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在古代中国的存在,有上千年的历史,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历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中国疆界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有关土司的研究,历来为学界所重视,迄今为止已在土司制度、改土归流、土司的国家认同、土司个案研究等领域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在如何看待土司的历史贡献问题上,基于土司本身所具有的地方割据性质,人们的认识往往呈现出格式化的倾向,或持否定态度,或认为利弊兼有。如龚荫在肯定土司制度的同时,也指出了土司野蛮掠夺土民、荒淫腐化等流弊。其实,土司只是一个统称,在一个民族区域内,大大小小的土司间,存在十分复杂的利益纠葛,彼此间政治抱负、国家认同存在较大差异,历史贡献亦有大有小,并非一个利益共同体。对土司进行整体评价,很容易忽视土司间巨大的差异性,导致一概而论的毛病。对于边地土司而言,其在中国疆界的形成与疆域奠定方面的功绩,是不应当否定的。本文拟以西南与华南地区为视角,对此作一专门论述,阐述自己的一孔之见。
一、中央王朝对“心理边疆”边缘地带土司地区的治理
历代中原王朝的统治者,虽然公开宣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将少数民族分布的边地,纳入自己当然的统治范围。但在对待自己认为拥有统治权的疆域方面,一直持有“内外之别”与“远近之分”的思想观念。根据这一观念,除了能够直接设置行政机构的“现实边疆”之外,在不同朝代统治者的内心,其实还存在一个“心理边疆”,这是统治者内心认可的统治疆域的边界之地,是在统治实力达到时需要加以控制的统治区域边缘,也是当今国界形成的思想基础与地理基础。如明代对于东北地区,虽置奴儿干都司统领女真各部,后又置建州三卫归辽东都指挥使司统辖,但其在东北地区东南一带的心理边疆以鸭绿江至海为界。所谓“鸭绿并海,维朝鲜用,夏变夷时,维父师通道于颛,闭关于桂,治以不治,嵎夷攸服,奄有三韩,遂苌东国”。又如洪武二十一年(1388)四月,明太祖告诫大臣称“高丽旧以鸭绿江为界,今饰辞铁岭,诈伪昭然。其以朕言谕之,俾安分,毋生衅端”。明统治者反复提到的鸭绿江,就是其时“心理边疆”的疆界,是必须要加以控制的区域,也是后来现实边疆形成的基础。由于“心理边疆”主要是少数民族分布的区域,统治者能否实施有效的行政管辖,既受制于王朝本身所具有的政治、军事硬实力,也受制于经济、文化等软实力。故古代中央王朝对于边疆的经略,总是表现出阶段性的特征,且硬实力与软实力综合使用。在力有未逮之时,对于边疆民族地区,主要推行“以夷制夷”之策,通过封赐少数民族首领,施以间接统治为主。如宋代对广西左右江流域的“蛮”地,即是如此。史载“羁縻州洞,隶邕州左右江为多……自唐以来内附,分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洞。国朝开拓寖广,州、县、洞五十余所,推其雄长为首领,籍其民为壮丁。其人物犷悍,风俗荒怪,不可尽以中国教法绳治,姑羁縻而已”。
元代统一全国后,通过任用“土人”的方式,建立起土司制度。史载元世祖时,中书省臣上言“云南土官病故,子侄兄弟袭之,无则妻承夫职。远方蛮夷顽犷难制,必任土人,可以集事。今或阙员,宜从本俗,权职以行”,得到元世祖的同意,在云南边地建立起一整套土司的统治机构。如大理金齿宣慰司、蒙庆宣慰司、临安广西道元江等处宣慰司、开南宣抚司、丽江路宣抚司等。明朝继承发展了这一边疆行政体制,也在西南边疆民族地区设立了宣慰司、宣抚司、军民总管府、军民府、土知府知州等不同的土官机构。在今广西与越南接壤的左右江流域,元朝设有广西两江道宣慰司,其思明路、太平路、镇安路以及来安路军民总管府,皆是土司统辖之地。明朝也同样沿袭了相关土司管理制度,在加强控制的同时,保留有大大小小的土司存在。
但于边疆而言,不同的土官机构,代表着不同的政治与军事含义。有学者研究指出,从地缘基础看,元代在西南设立的宣慰司有边疆、边陲、沿边溪洞三个类型。其中边疆型宣慰司就是设置于与域外国家接壤的边疆地区的宣慰司,而边陲型宣慰司虽不在边境前沿地带,但位于唐宋时期的羁縻地带,在元朝统治者眼里属于边陲地区。至于沿边溪洞型宣慰司,则属少数民族地区控制的区域。故相对而言,边疆型宣慰司肩负有较多的军事职责。所谓“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如大理金齿宣慰司“其地在大理西南,兰沧江界其东,与缅地接其西”。对处于统治区域内易于控制的民族地区,则设立宣抚司。明代在西南地区的云南,沿今缅甸、老挝方向,设有车里、木邦、缅甸、麓川平缅、八百大甸、老挝六个宣慰使司,“视他宣慰加重”。所谓“六慰者,西南之极际,腾、永之外藩”,属于“心理边疆”的边缘地带。在明朝统治者眼里,这六个宣慰使司为“云南徼外土官”。又如成化年间,木邦所辖孟密“蛮”妇曩罕弄等“叛木邦,逐宣慰,据公署,杀掠邻境陇川、孟养……诏廷臣集议,皆以孟密与木邦仇杀,并未侵犯边境”。正因如此,一些处于这一交接地带的土司,被明视为“外夷衙门”。根据《景泰云南图经志书·云南布政司》载:“直隶府、州、司凡二十九,外夷府、州、司凡十七。”这些被视为“外夷”的地方行政机构分别为:木邦军民宣慰使司、缅甸军民宣慰使司、孟养军民宣慰使司、车里军民宣慰使司、八百大甸军民宣慰使司、老挝军民宣慰使司、孟定府、孟艮府、干崖宣抚司、南甸宣抚司、陇川宣抚司、镇康州、湾甸州、大侯州、威远州、芒市御夷长官司、钮兀御夷长官司。其实,那些被当作“外夷”的土司,并不是全在当今的边境线上。有学者认为明代在西南边疆地区设置的土司机构中,宣慰司品级要高于宣抚司,宣慰司与宣抚司不是垂直的上下级领导关系,两者互不统属,宣慰司较宣抚司拥有更大的军事自主权,宣抚司在卫的管制下,受到的钳制更多;宣慰司实力较为强大,或位置偏远;而宣抚司实力较为薄弱,而置于易于控制的内地。这与元代也是相似的。
此外,边疆地方行政机构中,设府与设立宣抚司、宣慰司之间,背后反映的是归附中央、纳入统治版图的先后,以及由区域统治中心到边陲地带逐步过渡的地区政治结构特征。居于统治区域腹地的民族地区,较早归附,统治稳定,直接设府;之后为宣抚司,宣抚司之外,则为宣慰司,属最后归附,统治还不够稳定的民族区域,因而需要笼络当地土酋,实行间接统治。如“楚雄,(汉属益州,晋为爨蛮所据,唐初内附,置州,后入南诏)……镇沅,(西西南极边地,濮落杂蛮所居,唐为诏银生府,后金齿白夷侵之。元初内附,置案板寨,今改为定远府)”。“金齿,古哀牢国也……散在溪谷,绝域荒外,山川阻深,生民以来,未尝通中国也……国朝洪武中,傅友德、沐英等既平大理,段明就擒,遂分兵进攻金齿,下之。上遣使敕劳友德等曰:‘……至于金齿,不战而服,檄定百蛮,威加八译……’,遂诏即其地置永昌府。寻省府,改金齿军民指挥使司。”
实行土司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以夷制夷”,以维持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统治。但由于大大小小的土司之间,矛盾错综复杂,武装冲突时有发生。对此,统治者秉持的态度是:“土司仇杀,自其常态,夷狄相攻,中国之利。”中央王朝对于边地土司,或扶弱抑强,使其相互牵制,或遣官抚谕,一般不轻易调兵出击,所谓“夷汉杂居,其夷人每乘间窃发,然特自相攻击而已,未烦中国师也”。但一旦当“徼外”的土司势力坐大,威胁或侵吞的疆域范围触及统治者的“心理边疆”地带时,中央王朝就必然会调集大军予以反击,以维护“心理边疆”的安宁。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三月,元朝与缅甸接壤地区的土著头领金齿千额总管阿禾主动归附元朝,缅人因而“怨之,攻其地,欲立寨腾越、永昌之间”。大理路蒙古千户忽都、大理路总管信苴日、总把千户脱罗脱孩正率军驻扎南甸,奉命征伐永昌以西的腾越、蒲、骠、阿昌、金齿等未降部族。接到阿禾的告急文书后,元廷立即命忽都等挥师前往救援,并一举击溃缅军。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十一月,“车里蛮浑弄兴兵,占夺甸寨十又三所,结构八百媳妇蛮,欲攻倒龙等,云南省遣兵招捕”。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八百媳妇与云南南部的小车里土司胡弄勾结,围攻大车里土司胡伦,又侵缅国,严重威胁到车里的安全。元朝统治者即“命云南省以二千或三千人往救”。次年,八百媳妇又与小车里胡弄合兵五万,“与梦胡、龙甸土官及大车里胡念之子汉纲争地相杀,又令其部曲混干以十万人侵蒙样等,云南省乞以二万人征之”。
百夷,“即麓川平缅也,地在云南之西南。东接景东府,东南接车里,南至八百媳妇,西南至缅国”,是元明之际西南边地瑞丽一带兴起的一股强劲的土司势力。元时,属大理金齿都元帅府下的麓川路。元至元年间,“麓川路土官思可发数有事于邻境,诸路以状闻,乃命搭失把都鲁为帅讨之,不克而旋”。明初统一云南之时,明太祖出于招抚边地土司的考虑,一度宣称,“麓川僻居西南,远在万里,非中国所图也”,使人招降了麓川土司。但其后麓川酋领思伦发反叛明廷,洪武十八年(1385)攻景东,洪武二十一年(1388)又率众攻摩沙勒。为安定地方,明廷命沐英率军讨伐。其后在明英宗正统年间,麓川土司思任发再次反叛,侵略腾冲、南甸等地,对云南内地构成严重威胁。为剿平麓川土司割据势力,捍卫边疆,明廷倾其全力,命王骥统率大军出征,迫使思任发逃亡缅甸,“未几,思任子思机复据孟养地为乱,朝廷仍命王骥往……骥等虑师老,度贼终不可灭,乃与思禄约,许以立石金沙江为界。誓曰:‘海枯石烂,尔乃得渡’”。这就是持续近十年,影响深远的“三征麓川”之役。
在与越南交接的广西边疆之地,是中央王朝开拓较早的区域,虽然在历代统治者眼里同样也有着徼外与徼内之别,但与其他方向的边疆地区相比,“心理边疆”与现实边疆有着高度的一致性。
史籍相传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九年(43)时,伏波将军马援率军征交趾,“树两铜柱于象林南界与西屠国,分汉之南疆也”。因而今越南中部的林邑,在唐以前史家认为是铜柱的树立地,所谓“林邑国者,汉象林县也,即马援铸铜柱之处也”。但从史籍记载来看,自宋以降,铜柱所立之地似有自越南中部向北偏移的过程,这与交趾独立,中央王朝疆域内缩是有密切关系的。宋时,史籍始记铜柱位于钦州的古森洞,“闻钦境古森洞与安南抵界,有马援铜柱,安南人每过其下,人以一石培之,遂成丘陵”;其后史家或以为立于钦州,或以为立于思明,所谓“建武十六年,交趾女子征侧、征贰反,命伏波将军马援讨平之,立铜柱为汉界。一在钦州,一在思明府,而日南林邑间亦有建者,其调曰:‘铜柱折,交趾灭’,交人往来叠石以固之”。“岭表”、“岭外”是唐宋时期大致的地理概念,属“心理边疆”的范围,其外缘也是以铜柱所立之处为界的。宋代,已明确将安南列为外国。其与宋境接壤,“永安与钦州为境……苏州、茂州皆与邕管为境……自邕州江左永平寨,南行入其境机榔县……又自太平寨东南行,过丹特罗江,入其谅州……若自右江温润寨入其国则迂矣”。这样,宋之后,自钦州沿海,经苏州、茂州,至永平寨(今友谊关附近)、太平寨(今凭祥西北)、温润寨(今靖西胡润镇)一线,既是中央王朝与安南的现实边疆分界线,也是中央王朝“心理边疆”的外缘边界。至明时,也一直将左江流域的思明府疆界作为与安南的边界线,史所谓“安南东至海,西抵老挝,南接占城,北连思明”。
分布在此线附近的土司,只要勾结交趾,为乱地方,就必然会遭到中央朝廷的武力征伐。如元代,上思土知州黄圣许聚众二万人,结援交趾,发动反叛。元朝即“命刘国杰讨之”,经过多次派兵征剿,迫使黄圣许逃往交趾。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镇安州镇抚岑毅反……官军讨之”。明嘉靖年间,凭祥土司李氏内部争立。土司“李广宁季子寰以尊属谋废立。十七年,寰遂杀珍而附于安南,莫登庸藉为向导。总督蔡经属副使翁万达擒之,论死”。
二、边地土司的“内附”是中国疆界形成的基础
众所周知,疆界是不同统治集团之间权力斗争、妥协的产物,有复杂的历史、习惯等方面的因素。国界是国家行政权力能够行使有效管辖范围的边界线,是国家疆域的边缘地带。历史上古代中央王朝的疆界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受实力强弱的影响,中央王朝疆域有一个由小到大,或由大变小的动态发展过程。尤其在边疆民族地区,土司对中央王朝的归附或叛逆,对中央王朝统治疆域的变化,影响甚大。当今中国的一部分国界线就是以原来土司治下的疆界为基础发展形成的。
云南西部的腾冲至瑞丽一带,历史上处于中央王朝与缅甸王朝势力交汇的区域,常被视为中国、缅甸之间重要的地理分界点。对此,史籍常称“缅甸,古朱波地……地在云南腾冲西南千余里”。中央王朝常以此作为边防前线,设堡筑城布防,以固边界。如明万历二十年(1592)时,“缅又入蛮莫,破等练城,与投缅叛夷猛卯多俺诸首分道入寇,巡抚陈用宾、广南知府潘文昌议于腾冲筑关城凡八,以防缅深入”。所谓八城,其实就是因地势而筑的八个关隘,“八关者,万仞、巨石、神护、铜壁、铁壁、虎踞、天马、汉龙也。其实八关皆无险阨可守,山箐间小径往往通人行”。沿这八关一线,已成为当时西南边疆的疆界。自此迤逦而南,是中缅之间长达二千余里的交接地带,直到清代中叶疆界线才初步明晰,即“永昌之盏达、陇川、猛卯、芒市、遮放,顺宁之孟定、孟连、耿马,普洱之车里”一线。在这一疆界线之外,“又有波龙、养子、野人、根都、佧佤、濮夷,杂错而居,非缅类,然多役于缅。土司亦稍致馈遗,谓之‘花马礼’,由来久矣”。历史上,分布在这一区域附近的土司,其“内附”与否,直接关系到中国古代王朝统治疆域的盈缩,其传统疆界,是当今国界形成的基础。
元代,云南西南与缅甸交接的边疆地区,不少地段的边界皆为当地土司的主动内附而逐渐形成的。元世祖中统年间,云南潞江一带少数民族头领阿八思主动入朝,元即于其地设柔远路。其余还有:“茫施路,在柔远路之南,泸江之西。其地……即《唐史》所谓茫施蛮也。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镇康路,在柔远路之南,兰江之西。其地曰石睒,亦黑僰所居。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镇西路,在柔远路正西,东隔麓川……白夷蛮居之。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平缅路,北近柔远路……白夷居之。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麓川路,在茫施路东。其地……皆白夷所居。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南睒,在镇西路西北……白夷峨昌所居。元初内附,至元十五年隶宣抚司。”
至明初时,这一地区的麓川土司实力强劲,归附明廷后,明太祖一度封其为宣慰使,设立麓川平缅宣慰司。但随后由于其大肆扩张,严重威胁到明朝对云南的统治,迫使明廷数次出兵征讨。明为加强控制,遂利用其内部矛盾,“分其地为孟养、木邦、孟密三府,镇沅、威远二州,干崖、潞江、湾甸、大侯、者乐五长官司,而岁征其贡赋,又于潞江之西,置腾冲千户以控之”。其后,永乐元年(1403),又升木邦、孟养为宣慰司,初步建立起一套带有强烈“御夷”目的的外边政区。史载:“腾冲府,在永昌之西,即越睒地。唐置羁縻郡。蒙氏九世孙异牟寻取越睒,逐诸蛮有其地,为软化府。其后白蛮徙居之,改腾冲府。元宪宗三年,府酋高救内附。至元十一年,改藤越州,又立藤越县。十四年,改腾冲府。二十五年,罢州县,府如故。”自腾冲至麓川土司一线仍然是明朝与缅甸势力的交汇地带,在这一线附近,那些被视为“外夷”的土司,其人心向背是影响到明朝疆域变迁的重要因素。明中叶以前,国力强盛,控驭得当,这些“外夷”土司,纷纷前来归附,其地遂成为明朝疆域版图的一部分。如镇康州,“蛮名石睒,本黑僰所居。元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镇康路军民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七年归附,后改为州”。孟定,“蛮名景麻。至元中,立孟定路军民总管府,领二甸,隶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洪武十五年,土酋刀名扛来朝,贡方物,赐绮帛钞币,设孟定府,以刀浑立为知府”。芒市长官司,“旧名怒谋甸,元立军民总管府。今洪武十七年归附,属麓川。正统元年来降,开设芒市长官司”。干崖宣抚司,“旧名干崖甸,元置镇西路军民总管府。今洪武三十三年归附,三十四年开设干崖长官司,正统七年,征进麓川有功,升为宣抚司”。陇川宣抚司,“自古不通中国,元立迤东十路,麓川其一也。今洪武十七年归附,立为宣慰使司……正统十一年,设陇川宣抚司于陇把”。木邦宣慰司与孟养宣慰司,都曾于洪武十七年(1384)归附。但这部分疆域并未因此就完全固定下来,而是随着土司的人心向背有一个变化过程。明中后期,当明国力走向衰微之时,这一区域的土司在明与缅甸之间摇摆,并曾有过从属缅甸的经历,一些“外夷”土司还因此脱离了明朝的控制。如木邦土司,原先接受明朝封赐。其后,隆庆、万历之际,缅甸在酋领莽瑞体的统治下曾强盛一时,“木邦土舍罕拔告袭,有司索赂不为请。拔怒,与弟罕章集兵梗往来道,商旅不前,而己食盐亦乏绝,乞于缅,缅以五千赢馈之,自是反德缅,携宝象马往谢之”。史书又载,“木邦先以征缅功受赏,构怨非一日,至是亦臣服于缅,反为向导,以窥中国矣”,“陇川、千崖、南甸三土司,亦听其役属矣”。明廷的衰落,而缅甸的兴起,导致西南边疆局势剧变,“三宣、六慰,乡向为我藩篱,今尽为缅人屏蔽”。原先一些麓川土司属下因反对反叛明廷,并随明军从征麓川有功,明廷在边境一带设立土司予以封赏。于正统八年(1443)置芒市长官司(今潞西芒市坝一带),次年置陇川宣抚司(治今陇川一带),升南甸州(治今梁河一带)和干崖长官司(治今盈江)为宣抚司。尔后又从干崖宣抚司中分出盏达设副宣抚司,从陇川宣抚司中分别析出遮放(治今潞西县遮放镇一带)设副宣抚司,勐卯置安抚司(辖今瑞丽及缅甸木姐、南坎等地),旋升芒市为安抚司等,以安抚归附的土司。万历时,陇川土司岳凤投缅,“密约孟琏土司叛目刁落参同逆,力劝应里入寇,遂率众兵数十万,分道犯内地,陷千崖、南司诸土司”。后明廷调兵反击,并诱擒岳凤,一度巩固了陇川、干崖一带的边界线。为进一步巩固边界,明朝又析陇川宣抚司之地设勐卯安抚司,并与缅甸政权在此反复争夺,交互立各自的土司。先是蛮莫土酋思恨来归,明以其为蛮莫安抚使。其后,缅兵发动攻击,安抚使思化抵敌不住,奔往陇川。万历二十九年(1601),缅兵又犯,安抚使思正奔腾冲,为缅甸所执杀,缅甸立多罕为安抚使;万历三十二年(1604),明军出兵讨伐,俘获多罕,又立思正之弟思忠为安抚使,缅甸则立思线为安抚使。在缅军进攻之下,思忠不支,逃奔干崖。沐国公于是改思忠名为衍忠,安插于勐卯,设立勐卯安抚司,治所住姐告(后迁姐勒)。明末,缅甸侵入勐卯,掳走衍忠,部众遂立其弟衍珑承袭世职。清朝沿明制,设勐卯安抚司;再其后,清朝与英国签订有关边界条约,英国以“永租”的名义获得勐卯安抚司瑞丽江以南、南宛河以西地区(今木姐市、南坎县、八莫县芒允镇等地),清朝则保留勐卯安抚司瑞丽江以北、南宛河以东地区。这样,这一段的边界由此固定下来。
与越南交接的云南南部边疆地区亦是如此。史称:“元江古西南夷极边境,曰惠笼甸,又名因远部……宋时,侬智高之党窜居于此。和泥又开罗槃甸居之,后为麽些、徒蛮、阿僰诸部所据。元时内附。至元中,置元江万户府。”明太祖洪武十七年(1384)世守元江的土官那直,“修奉职贡,万里来朝”,明太祖对其大加赞赏,当即授予其中顺大夫、元江府知府之职。车里军民府知府刀砍,也于明洪武年间主动归附,明太祖谕其曰:“惟尔车里不候我师之至,速遵治化,朕甚嘉焉,所以特遣使者赍朕诏谕,命尔仍守其土,以安生民。”
相比于云南边地的土司,广西左右江流域一带边地的少数民族头领归附中央王朝的时间更早。其时在广西左右江一带设立的羁縻州洞,其前提就是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的“内附”。宋时,“广源州蛮侬氏,州在邕州西南郁江之源……其先,韦氏、黄氏、周氏、侬氏为首领,互相劫掠。唐邕管经略使徐申厚抚之,黄氏纳质,而十三部二十九州之蛮皆定。自交阯蛮据有安南,而广源虽号邕管羁縻州,其实服役于交阯”。其后,因不满交阯奴役,广源州首领侬智高请求内附,但宋廷“以其役属交阯,拒之”,导致侬智高起兵反宋。其时开始归附的还有雷火洞的头领侬宗旦,“嘉祐二年,尝入寇,知桂州萧固招之内属,以为忠武将军,又补其子知温闷峒日新为三班奉职。七年,宗旦父子请以所领雷火、计城诸峒属县官,愿得归乐州,永为王民。诏各迁一官,以宗旦知顺安州,仍赐耕牛、盐彩。是岁,侬夏卿、侬平、侬亮亦自特磨来归,皆其族也”。元初,遣阿里海牙领军统一广西之时,广西左右江一带少数民族首领主动降附云南地方官府,史称“当静江受兵,溪洞诸夷既降云南”。而与越南接壤的云南东南部特磨道的首领侬士贵也“奉表求内附”,从而加快了元朝的统一进程。明初,广西左右江边地一带的土司,也纷纷主动归附,从而使广西边疆地区的统治很快得到了巩固。明人称“我朝受命,两江土酋东泝交关,西缘牂牁,际滇之广南,莫不纳土归款,愿贡方物恐后”。对此,《明史》有详细的记载:“安平州……唐置波州,宋析为安平州,元隶太平路。洪武初,土官李郭佑归附,授世袭知州……思同州……宋隶太平寨。洪武元年,土官黄克嗣归附,授世袭知州……龙英州,旧名英山,宋为峒。元改州,属太平路。洪武元年,土官李世贤归附,授世袭知州……上、下冻州,旧名冻江。宋置冻州。元分上、下冻二州,寻合为一,属龙州万户府。洪武元年,土官赵贴从归附,授世袭知州……思城州……宋分为上、下思城二州,隶太平寨。元至正间,并为一,属太平路。洪武元年,土官赵雄杰归附,授世袭知州……”镇安,“宋时于镇安峒建右江军民宣抚司,元改镇安路。明洪武元年,镇安归附”。
三、边地土司谨守疆界客观上也是保卫国土
土司的形成,是少数民族地区地方势力发展的结果。实行土司制度的核心,就是“因俗而治”,主要是中央王朝在硬实力有限,未能完全控制边疆的情况下,采取的权宜之计。但土司本身有极强的地方割据性,土司内部矛盾重重,或因争夺承袭,或彼此间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盘,甚至为争夺统治地盘,时常发生争战,无疑会给地方百姓造成极大的痛苦;对于边地而言,危害更甚,会严重影响边疆国土的安全。因此,统治者建立土司制度,明确要求各地土司,“抚辑诸蛮,谨守疆土,修其职贡,而供其差发,无敢携贰。有相讐者,疏上,听于天子”,以确保中央朝廷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控制权。
“谨守疆土”,是中央要求土司履行地方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历史上,尽管有不少边地土司曾发动过反叛中央的战争,但也有不少边地土司忠实履行了自己“谨守疆土”的职责,或坚决反击外敌入侵,或主动率地方军队随中央朝廷大军出征反击,或利用自己“通晓夷情”的特长,为中央王朝军队反击外敌侵略提供情报服务,从而为捍卫中国疆界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这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
云南西部与缅甸交接的边境地区,明朝设有南甸宣抚司、陇川宣抚司、干崖长官司等土司机构,这些土司都曾为抗击外敌侵占,守护疆土,做出了贡献。其中南甸宣抚司位于腾越南半个山下,元时于此设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领三甸。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州。明宣德三年(1428)时,南甸为麓川侵夺,明廷降敕诫谕麓川,令其归还侵占之地。为维持边疆的长久安宁,南甸州土知州上奏明廷,主动要求设立军镇机构,加强防守,称“先被麓川宣慰司夺其境土,赖朝廷威力复之,若不置官司以正疆界,恐侵夺未厌,乞置四巡检司镇之……八年又奏‘与麓川接境,旧十二百夫长在腾冲千户所时,赖邦哈等处军民兼守。后麓川侵据,不守者十余年。今蒙敕谕还,窃恐再侵,百姓逃移,乞于赖邦哈、九浪、莽孟洞三处各置巡检,以土军杨义等三人为之’”,最终得到明廷的同意。干崖长官司,明代为治今云南盈江一带的土司。正统三年(1438),麓川土司思任发反叛,干崖长官司通事廖阿弟,率儿子廖瑄“与贼对敌,开通高良贵路道,迎接大军,杀退蛮贼等。四年,攻打象头等寨,杀贼斩首,解官伤故。男廖瑄仍跟总兵杀败贼众”,受到明廷的嘉奖。陇川宣抚司腾冲守御千户所土军小旗姜海,利用自己“通晓夷语”的特长,积极为进剿麓川的明军提供服务,“跟内官郭福保等作通事,往麓川,给赐回还……正统六年靖远伯选跟都指挥苖贵领军首先过渡上江,攻破反贼刀招汉贼寨,杀败贼众报功。正统七年,又赍榜文前往孟撒等处抚谕贼子思机法”。
明末的万历元年(1573),缅甸王朝派兵侵入陇川境内,在当地土司岳凤降敌,“受缅伪命,据陇川为宣抚。乃与罕拔、思哲盟,必下孟密”,形势极为不利的情况下,干崖土舍刀怕文,表现出了崇高的爱国精神,坚持拒绝外敌的威逼利诱,“拒之,与战”。其后金腾副使许天琦遣指挥侯度持檄抚谕孟养,对缅军前后夹击。“思个受檄,益拒缅……令土目马禄喇送等领兵万余,绝缅粮道,且导大兵伏戛撒诱缅兵深入。个率蛮卒冲其前,而约援兵自陇川尾击之……缅兵大败。”可惜的是,其后在缅甸王朝进攻孟养时,明朝没有给予宣慰使思个以有力的军事支持,坐失战机,并导致其孤立无援,最终不屈而死,孟养地遂为缅甸兼并。明廷疆域因而后缩至干崖、陇川土司辖地的外缘地带。
云南西南部的景东府,明初除辖景东本地外,一度辖有镇沅、威远、勐缅(临沧)、大侯(云县)、勐梳等广大地区。其土知府俄陶面对麓川土司思伦发率众十余万进攻,毫无惧色,亲与千百夫长他当等头领率人二万余人迎敌,不幸为其所败,不得已率其民千余家暂避于大理府的白崖川。对其忠于明廷,明太祖当知即遣人予以慰问,赏白金、文绮予以奖励。
云南南部与越南交接的边境地区,属明临安府辖地。明于其境设有9个长官司,“曰纳楼茶甸,曰教化三部,曰溪处甸,曰左能寨,曰王弄山,曰亏容甸,曰思陀甸,曰落恐甸,曰安南,其地皆在郡东南……莲花滩之外即交荒外,而临安无南面之虞者,以诸甸为之备也”。这些地区的土司,在谨守自己地盘的同时,实际上也起到了守护国土的作用。
清代虽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但在云南西南边境的德宏一带,并不彻底。至抗日战争时期,这一地区还有很多土司的残余。抗日战争爆发后,这一地区成为抗日前线,当地的土司也为抗日做出了重要贡献。如干崖宣抚司的第二十五任土司刀京版,积极投身抗日,组织人力按期完成了滇缅公路龙陵至芒市南天门段的公路工程。1942年,日军攻入缅甸,他组织“滇西边区自卫军”,号召各土司,保卫桑梓。日军攻占有盈江,他组织“团部哨”,捉拿敌特汉奸,组建情报网,为抗日军队提供军事情报,同时联络各土司,互相配合,打击日军。他称“自沦陷后,抗战三载,集边胞之力,竭一家之力,茹苦含辛,奋斗到底,迄战事结束,本家一贫如洗”。此外,陇川土司的多氏兄弟,积极参加抢修公路,组织武装打游击,破坏日军在陇川的军事行动;南甸宣抚司第二十八代土司龚绶,追随抗战,把原土司扩建为自卫大队,由其子小土司龚统政任大队长,并领辖陈正德、尚自贵等大队,参加抗日。总之,在抗日战争中,德宏各土司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集大批粮食、蔬菜、驮牛、驮马等军需物资支援作战军队抗日。为保卫边疆,立下了功劳。
与越南接壤的广西边疆地区,早在宋代土司制度未建立之前,广西少数民族酋领统率的“土丁”、“峒丁”,就已是广西边境地区防御可资倚重的重要武装力量。所谓“邕、钦与交阯为境,自昔二郡土丁,杂官军戍边”;“羁縻州之民,谓之峒丁,强武可用……唯钦州七峒峒丁,为官戍边”。元明以来,沿边地区设置有上思州、思明土府、太平土府、龙州、归顺州等大大小小的土司,在发生边界冲突,中央王朝军事力量未达之时,这些土司处在抗击外来侵扰的最前沿,承担了守卫疆界的职责。“西南土司与交州为邻,交人所以俛首顿颡不敢窥内地者,以土酋兵力之强,足制其死命也,若自弱其兵,轻撤其阵,恐中国之边患有甚于土司矣。”
有明一代,广西沿边地区与安南的领土纠纷、冲突不时发生。边地土司一边谨守疆土,一边及时将安南的侵略行径奏告朝廷,以寻求中央支援。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广西思明府奏报“安南脱峒二县,攻其永平等寨。安南亦言:思明府攻其脱峒、陆峙诸处”。洪武二十九年(1396),思明土官黄广成再次遣人上奏:“本府自故元改思明路军民总管所,辖左江一路州县峒寨,东至上思州,南至铜柱。元兵征交阯,去铜柱百里,设永平寨军民万户府,置兵戍守,命交人供其军饷。元季扰乱,交人以兵攻破永平寨,遂越铜柱二百余里,侵夺思明属地丘温、如嶅、庆远、渊、脱等五县,逼民附之。”次年,明廷派“行人陈诚、吕让至安南谕其王陈日焜,令以所侵地还明思明”。明成祖永乐二年(1404),广西思明府知府黄广成又奏:“本府与安南接攘,禄州、西平州、永平寨皆先臣故地。迩岁安南屡兴兵侵夺,遂遽有之。今遇圣人,悉遵旧制,思臣土地,累世相传。伏望天恩明其疆域,谕使归还,不胜幸甚。”由于安南统治者对广西边地的侵占往往采取蚕食的方式,一寨一地一岭悄悄地进行,外人是不易察觉的。但当地的土司对自己的疆土极为熟悉,对安南的侵占行径十分敏锐,无形中担当了边防“哨兵”的角色。故明中叶后,广西边地土司上报安南占地的事件渐多。如成化八年(1472),明廷因“广西太平府上下冻州居民言:安南国太源州人树立排栅,占过上冻岗陇委村之田,今已撤栅归田矣。又龙州居民言:与安南下思郎州接境,中有山岗横亘为界,山南石岭属龙州,山北土岭属下思郎州,今亦被交人植立排栅,以那擃、□其二村田及叫磨益奄三村田俱围占之”,令广西布政司移咨安南国王,要求共同勘界,永为遵守。明末,明朝国力日衰,安南对广西边境的侵扰活动更趋频繁。广西土司为守卫疆界,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太平……绕郡皆土酋,虽始多逆命倔强,然既改土为流,虎符朝至而夕即焉,无敢后先,与中国无以异,况无徭僮诸种之杂,百姓自耕而自守。”“龙英治以土官,编户二里,无兵,民自守。”为此,总督两广兵部右侍郎张鸣冈建议在与安南交壤的钦州,“复峒官,四峒俱隶钦州,仍每峒从夷旧俗,置一峒官,责令约束峒民……又令各相联属,互为策应”。巡按广西御史董元儒则主张进一步增调土兵,防御边境:“夷贼入犯,西则上、下石当其冲,南则思陵扼其吭,宜于上石之界增设汉兵五百名,并就近抽思明等州土兵五百名协力防守,即移龙州督备官以镇之。又宜于思陵之界,增设汉兵五百名,亦就近抽思明等土兵五百名共为犄角。”
历史上,广西一些边地土司,面对安南的侵略,也曾奋起反击,以保卫边陲的安宁。如黄琮,“思明府土官广成子也,思明州缺守,当道知琮贤,檄署州事。会交阯侵西平,琮往御之,贼退……民赖以安”。许桂芳,“上映土州知州,崇祯十一年,交夷内侵,首劫近州村寨,杀掳人畜。桂芳奋统目兵陷阵,追斩六十余人,贼遂退散”。在广西下雷一带壮族保留的族谱中,也有当地土司反击安南侵略的事迹记载。下雷州第十一代土司许宗荫当政时,“时天下纷乱,(下雷土州)辖地管至安南江□、汶□、绵次、江底;管至岩蛮、叫罕为界。因被安南‘莫王’侵夺,上莫能救,苦与战,才存余地。复设以隘为界。其蛮王欲以河为界,锄岭壅河,使水溢过岜乾村前,以图取那涯村。官弟宗佑率队垣河打炮,以众沿河转战。连珠炮响,巨炮亦发,其死甚众,方才溃走,始复以隘为界”。下雷州民间传说,当第十四代土司许文英当政时,交阯番王莫多佬率兵一万余犯境,下雷土官因兵力悬殊,抵挡不住。其妻岑玉音亲率百名女兵,骑黄牛冲锋陷阵,极大地鼓舞了士气,最终大获全胜,击退了侵略者。因胜利之日,适为霜降节,当地壮族人民遂绘制岑玉音大幅画像祝捷,形成今天富有地方特色的下雷霜降节。
四、余论:边地土司的华夏向心力
中国疆界的最终形成,经历了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历史进程。作为群体而言,边地土司在中国疆界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差异是很大的。甚至从一些土司行为的目的而言,本身或许就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切身利益。但在评价边地土司历史贡献时,应该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毫无疑问,土司都是具有较强割据性的地方政治、军事组织。各自有特殊的社会结构、社会风俗与利益诉求,他们或相互勾结,或相互防备、争斗,因而与中央王朝的关系错综复杂。对于边地土司而言,在中央王朝建立之初,军事力量空前强大之时,率众归附,固然可嘉。而当中央王朝国力衰微,边境屡遭外敌侵凌之时,一些边地土司对朝廷忠诚不弃,更为可贵。正是他们对国家的高度认同,不顾身处困境,矢志坚守,才使疆界得到捍卫和巩固。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这些边地土司对中央王朝的紧紧追随,同样是留给后世的爱国主义精神财富。因此,在评价边地土司时,不应以土司制度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否定部分边地土司对巩固国家疆界所做出的历史贡献,以及在边疆危难之时,所表现出的极强的华夏向心力。如云南西部瓦甸长官司土官刀怕赖,在明宣宗宣德八年(1433)时,进言“其地山高林茂,寇盗出没,人民不安”,主动要求增置巡检司,明廷因而设置曲石、高松坡、马缅三巡检司,以加强边境守卫。明英宗正统五年(1440),麓川土司反叛,瓦甸长官司土官刀早贵为思任发俘获,但他没有屈服降敌,而是趁机“杀其守者十七人,挈家来归。帝嘉其忠顺,命所司褒赏,以早贵为安抚”。隆庆年间,镇康土知州闷坎,为木邦土司诱逼,“罕虔妻以女,因附虔归缅”。闷坎败死之后,其弟闷恩主动归附明廷。“恩死,子闷枳袭,木邦思礼诱之归缅,不从”。明万历初年,朝政日益腐朽,明朝内忧外患,无暇顾及西南边陲,“缅甸莽瑞体叛,来招陇川宣抚多士宁,士宁不从”。他们在边陲危难之时的矢志坚守,是中国古代疆界形成的重要基础。
(本文原刊《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8年9月第124-136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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