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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核心区”:概念与分析理路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8-31

中国历史上的核心区:概念与分析理路

 

鲁西奇

 

《新华文摘》2010年第9

原载《厦门大学学报》2010年第1

 

 

一、冀朝鼎的“基本经济区”概念及其分析理路

 

    1935年,冀朝鼎在《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一书中,以高度的概括力,提出了“基本经济区”这一重要概念。他指出:“中国历史上的每一个时期,有一些地区总是比其他地区受到更多的重视。这种受到特殊重视的地区.是在牺牲其他地区利益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这种地区就是统治者想要建立和维护的所谓‘基本经济区’。”他认为,从公元前3世纪古典封建主义结束之后,中国就进入了一个以领土扩张、经济中心转移以及政治统治不断更替为特征的漫长时期。在这一时期里,统一与分裂的交替出现。是在一种社会结构几乎全无变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大致如旧的情况下产生的。其间中国商业发展的水平,从来都未能达到克服农业经济的地方性和狭隘的闭关状态的程度:各个地区性的组织是高度自给自足的,且彼此之间又互不依赖:“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统一与中央集权问题,就只能看成是控制着这样一种经济区的问题:其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对于提供贡纳谷物来说,比其他地区要优越得多,以致不管是哪一集团,只要控制了这一地区,它就有可能征服与统一全中国。”换言之.“基本经济区”有两层含义:第一,控制它就可以控制全国。第二,在分裂、动乱时期.它是各政治集团奋力争夺的对象:而在统一时期。它则又是统治者特别重视的地区,统治者给予它许多优惠条件以确保其相对于其他地区的优势地位。

    冀朝鼎运用“基本经济区”这一概念.试图通过中国历史上基本经济区的转移,论证中国历史上统一与分裂的经济基础。这一概念着重强调中国经济的地区性,认为中华帝国政治上的统一。“不像现代国家那样是用经济纽带联结成的整体,而是通过控制基本经济区的办法,用军事与官僚的统治组合而成的国家。这样的统一是不能持久的,而且当基本经济区的优越地位一旦受到挑战,统治势力就会失去其立足之地与供应来源。于是,分裂与混乱的现象就将发生。这一现象一直要延续到一个新的政权在一个基本经济区中固定下来.并成功地利用这一基本经济区作为重新统一的武器时为止”。这就是中国历史上治乱分合的“经济基础”。

    冀氏的“基本经济区”概念及其分析理路的理论来源之一,当是地缘政治学说。《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完成于1934年,正是地缘政治学说在欧洲影响最盛之时。地缘政治学的基本理念是所谓“国家有机体论”,即认为国家是一种生物有机组织的形式,其社会行为遵循生物规律。鲁道夫·谢伦形象地把国家组织与人体器官的特性作比较:决策的中心城市首都是为大脑,交通是为动脉,自然资源是为供养和生长所需的粮食;国家内部的控制也遵循生物法则:大脑指挥四肢,保护腹心和躯干,而身躯则储存能量。这样,国家就像生物体一样,各部位有轻重之别,有大脑、腹心、肢体等;控制了大脑和腹心,也就控制了整个生物体。那么,国家的大脑与腹心,就是国家的中心区或基本区域。麦金德在讨论世界历史发展总体进程及其格局时,提出了“地理枢纽”概念,并在以后发展为“心脏地带”的范畴。麦金德并未给“地理枢纽”或“心脏地带”作出界定,只是声称,他的出发点乃是“要展现作为世界有机体生活一部分的人类历史”。即探讨作为有机体的世界在发展变化过程中,何种地区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这样的地区就是“地理枢纽”或“心脏地带”。在《历史的地理枢纽》中,麦金德认为陆上霸权最有力的中心是在欧亚大陆的腹地;在《民主的理念和现实》中,麦金德把这一腹地命名为“心脏地带”,并将这一心脏地带向东扩展到中亚地区,向西扩展到黑海和波罗的海水域,并断言占有东欧是控制心脏地带的关键,提出了著名的三段式格言:“谁统治东欧,谁便能主宰心脏地带;谁主宰心脏地带,谁便能主宰世界岛;谁统治世界岛,谁就能主宰全世界。”显然,“心脏地带”的概念,正是冀氏提出“基本经济区”概念的思想背景;而冀氏将麦金德所面临的“世界”转换为“中华帝国”之后,他有关汉唐时代“基本经济区”对于统治全国之重要性的论述.也就可以浓缩为这样的格言:“谁控制关中,谁就能控制中原;谁控制中原,谁就能控制中华帝国。”

    冀氏“基本经济区”概念与分析理路的第二个理论来源.应是魏特夫的治水社会及其核心区理论。在《中国的经济与社会》一书中,魏特夫已论及中国的“经济-政治核心区”.认为“中国的经济-政治核心区,决不是固定不动的。在中国处于农业国时,它曾有过几次变动;而当中国工业化之后,由于原料中心和工业生产中心多半不与农业生产中心相一致.因而又会在新的地区建立新的政权中心。”显然,冀氏的“基本经济区”直接脱胎于魏特夫的“经济-政治核心区”,而将基本经济区的转移与政权的变动联系起来加以考察的分析理路,亦明显受到魏特夫的启发。

冀氏的研究理路,在根本上是与魏特夫一致的,二者均试图从经济领域中寻求对政治结构与事件的解释。所不同的是,魏特夫强调经济核心区对于政治核心区的基础意义,而冀朝鼎则强调构建、控制基本经济区,乃是统治者控制帝国全境的手段,是从中华帝国政治体系的特质及其变动的角度展开讨论的。显然.认为统一的中华帝国的经济基础并非统一的全国性经济体系,而只是其所重点控制的一个或几个特别重要的经济区(基本经济区或核心区),这种观点,抓住了中华帝国疆域内各地区间经济发展极度不平衡这一重要经济特征,并进而指出了帝国政府的政治控制格局的根本特征——通过控制基本经济区,进而控制全国。在这一理论前提下,冀氏遂得以运用“基本经济区”作为杠杆,去分析、阐释中国历史上的统一与分裂问题。仔细审视冀氏的“基本经济区”及其分析理路,我们可发现它所隐含的某些缺失或局限。   

首先,冀朝鼎所说的“基本经济区”,主要是在农耕经济意义上,故其分析理路,又可进一步明晰为:水利事业发达之区,即有可能成为农耕经济发达的基本经济区;控制此种农耕经济发达之区,即可控制全国。事实上,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发达的农耕经济区不仅不“必然”成为据以控制全国的“基本经济区”,恰恰相反,在很多时候却“更可能”成为被侵掠、受控制的对象。质言之.将农耕经济发达之区认定为据之即可控制全国的“基本经济区”,至少是不全面的。

其次,农业经济之发达只是提供了人力、粮食等经济资源,这些资源只有转化成可供国家支配的军兵、役夫与赋税之后,才能成为可以用来争夺天下、控制全国的“统治资源”。冀朝鼎的“基本经济区”概念及其分析理路,模糊了“经济资源”与“统治资源”之间的差别.将经济较发达之区相对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直接等同于王朝国家可以有效支配、利用的军事、财政资源;以此为基础.将“经济较发达”作为“基本经济区”的充分与必要条件。

 

二、“核心区"概念的重新界定

 

虽然存在上述两方面局限.冀朝鼎提出的“基本经济区”概念及其分析理路,仍给我们以诸多启发。他不仅描述了中国历史上存在着某些受到历代王朝特别重视的地区,还揭示了中华帝国政治体系下地方控制的一种模式,即并非全面地、均衡地控制全国各个地区或各个部分,而是着意于利用某一或某些具有特别意义或重要性的地区,保持其相对于全国其他地区的优势地位,以实现对全国各地区的控制。这一分析理路,有助于揭示帝国政治体系下的地方控制方式及其变化,探讨帝国境内各地区在帝国政治经济空间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地区间差异的形成过程、原因及其对中国历史发展的影响,所以,应当是一种有较强学术生命力的分析理路。   

毫无疑问,在中国历史上,确实存在着受到历代王朝特别重视、据之即足以控制全国的特殊地区:但这样的地区并不必然就是经济(特别是农耕经济)最为发达之区。因此。主要使用“农业经济”这一要素作为考量此种特殊地区的标准,将之界定为“基本经济区”,不仅夸大了经济发展对于诸如王朝更替之类重大政治变动的影响,而且消解了此类特殊地区在帝国政治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那么,从王朝国家统治全国的角度看.怎样的地区是受到历代王朝特别重视、据之即足以统一天下控制全国的地区呢?换言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可能成为这样的特殊地区呢?

    第一,应是兵甲所出之区。冀氏论秦、西汉据关中而得天下,主要着眼于关中之富庶,可以给征战四方的军队提供稳定而丰富的供应。然此论实仅得其一。关中之重要,非仅因其富庶,更因其西北边之北地等六郡可供给勇士良将。秦、西汉之据关中而得统一天下,最重要的当是关中及其周边地区提供了骁勇善战的精兵良将。

    第二,应为财赋所聚之都。《史记·货殖列传》描述关中之繁庶,不仅因为其地“膏壤沃野”,其民“好稼穑,殖五谷”,更因为“四方辐凑并至而会”,三晋、戎翟、陇蜀之货物多汇聚京师,“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是秦汉关中之重要不仅在于其物产丰富,更在其为四方财富汇聚之都。东汉定都洛阳,除因“三河”之富庶外,更因其地“处乎土中,平夷洞达,万方辐凑。”

    第三,应是人才所萃之地。《汉书·地理志》述西汉关中人物繁庶,谓:“汉兴,立都长安,徙齐诸田,楚昭、屈、景及诸功臣家于长陵。后世世徙吏二千石、高訾富人及豪桀并兼之家于诸陵.盖亦以强干弱支,非独为奉山园也。”通过迁徙关东贵族、功臣及二千石吏、富豪之家,以及察举等选官手段,地方豪杰、富商大贾与新兴的“士大夫”群体等政治、商业与文化“精英”遂得麇集关中.使关中成为西汉时代的“人才之薮”。东汉魏晋时期,“三河”(河南、河内、河东)与汝南、颍川、南阳诸郡名士辈出,位至卿相者不可胜数。《后汉书·儒林列传》谓王莽、更始之际.天下散乱。“四方学士多怀协图书,遁逃林薮”;至光武中兴,则“莫不抱负坟策,云会京师”。乃置立太学,集海内诸生受其业,“自是游学增盛,至三万余生。”洛阳遂成为东汉帝国诸种人才萃集之中心。

    第四。应为正统所寄之望。汉朝之立,本无统绪可言,然刘邦择都,群下仍汲汲以都洛阳可“比隆周室”为言.盖以都洛阳可承绪周天子之正统。

    因此,受到历代王朝特别重视、据之即足以控制全国的特殊地区,并不一定就是当时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而主要是可以提供王朝统治所依靠的兵甲(军兵)、衣食(财赋)、人才(文武官员)以及合法性的地区,即兵甲所出、财赋所聚、人才所萃、正统所寄的地区。显然,这样的地区并不适宜单纯地使用经济区、政治区或文化区之类的概念来界定,我们姑且称之为王朝统治的“核心区”。

    在核心区所应具备的四个要素中,兵甲与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只有拥有此二者,王朝才有可能建立起军队和官僚系统。由于财赋可以依靠武力和官僚征敛的手段获致.所以财赋系统在帝国统治体系中,处于从属于武力和官僚系统的地位。因此,核心区作为“财赋所聚”之地.并不一定表现为此一核心区出产大量的财赋,更重要的乃是全国各地的大量财赋集中于此。“正统之所寄”主要表现为一种“文化权力”.决定着王朝统治的合法性。在历代王朝更替过程中,“正统”乃是关乎王朝命运的大问题.但它主要是统治者对权力来源的阐释,是文化“建构”的结果。

    由此,我们从冀朝鼎提出的“基本经济区”概念及其分析理路出发.站在中国历代王朝统治全国的方式这一角度,思考帝国政府政治经济体系与文化意象中的“核心区”.即在当时的朝廷看来,哪些地区乃是王朝统治赖以生存、生死攸关的区域,以及如何“构建”并维护这种核心区的地位,进而依靠对这种核心区的控制,达到统治全国的目的。三、不同层级的核心区与王朝  国家的地方控制方式

我们用以取代冀朝鼎“基本经济区”概念的“核心区”,直接来源于施坚雅。施坚雅的“核心区”概念是在区域研究的背景下提出的,严格地说是“区域性核心区”。任何一个区域的内部,都不会是整齐划一、毫无差别的,而会存在一些由地理结构所造成的区别。施坚雅对这些区别加以系统总结,提出了“核心一边缘”理论。他认为:从地理角度看,每一区域都可分为“核心”与“边缘”两大部分。在他划分的中华帝国晚期的九大区域中,除云贵高原外.其他区域的核心部分都位于河谷或低地地带。边缘地带则位于区域周边的高地、沼泽、盐碱滩和绵亘的山区。   

施坚雅的目标。乃在探讨中国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他所划分的中华帝国晚期的九大区域,乃是一种地文区域与经济区域,故其对核心区的界定,也主要是从地文学(Physiography)和经济地理角度出发的,更确切地说,乃是从市场体系角度出发的。“施坚雅模式”的核心,在于从经济(又主要从市场)的角度探究中国各地区间的内在联系,所以他所界定的核心区.首先是经济核心区.然后才成长为政治核心区,再发展成为文化核心区。因此,“施坚雅模式”的根本缺陷乃在于:中国历史的政治核心区并不必然就是经济核心区,经济格局简单地决定或制约政治格局的阐释体系,并不能有效地解释中国历史的发展。根本原因是,历代王朝的统治者并不总是或往往不是遵循“经济理性”,所以,我们不能用“立基于市场体系的经济理性”,作为考察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格局的出发点。

    尽管如此,施坚雅的“区域性核心区”概念及其分析理路,却启发我们:在不同时期的中华帝国疆域内,均存在着不同层级的“核心区”,即不仅有统一帝国意义上的“核心区”与南北分裂格局下南北政权各自的“核心区”.还有不同层级区域下的“核心区”,如施坚雅所划分的中华帝国晚期九大区域各自的核心区,各层级行政区内也都拥有自己的核心区。在不同层级的区域范围内,都会存在着受到不同层级的政权特别重视的地区,它集中了其统辖区域范围内最重要的财赋、武力、人才等资源,并拥有来自王朝所授予的治理其统辖区域的合法性(为军政中心所在);控制此种核心区,即足以控制其所得授权治理的全部区域。    我们曾考察唐代山南东道统辖区域的伸缩及其辖区内政治经济地域结构的变化,认为山南东道治所所在的襄州是唐代山南东道的“核心区”:首先,它是唐王朝设置的诸种控制长江中游地区的军政机构的治所,具有王朝授予的治理其统辖区域的合法权力:其次,山南兵力主要驻扎在襄阳城周围及襄州属县谷城、邓城一带,分戍诸州者甚少,从而在本道范围内形成“内重外轻”之势;第三,所属诸州财赋,多集中襄州,留存供本镇使用之资后,方“差纲官送纳”朝廷,襄州资实之积,至为荆鄂诸道之冠:第四.山南东道诸色文武人才,多萃集襄阳。当然,在山南东道所属各州中,襄州人口亦最为密集.农田水利事业最为发达,其生产力发展水平在当时的汉水流域乃至整个长江中游地区都是最高的。换言之,襄州也是山南东道的经济发达区域。因此,唐前期辖区广阔的山南道行台、山南东道按察使以及“安史之乱”以后设置的山南东道节度使,均以襄阳为治所,通过控制襄州这一核心区,治理或统治山南东道乃至长江中游地区。

    东汉时期的南阳郡并非荆州刺史治所,但却是荆州的核心区,这不仅由于南阳郡所领著籍户口数占了荆州七郡所领著籍户口总数的38%左右,其经济发展与富庶程度远逾荆州其他各郡.还因为其作为“帝乡”而建为“南都”的特殊政治地位,使荆州刺史治所的政治优势黯然无光:更重要的是.南阳郡豪族名士备出,出将入相,在帝国政治体系中居有独特地位。故汉末乱离,刘表据荆州,遂以南阳(襄阳其时属南阳郡)为基地。在南阳郡范围内,以郡治宛为中心,包括西鄂、博望、涅阳、安众、棘阳、穰县、新野、湖阳、朝阳等县在内的清水中下游地区,又是南阳郡的核心区。此数县不仅人口密集,经济发达,且世所盛称之南阳大族多出此数县:而凡为南阳郡守者,必得此数县豪族名士之合作。    关于县域范围内核心与边缘的差异,我们曾以明清时期的湖北省郧西县为例,作过一些分析,认为历任知县均十分重视县城与县衙之修建或维修。正说明县衙与县城是其行使权力的凭靠与核心,其关注的侧重点也是在县城及其周围地区——除了修筑县城与衙门、保卫县城安全以及主管县城内的教育文化事业之外,历任知县大多特别注意县城所在的天河谷地的农业发展,位于县城西北十余里处的千工堰,就曾多次由知县主持重修。知县权力的行使主要集中或者说局限在县城及其附近地区。在郧西县,县域辽阔.交通困难,更进一步突显了知县权力在区域上的局限。显然,县城及其周围乃是知县控制全县的据点与核心区。

    通过上述思考以及区域个案的研究,我们对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层级下的核心区形成了一些初步认知:在统一帝国疆域内,集中全国最重要的武力、财赋、人才资源并拥有统治全国之合法性的区域.是王朝统治者据以控制全国的根据地,可以称为“王朝统治的核心区”或“全国性核心区”。其次,在超越高层政区的一些“大区”范围内。也往往存在着类似的“核心区”。我们姑且称之为“大区的核心区”。再次,在不同层级的政区内,也一般拥有各层级“政区的核心区”——由于中国历代王朝的政区一般分为三个层级,与之相对应,此类“政区的核心区”亦可大致区分为三个层级。即高层(州、道、路、省)、中层(郡、府、州)与低层()政区的核心区。换言之.运用结构化的描述方式,我们可以将之归纳为五个层级的核心区,即王朝统治的核心区(全国性核心区)、大区的核心区、高层政区的核心区、中层政区的核心区以及低层政区()的核心区。

    由此出发,我们进一步推论中国古代王朝国家的空间控制方式主要是通过控制核心区以控制全国,亦可概括为通过控制局部以控制全局。通过剥夺其他地区的利益,将武力、财赋、人才以及文化资源集中于核心区.并以给予核心区以特殊优惠政策等途径,强化其相对于其他地区的优势地位。是帝国政治体系下中央集权制得以确立的政治与经济地理基础之一,也是造成传统中国社会经济地区发展不平衡的一个制度性因素。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历史系】   

(摘自《厦门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原文约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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