以仅足自给为度”是故有识之士指出“然而欲开辟也,势必先修铁路,欲铁路之能获利益势,必将荒地化为膏腴,而后可以吸收无量数之货物,二者相为表里,不可偏废也”。
桂东南农民也计算成本,桂东南山区泉水自流引灌,水利条件不亚于平原,因此“其田水深土厚,收获亦不减种两造者”,农民在一作和两作之间徘徊,“山下出泉常湿不涸,雨则山上流水尽会田中,祁祁半天胜于平原两日之霖,加以闸堰涧溪之挹溉,而无旱患,枯草腐木堆积在山,随雨坠田,故土深泥腴而无瘠患,因是本微利巨,劳少功多,勤者为两造,怠者一造已足”。
综上所述,在人地关系并不紧张的前提下,农民通过成本核算,选择了较为“懒惰”的生活方式,维持了最低生活水平。然而这种只图温饱的生活方式的弊端就是无法应对突发的各种灾难,荒年凶岁、战乱兵燹,必然“有饥饿之患”。
三、结语
环境决定技术选择,技术调整在于适应环境,这里的环境是指综合的人地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社会环境。环境因素是较为复杂的,就广西的自然环境而言,既存在“古勾漏地”这样的喀斯特地貌群,也存在自然资源丰富的山林川泽。根据历史时期的一般规律,前者容易造成资源性贫困,后者容易造成结构性贫困,共同点是由于资源配置不合理都会造成农民贫困;广西的社会环境,最典型的就是地广人稀、技术落后、经济不振。总之,广西人均自然资源较为优越,但开发不足,农民贫困。在这种环境下,农民没有通过精耕细作以劳动力补土地产出之不足,而是通过掠夺式开发或广种薄收取得相对效益。站在农民的视角,这种选择最划算,因为最大限度降低了成本。于是,出现了“粗放化”水田变旱田的或游耕、或“冬不履田”等现象,更是带来了极为严重的环境问题。
美洲粮食作物,尤其是玉米,在这场博弈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玉米大大降低了山民的生产成本,却也导致山区经济生物多样性的优势难以体现,产业与资源配置不合理,制约了商品经济发展,加剧了结构性贫困。水利是制约广西农业生产的第一大要素,然而在传统社会,无论是农民还是村庄共同体都是无法改变通省灌溉落后的面貌,可以说是时代的局限,致未能尽量开发,地弃其利。农民之“惰”自有其原因,即使回到历史现场,我们也无能为力,对于“惰农”,我们应该抱有更多“了解之同情”,而不是根据文本书写直言农民之“惰”;也应该指出当这种现象发展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原因还应当是经济方面的,这是小农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体现。
传统社会影响生产的要素及生产要素本身极为复杂,“过密化”的理论框架固然有其合理性,也适用于解释一些地区的经济增长问题。我们发现桂东南在晚清已经出现疑似“过密化”,然而历史有诸多面相,影响农民的选择可能有多种因素,既可以是“拐杖逻辑”的内延式发展,也可以是外延式的发展粮食种植业和农牧副业,抉择的关键在于耕地,而不是人口压力,而对耕地的考量又在于耕地的产出率和潜在耕地资源。即使出现劳动力投入增加而产量不变的现象,也不一定是单边生产曲线的边际效益下降,而是一种等产量曲线下技术替代的变化。
农民可能因为开垦投入产出比、“田地陷阱”等各种原因,暂时摈弃增加土地,导致人地关系处于一种十分微妙的状态,这个时期测算出的“人口压力”自然不能成为凭依。单凭人均耕地较少,不能说明广西具有人口压力,桂东南、桂西北均是如此,如果不存在人口压力,“过密化”也就无从谈起了,农民从事粮食种植业之外的行业,完全是一种自发的降低成本的方式。广西的“人口压力”是相对压力而不是绝对压力,清至民国时期广西的经济方式呈现的是“斯密型增长”,而非“过密化增长”,“过密化”理论在中国山区的适用性需要重新检视。
其实,无论人地关系紧张与否,农民都不会搞什么“人海战术”,因为根本不划算,在有限的土地上投入多少劳动力,取决于能拿到多少产出,如果有限的土地不能容纳超量劳动,农民便会选择移民或从事非农行业,不直接与有限的土地发生关系。广西的案例即说明,农民向土地加大投入劳动力是在土地能接受的前提下,如果到了不能接受的程度,则会选择“退路”,“退路”或是改变作物组合和经营方式的集约生产,或是掠夺式利用潜在耕地,或是兼而有之,以达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广西的“人口压力”是一个虚象,是农民选择尽量有效投入的生活方式而造成的“人口剩余”,农民的首要任务是维持生存而不是获得利润,这就是传统社会广西农民的生活实象。
(本文原刊《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第127—136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